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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国大典教学反思

开国大典教学反思

开国大典教学反思范文第1篇

中图分类号:D9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7-019-02

所谓“延安时期”是指从1935年10月19日中央红军抵达陕北吴起镇始,到1948年3月23日中共中央东渡黄河前往华北止,将近13年时间。延安时期是中国革命战争最艰难、最困苦的时期之一。党结合当时的条件运用多种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赢得了民心,增强了人民群众进行革命的信心,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奠定了前提条件。典型教育法就是当时常用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之一。典型教育法也称示范教育法,把抽象的说理教育变为通过形象生动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来进行教育,从而激起人们思想情感的共鸣,引导人们进行对照、学习和仿效。典型教育法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先进典型彰显示范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反面典型来消除负面影响从而加强正面教育,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引以为戒和防患于未然。

一、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运用典型教育法的经验

(一)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典型教育

一个好的正面典型往往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它像一面旗帜感召和带动人们,激励人们的自尊心和进取心,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它不仅可以告诉人们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还可以告诉人们如何去做。延安时期我党根据当时的国际国内形势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树立起多个正面典型。如为了解决解放区的困难,农业方面树立起了吴满有劳模,通过报纸进行积极宣传优秀事迹,鼓舞了边区人民群众信心百倍的投入生产,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率;工业方面树立了赵占魁这面旗帜,使边区工业生产的发展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为鼓舞各个地区的八路军和新四军响应党中央自给自足的号召,树立了模范集体三五九旅。为号召广大官兵、战士能以人民利益为重,抗日前线上树立了“敢死队”、“尖刀连”等英雄团队;为振奋广大战士和人民群众参加革命的信心,树立了刘胡兰这位革命少年英雄。无论是在农业上、工业上还是军事上树立的这些典型都是紧紧围绕当时的中心任务而进行的,使边区克服了国内的严重自然灾害,保障了战线上物质的基本供给,打击了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冲破了国民党对边区的经济封锁,激发了党和人民群众进行革命的斗志,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提高了我党对广大人民群众的领导力、组织力、号召力。

(二)坚持正面典型与反面典型的有机结合

思想政治教育是做人的工作,人是现实中的人,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单独存在,正如马克思所讲到的,“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关系包括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文化关系等多种关系,这种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不可避免的导致人会有先进与落后之分,积极与消极之分,这种事物发展的不平衡性为正反典型教育提供了理论依据。延安时期以毛泽东为中央的领导集体深刻领悟到这一点,坚持了正面典型与反面典型的有机结合。如正面典型主要有农业劳模吴满有、工业楷模赵占魁、合作社模范刘建章、生产的能手柳辉明、为人民利益而死的中央警备团的战士张思德、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国际友人白求恩等。以他们的先进思想和优秀事迹来感染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起到了“点燃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果。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强调正面典型教育示范作用的同时,在某些具体领域还树立起了反面典型,如张国焘、黄克功、刘力功等。持两面派的张国焘在进行革命的过程中对党制定的路线发生动摇,私自逃离。毛泽东、张闻天、周恩来等中央领导多次劝说要他改正错误,可张国焘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违反政治纪律的错误行为,还公然投靠了国民党,鉴于此,中共中央于1938年4月18日对张国焘做出了开除党籍的决定。这对当时的干部和人民群众上了一堂意义深远的课。黄克功与陕北公学的女学员刘茜谈恋爱不成,一气之下开枪将她打死,最后经陕甘宁边区最高法院判决为死刑,无论黄克功的功劳多大,违反党的纪律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这体现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树立了党的威信。抗大毕业后刘力功有一种骄傲自满的心里,实际经验比较缺乏,党组织集体决定派他去基层工作锻炼。可是刘力功坚决要进马列学院或回原籍,否则就要退党。党组织几次通过谈话来对他进行教育,可他又提出条件,一定要到八路军总司令部工作,否则就拒绝党组织的安排。鉴于此,党组织决定将其开除出党。这些反面典型的树立消除了负面典型的消极影响,提高了党员和人民群众辨别是非的能力,强化了正面教育的效果。

