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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金融论文

农业金融论文

农业金融论文范文第1篇

1.1农村金融支持与农业产业化发展关系

2006年通过一系列调查发现,金融支持在农村产业化合作中具有优势。一是农村经济发展中产生大量资金需求,但由于可用资金供给不足而产生巨大矛盾;二是资金需求的多元化。程文兵[3]采用因子分析和线性回归的方法对江西省九江市农业产业化与金融支持的关联问题进行实证分析显示,农业产业化与金融支持存在显著线性正相关。通过建立内生增长模型,利用相关数据,对我国农村地区金融发展与其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证实农村金融对农业经济发展具有推动作用[4]。朱建华等[5]以湖南省邵阳市为例,运用面板数据分析方法,验证了农业产业化与金融之间确实存在密切的联系。

1.2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约束现状及原因

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在于资本形成难于实现,农村金融机构权限不断集中,直接导致资金从农村向城市转移[6]。农村金融难以寻求支持与服务对象,传统的单一农业对金融的有效需求不足,且农村的“合作金融机构”事实上的商业化特点经营,迫使农村金融不得不在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间做出选择[7]。范天森[8]从农村金融体系和二元经济结构角度分析了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的约束因素,并给出相应建议。张红伟等[9]认为,政府的过度干预和金融机构自身的不完善形成了农村地区的金融供给抑制。廖东声等[10]认为,正规金融运行机制的不健全、落后的风险管理水平、单一的金融结构以及非正规金融的尴尬地位造成了农村金融约束。

1.3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路径

王仁富等[11]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提出要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户为主体,继续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马兴国[12]构建了金融农业支持的基本框架,认为农业发展银行应重点扶持农业龙头企业,而农业信用社要着重满足个体农户和小型加工企业的需求,其他相关部门要搞好配套服务工作,从而形成一个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的金融支持体系;方阳娥等[13]认为,在正规金融提供充足资金的前提下,应逐步引导,规范民间金融来满足农户信贷需求;曹平辉等[14-15]探讨了有效信贷抵押和担保的创新模式,就构建多层次农村金融风险分担和保障体系提出了创新模式,并提出“小额信贷+保险”的“银保互动”模式。

2江苏省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的体系构成与分析

农业产业化需要多层次、多渠道资金支持。农业资本的积累主要靠内和外2方面。外部主要包括金融支持和财政支持,内部支持主要是农业资本的自然积累。由图1可知,江苏省农业产业化的资金支持主要可分为农村金融支持、政府财政支出、私人农业资金支出3部分。就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的概念而言,主要指为实现农业产业化的目标,在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下,以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主体,以农村合作金融为基础,以农业保险公司为保障,以证券市场融资为重要补充所形成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原先概念是将政府财政农业支出放入财政支持体系,而不属于金融支持中,但随着农业产业化的进一步发展,政府农业部门的财政支出已不仅局限于对某些农业产业化项目提供财政补贴。江苏省农委就牵头成立江苏汇隆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专门从事农业产业化投融资业务。政府以直补资金为担保,向农民提供生产贷款,这也是一种金融支持。而现阶段金融支持体系存在一定的缺陷,阻碍了产业化发展。

2.1农商行的发展需要弱化了金融支农的力度

江苏省的农村信用社在近几年统一改制成为农村商业银行。原先的农村信用社主要是为入社的社员服务,为辖区的农民和农业生产提供资金。虽然在某些经济发达的区域,信用社已转向为商业化运营,但整体上信用社还是为农业生产和劳动提供了明显的资金支持。现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从而以商业化的方式运营管理。在农业产业化发展积累阶段,这样的改变则进一步弱化了其金融支农的职责。

2.2政策性银行资金实力有限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我国主要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而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能定位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为实现国家既定的农业政策目标而参与金融活动,从而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但实践经营活动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政策性资金实力有限,其职能定位决定一般不可直接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如此政策性银行的资本实力就明显不如其他商业银行,在某些区域内,其资本甚至不如农商行。其次,农村发展银行应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等多个方面服务,这使得金融供给总体不足,无法满足农业产业化的刚性需求。此外,政策性金融机构进行的贷款主要指农业贷款,周期较长且风险较大,使一部分政策性银行的农业贷款资产收益甚至为负,这种负的收益会影响银行的自身发展。

2.3商业银行对农村金融支持缺乏积极性

商业银行以盈利为目标,只需对股东负责。农业贷款的高风险性和低收益性使得商业银行不愿充实农业信贷业务。中国农业银行过去一直处于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核心地位,但随着商业化改革的深入和城镇经济的发展,农业银行的业务也逐渐转向风险较小而收益较高的行业,脱离了为农业服务的初衷。另一个在农村地区有广泛网点的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原先一直是只存不贷,吸引了大量的农村资金流出。农村金融的总体现状是,大部分商业银行从农村吸收存款,并上存到上级行,造成本应流向农村并服务农业发展的资金大量外流。

2.4资金互助组织发展不规范

2006年12月,银监会出台《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若干意见》,准许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银行,批准在农村可以设立村镇银行、信用合作组织、专营贷款业务的银行全资子公司。在此基础上,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迅速,但缺乏一定的规范和指导,由此发展出农民资金互助社等组织。因缺乏有效监管,这类资金互助组织发展很不规范,部分资金互助社非法吸储,非法放贷,完全违背其宗旨,出现许多资金链断裂、互助社倒闭等问题,减弱了互助社对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的作用。

3江苏省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实证分析

3.1数据来源

农业产业化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对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的衡量并无统一观点。关于农业产业化具体指标的选取,国内已有较多研究成果。刘树[16]从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农业生产结构优化、生产经营规模化、资源利用率、农业相关产业群发展程度等方面来建立指标体系;徐冯璐[17]从农业现代化、农业生产效率、农业市场化、农业生产规模化、农业结构优化等方面分别选取了指标体系。一般认为,农民的人均年收入(Y1)与产业化水平息息相关,产业化水平高的地方,农民的人均年收入也就高;此外,随着产业化水平的提高,每个劳动力创造的农林牧渔总产值(Y2)也提高,因此,单个劳动力创造的农林牧渔总产值也可作为指标衡量产业化水平。现阶段,产业化的发展一般伴随着高科技的应用和农业机械的投入,所以另将人均农业机械功率(Y3)作为一个指标。而金融支持的量化因素较少,结合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准确性,最终选择人均江苏省农业贷款余额(X1)作为金融支持的指标(表1)。

