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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风险论文

商业银行风险论文

商业银行风险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偏好伪装权力寻租信贷风险

一、偏好伪装理论和权力寻租理论

1.偏好伪装理论

偏好伪装在社会现实经济生活中随处可见。所谓偏好伪装,即是指在某种特定的社会压力下,一个人隐瞒自己真实欲望的行为。偏好伪装没有反映自己真实的想法,原因是有种社会压力会无形中迫使自己作出不是自己内心真实想做的行为。每个人内心总有一个总体效用水平,第默尔·库兰认为一个人的总体效用是个人内在效用、名誉效用和表达效用三部分组成。一个人的内在效用仅仅是反映内心的想法,当他公开自己内心真实想法时,这可能会影响到人们对他的评价或者对他的态度,他可能选择说假话,为了人们对他信任,他可能提供证据,证明他接受大家主流选择。当个人观点与公共观点不一致时,会导致公众不同程度的惩罚。

纵上所述,一个人在作出公开偏好时,他所追求的总效用要最大化,即内在偏好效用、名誉效用和表达效用三者之和最大化,这有两种情况:

第一,个人内在偏好对公开偏好有影响时,当他在0到100选择,这种情况下他完全按照自己需要进行选择,他的表达效用最大化,最大表达效用值是20,而名誉效用最大化选择值是80,个人的内在偏好,表达效用和名誉效用三者之和最大化值体现在值70上,因此他考虑诸多因素,最终会选择值70,这时他为了效用最大化而进行了伪装偏好。

第二,个人内在偏好对公开偏好没有影响时,在一个多成员决定的集团中,个人选择对最终的结果影响是微小的,因此个人的内在偏好对公开偏好没有影响,这时个人的内在效用是固定的。

2.权力寻租理论

权力是一种资源,在不同的方式下有不同的权力。韦伯认为人在不同的地点、不同的时间进行统治的方式就是将权力强加于人,以使其合法性得到承认的方式。他认为权力有三种;传统型权力、个人魅力型权力和法理型权力。

“寻租”这个概念由美国明尼苏达大学一位叫安克鲁格的教授于1974年在她的《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中提出的。她说:“在多数市场导向的经济中,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管制比比皆是。这些管制导致各种形式的租金,以及人们经常为这些租金而展开竞争。在某些场合,这种竞争是完全合法的。在另一些场合,寻租采取其他形式,如贿赂、腐败、走私和黑市。”詹姆斯?布坎南的寻租理论认为,所谓寻租活动,就是行政权力介入市场而大发横财的行为,这里的横财也称租金,是一切由于行政权力干预市场经济活动,造成不平等竞争而产生的收入。

权力寻租产生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以下几种;产权制度因素,产权不清晰,形式上是人人共有,但实际上控制权在少数人手中;管理制度,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混乱,没有形成现代的权力制衡制度;经济利益驱动,经济学假设人都是经济人,都会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权力的控制者也会权衡各方利益,实现自己经济利益最大化;最后还有监管法制不完善。

二、偏好伪装、权力寻租和商业银行信贷风险

银行信贷是一种资源,在商业银行系统里,信贷资源配置行为人的行为方向和力度,对于信贷资源配置的效率、质量、效益具有关键性的重要影响。而这种资源配置者银行领导拥有绝对的权力,因为在同等的情况下,领导可以决定把贷款发放给谁不发放给谁。银行领导的这种绝对的权力很容易导致信贷腐败,而银行信贷员工的偏好伪装助长了这种腐败,因此金融机构内部信贷决策管理人员形成了集体腐败,也是导致银行发生贷款风险的重要原因。

假设商业银行人员仅有领导和信贷员工,他们都在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基础上进行选择。某企业需要一笔贷款,该企业负责人在与别的贷款申请人同等条件下缺乏优势,比如企业经营前景不乐观,经济实力差等,于是贿赂该商业银行领导,行长拥有绝对权力,他作为一个经济人,考虑成本收益后,最后决定贷款给该企业。面对这桩交易,其他员工反映呢?假设下图是员工面临的选择:

面临这笔贷款,领导会征询员工的意见,要求员工公开表达对这笔贷款的意见,员工的效用函数表达式是:总效用=f(工作,晋升,奖赏,和领导关系等)。如果员工流露出不同意的情绪,他的效用是-1单位,这是因为领导会在工作、晋升机会、奖赏、相互处理关系等给予报复。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在公开表达时选择同意。因为员工选择同意,他得到了2单位效用,明显比不同意要多,即员工可以在工作、晋升、奖赏方面有一个无摩擦的未来。因此最好的均衡就是(贷款,同意)。在这种选择下,员工是伪装偏好,而领导也实现权力寻租,他得到3单位效用,而信贷员工实现了效用最大化,即内在偏好、表达偏好和名誉偏好三者总和达到最大化,得到2单位效用。而这笔贷款没有完全按照风险的考核标准审核,因此在伪装偏好和权力寻租公共起作用的情况下,信贷风险产生。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银行领导执意某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员工权衡利益和成本,信贷员调查员在信贷调查时自动会偏离借款人实际情况,使的借款人的条件达到申请条件,而信贷审查人员在信贷员调查报告的基础上的出结论,这本身就是一种错误,另外他们也会放松条件,符合领导的要求,这就是银行被领导人的集体伪装偏好,形成集体的无知,从而信贷决策明显失误而引发信贷风险。

在银行信贷的过程中,信贷员工伪装偏好是一种加速器,推动不良贷款的产生,而权力是伪装偏好的制造厂,生产大量伪装偏好。权力和伪装偏好相互作用,最终不良贷款形成,信贷风险产生。如图:其中上键号表示“加速”,下键号表示“生产”。伪装偏好的存在,使得银行内部和外部监管弱化,导致信贷资源配置的严重扭曲,在一定程度上纵容权力寻租的出现,因此银行在信贷方面应该设计降低或防止伪装偏好机制。三、防范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措施

金融是一个国家的核心,而银行又是国家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银行信贷风险对国家经济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必须防范信贷风险。

1.培养商业银行人信托责任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信托关系由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面的权利义务构成,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围绕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分配而展开。一般情况下,委托人和收益人是同一方,信托责任是指受托人对委托人/受益人负有的严格按委托人意愿(而不是自己的)管理财产的责任。

郎咸平教授曾总结:中国目前最缺乏的是什么?是信托责任。尤其是国家政府机构的信托责任缺失,导致整个经济体系中各领域都严重出现信托缺失。因此带来的恶劣后果就是:政府威信的尚失,企业责任的尚失,个人诚信的尚失。所以说,由政府带头,建立全社会的信托责任,是根本解决问题的关键。事业单位信托责任容易导致人力资源管理的混乱,比如任人唯亲、决策一人说了算、职员普遍的偏好伪装等。因此要培养商业银行人的信托责任:一是要加强人思想道德建设,培养他们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二是加强外部监督,实行严格的法律制度。

2.商业银行对借款人声誉考核指标要量化

考核指标多为定性指标,比如优秀、良好、中等等,确定定性考核,容易导致绩效评价模糊,而量化指标比较客观,具有说服力,因此要进行借款人声誉考核指标量化。

假设衡量借款人声誉水平高低指标主要有产品质量、公司业绩、违约记录、社会责任河借款人吸引力等因素。银行可以列出衡量借款人声誉评价指标因素,设因素为(),如::产品质量;:公司业绩;:违约记录;:社会责任;:借款人吸引力;:其他因素。

然后银行需要根据各因素的重要性分别赋予它们的权重。每0各因素权重为:

接着对各因素满足程度赋予0-5分,设为各因素分数,银行可以赋予各因素分数为:

因此借款人声誉评价水平高低就可以根据以上数值计算出,设绩效考核成绩为R,则考核成绩为:

