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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职工小家申报材料

模范职工小家申报材料

模范职工小家申报材料范文第1篇

关键词:职称信息化,改革,研究

 

1 引言

职称信息化工作与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对于科技人才的培养与管理有着十分重要发意义。广西职称信息化工作于2007年启动,2008年在广西高校及柳州市进行了探索性开发试用,从职称申报的规范化、评审工作的无纸化、人才管理的科学化进行了有益的研究,在取得丰富经验后于2009年在广西区各个职称系列全面使用,这一工作的开展,使广西区职称信息化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2 传统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传统的职称申报评工作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2.1 个人申报成本高、时间长

以往职称申报过程需要申报者在计算机上填写申报材料并打印输出,原始佐证材料需要完整复印装订成册。为了保证材料填写的正确性,申报者需要花大量时间重复填写申报材料、打印申报材料,同时,需要花费不少的费用复印并装订材料佐证,这些对于申报者来说工作量十分巨大并且非常耗时。另一方面,对于那些第二次以上的申报者来说,以前的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几乎需要重新填写和制作,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2.2 材料管理效率低

对于申报者上交的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的管理,以往管理方法不够科学且效率十分低。每年广西区各类职称申报人员近10[1]万余人的职称申报人员,上交的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可谓“堆积如山”,这给材料的管理以及后续的职称评审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材料管理工作成为了一项繁重的体力工作,工作为员需不断地把材料从架子上搬上搬下,并且需用专用设备将材料依次送给评委。这种材料的管理方式,需专门档案管理人员才能胜任,且极易出现材料破损、丢失等现象,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2.3 评审过程繁杂

由于申报者上交的全部都是纸质材料,这给评委会的评委的评审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面对申报人员厚厚的纸质材料,评委需逐一仔细查阅,并且采用纸质的方式认真记录。

申报人员的材料份数有限,评委没有时间查阅全部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仅通过个别评委的介绍很难使得其他评委完全掌握申报人员详细的工作业绩、科研业绩等信息,加之申报人员的佐证材料均为复印件,评委有时很难辨别真伪,这些情况均严重影响了职称评审工作的公正与公平性。

评委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方式,效果低,计票工作十分繁重且容易出错,评委需等待很长时间才能得到统计结果。

2.4 申报材料无法存档

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广西区各级职称工作部门需将职称申报材料如数退还给申报人员,这一工作不仅工作量大,并且造成职称管理工作部门没有申报材料存档的问题,使后续的核查工作无法进行。

2.5 相关统计工作十分困难

在职称评审过程中,需要进行大量的数据统计、报表打印等工作,例如,当年申报人数、各系列申报情况、高级职称申报情况、各市县的相关数据、通过率等,传统的采用纸质的人工方式统计速度慢、易出错。

2.6 与科技人才管理结合不够紧密

每进行一次职称评审工作,实际上是对科技人材队伍的一次管理过程,其工作蕴含了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学研究成果统计等诸多内容,这些信息对于科技人才管理意义十分重大,传统的职称评审工作所收集的信息,变成了“信息孤岛”。。

3 职称信息化工作的研究成果

职称信息化,是指在职称评审工作中,从个人数据申报、数据审核、数据管理、职称评审以及结果公布等过程,均以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为平台,以信息技术为基础,将整个职称评审工作数字化,以实现个人申报材料的规范性、评审工作的公平性、评审结果的公开性以及人才管理的科学性。

广西依托高校及软件公司的技术实力,于2009年成功地实现职称信息化建设工作,其主要建设内容含盖了个人申报信息化、单位管理信息化、区系列职改管理信息化、县职改信息华、市职改信息化以及评委评审信息化六个子模块,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解决了以下几方面的难点问题。

3.1 佐证材料数字化

职称信息化的关键任务之一是解决申报人员佐证材料数字化问题之一,实现佐证材料数字化,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实现技术要求简单;使用者操作便捷;数字材料数据量大小限制;数字材料的阅读性。实现技术过于复杂必然操作复杂,数字材料数据量太大,对于每年近十万人的申报材料来说,存储容量非常巨大,最后数字化后的材料要满足一定的清晰度,以便评委阅读。