3.2计量检验与分析

3.2.1单位根检验单位根检验是指检验序列中是否存在单位根,从而验证序列的平稳性。因为存在单位根即是非平稳时间序列。序列中存在单位根过程就不平稳,会使回归分析中存在伪回归。本文采用ADF检验方法进行判断。对于非平稳的变量,要对数据处理使之成为平稳时间序列,若变量是单整的,即可进一步对变量进行协整检验。利用Eviews软件,先对各变量进行单根检验,以确定其平稳性。一般而言,现实世界的经济数据都存在较大的波动性,大多为非平稳序列。以Y1为例,显然该时间序列是不平稳的。因此对所有变量取对数,降低其波动性后再进行检验。由表2看出,4个变量单位根的检验结果并不显著,即4个变量并不平稳。对上述4变量进行一阶差分得到检验结果看出,lnY2,lnY3,lnX3符合一阶单整,而lnY1不满足一阶单整,故对其进行二阶差分分析,此时P值为0.0061,所以lnY1符合二阶单整。3.2.2协整分析时间序列中常会发现2个变量存在一种长期稳定关系,称之为协整关系。传统的协整分析是通过对原始序列进行差分变换,将其转化为平稳序列,得出其中的线性均衡关系,这种协整关系可称为线性协整。线性协整的建模理论是从实际的数据生成过程出发,在平稳序列中寻找可能存在的长期线性均衡关系,以建立序列的结构模型,从而反映序列的运行机制。本文采取Engle和Granger于1987年提出的2步检验法(EG检验),先对每个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再对序列进行普通最小二乘回归。因为lnX1和lnY2,lnY3都是一阶单整的,故选取lnY2,lnY3对lnX1进行回归分析(表3)。由表4检验得到2个回归方程的残差已平稳,故最终确定变量的协整方程即为:lnY2=5.228+0.634×lnX1,lnY3=4.560+0.444×lnX1。以上结果反映了1995-2012年期间序列间存在的长期均衡关系。从方程可得出:反映农民收入的农业产业化指标,即Y1与金融支持指标之间由于单整的阶数不同,所以不能进行协整分析;反映农业生产效率的Y2与人均贷款X1间存在明显的正向关系,提高人均贷款数额,能有效增加每个劳动力创造的农业总产值,即金融支持能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反映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的农业产业化指标Y3与人均贷款数额X3有明显的正向关系,即金融支持能有效地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3.2.3格兰杰因果检验经济时间序列常出现伪相关的问题,即经济意义表明几乎无联系的序列却可能计算出较大的相关系数。格兰杰因果检验在考查序列X是否是序列Y产生的原因时,采用如下方法:先估计当前Y值被其自身滞后期取值所能解释的程度,然后验证通过引入序列X的滞后值是否可以提高Y的被解释程度,若是,则序列X是Y的格兰杰原因(GrangerCause),此时X的滞后期系数具有统计显著性。格兰杰因果检验要求所检验的序列是平稳序列,若是,非平稳就需行平稳性和协整检验。仅当上述两者均符合要求,方能进行Granger检验,因此可检验Y2,Y3对X1的关系(表5)。根据表5得出,江苏省农民人均农业贷款是每个劳动力平均农业总产值增长的格兰杰原因,这与协整分析的结果一致,说明江苏省农民人均农业贷款的增长,能促进江苏的农业产业化水平发展,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因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若获得资金支持,就能显著地起促进支持作用;江苏省农民人均农业贷款不是农民人均机械功率增长的格兰杰原因,但农民人均机械增长可以看作是农民人均贷款增加的原因。这表明农民在产业化过程中,对农用机械有旺盛的的需求,而这种需求的产生,是促使农业生产的相关人员进行贷款、购置农业机械等行为的原因之一。从另一方面也可看出,农业贷款可支持农业生产的机械化,从而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4小结与讨论

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过程中的问题本质上是金融对农业的支持问题。在农业产业化及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仅有农村自有资本的积累是不够的,需要有充足的外部资金介入。农民人均贷款的增加能有效提高每个劳动力平均农业总产值,即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实证结果表明,提供农业贷款能有效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因此,各级政府应重视金融对农业的支持作用,积极构建适应于农村发展状况的农村金融体系。另据对江苏沛县实地调研的相关情况,针对江苏农业产业化发展初步提出建议。

4.1建立围绕主导产业的金融支持体系

沛县是江苏省产业化发展的领头县,其发展农业产业化的过程是围绕主导产业进行深化和拓展的。政府结合本地原有优势产业,建立起以优质稻米、特色蔬菜和生态肉鸭为核心的主导产业群。具体来说,政府通过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措施吸引农业投资,以此解决主导产业链过程中资金缺乏的问题。一方面,主导产业本身的资本实力较强,相对的,银行贷款风险较小。另一方面,主导产业链在资本帮助下获得延长,农业生产收益更高,农户、公司和政府均从中获利。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支持主导产业发展,资金获得最充分的利用。主导产业具有较强辐射作用,可带动周边的产业发展,因此建立围绕主导产业的金融支持体系是对现有问题的优化解决方案。

4.2建立包括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在内的信用担保体系

银行之所以不愿开展农业贷款的业务,归根结底是因为农业贷款的高风险性,这会使银行提取更高的准备金,从而影响银行的盈利。江苏省农委牵头建立担保公司,为农业龙头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从而使银行风险降低,乐于向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这种商业化方式充分利用了金融杠杆的放大作用,且使政府资金可良性循环,产生持久的正效益。同样政府也可通过相似的方式,建立面向专业合作社的小型基金或担保公司,因为资金的自发逐利性,金融市场中面向农业的担保体系还未发育成熟,建立信用担保体系必须由政府牵头主导,但政府涉入太深,对政绩的追逐又会带来违背市场规律的行为,所以同时还要建立起相应的隔离机制,促进担保公司的良性发展,更好地为农业产业化筹集资金。

