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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范文精选

公务员范文第1篇

关键词:家公务员公务员培训新华社

同志指出:“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队伍的素质,已经成为摆在全党面前的一项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③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国家公务员队伍,是国家公务员制度建立与改革的出发点、落脚点。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工作实际的需要,全国各地都开展了大规模的公务员培训教育工作,为国家培养了一批又一批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涌现了一大批德才兼备、年轻有为、深受人民群众爱戴的优秀干部,也使一大批中青年干部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他们正在为我国的“三个文明”建设作出更大更积极的贡献。然而,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当前我国公务员培训工作还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它们制约了公务员培训工作的发展,使培训教育工作未能很好地发挥培养人才的作用,我们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及早将问题解决好,将我们的公务员培训工作推上更高的台阶。

一、前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培训教育机构不健全

1、是公务员培训的综合管理机构不健全。《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指出,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是国家公务员培训教育的综合管理机构,负责本级政府公务员的培训教育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划。一般情况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人事部门都设有培训股,由培训股负责担当公务员培训的综合管理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地方培训股的干部一般都由人事干部兼任,没有专职的培训管理干部,甚至有的单位和部门根本就不设培训综合管理部门,需要时,就临时从其他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这就大大捎弱了培训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制约了培训工作的研究、组织、规划和实施,阻碍了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

2、是公务员培训的施教机构不健全。由于我国实行公务员制度起步较晚,配套的培训教育基地网络建设还很不完善,没有专门的教学场所和专职的师资队伍,培训工作一般都依靠行政管理学院或党校承办,个别地方的培训工作只是由人事部门下设的干部培训学校来完成。教师队伍多为党校原有人员或临时外骋人员组成,其教学水平和教学内容有限,多着重于讲解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现行的行政管理理论和行政技能等新理论新内容涉及较少,许多公务员培训课程质量不高,要么还停留于相对陈旧的一般宣传解说,要么就仅仅介绍西方理论,或者是某些“热门”或外国知识的拼盘,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理论和实际两张皮。面对公务员层次多、数量大、要求知识范围广的要求,一般的党校教育很难达到应有的培训水平。同时,公务员参加培训学习的选择余地小,除了学习指定的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之外,还不能按照实际工作的需求来设置选修课,这就难以满足那些素质较高、基础较好、求知较强的公务员的需要。

(二)、培训教育管理不规范

一个企业的成功与否,关键是看管理。员工管理好了,物资管理好了,自然就成功了一大半。当前我国公务员培训就缺乏一整套的管理体系,一方面对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的目标、内容质量等缺乏周密而有效的规定,对各行各业、各级各单位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各类干部真正需要哪些知识进行培训,究竟应达到什么水平以及是否达到等,没有一套完整的预测和考核体系。另一方面工学矛盾较为突出,特别是进行了机构改革之后,人员更显得相对不足,工作与学习的矛盾不能有效协调,不能严格执行党员调训的有关要求,与原有工作不能完全脱钩,使培训管理工作难度增大。第三方面是培训管理力度不够,强调自觉遵守纪律的多,监督检查少,有关学习制度、考勤制度、考核制度等难以严格执行。个别同志只是简单地认为:只要进了培训班,理论水平自然就提高了,提拔重用自然就轮上了,学与不学一个样。以至学习不积极,不主动、不扎实,把培训过程变成外出散心减压、交朋结友、联络感情的过程,影响了培训的质量。

(三)、培训教育激励机制不健全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指出:“国家行政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职位的要求,有计划地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培训。国家公务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其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干部培训与使用相结合,是推进干部培训教育的关键环节。干部培训与使用相结合既有利于保证被提拔任用的干部是有知识、有文化、有水平、有能力的干部,又使参加培训的一般干部看到了被重用的希望,更加主动积极地参加培训。但在实际操作中有时却缺乏很有力的制度和措施作保证,未能完全将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也缺乏相应的奖教奖学制度。由于培训与使用关系脱节,使得公务员在参加培训过程中缺乏足够的动力和缺少希望,往往都是被动地接受培训,是上级规定的“要我学”,而不是从增长知识、提高认识、完善自我的角度自觉形成“我要学”,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干部参加培训教育的积极性,大大地影响了培训的效果。

(四)、培训教育的内容不规范、针对性不足、实用性不强

《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出,培训科目要“依照‘少而精’的原则和科学性、针对性的要求,国家公务员培训的课程设置一般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这就为我们的培训内容指明了具体的方向。但在现实的培训工作中,全国各地公务员培训除了学习指定的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之外,选修课的开设还没有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公务员参加培训学习的选择余地较小,难以满足那些高素质、好基础和求知欲较强的公务员的需要。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的任职培训大多带有补课的性质,培训重点不突出,培训内容脱离实际,缺乏针对性,学了不管用。尤其是分级分类培训不够,没有根据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和更新知识培训等不同的类别对不同的公务员要求进行分类培训,严重影响了教学效果和公务员的学习积极性,浪费了培训教育资源。

二、务员培训工作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1、是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部门领导对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的重要性、长远性、紧迫性缺乏充分的、足够的认识,缺乏战略的眼光。认为抓日常工作、抓经济工作才有成效且见效快,抓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难以在短期内直接收到效果,且浪费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而重视不够,对培训工作安排不周密,检查监督不到位,