3.实施房地产信贷人员的问责制度

目前商业银行信贷制度是条块分割、分散授信、多级决策的授信管理体制。为了适应信贷形式的变化,商业银行必须实行扁平化管理,重组业务流程,在全行范围建立信贷分析和决策的支持系统,提高独立审贷和控制风险能力,因此要求建立信贷人员问责制度。信贷人员必须承担相应责任,这要求下列三点同时实行:(1)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第一责任人制度是指在该行扁平化的组织架构下,基于充分的授权,将风险识别和防范的责任界定在基层第一线,贷款安全性的责任主要由一线的放贷人员来承担,贷审委只负合规性审查等次要责任;(2)实行终身风险问责制度;(3)实行信贷事后监督制度。信贷事后监督制度是防范风险的最后一道关口,这信贷人员自己开展的贷后检查和总行审计部门对支行的贷款也实施事后监督。

参考文献:

[1]韩继云:我国房地产信贷风险透析及对策[J].青海社会科学,2003(4)

[2]易宪荣:中国房地产市场过热与风险预警[J].财贸研究,2005(5)

商业银行风险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前台业务操作风险类型成因防范

前台业务操作风险,顾名思义,是指因前台业务操作失败引起的风险。通常是由财务制度上的疏漏、越权交易、支票欺诈等原因引起的风险。如今业内普遍认为,前台业务操作风险是源于内部程序不完善、人为失误、系统故障或是外部事件所引发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从我们目前暴露的案件情况来看,金融系统频发的大案要案均是前台业务操作风险所致。前台业务操作风险已成为银行风险的重要根源和管理难点。笔者多年来从事商业银行的会计管理工作,对前台业务操作风险有一定的认识,本文试对当前商业银行前台业务操作风险的类型、成因和防范进行粗浅探讨。

一、当前商业银行前台业务操作风险的类型表现

1、操作失误型

操作失误是指员工在业务操作执行、传递和流程管理中,由于责任心不强、专业技术不过关以及偶然失误等原因导致的前台业务操作风险事件。这类风险事件数量较多,但带来的损失并不是很大。据巴塞尔委员会风险管理小组公布的第二次前台业务操作风险数量影响研究报告,国际上主要活跃银行的全部前台业务操作风险损失中有35.1%是由执行、传递和流程管理原因造成。这部分前台业务操作风险损失在我国商业银行中虽没有确切的统计,但从局部的典型调查分析,由于操作失误形成的损失至少不低于国际上主要活跃银行的水平。

2、主观违规型

主观违规是指员工明知道规章制度,故意去违反规章制度的做法。这类风险事件数量不多,但同操作失误型相比,带来的损失较大。如某行基层营业机构故意违反存款实名制的相关规定,违规为客户办理存款业务,便是属于明知故犯,给银行带来潜在的风险。

3、内部欺诈型

内部欺诈又可称为道德缺失或丧失,《现代汉语词典》是这样给欺诈下定义的,“用狡猾奸诈的手段骗人”。主要体现为员工在其自身需要得不到有效满足,受其思想状况、道德修养、价值取向的影响和左右,放弃有关法规制度、职业道德,以满足自己的需要。这类风险较前两者性质恶劣,影响力大、危害性强。

4、外部欺诈型

外部欺诈用通俗的语言表述就是被人利用,是指员工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被客户用欺诈的手段利用,给银行带来潜在的风险。内部欺诈、外部欺诈统称为欺诈,也包扩内外部勾结欺诈。欺诈是我国商业银行中最突出的前台业务操作风险表现,造成的损失也十分巨大。近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我国商业银行前台业务操作风险事件中,基本上都是欺诈原因所造成。