(三)注重典型的层次性和多样化

典型单一不符合事物的不平衡发展规律,也不利于发挥典型的带头作用、骨干作用和桥梁作用,从而提高典型教育的实效性。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根据当时的历史任务,十分注意把握好典型教育的层次性,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单位树立了各自的典型,既有个人典型又有集体典型。不同地区典型如合作社模范刘建章和舍己为公的冯云鹏分别位于延属分区与关中分区;不同行业典型有农业战线上的申长林、工业战线上的赵占魁、抗日前线上爱兵爱民和杀敌的优秀战士王克勤;不同单位典型有军队中的英雄李位、机关工厂中的特等劳动英雄黄立德,纺织英雄刘桂英等。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注重典型层次性的同时,也非常重视典型的多样化,工人、农民、军人、党员干部和知识分子都有各自的典型代表,这些典型不畏艰难、不怕牺牲、无私奉献的可贵品质影响了一大批的人民群众,进一步推动了学模范、争当模范运动的开展,极大的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战斗力和组织力,成为边区政府领导群众、动员群众、推动生产的一种重要形式和手段,对当时其他根据地乃至新中国的建设都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四)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

树立好典型后,接下来重要的工作就是通过具体的方式把先进思想和优秀事迹传播开来,扩大典型的吸引力、影响力、感召力,更好的为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服务。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面对艰苦的国内外条件下采取了多种宣传方式来增强典型教育的效果。报纸是当时边区最主要的宣传形式。如1942年4月30日在《解放日报》刊登了农业劳模吴满有的先进事迹;1942 年 9 月 11 日在《解放日报》上发表了《向模范工人赵占魁学习》的社论;这些报道、社论通过报纸这种载体把人民群众身边的先进事迹、优秀思想传播开来,让人民群众感到可亲可敬可学。其次,广播也是党在延安时期进行典型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陕北新华广播电台曾播出《刘胡兰慷慨就义》、《钢的担架队》、《董存瑞舍身炸碉堡》、《坚持锦州北城战斗的尖刀连》等有关典型人物或典型事迹的广播稿件数不胜数。此外,党还充分通过秧歌剧、年画等具体民间文艺表现形式来进行宣传,使党的典型教育深入人心。如1943 年 4 月 25 日《解放日报》开始连载秧歌剧《兄妹开荒》。1944 年春节期间,西北局决定大量出版年画,作为新年和春节拥军及拥政爱民活动的宣传品。这种民间艺术的宣传形式做到了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老百姓,大大增强了先进典型宣传的效果。

二、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运用典型教育法对增强当代先进典型教育实效性的启示

(一)典型教育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毛泽东是非常注重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开展典型教育工作,他说:“共产党员应是实事求是的模范,又是具有远见卓识的模范。因为只有实事求是,才能完成确定的任务;只有远见卓识,才能不失前进的方向。”可见真实性是先进典型教育的生命力,先进典型要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首先要选择好典型,要求我们一方面对先进典型作深入的调查研究,获得典型真实可靠的思想信息,切忌任意夸大典型形象和盲目编造典型事实;另一方面选择典型也不能千遍一律,只有共性没有个性,使得人民群众看不到典型的层次性、差异性而降低典型教育的可信性。其次宣传和推广先进典型时我们也不能把他说成只谈贡献不谈索取的“圣人”,先进典型也是普通人,普通人做出了不平凡的事体现出了他的崇高和伟大,普通人也有正当的物质需要、精神需求。我们在选择、宣传、推广典型时坚持了典型教育的实事求是原则,才能提高典型教育的生命力和感染力,才能让典型教育产生“轰动效应”,对典型进行过度的包装,结果不但不会达到典型教育应有的实效性效果,反而使得人民群众产生了怀疑甚至产生抵触情绪,不利于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典型教育要与具体活动相结合,增强吸引力、说服力、感召力

