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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培训总结

教师资格证培训总结

教师资格证培训总结范文第1篇

摘 要

本文综合运用文献检索、问卷调查、深度访谈、课堂观察等研究方法,了解南京市早期教育师资的现状。结果发现南京市早教师资学历总体合格、教师队伍年轻化,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专业的早教教师,大多数从业教师缺乏0-3岁婴儿幼教育理论知识,不能很好地开展个性化的早教指导;教师任职资格不统一,资格认证类型多但专业化程度低;教师流动性大,教师队伍不稳定;培训体系不健全,培训内容不科学,职后培训匮乏。最后,提出了改善当前早教师资现状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

早期教育 师资 现状 亲子园

一、问题提出

近几年,国内各种0-3岁婴幼儿的早期教育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特别是上海、北京、广州等经济发达城市率先开展了0-3岁早期教育的相关研究,并出台了一系列管理政策与操作方案。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颁布,国家将“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列入了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中,这进一步推动了早教事业在全国各地的开展。在理论与实践的探索中,早教师资的匮乏和不合格问题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2011年底我国新出台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在幼儿教师的专业知识要求中也明确提出幼儿教师要“了解0-3岁婴幼儿保教的有关知识与基本方法”。这是政策对实践问题的及时回应,进一步表明幼儿园在托幼一体化实践中需要合理解决亲子园的师资问题,各类早教机构也需要有合格的师资来保障其办学质量。因此,研究0-3岁早期教育的师资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以南京市区10所早教机构的早教教师为研究对象,所调查的10所早教机构中其中4所为附设在公立幼儿园内的亲子班,3所为全国连锁加盟早教机构,3所为私人自办早教中心。发放问卷86份,其中有效问卷82份,有效回收率为95.34%。调查中还对10名教师和5名早教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个别深度访谈,观察早教活动10次,并对活动内容进行了详细观察记录。

三、结果与分析

(一)教师的基本情况

从表1可见,早教教师以女性为主,74.39%的教师年龄分布在25岁以下,教师队伍年轻化。教师学历总体合格,85.36%以上的教师学历在大专以上。但教师专业背景多样,63.41%的教师所学专业与教育无关,只有36.59%的教师是教育专业(含学前教育)背景,而这些教师大部分来自于公立幼儿园附设的亲子班;私立早教机构中的大部分教师是美术、舞蹈、音乐、英语等专业,甚至还有化学、财会等其他专业。从教师从教时间来看,教龄五年以上的教师只占12.20%,大部分教师从教时间短。

(二)教师的专业资格

根据2008年江苏省《关于进一步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对0-3岁婴幼儿教师资格的规定,基本要求“从事该领域工作的教师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育婴师资格证” 。但在被调查的早教老师中,只有31.25%的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40.24%的教师持有育婴师资格证,公立亲子园的大部分教师同时具备教师资格证和育婴师资格证。私立早教机构的教师大部分只具有机构内部培训的亲子教师结业证,或是参加个别课程培训后获得的蒙台梭利教师证或奥尔夫音乐教师证。

(三)教师的培训情况

1. 职前培训情况。

不同性质的早教机构,教师的职前培训情况也有所不同。表3显示:公立幼儿园中的亲子教师在上岗前大部分经过了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并获得了相关的证书;部分教师在寒暑假时间被派到一些培训机构参加亲子教师培训或蒙氏、感统训练、奥尔夫音乐等相关课程的培训。

连锁加盟类早教机构的教师在上岗前都要被送到总部进行为期1-3个月的短期培训,培训方案由总部自定,自由度较大。培训内容集中为加盟园自己设计的课程内容,如蒙台梭利感官课程、奥尔夫音乐课程、福禄贝尔课程、感觉统合运动课程、思维训练、珠心算等等。培训方法以理论讲授为主,观摩实践为辅。结业评价相对简单,只要不缺席,参培教师人人都能获得结业证书。培训过程中除了重点了解加盟机构的课程实施方法和相关理念外,还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进行课程推销的策略培训,使每一个早教老师都要具备向家长推销早教机构课程的能力。

私人自办早教中心的教师由本中心从教时间长、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从1周到1个月不等,培训方法主要是跟班实习,辅助教学。通常实习结束后让新教师试上课来评估其教学能力,同时考察其育儿知识的学习情况,如果合格就可以正式上课了。

2. 职后培训情况。

早教机构教师普遍欠缺职后培训。虽然公立亲子园的教师有时会到其他亲子园观摩学习,或者由相关部门组织起来进行早教研讨活动,但这样的机会毕竟很少,有时一年都不举办一次。加盟早教机构每年会选派1-2名优秀教师去总部继续培训,但有时总部顾及经济利益,加之早教行业教师流动率高,职后培训往往流于形式,没有职前培训到位。

(四)教师欠缺的专业素质

图1 教师欠缺的专业素质(%)

通过对部分教师的访谈得知,52%的教师感觉自己在实践教学中缺乏0-3岁婴幼儿身心发展的相关知识,无法从容解答家长提出的婴幼儿身体养护、心理发展方面的困惑;28%的教师期望自己有较好的亲和力,能让婴儿尽快和自己亲近起来。在实地观察中,笔者发现约16%的教师在组织早教活动中缺乏敏锐的观察力,不能及时地对婴儿的不良情绪和行为表现做出反应,并给与个别化的指导。

通过调查、访谈和对早教活动的观察,我们发现目前南京市早教师资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专业的早教教师,大多数从业教师缺乏0-3岁婴儿教育理论知识,不能很好地开展个性化的早教指导;教师任职资格不统一,资格认证类型多但专业化程度低;教师流动性大,教师队伍不稳定;培训体系不健全,培训内容不科学,职后培训匮乏。

四、对策与建议

(一)师范院校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托幼双师型人才的培养

面对0-3岁婴幼儿教师紧缺的现象和双师型教师在亲子园中的独特优势,师范院校要尽快培养了解0-6岁婴幼儿教养特点并能针对不同年龄段幼儿科学组织教养活动的托幼双师型人才,解决当前0-3岁早期教育师资匮乏和专业化水平不高的问题,从而满足家长与社会对优质早期教育服务的实践需求。要实现这一目标,各地师范院校可以根据自身现有的办学条件,采用3+2或3+1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有效利用现有师资培养资源的基础上,增设早期教育或亲子教育方向。让幼师生在系统学习幼儿教育相关知识和技能之后,根据自己的兴趣选修早期教育方向的知识和技能,进一步学习0-3岁早期教育基础理论、早期教养与护理、早期教育课程与教法、早期教育家庭指导等模块的课程。并鼓励早期教育方向的学生在毕业之前获得育婴师资格证书,争取持有“双证”上岗。

(二)教育主管部门应进一步规范早教师资入职标准和培训标准

虽然很多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在关于0-3岁婴幼儿教养意见中已经提出0-3岁婴幼儿教师应持教师资格证和育婴师资格证上岗,但早教机构的实际情况是同时拥有“双证”的教师寥寥无几,大部分教师无证上岗,或持有五花八门的所谓早教课程培训结业证,难以对0-3岁婴幼儿开展科学的教养活动。因此,教育主管部门应借鉴其他地区的一些先进经验,如,我国香港地区就规定“所有欲从事婴幼儿和幼儿教育工作的人,必须要在教育学院和公开大学等开设相关课程的院校接受培训,并取得政府许可的资格证明,才能任教”。教育局要对婴幼儿教师入职的职业资格提出要求并予以监管。