二、前台业务操作风险产生的成因

1、思想认识不到位

主要表现为对前台业务操作风险的涵义理解不透、认识不全面,不能从本质上把握。认为本单位不会出事,预防风险的思想和措施没有到位。遇到一些案件发生,只认“倒霉”,而不查找原因、吸取教训。在实际管理中,不善于分析不同前台业务操作风险产生的根源,只注意前台业务操作风险事件的表面现象,就事论事。对前台业务操作风险的普遍性、长期性、顽固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容易把出现的前台业务操作风险事件看成是偶然的、局部的,因而存在侥幸心理,导致对前台业务操作风险的管理重视不够。

商业银行风险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新《巴塞尔协议》

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历史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银行业务发展和人们对金融风险认识不断加深的产物。最初,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主要偏重于资产风险管理,强调保持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和盈利性,这主要与当时商业银行业务以贷款等资产业务为主有关。20世纪6O年代以后,随着银行业的迅速发展和扩张,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点转向负债风险管理,强调通过使用借入资金来增加资产规模和收益,既为银行扩大业务创造了条件,但也加大了银行经营的不确定性。

20世纪7O年代末,国际市场利率剧烈波动,单一的资产风险管理或负债风险管理已不再适用,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理论应运而生,突出强调对资产业务、负债业务的协调管理,通过偿还期对称、经营目标互相替代和资产分散实现总量平衡和风险控制。

8O年代之后,银行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有了新的提升,人们对风险的认识更加深入。特别是银行业竞争的加剧、存贷利差变窄、衍生金融工具被广泛使用,市场环境的这些变化都显现出原有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理论存在的局限性。在这种情况下,表外风险管理理论、资产组合管理理论、金融工程学等一系列思想、技术逐渐应用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深化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内涵。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正式出台并不断完善,标志着西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理论的进一步完善和统一,也意味着国际银行界相对完整的风险管理原则体系基本形成。

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新《巴塞尔协议》

8O年代至今的2O多年,是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模式和内容获得巨大发展的时期,回顾2O多年来银行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历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几乎都凝结在《巴塞尔资本协议》当中。因此,对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来讲,《巴塞尔协议》的诞生和完善,是国际银行界风险管理革命性的成果。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诞生于1975年,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加强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委员会制定的《巴塞尔协议》,标志着国际银行业协调管理的正式开始。之后,《巴塞尔协议》经多次修改,并推出了多项文件和准则,其中最为重要的是1988年7月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报告》(简称《巴塞尔报告》),该报告对银行满足总资本和核心资本的要求做了规定,核心思想有两项:一是将银行的资本划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类,二是根据资产类别、性质以及债务主体的不同,确定了风险权重的计算标准,并确定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标准比率为8%。报告的产生标志着资产负债管理时代向风险管理时代的过渡。

此后,随着金融领域竞争的加剧,金融创新使银行业务趋于多样化和复杂化,对于银行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亚洲金融危机、巴林银行倒闭等一系列银行危机都进一步使人们认识到,损失不再是由单一风险造成,而是由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多种风险因素交织作用而造成的。因此,巴塞尔委员会先后于1999年6月和2001年先后公布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新巴塞尔协议全面继承以1988年巴塞尔协议为代表的一系列监管原则,继续延续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以信用风险控制为重点,着手从单一的资本充足约束,转向突出强调银行风险监管从最低资本金的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约束等三个方面的共同约束。新巴塞尔协议的基本原则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风险范畴进一步拓展。尽管信用风险仍然是银行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但新协议开始重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影响及其产生的破坏力,并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中,分母由原来单纯反映信用风险的加权资产加上了反映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内容。

第二,坚持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路,但风险衡量方式更为灵活。银行资本是银行抵御风险的基础,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提出了银行业最低资本金的要求,协议对银行资本的构成进行了界定,其基本精神要求银行管理者根据银行承受损失的能力确定资本构成,并依其承担风险的程度规定最低资本充足率。在新协议中,保留了对资本的定义以及相对风险加权资产资本充足率为8%的最低要求。与此同时,新协议放弃了1988年协议单一化的监管框架,银行和监管当局可以根据业务的复杂程度、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灵活选择使用,允许银行选择外部评级和内部评级,促使银行不断改进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

