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环保督察工作汇报

环保督察工作汇报

环保督察工作汇报

环保督察工作汇报范文第1篇

环保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安排,也是当下加速污染治理,补齐环境质量短板的重要抓手。随着工业化发展,我国环境治理形势愈益严峻,江河污染、雾霾频发,生态警报屡屡响起。对此,近年党和国家不断强化绿色发展导向,推出一系列法规和重大部署。继“史上最严”环保法实施后,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也在深入推进,建立中央环保督察制度即为其一。

首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对8省区的巡视督察,以问题为导向,问责动真格,力度之大,惩处之严,世所罕见。公开报道显示,目前8省区已立案侦查207件、拘留310人;问责3287人,多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处罚2659件,共计罚款近2亿元。中央环保督察在8省区掀起的环保问责风暴,令不少领导干部思想受到“前所未有的触动”,也对未被督察的地区形成强力震慑,必将大大推动我国绿色发展进程。

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对广东为期一个月的督察工作正扎实推进。各地各部门应当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环保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诚恳地接受中央环保督察,确保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环保督察工作汇报范文第2篇

****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政法委及上级院指导精神,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预防和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强化内部监督和执法监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廉政教育

****人民检察院着力打造“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的精英化队伍。一是建立“小组化”学习新模式。以科室为单位,成立学习小组,检察长为组长,由纪检监察室每周下发学习任务,结合“两学一做”,认真学习系列讲话,学习党章,在筑牢思想防线,抵御各种消息颓废思想观念的侵蚀方面起重要作用。二是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阵地,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发挥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的便利灵活功能,建立教育新阵地,开辟廉政学习专栏、交流园地,上传党组纪检条规和法律法规新动态,坚持新媒体与传统学习模式的结合,通过业务练兵、知识学习、思想教育学习等形式提高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务督察工作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活动,制定了《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检务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等措施,成立了以检察长为首的领导小组,积极动员,迅速开展学习教育和清理工作,通过自查和定期、不定期的对上下班、日常值班、私人会所、高级消费娱乐场所、执法办案、公车使用等情况进行督查。今年来,我院共组织检务督察25次,对组织纪律涣散、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5项问题进行了整个。

三、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责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的监督职能,今年来,我院共开展“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活动”25次,并定期通报整改。全院20个可是全部理清各部门权责范围,明确责任清单,牢记掌握用权必须为民谋利,不能以权谋私,打造规范用权、文明执法、公正办案的精英化队伍。建立定期汇报制度,重案、要案向上级汇报,定期工作向人大汇报,办案信息向人民“汇报”。充分利用检务公开大厅和门户网站,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将全力晒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的监督、上级的监督、媒体的监督。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定期向检察长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纪检组汇报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改进意见,狠抓重要时间节点,畅通信访渠道,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工作,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打造廉洁、高效、工作优良的精英队伍。

四、强化执法监督和外部监督

为充分发挥纪检监督职能,我院加强对检察人员执法办案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自侦案件、审查批捕案件、审查起诉案件等重要办案环节进行实时监督,开展执法监督专项活动,同时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的监督,形成依托内部监督、开展家庭监督、发动群众监督、深化舆论监督的工作合力,把对干警的教育监督落到实处。今年来,我院共进行执法办案监督22次,提高了执法办案水平。

五、信息工作

我院狠抓纪检监察信息和调研工作,撰写文章二十余篇,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采纳并在内刊发表信息及文章4篇。

六、加强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

今年来,我院协助邢台市检察院调查案件1件,及时高效的完成了协查工作。我院将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

环保督察工作汇报范文第3篇

(2021年X月X日)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各镇、各部门共同努力、密切配合,围绕建设美丽富裕新XX的目标,真抓实干,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了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状况