除此之外,针对目前早教市场培训标准杂乱,培训内容不系统、不科学等现象,教育主管部门还应统筹调度,不仅制定明确的培训细则,而且要联合各部门力量,出资成立0-3岁婴幼儿教育师资培训点,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系统化培训。聘请婴儿病理专家、学前教育专家、婴幼儿心理学专家、家庭教育专家等组成培训讲师团,从婴儿心理、生理、家庭教育与指导等多方面开展业务培训与指导。鼓励和吸纳有0-3岁婴幼儿教育经验的社会人士从事社区0-3岁早期教育指导工作,“走进社区,服务家庭”,一定程度上缓减早教师资短缺问题。

(三)办学主体资源共享,加强早教师资职后培训

不管是公立的亲子园还是私立的早教机构,教师普遍欠缺职后培训。因此,教育主管部门应定期开展早教师资培训或组织早教研讨活动,鼓励各种形式的办学主体资源共享,互相观摩研讨。也可以采用校企合作方式,充分利用当地师范院校的教育资源,加强早教教师的职后培训。

(四)适当提高教师待遇,稳定早教师资队伍

有研究发现比较稳定的照看者,在照料中会经常与婴幼儿互动,更适合婴幼儿发展。当前早教师资流动性大,教师队伍不稳定,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早教机构的办学质量。而地位、工资和工作条件是教养机构招聘和留住教师的重要决定因素,因此,早教机构管理者应尽一切可能稳定教师队伍,包括以丰厚的薪金、保险福利吸引教师,组织各种培训提高教师的能力,让教师有机会外出交流学习等。政府相关部门也应成立专门的早教管理中心,对质量较好的早教机构给予资金补贴,出台早期教育教师进修培训、评先晋升等相关文件,稳定师资队伍,不断提高师资队伍专业化水平。

[本文系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课题批准号C-c/2011/01/65)“托幼一体化背景下早期教育师资培养模式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2011-12-12

教师资格证培训总结范文第2篇

第一条为适应本省卫生改革与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提高医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专科医师培训是指完成院校教育之后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且要求接受培训的人员,在经过卫生部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卫生部毕教委”)或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毕教委”)认可的专科医师培训基地中,接受以提高临床能力为主的系统化、规范化的培训。

专科医师培训分普通专科和亚专科培训。

第三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本省所有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和进入培训基地进行普通专科和亚专科培训的人员(下称住院医师)。

第四条鼓励各有关单位、社会团体建立专科医师培训奖学金,资助优秀的住院医师完成培训。鼓励企业、保险公司、个人等以多种形式提供资金或其他条件,共同促进专科医师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本省专科医师培训工作实行五个统一:统一管理、统一培训方案、统一培训基地标准、统一考核办法和登记手册、统一培训合格证书。

第六条省毕教委由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和部分地市卫生局、高等医学院校、社团组织和医疗卫生机构的代表和专家组成。省毕教委在省卫生厅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全省专科医师培训工作。

省毕教委办公室委托*省医师协会承办专科医师培训的事务性工作。

第七条开展专科医师培训工作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有关高等医学院校及医院应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设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管理专科医师培训工作。

第八条专科医师培训工作实行培训基地主任负责制。

第九条专科医师培训基地由省毕教委认可、公布;认可、公布办法由省毕教委另行制订。

第三章培训实施

第十条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应严格按照卫生部制定的普通专科医师和亚专科医师培训标准实施培训。

第十一条培训基地所在的医疗机构应依据省毕教委认可的培训基地种类和规模,制定招收住院医师的条件和程序,经主管部门同意后面向社会公开招生,并自行组织做好招生工作。年度招生计划于招生前一年的12月底前报省毕教委,并在每年的8月将招生工作有关信息报送省毕教委备案。

第十二条普通专科培训招生以具有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应届毕业生为主,也可招收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要求接受培训的人员。亚专科培训主要招收经过普通专科培训合格后,或自本指导意见公布前已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并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要求参加亚专科培训的人员。在开始试点的3年内,亚专科培训可招收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考试合格的临床医师。

临床研究生毕业人员须经培训基地进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既往参加临床实践的时间,确定其应进入的培训阶段和年限。

第十三条普通专科医师培训阶段时间为3年,依据普通专科设置目录和标准,在经省毕教委认可的普通专科培训基地中开展培训活动。培训方式以参加相关科室轮转的临床医疗实践为主,第一年必须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完成普通专科培训并经统考合格者,由省毕教委颁发卫生部毕教委统一印制的《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四条亚专科培训阶段时间为1~5年,依据亚专科设置目录和标准,在经卫生部毕教委认可的亚专科培训基地中开展培训活动。培训方式以参加亚专科临床实践为主,培训期间应安排6~12个月时间担任总住院医师工作。完成亚专科培训并经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卫生部毕教委统一印制的《亚专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

第*条培训基地及所在的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培训工作档案,培训相关内容应在《专科医师培训考核登记手册》中及时、如实、详细地记录。

第*条在普通专科培训阶段,培训基地应组织符合条件的师资队伍,对住院医师进行带教指导。在亚专科培训阶段,培训基地应明确指导医师,采取专人指导和团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第四章考试考核

第*条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应全面检查核对住院医师的《培训登记手册》,对完成培训细则规定内容的人员,按照培训标准要求进行考试考核。

第十八条专科医师培训考核包括公共科目考核、日常考核、轮科考核、年度考核和阶段考核。考核的具体内容、方法、条件按照《*省专科医师培训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进行。

第十九条专科医师培训的考试考核,依据不同的培训内容,采取笔试、临床技能考核等多种方式。

第二十条住院医师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培训内容的,培训时间顺延;完成培训内容后再进行考试考核。对在考试考核中弄虚作假者,培训基地应进行相应的处理,情节严重者应取消培训资格。

第二十一条省毕教委对培训基地及其所在医疗机构组织的考核进行不定期的指导、检查。对未按照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的基地给予限期整改,对在整改阶段无明显改善的不再认可其培训基地资格。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二条专科医师培训经费实行单位支持、个人分担、政府资助、社会捐资等多渠道筹集的方法。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培训基地所在的医疗机构应保证专科医师培训工作需要的经费,要为受训医师提供必要的培训条件,包括住宿等生活条件。

第二十三条培训基地所在的医疗机构要负责保障住院医师在培训期间的工资、基本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等。应为带教医师提供适当的补助。

第二十四条住院医师与培训基地所在的医疗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和培训协议,住院医师的人事档案放入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保险和法定节假日休假等待遇。医院应为住院医师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及医师执业注册等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六章附则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由省毕教委负责解释。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省专科医师培训实施方案(试行)

依据《*省专科医师培训管理指导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试行)。

一、培训对象

(一)普通专科培训阶段

1、具有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人员。

2、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要求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亚专科培训阶段

经过普通专科培训合格后,或自本方案公布前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要求参加亚专科培训的人员。

(三)培训基地招聘研究生进入相应阶段的培训,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至少有1年以上三级医疗机构相关专业临床科室的临床实践时间;

2、按照专科医师培养标准细则要求已完成相关病例、病种的实践;

3、通过培训基地所在医院的临床能力考核,并以此作为进入相应培训阶段的依据,确定培训年限。

二、培训目标

经过培训使住院医师达到“专科医师培养标准”所要求的普通专科医师或亚专科医师水平。

三、培训要求

专科医师培训过程分普通专科培训和亚专科培训两个阶段。

(一)普通专科培训阶段

1、政治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职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病人的合法权益。热爱临床医学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2、专业理论:根据普通专科医师培养标准要求,学习有关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