延安时期我党能富有成效的开展典型教育工作,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把典型教育与具体的活动相结合,如组织了英雄劳模会激发了边区各个主体的创造活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今天,提高典型教育的吸引力、说服力、感召力就是要遵循典型教育的规律和特点精心组织和设计活动载体。一方面要求典型教育活动载体多样化,组织先进事迹报告团进行演说宣传,组织群众参观学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召开各种形式的讨论会、座谈会等。另一方面在典型教育活动中要奖罚分明,对活动中具有先进思想、优秀事迹的典型代表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精神鼓励、哪怕是一个荣誉证书也是对他成绩的肯定,从而调动积极性投入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体活动中体现出错误思想的典型代表要给予及时的批评和惩罚,批评和惩罚的目的是给人警醒,消除反面典型的负面影响,更好的加强正面典型教育的示范效应。通过各种活动形式的多样化,可以帮助人们区分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陶冶情感,规范自己的实践行为,把先进典型教育实效性落到实处。

开国大典教学反思范文第2篇

关键词:民法典;态度;民法意识

中图分类号:D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1)36-0143-02

一、我国民法典编纂的历程和现状

新中国成立之前,民法典的编纂历经了清末的《大清民律草案》、北洋政府《民国民国民律草案》、国民政府《中华民国民法》三个阶段。新中国成立以后,曾于1954-1956年、1962-1964年、1979-1982年三次起草民法典,委托九位专家学者成立了民法起草工作小组。目前学者在民法典采用大陆法系法典模式还是松散式,民法典应具有哪些内容和相关内容如何先后排列,体例上是采取德国五编制还是采用法国三编制,是否设立债权总则,人格权是否独立成编,知识产权是否纳入民法典,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是否继续保留等问题上,还存在着争论[1]。

二、对民法典编纂的主流观点

(一)肯定态度的观点

1.松散式汇编的思路

现有的2002年底出台的民法典草案,以江平教授的观点采取松散式罗列的方式汇编的民法典,不赞成大陆法系严格的体例,主要的理由在于民法典的编纂不是一劳永逸的工程,在实践领域民法的修改和补充是不可避免的,逻辑性和严格的体例会给今后的民法典修改带来“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难题,采取松散式的汇编方式利于民法典的编纂活动也方便民法领域的实践操作。

以松散式的汇编方式编纂的民法典,在我国民法领域带来的回声是不理解和难以接受,深受大陆法系严格的逻辑性的德国民法典的影响,民法给学者和民众的印象是不容质疑的权威感,而对于民法的尊严和实质是否采用这种教条的逻辑性和理论渊源才能保持和传承?我们在理论界的争执是否能给实践操作带来真正的便宜?采用德国式的民法逻辑和思维到底是习惯性的依赖还是真正的民法典编撰的出路?这是松散式汇编给传统民法典编纂思路带来的种种质疑。

2.新人文主义的编撰思路

厦门大学的徐国栋教授的新人文主义思路编纂民法典的方式,认为德国民法典最大的缺点考虑人少而重物,要求回归罗马法,赞同法国民法典,强调以人为主体,突出实体,突出人。徐国栋教授分析了“物文主义民法观”对我国民法典产生的影响,物文主义是一种民法调整对象理论和立法实践,作为一种理论,它基于以物为世界之中心的观点,强调民法的首要功能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把民法解释为经济法,忽略民法的社会组织功能,并且要把民法的一切与财产法无关的内容都排斥出去[2]。物文主义的思想出自对民法理论研究的过分偏执,对民法的一种简洁主义思想,是理论界过分追求民法科学性的结果,其后果是缩小民法对私权领域的调整范围,我国学者在论证部门法是否应该回归民法典的问题上也有物文主义的倾向,对民法典编纂产生的影响是不利的。