激励机制更无从说起,缺乏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不把培训工作作为一种再生资源,作为人力资源的开发来投入,而是走过场,为培训而培训。

2、是培训对象的思想认识不到位。由于缺乏严格的管理和有效的监督机制、激励机制,培训对象在培训中就缺少了压力和动力,在思想上放松了自已、糊涂了自己。也不从自己的切身利益出发、从提高自己的素质出发,只是简单的认为“学与不学一个样,学好学坏一个样”,照样参加工作,从而降低了培训管理的质量。

(二)、培训经费相对不足

经费是搞好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重要保障。培训经费的不足,是制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影响培训效果的主要因素。由于认识上的误区和筹集经费渠道的不足,全国各地的培训工作大都存在培训经费不足的现象。缺少了经费,培训工作的综合管理机构没有了保障;缺少了经费,现代化的教学设施没有了保障;缺少了经费,优秀的师资队伍没有了保障;缺少了经费,奖教奖学机制、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激励机制没有了保障。

(三)、培训监督机制缺乏

政府的正常动作,需要人大的监督。公务员自身的勤政、廉政建设,需要纪检监察的监督。同样地,公务员的培训工作也需要有效的监督。当前我国公务员培训工作就缺乏广泛而有效的监督。缺少了对培训综合管理机构的监督,培训规划、培训理论研究、培训内容的规范性针对性实用性就没有了保障;缺少了对师资队伍的监督,正常的教学秩序、正常的课堂纪律、创新的教学理念就没有了保障;缺少了对单位部门领导的监督,培训与使用的有机结合、激励机制的全面落实就没有了保障;缺少了对培训对象的监督,学员学习就没有了压力,培训效果、培训目的就没有了保障。

三、解决以上存在问题的对策研究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教学观念,切实加强领导

1、充分认识公务员培训的重要意义。提高干部素质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迫切需要解决任务,我们要从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认识国家公务员培训的深远意义。首先,公务员参加培训是新时代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的社会已处于信息时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知识更新的速度不断加快,新知识、新科学、新技术层出不穷,各级国家公务员担负着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任,他们的素质如何,关系到政府形象,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的实现。他们必须要不断地参加培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的知识水平,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其次,公务员参加培训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需要。随着“新公共管理”和“治理理论”的兴起,全世界都掀起了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的浪潮,我国政府职能也发生了重大转变,已逐步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政府更多地成为“掌舵者”而不是“划桨人”。作为政府形象代表的公务员,在政府职能转变和角色已重新定位的时候,就必须通过学习和培训全方位地掌握和运用新的管理理念、管理思想、管理原则、管理方法和管理技术,以发挥公务员的集体作用,实现政府工作的高效率。最后,公务员参加培训是加强政府机关廉政、勤政建设的需要。公务员是政府行为主体,加强政府机关廉政、勤政建设,必须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反腐倡廉教育,提高他们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通过培训加强他们的职业道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廉政勤政教育、世界观教育、人生观教育、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2、进一步转变培训学习观念。在过去,有的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对公务员的培训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重视不够,总认为抓工作才是“硬道理”、“硬任务”,培训学习是“软任务”,可搞可不搞,没有认识到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两个根本转变”必须依靠科技的进步和全体劳动者素质的提高。(1)作为领导干部,要提高自己的领导水平,就必须不断地参加培训学习。古语有话:“强将之下无弱兵,弱将之下无强兵”,作为决策者,首先就是强者。而要始终成为强者,就必须转变传统的面子观念,主动学习,“不耻下问”,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观念,掌握新社会的发展规律,才能在社会的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2)作为领导干部,要把培训工作从一般性知识培训转变到整体人力资源开发的思想上来,把公务员培训当作人力资源开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作一种投入,是一种出人才、出效益、出生产力的投入。(3)作为领导干部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抓干部培训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共产党的先进性的工作来抓,把培训工作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真正做到认识到位、精力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

3、切实提高参加培训人员的思想认识。社会在前进、在变化,政治体制在完善,公务员的工作岗位也会不断变化。要适应新形势、新时代、新岗位的现实需要,我们必须要不断学习、不断参加培训,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知识水平,才能跟上时展的步伐,才能适用不同的工作岗位,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取胜。曾经讲过“科学是老老实实的学问,任何一点调皮都是不行的。我们还是老实一点吧!”④。作为培训对象,我们要充分认识学习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磨刀不误砍柴时”这个道理,今天的培训就是为了明天更好地工作,也只有认真地参加今天的学习,才能更好地将明天的工作做好,决不能把参加学习培训当作上级要完成的一个软任务。

(二)、健全机构,加强管理

1、健全管理机构和施教机构。“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培训的综合管理机构和施教机构是培训工作的“火车头”。我国公务员培训的管理由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综合管理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工作。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干部的培训工作,在人事部门中设置专门的公务员培训科室,有专职的人员和专项的资金参与管理,拟定全面的培训规章制度、拟定培训规划,对培训施教机构进行业务上的指导。培训施教机构,是落实国家公务员各项培训任务的场所和各种教学机构,是公务员培训工作得以开展的实体,是培训工作的组织者和直接参与者,它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了培训工作的成败。我们首先要完善教学场所,完善国家行政学院、完善地方行政学院、完善其他培训机构。其次要健全师资队伍。提高教学质量,关键是老师,我们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现有党校教育的素质。一要培养他们献身于干部教育培训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二要多组织他们到上级党校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以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三要多组织他们到基层中去,了解基础情况,摸准基层干部的现实状况,有针对性地对培养打好基础。同时要不断采取措施,补充新鲜“血液”,弥补党校师资力量的不足。