3、临床技能:掌握本学科基本诊疗技术以及本学科主要疾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治疗方法等临床知识和临床技能。掌握重点传染病基本防治知识,能及时、准确报告传染病病例。

4、掌握循证医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备阅读和分析专业性期刊的能力,可撰写具有一定水平的文献综述或病例报道。

5、专业外语能力:掌握一门专业外语,能初步独立阅读本专业的学术论文和文献资料。具有一定的外语口语交流能力。每小时能笔译专业外文书刊2500个印刷符号。

6、人文医学:尊重病人、关心病人,具备较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二)亚专科培训阶段

在达到普通专科医师培训要求的基础上,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1、专业理论:根据亚专科医师培养标准细则要求,学习有关的专业理论,系统掌握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本学科的新进展,并能与临床实际相结合。

2、临床技能:具有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掌握本专科主要疾病的诊断、鉴别诊断、治疗技术,熟悉门、急诊专科疾病的处理、危重病人抢救,能独立处理某些疑难病症,能胜任总住院医师的工作。

3、专业外语能力:掌握一门专业外语,能比较熟悉地阅读本专业的学术论文和文献资料。具有较好的外语口语交流能力。每小时能笔译专业外文书刊3500个印刷符号。

4、教学能力: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并能承担医学生的见习、实习和进修医师或低年资住院医师的临床教学工作。

5、科研能力:掌握基本的临床科研方法,能结合临床实践,撰写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6、人文医学:在医疗实践过程中给病人予人文关怀,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四、培训年限

普通专科培训阶段为3年。亚专科培训阶段为1~5年。除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外,培训期间无论任何理由请假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培训期限延长一年。

五、招生办法

各培训基地所在的医疗机构应依据省毕教委认可的培训基地种类和规模,制定招收参加培训人员的条件和程序,经主管部门同意后面向社会公开招生。每年12月底前将下一年招生计划报*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并自行组织做好招生工作。每年8月将招生工作有关信息报送省毕教委。

六、培训方法

以培养临床实践能力为重点,采取从事临床医疗实践工作为主的培训方式。专业理论学习以自学为主,集中授课为辅。

(一)普通专科培训阶段

主要采取相关临床科室轮转的方式,第一年必须实施住院医师24小时负责制,培训基地主任负责组织具备条件的医师组成师资队伍,对住院医师进行带教和指导。

(二)亚专科培训阶段

以参加亚专科的临床实践为主,培训期间应安排6~12个月时间担任总住院医师。培训基地应明确指导医师,采取专人指导和团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七、培训内容

(一)普通专科培训阶段公共科目学习内容和时间如下:

1、有关法律、法规: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参考学时数12学时。

2、循证医学:参考学时数8学时。

3、临床思维与人际沟通:参考学时数8学时。

4、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参考学时数8学时。

5、医德医风:参考学时数8学时。

6、人文医学:参考学时数8学时。

(二)临床实践培训内容按照各普通专科、亚专科培养标准细则的要求实施。

八、考试考核

(一)内容

《专科医师培训登记手册》内容按卫生部统一要求,含工作态度、医德医风、医学法律知识、行业服务规范、相关专业理论、临床技能、病历书写、临床思维能力、专业外语、临床科研能力、临床教学能力等。

(二)考试考核方法

依据不同的培训内容,采取笔试、临床技能考核等多种方式。公共科目、专业理论等主要采取笔试方式,临床技能、临床思维能力等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

(三)考试考核类型

1、公共科目考试:对专科医师培训标准总则中要求的公共科目进行考试,考试科目和组织形式由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简称省毕教委)确定。住院医师应在普通专科培训阶段的第3年参加公共科目考试。

2、日常考核:住院医师应将每天完成的培训内容如实填入《专科医师培训登记手册》,带教老师应定期审核后签字,作为住院医师轮转与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以及参加阶段考核的依据。

3、轮转与年度考核:住院医师在完成培养标准规定的每一科室轮转培训后和完成年度培训后,由培训基地主任组织考核小组,按照培训内容及考核项目要求进行考核,重点检查培训期间的临床业务能力、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完成培训内容的时间与数量,将考核结果及有关奖惩情况在培训登记手册中记录。

4、阶段考核:

(1)普通专科培训阶段考核:普通专科培训阶段结束后,由主管部门依据普通专科培养标准相关内容,组织公共课及临床实践技能考试或考核。

申请普通专科培训考核者,应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专科医师培训考核登记手册》。

(2)亚专科培训阶段考核:亚专科培训阶段结束后,由省毕教委对其完成培训情况及医德医风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申请参加亚专科培训阶段考核。省毕教委将审核通过的住院医师名单报卫生部毕教委,卫生部毕教委依据亚专科医师培养标准的相关内容,组织以考查临床技能为主的考试考核。

申请参加亚专科培训阶段考核者应提供《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亚专科培训阶段登记手册和省毕教委审核证明。

(3)轮转考核、年度考核及阶段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期限顺延1年。

(4)对未按要求完成培训内容或考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参加考试考核的资格,培训时间顺延;对弄虚作假者进行相应的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培训资格。

九、证书发放

参加普通专科培训,并按规定完成所有培训项目,经考试考核合格,由省毕教委颁发卫生部毕教委统一印制的《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参加亚专科培训,并按规定完成所有培训项目,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卫生部毕教委统一印制的《亚专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名单报卫生部毕教委备案。

*省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认定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省专科医师培训管理指导意见》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专科医师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是指住院医师接受以提高临床能力为主的系统化、规范化培训场所,是根据卫生部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细则》及《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进行认可的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的临床科室。

培训基地设置在经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认可的医疗机构中的临床科室。

第三条培训基地分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以下简称普通专科基地)和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以下简称亚专科基地)两类。培训基地类别依据卫生部普通专科目录和亚专科目录设置。

第二章认定条件

第四条培训基地认定条件包括:

一、培训基地所在医院的基本条件

(一)医院资质

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

(二)教学条件

1、必须具有满足专科医师培训所需的临床师资队伍。

2、必须具有满足专科医师培训所需的科室设置,具有相应的诊疗条件和设施。

3、具有基本的教学设备和合格的教学场地。

4、图书馆藏书专业种类齐全,具有满足住院医师接受培训所需的专业书籍和期刊,有获取专业信息的渠道。

(三)组织管理

1、成立医院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有院级领导分管专科医师培训工作,下设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培训管理工作。

2、成立专门负责专科医师培训指导、考核、质量监督等工作的专家委员会或小组。

3、建立完善的培训基地管理、人事管理、住院医师考试考核等制度。

(四)支撑条件

1、提供培训对象的工资和补贴,保证给予与本院同年资职工的同等待遇;

2、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

3、提供必要的住宿等生活条件;

4、妥善解决人事档案和工龄;

5、积极协助培训对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并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手续;

6、与培训对象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7、保证培训结束后大多数培训对象离开基地。

二、培训基地基本条件

(一)有能够满足培训要求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师资构成比例合理。每个普通专科基地指导医师与受训医师比例不低于1∶2;每个亚专科基地指导医师与受训医师比例不低于1∶1。

(二)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指导医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指导医师应有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指导医师的临床工作能力和教学工作能力符合各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的要求。

(三)普通专科基地应设置有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要求的临床和辅助科室;亚专科基地所在的临床科室能够满足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要求,相关辅助科室设置齐全;全科医师培训基地由符合条件的综合医疗机构中有关临床科室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同组成,符合全科医学培训标准要求。