3.2 数据填写标准化

以往纸质材料申报过程中,没有严格的数据填写要求,申报人员填写数据过于随意,在年份、职称系列、申报职称、单位性质、科研成果级别、获奖级别、外语水平等,甚至单位名称填写中,均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错误,造成申报人员信息不够准确,给职称评审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在职称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采用国家标准编码方式将必要的数据字典化,例如,民族、单位性质、党派、职称名称等,尤其是对国内核心期刊等进行了字典化,申报人员只需简单的选择操作就能完成数据录入工作,解决了以往数据不够准确的问题。。

3.3 单位公章数字化

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首先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并在纸质材料上加盖公章,在职称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是电子签章,单位在确认申报人员的申报数据无误的情况下,加盖本单位的电子签章报上级职改部门。

3.4 申报过程无纸化

申报人员利用个人申报信息化软件,将申报信息录入,确认无误后报送电子数据到单位职改部门即可,职改部门如果发现错误,将申报人员电子数据返回给申报者修改直至满足要求,整个申报过程实现了全程无纸化。

3.5 评审过程网络化

评审过程的网络化,很好地解决了申报人员材料只有小部分评委详细查阅的情况,通过网络,所有评委均能查阅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使所有评委对申报人员均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实现评审过程网络化需解决数据流量问题,面对大量的申报人员的电子数据材料,网络响应时间、数据下载时间、网络无故障时间以网络故障恢复时间等网络性能,直接影响网络评审的质量,因此设计一个高效、稳定、安全的职称评审网络十分重要。

3.6 信息安全规范化

信息化建设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是信息安全,没有安全保障的信息化建设将会带来巨大的损失,这一点在设计网络化评审中尤为重要。需依据国家信息安全标准从软件开发、网络设计、数据备份等多方面加以考虑,严防信息泄露等情况出现。

4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在职称信息建设过程中,解决了不少重点难点问题,但也还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

4.1 全程网络化问题

考虑职称申报人员所在的地域、工作单位等原因,实现个人申报信息化、单位管理信息化等子模块的网络化存在一定的因难,例如,广西一些偏远地区、山区的乡村级的中小学,没有建设单位计算机局域网络,即使有计算机网络也没有连入Internet,因此个人申报过程没有采用通行的网络软件架构,而是采用单机软件运行方式,申报者需使用软件将申报材料录入计算机,然后利用软件生成上报到单位的个人申报数据,并通过介质上交到单位职改部门。单位管理信息化子模块软件用于接受和审核个人申报数据,如果申报数据存在错误,需通知申报人员修改后重新报送。单位管理信息化子模块将单位所有申报人员数据导出,并通过介质上报至上级职改管理部门。

以上这种数据交互方式,极易造成数据片本混乱,给申报人员及管理人员带来一定的负担。另一方面,由于不是网络化申报,单位管理部门不会采用专用服务器来接收和管理申报人员数据,数据安全存在一定的风险。

4.2 佐证材料制作问题

佐证材料的制作是一项费时费力且需要一定的计算机、扫描仪、数码设备等使用技巧,这些对于很多偏远落后地区的申报人员来说存在一定的难度,由于设备和技术的缺乏,一些上报到评委会上的佐证材料效果不好,很难分辨,使评委难以准确评价申报人员的真实水平。

设计一套简单易用且具有统一的技术要求的佐证材料采集系统,将极大提高佐证材料采集的质量,为公正、公平地进行职称评审工作提供了基本保障。

4.3 评审功能简单化问题

在无纸化网络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只能一个一个的查阅每位参评人员的评审材料,没有参评人员材料对比功能,并缺少了必要的记录功能,评委专家只能用纸笔记录参评人员的重要信息进行对比评审,给评审专家带来的一定的困难。

在设计呈现给评委专家信息时,可以对参评人员的重要数据进行必要的统计分析,以多种方式呈现给评委,使评委能在同一个屏幕上看到所有参评人员的最重要以及最基本的信息,以便进行必要的排序等工作。

4.4 评审网络安全性问题

为了确保评审网络的安全性,在评审过程中对网络进行了特殊的设计,例如,物理上与外网断开,数据库服务器备份等。但由于评委所使用的计算机由评委自备,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对连入评审网络的计算机进行必要的检测十分必要,但由于评委多达几百人,相关检测工作很难彻底有效的进行,可以采取网络杀毒的方式,对连入网络的计算机进行检测。另一方面,合理规划网络IP地址,可有效地分散网络流量,使网络更加平稳运行。