4.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保证信贷对农业产业化投入的稳定性

通过政策性信贷支持,改善农业企业发展的环境[18]。资本虽然具有天生的逐利性,但通过对银行的激励,可提高农业产业化的信贷投入。现实中,中国农业银行进行农业信贷,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税收优惠。国家财税政策支持可针对以下方面:一是对于支持农业发展的贷款,国家应考虑给予部分财政贴息;二是对于提供农业信贷额度达到一定标准的银行,应实施减免税收政策,如营业税率保持在3%以下,甚至可以考虑对一些农村金融机构发放涉农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以此提高其贷款的积极性,并促进自身良性发展。

4.4促进金融创新,简化贷款流程,加强后续跟踪管理

农业金融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普惠金融论文 政策性银行改革 农业政策性 

一、普惠金融思想利用于农业政策性银行改革方向产生的背景及内涵 

由于地域地理特征限制,信息科技技术普及率低,资金流动量较小,基础设施不完善,缺少专业的技术人员,使得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网点设置面临巨大的成本考验,再加上低收入水平者和小微企业支出少、现金使用率高,且信用风险难以识别,抗风险冲击程度低,意味着金融机构为这些行为主体提供服务时需要承担更高的操作成本,小型的纯粹商业区域性金融机构无法长期生存,更无法为这些群体提供稳定的金融服务,长此以往,会使这些客户对农业政策性银行失去信心,不利于农村区域经济的发展,更不能带动消费水平的提高。 

在当前的大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愈发的重视农业的发展,因此农业政策性银行的改革也逐渐展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中央1号文件都对农业发展银行的改革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出了普惠金融的发展理念,这给金融领域带来了新的曙光,同时也对有关的金融机构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为了实现国家职能政府目标,促进社会公平,扶持弱势群体,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基础产业的发展,“普惠金融”的概念被越来越广泛的应用,政府采取适当的干预措施,建立一批政策性金融机构,在软硬件设施上对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支柱,建立金融体系,同时调来一批专业化操作人员,这一系列援助措施使得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弱势群体、弱势产业、经济落后地区提供包括储蓄、境内外汇兑、支付结算、风险管理工具等众多基础金融服务在内的产品,提供方便快捷、价格合理、信息透明的金融服务,在追求商业利益,保证可持续提供服务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公平,避免产生市场失灵的现象。 

二、农业的先天缺陷呼唤政策性金融机构成立与转型 

在产业划分中,农业是第一产业,也是关系着国计民生的根本。农业的发展好坏严重影响其他产业的发展好坏。我国农业的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所处的战略地位十分重要,虽然农业的发展极其重要,但是农业本身又是一个天生的“弱势产业”,十分易受气候、土壤等自然因素及供需双方力量对比的市场风险的影响,加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周期长、投入大、人力成本高、回报率低、及农业营利能力低等特点,往往难以得到到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支持。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第一产业,在保障全国粮食生产红线,更新生产技术,实现农业现代化,扩大再生产的过程中需要更多更为便捷的金融扶持。 

我国唯一的一家直属于国务院领导的农业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于1994年11月正式挂牌成立。经历了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多次的深化改革,农业发展银行也从原来的不成熟,不专业慢慢像现在的标准化,专业化方向迈进。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一直以国家目标为己任,遵守国家的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以政府信用为基础吸纳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成长过程中,不断摸索、学习和创新,修正自身的定性定位。为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给农民提供便捷的销售市场,打造高效的农产品供应渠道,保障农产品的稳定,维护国家农粮安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专门负责粮棉油等主要农副产品收购和管理,业务范围由资助农业的专项信贷工作转变为只办理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储存和调销贷款工作。第二次大的业务调整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进一步调整业务范围,分类管理、分别考核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为此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先后开设了农业小企业贷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业生产资料贷款、农村流通体系建设贷款等商业性信贷业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遵循市场机制,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托我国近十年来市场经济的井喷式发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商业性业务发展迅速,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面临着如何转型的问题,到底是保持如今的混业经营还是往商业化方向经营,这两种转型方式又将会对农业的发展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等诸多问题都亟带讨论。 

三、未来农业政策性银行改革路径初探 

(一)放宽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 

我国普惠金融体系的建立,由于降低设立农村金融机构的资本金要求和放宽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在市场作用下,使得大量小微型金融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例如小额信贷公司的设立、影子银行及一部分非政府性金融机构的产生,又反过来助力农村普惠金融的开展进程,统计数据表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加权平均贷款利率维持在基准贷款利率水平,但是小型村镇农业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水平普遍超过大型的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这为小微型农业金融机构承接外包业务,拓宽业务渠道,提升自身经营管理水平,为高效的抢占农村金融市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农业金融论文范文第3篇

(一)二元经济结构理论

二元经济结构理论是由美国经济学家刘易斯在1954年率先提出的。在其著作《劳动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一书中,阐述了“两个部门结构发展模型”的概念,提出在一个国家的经济体系中农村自给自足的经济体系和城市现代化工业化体系两种不同经济体系的同时存在。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二元经济机构不仅存在于传统部门和现代部门之间,更存在于城乡二元体制之中。我国二元经济体制下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农民工外出务工群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承包、“企业+农户”农产品深加工经济等,加速了农村地区的城镇化进程,但二元经济结构仍是目前的主体。

(二)长尾理论

长尾理论是有美国《连线》杂志主编,于2004年提出:过去人们只能关注重要的人或重要的事,如果用正态分布曲线来描绘这些人或事,人们只能关注曲线的“头部”,而将处于曲线“尾部”、需要更多的精力和成本才能关注到的大多数人或事忽略。而从利益最大化来看,由于进入网络化时代,加上交通的便利,人员来往的频繁,信息获取的成本大大降低。处于尾部的大部分农村地区也可以创造出巨大的经济利益。我国农村地区有些巨大的市场规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部门中低收入人群具有很大的增长潜力。在市场竞争白热化的银行业中,国有商业银行要想得到可持续发展,必然要拓展农村市场。从以上理论综述和国有商业银行业务拓展现状看,得到以下启示:1、农村金融市场有区别于城镇金融市场的差异性。由于我国城镇和农村存在着客观的二元经济体制,二者在经济形态、金融总额、消费能力、信用制度和产权现状方面等存在着差别,这就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在拓展农村金融市场时,要选择明确的目标客户,在现有体制下要调整在两个市场的资源配置,在产品创新、制度建设、团队建设等方面做好充足的准备。在农村经济一些现实问题面前,国有商业银行要采取一整套区别于现有体制的措施,积极探索一种新的模式和策略进入农村金融市场,解决农村金融市场产品需求和供给不足的矛盾,并实现国有商业银行自身业务的大发展。2、县域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点,尤其乡镇经济的异军突起,成为我国产业部门的重要组成部门。我国县域经济不仅“小而全”,而且各地方依据自身情况,发展各具特色的“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注重发挥比较优势,突出重点产业。县域经济中尤其乡镇企业依据当地特点,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3、国有商业银行在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前要做好目标客户的选择,金融产品的供给既要重视传统的零售业务,也要注重批量化服务、产品的创新和拓展。一方面以乡镇企业、民营经济为根基的产业集群发展迅猛,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在党的十六大以来,县域经济的发展,尤其扶持县域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国家战略。而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鲜明特色,也为承接东部发达地区产能过剩行业提供了有利地带。这样乡镇企业集群化的发展,就为国有商业银行提供结算、信贷、理财、支付等业务提供了很好的对象,促进国有商业银行零售业务发展的同时,更加为商业银行提供批量化、规模化服务带来了机遇。

