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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合同管理风险防范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合同管理风险防范范文第1篇

1合同管理风险的不同类别

合同管理风险存在整个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的全过程中,集中体现在合同的履行阶段。根据合同管理可以将合同风险管理风险进行划分,可从几个角度进行划分,从控制等级可分为可控风险与不可控风险;从控制范围划分可分为内部管理风险与外部管理风险;从风险费防控责任划分可分为直接管理风险与间接管理风险。建筑工程公司应区分对待不同性质的合同管理,具体分析合同管理风险产生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降低合同全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概率。

1.1可控风险与不可控风险

顾名思义,可控风险指的是能够控制的风险,不可控风险值得是在控制范围之外的风险。可控风险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应采用规范化流程管理,规范化对信用主体的信用评价、履约风险评估、合同争议解决流程,最大程度地保证合同主体的利益。不可控风险指的是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因为受到经济、政治等因素的影响,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签订、变更等,不可控风险是没有办法避免的,只能采用有效手段降低危险的程度。

1.2直接管理风险与间接管理风险

直接管理风险指的是在合同的全过程中直接责任造成的合同风险,间接管理风险则指的是合同的主体不是风险造成的直接责任人,这是根据风险防控责任进行划分的。直接管理风险是企业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因为合同人员对合同的评审以及履约条款等管理存在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的现象,因此给合同管理造成了直接风险。间接管理风险是指企业在参与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因为合同中的联合体成员以及第三方等,造成合同履约以及变更等导致产生合同风险。

1.3内部管理风险与外部环境风险

内部管理风险指的是在合同的全过程中因为合同主体内部的管理问题出现的风险,外部环境风险指的是因为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不能顺利完成整个过程而存在的风险。外部环境风险不是本身的环境引起的,可能是政策、经济的原因,也可能是合作对方信用偏低或存在不正当竞争的现象等造成的合同条款无法正常履行,因此能够防控的几率较小。一般情况下,合同管理的客观风险都是存在的,市场经济风云变幻,合同管理会受到经济环境的影响,在加上政策变革也会导致合同管理可能无法正常履行或签订等,这些风险责任是双方没有办法避免的。而合同管理受到的工程内部管理体制等因素的影响,则能够提前防范。内部管理风险出现主要原因在于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流程管理不规范以及监管人员监管不到位、人员素质偏低等,这些因素直接造成合同在签订以及履行的过程中出现各种风险,合同无法完成。合同的不能正常签订和履行势必会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

2建筑工程企业合同风险应对策略

2.1合同管理的生命期

每一份建筑合同都包括形成和履行两个阶段,并且一个生命周期,合同管理必须贯穿于整个合同的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合同管理重点也有所不同,建筑合同生命周期见图1。

2.2工程施工合同不同阶段的应对

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主要包括风险控制、风险自留、风险转移、风险利用等措施,本文以风险控制为例进行详尽分析。

2.2.1合同谈判签订前的风险控制

①选择合适的投标方向。当前我国建筑企业处于买方市场,各个建筑企业在进行工程投标时一定要对项目信息进行详尽收集,对项目工程的性质、规模、特点、业主资信信息等进行综合分析,以选择正确的投标方向。②正确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对于业主提供的招标文件,承包商一定要认真研究其中的各种细节,并在进行现场考察之前,及时发现招标文件中矛盾或者错误的地方,现场考察之后,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招标文件中的疑问,业主做出书面回复产生法律约束力。③全面调查工程环境。为了确保工程的工期和质量,预算工程成本,对于招标工程的环境如市场经济条件、当地政治情况、同类工程资料、自然环境等资料进行详细调查。④确定合理的投标报价策略。承包商在获得工程项目的同时,并获得利润,就需要在投标过程中,确定合理的投标报价策略,在制定投标报价策略时,综合考虑承包商的投标报价技巧、合同风险程度、企业经营策略等,对不可预见的利润水平和风险费用进行调整。

2.2.2合同谈判签订阶段的风险控制

承包商在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中,对于业主提出的提供额外服务、让利等不合理的要求,要充分估计和准备,有经验的承包商,为了降低合同风险,在合同谈判过程中会借机设下对业主不利的条款。此外,索赔也是进行合同风险控制的常用方法,但是索赔比较困难,需要承包商协调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