2020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XXX天, PM2.5浓度年均值XXμg/m3,PM10浓度年均值XXμg/m3,优良天数超考核任务XX天,PM2.5浓度较考核任务降低XX%;XX、XX和XX三个断面水质稳定在国家Ⅱ类标准,水环境质量全市排名第一;城镇集中式饮用水质达标率100%;全年未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认真部署,全力推进四大保卫战。印发了四大保卫战工作方案,细化了工作任务,夯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完成时限,持续有效推进了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各项工作。截止目前,四大保卫战各项重点任务已基本完成,我单位正牵头起草自查报告及收集汇总各项工作印证资料。二是强化责任,全面落实减排任务。2020年,我县共有X个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其中XX项目和XX工程已完成;XX正在进行设备用房建设和设备安装调试,尚未正式投入运营。三是严格监管,确保县域环境安全。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指导协助业主完成网上备案XXX个,受理环评XX个,按程序审批了XX个。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今年先后开展了水源地、涉重金属行业、重点涉水行业等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检查XXX余人次,检查企业XXX家(次),累计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XX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XX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X份、移交公安X起,征收罚款XX万元。积极做好群众环境信访工作,共受理12369、网络舆情、群众来信来访、12345工单投诉XX起,查处XX起(其中网络舆情X起),办结率100%。

(二)省生态环境厅第四督察专员办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12月14日至18日,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生态环境分局组成的督查组对省生态环境厅第X督察专员办反馈的XX个问题、县整改办会同相关部门排查的X个问题,共计XX个问题XX项整改任务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总体来看,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能够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做到了情况清、底子明,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截止目前,XX个问题XX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XX项,占XX%;未完成XX项,其中进展迟缓XX项。

(三)白河县有主矿山问题排查及整改情况

自11月5日起,历时一个月时间,我县对全县有主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经过摸排,发现矿山企业存在问题XX个,共涉及X个相关部门,其中:生态环境方面问题XX个,自然资源管理方面问题XX个,应急管理方面问题XX个,水利方面问题X个,林业管理方面问题X个,耕地保护方面问题X个,经贸管理方面问题X个。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联合执法检查组下发了整改通知书X份。截止目前,整改工作仍在进行中,限期在2021年2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1.污染减排工作任务尚未全面完成。XX项目建设未达到进度要求,被市级通报督办,影响我县整体污染减排年度考核。

2.第四督察专员办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缓慢。个别镇党委、政府及部门对整改任务重视程度不够,有畏难情绪、侥幸心理,存在推诿扯皮、措施不力等现象,部分任务整改进度异常缓慢,尚有XX%的任务未在规定时间节点(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及工作目标任务,下一步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环保督察工作汇报范文第4篇