二、国有商业银行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现状

(一)经营方式、服务渠道、产品服务有所创新

随着农村金融市场重要性逐渐显现,国有商业银行对农村市场的竞争也逐渐显现,在农村地区主要金融机构为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部分重点乡镇分布有农业银行网点。目前,绝大部分国有商业银行越来越注重挖掘农村金融市场资源,解决农村金融市场主体的资金融资、结算、保值理财等篮子金融需求。大中小城市金融市场已经是完全竞争市场,对于客户、存款的竞争在农村地区也将逐渐展开。各大国有商业银行认识到这一点,纷纷扩大了县支行的职能和经营范围,组建惠民服务专业部门,打造自己农村市场专业化拓展队伍。在县支行配备了专业化的信贷经理和外出营销团队,并加强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在现有产品和服务的基础上,打造专门服务三农客户的产品服务包。如电子银行助农取款服务,结算通卡转账免费服务,移动终端上门开卡服务等。在渠道拓展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布放了大量离行式柜员机,依靠非金融组织布放了大量助农取款点、POS刷卡机,并努力拓展电子银行客户群体,进一步释放了固定物理网点的影响力。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方式和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以及对县支行的重视,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县支行的发展活力。

(二)存在问题

一是国有商业银行由于前几年大量的撤并基层机构,上收了县域机构的各类权限,客观上导致了县域分支机构业务发展范围和能力受限也就是说商业银行的主阵地还是在城镇。在国有银行商业化浪潮下,对于县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撤并是不可回避的现实。改革前国有商业银行机构臃肿,人员众多,农村地区相对城镇劳动生产率不高,市场机会较低,必然导致资源从农村市场逃离。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商业银行的本质追求。但是,国有商业银行在进入农村市场时存在产品适应性不强,不能够较大程度上满足市场主体的需求。二是在进行市场拓展时,也往往是单独作战,这样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却收效甚微。除邮政储蓄和农行外,中行、建行、工行在乡镇网点少、人员少,拓展农村市场的队伍不够健全。产品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对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大部分集中在资金结算、支付方便。由于自身资源配置、业务拓展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国有商业银行对农村金融市场在贷款、理财、保险等方面供给不足,产品创新不够。

三、国有商业银行拓展农村金融市场具体策略

(一)加强对客户的批量化开拓

在拓展农村金融市场时,鉴于国有商业银行自身情况,要关注重点地区和重要客户。一是抓龙头企业。以河南省为例,河南省一直在紧抓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农民扶贫工作,认定了多家省市两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这些企业一般采取“企业+农户”或直接土地流转的模式,具有抓一个活一片的效应。二是借力非金融企业。十三大以来,国家出台汽车下乡、农机补贴政策。一般购买农业机械的农户都是农村中资金实力较大的农户,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国有商业银行可与农机销售企业合作,对该类客户提供小额农户贷款、农业机械分期付款服务。三是注重各乡镇产业集群客户。该类客户具有批量化特点,制作统一完备的金融服务方案,可批量化营销客户,满足其融资、理财、结算等服务。四是大力拓展个体工商户和中高端客户,积极渗透,重点突破,树立典型,制造影响,由点带面的批量化营销。

(二)完善运行机制

首先要完善人员配置和相应考核制度。组建农村金融服务团队,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完善现有薪酬考核机制。二是注重联动营销,要借外力,整合行内资源和行外资源。采取公私联动,为客户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方案,紧紧控制住客户资源,通过本行内个人业务部门、对公业务部门和电子银行部门等经营部门的梳理,共同开发农村金融市场。三是做好产品服务创新和研发工作。产品研发团队要深入了解农村金融市场的金融需求,打造适合农村金融市场的产品包,形成一整套的产品系列,满足农村金融市场各方面金融需求。

(三)重建业务渠道

一是物理网点的重建。对于产业聚集区,工商业、制造业发达的重点乡镇,要加快组建物理渠道建设,实现物理网点的扩张。在资源配置方面,加大对发达乡镇的倾斜,提升拓展现有网点的服务权限和潜能。二是注重电子渠道铺设。目前随着互联网和移动网络的快速发展,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短信银行覆盖率逐渐增加,电子银行的辐射能力较强,可以把国有银行的虚拟金融服务平台拓展到县域每一个乡镇。三是借助外力加快助农取款点的铺设,依靠非金融机构,延伸国有商业银行的业务触角。以无线网络终端、电话POS和电话支付为依托,铺设自身的虚拟网络。