2、加强教学管理。培训工作是教与学的有机结合,两者缺一不可。加强管理,首先要加强对师资队伍的管理,要制订专门的管理制度,要实行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制度,要实行竞争上岗制度,要实行教学评选制度,适当地对教师施加工作压力,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和创造力。其次加强对学生的学习管理,要制订相应的考勤制度、课堂纪律制度,并与学员的工作单位密切联系,定期向学员的工作单位反映学员的学习情况,实行双重管理,施双重压力,使学员安心、定心参加培训学习。

3、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在我们进行了全面的机构改革之后,事业站所的人员已从机关中分离出去,在工作总量不变的情况下,人员就相对地显得不足,工作任务更加增大。作为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在决定对相关的公务员进行培训的时候,就要正确地处理好学员的工作与学习的矛盾,及时地对近期的工作作系统全面的安排,使培

训与工作暂时脱钩,该做的工作,该完成的任务安排其他同志去完成,不能因为工作而影响参加培训的同志的学习。当然,作为培训对象也要正确对待工作和学习,在参加培训学习之前,及早完成手头上的工作,并对后期的工作向领导反映,由领导及早安排,不要让工作影响了自己的培训学习,顾此失彼。

4、健全监督体系。有效的监督,是完成各种任务保证。由于我们在培训工作中缺少对培训系统的各个环节的有效监督,使培训工作始终处于“自己管自己”的状态。缺少了监督,就缺少了压力、缺少了动力。我们应建立全面的培训监督系统,一级级监督、一级级管理,从培训的综合管理机构到师资队伍,从师资队伍到培训对象都应设置有效的监督。在监督的组成上也应有多种组合,有纪委的监督、有干部的监督、有学员的监督、也有群众的监督,使各个环节都能依规、依制度行事。偏离了“轨道”,就要受到监督,就要受到管制。

5、精选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国家公务员培训的内容主要有政治理论和思想教育、业务知识与能力教育、创新能力教育。在新的形势下,干部培训工作必须进一步树立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的意识,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实际需要,精心设计培训班次和培训内容。对领导干部的培训,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着眼,切实加强党的宗旨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加强领导科学、领导艺术的培训,加强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的培训。同志在“在学习邓小平理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讲过“务必站在面向世界、实现中国跨世纪发展大局的高度,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学习邓小平理论的自觉性”。⑤对青年干部的培训,要把系统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培训作为基本内容,切实加强业务知识、工作方法的培训,不断加深对公共行政、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现化科技和行为规范的学习,提高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不同的培训对象,不同的培训时期应有不同的培训内容,不同的培训方法,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新时期的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大培训资金的投入,提高培训保障能力

公务员培训除了要加强思想认识,完善制度,严格管理,更新内容,创新方法之外,更重要的是要解决资金的投入问题。机构的设置和完善需要资金,师资队伍的建设需要资金,规范的教学管理需要资金,现代化的教学设备更需要资金。资金的缺乏是现在我国公务员培训实践中遇到的非常突出的问题,经费的相对不足,直接影响到教学水平和培训质量的提高。因此,要加快公务员队伍的培训工作,实现高效率、高质量的要求,就必须增加对培训经费的投入。国家公务员培训经费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政府,特别是地方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和重视干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要把干部培训工作看作是人力资源开发和再利用的高度上来,把培训工作看作是一种低投入,高产出的朝阳产业,舍得投入。每年各级政府财政要根据需要,列支国家公务员培训经费,在此基础上要想尽一切办法增拨一笔专门的公务员培训经费,投入到干部培训工作中去,使之保持一定的比例并形成法定的制度,以确保公务员培训的资金。同时,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也应该千方百计多途径、多渠道争取培训资金,使培训工作能在充裕的资金的支持下正常开展。

(四)、健全培训激励机制

俗语话:重奖之下必有勇夫。适时的奖励是推进各项工作的推进剂,要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培训工作,适当的激励机制是必不可少的。要解决现阶段我国公务员培训工作中存在的动力不足、积极性不强、效果不显著等问题,就应尽快完善公务员培训的激励机制,使培训与使用真正结合起来,将“不培训不任职、不培训不定级、不培训不晋升”的“三不政策”落到实处。在实际操作中,培训单位要加强对培训考勤、考核制度的管理,把培训期间的考勤结果,考核成绩记录在案,必要时将培训学习的考勤结果报告所在的工作单位,将考核结果录入公务员的个人档案。培训单位要对品学兼优的学员进行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工作单位在进行表彰总结、评选先进和提薪提职时,要充分参考对象在培训期间的考勤考核结果,并以此作为重要依据,对在培训期间表现优秀的同志要及时加以提拔任用。而对按规定应接受培训而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者培训期间纪律散漫,学习成绩不合格的公务员,不能参加评优、评先进,甚至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对有机会给予提拔任用的也应将提拔时间压后,限期改正。同时,对于师资队伍也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对在教学工作中态度严谨、方法创新、成绩显著的教师进行奖励,以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提高创造力。对在教学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老师要进行整改或处理。