2.2.3合同履行阶段风险控制

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控制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为了防止合同实施过程中受到外界的干扰,偏离合同既定的目标,需要对施工过程进行不断调整;二是合同本身的变化如施工质量、工期、成本,施工中需要随着合同实施中的变化进行不断调整;三是仔细分析研究合同条款,进行合同交底;四是对于施工中出现风险事故或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一定要变更事先约定时,这些变更都需要通过签证的形式进行确认,尽量降低合同变更之后造成的损失,加强工程经济技术签证管理;五是加强对分包商的管理,督促其认真履行分包合同。

2.2.4合同结算阶段风险控制

为了降低合同结算阶段的风险,需要承包商在签订建筑合同时,对于所签合同的工程变更、违约、索赔、价款支付方式、合同范围、争端解决等条款要极为重视,并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工程合同结算提供依据,并且充分搜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设计的变更签证、现场签证等资料,分析所签资料的合理性,避免承包商的利益损失。

3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及风险控制案例分析———以沙特麦加轻轨项目为例

2009年2月10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与沙特阿拉伯城乡事业部签订了《沙特麦加萨法至穆戈达莎轻轨项目合同》,总亏损额预计约为人民币41.53亿元。除去客观因素,该项目巨额亏损的背后是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失控的体现。

3.1面临的主要风险

第一是合同风险。沙特麦加轻轨项目采用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对工程从设计、施工、验收、运营和维护进行全面管理。但在实际的项目实施过程中,中国铁建被剥夺了设计权,一些关键机械设备的采购也由业主自主采购,造成材料采购成本的失控。由此可以看出,由于中国铁建对于中东地区和西方分包企业运营操作模式的不了解,加之投标阶段对于合同管理过程的评价和估计不足,导致最终深陷合同风险中。第二是工程合同变更风险。全面施工过程中,业主对诸多道路结构、设备型号等方面提出多项工程变更,中国铁建不得不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最终导致工程成本的大额投入。由于中国铁建没能在施工前期对概念功能设计可能产生各种风险充分考虑在工程成本中,导致面对业主的众多非实质性工程变更只能全盘接受。尽管中国铁建目前已经就工程项目未来预期运营过程的造成工程亏损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但未形成定论,中国铁建只能先行承担工程合同变更的全部风险。

3.2案例合同管理的启示

在承揽工程项目前,施工企业要对发包人的资料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调查,如发现项目潜在风险过高,企业很难承担时应考虑放弃、风险转移等合理的规避风险的方式。在招标和投标过程中,施工企业与业主应就有关工程项目的共识和讨论写入合同中或签订补充协议,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合同内容的相关责任进行分解,随时上报合同完成进度。

4结语

本文对建筑施工企业合同谈判签订前的风险控制、合同谈判签订阶段的风险控制、合同履行阶段风险控制、合同结算阶段风险控制四方面的风险控制进行分析,并以沙特麦加轻轨项目为例对合同风险管理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可知,为了确保承包商的利益,在进行项目合同签订之前,一定要对项目工程的资料进行详尽了解,并且对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预算,一旦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合同变更的情况,也要及时搜集合同变更资料,以最终降低企业的损失。

作者:王丽卓 单位:秦皇岛市房产市场管理处

参考文献:

[1]张朝成.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04):7-8.

合同管理风险防范范文第2篇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发展, 国有供电企业在对外交往中签订的合同在形式、内容和程序上要求更加规范、全面和严谨。为了保障供电企业正常的经济活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需要做好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根据供电企业合同的特点来有针对性地加强合同管理工作,采取防范措施,能有效地保障企业的合法利益,对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供电企业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而合同管理是指从合同的谈判、起草、订立,到合同履行的全过程控制。近几年来,供电企业利用合同这一管理形式进行市场交易,取得了不少成功经验。供电企业合同管理水平逐年提高,但还有不尽如人意地方,在供用电、电力并网、物资采购、设备购销、运维检修、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技术服务、后勤服务等合同方面出现了不少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签约把关不严,签订的合同存在着瑕疵,合同履约过程监督控制不力等。合同管理既是法律行为,又是一种风险防范措施。对如何在合同管理中规避风险,本文作如下浅析:

一、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制定有效管理制度。

1、设立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目前,供电企业一般都设有负责经济法律工作的专门部门。供电企业的合同管理应由负责经济法律工作的部门归口管理。归口部门负责:组织制订合同管理制度;组织制订并合同示范文本;依规定审核合同;与或组织合同的起草、谈判、签约、履行等工作;对合同授权及合同用印进行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合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处理合同纠纷案件,负责企业合同承办人员合同管理培训。

2、指定专职人员为合同归口管理人员。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指定专职为合同归口管理人。合同归口管理人一般应具有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并具备相应的合同管理知识。在供电企业所属各部门或单位应有专职或兼职人员承办合同。切实做到合同工作有人布置,有人负责,有人承办,有人考核。

3、制定合同管理制度。要真正做到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应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该《合同管理办法》应对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合同审核及签订、法人授权委托、合同印章章的管理及使用、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合同纠纷的处理、都应作出具体规定。配套制度可制定具体的合同审核细则及合同文本使用管理细则。

二、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把好审核关。

1.审查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业务范围、资质、证明文件等符合规定或要求。法人组织需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具备相应的合同履行能力,需核实营业执照和个人身份证件;受组织或个人委托签订合同的,需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文件;合同标的应当符合合同对方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或法律法规有资质(等级)要求的,应具有相应的有效许可、资质(等级) 证书;合同对方应具有相应履约能力,即具有给付能力或生产能力及运输能力,合同对方应具有履约信用,以往履约情况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签订合同时,不存在任何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经济纠纷、犯罪案件、司法判决、裁定、具体行政行为或其他法律程序的情况。

2、审核合同内容约定应全面具体。如:合同标的应明确;价格条款应清楚;履行期限和时间应明确;履行地点应具体;履行方式应清楚;违约责任条款明确等。 要积极争取由我方为主起草合同,因为合同的起草人总是首先考虑本企业的利益和如何规避法律风险。合同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我们的供用电合同,往往忽视履行地点的约定。例如:用电人的电能计量方式多为低压计量,而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点却大多在高压处,如果在合同中不约定履行地点,用电人就会误认为电能计量表处就是履行地点。 为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应按照《合同法》第187条“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的规定,来明确履行地点。 应重视违约责任的约定,约定违约责任是为了保证合同更好地履行。

3、审核合同条款中的语言应严谨准确。合同语言如果不严谨、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易产生纠纷。 如某《高压供用电合同》违约责任部分有这样一段文字:“窃电行为按《供电营业规则》第10l条确定,供电人查获用电人窃电时,应予制止并可当场终止供电……”这里用“终止”显然不妥,应改为“中止”。与《供电营业规则》第102条的规定相矛盾。如某《低压供用电合同》出现了“如有异常,用电人应及时通知供电方处理”的句子。这里的“及时”没有时间限制,容易误解。这里可准确用具体多少个小时“之内”来替换“及时”一词。《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合同语言应避免存在两种以上的解释,否则,对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供电人将处于不利地位。很显然,“及时”一词不利于提供格式合同的供电人。有的供用电合同对用电人窃电使用“处罚”一词也是不妥的。供电企业不是行政执法主体,无“处罚”权,只有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权利,但没有“处罚”用电人的权利。

三、对合同履约过程的风险控制

合同签订后,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全面、正确地履行自己承担义务的过程,就是履约的过程。抓好履约过程的控制,要重点抓好如下工作:

1、全面履行我方合同应尽各项义务。在履约过程中,合同承办部门是合同的首要责任人,承担具体操作合同的责任,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本企业应尽的各项义务。其他部门如财务、物资、生技等合同的协办部门应尽协作之责,积极为承办部门创造履约条件,促进履约的顺利进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承担管理之责,一要对承办部门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评价;二要积极协调承办部门与协办部门间的工作。 另外,这几个部门都有责任及时了解和掌握对方的履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合同风险产生,最大化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2、抓好合同变更、中止、纠纷处理等工作。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合同变更、合同中止、纠纷处理等不确定的新情况出现。 对于合同变更即合同中未曾约定的新情况的出现,要促使对方及时签订补充条款 或记载于会议记录之中,使之成为合同附件。这里“新情况的出现”是指不同于原合同、原约定安排的变化,例如合同标的变更、履约进度的改变、履约地点改变、质量标准提高、材料价格变化等,从而影响履行期限和合同价款。利用“补充条款”或会议记录等形式对这些变化予以互相确认,有利于以后的合同结算。对于合同的中止,要非常慎重行使。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中止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对于履约过程中的发生合同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来处理,最好不要影响履约期限和合同目标的实现。