(四)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和产品创新

农业金融论文范文第4篇

(一)农业创新体系的不足农业科技创新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共性与金融机构的盈利性相矛盾金融机构的存在很大程度是具有盈利属性的,农业科技创新恰恰相反,具有公共属性。农业科技创新中包括基础性研究成果在内的许多部分都是非常典型的公共产品,有着正外部性,主要是以产生社会效益为主,经济效益并不明显,这也决定了农业科技的公益性,而不是私利性。此外,就农业科技创新而言,存在着市场较小,收效较慢,周期长等不足,这也是金融机构将其排除在投资对象之外的主要原因之一。其次是农业科技创新的高风险性与金融投资需求安全性的矛盾。不同与其他的科技创新活动,影响农业科技创新的因素有很多,过于依赖自然条件环境,也就导致了其无论是自然风险还是市场风险都比较大。就自然风险而言,科技创新结果受多方面的自然环境条件影响。此外农业科技创新的周期比较长,受到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资金投入后周转起来存在一定的困难,收益结果也不确定。而对于金融机构而言,较高的安全性是吸引其资金投入的主要因素之一。面对农业科技创新所具有的高风险性,金融机构对此活动的支持必定会慎之又慎。最后,农业科技创新资金需求与金融机构资金供给之间的矛盾。现阶段,我国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资金需求远远没有满足,金融机构对此的供给更是少之又少。资金的不足主要在三个方面显现出来,首先是贷款存在困难,银行对于资金外贷的条件设定较为严格,农业科技创新机构如今还满足不了这些条件;其次,与农业有关的贷款种类较少,品种较为单一,针对于农业科技创新特点的贷款品种更少;在此,对农业科技创新提供资金支持的金融机构较少,只有少数的政策性银行和部分商业银行能够参与到农业科技创新研发中去,其余的一些金融机构参与较少。

(二)构建农业科技创新金融支持体系的必要性农业科技的创新对于金融机构的资金需求巨大,要想迅速提升我国的农业科研水平,全面推进农业产品研发和技术进步,使农业科技创新尽快与国际接轨,并培育出国际领先水平的农业高科技企业,就必须要多措并举,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资金支持。近年来,金融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传统的金融投资渠道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其盈利需求,因此寻求新的可持续发展市场盈利渠道对金融机构的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作为一项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对开发全新的金融机构投资渠道提供了一次难得机遇。而构建一整套完善的农业科技创新金融支持体系对于两者的融合,实现共同繁荣,相互促进,都起到双赢局面有着积极地推进作用。

二、三种融资模式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应用

第一,涉农科技创新基金与投资引导基金模式。我国现行的农业科研体制主要实行条块分割的形式,这就使得资金的投入也过于分散,虽然有很多投资面,但是平均到每一方面,力度就显得十分薄弱了,达不到资金合理的效果。因此国家在对农业科技实行财政支持的同时还应该考虑到重点支持。对于一些公益性较强的农业科技创新项目要设立专门的基金进行重点支持,其形式应该以财政资金支持为主,同时融合企业、个人投资,对一些农业类科研机构、企业以及创新项目进行重点支持。很多农业科技创新具有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开发潜质,对于这类的创新项目,政府要从基金和涉农科技创新基金和投资引导基金两方面,分别以直接无偿资助,以及支持科技创新投资基金进行。

第二,农业科技创新贷款模式。在众多的农业科技创新金融支持机构中,银行是最重要的机构之一,我国科技兴农的总体战略是银行将金融投资倾向于农业科技创新的强大动力,更是银行对于社会的责任体现。同时,作为盈利机构,如何实现效益的最大化也是银行需要考虑的问题之一,因此将农业科技创新领域的发展与银行投资的盈利相融合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市场发展前景良好,商业价值明显的科技创新机构,银行对此的投资无疑是一个最为明智的选择。这类农业创新机构大都能够实现资金的快速流转和投资基金的可观回报。因此为了实现双赢的局面,银行在进行农业科技创新领域投资之前最好进行一次风险评估,依据风险状况进行投资。对于资金需求较大的农业项目,最好采用多家银行共同融资,联合贷款的方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有效降低,使得投资过程风险降到最低。针对于农业科技创新企业的特点,银行可以适当调整其投资制度和条件,贷款利率可以根据风险的大小进行适当调整,灵活处理贷款回收方式,根据项目的进展进行调整资金的投入额度和回收额度。

第三,银行贷款与保险的双重保障模式。银行和民间投资之所以不愿意投资涉农企业,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风险大,收益小,能够建立有效的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使得保险公司和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分散风险,是解决这一现状问题的有效途径。银行针对创新项目确定投入的额度,然后在风险出现时由保险公司或者担保机构想银行进行资金补偿,同时政府也应该承担适量的风险,对参与机构进行政策支持和鼓励,以及给予相应的补贴等。如此以来可以有效解决银行以及民间投资对于风险担心的问题,更能吸引广大投资机构,促成涉农创新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共同繁荣。

三、如何实现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

把投资主体扩大化,农业科创新体系多元化,将政府部门、银行、民间投资等多种投资主体全都融合在内,实现投资主体的扩大化,同时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首先,要从意识上着手,着力为投资主体营造良好的农业科技创新投资环境,政府要从农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农产品创新交流平台打造、农业交易规范制定、创新政策优惠支持等多方面对农业科技创新进行思想方面的支持,使得投资机构有投资的信心和希望。其次,要在资金利用方式上进行创新。对于财政资金支持,应该提高使用效率,财政资金对于农业科技的创新应该有针对性、有重点性,做到物尽其用,对于具有广阔市场前景和市场价值的创新项目进行重点支持;再次,建立健全和完善多方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尽快完成保险公司、担保机构、投资机构以及政府之间的风险承担和资金投入制度。特别是政府应充分起到领头羊的作用,既要做好风险分担,政策支持的本职工作,更要做好中间人的角色,协调好三者之间的关系,促成共享盈利,共担风险的双赢局面。同时要充分发挥银行的作用,银行在众多的投资机构中是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对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支持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面对投资农业科技创新中的诸多问题,银行应该采取积极地措施,主动进行投资方式的创新和投资制度的调整。从服务方式和信贷产品两方面进行创新。由于农业科技创新的投资风险较大,银行可以将资金在不同的农业领域进行投资,扩大农业产品支持种类和农业领域范围,把支持面扩展到农业器具、农业肥料药物、以及绿色农产品等领域。其次,与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合作,实现共享盈利、共担风险的合作共赢局面。对于资金需求较大的创新项目,可以联合多家银行实现联合贷款。此外,针对于农业科技创新这一专业性比较强的投资领域,银行最好能够成立专门的研究小组,分设专业涉农人员,采用精通农业科技与金融管理与一体的复合型人才。提升金融服务整体水平,实现农业科技创新推广的最大化在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推广的薄弱也是金融支持不足的又一重要原因,这是由多方面造成的,农民的专业生产技术落后,资金不足对于农业科技新产品的购买力十分有限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方面。因此,要注意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整体水平,实现农业科技创新产品推广的最大化,保障创新产品能够得到广泛的运用和推广。首先,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由政府部门针对金融服务中出现的不足和漏洞进行合理改革,鼓励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农业金融机构对农民实行优惠政策,鼓励农民购买科技创新产品。其次,还应全方面使农民的融资渠道拓展,鼓励银行采用多种抵押贷款方式,以及无抵押贷款政策优惠。最后,健全完善的担保机制,在鼓励农民购买科技创新产品的同时,还要为农民的购进行为承担一定的风险,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