第三,强化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在新资本协议中,委员会对银行的资本结构、风险状况、资本充足状况等关键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新框架充分肯定了市场具有迫使银行有效而合理分配资金和控制风险的作用。

新巴塞尔协议充分体现了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理念的发展方向,在巴塞尔资本协议规范下的银行竞争将是以风险识别、度量、评价、控制和风险文化为内容的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竞争。

三、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

按照国际银行风险管理的理念和经验,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特点和要求,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发展方向将体现为五个方面的转变:

第一,风险管理内容由信用风险向信用、市场、操作性风险转变。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复杂化,银行的风险南原来的信用风险为主发展到多种类型风险共同作用,从发现风险到形成损失的时间大大缩短。与此同时,国际银行业对各种类型风险的认识程度和管理能力也在逐渐提高,风险的管理由管理单一风险到管理多种风险、由分散在不同的管理部门走向集中管理,体现了现代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未来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不仅要对信用风险进行管理,而且应更加重视市场、操作性、法律等各类风险的管理;不仅强调对市场风险因素的控制,而且应更加重视对人为风险因素的控制;不仅将可能的资金损失视为风险,而且还将银行自身的声誉损失也视为风险。

第二,风险管理方式由直接管理向直接、间接管理相结合转变。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方法和手段还比较简单,一些银行风险管理还主要以直接管理为主,如审批授信项目、清收不良资产等。但从未来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看,要进一步发挥间接风险管理的作用,特别是针对一些时效要求短、批量化处理的银行业务,如资金业务、零售业务,要进行间接管理,运用模型用定量分析工具、进行国别风险、地区风险、行业风险、企业风险等分析,结合信贷审查等直接管理形式,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第三,风险管理对象由单笔贷款向企业整体风险转变,由单一行业向资产组合管理转变。目前,随着经济活动的变化,企业经营特征、资本运作的形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审核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为主要内容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已经不能适应防范风险的要求,子公司、关联公司、跨国公司等复杂的资本运营模式使风险的表现形式更为复杂和隐蔽,这就要求风险管理要由对单笔贷款的管理向对企业的整体风险转变,不仅要对财务情况进行审查。还要关注企业的经营管理、股权结构、对外投资以及全部现金流。同时,要把风险管理的视角从一个企业扩大到整个行业、市场的变化,在微观分析的基础卜强调系统性风险的研究。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最终过渡到资产组合的风险管理和资本制约下的组合模型的管理。

第四,风险管理重点由强调审贷分离向构建风险管理体系转变。以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往往单纯强调“审贷分离”而忽视了商业银行内整个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但英国巴林银行、日本大和银行、法国兴业银行等一系列事件说明,目前银行业的风险管理已经不单单是授信审批的控制,而且更强调银行整介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从先进银行风险管理的经验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应是风险管理战略、偏好、构架、过程和文化的统一,通过建立清晰的风险管理战略和偏好、完善的管理架构、全面的风险管理过程和良好的信贷文化,最终实现风险管理效率和价值的最大化。:

商业银行风险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资金;风险投资;问题及对策

以发展的眼光来看,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中小型企业,在发展的初期阶段都必须要参与风险投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企业风险投资机制已经逐渐趋向完善,为促进企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1]。而对于银行风险投资来说,虽然我国银行风险投资机制还不够完善,但是其对于促进银行和社会的发展依然具有重要的意义。商业银行是我国重点发展的银行之一,其信贷资金数目较多,将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放入风险投资能够有助于产业升级,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的必要性