对人文主义思想的编纂方式的赞同声寥若晨星,学者从徐教授的观点中看出了我国目前采用的民法渊源和思路的局限性,拿破仑法典最大的成就在于采用简单的语言让法律深入民心,对于私权的保护不像德国民法典的给人有些高高在上的感觉,民法的本质是调整平等主体的人的法律关系,民法是通过简单的语言深入人心还是严格的逻辑让人顶礼膜拜?是采用人本位还是物本位的思想才能更好地发展?是新人文主义思想带给学者们所要思考的问题。

3.德国民法典模式的编纂思路

梁慧星教授坚持以德国五编制为模型,出发点是我国国民的习惯和法官的素质以及法学教育的现实,认为中国民法典必须按照大陆法法典制定的模式,坚持民商合一,以德国五编制为基础。梁慧星教授对民法学界存在的民法典编纂的方式、编纂的体例、是否保留物权债权的概念、人格权法是否单独成编、知识产权和涉外民事关系等方面的分歧都一一作了详尽的分析,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形成了自己特有的理论体系。

梁慧星教授的观点代表了现今民法学界对民法典编纂的主流观点和意见,虽然在细小的方面有一些争执,但在总体方面,梁教授的观点契合了现有的国情,顺应了大多数理论研究者和实践操作者的习惯,从我国对民法的研究历史出发,分析了大陆法系法典模式对我国民法发展的深厚影响,梁教授的研究肯定了我国民法研究的成果,坚持在固有研究的基础之上编纂民法典,受到了各界人士的褒扬和称赞。坚定的选择大陆法系民法典是否是今后民法编纂发展的主旋律?目前我国对大陆法系法律思想的吸收是否真的符合我国的国情?我们是否反思过,曾经走过的法治之路是否为明天的法治发展带来的都是好的影响,这种对外来法律思想吸收和继承的法律文化是否可以传承一个古老民族的优秀文化底蕴?这是德国民法典编纂思路带来的反思。

(二)否定态度的观点

1.从历史发展角度予以否认的思路

学者裴会涛对萨维尼历史法学思想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萨氏学说主要是为了反对立法化和法典化时期自然法学派的立法理论[3]。以萨维尼历史法学派对法律的发现是以习惯为基础的理论为支点,反驳民法典制定的理论基础,是从纯粹的法哲学和法历史学角度分析制定民法典是法学发展的一种不正确的作法,对此学者高富平也在文章中提出,人类历史上重要的法典编纂工作或者是强有力的政治统治者组织推动的结果,或者是政权同意后作为巩固统一政权的必要步骤,每一步法典的产生都是特定历史事件和社会背景的产物,它以强有力的集中通过的政治权利的存在为前提条件[4]。

从法学发展的历史角度分析,法典的编纂不是以法学自身发展为需要,而是以权力角逐和政治斗争为导向,从此角度对法典化的进程全盘否定,认为法典化对于法学发展没有起到任何推动作用,但此种观点却忽视了法学在社会学领域所扮演的角色,法学的发展离不开政治的因素,法律是政治的亲密伙伴,政权通过法律维护其统治,在实践操作中法律的社会学价值在统治阶级的强制力保障中得以体现,民法作为私法领域的重要法律不可能脱离于政治的发展而发展,时代的发展表明法典化的进程不光是政治权力的一种体现,更是法学领域发展和传承的必要手段。

2.从我国目前民法理论发展水平角度予以否认

以武汉大学法学院余能斌教授的观点,我国民法典编纂有太多理论方面的纷争,我国民法的研究起步晚,单行法制定的质量不高,克服大而全的缺点,制定民商法律总纲,从而取代制定民法典,以避免浪费司法资源。构思出制定民商事法律总纲的基本框架,细化了其对民商事总纲的主要想法,可操作性很强,对我国目前的立法的指导思想进行分析,在实现中国民商法现代化和科学化的过程中,应该始终坚持的最基本的指导思想是:维护正义与公平、保护人权、促进和保障经济发展,适应社会关系变化的要求利于对其进行有效的调整[5]。不拘泥于民法典的方式调整民法领域民事关系,用总纲来规划来看是一种简单易行的方法。

