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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核表个人总结

公务员考核表个人总结

公务员考核表个人总结范文第1篇

伴随新年钟声的临近,依依惜别了任务繁重、硕果累累的2020年,满怀热情的迎来了光明灿烂、充满希望的2021年。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个人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个人总结1我于x年x月参加工作,在x财政所工作,现将本人近一年来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定信念,站得稳脚跟。我坚定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到立场坚定,头脑清醒,是非分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市、区保持高度一致,做一个政治上靠得住的共青团员。正确对待名、权、利,始终把个人价值同党和人民的事业联系在一起,牢记自己的身份是共青团员、国家干部、人民的公仆,第一职责是为党和人民努力工作,奉献力量。

二、勤奋学习,担得起重任。财政部门是党委、政府的后勤部,责任大、担子重,常常是群众看高一格,领导厚爱一分,个人总结《财政所个人工作总结》。要胜任本职工作,就必须勤奋学习,增强本领。我不断加强学习,端正学习态度,加强理论修养,升华思想境界。同时,努力学习财政业务的知识和技能,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使自己成为多面手,成为一个工作上有本事的干部,对领导交办的任务不仅担得起,而且跑的快,做的好。

三、奋发有为,打得起精神。干事业要有强烈的宗旨意识,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旺盛的工作热情。我始终牢记所肩负的庄严使命和神圣职责,树立吃苦耐劳的精神,以苦为乐,以忙为责,以累为荣,紧紧围绕本职工作,敬业爱岗,满腔热忱的迎接每一项工作任务,把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到具体的工作中,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勤奋工作。

四、踏实进取,做得出成绩。我始终坚持在不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自参加工作以来,我忠于职守,勤奋务实,力争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特别是在财务出纳岗位上一干就是七八年,在钱、物、帐上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次失误和差错。平时除了认认真真完成业务工作外,还积极参加中心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每年考核都是称职,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好评。

五、廉洁奉公,管得住手脚。作为财政系统的一名工作人员,我摆正自己的位置,遵章守纪,严格要求,规范工作。坚持两个务必,做到谦虚谨慎不高傲自大,严谨细致不粗心大意,在成绩面前不自满,在困难面前不退缩。面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酒绿灯红的侵蚀和影响,时刻用纪律法规约束自己,用警示事例警醒自己,筑牢思想防线,管好手脚,廉洁从政,不该要的绝对不要,不该拿的绝对不拿,努力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

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个人总结2我于20x年x月通过省公务员考试,被录用为县政府办公室公务员,先后在县政府办公室信息督查科、农业科担任秘书工作,现任农业科科员。进入县政府办公室以来,在办公室领导和党支部的关心、帮助下,在各科室同志们的密切配合下,以坚定的思想信念,务实的工作作风、饱满的工作热情和严谨的生活作风,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自觉加强理论修养,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

作为一名机关干部,政治合格、素质过硬至关重要。为此,我始终坚持把政治学习摆在首位,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增强学习自觉性。在此基础上,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以致用,努力在掌握理论精髓和精神实质上下功夫,政策理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积极投身实践锻炼,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二、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办公室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加上自己是从教师岗位转任而来,缺乏从事办公室工作的相关业务知识,为了尽快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始终注重加强业务学习,拓宽知识领域,优化知识结构,提高业务素质。一是积极向领导和周围同志们学习。学习他们为人、做事、处事之道。二是努力向书本学习。工作之余,把学习作为自觉行动,坚持向书本上学,学习政务信息、文秘写作、计算机基础等方面知识,努力从书中汲取营养,丰富头脑。三是注重向实践中学。通过下基层,看实情,查实事,立足实际,锻炼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四是自觉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年以来,先后参加了全省政府系统办公厅(室)新任秘书人员培训,省政府政务信息员培训,系统学习了相关业务知识,有效优化了自己的知识结构。此外,为有效提高自己,我还参加了浙江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本科自学考试,并以优秀的成绩毕业,通过自考学习,不但拓展了自己的知识领域,丰富了知识视野,提高了知识水平,也为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总之,通过不断的学习磨练,各方面业务素质方面有了较大提高。具体表现在:一是文字表达能力明显增强。目前,各种公文、政务信息及领导讲话的撰写都较熟练。二是组织协调能力明显增强。工作中,能够围绕办公室中心任务,协调各方面关系,较好地发挥了承上启下、协调内外的作用。三开拓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几年来,与办公室同志一道共同努力,通过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了办公室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三、牢固树立宗旨观念,保持良好工作作风