对于商业银行本身而言,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是促进商业银行稳定、快速发展的必要手段。上世纪末,由于受到过度自由化的运营理念的影响,各国商业银行的营业额下降十分严重,破产银行的数量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方面首先对商业银行进行了改革。经过改革之后,美国商业银行不仅开拓了投资运营渠道,而且提高了银行的收益,促进了当时科技行业和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2]。美国商业银行的主要改革手段即是使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虽然我国的基本国情与美国略有差别的,但是商业银行在我国同样处于重要的地位,且近年来我国通过不断政策和制度的改革,商业银行的收益仍然较少。为了促进商业银行自身的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要而必须要介入到风险投资中。此外,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还能够促进资产结构的多元化发展,还有助于积累更多的资金投入到高科技发展中,实现高科技产业化发展。

二、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需要正视的问题

1.管理体制的问题

传统的银行管理体制为分页管理体制,这种体制对商业银行的发展和管理要求较为严格,会限制银行的自由发展和创新力度。风险投资需要银行以股权的方式进行参与,这一点对于当前我国商业银行而言是一大难题。传统管理体制下,我国商业银行并不能够参与股权投资。因此,要想实现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必须要恰当处理银行和投资方之间的关系。从当前发展的局势,社会经济未来的竞争将会更加白热化,商业银行中传统业务由于竞争优势不强,必然会出现盈利降低的情况[3]。为了提高盈利,未来的商业银行也必须发展风险投资业务。当然,究竟应该如何发展投资业务需要银行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2.成本问题

风险投资需要一定的成本,商业银行参与风险投资所需要的成本更是非常之高。一方面,我国当前的资本市场发展在诸多方面还存在着漏洞和缺陷,商业银行想要从事投资行业还欠缺一定的条件,包括金融工具的欠缺等;另一方面,银行风险投资机制在我国起步较晚,其发展还有诸多的不足,退出和进入机制均有待完善。此外,我国目前发展中的高科技企业均是中小企业,投资的成本较高[4];再一方面,从社会信用担保制度的角度来看,我国相关的担保制度亟待完善,否则商业银行及时进入到风险投资领域也将难以达到降低风险的效果。

3.风险控制的问题

根据我国央视银行的相关规定,商业银行在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前必须要先报批。报批的主要目的是成本控股子公司。该控股公司必须是独立的,其一切业务均要独立于当前的金融业务。在控股子公司的注册方面,政府相关部门如银监会等会加强对其监管,并根据实际情况规定该公司的发展规模[5]。与以往的准入门槛相比,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的准入门槛似乎能够更好的降低商业银行的投资风险。但是这些是从体制方面对比出来的,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要切实降低银行的投资风险必须要重视其中的操作风险。因此,按照当前的操作来看,央视通过将或是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的方法,转移商业银行的低成本资金到投资企业中。其他的金融机构一旦效仿,就有可能引发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而这种行为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和隐蔽性,监管部门很难发现,最终会影响社会发展的正常秩序。

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的对策及建议

1.加强完善风险补偿机制

商业银行在支持高科技行业发展的过程中经常面临收益和风险不对称的问题,要改善这种现状必须要提高商业银行对高科技企业的投资力度。而要吸引商业银行投资贷款企业必须要建立和完善风险补偿肌注:首先,高科技企业的贷款抵押品必须是未来的商业利益。如果高科技企业项目在未来能够获得成功,商业银行能够按照规定收取一定的收益。该收益制度而是不包括贷款本金和利息在内的收益,只有这样才能够有助于形成风险补偿机制[6];其次,在贷款的方式方面,商业银行必须将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纳入担保范围,并由此建立完善的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体系。这样能够扩大担保的范围,提高风险补偿;再次,创新企业的担保方式。中小企业贷款机构在带包过程中,需要建立有效的风险补偿机制,对商业银行增加额外的担保;最后,要积极探讨商业银行的融资方式。在向风险投资公司进行融资时,商业银行应该积极探索合适的方式及渠道,增强风险投资公司对企业的投资总额。

