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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个人考察报告

公务员个人考察报告

公务员个人考察报告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这次年度考察考核,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科学考核和评价局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把扩大党内民主贯穿于考察考核的全过程,通过民主测评、个别座谈、调查核实、综合评价分析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全市局乡级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和年度工作业绩,深入了解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为搞好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提供可靠的一手资料。通过年度考核,对优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通报表彰,对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勤政廉洁的优秀领导干部予以提拔或重用,对不称职的领导干部予以调整或免职,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从而激发各级领导干部干事创业,锐意进取,奋发有为。

二、考核时间

200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

三、考核范围

这次年度考察考核对象为全市局乡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

1、24个乡镇(办事处);

2、57个正科级单位:市纪委、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编委办、党校、老干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科协、档案局、史志办、接待处、局、发展和改革局、劳动和保障局、安监局、人事局、审计局、民政局、人口和计生局、统计局、科技局、粮食局、建设局、房产局、环保局、教育局(含一中、二中、职高)、卫生局(含人民医院)、文化局、广电局、体育局、公安局(含交警大队)、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农办、经管局、农业局、林业局(含五尖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水利局、畜牧局、农机局、商务局(含商业总公司、市场建设管理中心)、财政局(含城建投)、供销联社、交通局、旅游局、工业局、工业园、长河开发总公司。

四、考核内容

1、领导班子考察考核的主要内容:

①思想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情况。重点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团结协作、整体功能发挥情况。

②领导能力: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行政和总揽全局五种能力。

③工作实绩:重点考核财税、计生、招商引资、立项争资、消赤减债、维稳和、新农村建设以及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等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市政府二十件实事落实情况,优化环境促发展的绩效情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队伍建设,转变作风、服务基层、为群众办实事情况等。

④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⑤社会公认度。

2、领导班子成员考察考核的主要内容:

在全面考察班子成员的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注重考察干部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的学习,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践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情况,贯彻执行中央和各级党委重大决策的情况,注重考察干部勤政廉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求真务实、心理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干部的工作实绩以及在关键时刻特别是在换届选举中正确对待个人进退去留以及其他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表现情况。

五、考核程序与方法

1、考核预告及相关准备。在考察组到达前3-5天告之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和班子成员个人要认真撰写述职报告。

乡镇班子集体的述职报告应重点反映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①全年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包括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税入库、发展特色产业与农民增收、计划生育、社会稳定与工作、安全生产、新农村建设以及保乡村运转的情况;②招商引资、立项争资和消赤减债的情况;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④履行管党责任,加强乡村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干部作风建设特别是干部队伍目标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⑤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任务情况;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市直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述职报告应重点反映以下6个方面的内容:①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业务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②发挥部门优势,招商引资、立项争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情况;③承办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中心工作和市政府二十件实事落实绩效情况;④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方面的情况;⑤完成“双联”、扶贫、助残等方面工作任务情况;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内容为:①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养情况;②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乡镇干部包括联村办点工作情况);③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班子团结协调的情况;④转变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服务经济建设,在关键时刻特别是在换届选举中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等涉及个人切身利益时的表现情况;⑤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

述职报告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具体明确。乡镇党委书记和市直单位一把手的述职报告要交联点或分管的市级领导审阅,班子成员的述职报告要分别交乡镇党委书记或市直单位“一把手”审阅把关,班子集体的述职报告3000-5000字,班子成员的述职报告不少于2000字,所有述职报告要统一打印。

2、述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在民主测评会议上作口头述职,每个班子成员向考核组上交一份书面述职报告。

3、民主测评。市直单位参加测评的人员为:班子成员、副股级以上干部(50人以下的单位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二级机构和下属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乡镇参加测评的人员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站所主要负责人、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