四、结束语

农业金融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产业组织;创新;改革

中图分类号:F83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2265(2013)01-0017-06

一、引言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高速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充分发挥农村金融服务“三农”的功能,对我国这样一个具有典型“二元”特征的“小农大国”而言,更具特别重要的意义。然而,不可忽视的事实是: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2006年12月2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 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多元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农村金融理论和实践工作者也做了大量探索,但我国现行农村金融功能依然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0)。

针对这一问题,本文试图结合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多元化发展的现实背景及其对农村金融产业组织创新的客观需求,采用文献评论方法,在概括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理论演进,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金融问题研究的阶段性特征及其主要观点基础上,基于演化经济学、产业组织理论和农村金融发展理论视角,分析既有农村金融产业组织问题研究的不足,进而提出加强农村金融产业组织演化研究、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深化的建议。

二、中国农村金融产业组织问题研究的现实背景

(一)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供求矛盾依然突出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创新不断,但农村金融供不应求的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性改观。回顾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历程不难发现:1978年开始的农村改革是在没有触动金融体制下自发进行的。农村改革成功后,改革的重心便很快在政府的主导下转向了城市和工业。市场化过程中,城市和工业改革迫使政府通过金融向低效率的国有企业注入资金(章齐,2004)。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连续不断的金融危机,使我国政府对金融的依赖变得谨慎起来,金融监管和控制更加严厉(张杰,2003)。为化解国有金融风险,政府发起了以强化自我约束为特征的国有金融改革,农村金融问题日益显露并不断恶化。由于缺少农村金融支撑,农村经济发育不足,农业产业化进程缓慢,进而又制约了农村金融发展。农村改革最终没有内生出适应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需求的农村金融(张杰,2003)。

为化解日益恶化的农村金融问题,缓解农村金融供求矛盾,我国开始实施农村金融新政。2006年12月2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了《意见》;2007年1月29日该意见的配套文件和实施细则,并确定首批试点地区;2007年3月20日邮政储蓄银行正式成立并开办农村存、贷款业务。在农村金融新政的推动下,近年来各类城市金融机构开始向农村延伸、回流;加入WTO过渡期结束后,外资银行也开始抢滩农村金融阵地。应该说,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在经历了“机构恢复调整、组织体系重构、金融风险防范和产权改革深化”四阶段后,开始进入市场多元化阶段(何广文,2008)。然而,农村金融新政实施已五年,农村金融供求矛盾依旧。

一方面,农村金融需求日益增加。据国家统计局测算,到2020年我国新农村建设新增资金需求总量大概在15万亿左右。如此巨大的资金需求,公共财政难以满足,必须发挥农村金融的作用。而且,财政投入形成的农业和农村公共产品的实际效率,也必须以农村市场经济主体的规模化利用为前提。否则,公共财政投入形成的农村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可能会因为缺少农村市场经济主体的利用,而处于闲置状态。因此,农村金融服务,不仅直接关系到农村金融供求均衡,而且关系到财政支农的绩效。

另一方面,农村金融供给依然不足。据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2011年12月末,我国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12.15万亿元,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24.5%,而农村GDP占全国的46%以上;农业贷款2.44万亿元,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比重不足6%,而农业在GDP中所占比重10.2%。熊德平(2011)的研究显示:农户大额贷款需求增加,平均需求在50000元以上,但现行农户贷款仍以上限为5000元的小额贷款为主;联保贷款办理难度大,只能满足10%左右的农户需求,浙江地区农村中小企业信贷需求正规金融仅能满足20%,其余必须依靠非正规金融。虽然近两年在统筹城乡发展背景下,城乡资金开始双向流动,但农村流出规模仍在扩大。而且,农村金融日益明显的“脱媒”、储蓄下滑和分流现象,也对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构成了巨大的困境(陈剑波,2008)。这也正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历次一号文件,以及有关农业和农村政策中不断强调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并明确指出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的现实依据。

(二)产业组织落后制约我国农村金融发展

在新一轮农村金融新政的推动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正在逐步形成。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是未来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目标。

但依据经济发展的理论逻辑和客观事实不难发现,多元化只是农村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有效的农村金融市场还需要合理的农村金融产业组织。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仍处于过度集中与高度分散、市场垄断与无序竞争并存的状态(唐双宁,2007;杜晓山,2008;熊德平,2010),适应新农村发展要求的农村金融产业组织仍未形成,产业组织落后制约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农村金融服务研究小组(2010)所指出的“多层次、多样化、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仍尚未建立;农村信贷市场拓展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提高;信贷、证券、保险的联动机制有待加强”等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大多是农村金融产业组织问题的直接表现或直接所致。

(三)我国农村金融产业组织问题研究必须深化

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多元化发展是一个连续的渐进性变化与发展过程,而非间断的激进性跳跃与爆炸过程。分析现有文献不难发现,既有研究基于新古典经济学均衡理论框架和产业组织理论“新SCP”范式的研究设计,使得成果只能基于农村金融市场的静态均衡结果,获得产业组织创新的最优结局。其结论不仅忽视了农村金融市场多元化发展中,产业组织“成长”的内在属性与自发力量,而且难以解释我国农村金融政策不断失效的现象。显然,其只能在市场外生和静态均衡假设下的“时点”有效。

事实上,农村金融产业组织成长是演化与政策的共同结果,但政策必须始终从根本上尊重和顺应演化的机理。因此,必须从产业组织演化视角,深化农村金融产业问题研究,揭示其演化机制。