我们有幸被聘为特邀纪检监察员以来,至目前已奉派监督了十四个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其中有公开、邀请招标,亦有竞争性谈判;有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亦有信息技术工程及其设备采购。在监督期间,参与了七家机构组织的开标、评标、中标及谈判、成交过程。通过这一阶段的监察实践,我们学习和初步掌握政府采购工程的法律、法规、规程,亦深深感到我市的政府采购工程在市采购办、市招标办的具体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有关规程、规定,操作程序严谨规范。各采购业务机构亦能认真执行二OO三年六月市财政局制定的《东营市政府采购业务操作规程暂行规定》,达到了按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和供应商的采购目的。全市采购工程业务是在逐步健全完善制约机制,依法办理的轨道上迈进。上述情况,较之我们从目前社会上了解存在的“暗箱操作”、“违规操作”等腐败现象,确有天渊之别。在监督过程中,我们也形成了一些粗浅的认识,特进行汇报。一、存在的问题(一)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工程,有的不符合“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的法定要求;还有的不符合“自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的规定要求。竞争性谈判项目,有的不符合“邀请函的发出与谈判的间隔时间一般不少于五天”的规程要求。(二)竞争性谈判项目,谈判小组的组成,较多不符合“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的法定要求。个别招标项目,评委会成员全由外地聘请专家组成,这样是否合理,亦值得探讨。(三)招标文件和谈判文件编制不规范,如有的卷首无目录(目次),有的未完全按照规范要求和格式编写,还有的在关键性用词上打印有误,如在招标文件中出现“本谈判文件”的字句,有的答疑材料文件的时间早于组织答疑的时间等。(四)按《政府采购法》第四条规定“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而有的竞争性谈判项目确掺入了招标评标的办法进行,淡化了谈判手段。(五)个别采购业务机构主持谈判项目,在最后报价阶段,倾向建设单位意见,向供应商作违规提示。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有非谈判小组成员的建设方人员介入,虽是个别情况,但性质严重。(六)在确定采购方式方面,有的将不适宜招标的项目进行招标,再加评分规定不尽合理,造成评委在评标过程中集体讨论多,以致各评委打分完全一致,没有充分体现各评委独立负责的原则。(七)有的招标或谈判项目的现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未派人参加,监督不到位。(八)有的土方回填工程项目,对取土场地,招标文件中规定,由投标单位自备土场,并限制在东营市开发区城市规化范围以外;有的土方回填工程项目,对取土场地,谈判文件中规定,必须在小清河以南。我们认为,文件中虽对取土场地做了界定,但这样大量的取用好土,由投标人在界定范围以外,自备土场值得研究。因为大量取土将涉及规划、水利、环保、绿化等多部门的相关法规要求,土场如不经有关部门审批,投标人可能为获取暂时利益而无序挖取,造成不良后果。二、有关建议(一)为进一步规范和界定对政府采购工程的监督内容,需及时制定相关的监督办法。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督检查,在20__年6月28日东营市财政局以东财采〔20__〕2号通知印发的《东营市政府采购工作运行规程和职责暂行规定》中规定“监察机关重点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督监察”。在东监发〔20__〕10号通知中提出“为维护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强化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措施,下一步市监察部门决定派人或安排特邀监察员全过程、全方位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察”。我们认为纪检监察的监督检查主要强调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并对违纪违规者依据东纪发〔20__〕14号通知规定予以处理。纪检监察有其特有的职能优势,应有别于审计、采购、招标投标等政府主管业务部门的监督检查。因此,建议市监察局宜尽早制定有关政府采购的监督办法,对监察的深度和力度有一个原则的界定和规范,以适应《政府采购法》实施后新的形势和要求,使其成为政府采购活动健康运行的保证。(二)要严格监督开标或谈判前的采购程序是否完善组织一个采购项目环节较多,市采购办为规范各个环节的运行程序,制定 了各种采购方式的《采购运行程序底稿》,内容全面,并有采购项目编号,每个项目采购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我们认为这一操作办法切实可行。为了更有效的贯彻实施,建议在每次开标或谈判前,采购机构应按照市采购办制定的《采购运行程序底稿》将j政府采购申请表(包括审核资金意见);k政府采购项目初审安排意见(重点是拟采用采购方式);l采购人致政府采购机构对该采购项目的具体工作安排和意见;m委托采购协议;n招标文件(谈判文件)审核意见;o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谈判文件)所提问题及处理意见记录;p采购机构登记投标人(供应商)报名情况q采购机构组织招标(谈判)签疑情况说明;r采购机构开标(谈判)议程安排;s采购机构呈报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组成人员情况等十项内容填写完善,并分别由有关领导或工作人员签字。否则,监督人员有权按实际情况责其暂停招标(谈判)或做为采购机构的违规操作写入监督记录。(三)对《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程中定性、定量明确,无弹性空间的条款,不应强调情况特殊而不执行。从监察监察角度,我们认为定性、定量明确的条款主要有: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机构应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发而采购公告;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采购公告或向供应商发出邀请书;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的,向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书。采购机构在向供应商发出邀请书或询价通知书之前,要将推荐的供应商名单报政府采购办备案或从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库存中抽取确定(二OO三年东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编《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文件汇编》第292页,以下简称《文件汇编》第××页)。2、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文件汇编第2页)。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文件汇编第30页)。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在唱标之前,应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投标人当众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投标人代表确认后方能开启(文件汇编第294页、第29页、第143页)。5、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文件汇编第179页)。6、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文件汇编第27页、第184页)。7、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的发出与谈判的间隔时间一般不少于五天(文件汇编第236页)。我们认为,在实施中应强制规定不得少于五天,理由:如少于五天,可能使供应商没有充分时间编制谈判文件影响谈判效果;并有可能让采购人借机提前通知其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做充分准备,促其成交,而使其他供应商因准备时间太少,减少其成交机率。8、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文件汇编第162页、第144页、第30页)。9、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文件汇编第9页)。东营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规程(文件汇编第235页)第八条规定:“采购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办、作用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人数一般为五人以上的厅数。谈判活动在采购谈判小组主持人(一般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的主持下独立进行,不受外来因素的干预”我们认为这一规定,虽未明确专家占成员总数的比例,亦应执行《国家采购法》不得少于三分之二的规定。10、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文件汇编第167页、第141页)。11、如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少于三个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重新组织谈判或改用其他方式进行采购(文件汇编第237页)。12、竞争性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文件汇编第10页)。13、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文件汇编第12页、第32页)。14、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文件汇编第12页)。15、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合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文件汇编第11页)。(四)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必须依法抽取采购工程每次评标或谈判时对专家的抽取,在国家《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东营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中都有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在实施中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特殊项目需由招标人或采购人直接确定评审专家的,应尽量从本市合法的专家库中择取;若由外地聘请评审专家,必须从当地合法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或择取,并应有相应文件,评明其符合专家条件;如从社会上或专业单位临时选定专家,建议市采购办制定对临时选定专家的简化审批办法,否则我们在监督过程中难以界定其是否符合专家条件。2、建设单位不应把本单位的技术人员中指定为专家,以专家的身份参加评审。(五)应重视评标和谈判会场的组织纪律,以显示执法的严肃性。《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第四十四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后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我们认为上述规定,对谈判项目亦可参照执行。对评标和谈判会场的组织纪律问题,我们建议应做好以下工作:1、在评标、谈判会场,评委、谈判小组成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监察人员及有关上级领导都必须挂牌进出。2、评标、谈判会场的工作人员应经采购人、机构提前按需要确定,并记录备查。无关的工作人员一律不准进入会场。3、评标、谈判会场的环境应让投标人或供应商有适当休息处,距会场有一定距离,便于保密。4、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在竞争性谈判开始前,应向供应商宣布:对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有无申请回避的要求。5、在评标和谈判过程中,评委和谈判小组成员的手机必须关闭,不经监督人员同意不得对外通话。6、在评标或谈判结果确定后,未经主持人宣布评标或谈判结果,评委和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会场。(六)为确保政府采购工程的采购效果,建议建立对政府采购工程的跟踪检查和复查制度。以上汇报谨供参考,如有不妥请指正。

