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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医生述职报告

麻醉医生述职报告

麻醉医生述职报告范文第1篇

原告:哈达,男,35岁,住呼和浩特市爱民路二五三医院宿舍100栋四号。

被告:解放军第二五三医院。

原告哈达系被告单位麻醉科主治医师,长期从事麻醉工作。在其给口腔病人做手术时,看到由于喉镜上没有麻醉配件,病人非常痛苦,因此设想把喉镜与麻醉系统联在一起。1988年1月,原告完成了“多功能喉镜”的构思,并于同年3月2日用草图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多功能喉镜”实用新型专利。1989年3月21日取得专利权,专利证书号为88203809.5.同年4月,原告与航天工业部青云仪器厂试制出五台样机。1991年初,原告欲将该专利转让给北京龙华医疗器械厂(下称龙华厂),被告得知后即派员去龙华厂,说明此项专利为职务发明,专利权不归原告所有。龙华厂因此终止与原告达成的转让协议。1991年被告开会并下文令原告将专利证书交出,由被告进一步开发利用此项专利,否则,对原告立功、晋升级别不予申报。原告在此压力下,于同年4月19日函告国家专利局,其原申请的“多功能喉镜”,因属职务发明,经协商将该专利权转归被告所有,并填写了“权利转让登记请求书”、“著录项目变更申请书”备案。同年10月17日,原告又致函国家专利局,申明前述行为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应为无效。1992年5月,被告从龙华厂拿走原告的专利证书。原告遂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诉称:1988年3月2日其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多功能喉镜”实用新型专利,1989年3月21日取得专利权。后被告以不予立功和晋升级别相胁迫,迫使我违背本意变更专利权属;1992年5月,被告又从龙华厂拿走我的专利证书,被告的行为是严重的侵权行为。请求法院确认“多功能喉镜”发明为非职务发明,并追究被告扣押专利证书的法律责任。

被告在答辩期间,以其与原告专利权属纠纷已经军队专利管理机关依法裁决,且已发生法律效力为理由提出本案管辖权异议。

被告答辩称:原告为麻醉医师,对麻醉器具的革新,属于本职工作,且“多功能喉镜”已列入本院1987—1991科研规划;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原告的发明与其从事的工作有关;原告在发明过程中借用了单位的“新喉镜、手柄、窥视片”等物品,被告还提供了科研经费553.8元及工作时间;原告于1991年4月致函国家专利局,称“多功能喉镜”专利属职务发明,并签署了《权利转让登记请求书》、《著录项目变更申请书》,说明原告本人也认为该项发明为职务发明,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审判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对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规定,专利管理机关不包括军队的专利管理机关。据此,裁定驳回了被告的管辖权异议。被告不服,向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裁定驳回上诉。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提交的1987年12月所制订的“1987—1991医学科研规划项目表”及“1988年3月8日的科委会记录”,将原告发明的“硬膜外穿刺定位器”、“多功能喉镜”列入计划项目,但原告于1988年7月1日申请专利,1989年12月8日取得专利证书的“硬膜外穿刺自动阻力消失器”,是1988年5月更名为“硬膜外穿刺定位器”的,它不可能出现在更名前的1987年12月的“科研规划项目表”及1988年3月8日的“科委会”记录上,故被告所提供的上述证据缺乏真实性。1988年2月29日,原告以“新喉镜研制费”名义向被告借款300元,此属借款不是拨款,不能据此认定原告的发明使用了被告的科研经费。1989年10月16日,原告以“多功能喉镜申请费”及“专利的年、证、印费”名义向被告报销费用205元属实,但报销时间在该专利的申请日之后,故以上二项费用与“多功能喉镜”的发明无关。1988年2月2日,原告借被告新喉镜一付,手柄、窥视片各一件,作为构思发明草图的参考,并未用其做“多功能喉镜”的零部件,且已归还,不能认定为原告利用了被告的设备。

根据以上事实,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告作为麻醉师,其本职工作是在病人手术前利用现有药物及器械为病人实施麻醉。其在长期的临床实践中发现普通喉镜在临床使用时的诸多不便,因此,产生了对普通喉镜的革新构思。“多功能喉镜”的发明,从构思开始到申请专利之前,被告从未对原告下达过此项科研任务,原告亦未利用过被告的设备和经费,且按时按量完成了本职工作。故原告为实用新型“多功能喉镜”的发明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于1993年10月30日判决如下:

确认实用新型“多功能喉镜”发明为非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原告所有。

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上诉,称:一审判决认定“多功能喉镜”的发明不是职务发明,不符合法律和事实,对专利权的归属适用法律不当。卫生部颁发的《医院工作人员职责》中规定,麻醉科医师有日常麻醉教学、科研的任务,故哈达改进麻醉器械,发明“多功能喉镜”是本职工作。哈达1988年2月29日所借“新喉镜研制费”300元是预支科研经费,最后凭单据报销。我院在哈达构思阶段报销了其购置零配件费用,借给了有关用具,以后还出了年费。一审判决对“多功能喉镜”技术特点与用途的描述存在缺陷。本案应适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一审判决适用法律不当。