5 结束语

职称信息化工作是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职称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多年的有益的探讨和研究的基础上,广西职称信息化工作于2009年全面展开,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进一步做好职称信息化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模范职工小家申报材料范文第2篇

第二条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在*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单位。

第三条*省诚信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要本着“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着重把握好“三性”:一是结构科学性。评定的企业要统筹兼顾、科学合理,既有国有企业,也有民营企业,涵盖大、中、小型,兼顾各行各业。二是典型示范性。省级诚信示范企业应当代表着*企业的诚信水平。三是层次合理性。省级诚信示范企业的创建要带动各市(地)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开展。

第五条省级示范企业原则上应该是市(地)(含农垦、森工)级诚信示范企业和中、省直诚信建设先进企业。

第六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由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诚信办)、省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委)负责监督管理,委托*省诚信建设促进会(以下简称省诚促会)组织实施。

第七条创建示范企业工作,各部门严禁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条件

第八条示范企业必备条件的具体内容是:

(一)重视自身诚信建设,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准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维护市场交易规则;自觉维护自身诚实守信形象,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经济效益显著、业绩突出;

(三)企业具有较健全的信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无弄虚作假行为,依法纳税,无偷逃税款等不良纪录;

(四)重合同守信用,诚实签约,无主动违约、毁诺行为,无重大投诉事件发生;

(五)近三年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程质量无重大事故发生;

(六)恪守劳动合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无拖欠工资记录;

(七)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八)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规,执行“三同时”政策,无环境污染事故;

(九)有专职信用管理人员;

(十)在金融部门具有良好的信贷记录和较高的信用等级;

(十一)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社会反响好,企业员工具有良好的信用意识,能够自觉地维护自身信用形象;积极参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十二)单位负责人基本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创建程序

第九条每个申报年度由省诚信办、省经委确定申报日期并提出具体要求。

第十条申报单位参照申报条件,自我考核,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标准,应填报和提供如下材料:

(一)《*省诚信示范企业申报表》;

(二)提供本单位有关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文字材料;

(三)工商营业执照,及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重合同、守信用”的认定证书;

(四)税务登记有关材料及相关完税证明;

(五)近三年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荣誉证明;

(六)近两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七)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达标相关证明;

(八)当地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保障年检手册》等相关证明;

(九)信用评估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十)专职信用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十一)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所获荣誉证明。

第十一条各市(地)诚信办会同经委负责受理辖区内的企业申报工作,中、省直有关部门、省级行业协会负责中省直企业的申报工作,各受理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将申报材料报省诚促会。

第十二条如发现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虚报、瞒报等欺骗行为的,将视为严重失信,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两年内不得申报示范企业。

第十三条按照第十条所列条件,省诚促会负责对企业填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的主要内容是企业报送材料是否齐全、企业报送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省诚促会初审合格的企业,由省诚信办、省经委会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哈尔滨海关等相关部门对企业提供的材料内容进行复核。

第十五条成立由省级各行业主管部门领导、省诚促会、省级行业协会领导和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的审核委员会,负责对复核合格的企业进行审核。

第十六条省诚信办、省经委组织召开示范企业审核会议。会议分为小组审议和审核委员会表决两个阶段。审核委员将小组审议通过的企业名单提交审核委员会进行表决,审核委员会表决通过的企业名及审核报告单提交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第十七条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的企业名单在主要新闻媒体和“诚信龙江”网等网络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第十八条在公示期内,如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发生重大企业失信行为,将取消其诚信示范企业资格。被举报有失信行为的企业,省诚信办、省经委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九条公示通过的企业将由省经济委员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哈尔滨海关、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命名并授予《*省诚信示范企业》牌匾和荣誉证书。

四、管理

第二十条示范企业荣誉称号有效期为两年。两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重新申报。

第二十一条建立示范企业信用档案制度。主要内容为:企业申报材料、企业重大信用活动记录,企业信用报告等。

第二十二条实行示范企业年度审核制度。诚信示范企业要自觉加强自我管理,诚信示范企业应写出年度自检报告并填报年审表于次年三月底以前上报省诚促会。不按时填报参审和弄虚作假的单位,命名满两年时,取消再次申报资格。

