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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观察作文

道德观察作文

道德观察作文范文第1篇

(一)增强检察干警职业道德修养。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就要求检察官不能等同于一般的司法官,检察官作为国家权利运行的监督者,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其行为具有强烈的象征性和示范性意义。如果检察官没有良好、高尚的职业道德,不能秉公执法,甚至知法犯法,贪赃枉法,不仅会损害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而且直接损害法律的尊严,影响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声誉,影响社会稳定、国家安宁。因此,检察官应该是司法文明的倡导者、维护者,公平正义理念的践行者、传播者,要从他律出发,制定检察职业道德规范,健全检察职业道德的监督机制和惩戒制度;从自律出发,不断增强职业道德修养,不受诱惑,洁身自好,在道德品质和道德人格方面加强自我锻炼和自我改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道德观。

(二)强化检察干警职业道德教育。在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中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的原则,常抓不懈。一是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美德,如“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等,不断陶冶道德情操,净化检察干警的内心世界。二是充分利用榜样的力量,进行潜移默化的职业道德教育,发挥引导、激励、启发和鼓舞的作用,使其明确应该努力的方向和目标,自觉用检察职业道德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将检察职业道德作为立身之基和处世之本。三是检察职业道德教育与检察职业纪律教育、检察机关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经常化,对不遵守检察职业道德的反面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达到前车之辙、后车之鉴的警戒作用。

(三)狠抓检察文化建设。检察文化反映了检察官道德规范,是积淀于工作实践中的高尚精神境界。近年来,我院狠抓检察文化建设,着力培育检察官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等核心价值理念,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通过在院内布置宣传栏、在办公大厅和走廊内悬挂壁画等形式,将检察文化的核心价值理念外化于形,在全院营造一种健康、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充分发挥“文化育检”、“文化育人”、“文化育形”的作用,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四)注重检察干警综合素质的提高。检察人员不仅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公正无私、为民执法的执法理念,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还要具有过硬的专业素质。我院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为目标,以“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创建基层先进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为载体,依托规范化办案区、图书室等平台,将学习活动贯穿于工作之中,全面提高干警的履职能力。还以办案工作区为战训一体的基地,强化侦查培训,提升侦查技能,着力培养优秀侦查员、优秀预审员;以示范庭、控辩模拟对抗赛等形式,加大公诉人员的培养力度,着力培养优秀公诉人。同时,注重年轻干警的培养,通过辩论、案例研讨、召开检察理论与实务研讨会等形式,切实提高年轻干警的工作技能,促进年轻干警快速成才。

道德观察作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观察学习 榜样学习 道德形成 过程性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5)06-0127-02

社会学习理论是由美国心理学家阿尔伯特・班杜拉(Albert Bandura)于1971年提出的。该理论强调观察学习和自我调节在引发人的行为中的作用,重视人的认知、行为和环境的交互作用。班杜拉认为人从动作获得到语言掌握,从态度习得到人格形成,不仅可以靠直接经验获得;也可以通过观察榜样的形成,在榜样作用下,通过替代反应和替代强化而习得;还可以通过自我强化的方式获得相应的态度和行为。其理论的核心是谈如何通过观察来模仿他人进行学习,该理论主要是通过社会性因素――人与人之间的彼此影响过程来解释人的个性形成。[1]因此,本文基于社会学习理论的观点,从榜样学习的过程和条件深入谈论青少年道德形成的机制和实效性,为高校文化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一、青少年的道德形成是一个观察学习的过程

人的道德行为是怎样产生的?根据社会学习理论观点,这是个体对榜样行为进行一种内含认知的模仿学习过程,是一个连续的心理活动过程,它包括四个下位过程,即注意过程、保持过程、运动再现过程和动机作用过程。[2]因此,如果要有效实现青少年的德育养成,必须遵循个体认知的基本规律,在观察学习的各个环节挖掘榜样教育的主要要素,促使学习者能通过替代反应和强化获得道德行为。