一是不断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到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工作中,始终做到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不分份内份外,不计个人得失。经常早来晚走,加班加点,遇到紧急任务,也经常夜以继日工作。二是端正工作态度。力求严谨细致,一丝不苟。对工作能够做到不虚报、不浮夸,求真务实。三是时刻以从大局为重。在工作中,对各位主任布置的工作坚持从整体利益出发,不折不扣地抓落实,尽心竭力地完成。在日常生活中,也时刻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时刻保持高昂的斗志和良好的精神状态。

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我深知,作为一名称职的公务员,关键是要能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因此,几年来,我时刻以此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努力做到一心一意干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信息工作扎实开展。在信息科工作期间,能紧紧围绕县政府工作重点,及时向省、市报送了全县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许多新思路新举措信息,很多在省、市信息刊物上得到刊发,被市政府办公室评为“全市政府系统优秀信息员”。转到农业科以来,工作更加认真负责,无论是领导的活动安排,还是各类会议组织,我都能积极做好服务工作,较好地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深得领导的肯定和同事们的好评。

五、严于律已,不断加强作风建设

几年来,坚持严格要求自已,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上。在工作中,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坚持做到不利于机关形象的事不做,不利于机关形象的话不说,积极维护机关的良好形象。

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个人总结3在单位工作的这一年是我学到知识、增长本领的一年,也是我成长进步、开心快乐的一年,我要继续保持优点,克服不足,为单位的建设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年来,坚持公正执法,认真履行职责[按照院党组的要求,立足本岗,兢兢业业,踏实工作,较好的完成了本职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年来,我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自己的品德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积极参加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在检察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刻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并结合当前在检察系统开展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活动,加强学习,牢固树立了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的同时,我也紧抓业务理论学习,结合渎检科工作实际需要,我学习了《》及高检院、高法有关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例及相关司法解释,在学习中我注意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践的优良学风,注意理论学习着眼于解决现实问题,注意实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联系所学理论,尽量避免失误。在学习理论的同时,我也注意从实践中学习,向身边的每一个人学习,从身边每一件事中学习。一年里,领导和同志们教了我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二、清廉从检,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我深刻地体会到,检察官肩负着法律监督职责,又处在反腐倡廉的第一线,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尤为重要。一年来,我认真履行与院里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加强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作风建设,并且自己做出表率,在办案和履行职责中,能认真按照廉政责任状的要求,遵守检察人员办案纪律及政法委的有关禁令,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袭,不办人情案,不接受案件当事人的吃请和礼品,做到公正执法,一身正气,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教育干警自觉地用党纪法规严格要求和规范自己、制约自己,使自己的言行与有关廉政准则的要求相符,与所从事的事业要求相符,以提高干警的廉政意识。

三、尽心尽责、踏实肯干,努力完成好各项业务工作

在工作中,我按照院里检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找准自己位置,当好科长的助手和参谋。协助科长抓好科内的各项检察工作。只要院党组决定的事就要坚决执行,做到令行禁止,时时处处牢记自己是一名人民的检察官,带头遵守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发挥表率作用,并教育全科同志增强集体荣誉感,使全科同志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院党组保持一致。使全科在科长的领导下拧成一股绳,形成合力。工作中,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识大体,顾大局,出满勤,干满点,和同志们一道加班加点从没有怨言。办案中,始终坚持依法办案,认真执行各项办案规定,及时发放两个须知。在协助科长完成科内工作的同时,积极查找案源,努力办案。对调查的每一件线索都做到认真负责,渎检工作干扰大,阻力大,风险大,不同于反贪。春节刚过,我就和科里的同志们一起排查案件线索,投入了紧张的工作中。在调查某房管局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的线索时,为了不给发案单位造成影响,我们利用周

六、周日的公休日在档案室查阅了近1000份房屋档案,而后,又查询了银行、拆迁办等相关单位的档案,经过大家的努力,最后一举立案1件3人,取得了开门红,受到了市院的表扬。截至目前,我科已立案2件5人,已经提前完成了全年的办案指标。