第二十三条示范企业如改变单位名称,要及时通报省诚促会,以便对其示范企业的称号进行相应更正。

第二十四条省诚信办、省经委与其他职能部门建立联动监督反馈机制,委托省诚促会组织定期走访调查,及时掌握涉及诚信示范企业的纳税、贷款、生产质量等相关信用情况。发现示范企业信用水平下降或出现失信问题,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其称号的处理。

模范职工小家申报材料范文第3篇

一、“西繁东育”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

1.县畜牧局对项目建设的真实性未进行认真核实。对畜棚建设是否具备项目实施条件、建设用地是否有土地使用证未进行调查,未进行实地查看仅凭申报材料就予以审批实施;畜棚建设时未派人跟踪监督,致使畜棚规模缩水进而发生套取国家扶持资金的现象;畜棚验收不严格,流于形式,该局在验收畜棚竣工或使用情况时提前通知项目实施人,致使在验收项目过程中,申报人自己未建畜棚而将他人畜棚指给验收单位或申报人虽建有畜棚但未进行育肥项目,在项目验收前一天将他人的牛羊借用圈在自建的畜棚内使得验收通过从而套取国家扶持资金;畜牧局工作人员未按照相关操作规定对畜棚建设项目申请人分阶段拨付国家扶持资金,而是凭借项目申报审批材料一次性拨付建设资金。

2.项目申报材料缺乏真实性。部分工作人员未实地调查项目申报人是否具备项目实施条件,对申报人申请的项目申报资料没有进行逐一审核,也未对项目可行性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从而很难判断申报人是否真实实施该项目或利用该项目套取国家扶持资金另作他用;申报人提供的申报资料中部分为复印件(如项目贷款凭证),且复印件无有关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加上相关工作人员无视有关操作程序,仅凭申报人提供的申报资料就审核通过拨付国家扶持资金,从而为部分申报人伪造有关资料冒领国家财政扶持资金提供了便利。

3.审批手续不规范。申报人提交项目申报相关材料后,该局既未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逐级审查、审批申报人实施该项目的可行性,申报人申报资料的真实性,也未指定专人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工作人员坐堂审核。甚至有的项目仅凭一张领导签字就拨付财政扶持资金。

4.工作人员缺乏责任性,甚至不作为。项目经省级立项审批下达后,项目实施过程中县畜牧局项目办应指定专人负责对此项目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财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分阶段拨付国家财政扶持资金,但部分工作人员责任不明确,单人承办操作,个人自由权幅过大,客观上也表现出“一把手”说了算的状况。致使有些申报材料上既无有关项目负责人的审批签名,又无财务人员的审核签名的情况下将资金领取。

二、针对“西繁东育”项目中的职务犯罪隐患执法检察建议

县畜牧局根据我院的检察建议,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改,着重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即《循化县养殖业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循化县养殖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循化县养殖业贴息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建立了一系列的项目申报、审批程序,设立了“财政扶持资金报账专户”且规定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扶持资金报账制管理操作规程》,确保项目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并对每个项目实施户建立了诚信档案,实行动态化管理。通过整改使我县“西繁东育”项目走上了规范化道路。

1.实行阳光操作,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大监督力度,及时解决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使“西繁东育”工程有序、公开、公正开展。对农牧户及项目实施单位报送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材料的真伪性到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经审核通过后在一定范围内对此项目申领扶持资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相关单位和人员的监督。增强监督力度,严格把关,有效防止内部人员相互勾结及单人承办操作。

2.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资金发放程序,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畜牧惠农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严防截留、侵占和挪用。要从自身实际出发,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防范的规章制度,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置于制度的规范约束之下。要本着具体、系统和便于操作考核的原则,针对“西繁东育”工程财政扶持资金申领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廉洁规定,规范工作流程,专款专用,使扶持资金能发挥其应有的效益,全面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使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3.科学配置权力,明确项目建设中各环节的权限,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监督制约的权力体系。定期调换重点岗位人员,杜绝“默契”交易。对重要岗位如项目办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轮换,避免有关人员在长期的对内、对外合作过程中达成共识与默契,形成隐藏较深暗箱操作行为,危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4.建立健全畜棚建设相关操作规程。对于畜棚建设首先要确认其是否具有土地使用权,而后确认申请人是否具备建设畜棚条件,在建设过程中要派专人对其建设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程,设计和建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要求进行监督和检查,财务人员按照操作规程分阶段拨付补助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对每个项目建立诚信档案,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检查督导,对其项目建设内容和标准及生产管理运营情况进行信誉等级评定,遏制弄虚作假的现象。