(一)挖掘道德榜样的注意特征

观察学习的注意过程决定着学习的方向及信息量的筛选和吸收,其中榜样的性质极大地影响着注意过程,而榜样的性质包括榜样的复杂性、可辨别性、个人特征等。[1]对此,本研究基于青少年德育养成的角度,从榜样性质的角度分析全国道德模范曹于亚作为示范榜样所需建立的特征。首先,其“捐肾救父”的道德行为从复杂性的角度来说,其示范的行为是较为单一的道德情境,难度较低、可学性较大。其次,从榜样行为的可辨性角度分析,其孝行经历了较为复杂的心理冲突,需要挖掘这种榜样行为背后较为核心的、本质的道德概念突显出来,使注意对象掌握的不是简单的“捐肾救父”行为,而是这种道德行为背后克服困难的“感恩”和“坚强”之心,这一部分是个体较难观察学习到的部分,也是影响行为泛化的关键。此外,曹于亚作为高校辅导员,其年龄和求学背景与学生较为接近,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较强的可信性,对学生的影响是比较直接的。但从榜样行为的示范面来说,这种示范行为视野较狭窄,需要丰富榜样行为的类型,曹于亚孝行仅是道德养成教育的一个突破口。

(二)巩固榜样学习的保持过程

社会学习理论认为,观察者对注意过程榜样示范的模式以表象化的形态进行储存,但如果复杂活动的观察学习,要长时间地保持在头脑中,理论上必须依赖语词系统。因此,在榜样宣传和教育的过程中,应多注意使用新的传播媒介,多建立一些有影响力的画面形象,并建立与之匹配的关键词。如在曹于亚工作室,以宣传栏的形式提供一些直观的图片或电子影像,便于学生对其行为过程有表象化的认识。然后再以征文、讲模仿等活动,让学生用自己的话复述、传播榜样事迹,实现对榜样行为的语词储存。也可以开展各种形式的道德评价活动,将道德行为泛化并长时间保存下来。榜样行为的保存过程是一个从形象到语词的交替过程。

(三)创设道德行为再现的环境条件

道德行为再现是将已储存的榜样行为转化为行为动作。然而学会的行为是否能公开表示出来,班杜拉把整个学习分成获得和操作两个过程。获得即指在观察中学会了这种活动,操作即指把获得学会的活动表现出来。班杜拉认为人们是否把学会的行为操作出来取决于强化(即诱因)。[1]因此,如果要激发学生的道德行为,就需要创设行为再现的环境和条件,对成功行为进行不断强化。这需要挖掘孝行的各种情境,建立家校合作,鼓励实施孝行;进而扩展为道德行为的各种情境,促使类似榜样行为的不断发生和强化。同时,较多人将对榜样的学习停留于榜样成功的关键事情,如很多人认为学习曹于亚就是学习其孝行及勇敢的心。事实上,榜样后期发展的心路历程也是强化的部分,强调示范者在榜样行为后的不断成长,就是在挖掘各种行为结果的强化,将成功的经验显现出来。

(四)建设道德形成过程中的自我效能感

动机作用过程贯穿于观察学习的始末,它激发和维持着人的观察学习活动,对人的行为具有强化功能。[1]榜样教育的过程要善于激发观察者的动机,要满足观察者的需要,要善于激发观察者新的需要,因为需要和动机是紧密相连的。同时尊重教育对象的主体地位,鼓励其结合自身实际去实现道德行为,并让个体体会自身道德行为中的自我效能感,使之持续开展适宜自身的道德行为。通过长期的反复操作的道德行为实践,使道德行为自动化并逐渐内化、沉积为个人的心理―生理结构,将道德观念在身体力行的活动中逐渐内化为个体内在的心理品质,成为一个稳定的需要源泉。因此,建立学生的道德文化素养尤为重要,提升道德品格,寻回道德品格,生成道德智慧,将道德意识转化为积极自觉的、直觉意识的道德实践与创造活动。[3]