3、做好合同结算和合同索赔的准备工作。如果合同没有结算,合同价款没有支付,那么合同的履行仍呈开放状态,合同管理流程未能闭环。无论是哪一方造成的,均要高度重视。不能按约定进行合同结算,有可能产生合同诉讼纠纷,因此要积极做好或应诉准备。这些准备应包括全面地搜集证据材料,认真地查阅法律、法规,有效地选择诉讼(或仲裁)的方法和技巧。合同索赔的依据是签订的合同,除了有意识地在合同中设立违约责任条款外,更为重要的是,承办部门从合同履行起至合同履行完毕,要做好履约记录和搜集保存好有关资料,做好履约档案的管理,便于将来主张赔偿时,从中提取有关的证据材料为以后诉讼(或仲裁)提供支撑。

四总结

作为国有供电企业每年对外签订合同数千份,涉及金额数亿元,因此必须规避合同法律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要建章立制,建立一套从合同签订到合同履行再到合同纠纷处理的管理机制,为企业的合同行为构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火墙”,使各个合同从签订到履行终结始终处于可控状态,通过合同管理、防患于未然, 能有效地保障企业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参考文献

[1]陈劲鹏.探析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J]现代经济信息,2011 (24) .

合同管理风险防范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风险因素

0引言

建筑工程普遍具有工程规模大、建设时间长、施工风险高等特点,而且施工质量也很容易受到外部环境条件的影响。当受到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则可能会延长合同执行的时间,严重时甚至会导致建筑工程无法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对承包方和发包方都会造成巨大的损失。所以要加强合同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风险进行评估,控制合同管理的风险,研究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方案,尽量将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风险降到最低。

1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重要性

1)合同管理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利用合同的明确条款引导市场发展方向,并通过其法律效应约束和管理市场,便于政府发挥其职能。而建筑市场当中实施合同管理有利于调节市场,使得建筑市场管理更加规范[1]。2)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的关键部分,加强合同管理对工程管理有重要意义。所有的工程项目都需要承包方和发包方双方订立书面合同,每一项施工的要求都是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的,如果忽略了对合同的管理,那么就无法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工程施工的成本,进而提高了施工风险管理的难度。所以必须把握住合同管理这个关键部分,才能有效把握住整个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保证工程能够按质按量地完成。3)合同管理是规范施工过程中各种行为的需要。工程项目合同当中明确了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的基本权利以及需要履行的义务,且该合同具有极强的法律效应,可有效保证双方都能享受到应有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合同也是处理各类工程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包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承包方工程款或者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如期完成工程项目等,都可以利用合同所具有的法律效应维护自身的基本权利,拒绝履行义务的一方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加强工程合同的管理,有效促使承包方和发包方都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规范建设行为,这对改善我国建筑市场的风气也有促进作用。4)合同管理是我国参与国际竞争、提高竞争力所必需的。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我国的建筑市场也逐渐与国际接轨,所面临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而我国建筑企业要想在世界平台上立足,就必须要适应国际市场的环境。而只有通过加强合同管理,才能提升我国建筑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与国外大型企业一较高下,为企业赢得发展的机会。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相关风险因素

2.1内部因素

内部风险因素主要是指由于合同管理的制度不够完善、管理流程未实现标准化、监督管理不到位、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低等原因造成的风险。从而会造成合同签订风险、合同履行风险、合同变更风险、合同转移风险以及合同解除风险,这些风险很容易使得企业在某些重大决策上产生失误,从而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2]。

2.2外部因素

外部风险因素是指由于对方的信誉度太低、同行之间的非正当竞争以及工程经费不足等原因而出现欺诈行为或者直接违反合同规定所导致的风险。

3强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的有效策略

3.1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如果合同的约定条款不严谨、不合理,存在明显的漏洞或者合同的条款明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那么就会导致合同管理风险。控制合同管理风险的方法就是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条款。首先,可以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角度着手,重点检查合同条款中是否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现象,这是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其次,对于合同条款中存在的漏洞和歧义必须要进行修改,保证合同条款内容的明确性,防止合同的相对方利用合同条款中的漏洞获取利益;第三,要结合实际情况,对合同条款的合理性进行分析,使合同管理与工程预算、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有效结合,最大程度地发挥出合同管理的作用;最后,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合同的内容,对于具有不合理、不合法、大风险条款的合同拒绝盖章,这样才能有效控制合同管理的风险,提高合同管理的质量。