(四)医疗条件(包括总床位数、年收治病人数、年门诊量和急诊量、配备的专业诊疗设备等)能够达到各普通专科和亚专科培训基地标准要求。科室业务范围全面,收治的疾病种类基本覆盖本学科常见疾病,开展的诊疗活动能够满足培训需求。

(五)培训基地实行基地主任负责制(应为本院人员,不得由外院专家兼职),全面负责培训工作。配备专、兼职的培训管理人员,职责分工明确。

第三章认定程序

第五条医疗机构可组织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要求的临床科室,认真填写《专科医师培训基地申报表》,并按要求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省毕教委讲认定(包括复审)的申请。

第六条认定步骤

一、形式审查

省毕教委办公室依据《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细则》和本办法相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普通专科基地,由省毕教委通知申请单位实地评审的时间;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亚专科培训基地,省毕教委初审通过后,报卫生部毕教委。

二、实地评审

(一)普通专科:省毕教委组织评审团,依据普通专科分类目录和《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细则》,进行实地评审,讲评审意见,由省毕教委对评审结果进行认定,并将通过的基地名单和培训规模报卫生部毕教委备案。

(二)亚专科:省毕教委协助卫生部委员会组织评审团,依据亚专科分类目录和《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细则》,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评审,核定培训规模。实地评审工作于每年8月底前完成。

三、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合格基地具备培训专科医师资格。基本合格的,应在半年内整改并接受复审。不合格的2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四、公示

培训基地评审结果实行公示制度。普通专科培训基地审批结果由省毕教委在*省卫生厅网站进行为期二周的公示。对结果持不同意见者,可在公示期限内向省毕教委讲复查申请。

亚专科培训基地评审结果由卫生部毕教委公示。

五、公布

通过评审的普通专科培训基地名单及招生培训规模由省毕教委于每年9月底以前向全省公布。

亚专科培训基地的名单与招生规模由卫生部毕教委公布。

六、再认证

培训基地评定周期为5年。普通专科培训基地应在本周期结束前1年讲再认证申请,省毕教委根据普通专科培训基地实施培训工作情况和基地条件实行动态管理,于本周期结束前做出再认证的结论。亚专科培训基地由卫生部毕教委进行再认证。

第四章基地管理

第七条经评审通过的培训基地应严格按照核定的培训规模接收住院医师,并依据《*省专科医师培训管理指导意见》、《卫生部专科医师培养标准》要求开展专科医师培训。

教师资格证培训总结范文第3篇

摘要:实行中小学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是保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实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10年来,我国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对继续教育理论研究的深入为实施中小学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提供了实践和理论支持。因此,应尽早建立独立的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证机构,设立科学合理的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标准,建立开放的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机制。关键词: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一、实行中小学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的必要性目前,我国对接受继续教育的中小学教师寄予很高的期望,要求他们通过继续教育提高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水平,补充更新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从而建设一支能够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品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适应我国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中小学教师队伍。要实现上述培训目标,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继续教育师资队伍作保障。但是目前,在我国充当继续教育的师资,主要是师范院校、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的老师,还有一些兼职的中小学优秀教师,他们基本上都是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或高等教育教师资格。从理论上讲,他们的知识占有量是可以满足培训工作需求的;但实际上,继续教育是一种不同于高等学历教育和中小学教育的教育形式,学员学习的目的不是为了应试,获得一纸文凭,而是为了从根本上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形成正确的教育理念和自觉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和教育教学方法去实现中小学培养目标的能力,以适应基础教育不断改革发展所提出的新要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注重的是每个接受继续教育的教师通过学习在原有基础上的有所提高;但从近两年的培训实际效果看,培训工作的总体教学质量不尽如人意。主要是因为部分培训教师或者最新成果掌握不足,教改动态及信息匮乏;或教非所用,教学内容不切合中小学的实际,不能适应培训工作的需求。继续教育内容的特点是个“新”字,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这些特点必然要求实施继续教育的师资是一支高层次的、掌握前沿科学知识和技能的、具有前瞻性思想观念的教师队伍。毫无疑问,当前继续教育的师资队伍还达不到这个要求,其中相当一部分教师自身缺乏新知识、新观点,很少接受更高层次的培训学习。因此,继续教育遇到的最大问题是没有一支专门的高素质、高水平的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学员的高期望值与师资水平的相对低下产生了很大的矛盾。如何解决继续教育的师资质量和数量问题是直接关系到继续教育成败的最根本性的大事,因此实施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建立一支专门的继续教育教师队伍,是保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实现继续教育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首先,实施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有利于提高继续教育教师准入的门槛,能够从根本上改变不讲条件,指令性分配任务、教师良莠不齐的状况,为继续教育师资队伍长远发展奠定基础。还可以排除那些不胜任继续教育工作的教师,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其次,实施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有利于推动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吸引优秀人才从事继续教育,使有志于从事教师继续教育的教育科研人员、学者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途径来获得继续教育教师资格,壮大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力量。与此同时,通过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组成的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可以促进教育系统人员的合理流动,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从事继续教育事业。二、实施中小学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的可能性1.实践基础1993颁布的《教师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1995年,国务院颁布《教师资格条例》,同年原国家教委颁布《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开始部署教师资格过渡工作。1997年底教师资格过渡工作结束时,全国属于规定范围的在职人员共计有1026万余人获得教师资格,为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积累了经验。2000年,教育部颁发了《<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自此教师资格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形成。2001年教师资格制度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为保证教师资格制度的稳步、规范、顺利实施,依据全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会议精神,2001年教育部陆续颁发了《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对教师资格的认定范围、资格申请、认定程序、学历条件、教育教学能力考察等首次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政策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和细化,对教师资格证书的法律效用、主要内容、证书格式、证书补换发、证书编号、管理责任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从实践上来讲,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教师管理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有利于教师职业走向专业化;有利于把住教师队伍“入口关”,从根本上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形成多元化的教师培养制度;有利于形成高质量的教师储备队伍,为学校全面实施教师聘任制、形成竞争激励机制创造条件。因此,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以及所取得的成功经验,为继续教育师资资格认定制度提供了实践支持。