4、个别座谈。座谈人数,原则上,要超过参加测评人员的半数,乡镇一般不少于30人,市直单位视单位人数而定,一般不少于20人,注意座谈对象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5、查阅资料和实地察看现场。查阅资料,主要查阅党委(党组)会议记录、班子民主生活会记录、班子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主要工作汇报材料、领导有关讲话和报告、制订出台的重要文件以及财务公开、政务公开情况记录等。实地察看,主要看能反映班子或班子成员主要工作业绩的重点工程、招商引资项目和办实事项目等。

6、听取市级挂点(分管)领导意见。

7、综合分析和评定。综合参考有关职能部门的年度考核结果,如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计划生育年度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等方面的结果,对被考察考核单位领导班子的工作业绩、整体功能等作出综合评价,同时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领导班子。对班子成员逐一评价,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档次。

领导干部经考核全部达到下列标准者,可评定为优秀等次:①思想政治素质高;②组织领导能力强;③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④工作实绩突出;⑤清正廉洁。优秀等次的名额,原则上不得超过班子成员总人数的15%,最高不得超过20%。

领导干部经考核达到下列标准者,可评定为称职等次:①思想政治素质较高;②组织领导能力较强;③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④工作实绩比较突出;⑤能做到廉洁自律。

领导干部经考核达到下列标准者,可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①思想政治素质一般;②组织领导能力较弱;③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④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不突出;⑤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还有差距。

领导干部经考核达到下列标准者,可评定为不称职等次:①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②组织领导能力差,不能胜任现职领导岗位;③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④有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⑤工作不负责任,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较大损失;⑥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实绩差。对在民主测评中,称职以上票未达到60%以上或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考核确实存在问题的,或当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应评为不称职。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要与公务员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相互挂钩。

8、形成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简明扼要的考察考核材料。

不是班子成员的市直单位担任副科级实职的领导干部,市委委托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委,其个人的述职报告上交一份给市委组织部。

六、考核组织安排

这次年度考核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从组织人事系统抽调12名干部、市纪委抽调4名干部组成四个考察组,每组4人,由一名部务会成员带队,具体负责考核工作,在政法系统考核时,从市委政法委抽调人员参加。考察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乡镇,第二批为市直科局级单位。

七、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

1、根据考核结果,在对局乡级班子和班子成员作出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分别分类排队,将考核结果通报全市,并公开讲评。

2、对确定为基本合格的班子,其党政主职要予以诫勉谈话,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予以黄牌警告;对评定为不合格班子的,其党政主职一般要予以降、免职处理,其他班子成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3、对评为“优秀”的班子成员,予以通报表彰,在领导班子调整时优先考虑提拔或重用;对评为“基本称职”的班子成员,要进行诫勉谈话;评定为“不称职”干部的,一般要就地免职;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要交纪检监察、政法部门查处。

4、班子成员个人的考核结果一律进入本人档案,与晋升晋级等挂钩。

八、考核纪律要求

考察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干部人事工作纪律:

1、考察要全面、客观、公正,不徇私情,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和反映情况,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或弄虚作假;

2、不准跑风漏气、泄露测评、推优、推荐等考察情况;

3、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接受被考核单位或个人的宴请、娱乐活动和可能影响考察工作的其他活动,不准接受所馈赠的礼物、“红包”,市直单位考察原则上不在被考察单位就餐;

4、凡涉及与考察对象有亲属关系的,本人必须主动申请回避;

5、不准在考察期间找被考察单位联系办理私事,或为他人办事说情;

6、被考察对象不得从事非组织活动或设置障碍,干扰、妨碍考察工作,一经发现或举报,考察组要旗帜鲜明给予批评教育,责成写出书面检讨;

公务员个人考察报告范文第2篇

一、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职位和人数

财政局总会计师、体育局副局长和团区委副书记各1名。

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资格条件

公开选拔的人选要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财政局总会计师: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具有审计师或会计师技术职称,现任副主任科员、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2年以上的公务员。

2、体育局副局长:女性,本科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下,从事过体育工作,现任副主任科员、中层正职的公务员。