3.2完善信用评价体系

目前有许多风险都是由于信誉度太低导致的,而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可以有效提高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的信誉度,加强双方的合作关系,保证合同能正常签订,合同规定的条款也能得到有效执行。对此,要建立起相应的信用等级划分制度,通过对合同双方的经营情况、经济情况、组织结构等方面的信用评价,对其信用等级进行划分,并将评价结果及信用等级划分结果归入信用档案当中,为日常的合同管理提供重要参考。在与对方签订合同时,从信用档案中调取对应的信用评价,对于信誉等级比较高的单位可以优先考虑,而对于信誉等级比较低的单位则要慎重考虑[3]。

3.3完善风险的预警体系

完善风险预警体系对于降低合同管理风险有重要作用。为完善风险预警体系,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体系,将合同对象的信誉等级作为首要参考指标进行分析,而后对合同的签订过程、履行过程等阶段进行综合风险评估,尽早发现隐藏的风险,并根据风险的等级实行不同程度的预警,然后再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减少损失。2)建立风险研究机构,专门对合同管理当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如果在评估过程中发现了风险因素,要及时展开合同风险研讨会,集中各部门人员对合同管理风险进行研究,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在实际情况中,风险评估机构需要对合同条款的严谨性和合理性进行认真评估,尤其是对于经济效益比较低的项目,要尽量找到导致其经济效益低下的原因所在,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降低风险。3)对风险进行跟踪。在风险评估过程中,如果发现较为明显的风险隐患,在经过预警、采取应对措施后还要对其进行跟踪,关注风险因素的变化情况,尽量降低风险。

3.4完善信息化管理体系

完善信息化管理体系可以有效降低合同管理风险,控制合同管理成本,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信息化管理体系当中主要有业主的基本信息管理、承包方和发包方的合同管理、工程预算成本管理、工程成本核算管理、工程结算管理、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等方面,可以使用互联网或者局域网将建筑工程相关的资料整理在一起,便于数据的传输与更新。信息化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整合资源,排除了人为因素的影响,有效提高了合同管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并能随时反馈合同管理的现状,便于对合同管理过程的掌控[4]。

3.5完善流程管理体系

合同管理的流程主要有前期的市场调研、合同策划、合同条款的谈判、谈判完成以后的合同文本拟定、合同内容的审核、合同的签订、合同义务的履行、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的转让、合同的解除以及合同的存档等环节。将合同管理各个流程中的责任人、管理目标以及具体措施落实到位,保证每个环节都是按照合同规定执行。此外,还需要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整个合同管理流程进行监督,并根据合同内容的落实情况对其进行评价,以保证合同内容合理、合法、条款不存在歧义、表述清楚,控制合同管理风险,使得合同管理流程规范化、完整化。

3.6优化合同管理人员职业素质

优化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也是保证合同管理质量的重要条件之一。对此,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1)在选择合同管理人员时,要秉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挑选对国家合同管理法律法规十分了解、合同管理专业水平高、信息化技术水平高、道德品质高尚的优秀人才,以充分发挥合同管理的人才优势,保证合同管理过程井然有序。2)加强对于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定期进行合同管理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使其能够更好地胜任当前的合同管理工作。3)建立专业考核制度,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责任意识、风险控制能力以及问题处理能力等,对于表现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鼓励员工积极学习,从而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5]。

4结语

在当前形势下,合同管理风险是影响建筑工程经济效益的主要因素之一,对于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十分重要。因此,要加强对合同管理风险的预测及分析,建立完善的合同风险防范体系,降低合同管理风险,提高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张建慧.探析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及风险控制[J].甘肃科技纵横,2015,44(6):98-99.

[2]吴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控制探讨[J].广东科技,2014,23(16):21-22.

[3]江晋宁.浅析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4,17(6):62-63.

[4]赵晋,陈福阔.浅谈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与防范[J].安徽建筑,2011,18(6):63,189-190.