2.理论依据许多研究者认为,继续教育不同于一般的成人教育、高等教育;有的教师在高等学校里是优秀的教师,但在继续教育领域内有可能难以胜任工作。培训院校中的教师,不同于一般师范院校中的教师,他们既要有丰富的科学知识,也要有较高的教育科学理论素养,并能够针对具体的教学过程,把优秀教师的教学经验和体会提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然后再去分析、总结,必要时还要亲自讲授中小学课程,发挥出“师范”的作用。从目前状况看,许多国家都要求培训机构中的各科教师继续参加培训,通过教育理论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培训,到中小学开展调研、教研活动,参加培训课题的教材编写或研究工作,最终形成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如在德国,师资培训机构的专职教师必须要有10年以上的教学经验,并要在理论上有较深的造诣,在理论界有一定的知名度;而且,具备这些条件的教师还要经过国家和地方各级部门的层层审批,才能正式担任教师工作。如果工作不胜任,同样可以被辞退。但在我国,没有专门的继续教育师资队伍,继续教育的任务一般是分配给一定的师范院校或进修学校;这些教育机构,都是根据自身现有条件,把具体教学任务分配给个人,不管能否胜任工作,没有一个监督的机制,随意性很大,这样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参差不齐总体素质不高就在所难免。因此,有必要建立统一的继续教育教师资格标准,以便从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各类申请者当中选拔能胜任继续教育的合格人才,以保证中小学继续教育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三、实施中小学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的建议1.建立独立的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证机构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基础教育教师队伍,21世纪的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是我国教育领域内一项战略任务,所以说实施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确保继续教育师资质量是顺理成章的事。因此,国家应设立一个专门的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证机构,这个部门可以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构成,来保障继续教育师资资格证书的有效性和公正性,如果培训单位和资格认证机构是一个单位,就很难避免一些人为因素,如私情、关系等干扰,使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失去公证性,最终影响到组建高质量的师资队伍。在一些发达国家已有师资培训机构与教师资格认证机构各自独立、相互分离的成功经验。如英国,向中小学教师提供继续教育的主要机构有大学教育学院或教育系、高等教育学院、开放大学、教师中学、皇家督学团、教育部与教育当局,而教师资格审查权和证书发放权均在教育与技能部。2.设立科学合理的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标准首先,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对教师资格要求的具体规定,结合继续教育的教学特点和要求来确定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标准。这个标准应该是多层次的,也就是针对申报者的具体情况应有不同的要求;可以是擅长理论的,也可以是擅长教学实践的。其次,这个标准是建立在一般教师资格认定的基础上,如取得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要从事继续教育必须再通过一定的考核方可取得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证书,这同样适用于优秀的中小学教师,只是他们录用的侧重点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要坚持教师资格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认定工作的规范性,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这样才能保证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健康进行。另外,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审查学历条件的同时,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中,应重视对申请者实际能力的考核,重视对申请者思想品德的考察,以及身体条件尤其是心理健康的检查,对学校在编正式任教人员也要结合年度考核测评教育教学能力。3.建立开放的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机制一流的教师队伍才能实现一流的培训质量。一般来说,接受继续教育的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专家和名教师等不同层次的教师,他们对继续教育有着不同的要求。因此,除了优化继续教育教师知识能力结构外,更重要的是组建一支专兼结合、以兼为主的教师队伍。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对象量大面广、学习时间短、流动性大、层次不齐、课程众多、计划灵活、考核办法多样的特点,决定了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必须是专兼结合,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从这个意义上讲,应建立开放的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机制,对继续教育教师资格的认定对象不应只限制在某些高校或进修学校以及中小学。具体来说,就是鼓励有实践经验或理论知识的教育工作者,来充实中小学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只要他们能通过规定的考核,就可以发给教师资格证书。这些教师既可以是大学的老师,也可以是中小学优秀的教育工作者,还可以是从事教育研究的专家、学者。对他们进行考核时,应该有不同的侧重点,根据他们的专长,有的可以侧重理论知识,有的可以侧重实践经验。这样一支层次多样,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是一条大锁链上的一环;所有的教师都应团结一致,承担共同义务,去完成中小学继续教育这一重大任务。这支队伍不仅要师德高尚、业务精良,而且要熟悉中小学教育,不仅要有很强的教学能力,而且要有很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和教学组织能力。没有这样一支队伍就很难组织好继续教育、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并高质量地完成中小学教师培训任务。

教师资格证培训总结范文第4篇

关键词:职业教育;双师型;师资建设

国际职教领域关注最多的是职业教育教师综合素质的培养,尤其到了20世纪80年代,成为德国、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纷纷关注的热点问题,德国等西方国家把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高及培养模式纳入职教领域研究的范畴。在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经过改革开放以后才得了迅速发展,2002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掀起了职业教育发展的热潮,各省、市及各地区和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职业教育的办学规模不断得到扩大。但从总体上看,职业教育仍然是我国教育事业的薄弱环节,大量缺乏既有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又具备较强的实践教学能力的“双师型”教师。这已成为严重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

为了解决职教师资的问题,我国于1995年在《国家教委关于开展建设示范性职业大学工作的通知》(教职〔1995〕15号)中第一次提出“双师型”教师的概念。《通知》指出:“有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具有一定的专业实践能力,其中有1/3以上的‘双师型’教师。”此后,从1997年至2000年原国家教委针对高等职业学校设置问题、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问题、面向二十一世纪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相关问题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等文件中,对“双师型”教师概念及要求有比较详实的表述。2004年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教高厅〔2004〕16号),规定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到50%为合格,而达到70%者为优秀,这对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师结构比例有了明确的规定,对“双师型”教师的培养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教育部原职成教司司长黄尧在《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教师资队伍》中指出:“学校可按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招聘社会上专业技术人员、能工巧匠来校担任专兼职教师,增加‘双师型’比例。最新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 年)》明确提出“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的总要求。”“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成为职业教育的重要课题之一。因此积极探索“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途径是高职院校战略机遇期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实现科学发展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一、“双师型”教师的界定

“双师型”教师概念,是在以往职业教育中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的传授、轻能力的培养,以及师资队伍建设和评价上偏重理论水平的情况下,为了强调实践性教学环节的重要性,促使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正确定位、有机结合,适应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职教理念而提出来的。目前,国内关于“双师型”教师的界定,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标准:

1、评估标准。2008年4月教育部下发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教高〔2008〕5号),在对2004年评估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的基础上,给出了“双师型”教师最新的界定,即:“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校内专任教师和校内兼课人员:(1)具有本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含持有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具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并在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2、院校标准。在实行“双师型”教师的聘任过程中,比如: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制定了“双师型”教师的聘任标准。“双师型”教师是指既能从事专业理论教学,又能指导学生进行实践教学的教师。具体标准: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的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热爱职业教育,具有较高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身心健康,关爱学生;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通过国家组织的中级以上专业技能培训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技师(或相当于技师水平)以上专业技能资格;(2)通过国家组织的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取得中级以上执业资格证书;(3)在企事业单位或科研院所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或科研工作三年以上,具备工程师以上各类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兼职教师。

3、学者标准。有学者认为“双师型”教师应具备的职业素质标准是“一全”、“二师”、“三能”、“四证”。“一全”是指“双师型”教师应该具有全面职业素质。“二师”是指“双师型”教师既能从事文化理论课教学,又能从事技能实训指导。“三能”是指“双师型”教师具有较全面能力素质,既具有进行专业理论知识讲授的教学能力,又具有专业技能基本训练的指导能力,同时还具有进行科学研究和课程开发建设的研发能力。“四证”是指毕业证、技术(技能)等级证、继续教育证和教师资格证等。[1]

随着职业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对“双师型”教师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目前国内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的认定范围和宽泛解释即其认定方式已基本达到统一。“双师型”教师,是指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理论水平,获得教育系统领域的教师资格证书,又有本专业或相应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或有从事本专业实践工作经历,具有较强实践应用能力的专业课教师。#p#分页标题#e#

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

1、师资来源单一,水平低,“双师型”教师资格制度尚未建立

调查显示,高职教师来源单一,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数量不多,占专业教师总数的45%,与国家规定80%的比例还有较大的差距。据统计,大学毕业直接任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教师占86.5%,而从企业调入的所占比例为7.4%,总体而言,知识传授力、动手能力、实训教学、现场指导等方面都处于弱势,与社会需要的那种既有渊博的理论基础知识又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的“双师型”教师要求差距明显。[2]目前甘肃高职院校师资来源数量最多的还是高校应届毕业生,受客观条件的限制,高职院校从工矿企业引进人才的渠道并不十分畅通,而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企业技术人员大多是业务骨干,很难补充到职教师资队伍中来。由于没有切实有效的推行高职“双师型”教师资格制度,使得高职“双师型”教师的入口管理缺乏制度保障,从而加大了高职教育“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难度。