环保督察工作汇报范文第5篇

关键词:纪检监察工作;效能监察;党风廉政建设

企业效能监察是指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在企业负责人的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对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效能的监察活动。它主要是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效率、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的,重点针对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影响企业效能的主要问题,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加强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要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机制建设,强化部门联动,强化问题整改,不断增强效能监察实效,促进企业管理水平提升。

一、切实加强效能监察机制建设

加强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提高效能监察执行力度,企业领导层重视是关键,完善效能监察工作机制是保证。因此,要从效能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入手,健全效能监察工作机制,狠抓效能监察措施落实,确保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形成规范、良性发展秩序。

完善组织机制,确保规范运行。要坚持把效能监察工作作为企业一把手工程,纳入企业全年工作计划,做到与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同奖惩。企业党政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效能监察工作汇报,要结合单位工作计划及工作调整及时更新、增强效能监察领导力量,确保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同步、同效。

完善责任机制,确保措施落实。要抓住效能监察责任落实这一关键环节,明确效能监察工作任务,落实效能监察责任分工,严格效能监察责任考核,促进各项具体措施落实。要全面推行效能监察项目责任制,保证企业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规范有序、运行顺畅。

完善督导机制,确保工作实效。要加强效能监察项目的立项指导,注重立项调研和培训,适时提出项目可行性参考意见。要加强与立项单位共同分析、相互探讨,教方法、传经验、定措施,确保立项项目切实可行、方案配套、真出成效。同时,要严格效能监察考核,通过采取现场检查、专业评价和综合评定等方式方法,每季度对企业各部门、各单位效能监察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要与季度奖惩、年度评先树优相挂钩,以增强部门、单位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切实发挥效能监察部门联动作用