2.政府加大政策等扶持力度

从安全的角度出发,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必须要向借款人提供一定的抵押担保,而担保人必须要求有代偿能力。但事实上,许多的高科技中小型企业并不具备这样的能力,或者说许多企业在当时并不能被肯定有这样的能力。那么自然会字段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的发展[7]。因此,我国政府应该要向国际上其他国家如美国等学习,通过政府出资,单独设立针对中小企业的信用保证机构,以保证风险投资和借贷的安全性。当然,除此之外,政府还能够通过降低商业银行的投资税率、政策鼓励等措施加强对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发展的扶持力度,促进商业银行的风险投资。

3.培养优秀的专业人才

风险投资具有高风险的特征,要保证商业银行的投资安全必须要培养更多优秀的专业人才。这些人才必须要熟悉银行风险投资相关事宜,且善于理财和运营,在专业领域如计算风险概率和风险含量中具有较强的能力[8]。由于商业银行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商发展风险投资的专业人员必须能够及时预测出商业银行风险的类型、时间和程度等,并根据预估的情况制定出有效的风险防范方案,增强商业银行的商业利润,促进商业银行的发展。

4.创新交易金融工具

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发展风险投资业务必然需要严格控制交易风险。一般来说,风险投资的业务交易额较大,但是结算较为分散,且没有制定有效的保证金管理制度,需要每日进行结算。与传统的信贷风险相比,现代化的风险投资交易所面临的风险必然更大。但是我国资本市场的相关机制并不完善,商业银行又缺乏必要的交易金融工具,给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带来了诸多不便。因此,我国商业银行要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必须要创新交易金融工具,尽量降低风险。

四、结语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是时展的潮流和趋势,其对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均有着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对于商业银行本身而言,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是促进商业银行稳定、快速发展的必要手段;其次,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能够促进资产结构的多元化发展;最后,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有助于积累更多的资金投入到高科技发展中,实现高科技产业化发展。然而,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风险投资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包括传统管理体制的限制,成本过高和银行风险机制问题以及风险控制等问题。要解决这一系列的问题,保证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安全进入风险投资必须要做到:第一,加强完善风险补偿机制;第二,政府加大政策等扶持力度;第三,培养优秀的专业人才;第四,创新交易金融工具。

作者:夏新野 单位:中央财经大学区域经济学

参考文献:

[1]钟长洪.我国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的风险管理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0,09:117-118.

[2]康芸,刘曼红.对我国商业银行资金参与风险投资的思考[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0,21:9-12.

[3]潘敏,缪海斌,陈晓明.金融救市下的中国商业银行信贷扩张行为分析[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02:92-101.

[4]秦捷,钟田丽.商业银行竞争对小企业信贷可获性的影响[J].东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10:1512-1516.

[5]徐振业,曾勇,邓光军.信贷资金约束下外资银行独立进入及网点投资[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14,03:575-588.

[6]程凤朝,李莉,庄鹏冲,兰全昌.十二五期间如何优化商业银行信贷结构[J].金融论坛,2012,01:16-22.