模范职工小家申报材料范文第4篇

实施背景、范围和目标

专家人才管理的实施背景

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专家人才队伍是企业确保安全生产、推动企业做大做强的关键,同时也是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保证。在人才选拔培养过程中,要以服务公司发展作为培养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企业发展战略,明确各类专家人才培养目标、任务和措施,促进公司科学、健康、和谐发展。

专家人才管理的范围

以搭建“金字塔”型人才结构为企业人才培养和选拔模式,以公司全体员工为培养对象,以人才当量密度来衡量员工素质提升效果,实施以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提升为主要方式的“三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夯实人才塔基。

专家人才管理的目标

通过“员工素质提升”计划,使企业员工综合素质得到较大提高,实现全体员工“三位一体”人才培养素质提升,提高企业员工队伍的整体水平,为公司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1)“优秀专家后备人才”选拔。按公司级优秀专家人才1∶3的比例,通过逐级选拔从公司系统在岗职工中确定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作为公司优秀专家后备人才,进行为期三年的系统培养,并授予“优秀专家后备人才”称号。

(2)“‘十大’专业带头人”选拔。培养适应企业发展所需的复合型人才,按照人力资源、财务、物资、规划、建设、运行、检修、营销、行政、党群等专业,选拔100名人员,授予“‘十大’专业带头人”称号。

(3)“优秀专家人才”选拔。优秀专家按专业管理、工程技术、生产技能三类专家类别进行遴选。按在岗长期员工人数进行总量控制,结合安全生产实际、电网企业主营业务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按专业岗位实行不同比例分布控制,原则上每次遴选总人数不超过20人。

工作主要作法

健全组织保障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专家人才管理工作是“一把手”工程,需要公司主要领导的参与、授权和协调,为此,专家人才管理首先需成立专家人才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担任组长。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专家人才的选拔、培养与日常管理。

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开辟各类员工成才渠道

为鼓励员工积极、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加快推进公司各层级人才队伍建设,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与激励机制。如:出台《优秀专家人才评选管理办法》《优秀专家人才管理办法》等,明确对获得专家人才或专业领军人物称号的员工的奖励与待遇,通过拓宽人才的成长渠道与增加收入的方式,使员工看到发展前景,切实感受到只要通过自身努力就能够提高岗位、经济上的待遇,开辟员工职业生涯规划新通道,极大地调动员工学习积极性与自主性,树立“我要成才”的正确观念。

开展教育培训,构建人才培养新机制

(1)统筹谋划、突出实效,有针对性地对专业人员开展培养。优秀人才的培养与成长离不开公司整体业务技能水平的提高。为提高公司员工整体技能水平,可以根据每年公司各专业调考情况以及申报技能鉴定专业人员通过率等信息进行分析,加强对弱势专业的调研,组织优秀人才和技师对该工种进行重点培训,并通过“师带徒”制度,促进弱势专业技能水平的提升;对公司传统的专业强项,如继电保护、调度通信等专业,可有计划地开展专业人才培养,打造强势专业的人才梯队,确保专业的领先地位。

(2)以考促学,为员工成才创造深厚的学习氛围。为提高员工对专业知识学习的乐趣,公司可开展“以考促学”活动,不定期地组织部门、二级机构开展专业技术比武、技能竞赛,并将各层级的考试和比赛结果进行公布、通报,对于成绩优异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物资或精神奖励,以此促进员工不断加强自身业务知识学习。