合同管理风险防范范文第4篇

现代的合同管理是包括合同的审批与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违约处理等全过程的计划、组织,控制、调节、诉讼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合同管理的全过程都存在着法律风险。因此,企业非常有必要建立一套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1,建立专门合同管理部门。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业自身的界限,使之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了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所以,企业应专门成立法律顾问部门,来统一审核管理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合同的履行。这是由企业法律顾问职责、任务所决定的。《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有“管理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的职责,同时,该办法也赋予了企业法律顾问管理经济合同的任务。另外,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业自身的界限,使之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所以,由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管理合同更为适宜。

2,合同管理模式。现代企业应采取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口管理的模式。法律顾问部门作为企业合同的统一管理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具体操作上,对合同实行分级、划块管理,各业务部门和所属各单位(主要有各个分公司、子公司或驻外机构)作为台同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并向法律顾问部门定期汇报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这样企业和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对合同的管理做到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3,要使该统一合同管理模式有效运行,则必须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分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在这个统一合同管理模式中,着重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其一,对企业公章或合同章的保管。根据我国当前对企业公章和合同章的使用规定,企业的公章和合同章具有法定的法律效力,即企业公章等于企业的签字。在合同中,就算没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的签字,只要盖上了公章或者合同章,也可以认为,该企业已经认可了该合同的有关条款,该合同对该企业就有了法律的约束力。当然,如果是企业内部职工私自使用公章为自己谋取利益,则企业无须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职工利用本单位公章为自己实施的民事行为担保企业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问题的函》(1992年9月8日法函[1992]113号)对此有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对如何界定职工的私自使用行为,企业对此负有举证的义务,这点在实际上是有相当的困难的。

其二,对企业职工合同签订授权的管理与控制。几乎所有的企业都会存在这个问题,由于市场经济的各类信息变幻莫测,许多机会瞬间即逝,因此,企业不可能将所有的合同签订都集中于企业的某人身上,这就会产生权力授予与权力控制的矛盾,如何来制衡该矛盾,是企业管理机制的问题,不是法律问题。这里要讲的是如何来制约和约束职工签订合同的权力,以避免表见的产生,避免对企业带来被动的局面。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往往是给那些驻外的销售代表或者驻外的销售分公司预先给予相当数量的盖有企业公章的空白介绍信或者盖有企业公章的格式合同,以方便其在适当的时候签订合同。这其实就是企业的一种授权行为,但是很不完善的。因为,企业在授权的同时,对其的权力行使的上限并没有公示,这就会很容易产生狭义无权或表见行为。

因此,笔者建议,企业应在空白介绍信中明确规定该销售代表或该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的金额上限,以及该销售代表或该分公司有权独立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这样就可以有效防止狭义无权或表见行为的发生。在他们的职务停止或者调整岗位后,一定要确保将原先预先给他的空白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空白的盖有企业公章的格式合同及时上缴,同时务必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和他有业务往来的关系客户。

合同管理风险防范范文第5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建筑工程;风险防范;探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建筑事业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和风险防范在建设项目中显得越来越重要,在法律上的也越来越具规范性和约束性。建筑工程合同的内容具有涉及价款高、时间长、多样复杂等特点。怎样实现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控制已经成为建筑工程所面临的主要难题之一。

1目前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脱离投标管理

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和投标管理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工程合同是对施工进度、质量以及资金投入具有法律约束的文件。在实际的招标过程中,技术标和经济标的编制和管理与工程的施工合同的管理隶属于公司内部不同的职能部门和项目组。在工程中标,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之后,将合同以文件形式传达给项目经理部,而技术交底只是一种形式。从而导致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和招投标的管理之间严重脱节。

1.2没有按照规范签订合同

工程建筑合同的签订不但要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前提下,也要建立在双方平等和互惠互利的情况下进行协商,FIDIC合同条件的制定就是为了能够规范工程承包中签订合同的流程。但是,在实际的工程合同签订中们往往会出现这种情况:有些承包工程的当事人认为双方之间关系好,没必要按流程签订合同,才采用简单的书面协议,在日后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也有一些企业在签订合同时没用采用完整格式的文本,使得合同的内容不明确,权益表述模糊,条款不完善,容易引发争议,陷入诈骗圈套。