3、团区委副书记:本科以上学历,年龄28岁以下的公务员。

计算任职时间、年龄等相关情况,均以2009年6月30日为界线。

三、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五个法规文件的通知》(中办发〔2004〕13号)的规定,我区本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主要程序如下:

1、公告。在****报、***政府网公开选拔公告,公布选拔的职位、范围、报名条件资格和选拔程序方法等。

2、动员报名。各单位遴选出本单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名单,动员鼓励其主动报名参加公选。

3、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填写好《**市**区公开选拔副科(局)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一份*连同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和近期免冠彩照两张,在*月**日前报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

4、第一次资格面试。第一次资格面试采用演讲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领导气质、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对岗位职责的理解,并按照所选职位与应试者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5、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按照所选职位与应试者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6、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采用演讲答辩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评委由区分管领导、区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公选职位单位的领导等7人组成,公选职位单位全体公务员与镇(街道)对口部门的负责人参加旁听,并可以向应试者提问。面试过程邀请媒体参加,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面试结束后,参加旁听的人员根据应试者的综合表现按照所选职位与考察人选1:2的比例推荐考察人选。推荐结果将作为组织确定差额考察对象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7、组织考察。各个职位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占40%、第二次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结合参加旁听人员的推荐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选拔职位与考察人选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差额考察对象名单向社会公布。

区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对差额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工作的主要程序为:考察预告、组织民主测评、进行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在全面分析考察情况、充分酝酿讨论和比较的基础上,形成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和考察综合报告。

8、决定任用。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由区委常委会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如拟公选职位经过选拔,没有合适人选,该职位可暂为空缺。

9、任前公示。对区委常委会决定任用的干部人选进行为期7天(包括节假日)的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10、试用与任命。这次公开选拔中任命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继续任职;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按有关法定程序免去职务后,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非公务员经选拔并被任命为副科(局)级领导职务的,按照《**省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调任和管理。

四、有关要求

公务员个人考察报告范文第3篇

xxx人事x:

xxx局20xx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考察工作,由人事处处长xxx、干事xxx两位同志(均为中共党员)组成考察组,于x月x日至x月x日对xxx年度拟录用人员xxx同志进行政审。

考察组在xxx同志学习、工作过的单位采取与所在单位负责人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对该同志进行了考察,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x,男,汉族,xxxx年x月x日出生,xx省xx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工作于xxx。

二、学习及工作简历

200x年x月至200x年x月,在xx学习;200x年x月至今,在xxx工作。

三、主要表现

考察组一行分别与xx大学领导、xxx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对xxx同志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考察结果如下:

(一)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较好。xxx同志

在政治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参加学习和工作以来,能认真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200x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二)善于在学习中提升自我。该同志勤奋好学,积极上进,努力提升自身综合能力,具备一定的综合素质。

(三)作风朴实,群众基础较好。该同志作风严谨朴实,工作中能吃苦、有拼劲;协调沟通能力较强,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四)工作能力强,表现突出。该同志工作态度端正,对自身要求高,进入工作角色快,工作勤奋,且能分清工作的轻重缓急,能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工作能力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认可和广泛好评。在xxx、xxxx年度公务员考核中,该同志考核等级均为优秀。

四、通过调查了解,确认其在报考公务员时所填信息与个人档案信息一致。通过考察我们没有发现xxx同志有任何不宜被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五、考察意见

公务员个人考察报告范文第4篇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统一计算到2018年2月6日;

(四)户籍以2018年2月6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学历等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6日9:00-2018年3月5日16: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2018年海曙区第一批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17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574)89212524曹老师

受理时间为: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工作日)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18年3月2日9:00-2018年3月5日17:00。

2、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三)资格复审

1、时间:2018年3月10日8:30-11:30,地点另行通知。

2、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需携带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2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认证材料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职称证书、由单位提供的在岗在职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对应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谈通知单》,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谈通知单》,按照《面谈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谈甄选。