二、扩大榜样效应,形成道德养成的心理场

道德观察作文范文第3篇

我作为一名普通的基层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在这次转换风暴中,深深的感受到了从传统的行政管理到文化育检跨越对我们检察院的发展起到多么巨大的作用。同时,也深深的明白了,任何一项事业的生存发展都必须有文化来作为基础和支持,没有文化就没有前途,就难以持续发展。从企业、机关、社区到行业、城市乃至于国家莫不如此。检察文化正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底蕴和沃土,从传统的行政管理到文化育检的跨越必然地成为新时期检察业务和检察队伍建设工作的客观要求。成为新形势下探索基层检察院工作突破口的又一个课题。

一、传统的行政管理与文化育检所起作用

(一)传统的行政管理对基层检察院作用与局限

对于基层检察院而言,传统的行政管理所起到的作用主要是侧重行政化手段来管理检察院,以制度为主要依据。传统的行政管理使得检察院工作人员管理单一化、行政化,阻碍了检察队伍的专业化。现行的检察人员管理制度混淆了专业检察人员与一般公务员的区别,用管理公务员的办法来管理检察官。这种单一行政管理模式的管理体制,行政色彩浓厚,不符合检察官的养成规律,容易助长官本位思想,不利于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要使得检察行政人员管理规范化就必然要寻找新的出路。改革检察机关现有的行政管理模式,这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其建设的过程中会有许多的阻碍和困难,但是为了整个检察事业的发展,为了我国基层法治建设事业的全面推进,突破事在必行。而这个突破口就是由传统的行政管理到文化育检的进一步跨越。

(二)诠释文化育检对基层检察院所起到作用

被誉为“人类学之父”的19世纪英国学者泰勒有一个经典的表述,他说“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是包括全部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的才能和习惯的复合体”。

同泰勒所描述的文化相适应,我们检察机构也包含着自我的检察文化。它包括有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行为文化的构成要素。物质文化方面可以体现为机关建筑物、设施、装备、内部组织机构、检察人员的制式服装、检察徽标、法律文书等。精神文化表现为思维方式、执法理念、道德观、价值观、荣辱观、权力观、行为准则、规章制度以及法学专业知识等等。所谓的文化育检,指的是利用检察文化来促进检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我们知道,检察文化具有教育导向、凝聚激励、约束和影响等功能,这是文化的一般规律性,另一方面,作为一种蕴涵检察职业品质的特殊文化现象,检察文化本身又能发挥其纵深的、独特的作用。

二、对基层检察院普遍存在行政管理与文化建设现状分析

以检察权为基点、以检察制度为载体、以法律监督为手段、以公平正义为核心、以培育现代检察理念为宗旨、以培育高素质人才为基础、以创新机关管理体制为形式,在履行检察职能过程中形成的一个复杂的文化系统。说的就是检察文化。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此在全国四级检察机关统一架构系统的检察文化现代化战略规划,制定完整的指导性策略,实现检察文化创建工作的科学发展。然而,纵观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的全局,现状还不尽如人意,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主要表现在:

目前在检察工作实践中,由于受地域、经济、文化传统等各种综合因素的影响,基层检察院尚存在着对文化育检工作重视不够、检察文化内在本质把握不准确、以及文化育检工作建设表层化等问题,还存在重形式,轻实质,检察文化挂在嘴边的多,用心研究的少,对检察文化的认识停留在狭义和肤浅的层面上,真正对其内涵外延的研究不深、认识不透,目前倡导和建设的检察文化尚未挖掘出体现自身独特性的价值观和理念,还在检察文化这个大概念的字面上做文章,检察文化建设较“泛”。大大影响了检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从传统行政管理到文化育检跨越,作为推进检察工作的必然路径,文化育检建设作为先进文化建设的一部分,其成效和水平也必然要与标准相适应。对比传统行政管理,要使得检察文化发展起来,事在必行。

三、我县基层检察院从传统的行政管理到文化育检跨越采取做法

我们县检察院采取了积极措施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从传统行政管理到文化育检跨越的力度。