效能监察工作是一项涉及多方面、多领域的综合性工作,必须依靠企业各个部门的力量才能取得实效。要注重营造大联合、大协作工作局面,采取监督部门联动、业务部门联合,确保权力在监督中行使,业务在阳光下操作,在优势互补中推进效能监察项目的有效实施。

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要立足整合纪检监察、审计、合同、定额等有效监督资源,建立监督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各监督部门定期参加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例会,通报监督工作情况,加强对问题的研究处理,特别是对发现的重要问题,要组织监督部门迅速跟进、督促整改。同时,要坚持项目立项监察与专项审计同步展开,以充分发挥监督部门在业务领域内的专业监督职能。如针对重要物资采购和使用管理中存在的挂靠结算、抽检力度不够等问题,监察、审计等部门要从计划提报、入库配送、质量检验、结算等环节加大现场检查和数据核对力度,确保各环节实现有效监控,堵塞漏洞。在开展合同管理效能监察项目时,要充分利用合同风险审计结果,切入合同管理关键环节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合同签订审查、合同履行验收管理,规范合同管理流程,促进工作程序规范。

发挥业务优势,融入日常管理。要注重发挥监察部门牵头作用和业务部门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效能监察工作融入企业日常管理、融入生产经营。要明确业务主管部门是日常监督的主体,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协助制定实施方案。企业监察部门要主动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按业务分工,落实效能监察职能和任务,共同参与、联合攻关、互动结合,将部门业务优势转化为效能监察的整体优势。如在设备管理效能监察工作中,监察部门要牵头联合设备部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审计、经营、财务等部门要分别制定分项检查细则,共同组织专项检查,了解掌握设备管理现状、资产归属情况及维修费用管理状况,真正实现效能监察信息互通、力量互补、职能联动,确保效能监察项目取得实效。

三、切实强化效能监察问题整改成效

问题整改落实是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要强化问题跟踪回访和责任追究,注重监察建设落实,增强监督效果。

化项目节点,强化问题查找。要实行监察项目节点式管理,强化监察项目内容分解,明确具体监察环节和监察点,落实责任部门,精心设计检查模板,用菜单式表格对检查内容进行细化,确保重点内容监督受控。要从制度规范性、程序合规性等方面入手,采取资料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分专业、分环节组织逐点对照检查,做到有的放矢。如在对外项目管理效能监察过程中,要将市场准入、招投标、合同签订、合同结算、制度建设等作为监察环节,每个专业组负责对照所属环节的监察点进行检查,发现违规操作要及时督导进行现场或限期整改。

细化过程监督,突出监察重点。要把问题整改作为效能监察的关键环节,坚持问题跟踪回访和责任追究,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坚持“问题未整改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损失未挽回不放过、制度未完善不放过”的原则,加大对各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监察建议落实整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的监督检查,努力提高执行力,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制度与执行“两张皮”现象。同时,突出效能监察重点,采取效能监察、三务公开、专项审计、项目巡视等多种手段,重点加强企业物资采购、招投标、合同、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监督,使企业项目始终处于可控、在控与受控状态。尤其是在企业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对工程项目实施专项监察,在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和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上下工夫,做到“问题排查不到位不放过,问题解剖不透不放过,整改措施和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不断规范工程项目决策和招投标管理行为。

细化整改落实,强化责任追究。企业效能监察部门要认真汇总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下发建议书,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措施,将整改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强化整改落实阶段的检查督导。对一般操作失落性问题,要做到问题现场指导、原因现场调查、措施现场制定。对制度机制性问题,要及时组织业务部门共同分析问题存在根源,研究解决方案,确保完成一个项目、完善一批制度、规范一个领域。对未采纳监察建议、拖延整改时间、工作弄虚作假和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责任追究,有效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的发生,确保效能监察工作实效。

总之,效能监察工作既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组织协调作用,又要充分发挥业务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形成效能监察工作整体合力,推动效能监察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参考文献:

[1]谷峰.胜利油田提升效能监察效果问题研究.胜利油田纪检监察理论研究成果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