从操作的角度来说,民商事总纲的价值在于将民商事法律关系调整的理念简单的贯彻,但是民商事总纲的价值是否能够真正发挥其作用?立法指导思想是否通过一个简单的总纲能够全面的概括和体现?这种方法是否会得到实质的操作?是我们要思考的内容。

三、从各种观点浅论当下的民法意识

民法典的编纂在民法学界掀起了一股理论研究的热潮,关于民法典编纂的各种学说和理论研究成果很多,现有的研究成果表明现今我国民法方面的相关研究已经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学者们从大陆法系的民法模式中能够有效的汲取先进的理论思想,反思民法发展进程中的经验教训,民法典的编纂更能够有效地促进民法理论的学习和深入研究。

目前在我国,不容忽视的现状是理论研究的高端化和民众民法意识淡漠化的巨大反差,正如反对制定民法典的学者所坚持的思想一样,民法对于我国民众来说是一个陌生的概念,受传统法治思想的影响,提到“法”大家想到的最多的是“开刀问斩”,我国古代所有的法律关系都是以刑法作为其强制力保障的,民事法律关系也是通过刑事制裁来达到其保障的目的,民法的研究在我国起步较晚,民众对于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责任的认识是相对困乏的,我们现有的民法是一百多年前从西方引进的,在学习的过程中,我国至今没有形成本土的法律文化,很多制度是盲从吸收而来,造成的观念冲突也是频频发生,从现有的状况分析,民法观念在我国的普及还是远远不够的。

结语

法学家江平曾说过:“20世纪是民族主义的时代,现在我们更应该讲民主主义”,“有法律不等于有法治,有宪法不等于有”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江平不但在专业领域内为法学现代化、国家法治化鞠躬尽瘁,而且持续在专业领域之外为社会公正,为中国深层次的改革大声疾呼,今年初,在法学界为他庆祝八十大寿时,他说:“严格说来,改革30年我实际上做了一个我分内的事情,就是为了私权而呼吁!”1872年春天耶林在维也纳“为权利而斗争”的呐喊,是现今无数民法学家所秉持的民法精神和态度。民法的发展离不开本土的认知,离不开民众的民法意识,这样看来,民法在我国的发展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梁慧星.我国民法典制定中的几个问题[J].法制现代化研究,2008,(10).

[2]徐国栋.物文主义民法观的产生和影响[J].河北法学,2009,(1).

[3]裴会涛.萨维尼历史法学思想对中国民法典制定之启示[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07,(2).

开国大典教学反思范文第3篇

《语文课程标准》强调指出,要使学生“认识中华文化的丰厚博大,吸收民族文化智慧”。国学经典,作为人类文化载体的传统论文联盟文化精粹篇章,蕴涵着深厚的人文思想,凝聚着中华民族的人文情感,饱含着丰富的人文精神和道德因素,蕴藏着浓厚的文化积淀,闪耀着理性思索的光芒,传承着仁、智、勇,兼以真、善、美和谐统一的崇高道德标准,是提高学生人文素养的最佳学习材料和内容。在经典诵读中如何有效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呢?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尝试。

一、重吟诵

国学经典诵读是继承祖国灿烂文化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培养学生人文素养的重要方法。刘勰说:“缀文者情动而辞发,观文者披文以入情。”在国学经典诵读中要想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教师必须尽可能地给学生提供吟诵的机会,让学生在大量的吟诵中,把作品中无声的文字变为有声的语言,与作者心灵相沟通,从而受到情感的熏陶,以此走入国学经典诵读“在激昂处还他个激昂,委婉处还他个委婉”的意境中,即用抑扬顿挫的声调,有节奏地读出作品的独特神韵。因此在教学生诵读经典时,教师应进行方法指导,使学生掌握朗读的方法和技巧,掌握得重音、停顿、语速、语调等要领,并在反复吟诵中达到视觉与听觉并用,唤起无法言说的情感冲动,并在“润物细无声”的诵读中受到人文熏陶,逐渐内化为高尚的思想道德、健康的审美情趣、正确的价值观念、积极的人生态度。