一是现代检察理念的培育。现代检察理念是检察文化的灵魂,检察机关要精心提炼出最适合检察院发展,最体现司法理念,最有特色的检察院精神,加以确立和塑造,同时要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宣传倡导,形成共识,贯彻落实。二是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建设。努力培养和造就高尚的检察职业道德,是公正执法的必要条件。坚持从源头抓起,从细微处防起,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内外的遵纪守法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用行之有效的政治教育活动,教育干警,常修检察道德之身,常正执法公正之心,常诚为民服务之意。三是加强制度文化建设。在培育检察官整体价值观的同时,必须健全、完善必要的规章制度。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环境文化建设,营造文化氛围

环境对营造氛围、影响人的心情有重要的作用,优美的工作环境和舒适的生活环境能使干警产生愉悦感和满足感,角角落落都折射着本院检察文化理念的环境装饰能使干警随时随地受到检察文化理念的浸润。一方面,要精心做好机关大院、会议室、办公室的绿化、美化和净化,为干警提供一个赏心悦目的工作空间;同时要借鉴检察文化建设先进院的成功经验,通过从优待检、为干警解决住房困难等举措改善干警的生活环境,使干警对本院产生依赖感和归宿感,对生活和工作状态产生满足感、自豪感和珍惜感,这就打开了干警接受本院检察文化理念的通道,有效避免了“不走心”的漠然情绪和抵触情绪。另一方面,要通过设立文化橱窗,设置文化标牌、悬挂箴言警句,摆放字画等装饰手段,潜移默化地传递本院检察文化的理念,努力营造浓厚的检察文化氛围,强化检察文化意识,加速全院干警基本理念和核心价值观的建立。

(二)开展文化活动,陶冶干警情操和品位

我院充分保障人员、时间、场地、经费,开展一系列有益身心的文化活动,培养干警健康高雅的生活情趣,进行“文化育检”,通过健康高尚的文化调控检察官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这不仅使干警的业余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提高了工作和生活质量,人的品味也得到了提升,有助于形成干警们健康而富有情趣和品位的生活方式,还能培养干警的进取心、荣誉感和团队精神。同时,对于形成单位良好的外部形象也将大有裨益。

(三)建设学习型检察院,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个人、一个党员、一个领导干部、一个检察官其优劣、雅俗取决于人怎样对待学习,是否善于学习。学习的直接效用就是提高检察官的业务素质,同时还可以使人逐渐蜕脱粗俗之气,修身养性,升华精神。一个有着良好学习氛围的组织,一定是有着深厚的文化素养和高尚的道德修养的组织,他们追求的是更快的发展和更高的进步。因此,应该强调发展“学习”文化,努力营造“人人是学习之人,处处是学习之风”的学习氛围;应该倡导“思考?学习?提高”的价值取向,采取推荐书目,指导阅读,举办读书会、研讨交流会、知识竞赛等活动,开办“检察夜校”等形式,加强学习培训,鼓励并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干警“自我增值、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提高综合素质、提升执法水平、改变思维模式、加强身心修养、激发进取心。

(四)建设制度文化,推进队伍和业务管理的规范化

一套体现着本院检察文化核心理念、旨在实现本院检察工作中心目标的,周严、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的建立,对于建设检察文化,健全权责明确、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富有活力的动态管理模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基本理念和核心价值观确立后,就应该努力探索将其渗透进本院规章制度体系的途径,以是否符合本院检察文化精神为标准,认真梳理现有规章制度,进行立、改、废,达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准则,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案可查”。

(五)把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工程、执法理念养成工程以及检察形象塑造工程结合起来抓,使检察文化建设的成果内隐于干警心灵、外显于检风检貌

道德观察作文范文第4篇

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光荣而神圣的任务。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检察机关的最高组织机构,为了切实履行人民赋予的职责,有效推动检察工作的全面开展,于2003年初制定了《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的颁布实施,对于检察机关规范和完善检察官职业道德标准,提高检察官职业道德素质,维护检察官和人民检察院的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是为人民检察院以检察业务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的一个重要岗位,而司法警察工作的性质和职责决定了其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笔者结合《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和司法警察工作的特点,试就对加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谈谈初浅的认识。