(3)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为员工技能提高搭建平台。为提高员工技能水平,应完善实训基地建设,建设变电检修、继电保护、装表接电、线路检修等实训室,为员工学习和提高其业务技能提供实操场地,从而大大地提高技能水平,对员工获得相应的技能资格将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4)构建内部兼职培训师制度,充分发挥优秀人才作用。为充分发挥优秀人才“传、帮、带”作用,可以对公司内部师资力量进行合理的整合,通过构建内部兼职培训师制度,拓宽内部培训师的专业覆盖面。优秀专家人才必须担任公司兼职培训师,定期为公司员工进行专业培训,并将培训课时计入优秀专家人才年度考核成绩中,充分发挥各层级专家、能手、专家首席的作用。

多措并举,提高专业人才管理工作效率

(1)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培训,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以往专业人才管理中,公司只是将相关文件及规章制度在内网上进行公布,由申报人员自行下载学习,这样导致了申报人员对制度了解不够,申报材料反复修改,增加了市公司人资管理工作难度。为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可以组织开展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培训班,将各级别、各类别的申报条件、注意事项、材料组织等内容统一进行答疑、讲解,及时解决员工在申报过程中的困惑,减少申报资料反复修改的麻烦,有效提高申报材料的质量。

(2)制定专业人才管理简易手册,提高宣传力度与范围。针对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中流程不清晰、材料混乱等情况,可组织人资专业人员以及各机构负责培训的专职人员学习相关文件,并根据以住的工作经验编制相关的手册,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流程及注意事项》《中、高级评审材料编制范本》等,并将这些手册下发至各部门、机构,以达到加大宣传的目的。通过手册,优化申报流程,概括申报材料需注意的事项,可以大大减少口头解答的麻烦,缓解人资部门的工作压力,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

(3)借助信息系统,提高专业人才管理工作服务质量。为了使专业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科学,可以充分利用软件、信息系统,通过软件将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汇总保存,采用短信平台通知申报人员及时进行缴费和打印正式评定表,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实现公司与申报员工的高效沟通,提高公司人才管理工作的服务质量,树立人资工作的良好形象。

实施人才动态考核,最大限度发挥人才作用

(1)为进一步加强优秀专家人才的考核与管理,更好地发挥优秀人才作用,可制订《“十二五”员工素质提升实施方案》《优秀专家后备人才选拔方案》《优秀专家人才遴选与管理办法》等办法,从制度上对人才培养和选拔进行规范,通过进行季度、年中、年度考核,最大程度地激发专家人才发挥自发优势与带头作用。

(2)对在“三位一体”人才培养素质提升活动中得到提高的公司员工,在经济上给予奖励。具备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技能资格的人员,按相关标准发放一次性的高技能人才津贴。

(3)各类“优秀专家人才”津贴与员工年度绩效考核、参加省公司级及以上竞赛、(普)调考成绩、违章行为等挂钩:1)年度绩效考核为C档及以下的,则当年获得的“优秀专家人才”津贴减半发放,并在次年予以追溯考核兑现;2)参加省公司级及以上竞赛、(普)调考成绩不合格的,停发次月的“优秀专家人才”津贴;参加省公司级及以上竞赛、(普)调考成绩列全省后三位的,停发六个月的“优秀专家人才”津贴;3)发生违章与“优秀专家人才”津贴挂钩,根据违章累计记分进行考核(一类违章记6分;二类违章记4分;三类违章记2分)。

建立专家人才档案,搭建专家人才成长平台

对优秀专家人才要建设专家人才档案,及时维护、更新各类专家人才的基础信息,对每一位专家人才年度考核表现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及审核备案,对连续考核优秀的专家人才进行跟踪培养,积极推荐作为下一届优秀专家人才候选人或后备干部选拔人选;同时专家人才档案库的建立可为公司分析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供充分的依据和基础资料,为公司今后专业人才管理工作指明方向。

开通人才交流专栏,提供技术、经验交流平台

为实现公司技术、经验的交流与共享,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可以在公司门户网站上开通人才交流专栏,设置技术交流、经验交流等栏目,要求各类人才每季度向系统上传有关技术、经验等方面的稿件、心得体会,人资部门也可将人才培养、职称评审、技能鉴定等相关政策文件上传至人才培养专栏,鼓励员工上网学习、交流、探讨,分享专家人才的成才经验。