结论

由于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实行较晚,公务员培训教育工作还始于刚起步阶段,培训教育工作还存在各种问题和不足。我们要在新的历史发展潮流中不断将培训教育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国际化,续步解决培训教育工作中遇到的机构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激励机制不力、内容不规范等问题,并不断借鉴外国的公务员培训教育工作经验,将我们的培训教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和系统化,把我国的公务员队伍建设成为高素质、专业化的队伍。

注释

①《南方都市报》2004年11月15日。

②浦兴祖:《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③《人民日报》1996年6月24日。

④《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

⑤《人民日报》,1998年9月16日。

参考文献

[1]朱立民:《论我国公务员培训制度创新》,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0年

[2]溪流:《中国公务员制度》,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版。

[3]王式亮:《汲取国外经验规范我国公务员培训机制》,《中国公务员》,2001年第2期。

[4]谭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论》,光明日报出版社89年6月版。

[5]杨文士.李晓光:《管理学原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年10月第3版。

[6]廖为建:《公共关系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3月第1版。

[7]吕沛丰.钟韦军:《治理理论视野中的公务员制度变革》行政与法,2003年。

[8]《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人发[1996]52号。

公务员范文第2篇

2004-9-25星期六(Saturday)晴9月26日,2004年烟台市委党校第五期选调生结束了为期两周的初任公务员培训,踏上了工作岗位的归途。两个星期虽然短暂,但这是学习的两周,交流的两周,是愉快充实的两周,多彩丰富的两周。两周里,同学们从陌生到相识相知,由工作伙伴到亲密朋友,互相帮助,共同促进,树立起好学上进的学风,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朴实无华的生活作风,为今后更加顺利的开展工作迈出了坚实而有力的第一步。为更好的总结本期培训班学习、文体、交流等活动成果,特编本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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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期选调生培训班

两委竞选大会

9月12日晚,烟台市委党校2004级选调生初任培训班召开了班两委竞选大会。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田科长、王科长,培训班班主任杜雨轩老师出席并监督指导了本次活动全程。

竞选召开在培训班报到翌日,给每位选调生以自我展示,自我表现和结识相交的机会。同学们积极踊跃,走上前台,有的慷慨陈词,有的娓娓诉说,有的赋诗吟词,有的纵情高歌,既向大家介绍了自己,自己美丽的家乡、生活的母校、工作的热土,迅速拉近了同学间的距离;又积极表达了为同学们服务,为班级工作服务,促进彼此进一步相知交流的热切愿望。演说妙语连珠,诗情画意;大会高潮迭起,精彩纷呈。

经过激烈的角逐计票,产生了本次选调生两委成员共12人。其中,党支部书记陈恒超博士,班长张树森,副书记贠汝东。随后进行的就职演说中,新就任的各班委成员表示,要通过自己勤奋的工作,为同学们创造一个舒适、便利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同学们搭建一个交流沟通、互通友谊的平台,为顺利完成本次培训任务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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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基层工作者、优秀选调生事迹报告会

为了让同学们更真切的认识基层工作特点,了解选调生成长道路,9月24日,市委组织部请来了莱阳姜疃镇党委书记和“全国十佳满意公务员”冷彩玲乡长,栖霞市市长助理田长清同志和莱阳市团委书记孙富春同志,分别作为优秀基层工作者代表和优秀选调生代表,为大家做了精彩的事迹报告和经验总结。

姜书记从基层的普遍特点出发,结合姜疃镇濯村的具体情况,阐述如何做好一名乡镇干部;冷乡长以自己的经历、感人事迹,告诉我们怎样克服困难,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和业绩。田助理以老选调生的身份,给我们提出了“虚心学习,热情工作”八个字的要求,指出大学生具备的最可贵的品质正是工作的热情,只有积极认真的工作,饱含感情的工作,找事做,找小事做,才能逐渐融入基层,找到自己的角色。孙书记结合基层锻炼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告诫大家,选择选调,选择的就是一条艰苦与奉献的道路,我们只有始终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奉献意识,以苦为乐、高昂的工作热情,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才能在基层这个大课堂中学有所得。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优秀基层工作者、人民满意公务员、默默无闻仍坚持奋斗在一线的老选调生们,他们的报告中饱含着对这一片土地的挚爱,对这一方人民的深情,他们以自己的切身经历,为我们做出了宝贵的经验总结,对我们当前和今后工作都是巨大的帮助,指导着我们少走弯路,鼓舞着我们多做贡献,让我们在前进的道路中脚步更稳,进步更快。

会后,同学们纷纷表示为他们无私的奉献精神感动,为他们执著的勇气魄力感染,回到工作岗位后,一定要以他们为榜样,克己为公,全心为民,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到最好,以无愧于肩负的时代重任,无愧党和人民的殷殷嘱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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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观看任长霞同志事迹报告

9月23日晚,为了促进新一批基层干部开展对任长霞同志的学习,烟台市委党校组织2004级选调生初任公务员培训班统一观看了任长霞同志事迹报告会的录相。

观看会场上鸦雀无声,同学们仔细倾听着人民的好女儿、好局长任长霞催人振奋的先进事迹,短短两个小时的报告会,同学们多次被任长霞的感人事迹打动,并用雷鸣的掌声和惋惜的泪水告慰一位好局长的英灵。看罢她的英雄事迹,听完她昔日战友的诉说,同学们内心深受震撼,会场充满了对前辈的敬仰和催人奋进的动力。