总的来说,一年来我问心无愧。因为我觉得自己过的很充实,我做了自己该做的事。但这只是自己的开头,以后的路将会更长、更艰巨。不管以后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努力克服,并继续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为检察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为天津大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上是我一年来的个人总结,如有不妥请指正。

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个人总结4过去的一年,我从通讯员岗位转到督查岗位后,在办公室领导的带领和指导下,在机关全体同志的关怀、帮助和支持下,紧围绕县委督查室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岗位职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以服从领导、团结同志、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为准则,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一、自觉加强理论修养,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

为一名机关干部,政治合格、素质过硬至关重要。为此,我始终坚持把政治学习摆在首位,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增强学习自觉性。系统的学习了科学发展观、十八大精神等重要内容,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促进政治上的坚定和成熟,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注重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和健全自身的知识体系,让自己尽早、尽快的熟悉工作情况,少走弯路。通过学习对于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同时,为了进一步从思想上、组织上真正向党组织靠拢,年我参加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各项学习任务,经过组织考察,目前被确定为预备党员。在此基础上,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以致用,努力在掌握理论精髓和精神实质上下功夫,政策理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积极投身实践锻炼,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二、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办公室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加上自己是从教师岗位转任而来,缺乏从事办公室工作的相关业务知识,为了尽快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始终注重加强业务学习,拓宽知识领域,优化知识结构,提高业务素质。一是积极向领导和周围同志们学习。学习他们为人、做事、处事之道。二是努力向书本学习。工作之余,把学习作为自觉行动,坚持向书本上学,学习政务信息、文秘写作、计算机基础等方面知识,努力从书中汲取营养,丰富头脑。三是注重向实践中学。通过下基层,看实情,查实事,立足实际,锻炼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四是自觉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年以来,先后参加了全省政府系统办公厅(室)新任秘书人员培训,省政府政务信息员培训,系统学习了相关业务知识,有效优化了自己的知识结构。此外,为有效提高自己,我还参加了浙江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本科自学考试,并以优秀的成绩毕业,通过自考学习,不但拓展了自己的知识领域,丰富了知识视野,提高了知识水平,也为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总之,通过不断的学习磨练,各方面业务素质方面有了较大提高。具体表现在:一是文字表达能力明显增强。目前,各种公文、政务信息及领导讲话的撰写都较熟练。二是组织协调能力明显增强。工作中,能够围绕办公室中心任务,协调各方面关系,较好地发挥了承上启下、协调内外的作用。三开拓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几年来,与办公室同志一道共同努力,通过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了办公室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三、牢固树立宗旨观念,保持良好工作作风

一是不断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到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工作中,始终做到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不分份内份外,不计个人得失[经常早来晚走,加班加点,遇到紧急任务,也经常夜以继日工作。二是端正工作态度。力求严谨细致,一丝不苟。对工作能够做到不虚报、不浮夸,求真务实。三是时刻以从大局为重。在工作中,对各位主任布置的工作坚持从整体利益出发,不折不扣地抓落实,尽心竭力地完成。在日常生活中,也时刻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时刻保持高昂的斗志和良好的精神状态。

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我深知,作为一名称职的公务员,关键是要能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因此,几年来,我时刻以此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努力做到一心一意干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信息工作扎实开展。在信息科工作期间,能紧紧围绕县政府工作重点,及时向省、市报送了全县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许多新思路新举措信息,很多在省、市信息刊物上得到刊发,被市政府办公室评为全市政府系统优秀信息员。转到农业科以来,工作更加认真负责,无论是领导的活动安排,还是各类会议组织,我都能积极做好服务工作,较好地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深得领导的肯定和同事们的好评。

五、严于律已,不断加强作风建设

几年来,坚持严格要求自已,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上。在工作中,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坚持做到不利于机关形象的事不做,不利于机关形象的话不说,积极维护机关的良好形象。生活中,树立无产阶级苦乐观和幸福观,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自觉地抵制奢侈_行为。