二、重自主

要让学生明白国学经典中根本的、内在的、具有规律性和普遍性的“道”,就应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性,让学生在感悟中明白其中道理,从而提高自身人文素养。在国学经典诵读中,我们应倡导学生在规定阶段完成规定内容后,诵读更多的经典,要让学生将经典诵读当做自己的事去做,自主地安排诵读的时间与内容,以此扩大学生的知识量,使学生认识到中华文化的丰厚博大。在诵读过程中,教师一是应充分调

转贴于论文联盟

动学生的诵读兴趣,让学生自主诵读,尽情吟诵;二是多一些“引导发现”,少一些“告诉约定”,真正成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论文联盟合作者,让学生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发散自己的思维,进行个性化阅读和鉴赏,在吟诵中自悟自得,在学习中真正学到属于自己的国学经典。在自悟自得中不断吸收民族文化智慧,加深人文底蕴,提高自身的人文素养。

三、重渐悟

人文主义认为,教育应专注于人的世界、人格的世界,把培养独立人格和独特个性当作优先追求的目标。人格和个性的培养应是在“润物细无声”的过程中逐步实现的,也就是说,学生人文素养的提高是潜移的、渐进的,是在长期的感悟熏陶中逐步形成的。小学生处于一个身心发展的上升时期,心智还不完全健全,理解能力有限,对国学经典中的词句、深奥的道理、凝练的语言理解与把握起来很困难。作为教师不必要求太高,可以把“诵读为本,不求甚解,渐得见悟”作为开展诵读国学经典活动的一个指导思想。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教师可应用脚手架原理,在学生够得着的范围内进行一定的讲解,让学生在接受经典教育的时候,在接触人类优秀文化成果的过程中,通过反复诵读,潜移默化中爱到经典中所蕴含的思想道德、正确的价值观念、积极的人生态度的熏陶,从而使一部部经典在他们那幼小的心灵中不断地反刍、发酵,使之成为他们一生高远见识、完美人格的源头活水,从而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为学生今后的“反刍”提供了语言材料。

四、重形式

开国大典教学反思范文第4篇

    意识的开发,更是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意识及思维,即在学生的头脑中对实际舞蹈动作的认识和理解,使学生透过现象看本质,通过某一动作理解其根本的内涵,再指导着学生更好的应用到舞蹈中,从而做到头脑清晰,内外统一。由于中国古典舞吸取了戏曲的元素,又受中国传统美学“和”、“中庸”与“阴阳太极”的影响,经过历史的沉淀后,中国古典舞讲究神韵、内涵;内外和一、 形神兼备。这些并不是单单模仿外表动作,便能达到的。因此,意识及思维所代表的内涵,便是学生在学习中国古典舞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以腰为轴”开发的思维意识

    中国古典舞的用力方法和运动意识的特点就是“起于腰,达于梢”、“以腰为轴,以胯为本,以脚为根”。在这简单的几个字中,却蕴藏着深刻的含义。笔者个人认为“以腰为轴”,就是在人体部位中,以腰眼部位为身体的中心点,上下可大致分为上半身运动和下半身运动,左右又可分为身体的左半面和右半面,气沉丹田,以腰发力,并为中心,身体各部位都可做区域性的运动,而组成到一起时,又是一个协调的整体。它是古典舞用力的精髓,从固定的舞姿到动作与动作间的连接,无一处不体现这一要领。在意识方面,第一,“以腰为轴”形成了“圆”的形态和动作路线,因此开发了学生对“圆”的意识。第二,“走上留下,走下留上”、“静中有动,动中有静”的意识,便是“以腰为轴”发力运动的又一表现。第三,“以腰为轴”代表着“合力”的运用,是全身性整体的运动,开发学生在动作中的整体意识,同时又锻炼了学生各部位配合的协调性与灵活性,使学生的注意力更加的灵敏、开放,注重动态感与立体感的意识。