任长霞的事迹给我们一个重要启示:只有执政为民,服务群众,才能履行好人民公仆的神圣职责;只有清正廉洁,惩恶扬善,才能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崇高威信。

对于我们基层工作者来说,学习任长霞同志,就要学习她情系群众、竭诚为民、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学习她忠于职守、无私无畏、刚直不阿的英雄精神。每一位基层的党员干部,都要像任长霞同志一样,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永远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听取报告会后,同学们一致表示,将会以任长霞为凯模,以长霞精神为动力,紧紧结合基层工作,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做真正的人民公仆,为人民的利益不懈奋斗。

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路,从这里开始”大型联欢晚会

2004年9月19日晚,烟台市委党校图书馆四楼活动中心内激情洋溢,欢声笑语,掌声阵阵,高潮迭起,由第五期初任公务员培训班举办了“路,从这里开始”大型联欢晚会在这里热烈地进行着。

随着《阿拉伯之夜》音乐的响起,张艳华、刘永辉、孙瑞玲等同学用时而柔美,时而动感的舞姿拉开了晚会的序幕。接着,姜萌更以声惊四座的美妙声音唱响了《珊瑚颂》,将晚会首次推向了高潮。秦校长、王科长、杜老师的一曲《我从草原来》更是博得了全场的赞美与喝彩。邹吉庆等表演的舞台剧《浪花一朵朵》,其美妙的创意和浓浓的意境也感染了所有的人,获得了阵阵掌声。另外,主持人组织的踩气球,AB剧,抢凳子等游戏也将全场的气氛都调动了起来,王科长也加入了我们的队伍,与大家尽情游戏,激情与欢笑在这里一起挥洒。

公务员范文第3篇

一、当前公务员培训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几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严格执行公务员培训制度,认真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不同程度地提高了公务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公务员制度建立时间较迟,公务员培训工作开展的时间较短,体制不够完善,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存在一些急需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对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流于形式、走过场现象。培训是公务员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但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往往偏重任用、升迁和调动等项工作,忽视了公务员培训和再教育工作,对抓培训工作思想不够重视,工作力度不够强;而且不少公务员自认为在大中专院校已接受正规、科学、系统的教育,无须在工作中进行“再加工”,以干代训就行了,因而参训热情不高,欠缺积极性、主动性,使培训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

2、培训内容结构不合理,造成学非所用现象。目前,公务员培训普遍存在这样的倾向:重政治理论学习,忽视经济理论学习;强调理论培训,忽视业务知识、技术知识和岗位能力培训;强调分层分级培训,忽视按需施教、分类培训;而且涉及扩充知识、增强能力和训练创造性思维的内容也较少。培训的实践性较差,针对性不强,培训与使用相脱节,既使培训失去了目的,也使培训者缺少动力,造成学非所用的现象。

3、培训方式手段单一,培训质量不高。目前,公务员培训的方式依旧是以面对面上大课为主,以教材为主,以课堂教学为主,教学过程中实践锻炼少、案例分析少、调查研究少,这种灌输式的培训,缺乏应用性、科学性、灵活性,不但难以提高参训者的学习兴趣,更无法着力培训公务员的分析能力和行政决策能力,致使培训质量较低,学习效果不够理想。

4、培训效果评价机制不够完善,培训效果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目前,我们侧重于抓培训学习过程,忽视了培训效果的评价考核工作,未能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对受训人员所学的知识技能进行测验衡量,对受训后缺乏跟踪管理。而且,公务员培训与晋升之间存在“断裂带”,没有把两者结合起来,虽把培训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和晋升的依据之一,但把关不严,放松了培训成效、结果在公务员管理中的运用,出现了“培训与不培训一个样、培训成绩好坏一个样”的现象,给逃避培训的人员有机可乘。

5、培训机构不够完善,培训基地建设落后。目前,党政部门干部培训机构不算少,党委机关有党校,行政机关有行政学院,但在培训公务员队伍上,这个培训体系的特点不够突出,行业性、针对性不强,没有形成特色,不能互补,而且教学设施较差、师资力量薄弱、教学方式老土,特别是市县两级培训基地建设落后,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有相当一部分培训基地已失去培训公务员这一主体功能,很难培训出较高素质的现代行政管理人才。

6、培训经费严重不足,影响了培训工作正常开展。目前,党政干部培训所需经费一般都是政府财政划拨。但由于缺乏法律保障,再加上财力有限,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没有对公务员培训作出专项的资金预算,培训经费不能及时、全部到位。而且不少地方的培训经费主要由参训者所在的单位部门负担。同时,思想不够解放,融资渠道单一,造成培训经费严重不足,严重影响了培训工作正常开展。