在即将过去的20_年,由于我的疏忽以及对于工作的不熟练,还是给单位以及同事带来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当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克服畏难心理,不断提高思想素质,使自己在县政府政府这个大家庭里不断成长,争取更加出色的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个人总结5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人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工作上兢兢业业,恪尽职守。通过半年来的学习与工作,工作模式上有了新的突破,工作方式有了较大的改变,圆满地完成了党组织和领导交给的任务,现将半年来的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本人能在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工作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行动上以践行科学发展观为准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严格要求自己,热爱本职工作,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到每一项实际工作中去。争取工作的主动性,提高自身各项业务素质,思想上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及时学习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拥护镇党委决定,执行镇党委决议,自觉维护镇党委形象,坚决维护党的形象,始终与镇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在业务上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和相关知识的积累,深刻领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精神实质,努力使自己成为政策通、业务精的多面手。由于感到自己身上的担子很重,而自己的学识、能力和阅历与其任职都有一定的距离,所以总不敢掉以轻心,时刻向周围的领导和同事学习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半年来,在冗沉复杂的工作中,通过不断学习、不断积累,能够比较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虽然感觉工作非常劳累,但自己半年来工作上还是有一定的进步。尤其是在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能力和文字言语表达能力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保证了本岗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包村工作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我所包的村是x村和x村。中心工作包村对我来说是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作为一名乡镇基层干部,我清醒地认识到,包村工作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全镇各项工作的稳定和发展。在工作中我做到“三勤”:

一是勤下村,下社、下农户,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两个村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并能及时向包村领导汇报工作,让包村领导尽量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最近工作的实际情况。

二勤清理,是对各类通知、文件的上传下达,及村上各类上报材料,能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时间,及时督促村上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报任务。

三是勤动嘴,在下队入户工作中,能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要求、建议。同时,对群众要求解决但一时又解决不了的问题认真解释,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让群众相信政府。上半年包括基层党建开展情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基本农田设施建设、设施农业、沼气池建设等后续工程大部分已完成,两村的环境卫生整治得到明显好转。

三、“新农合”工作

新农合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半年来,本人严格按区合管办的工作要求,将全镇新农合3万多份票据核实、装订后、上交区合管办备案,为新增(分户)参合农户办理证卡259本(张)、出具各类补卡补证证明20份,为参合农户修改更正参合信息8人次,对前来办理医疗费报销的群众热情接待,认真办理各项事务,尽量减少他们往返次数,做到便民为民,从而使他们能顺利地报销医疗费用。

四、文化体育教育工作

1、文化工作

按照年初本中心的分工,我负责镇综合文化站的工作。半年来,在区文化局的业务指导下,本人能及时准确地上报相关报表、材料。一是督促指导第二批十一个村“农家书屋”的建成,在图书馆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为各村“农家书屋”所配的图书进行逐个指导编码、上架工作;对区上为十九个村配备的文化共享工程设备,及时发送到各村,并组织各村“农家书屋”管理员进行集中培训,教会他们正确使用电脑设备和投影仪。到目前我镇19个村已经有“两个”全面覆盖:“农家书屋”和“共享工程”的全面覆盖。二是x村的邵家班子经镇上推荐材料上报,区上已经申报全省先进文化大院评审中。三是认真做好农耕民俗文化陈列馆的保管和卫生清洁及来人参观接待工作。

2、体育工作

半年来,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能学习体育工作相关程序,按时按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相关报表材料的上报工作。

3、联系教育工作

公务员考核表个人总结范文第2篇

201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打造阳光人事、推动人才人事、构建法制人事”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积极争创“五带五争”优秀共产党员,较好地完成了职能所赋予的公务员管理、公招录用、奖惩任免、人事调配、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等各项目标任务。

一、职能工作主要成绩

二、 创新管理主要特点

(一)热点工作严密程序。人事调配一律列表上会,分层报批按章办理;任免职务坚持逐一对照任职时间与职级,不打政策“擦边球”;年度考核与奖惩,对应标准,不擅自扩大比例或网开一面;审核审批文稿一律按程序报签,不夹“私货”,不弄虚作假。(二)体检医生随机抽签。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市中医院,建立体检医生专家库,采取现场电脑随机抽签的方式,产生当天的承检医生,更进一步体现了公平、公正。(三)理论调研收获成果。撰写了调研文章《阳光下的“赛马”“选马”》,在巴中日报等新闻媒体刊用。在为“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建言征文中,《完善公务员管理配套政策体系的思考》被《中国人事报》首篇刊载。业余文化生活健康向上,热情讴歌时代变迁,个人在巴中日报先后刊用4个专版稿件,年见报刊达60余篇。