2、“双师型”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影响教师实践能力提升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迅速发展,导致了各高职院校师资需求不足的问题愈加突出。2006 年,全国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拥有专任教师28.3万人,生师比为18.3:1。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7.2 万人,仅占25.5%,在这其中民办高职院校比例更低,全国 219 所民办院校共有“双师型”教师10340人,仅占专任教师总数的 17.5%,与教育部要求的“双师型” 教师比例达到50%左右的要求相差甚远。[3] 仅以北京市高职等职业教育教学检查情况为例,平均只有25.17%的教师获得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参加过职业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只有38.15%,教师中曾下厂实践的也仅占23.9%[4]。而在许多地方,往往还达不到这个比例。如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虽然初步形成了一支以专职教师为主、由国内外专家教授组成的、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现有专职教师57人,其中高级职称18人,“双师型”教师比例却仅占约20%[5]。甘肃省2009年高职院校拥有的专任教师0.7万人,生师比为24:1。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0.22万人,仅占31%,相比而言,甘肃省高职院校专任教师的人数及“双师型”教师的人数较少。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师资力量严重短缺的同时,高职师资结构也很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学历层次偏低,高学历教师数量偏少,高职院校教师队伍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数仍然偏低,稳定性较差,更缺乏学术带头人和其他优秀教师资源;二是职称结构不合理,非专任教师职称普遍偏低,初级职称和无职称者占非专任教师总数的比重高,且职称结构严重偏向理论教学方面。

3、兼职教师队伍管理不科学,师资流失问题严重

在“双师型”教师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况下,目前各校对兼职教师的管理不科学。许多兼职教师都不具有教师任职资格,虽然这些教师具备了本专业较高的技术水准,但由于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教师培训,缺少教育教学理论的指导,对教育教学规律不太了解。同时兼职教师存在着精力分散、研究学生不够的问题,时间上、精力上难以满足教学要求,从而影响了教学效果。而学校往往由于考虑成本和有些专业教师比较难聘的原因,对其缺乏严格的考核制度。和本科院校相比,多数高职院校教学科研条件较差,工资福利待遇不高,教师聘用制度不完善,待遇不高,各种福利政策难以实施,加上各用人单位“挖才”、“抢才”现象严重,导致很多高职院校师资流失严重。此外,兼职教师缺乏相对稳定性也影响到教学质量的提高,表现为兼职教师队伍欠稳定,在某些时间段很难保证教学的连续性。

4、缺少专门的“双师型”教师培养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评估体系不够完善

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是职业教育成果的保障,因此,培养高水平的“双师型”职教教师,建设高素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是发展职业教育的重中之重。长期以来我国教师的培养和培训是分开的,由师范院校承担职前培养,教育学院、进修学校开展职后培训。随着高校结构调整以及教师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教师教育一体化正成为改革的方向之一。但对于职教教师而言,目前国家教育部在全国设了很多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但还没有一所专门培养从事职业教育教师的高等院校。从目前情况来看,高职教师培训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学历层次的培训还没有畅通渠道;技能培训难以对口;培训内容与教学实际脱节;多数学校的师资培训还停留在老教师对新教师的“传、帮、带”上;师资培训只注重追求数量不注重质量和效益,只注重业务培训不注重全面素质提高,只注重扩大规模不注重优化结构。另外,教师中重视职业教育研究的人员不多,创新意识不强,不利于培养创造性人才。到目前为止我国高职院校仍在沿用传统的基于职业技术示范学院的培训模式和以普通院校为基地的培训模式对“双师型”教师进行培训,尚未建立相应的制度。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伴随着高职教育的发展,走过了不寻常的发展道路。尤其通过国家示范性高职高专院校建设,不仅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了高职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促进了校园文化建设,拓宽了专业建设和课程体系建设,夯实了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而且全面促进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比如,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队伍建设在国家示范性建设的带动下,取得了突出建设成果,290名教师达到了“双师型”的水平,占专任教师的66%。

三、“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途径

“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要着眼于立德树人、教书育人,要紧密围绕如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如何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优秀人才;如何将“理实一体化”教学方式运用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中;如何将“做中学、学中教”的职业教育的理念贯彻到教育教学的全过程。达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深度融合。实行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师既要有证书,又有职业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既有更要有相应的实际职业能力,既要充当理论教师,又要指导开展实验实训工作。学校还要聘请大量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主要途径有:#p#分页标题#e#

1、培训与取证。高职院校要不断完善教师培训制度,拓展培训网络(如校内培训、校企合作培训、高校深造、师资培养基地培训、出国研修等等),加强教师的岗前培训、教学能力培训、教材建设与课程开发培训和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专业水平、实践教学能力和技能水平,使他们既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又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不断提升其教育水平和执教能力。(1)通过国家教育部搭建的高职教育师资培养基地,有计划组织和选派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培训,从而提高教师的双师素质。(2)研究制定青年教师学历进行培训制度,鼓励青年教师进行在职学历学位的进修和深造。(3)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师必须参加职业技能取证培训,不断提高自已的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适应为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基本要求。比如,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充分利用与甘肃省人社厅共同建立的第66个技能鉴定所、北京广联达慧中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与学院联合建立的广联达培训基地、建筑业应用软件公司上海鲁班软件公司与学院联合建立的应用软件培养基地、美国SolidWorks公司与学院联立建立“Solidworks中国授权教育基地”和“Solidworks中国授权认证考试中心”等技能培训平台为教师进行技能培训。2007年至今有216名专业教师参加了相关技能的培训,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

2、联合开发。高职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按市场需求不断开发创新师资培训新领域,比如,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经过市场调研,及时与锐捷网络公司合作挂版成立了“锐捷网络分院”,利用锐捷网络公司的资质联合开发并提升教师的综合素质,29名专业课教师和专业基础课教师素质得到了提高和拓展,并获得了“工程师”的资格证。与长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甘肃长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联合培养汽车维修技术人员,6名专任教师参加联合开发的相关活动,教师的双师素质得到提高。

3、社会聘用。根据学校实践教学工作的需要,从相关企事业单位中正式聘任一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行业专家、社会名家、高级技术人员、技师或能工巧匠,或通过与企业合建实验室、实训基地、订单式培养等方式,由企业有关专家到学校充当“兼职教师”,[6]比如,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汽车系与为了更好的培养汽车维修专业学生的动手能力和技术水平,及时从社会聘用了两名有经验工程师做实训指导,从而提高实践教学水平,达到了人才培养的目的。