二、改进和完善公务员培训制度,进一步做好培训工作的对策

(一)要充分认识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培训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1、加强公务员培训,是提升公务员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公务员是国家的行政管理人才,公务员的能力建设直接关系到各级政府的行政管理水平和社会发展。而提升公务员能力建设和综合素质,一个既便捷又高效的途径就是加强公务员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公务员不断补充、更新知识,掌握技能,提高创新能力,才能建立一支优化、精干、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才能促进国家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效能。凡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国家和地区,都十分重视通过培训去提高公务员能力。日本始终认为培训是“智力开发”、“能力开发”的一种最有效形式。法国分析近15年公务员培训的情况,最后结论只有一句话:“培训是最好的投资”。香港在公务员中流行着一种说法:“生命取决于效率,而培训决定着效率”(出自《新知本时代人力资源管理》第603页)。

2、加强公务员培训,是实行科学的干部分类管理的需要。我国将推行人事制度重大改革,实行科学的干部分类管理。过去“大一统”式的培训体制和培训方法,与分类管理和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必须改革培训体制,根据各类人员的不同情况实行不同的培训制度。在公务员系统,就要建立适合公务员特点的培训制度,不断对公务员进行培训,使公务员认清形势,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才能对公务员队伍实施科学有效的管理。正如台湾有的学者提出,培训是公职人员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没有培训,任用和升迁就缺少依据,而偏重于任用和升迁工作,是舍本求末的做法(出自《新知本时代人力资源管理》第604页)。因而抓好公务员培训,对管理好公务员队伍是十分迫切需要的。

3、加强公务员培训,是一项长远的战略任务。随着经济和科技的迅猛发展,新学科、新产业、新技术已渗透到政府部门,政府的行政管理日益复杂化、知识化、信息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务员培训的意义已上升到战略地位。西方国家早就认识到公务员培训的战略意义,并以法律制度形式确定下来。1958年,美国国会就通过了《雇员培训法令》,把公务员培训问题纳入法定范围。1971年,法国颁布《继续教育法》,对公务员的培训作了专门规定(出自《新知本时代人力资源管理》第1208、1209页)。邓小平于1983年提出的“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5页:为景山学校题词),无疑也揭示了培训教育的战略意义。我们必须根据形势发展变化,把加强公务员培训作为重要战略任务来抓,让所有的公务员接受“继续教育”、“终身教育”,为公务员成长铺设“快车道”,才能加快我国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二)要坚持三大原则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

1、学用一致原则。公务员培训的目的是为了使用。因此必须根据公务员队伍的工作性质和行业特点,进行相应的培训,努力做到培训与使用相一致,使公务员学有所用,用有所成,才能不断提高公务员执行公务、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按需施教原则。公务员培训,必须根据社会或地区、行业、单位的实际需要,决定培训的种类、方式、时间、内容和使用方向,制定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才能使培训更有针对性,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3、讲求实效原则。公务员培训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必须注重实际培训效果,保证培训质量,不能图形式、赶进度、走过场,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改革培训内容和方法,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要丰富培训内容,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

新形势下,公务员培训,既不是单纯的政治理论和政治修养学习,也有别于以业务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训练为唯一内容的专业培训,而应是两者的相互结合。我们要以提高公务员综合素质为核心,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不断丰富培训的内容。一是通识性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国家的大政方针、基本政治理论、业务知识、计算机、英语、普通话等日常公务员必备的基本技能。这些内容是公务员基本素质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体现了对公务员素质的共同要求,属培训中的基础公共课程。目前公务员初任培训都包括这些培训内容。二是专题性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专项业务知识研究、重大课题剖析、重要政策法规释疑、先进经验介绍等。这部分内容因岗位、职位、任务而异,属培训中的专业课程。比如对公、检、法、司部门的公务员,重点开展以依法行政和行政许可法为主的专题学习培训;对领导层次的公务员,重点开展以提高行政管理能力、统筹协调能力为主的专题学习培训。三是选题性培训内容。这类培训内容主要由参训者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需要和个人兴趣,选择不同的培训课题,属培训中的选修课程,是个性化的菜单式培训,容易调动参训者的积极性。这类内容的培训,必须备有公务员培训课题库和师资库,供培训时随机选用,才能正常开展。组织人事部门要紧跟时展和公务员对知识的需求,抓好公务员“四类”培训,研究制定培训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及时调整、更新、丰富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要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根据形势发展变化,要大力改革公务员培训模式和组织形式,创造体现公务员特点和时代特色、灵活有效的培训形式,不断增强培训吸引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1、脱产培训。指让公务员离开原工作岗位,集中到培训基地如行政学院、党校、高等院校,进行一定期限的严格管理学习训练,是一种封闭性的培训方式。这种培训在结束时一般配以组织开展专题考察和实地观摩活动,因而这种培训方式既能使受训者潜心学到扎实的基本理论,又能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培训质量和效果都较好。

2、面授培训。指根据公务员工作需要,定期邀请专家学者教授到政府讲课,直接面授,集中短训,解决公务员提出的疑难问题。这是一种便捷、高效、低成本的培训方式。在培训经费紧张的情况下,这是一种最合适的培训方式。高州市在实践人才强市战略过程中,多次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和省知名专家教授作人才专题讲座,使广大公务员树立起科学人才观,拓宽了人才思路,收到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3、挂职锻炼培训。指将公务员选派到预先约定的基层组织和单位进行实践锻炼,并担任一定职务,这是一种注重实践性的培训方式。一方面能获取实际工作经验,另一方面从研究实践问题过程中提炼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去年末广东省启动的“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活动”,正是一种挂职锻炼的培训方式,既使干部受到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又提高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学历培训。指选送或组织公务员到高等院校进行深造,接受继续教育,获取更高学历,提高知识文化素质。从人才投资的角度看,学历培训具有系统性、完整性、科学性的特点,是一种投资大、收益也更大的培训方式。发明人力资本论的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教授指出,学历层次与脑力劳动能力的比值为:大学∶中学∶小学=25∶7∶1(出自《新知本时代人力资源管理》第1124页)。美国每年都选送2000多名联邦雇员到哈佛等名牌大学进修,提高学历档次(出自《新知本时代人力资源管理》第610页)。我们应出台优惠政策,如报销学费,积极鼓励公务员参加学历培训,改善学历结构,提高专业化、知识化水平。