(四)面谈甄选

1、时间:2018年3月10日9:00直至结束,与资格复审同地点进行

2、由用人单位负责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此次面谈甄选,主要以面谈官与应聘人员的简单交流为主,拟请应聘人员简单介绍自身情况,并对应聘岗位谈一谈自己的理解,时间控制在每人三至五分钟。面谈官通过交流情况简单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职业意愿和发展潜质,并对其打分(十分制)。由用人单位综合初次面谈成绩确定每岗位3-6位候选人员,并在初次面谈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宁波人才网公布初次面谈成绩及候选人员名单。

(五)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1、时间:2018年3月15日9:00-2018年3月17日9:30

2、已取得每岗位候选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1、时间:2018年3月17日9:00-11:00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分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

根据报名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指标3名及以上的按指标数2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上公布。

(七)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报考者总成绩。按招考岗位指标数,根据最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最终得分并列,以笔试分数高者优先)。

(八)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名额在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九)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空缺名额予以递补。

(十)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公示结束前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重新进行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55889527,王老师;监督电话:0574-83863635,张老师。

原标题:2018年海曙区第一批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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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个人考察报告范文第5篇

为全面提升我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确保赣州市综治中心规范化管理运行,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有关规定,经市编办、市人社局批准, 市委政法委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赣州市综治网格化信息管理中心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选职位是市委政法委下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岗3名。若考生现为科级职务的,聘用后只保留原级别工资及福利待遇,职务按科员执行。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全市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科级(含)以下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社会关系清楚。

2.工作能力及表现:工作现实表现良好,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详见《中共赣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选原则、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考选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的方法择优聘用。公开考选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卷面满分100分,折算占总成绩的比例30%;理论技能加试卷面满分100分,折算占总成绩的比例30%;面试卷面满分100分,折算占总成绩的比例40%;均保留两位小数。

公开考选采取招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理论技能加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和程序进行。

(一)招考信息。

2018年3月8日— 3月16日在中共赣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党务公开网(gzdw.gov.cn/n289/n429/index.html)、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gzhrss.gov.cn)、赣州人事考试网(0797.jxpta.com)招考公告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3月19日—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赣州市市政中心双子楼3楼赣州市综治中心(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咨询电话:8391141)。

4.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带齐以下证件、资料:①《中共赣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请登录本招考公告的网站下载);②本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近三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考核单位公章);⑥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6张;⑦在编在岗的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1.由市委政法委组织统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身份、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规定的考选资格条件。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通知其本人,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2.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3月27日— 3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考选计划数达不到5∶1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考选计划。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选、聘用资格。

(四)笔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范围为公文写作、法律法规、时事政策、计算机应用等公共基础知识。评卷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根据岗位考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理论技能加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并在笔试结束后5日内将入闱人员名单进行公告。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理论技能加试。理论技能加试实行封闭考试,总分100分,其中写作能力测试60分,计算机技能操作40分。加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理论技能加试成绩(按分数权重折算后)的总成绩,根据岗位考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并在理论技能加试结束后5日内将入闱人员名单进行公告。理论技能加试时间、地点,以《理论技能加试准考证》为准。

(六)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实行当场评分、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最后得分,并由考生签字认可。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入闱面试考生按照《入闱面试人员公告》要求领取《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面试缺额,按笔试成绩与加试成绩(按分数权重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一次。若经递补一次后,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仍未达到3∶1的,当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大于招考人数)时,则按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当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则考生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者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笔试、理论技能加试、面试分数权重折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根据考选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考生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进行公告。

(七)体检。体检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市委政法委组织实施,到市人社局指定的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体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核其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考选资格。

(九)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拟聘用对象所在单位及招考公告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考选资格。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考选资格。

以上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及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考选资格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十)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考选工作在市编办、市人社局指导下进行,市纪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进行监督。咨询电话,市委政法委政治部 0797-8391146。

原标题:中共赣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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