一、加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

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由于一定的职业要求和职业关系,在长期职业实践活动基础上形成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并为业内普遍遵守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规范的总和。在我国,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是现行人民警察序列中的一个独立警种,是国家司法机关担负特定任务的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检察工作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是司法警察的职业性质和职责任务决定的,属于司法职业道德的范畴,是职业道德的一种。司法警察职业道德,是检察机关的形象,是社会文明的重要窗口,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一)加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需要。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司法警察职业道德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风气根本好转的因素。司法警察职业活动是代表国家进行的,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具有权威性和广泛性。司法警察应该是社会精神文明的提倡者、维护者,是群众的道德榜样。树立高尚的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并将高尚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标准推广到工作以外的社会公共生活和业余生活中去,通过司法警察的职业行为和道德情操教育群众、影响群众,可以带动广大群众增强道德意识,促进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和社会风尚的提高。

(二)加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需要。

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属于国家政权机关的职业道德,具有鲜明的政治性。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中的司法警察,是公正廉洁的楷模,是人民群众寻求法律保护和帮助的“保护神”,是主持公道、惩恶扬善的司法工作者。如果司法警察没有良好、高尚的职业道德,不能秉公执法,甚至执法犯法、贪赃枉法,就会直接损害法律的尊严,影响党和国家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声音,甚至会影响社会稳定、国家安全。

(三)加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是保障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的需要。

培养和树立高尚的司法警察职业道德,能使司法警察牢固树立忠于法律的信念,在司法警察职业活动中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廉洁奉公,不枉不纵,提高法律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尊严,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

(四)加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是保证司法警察健康成长,促进法警事业发展的需要。

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司法警察的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和繁重,是否有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警察队伍,是关系到新世纪检察法警事业能否深入发展的重要问题。司法警察处在协助检察官查办职务犯罪和诉讼监督的第一线,接触犯罪等社会阴暗面多,受影响和腐蚀的危险性也较大,职业道德失范是一些法警发生违法违纪的重要原因。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可以指导司法警察在工作岗位上确立崇高的生活目标,选择正确的职业道德行为,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正确履行法警工作职责。

二、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它既是一个独立的警钟,又是人民检察院内部的一个部门;它既要为检察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又要完成自己业务工作和技能训练;既要接触案件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又要为检察院内部其他部门的人员服务。因此,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与检察官以及其他检察院干部的职业道德,既有内在的联系,又有具体内容上区别。根据司法警察职业的自身特点,结合检察官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有关内容,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应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一)忠于职守,服务检察,公正执法。任何职业都有一定的职权范围和职业要求,从事任何职业都必须忠于职守,这是对职业道德最基本也是首要的要求。司法警察是人民检察院组织体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地位和作用是检察官和其他检察干部所不可替代的,司法警察应当热爱这个职业,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职业制度,司法警察还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这就要求每个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不怕艰险、勇于献身的精神。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职责是为检察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服务检察工作应作为法警工作的指导思想,体现在职业道德规范中,司法警察应当具有服务意识和大局观念。司法警察职业活动的主要形式,是依法执行各项警务,从事执法活动,公平和正义应当成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一个基本理念。忠实于宪法和法律,维护司法机关的公正和权威,既是司法警察的职责要求,也是其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二)规范操作,保障诉讼,注重效率。司法警察的警务工作,主要是保护现场、执行传唤、参与搜查、提解、押送、看管、送达法律文书、执行死刑临场监督和其他职责等,这些工作大多是依照有关程序法的规定,进行规范性的运作。因为,按照“一熟二懂三会”的要求,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熟悉与警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操作程序办事,保持严谨细致,克服粗疏马虎和随意性,并使之形成一种职业修养和职业习惯。司法警察没有决定权,在履行职务中往往是根据检察官的指令行事,为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司法警察应充分尊重检察官对案件的决定权,不得随意发表对案件处理的看法,更不得泄露具体案情。同时应注意在诉讼程序上与检察官协调配合,在完成送达、保护、押解、搜查等工作时,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注重效率,按照程序法的规定和检察官安排时间、要求,及时、有效、谨慎的完成有关保障工作。