2015年工作虽有成效,但离标准和领导的要求仍有差距,主要是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的前瞻性不够。在新的一年里,以“争创一流业绩,努力提高公务员管理科学化水平”为主题,奋发有为,开拓创新,争当“扣球手”,投好“三分球”,为推动跨越发展做出新成绩。

公务员考核表个人总结范文第3篇

20xx年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除机关领导成员及其相当职务人员以外的公务员的考核。对由上级党委(党组)管理人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各地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运用现代评价模式、机制和手段创新考核方式方法。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 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内容依据公务员的义务、职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设定。考核标准根据公务员的职位特点结合本机关的具体情况制定。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在翌年3月底前完成。

第六条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七条 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第八条 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五)廉洁自律。

第九条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三)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十条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五)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的。

第十一条 公务员无特殊情况未完成当年上级统一安排或所在单位安排的学习培训任务,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十二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

受到同级以上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的先进集体,被评为同级以上系统的先进集体,被评为同级机关绩效考核等综合性考核的先进单位,在组织年度考核时,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按百分之二十确定。县(市、区)参加年度考核人数较少的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不突破本地总的优秀比例限额的前提下统筹研究确定。优秀等次人员应在不同层次人员中合理确定。县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将年度考核结果汇总报送上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 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机关在年度考核时可以设立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委员会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考核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本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承担。

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组织、指导、协调本机关公务员的考核工作。根据年度考核的统一要求和本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二)拟定考核的具体标准和方法;

(三)向本机关公务员公布考核计划,组织必要的学习,使公务员明确考核目的和要求,自觉参与并积极配合考核工作;

(四)审议主管领导对公务员的评语和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并将审核后的意见报机关负责人审定;

(五)监督考核的程序,对不按照程序进行考核的,责令纠正。

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被考核公务员总结本年度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是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情况,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年度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三)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机关负责人或考核委员会根据主管领导意见、民主测评情况和优秀等次名额,确定考核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或由公务员本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被考核公务员拒不签字的,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作出书面说明,并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注明。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第十五条 公务员对年度考核被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的,可以按有关规定,自接到考核结果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接到考核结果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第十六条 各机关应当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同时将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统计表报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七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第十八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十九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由单位领导成员或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后,职务、级别工资按有关规定调整;无职可降的,其级别工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一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第五章 相关事宜

第二十二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挂职锻炼的公务员,挂职锻炼时间在半年以上的,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请假时间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军队转业到机关的公务员,由转业后的所在单位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干部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当年确定为称职等次。

第二十四条 病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事假超过考核年度中3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第二十五条 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第二十六条 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第二十七条 对确属被错误处分的,可以根据本人表现补定考核等次,错误处分期间直接计算为考核年限。

第二十八条 公务员不进行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第二十九条 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第三十条 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的考核,参照本规定执行。

公务员考核表个人总结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组部、人事部印发的《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非领导成员公务员是指机关中除机关领导成员以外的公务员。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围绕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平时考核情况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七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第八条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五)廉洁自律。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三)工作责任心较差,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十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五)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第十一条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不含机关领导成员)的15%以内。本年度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开展综合性表彰的先进单位,在事先报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可提高到20%。

优秀等次人员应在不同职务层次人员中合理确定。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十二条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机关在年度考核时可以设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负责本机关的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三条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三)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拟定考核等次,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公示后确定考核等次;

(四)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含派出机关)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情况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依据之一。

第十四条公务员对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可以从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部门考核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考核机构在接到被考核人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复核人。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复核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在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对考核结果的执行。

第十五条各机关应当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同时将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见附表四)于翌年三月底前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对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须附情况说明。

各市考核工作结束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及时对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并将考核工作总结和《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见附表五),分别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

各单位的年度考核结果报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兑现年度考核奖金。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六条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第十七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十八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十九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和其它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第五章相关事宜