项目成效

人才培养模式得到进一步创新

公司积极创建适应“三集五大”体系需要的“三位一体”人才培养选聘新模式,不断完善以后续学历深造、专业技术资格评聘、职业技能等级鉴定考核为载体,以提高人才当量密度为主线的“三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员工通过多种渠道提升自身专业素质,规划个人职业生涯,并将员工选拔聘用、岗位待遇与员工自身专业素质结合起来,创新了员工成才激励机制,激发了员工提升个人职业素质的自觉性,使公司人才当量密度和员工队伍素质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

模范职工小家申报材料范文第5篇

 为了进一步落实龙王庄煤业公司科技兴企战略和人才战略,规范我队科技创新管理工作,落实创新工作责任,构建我队科技创新管理体系,形成科技管理网络,建立科技创新机制,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全体员工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完善科技创新工作流程,提高科技创新的核心竞争力,依靠科技进步保安全、增产量、降成本、提效益、促发展,特成立采煤二队科技创新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由创新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小组成员负责全队的科技管理工作。

附:采煤二队科技创新管理图。

一、创新小组科技管理职责

(一)科技创新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

2、贯彻执行上级领导机关下达的科技工作任务;

3、审定队内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4、审定科技创新成果及奖励;

5、负责履行对专利等其它重大科技工作的统一领导。

(二)创新小组组长职责

1、负责对科技创新小组中长期及年度工作重点的审定;

2、负责全队科技创新工作的方向性决策;

3、负责队内科技创新工作相关重要事项的决策;

4、工作紧急时负责直接召集科技创新小组成员讨论并决策科技工作有关重大事宜。

(三)副组长职责

1、科技创新小组副组长作为组长的助手,并主持科技创新小组的日常工作;

2、负责召集和主持科技创新小组日常会议;

3、负责科技创新小组内部及公司科技创新相关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4 、协助组长做好其它创新相关工作。

(四)创新小组成员职责

1、负责具体办理科技创新小组对各班组部署的各项工作;

2、负责向公司科技创新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反映并协助解决本队科技工作中存在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3、负责根据公司科技创新委员会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区队实际创造性安排并做好本区队科技创新工作;

4、负责协调队内班组力量,确保班组科技工作按照队内统一要求的进度高质量完成;

(五)各班组负责人职责

各班组负责人作为生产一线的负责人,具体负责本班组高效执行上级部署的各项创新工作;

负责向本班组技术骨干及时反映班组创新工作存在问题,并提出班组科技创新工作的改进建议;

负责发动本班组成员做好小改小革、合理化建议等群众创新工作;

负责带领班组人员钻研业务,创建班组良好的科技创新工作氛围。

(六)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鼓励、支持采煤二队全体员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积极开拓思维,更新观念,勇于革新工艺,创新方法,促使采煤二队工作效益提高、施工管理成本降低,特制定本办法。并规定申报、评审、奖励创新成果程序。

第二条 创新定义,在采煤二队所管辖范围内管理,施工工艺,安全,质量,进度等各方面,在满足各项规章制度,符合规程规范及相关法律前提下,打破现有的条条规规,以提高质量,安全、效益为目的的一切方法、手段。

第三条 创新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采煤二队所有员工。

二、管理创新:

1、突破思维,在工程管理上采用新的管理模式提高生产效益或改善劳动环境;

2、安全管理中,采用新的技术手段在不降低经济效益下,安全成绩突出;

3、在各项目上创新技术管理模式,技术管理工作成绩突出,整体工程质量优良。

三、制度创新

1、修改和完善了原有的管理制度。

2、结合安全、质量、成本、进度提出和制定了结合实际的新制度。

四、活动创新

1、策划和组织了有利于职工生活、学习、健康的特色活动。

2、策划和组织了有利于提高施工水平、降低工程成本、促进团队和谐、加强党的建设的活动。

第四条 创新成果申报范围:

1、各项创新成果向采煤二队进行申报,由队创新小组上报公司;

2、创新成果申报材料包括创新成果申报表,及文字材料,申报材料应包含成果应用情况简介,成果图文资料,成果应用情况及效益,效果的评价。申报材料两份文字版及一份电子版。

第五条 创新成果评选及奖励:

1、采煤二队按年度组织创新小组成员对所有申报成果进行择优评选,评选结果在采煤二队内部进行公布;

2、创新成果奖励根据成果效益大小分别给予个人及团队进行物质奖励,奖励金额为公司奖励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