(三)严明纪律,服从指挥,团结协作。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是带有武装性质的组织,实行单独序列、编队管理、双重领导,其组织管理和职务行为,体现出一定程度的军事化并且有明显的强制性,而且还面临着各种复杂的不稳定的突出情况。所以,严明纪律、服从指挥、团结协作对于司法警察来说尤其重要,这是司法警察履行特定职责的必然要求。这一基本要求体现在职业道德上,就必须有高度的依法办事意识和很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特别是执行重要警务或者遇到重大情况,必须听从指挥,不可擅自行事;在处置突出事件中,要注意协调配合,发扬团队精神。

(四)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清正廉洁。在人民检察院中,检察官是令人向往的职业,法警工作相对比较简单辛苦,发展前途也受到一定限制。因此,司法警察必须充分认识本职工作的重要性,热爱自己的职业和工作岗位,具有敬业精神,在工作中尽心尽责。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对于警察有一种信任感和安全感,司法警察应当倍加珍惜,时时处处应体现诚实守信精神。为了维护司法公正,司法警察应当像检察官一样清正廉洁,在职务活动中须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业外活动中也应避免公众对司法警察清正廉洁产生合理怀疑,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腐蚀,不为金钱、美色、人情、权务所动,做到“一尘不染,两袖清风”。

三、培养司法警察职业道德修养的方法

(一)勤于自省,开展自我思想斗争。道德修养对个人来说,实质上是实现道德的自我更新,必须要在个人头脑中发生新旧道德意识,道德的积极进步因素与消极落后因素的斗争。要经常在头脑中进行自我反省、自我检查和自我解剖,时时警惕思想中不道德的意识、观念和情感的出现,一旦出现就要用理性的力量去克服纠正,巩固道德上的防线。

(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要形成良好的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只有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从细微之处着眼,从一点一滴的小事情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在每一件事上都严格要求自己,久而久之,潜移默化,成为道德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道德素质。

道德观察作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司法警察;职业道德;认识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是具有国家刑事法律强制力的司法武装力量,是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他的主要任务是协助检察官办案,通过上案履职行使职权,维护办案安全,维护检察工作秩序,预防、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他的主要职责是保护自侦案件现场,参与搜查,执行传唤、拘传,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提解、押送、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司法警察工作的性质、职责和任务决定了其不仅要有良好的业务技能,而且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加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对于司法警察履行好职责,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重大的作用。因此,本文拟就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及要求,浅谈自己的认识。

一、加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

司法警察职业道德本身是社会主义国家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警察职业活动代表国家行使职权,关系到国家刑事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司法警察应该是依法治国、文明建设的践行者、维护者,是群众的道德榜样。树立高尚的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并将高尚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标准推广到工作以外的社会公共生活和业余生活中去,通过司法警察的职业行为和道德情操教育群众、影响群众,可以带动广大群众增强道德意识,促进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和社会风尚的提高。

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也同属于国家政权机关的职业道德,具有鲜明的政治性。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中的司法警察,是公正廉洁的楷模,是人民群众寻求法律保护和帮助的“保护神”,是主持公道、惩恶扬善的司法工作者。如果司法警察没有良好、高尚的职业道德,不能秉公执法,甚至执法犯法、贪赃枉法,就会直接损害法律的尊严,影响党和国家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声望,甚至会影响社会稳定、国家安全。

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司法警察的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和繁重,是否有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警察队伍,是关系到未来检察机关司法法警事业能否深入发展的重要问题。司法警察处在协助检察官查办职务犯罪和诉讼监督的第一线,接触犯罪等社会阴暗面多,受影响和腐蚀的危险性也较大,职业道德失范是一些法警发生违法违纪的重要原因。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可以指导司法警察在工作岗位上确立崇高的生活目标,选择正确的职业道德行为,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正确履行法警工作职责。