商业银行风险论文范文第5篇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随着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不断完善操作风险管理层面及信贷业务的规章制度,在监管当局对各类金融机构加强操作风险层面的制度建设,加大操作风险的控制力度的严格要求下,我国各商业银行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有效地内控制度、培养全员风险意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管理还处在一个不断探索和发展阶段,通过以上分析研究,可以发现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管理还存在如下几方面的问题:(1)公司治理结构还不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了全面的操作风险管理架构,制定了明确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但是在银行实际运作过程中还存在着较大的问题。在总行层面,操作风险管理职责依旧分散在风险管理部、内部审计部门、法律与合规部等部门,缺乏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进行统筹协调。由于每个部门都是就其自身职责发现风险,对其发现的风险评价会有一定的片面性,致使风险未能得到全面暴露。在支行层面,支行的风险管理岗同时受总行风险部门和其所在支行行长的领导,而操作风险多发的信贷业务直接关系到支行的效益和行长的业绩,风险管理员在自身利益和行长态度的双重压力下,很难客观的评价和披露信贷业务的操作风险。(2)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我国商业银行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制度,但是制度的执行往往流于形式。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针对信贷业务操作风险制定了很多具体的制度,简单的概括就是已经形成了信贷业务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管理的全方位内部控制流程,在制度制定中规定了信贷业务各岗位全流程风险控制的关键风险点及控制措施,但是部分基层管理者面对业务发展和同业竞争压力,在经营上出现重营销轻管理的理念偏差,盲目追求业务发展规模,从而忽视风险的管理和防范。部分基层操作人员缺乏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的员工以感情代替内控制度,员工之间盲目信任,排斥“认制度不认人”的法理性控制机制,常常有意或无意的忽略信贷业务操作流程,甚至违规做业务,使业务操作环节上的监督制约形同虚设,风险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留下风险隐患。从近几年银行发生的案件看,几乎都与员工违章操作有关。(3)授信管理的内外部环境建设还不完善我国商业银行近年来将风险管控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国银行业信贷业务操作风险控制还处于初级阶段,相关岗位人员专业能力不足,从业人员的风险防范水平普遍不高,授信人员的专业知识不能适应信贷业务的不断创新,还没有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风险防控意识,尤其对是基层业务人员而言,尚未意识到自身对于信贷业务操作风险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同时加大控制操作风险防范力度,无疑会加大基层人员的工作难度和成本,可能会使基层业务人员对风险控制产生抵触情绪。银行业的信息披露制度还待完善。在对我国操作风险事件的统计中发现,我国大部分银行出于自身原因,对操作风险信息披露不足,使得决策层难以真正了解操作风险的真实情况,结果失去了较早采取补救措施的机会。同时由于信息披露不及时,各银行间不能及时掌握已发生的风险事件,导致相似的事件在不同银行重复发生。

结论与政策建议

随着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在我国的逐步实施,以及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新业务的不断推出,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操作风险压力将越来越大。只有及早转变风险管理理念,积极探索、大力推进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理论,充分发挥操作风险管理理论在商业银行具体业务中的风险防控作用,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尽快建立一个有效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才能保持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健发展。(1)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监督机制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是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基础和保障。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已经基本形成了全行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但是在实际风险的防控过程中还是受到银行内部行政管理架构的限制。为了使风险管理更加顺畅,应该建立独立的以业务流程为中心的风险管理部门,直接对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下级的风险管理部门直接对上级风险管理部门,而不再向所在机构的行长负责,并且支行风险管理部门的人事任免、绩效考核、业绩评价也统一归上级机构管理。(2)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内控制度是否有效,执行是关键,再好的制度得不到执行也就是一纸空文。在内控制度的制定上改变对员工控制较多,对管理层控制制约较少的现象,不但要强化信贷工作操作环节控制,还要加强授权、分权管理,规范决策程序,通过科学合理地分配责权利,在各级、各部门之间实行权力制衡,减少决策失误。杜绝任何个人或部门独立完成某一业务而不受监督和制约情况的发生。为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商业银行必须拥有一支独立运作、训练有素、业务精良的内审队伍,而且必须保证内部稽核监督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让内审部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实现内审部门的垂直管理。(3)构建良好的信贷风险管理环境,加强信息披露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就是要管理者及时报告早期预警信息,为决策者做出正确判断提供依据,从而实现对风险的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可以从几个方面开展工作:要建立严密的风险监控机制,加强各风险点的稽核监督、内控约束和责任认定。建立定期分析制度,为风险预警提供准确的早期信息;建立分级预警预控机制。按风险程度应将预警风险分成若干等级,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设置相应的处置方案;借助计算机网络和分析软件系统提高风险预警能力,我国商业银行应尽快开发用于风险监控和预警的系统平台,对每项业务进行连续跟踪、监测和预报提示,辅助管理人员更有效、更及时地防范业务风险。

本文作者:段正伟工作单位: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公司业务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