5、调研培训。指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公务员带着调研课题,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工厂企业,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新问题,撰写调研报告,交流调研成果。这是一种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提高科学决策和分析问题能力的有效培训方式。我们要健全公务员调查研究制度,制定和落实调研计划,促进这项培训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要建立完善培训机构体系,以满足公务员培训工作发展的需要

针对公务员培训机构建设薄弱、培训体系不够完善的状况,要改革原来党政机关干部培训主要由各级党校承担的体制,逐步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一是建立完善的行政管理学院机构。这是培训公务员的主体机构,主要轮训有一定层次的公务员,培养造就高素质行政管理人才。目前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国家都十分重视这一培训机构的作用。美国有高级行政管理学院186所,还有行政管理研究机构300多所(出自《新知本时代人力资源管理》第610页)。在我国,党的十三大报告强调,把筹办国家行政学院列为建立公职人员制度的三大基础工作之一,这表明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二是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在师资、技术、设备等方面优势,在普通高校创建干部培训基地,让学校某些院系承担一些技术性强、在一般培训机构中难以实现的培训项目,使高等院校在正规化、专业培养和教育公务员方面发挥领头作用。三是发展壮大各级干部管理学校。这是对行政管理学院培训的一个有力补充,是市县两级公务员培训的大本营,主要承担短期培训公务员的任务,今后要在其师资、技术、设备方面进行调整、充实和提高。对各类培训机构要进行适当分工,明确哪一类哪一级公务员由哪一类机构负责培训,各种不同形式的培训由哪里承担,才能发挥各种培训机构的最大效能。要整合省、市、县三级培训机构,使他们有机结合、优劣互补、相互促进,形成一个针对性强、层次结构合理的培训体系。

(六)健全机制,完善措施,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1、进一步健全机制,加强宏观管理。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和我省公务员培训“十五”规划的要求,要进一步完善统筹安排的培训申报、登记制度和计划调训、自主择训、竞争参训相结合的运行机制。要增强培训工作宏观管理,切实理顺参训者与组织主体之间、上下级之间等各种关系,解决培训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冲突,以实现培训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

2、建立健全培训激励约束机制。针对个别单位和人员对参加培训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培训管理力度,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首先要把培训成绩与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晋升直接挂钩。凡上级要求的培训,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凡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予确定考核等次,不能兑现相关待遇,坚持做到“不经培训不上岗、不经培训不任职、不经培训不提拔”。其次要把培训与创建“四型机关”(服务、高效、廉洁、学习)、建立公务员队伍绩效管理评价机制直接挂钩,促进各单位对培训工作的重视,不断提高参训率。

3、建立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公务员培训有无效果,必须通过评估来衡量。在培训结束时,应采取测验的方法评估培训成效;在培训结束受训者返回工作岗位后可以采取实地观察、访问、调查问卷等方法评估培训效果,并将反馈结果作为改进教学手段的主要参考条件,以不断改进培训工作。

(七)要加强基础性建设,为培训工作提供保障

1、要加强政策法规建设,为培训工作提供法律保障。针对公务员培训工作立法缓慢、缺乏法律保障的现实,要迅速加强培训工作的政策法规建设,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颁布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相关的公务员培训法规,制定具体的培训条例和实施细则,确定培训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将“培训既是公务员的权利,又是公务员的义务”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才能使各级党政部门找到合理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向,使公务员培训工作走上健康、有秩的发展轨道。

2、要加强设施建设,为培训工作提供教学保障。为适应公务员培训方式和内容发展变化,要加强培训基地特别是县一级培训基地软、硬件设施建设。要配足先进的教学设备,开展多媒体网络教学,实现培训知识资源共享。要规范公务员培训教材,对培训课程设计和培训时间进行研究,加强培训管理,保证培训质量。要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师资水平。通过聘请一批专家、教授、各行各业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领导和优秀人才做兼职教师、客座教授,建立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相对稳定的专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并逐步组建师资库,以保证培训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公务员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推进公务员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员培训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务员队伍建设需要,按照职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公务员特点进行。

第三条公务员培训应当遵循理论联系实际、以人为本、全面发展、注重能力、学以致用、改革创新、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中共中央组织部主管全国公务员培训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协调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

中央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公务员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公务员业务培训。

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主管本辖区公务员培训工作。政府人事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协调本辖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公务员培训工作。

第二章培训对象

第六条公务员有接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公务员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公务员。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和职业发展需要安排公务员参加相应的培训。

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每5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