二、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由于一定的职业要求和职业关系,在长期职业实践活动基础上形成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并为业内普遍遵守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规范的总和。而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是指其在依法行使职权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是由检察机关人员职业道德和人民警察的职业共同决定的,既有检察人员职业道德的属性,又有人民警察的属性。司法警察职业道德体现的是检察机关的形象、人民警察的形象。其特点是“起点高、要求严、影响大”。

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既是警种之一,又是人民检察院内部的一个部门;他既要为检察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又要完成自身建设;既要接触案件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又要为检察院内部其他部门的工作服务。因此,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与检察官以及其他检察院干部的职业道德,既有内在的联系,又有具体内容上的区别。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为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严格执警,文明履职,遵纪守法,清正廉明,刚正不阿,勇于献身,护法为民。根据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内容和工作特点,我认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规范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一)忠于职守,服务检察,公正执法。任何职业都有一定的职权范围和从业要求,从事任何职业都必须忠于职守,这是对职业道德最基本、最首要的要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作为武官在检察机关内有其自身的独特作用,司法警察职业是光荣而神圣的职业,作为司法警察应当热爱这个职业,要有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严格履职。司法警察职业也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这就要求每个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不怕艰难险阻、不怕流血牺牲,勇于献身的品质。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九项职责概而言之就是服务、保障检察工作。服务和保障体现在司法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上,那就要求有很强的大局观念和自觉的服从、服务意识。司法警察职业活动主要是依法执警,公平和正义应当成为司法警察职业道德最基本的理念。忠实于宪法和法律,维护司法的公正和权威,是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最根本性的要求。

(二)规范操作,保障诉讼,注重效率。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主要工作是依照有关法规操作。因此,司法警察必须熟悉职责,熟悉与警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还要懂得办案程序,有适应现代办案的能力,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这是司法警察最基本的职业操守规范。司法警察在履职中是按照检察官的指令行事,司法警察应按照法律规定和检察官安排的时间、提出的要求,迅速、有效地完成保障任务。为保障办案工作的及时、顺利,一般情况下,司法警察应充分尊重检察官对案件的决定权,不得自行其事,不得违反办案纪律。司法警察在诉讼活动中要与检察官紧密配合,同心协力,高效率的完成工作任务。要确保办案安全,严防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伤、自残、自杀、脱逃、行凶等事故的发生。

(三)严明纪律,服从指挥,团结协作。为使有限的司法警察组成整体优势,具有更强的战斗力,司法警察实行编队管理。这种管理体现出一定程度的军事化,军事化管理靠的是严明的纪律,高度的服从,整齐划一的行动。严明纪律、服从指挥、团结协作是对司法警察的必然要求,体现在职业道德上,就必须有高度的依法办事意识和很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在行动上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步调一致、令行禁止、团结协作、紧密配合。作为司法警察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体现这一职业道德,不可离心离德、擅自行事。

(四)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清正廉洁。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相对比较辛苦,成绩和荣誉往往属于别人。在奉献与荣誉反差面前,司法警察必须要有甘于无名、乐于奉献的情操,充分认识本职工作的重要性,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尽心尽责工作。作为警察应当诚实守信,应当清正廉洁。在执警中要正确行使权力,要自觉抵制干扰和腐蚀,不为金钱、美色、人情、权务所动,做到“一尘不染,两袖清风”。

三、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养成方法

(一)勤于自省,开展自我思想斗争。道德修养属于思想意识范畴。道德修养是个人品行的自我完善,加强道德修养是为了适应工作及环境有意识的用新道德更替旧道德。时代飞速发展、工作环境日新月异,道德修养必须与时俱进,只有不间断的加强道德修养,才适应之。司法警察要把道德修养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来加强,不断进行自我反省、自我解剖,不断去除思想中不道德的意识、观念、情感,使自身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

(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要形成良好的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只有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从细微之处着眼,从一点一滴的小事情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时时处处都严格要求自己,久而久之,潜移默化,成为道德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道德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