4、挂职锻炼。为了培养企业用得上、下到去、留得住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高职学院应该本着“互利双赢”的原则,有计划地选派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赴企业和行业一线挂职锻炼,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基于以上观念,近三年来每年选派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到兰州石化公司等企业一线挂职锻炼,了解生产前沿的科技动态和相关专业技术岗位群对高技能人才的基本要求,丰富专业教学的内容,采集实践教学、毕业设计所需要的各种专业实践技术资料等,同时为生产一线的技术开发、技术运用和技术改造做出了贡献,对长期建立校企合作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5、顶岗实习。高职教育的师资多数是从高校引进的,对从事职业教育他们最大的不足就是缺乏实践经验,甚至不了解生产一线的运行的情况,“必须、够用”的教学理念,对青年教师来说的确是望洋兴叹,为了让青年教师尽快适应高职教育的教学目的,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有计划地让青年教师到企业和行业一线进行顶岗实习,直接参与到企业的生产管理、设备安装与调试、项目论证、技术改造、产品营销和职工培训中去,可以有效地学习实际操作技能[7],了解企业相关职业岗位群人才需求的素质、知识和能力要求,掌握企业生产、服务、管理的理念、技术和技能,采集专业教学、学生实验实训所需的各种专业实践技术资料等,把行业和技术领域中的最新成果引入课堂,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6、校企合作。校企合作培养师资和学生是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校企合作的基本内涵是产学合作,它是工学结合的基础;工学结合是实施校企合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8]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建立健全校内外实训基地,校内外实训基地是体现职业教育质量、特色、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的重要支撑,有利于“工学结合”的深入开展。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截止目前已经建立了兰州石化公司等121个校外实训基地。并按照人才培养模式,每年组织教师利用暑期进行20天的实践锻炼,让教师深入生产一线进行业务实践,参加企业的科研课题研究,参与产品研发和技术攻关。在工学结合的实战中,教师的理论与实践,生产、科研与教学得到紧密联系,教师的理论素养、专业技能、技术创新和应用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7、技能竞赛。技能竞赛是职业教育的本质要求,也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制度,是职业教育的改革方向,是职业教育的质量检测,是师生成长和学校发展的助推器。技能竞赛水平体现在学生,决定于教师。提高专业教师指导水平,达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建的目的,必须有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技能比武、科技制作与创新比赛等活动,建立健全骨干教师教学团队、教授工作室,形成一支梯次合理、素质优良、技能精湛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每年都有教务处、人事处联合组织开展教师实践教学比武或说课比赛、多媒体教学比赛等竞赛活动。

8、以老带新。以老带新,以强带弱,定期对新教师有针对性进行教学、实训的培训指导,提高新教师的教研能力和教学水平。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严格执行青年教师导师制,每年选派经验丰富的副教授以上的老教师指导1-2名新教师,从制度上保障了对新教师的培养,也让青年教师从迈入高职学院的第一天起就明白,高职教育的教师做什么?怎么做?在老导师指导下,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才成长。#p#分页标题#e#

随着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不断深化,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集聚一批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已经成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努力打造一只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师德高尚、专兼结合、结构合理、教学水平高和实践能力强的适应中国高职教育特色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参考文献:

[1] 贺文瑾.略论职技高师“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J].职业技术教育(教科版),2002,(4).

[2]高教学会产学研合作教育分会.高等职业教育产学结合操作指南[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3]何小雄.高职校企合作产学结合2 +1人才培养式的改革实践[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8,(29)

[4] 张铁岩 《高职高专“双师型”师资建设的几点思考》 《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3年第6期

[5]丁金昌 童卫军.关于高职教育推进”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再认识[J].高等教育研究,2008(6):49—50

教师资格证培训总结范文第5篇

教育培训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基础工程。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以下称“中总协”)自1989年经国家财政部、民政部批准组建以来,紧随我国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时代脉搏,一直将教育培训列为重要业务,作为服务会员和广大高中级财务管理人员及其后备人员的重要职责。中总协的教育培训对象是“一支有十万之众的精锐部队”,是“中国会计的脊梁”,涵盖总会计师、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CFO)、财务主管、财务部门负责人(以下称“高层财务管理人员”)及其后备人员;包括中总协、分会(工作部)和地方协会(研究会)管理的会员,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企业) 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高层财务管理人员及其后备人员,财政、财务、会计、税务、审计、经济、管理、金融,证券、投资等高中级管理人员。政府机关,院校、科研、中介,企业等单位相关岗位高中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坚持以境内培训为主,发挥境外培训的补充作用”的教育培训方针,从2006年至2008年10月,中总协在国内举办培训班148期,培训9.847人次:组织国(境)外培训班7期,参训194人次。2008年,我国遭遇汶川强地震和全国大部分地区强降雨,给培训工作带来一定的冲击。大家积极应对,克服困难,确保了培训工作的持续、稳定进行。2008年3至10月,共举办培训班57期,有60多个单位(含3家外资银行)组织高中级财务管理人员参加,培训人员达3,562人:仅3、4两个月,就举办4个专题13期培训班,培训人员达1007人。

紧随国家改革开放,中总协的教育培训工作日臻成熟,探索和总结了既适应形势发展,政策转换和广大高层财务管理人员及其后备人员需求,又具有协会特点、能广泛深入持久有效开展教育培训的规律,做法与模式: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明确了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审时度势,紧密联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科学实践党中央关于“坚持以境内培训为主,境外培训为辅”的原则,积极贯彻国家和政府机关制定的法律条规;认真落实为会员服务和为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高中级财务会计管理队伍服务的宗旨,紧密围绕协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实际,力求做出切实有效的成绩。

二、确定了培训内容

中总协的教育培训主要是岗位培训和后续教育。紧密结合中国国情、中国总会计师行业实际,当前重点搞好三个方面的教育培训 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政府和机关新的财务、审计、税务和内部控制等准则,通则、条规和指南,帮助和提高与国际接轨的能力与水平;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资本运作,风险管理等最新理念与实务。各方面,各层次的教育培训,既要紧跟形势,又要调查研究、有的放矢;内容的确定,都要从实际出发,有很强的针对性,因材施教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三、坚持了服务宗旨

尽职尽责,会员需要是培训工作第一要务。几年来,应会员单位要求,先后为首钢、新兴铸管、中国农业发展集团,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电力、金融系统、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广西国资委 华中电力会计学会、上海汽车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广东粤电集团等单位举办专题培训班,注重效果质量,反映较好,此后,他们经常、连续派员参加协会举办的培训班。特别是新疆财政厅及各地财政局和生产建设兵团,一直转发并组织人员参加协会举办的培训。2008年,有60多个单位(含3家外资银行)组织高中级财务管理人员参加协会举办的培训班。有大中型企业,政府机关、中介院校、科研、金融等单位,加拿大皇家银行北京分行、日本山口银行大连分行也派员参训,南洋商业银行先后派员参加了6期培训班。尤其是山西省电力公司送变电工程公司,2008年6月4日致函,请协会支持和帮助,于6月8日至14日,23日至30日在大连为公司举办两期“新所得税实施条例与会计准则及通则执行中重点、疑难问题解析”高级培训班。培训部随即联系落实办班地点和授课教师,并做好课件连同《结业证书》快递到大连。后公司财务总监6月5日晚8时突来电话,说因支援抗震救灾,上级通知不让去旅游景点办班,但车票已买好,只能中途下车改在北京举办。为此,培训部临机应变,连夜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系;次日下午,又到学院协商落实,并告大连将课件等培训资料再以快递返寄北京,请老师改变行程。第一期6月7日早上4:00。到京,培训部人员凌晨3点起床赶往北京站,接到后在豪华大巴上向大家问候并致欢迎辞,还以汶川地震锻炼了我们的应变能力来调整大家的情绪;在前门安排早餐,餐后到天安门广场稍事活动,上午参观恭王府,下午参观奥运场馆鸟巢和水立方;次日8:30准时开班,和公司财务总监一同做动员,至10日,先后请北京,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和中央财大的教授上了四天课。优质的教学、积极的服务和细致的工作,受到大家的肯定与欢迎。他(她们)在刚接站时流露出被“忽悠”了的情形;事后却说,老师讲得好,很适用,和家,奥运新场馆还真没去过,不虚此行。公司凝聚力强、组织纪律性好,上课无缺席。