三、中国农村金融产业组织问题研究的理论基础

(一)中国农村金融理论研究状况及其发展动态分析

二十世纪80年代以前,农村金融理论研究先后经历了以货币为中心的货币面纱论、货币非面纱论、货币中立论和货币非中立论等早期阶段,并深受马克思主义金融理论和凯恩斯政府干预主义的影响。二十世纪80年代后,随着计划经济的转型和西方政府干预的失败,以及金融发展理论的中心由货币、信用向金融的转变,也同样经历了金融结构论、金融抑制论、金融深化论、金融约束论、局部知识论等现代阶段,并深受金融危机论、金融创新论,以及内生金融发展理论的影响。先后形成了二十世纪80年代以前的农业信贷补贴论、二十世纪80年代后农村金融市场论或农村金融系统论(Rural Financial Systems Paradigm)、二十世纪90年代的农村金融约束论( Rural Financial restraint)和农村金融局部知识论(Rural Financial Local Knowledge Paradigm)。

在我国,二十世纪90年代以前,专门研究中国农村金融问题的成果并不多见。(周立,2003),二十世纪90年代以后,农村金融问题才成为经济和金融理论研究的热点。然而,更多的研究属于针对某一具体问题的一般性对策分析(周立,2003;熊德平,2011)。林毅夫(2003)、何广文(2002、2003)、张杰(2003)和夏斌(2003)等研究了我国农村金融供给非农化、政策性金融缺位、信用社改革、小额信贷规范等问题。但这些研究大多着眼于农村金融机构视角(张杰,2003;罗来武、刘玉平、卢宇荣,2004;熊德平,2009)。在众多的研究中,吴国栋(1994)、冉光和(1995)等开始关注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关系问题,熊德平(2005)在国内率先系统研究了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机制与模式问题。但这些研究均为基于宏观体制、战略或微观机制、治理等研究,基于中观视角的农村金融产业组织问题研究近年来才开始出现,并呈不断增加趋势。其中,朱冰、刘钟钦(2005)关于中国农村金融产业可持续发展路径的研究;何广文(2007、2008)对中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构造的分析;王煜宇、温涛(2007)对农村金融产业组织创新的战略思考;辛耀(2008)对研究农村金融产业组织效率意义与方法的阐述;杜晓山(2008),马九杰和徐雪高(2008)等农村金融产业组织重要性以及存在问题的论证;郭树华、王文召(2007)等从不同角度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SCP分析,都凸显了近年来农村金融产业组织问题研究之势。

毫无疑问,这些研究是重要和必须的。但这些研究普遍忽视了农村金融产业组织成长的演化机理,没有及时引入演化经济学理论及其研究范式等现代产业组织分析工具,其结论也只能基于农村金融市场静态均衡结果获得的产业组织创新最优结局。这不仅暴露了我国农村金融产业组织问题研究,在理论、方法和范式上的滞后与不足,而且也从另外一个方面提出了农村金融产业组织演化研究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

(二)农村金融产业组织问题研究的演化经济学基础

经济演化(Economic Evolution)的思想最早可追溯到亚当·斯密(1776)《国富论》对经济发展的过程问题研究。自此经济学一直蕴含着经济演化思想。演化经济学反对新古典经济学或传统经济学在既定制度下的静态均衡研究范式,认为那只能解释现存路径条件下的决策过程,对经济演化问题无能为力,认为均衡只是暂时的,而不是长期的;均衡状态下市场容量是既定和静止的,但市场是一个通过竞争实现由非均衡到均衡或不断打破均衡的动态过程,均衡只能是瞬间的(尼尔森,温特,1982)。他认为市场主体(企业)是被利润所推动的,是通过不断探索和创新,朝着能够获得更多利润的方向努力,而不是像古典经济学所假设的那样,在一个明确界定的和外在给定的选择集上使利润最大化(刘志铭,2001)。为此,演化经济学用有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y)、不确定性(Uncertainty),以及变化(Variety)、惯例(Routines)、选择(Selection)等概念来代替新古典经济学中完全理性、最优化行为和确定性(杨虎涛,2010),所关注的是经济发展的过程,尤其经济结构变化在长期是怎样发生的,并注意研究市场行为主体(个人、企业、产业、区域甚至国家)是如何在这一过程中选择生存策略的(贾根良2005;王军,2008)。

演化经济学作为一种经济分析范式,对经济学理论和研究构成了极其重要的影响,并在与其他经济理论,如制度变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博弈论以及实验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等在相互影响和互动交织中不断发展完善。但毫无疑问,演化经济学已经成为现代经济分析中具有方法论意义的重要范式。尽管我国经济思想自古就有演化思想(贾根良,2004),但演化经济学的理论、方法和研究范式,则是二十世纪90年代后才逐步出现的泊来品,国内的研究和发展主要表现为引进、消化吸收与推广应用(蒋德鹏,盛昭瀚;2000;武爱,2003;商孟华、刘春英,2007;陈劲、王焕祥,2008)。

(三)农村金融产业组织演化研究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关于产业组织(Industrial Organization)的研究最早可追溯到亚当·斯密的《国富论》(1776)。自马歇尔(1890)提出的马歇尔冲突以及斯拉法(Sraffa.P,1926)等人对马歇尔冲突的讨论和张伯伦与鲁滨逊(Chamberlain与J.Robinson,1933)提出垄断竞争理论以来,产业组织理论一直伴随着经济学的发展而发展,并形成了体现不同经济学主张的产业组织理论流派。但无论是二十世纪30年代的哈佛学派,还是二十世纪60—70年代的芝加哥学派和新奥地利学派,以及二十世纪80年代新产业组织理论(new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theory),产业组织演化的思想总是始终蕴含其中,只是往往被忽视而已(王军,2008)。因为,自《国富论》研究经济发展的过程开始,经济学就一直蕴含着演化思想。

分析产业组织理论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其清晰地分为两个特征显著的阶段。一是传统产业组织理论(Traditional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Theory)阶段,主要代表是二十世纪50年代以后逐步成型的以SCP范式为基础的哈佛学派和以新自由主义为旗帜的芝加哥学派。二是二十世纪70年代后逐步形成的,以利用博弈论、数理经济学、福利经济学等现代经济学方法经济分析为显著特征的新产业组织理论阶段(New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Theory)(植草益等,1995)。但如果抽象去不同产业组织理论流派在研究内容、方法和视角的差别后就会发现,在传统产业组织理论和新产业组织理论之间存在一个渐进性的由静态研究到动态分析的变化过程(贾良根,2005;曹雷,2008)。现行产业组织理论处于传统产业组织理论和新产业组织理论交错共存、交叉发展,并不断接受外来影响的状态,其最重要的影响之一来自演化经济学及其研究范式(王军,2008)。基于演化经济学理论及研究范式的产业组织理论可以理解为产业组织演化理论(孙志刚、杜丽娟,2010)。