1.3没有严格遵守合约的内容

出现不严格遵守合约内容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以企业经营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不强,在签订合同之前没有调查清楚对方的情况,陷入合同欺诈骗局等为主要原因。比如,有些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过于迁就业主,表现为要求缩短工期、提高工程质量等级、工程造价要最低等。使得施工企业为按时完成,在建设过程中违反建筑要求,减少成本支出,致使工程的建筑质量得不到保证,从而影响合同的履行,降低合同的履约率。也有施工企业承接完工程之后没有施工计划进行施工,放松施工管理,对施工材料和机械设备等资源准备不充分,资金投入不足等,导致工期延后,难以保障建筑施工质量。

2在建筑工程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2.1合同管理作为建筑项目的管理核心,能满足工程项目管理的需要

签订相关的承包合同时每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前提,不重视合同的管理就很难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以及投入资金进行控制,更加难以实现对施工风险、施工沟通以及人力资源的等问题的有效管理。只有重视合同的管理,抓住这个核心,才能满足工程项目管理的需要,最终达到工程项目的建设目标。

2.2合同管理是规范建筑行业市场主体行为的有效手段

建筑工程的合同中规定了建筑行业市场主体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是各个建设主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法律基础。此外,合同也是正确处理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纠纷和争执的重要法律依据。当前的建筑行业市场经济交易活动中所出现的不正当竞争、诚信危机等现象,主要与与建设主体法制观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识薄弱有关。

2.3合同管理能够满足社会主义对建筑行业市场经济的需求

通过合同对建筑市场进行引导和管理,有助于政府转变职能,借助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来调节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实现对建筑行业市场经济的管理。同时,建筑行业市场的主体也要顺应经济市场的发展规律,不断健全建筑行业市场内部有关合同签订的各项管理制度,以满足社会主义对建筑行业市场经济的需求。

3对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控制的探讨

3.1对建筑工程合同实行动态化的管理模式

建筑工程合同的变更在实际的执行中是比较常见的,合同的变更通常会引起索赔纠纷,所以,在签订合同后,合同负责人要对建筑工程合同实行动态化的管理模式,其重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建立索赔制度。索赔制度有助于维护建筑企业的权益,化解化解工程项目的各类风险,是建筑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2)实行现场签证。为防止在合同条款支付时出现过量和过早签证,尤其是签订合同变更补充协议一定要谨慎。一定要根据合同条款,衡量之后再进行签证,现场签证具有约束作用,可以有效防止这类情况的发生。(3)及时收集、处理和整理建筑工程中的相关资料。包括计划、图纸、规范、变更指令以及技术说明。(4)及时处理问题,降低停工损失。这种损失包括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造成的损失和非承包商责任引起的停工损失。

3.2不断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体系,利用其提高建筑风险防范控制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环节数量多,性质复杂,包括合同的商讨、拟定、审批、签订、生效、交底、理解、责任分配、履行、变更、接触和终止等等,因此,更应该引起建筑企业的重视,对合同进行规范性管理。

要对合同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建立起相应的较全面系统的合同管理制度,实现合同管理的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比如责任分解制度、合同交底制度和进度款审批制度等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是指将合同的责任分配到各级项目负责人,明确其工作任务和职责,将任务以层层分解的形式落实到每个部门,与各部门之间互相协调,共同完成好合同任务。合同交底制度即合同负责人要在签订合同之后对各个项目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做好合同的交底工作,讲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将合同交底制度落到实处。由于有些成本核算人员对合同的具体情况不了解,而没有将索赔费用记录到当月付款的要求当中,所以,有必要建立起进度款审批制度,供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合同的进度款。

3.3积极开展关于建筑工程合同履行状况的评价工作

建筑工程的合同内容全面、详细,反映了整个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真实情况,积极开展关于建筑工程合同履行状况的评价工作,归纳和总结建筑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合同的负责人要在终止合同后将全部关于该建筑工程的合同资料做好收集、分类整理、登记编号、装订保存、归档备案等工作。将建筑工程的实际施工情况与合同拟定的内容进行分析与比较,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客观的评价,找出存在的差异及其干扰因素,结合实际情况总结经验,以便指导日后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实现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的关键,开展工程管理的各项工作都要以其为核心。同时,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是当前我国实现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让建筑工程管理的模式陷入僵硬的状态,其本质是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要在管理过程中讲究方式方法和管理技巧,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更好地为我国的建筑事业服务。

参考文献:

[1]田海燕. 探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控制[J]. 门窗,2013,05:141+144.

[2]刘晓艳. 浅议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J]. 科技资讯,2013,1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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