积极应对,因地,因时制宜确保培训班持续稳步进行。2008年,突遇“5.12”汶川强地震,培训班按预定5月10日在重庆开班,地震时大家团结一致,沉着应对,先是组织全体学员安全转移到广场上:在确定情势安全和学员认可的情况下,又及时恢复上课,做到井然有序。事后有参训学员5月15日在博客中发表评论:5月12日下午两点半,我在重庆鹅岭宾馆参加一个会计准则方面的培训班。两点半是下午开始上课的时间,大家陆续坐齐后,老师开始上课。这时,大家感到地面有明显的晃动,桌子也开始摇动,老师居然还坐在那儿没动,我看了看天花板的灯在晃动,可能一分钟的时间,平静了下来。大家纷纷猜测是怎么回事,一会儿传来消息说,四川地震了。老师又继续上课,但我的心有点慌……大家总结课程安排与教师安排均不错,组织有序:有了这次经历,提高了我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原计划安排的培训班,有的在地震波及地区,震后适时调整时间,地点,及时印发补充通知,确保了预先

安排的培训班安全顺利办好。人少也要上好课。凡是按计划安排的培训班,只要报到了,不管人多少,都坚持按时开班,教师、课程如期进行,课时、质量如期落实。“2008年5月18日至22日在厦门举办”企业内部控制、财务舞弊欺诈防范 高级研修班,报名48人,受地震影响14人到班,仍坚持开班把课授完。

贯彻培训工体现会员权利和优惠的精神,培训费标准确定为:凡单位组织人员参训,按参训10人免缴1人培训费用予以优惠。实际上,有的单位参训7-8人,要求免1人,也同意了;有的会员单位就近组织人员参加培训班,培训费每人只收了标准的百分之几十;有的二次到班要全免,个别人员要求随班听课不想缴费,也都照顾了,为支援抗震救灾,甘肃组织的培训班费用标准由1.680元降为1.280元,还有11人优惠、7人免费。

四、规范了工作程序

教育培训工作(含论坛、研讨等,下同)由协会全面规划、统一安排。组织指导、督促落实,做到年度有计划,定期做安排,着力抓落实、注重质和量。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理事会设立教育培训委员会,由三家国家会计学院、地方协会、分会、政府机关的领导和专家组成,指导、管理、监督协会的教育培训工作。协会组织编写《中国总会计师培训系列教材》,紧密结合中国国情,注意吸收国外经验,以培养具有国际首席财务官水准的总会计师为目标,将首席财务官所需的知识、技能、思维及行为方式纳入其中,以统一和规范教育培训的内容,确保培训质量。协会建立了一支高水平的兼职师资队伍,教员由来自政府机关,知名高等院校与科研、中介与企业等单位领导、专家、教授、总会计师、首席财务宫组成,在广泛征求、各方推荐和通过教学实践评议的基础上,形成了可以保障协会随时举办各类高级和高质量培训(研修)班需要的高水平师资队伍,为教育培训奠定了基础:建立了培训基地,与地方协会合作,建立了海南、浙江、湖北、湖南、大连、西安等六个教育培训基地,依托民用航空分会建立了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财务审计培训中心。2008年6月,与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联合,武汉大学出版社承办,在深圳举办《新时期全国高校财会教学改革研讨会暨财会教材编写会议》。中国政法大学、同济大学,天津大学等31位院系领导和教师参会:为协会培训系列教材的编写出版扩大了视野,增加了力量。

协会举办的专题培训班,课件规范、资料齐全:地点设在教育培训基地或三星级以上宾馆;教室有投影,可录音。学员反映,办班时间虽短,注重操作,很实用。

五、探索了培训方式

根据协会工作特点,培训方式灵活多样。一般采取脱产方式,以课堂讲授为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几个结合课堂讲授与案例分析、拓展训练、座谈、讨论等交互式、体验式相结合,专题讲座与参观考察相结合;苦练内功与巧借外力相结合,国内培训与国外培训相结合。教育培训的组织,一是依托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和各地方协会(研究会)、分会(工作部)与各培训基地、培训中心:二是通过培训实践筛选合作单位。

合作培训的方式臻于成熟。考虑到协会培训量大任务重,工作人员少,从2006年9月起试行与专职培训机构合作承办的形式进行。为维护协会培训工作的次序和形象,经过培训实践审慎选择,实际进行合作的保持在2至3家:这样做,也有利于相互激励,促进提高质量和效果。选择合作单位的条件是:有资质,有生源、有经验(有承办全国性培训的良好记录),都是与国家机关合作过或有紧密联系的单位。原则是:主办与承办,协会为培训班主体、以协会名义行文,承办单位组织生源和班务、负责收费和税务。协会对培训班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不放权、不授权、不撒手:一是不定期派员到班,协助组织、开班动员、宣传协会和培训工作,二是未到班的都要在开班前和办班中,与承办人及时联系,协调指导,应即处理相关事项,确保培训班安全,顺利进行;三是将培训考核表,评估表在开班前随培训结业证书一同印制和发出,并督促办班结束时收回,四是每期培训班都有小结、并附参训人员名单,坚持做到常抓不懈、有始有终,及时总结,确保质量。

六、统一了结业证书

协会组织举办的国内培训班,学习期满,完成规定课程,考核合格后准允结业。交国家会计学院主办的总会计师岗位培训,学员学习期满,完成规定课程,国家会计学院与主办单位共同负责培训的考核评定工作,并建立学员档案,考试和考核合格后准予结业,结业时由国家会计学院代表六部委颁发《总会计师培训证书》,获得该证书,表明已达到岗前培训要求,证书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证明效力。与国家会计学院合作举办的短期培训,国家会计学院负责培训的考核评定工作,学员学习期满,完成规定课程、考核合格,结业时由国家会计学院和协会同时盖章颁发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结业证书》;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在三家国家会计学院、各培训基地、各地方协会(研究会) 各分会(工作部)、培训中心及与合作单位举办的短期培训,由协会负责培训的统一领导和组织管理,派员具体指导、监管、考评,颁发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结业证书》;获得该证书,表明已完成后续教育计划规定的本年度专业学习任务,可作为《会计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后续教育的记录登记证明。

协会组织赴国(境)外短期培训,选择知名大学办班授课,由该大学颁发《结业证书》。赴美国攻读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长期培训,学员按规定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可获得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颁发的EMBA学位证书;该证书获美国国际商学院联合会(AACSB)认证,自动加入美国大学全球校友网络,与此同时,可申请获得中国驻美国使馆教育处签发的留学人员证明,并在回国后持该证明到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学位认证,同时享受中国留学归国人员待遇。

协会的教育培训工作,在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各级培训部门和机构齐心协力、相互配合,互相促进,形成合力;学习和借鉴政府部门及其他社会培训机构的经验与做法,听取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加强指导、积极监管,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水平,注重培训实效,得到了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和有关部门的的认可,肯定,支持。王军副部长2007年3月14日在《关于印发协会2006年培训工作情况和2007年计划安排的通知》(中总协2月27日印发[2007]6号文件)文件上批示:“请抓好落实,讲求实效、表彰先进、督促后进,总结提高。”这是对协会培训工作的肯定和鞭策,为协会培训工作的稳定、持续、协调,有效发展,起了极为重要的指导作用。

国家改革开放还在发展前进,中总协教育培训还耍开拓创新。财政部领导在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致辞中指出:“希望大家多交流、多研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把本职工作做的更好;同时,要更加注重带兵育人,培养出更多更好的后备人才大军。”我们要以此为鞭策,认真总结,不断提高,将协会的培训工作继续向前推进。

形势在发展,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中央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为指南,适时改进内容和形式,使协会培训与时俱进、紧随时代脉搏。

协会在前进,要围绕建立中国现代总会计师制度,为“家”兴“桥”通服务,努力提高履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