尼尔森和温特(1982)的《经济变迁的演化理论》虽然没有明确使用产业组织演化的概念,但经济结构演化、产业演化、动态竞争等概念则被广泛使用,标志着演化经济学框架的建立。经济演化思想和演化经济学方法论对产业组织理论的重大影响,促进了产业组织演化理论的形成(尼尔森、温特,1982;弗罗门,1995;吴宇晖、宋冬林、罗昌瀚,2004)。尼尔森和温特之后,在演化经济学方法论和研究范式的推动下,虽然产业组织演化的动态过程和理论体系构造的具体细节还存在诸多学术争议,甚至产业组织演化理论内涵还未得到共识性的科学阐述,但其应用不仅在国外已不罕见,而且在国内也日益普及(孙志刚、杜丽娟,2010)。江小涓(1999)、孙天琦(2001)基于转型背景研究了中国产业组织发展;谢地(1999)、盛昭瀚、蒋德鹏(2002)等从系统论角度探索了中国产业组织发展规律;袁春晓(2002),胡立君等(2005),张燕,姚慧琴(2006)等分别对环境、产业结构、企业边界、分工、企业家才能、资源分割和组织族系等与产业组织演化关系进行了探索;王盛(2005)基于技术和市场对分工、协调与产业组织形式的研究;陆瑾(2005)基于对主流经济学的批判和演化经济学框架对产业组织演化的理论分析;于立(1999)、杨蕙馨(2000)等对国有企业产业进入退出的分析;朱磊(2002)对浙江制造业成长的研究;郑世卿(2009)对中国旅游产业组织演化的研究;赵伟(2011)基于制度演化对浙江工业化与产业集聚的研究;程新章、吴勇刚(2011)基于传统经济学和演化经济学对我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选择的比较等等。尽管部分并没有贴上产业组织演化的标签,但均属于产业组织演化研究的代表之作。

在金融领域,由于很长一个时期产业组织理论的研究对象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并不包括农业和金融产业(杨治,1985;植草益,2000),加上我国理论和实践界一直没有将金融作为产业看待,所以,金融发展理论中也一直没有将产业组织引入研究范围。因此,有关金融产业组织的研究一直远远落后于制造业(孙志刚;杜丽娟,2010),在我国直到二十世纪90年代中期才真正开始。但大多只侧重于银行、保险或证券某一领域的SCP分析,以及一些关于金融机构风险和市场退出问题的专门研究(杨德勇,2004;王颖捷,2004)。其中,具有演化经济学特征,体现金融产业组织演化思想的研究成果,主要是孙天琦(2002)的《金融组织结构研究》、杨德勇(2004)的《金融产业组织理论研究》、王颖捷(2004)的《金融产业组织的市场结构》、孙伟祖(2008)的《金融产业演进与金融发展——基础理论的构建及延伸》,以及曹宝明,袁洪泉(2008)、邵全权、江生忠(2008)对我国银行和保险业产业组织结构与效率的实证等少数。但这些研究,对深化和发展了我国金融产业组织问题研究,起到了很好的引领和明显的推进作用(杜丽娟,2009),对农村金融产业组织演化研究具有直接的借鉴意义。

产业组织理论由静态到动态的发展过程,不仅体现了其一直蕴含着经济演化的思想,并深受演化经济学影响,日益形成完整理论体系的特征。而且,产业组织演化理论、方法及其研究范式,已经成为我国产业组织问题研究重要手段,在制造业以及金融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但遗憾的是,由于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多元化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加上农村金融发展理论不仅滞后于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进程,而且滞后于金融发展理论和产业组织理论,很长一段时期,农村金融产业组织问题一直未能引起农村金融理论和政策研究的足够重视。近年来,熊德平(2005),朱冰、刘钟钦(2005)等开始关注农村金融产业组织问题,并取得不少有影响的研究成果,不少研究也在一定程度上蕴含了经济演化的思想,但其视角、理论、方法和研究范式等关键性要素,仍为新古典经济学静态均衡理论框架下的传统产业组织理论的SCP范式或新产业组织理论的新SCP范式。基于演化经济学及其产业组织演化理论、方法和研究范式,至今没有被真正系统地引入中国农村金融产业组织问题研究。这不仅制约了我国农村金融产业组织问题研究和农村金融产业组织理论的发展,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相关政策的有效性和农村金融改革进程。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产业组织问题研究,亟待引入产业组织演化理论、方法和研究范式。

四、中国农村金融产业组织演化研究框架的展望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构建中国农村金融产业组织演化研究的基本框架如下:针对国内现有农村金融产业组织研究忽视演化机理的缺陷,在进一步分析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目标和政策需求基础上,立足农村金融开放的复杂系统假设,基于演化经济学视角,寻找产业组织演化理论与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结合点,在界定农村金融产业组织是农村金融供给主体市场关系及其组织形态的总和基础上,定义农村金融产业组织演化是其在特定初始状态和外部环境下,以制度、技术、信息和政府角色为主要环境因素,以变化、选择和复制为主要特征的农村金融市场自然选择过程。农村金融产业组织成长是演化与基于演化机理进行政策推动的共同结果。

在市场内生、不确定性和有限理性假设下,引入产业组织演化研究范式,修正、扩展并导入温特(2003)等的产业组织演化模型,将中国农村金融产业组织成长置于农村金融发展大环境(PESTEL)中,从微观主体和中观产业(区域)两个层面,考察处于不同位置和角色的政府和农村金融市场主体,在市场自然选择机制下的行为机理、模式及其对农村金融产业组织成长的影响,建立研究的理论架构和分析模型,进而将基于Agent的计算经济学方法和基于LSD(Laboratory for Simulation Development)软件的计算机模拟相结合,并综合运用历史分析、制度分析、博弈分析,以及计量检验、实验研究等多种实证方法,分别就全国及中、东、西地区农村金融行业与区域市场,从外部环境、初始状态、市场行为、市场关联、产业关联等方面,揭示并检验中国农村金融产业组织成长的机理、模式,并进一步在政府胜任能力研究基础上,就农村金融政策优化的方向、重点和路径提出对策建议,进而丰富和发展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理论与研究方法,拓展产业组织演化理论的应用边界,为相关研究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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