其他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

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实行公务员培训学时学分制。

第八条公务员应当服从组织调训,遵守培训的规章制度,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

公务员参加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的培训结业证书。

第九条公务员按规定参加脱产培训期间,其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与在岗人员相同。

第十条法律法规对领导成员、后备领导人员和法官、检察官培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培训分类

第十一条公务员培训分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

第十二条初任培训是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机关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识和技能,重点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

初任培训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专业性较强的机关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的统一要求,可自行组织初任培训。

初任培训应当在试用期内完成,时间不少于12天。

第十三条任职培训是按照新任职务的要求,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领导科学、政策法规、廉政教育及所任职务相关业务知识等,重点提高其胜任领导工作的能力。

任职培训应当在公务员任职前或任职后一年内进行。

担任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任职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天,担任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任职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天。

调入机关任职以及在机关晋升为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依照前款规定参加任职培训。

第十四条专门业务培训是根据公务员从事专项工作的需要进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提高公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

专门业务培训的内容、时间和要求由机关根据需要确定。

第十五条在职培训是对全体公务员进行的以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目的的培训。

在职培训的内容、时间和要求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机关根据需要确定。

第十六条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第十七条没有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

没有参加任职培训或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应及时进行补训。

专门业务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不得从事专门业务工作。

在职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公务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

第四章培训方式

第十八条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制度。

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制定公务员脱产培训计划,选调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公务员所在机关按照计划完成调训任务。

第十九条推行公务员自主选学。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按照公务员个性化、差别化的培训需求,定期公布专题讲座等培训项目和相关要求。

鼓励公务员利用业余时间自主选择参加培训。

第二十条建立健全公务员在职自学制度。

鼓励公务员本着工作需要、学用一致的原则利用业余时间参加有关学历学位教育和其他学习。

公务员所在机关应当为公务员在职自学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十一条推广应用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手段,提高培训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二十二条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公务员境外培训工作。

第五章培训保障

第二十三条国家根据公务员培训工作需要加强培训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公务员培训机构体系。

第二十四条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应当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

部门和系统的公务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承担本部门和本系统的公务员培训任务。

其他培训机构经市(地)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认可,可承担机关委托的公务员培训任务。

第二十五条公务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省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建立公务员培训师资库、实现资源共享。

从事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教师应当根据学员特点,有针对性地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第二十六条建立统一规范、科学实用、各具特色的教材体系,适应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公务员培训的需要。

第二十七条通过培训、交流等措施加强公务员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

第二十八条公务员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对重要培训项目予以重点保证。

加强对公务员培训经费的管理,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第六章培训登记与评估

第二十九条公务员的培训实行登记管理。

公务员所在机关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培训档案,对公务员参加培训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登记。

第三十条公务员的培训情况一般由公务员培训机构或培训主办单位记载,并及时反馈公务员所在机关。

公务员自学情况由公务员所在机关认可后予以登记。

第三十一条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公务员培训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培训方针、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

公务员培训主办单位要对培训班进行评估,也可委托培训机构进行,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培训方案、培训教学、培训保障和培训效果等。

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监督与纪律

第三十二条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对公务员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公务员所在机关未按规定履行公务员培训职责的,由组织、人事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三十四条公务员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组织、人事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

(二)以公务员培训名义组织公费旅游或进行高消费活动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培训费用的;

(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印发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培训证的;

(五)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十五条公务员在参加培训期间违反培训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的培训,参照本规定执行。

公务员范文第5篇

第一条为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规范公务员调任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调任领导成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调任必须坚持德才素质和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资格条件,坚持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从严掌握,优化任用。

第四条调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公务员调任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调任资格条件

第六条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六)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工作特殊需要,前款第(三)、(四)、(五)项需适当调整的,市(地)级以下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以上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第七条公务员调出机关后再调入机关担任高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的,应当具备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晋升至拟调任职务所需的任职资格年限。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调任: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调任程序

第九条调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调任职位及调任条件;

(二)提出调任人选;

(三)征求调出单位意见;

(四)组织考察;

(五)集体讨论决定;

(六)调任公示;

(七)报批或者备案;

(八)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第十条根据调任职位的要求,调任人选通过组织推荐方式产生。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第十一条对调任人选应当进行严格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调任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考察时,应听取调任人选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干部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所在单位应予积极配合,并提供客观、真实反映调任人选现实表现和廉政情况的材料。

第十二条根据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任人员,并按照任前公示制有关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予以公示。

第十三条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任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或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未经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任。

第十四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拟调任人员后,调入机关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审批或者备案。

地方省级以下机关调任公务员须报市(地)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呈报审批、备案的材料应当包括请示、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考察材料、调出单位意见和纪检监察机构提供的廉政情况;按规定需要进行离任审计或者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审计,并提供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

调任人员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第十五条调任人员的级别和有关待遇,根据其调任职务,结合本人原任职务、工作经历、文化程度等条件,比照调入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第十六条调任人员除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职务的以外,一般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工作。

第四章纪律与监督

第十七条调任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调任审批或者备案机关应当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把关,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

(二)调入机关应当严格履行有关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

(三)调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法规、政策,提供真实情况,不得突击提拔;

(四)参加考察的人员应当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不得隐瞒、歪曲事实真相;

(五)调任人员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接到调动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行政、工资关系等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调任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对违反规定的调任事项,呈报的不予批准;已经作出决定的宣布无效,并按照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国有企业和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担任本规定第二条所列职务,参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