第二十一条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第二十三条赴本省市、县党政机关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考核材料及结果报原单位,本人不列入原单位参加考核人员的基数。如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不占原单位优秀等次指标。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由挂职的单位提供有关情况,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第二十四条参加扶贫的公务员,在省扶贫工作队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材料及结果报原单位,本人不列入原单位参加考核人员的基数。如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不占原单位优秀等次指标。省扶贫工作队员年度考核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赴省外挂职及、援疆的公务员,当年未结束的,参加所在单位的年度考核,考核材料及结果报原单位,本人不列入原单位参加考核人员的基数。如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不占原单位优秀等次指标。

第二十六条军队转业到机关的公务员,由转业后的所在单位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干部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当年确定为称职等次。

第二十七条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离职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进行年度考核。

第二十八条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年度考核;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三个月的公务员,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第二十九条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第三十条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受行政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行政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三)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因其他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四)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

(五)受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受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受两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六)受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七)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

第三十一条公务员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公务员考核表个人总结范文第5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我市除机关领导成员及其相当职务人员以外的公务员的考核。对由上级党委(党组)管理人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与标准

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机关应结合实际,对德、能、勤、绩、廉进行细化分解,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要素及标准,提高考核质量。

第五条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六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第七条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四)能完成本职工作;

(五)廉洁自律。

第八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三)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明显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五)存在较为严重的不廉洁问题。

第十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实际参加考核公务员总人数的15%以内,并在不同层次人员中合理确定。

获得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的机关,年度考核评优比例提高5%。在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机关,评优比例提高5%;在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的机关,评优比例降低5%。依据全市机关作风和效能评议结果,适当提高和降低部分机关的评优比例。优秀等次比例最高不超过20%。

第三章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十一条公务员考核由所在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机关领导班子要加强对考核工作领导,也可根据需要成立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工作小组,承担具体考核工作。

第十二条公务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为年度考核提供依据。各机关可根据职责特点,结合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公务员年度职责要求和工作目标,作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依据。应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简便有效、规范合理的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法,督促公务员认真履行职责。

年度考核在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进行,在翌年3月底前完成。

第十三条年度考核基本程序:

(一)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要求,总结本人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德才表现,并进行自我评价,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

(二)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机关全体人员会议上述职,并依据《公务员考核民主测评参考表》(附件2)进行民主测评。其他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述职和测评由各机关根据实际确定;

(三)主管领导根据被考核公务员平时考核、个人总结或民主测评等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四)机关领导班子或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根据主管领导意见、民主测评和优秀等次名额等情况,综合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五)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或由公务员本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被考核公务员拒不签字认可考核结果的,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在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注明有关情况,考核结果有效。

不进行考核或本人拒绝参加考核的公务员,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注明有关情况。

第十四条公务员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考核结果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机关申请复核,所在机关在三十日内做出复核决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第十五条年度考核结束时,应将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和《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附件3)、《被考核公务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4),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县、区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送市人事局备案。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备案后,各机关方可公布考核结果,并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第四章相关问题处理

第十六条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第十七条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机关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机关(单位)提供。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到机关担任公务员的,由转业后的所在机关考核,其转业前情况可参阅干部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当年确定为称职等次。

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本市挂职锻炼时间为半年以上的,由挂职机关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不占挂职机关评优名额。挂职结束的当年、挂职时间不足半年或在本市以外挂职的,由挂职机关(单位)提供有关情况,派出机关进行考核。

机关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机关进行考核,其学习、培训表现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非机关派出但经机关批准请假外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请假时间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病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事假超过考核年度3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第十九条受党纪处分的公务员,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因其他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三)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确定等次;

(四)受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受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受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五)受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第二十条受行政处分公务员的考核,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第二十一条考核年度内,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经查实无违法违纪问题的,给予补定等次;有错误但免予处分或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第二十三条对确属被错误处分的,可以根据本人表现补定考核等次,错误处分期间直接计算为考核年限。

第二十四条公务员不服从所在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安排参加培训的,或参加培训后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第二十五条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第五章考核结果使用

第二十六条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应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给予嘉奖、记三等功的,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八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由机关领导成员或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九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后,职务、级别工资按有关规定调整;无职可降的,其级别工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第三十条公务员不参加考核或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第三十一条对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要针对其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岗位(职位)职责要求进行基本素质培训。

第六章考核管理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