    斜探海就是一个舞姿的典型例子,腰为中心,在立身射雁的基础上,上身加旁提和敞胸,下身动力腿向正后“别”。因此,上身和下身在左右方向是横拧,往一起“回圈”的感觉,是典型的古典舞“留下身,走上身”的动势。并有“静中有动”的意识。又因上身的旁提加敞胸,给整个舞姿增加了动态感和立体感,脚尖与头两头往斜上方无限延伸“圈”起来,要求螺旋的内在感觉,在此便要求学生“圆”的意识。另外,风火轮则是身体各部位相配合的一种多元素综合性训练,以腰为运动的中心,对手臂、肩关节、腰,甚至对重心及全身的协调都是一个很好的训练手段。对风火轮进行分解,在不同的方位上静止,就可以产生多种造型形态。它强化了上身腰的拧、倾、旁提拧、翻拧等诸多元素,又强调下半身重心的移动。在这过程中,就开发了学生“走上留下,走下留上”的意识。同时,完整的风火轮从外观上看应是一个立体的圆,头、胸、腰都要随着手臂及重心的移动走立圆路线。在做动作时,学生就应时刻提醒着自己圆的意识,又要做出立体感的效果。

    二、“律”动势开发的思维意识

    中国古典舞“律”, 即动作自身的律动性和它遵循的规律,所开发的思维意识。“顺”劲在律中为“正律”,动作流畅、通顺则能一气呵成,犹如行云流水般。此外,中国古典舞还十分重视“不顺则顺”的“反律”,为了达到令观众意想不到的效果,比如一个动作或动势的走向似乎是往左的,突然急转至右。这种“反律”是古典舞特有的,可以产生舞蹈千变万化的动感。从具体动作上来看,古典舞还有“一切从反面做起之说”的意识。即“逢冲必靠、欲左先右、逢开必合、欲前先后”的运动规律,也正是这些独特的规律使得古典舞具有了别样的气质。例如,燕子穿林和青龙入水。燕子穿林是由云间转腰开始,经穿胸刺肋、盘腕转身用摆扣步流动起来的动作。青龙入水则是风火轮在做到斜后上方时,接穿胸刺肋到卧鱼或弓箭步,形成入水的感觉。然而,无论是顺水推舟的顺势,还是方向相反的逆向动势,抑或是特有的“从反面做起”,都使学生在思维和意识方面的到开发。

    三、结语

    中国古典舞的博大精深,就体现在它的“形神兼备”,这是要通过自觉的意识、意念、感觉来支配舞蹈动作,而不是盲目地、程式化地去完成动作。学生在学习古典舞的过程中,应该通过其“形”去真切、通透的体会其“神”,通过动作要求开发思维和意识,再使意识支配和美化舞蹈动作,达到认识的二次飞跃。最终达到古典舞的训练要求和目的,同时也有利于学生对于其他舞种的学习。

    参考文献:

    [1]李正一、郜大琨、朱清渊着.中国古典舞教学体系创建发展史[M].上海音乐出版社.2004年.

    [2]吕艺生着.《舞蹈教育学》[M].上海音乐出版社.2004年.

    [3]吕艺生着.《舞蹈美学》[M].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1年.

    [4]沈元敏着.《中国古典舞教学法》[M].上海音乐出版社.2004年.

开国大典教学反思范文第5篇

关键词:典型案例 反腐倡廉 廉政建设 警示教育

中图分类号:D262 文章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310(2015)11-001-16

1 引言

典型案例指,法律界具有较强典型意义及较大社会影响的法律纠纷案例。典型案例的评判对各级法院法官审理类似案件,提供参照标准。对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典型案例在推动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意义重大,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活动,有较强的说服力、震撼力和实际效果。运用反面典型案例,在企业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对于全体员工尤其是领导干部能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他们拒腐防变能力。

第二:运用典型案例,有利于企业员工引以为戒。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典型案例就像一面镜子,是全体员工的前车之鉴。虽然每位员工的身份、工作职责不一样,但在要害问题上是相同的,那就是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

第三:运用典型案例,更具有教育的针对性。新时期,各类腐败问题几乎都反映在权力关、金钱关、名利关、人情关、美色关上。通过总结这些反面典型的教训,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用活生生的事例教育企业员工,无疑具有强烈的针对性,更能严肃和尖锐地回答现实问题,收到更好的警示效果。

第四:运用典型案例,能增强企业员工的自我约束力。大量的事实说明,一个人如果没有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即使曾经有闪光的历史,最终都会走向腐败的深渊。通过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能使广大员工受到触动自觉抵御各种诱惑,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达到防微杜渐、见微知著的教育效果。

第五:运用典型案例,能坚定企业员工的理想信念。人之所以腐败,根本原因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严重扭曲。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教育工作,可以使广大员工从中加强马克思主义修养,牢固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总之,典型案例能给人们极其深刻的教训,剖析典型案例并进行警示教育学习,能使员工牢牢守住思想道德、制度机制、监督预警这三道防线。

2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偏差

日常行为中,企业各级领导干部都非常重视反腐倡廉的建设工作,但在实际的教育中却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第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变成了“形势化”教育。把反腐倡廉建设单纯的理解为形势任务教育,谈谈反腐倡廉形势,说说高官腐败案例,提出理想信念要求就算完成了反腐建设工作,导致部分员工认为反腐倡廉都是“高高在上”的,与自己无关。

第二:把廉政教育与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割裂开来,单纯为教育而教育。有些单位只注重领导人员的教育而忽略员工的思想工作,只注重理念教育而忽略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致使反腐倡廉教育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3有效发挥典型案例在推动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作用的对策

针对企业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我们提出要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向预测风险、防范风险转变,从注重思想教育、提高自律意识向注重行为规范、能力提高转变,具体对策如下:

⑴加强组织领导,使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自上而下开展

成立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实现思想统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职责明确、推动有力。

⑵建章立制,使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有序开展

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制度建设是抓好工作的根本,是开展工作的保障,制度好,反腐倡廉的工作才能有效开展。具体制度是:第一:建立全员参与、人人接受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制度;第二:建立部门合作,共同推进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制度;第三:建立常态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工作制度。

⑶有序管理,确保典型案例警示工作扎实开展

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工作时应紧扣企业反腐倡廉实际要求,紧扣企业经营发展需要,紧扣员工思想现状,在公司各级单位和全体员工中产生共鸣。具体是:第一:事前充分准备、过程组织到位;第二: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

⑷创新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的形式,以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有实效

第一: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方式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工作以吸引员工积极参与。

第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与自查自纠相结合,以解决实际问题。

第三:完善经营管理,注重构建长效机制。

⑸有效监督,推进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工作

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应根据拟定的计划开展监督工作,加强中途管控。

首先,结合日常检查,指导基层单位开展工作。通过在日常工作检查,对发现个别单位未能按照要求开展教育活动的加以提醒,对某些单位在教育活动中缺乏手段、缺少方法的加以指导,对一些普遍性的问题,组织交流座谈会,提供平台,进行研究分析,寻找对策,帮助基层单位能够按照计划安排,抓实教育,抓出效果。

其次,结合专项检查,纠正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偏差。通过反腐倡廉责任制检查、合同管理、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及时纠正思想认识偏差与行为执行偏差,确保典型案例教育取得预期的效果。

最后,结合效能监察,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通过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切实将反腐倡廉的建设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以促进企业的发展。

4 结束语

腐败已不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独有的祸患,不论存在于哪个国家,都会严重破坏社会体制的正常运转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具体实施,它侵蚀了社会所提倡的道德和人们的精神世界,严重影响着社会经济和法制的健康发展。面对反腐倡廉建设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能有效推进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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