被上诉人哈达答辩称:①卫生部颁发《医院工作人员职责》所规定的麻醉医生职责,在一般情况下,只是一种授权性规范,而不是义务性规范。医生在日常工作中不从事科研和教学,并不因此承担法律责任。本职工作是指必须做,不做即为失职,其发明不在本职工作范围。②借上诉人300元为申请专利之用;借用具只作绘图参考,是工具性利用,构不成主要利用。③一审判决对“多功能喉镜”专利技术特征描述与本案无关。④《专利法实施细则》是对专利法的解释,前者不能超越后者创制的权利、义务规定,原审法院适用法律正确。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医院工作人员职责》中规定的麻醉科医师的职责是授权性规范,而不是义务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是要求人们作为,若不作为即违反法定义务,要承担法律责任。麻醉师的本职工作是利用现有药物及器械在病人手术前为其实施麻醉。所以,在上诉人未给被上诉人下达科研任务的情况下,从事“多功能喉镜”的研究,是被上诉人的权利而不是义务。另外,从“多功能喉镜”的专利权内容来看,其技术领域属机械设计,本质上与医疗业务无关。而医生的本职工作是以人体为对象,治病救人,医生没有发明医疗器械与生产医疗器械的义务。故被上诉人的发明不属本职工作。被上诉人在申请“多功能喉镜”专利前一天向上诉人借“新喉镜研制费”300元,系申请专利之用,是正常的借贷关系,并非拨款,不能以此证明被上诉人使用过上诉人的科研经费。1988年2月2日,被上诉人借上诉人的喉镜、手柄、窥视片是为绘图参考使用,构不成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条件。上诉人提交的“1987—1991科研规划项目表”所列的被上诉人的另一项发明“硬膜外穿刺自动阻力消失器”,当时还未取名为“硬膜外穿刺定位器”,却出现在表中,并且把“多功能喉镜”也列入表中,又无明确科研安排。该科研规划项目表为复制件,经合议庭提示,上诉人拒不提供原件;被上诉人对该项目表亦不予承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8条之规定,对此不予采信。1988年3月8日科委会记录,因在“多功能喉镜”专利申请日之后,与本案无关。综上,被上诉人发明实用新型“多功能喉镜”不是上诉人下达的科研任务,不属本职工作,也没有主要利用上诉人的物质条件,应确定为非职务发明。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的理由不能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于1994年4月4日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本案是一起专利权属纠纷案件。争议的焦点是“多功能喉镜”究竟是职务发明,还是非职务发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麻醉医生述职报告范文第2篇

在本次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期内,我作为一名麻醉学副主任医师,在考核期内认真履行了自己的工作职责,踏实工作,务实苦干,在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科研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现述职如下:

一、执业道德:

在院党支部和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本人以科学发展观、党的精神为指导,坚定不移跟党走,撸起袖子加油干。作为一名白衣战士,始终恪守医务人员的基本医疗道德,克己奉公,爱岗敬业;对病人做到了“五心”、“四个一样”,维护了廉洁为民、公道正派的白衣天使形象,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为我院的“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本人热爱临床麻醉工作,在晋级为副主任医师后工作更加勤恳,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医德高尚,视病人为亲人,始终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两年来能够坚持出满勤,积极响应上级号召,主动把工作压力承担过来,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工作期间严格遵守我国宪法和医学相关法律、医院制度,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违反执业道德行为,更没有因此而得到投诉。

二、业务水平:

作为一名副主任医师,在业务上精益求精,积极配合上级给予的工作,对待下级给予关心和积极的指导。两年来独立和带领下级完成急、危、重病人的各类麻醉,急救复苏,观察、诊断、液体治疗、及时分担处置各种年龄、脏器功能障碍、生理不全等复杂病患。我本着尊重生命的态度,术前认真研究麻醉类型、判断麻醉评级程度,预先想出手术中出现的病情变化、意外处置办法,制定出麻醉计划、方案,并预估术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解决方法。通过一系列严谨的诊疗方案治疗后,术后随访患者,麻醉得到了预期效果,很少有并发症出现至今未发生任何医疗事故及纠纷。

在教学方面我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把自己的临床经验和书本的理论知识认真耐心的通过实践传授给下级,得到下级医师一致好评。两年内,只要有机会我都会积极参加省内各种麻醉学术交流,参加2017、2018年度**省麻醉年会,开阔自己的视野,了解麻醉学的最新动态和知识。

三、科研工作:

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并取得显著的成绩,是本科室科研工作的主要带头人之一。目前已发表省级以上论文3篇(均为第一作者),参加**市科技计划医疗卫生类科研一般项目立项课题一项:超声引导下连续髂筋膜间隙三合一阻滞在老年患者下肢手术的麻醉和镇痛的应用:项目负责人第一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经过初步对临床病例的观察、分析、讨论、总结,认为超声引导下连续髂筋膜间隙三合一阻滞可减少麻醉和手术对老年患者呼吸、循环的影响,增加该类病人围术期的安全性和舒适度,降低医疗费用,降低医疗风险,减少医疗纠纷,具有很高的临床价值、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努力方向:

麻醉医生述职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手术室;品;管理

【中图分类号】R9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7484(2012)14-0483-01

品是指连续使用后身体易产生依赖性的药品[1],临床上用量使用恰当可以治病救人,反之,则会带来严重的公共问题,危害病人健康,药品是防止疾病的,增强药品管理观念,健全药品管理制度,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维护患者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措施[2]。

1 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 品具有双重性,合理使用和管理有利于疼痛的治疗,另一方面,一旦流入社会也将给社会带来危害[3],手术室是医院内使用品最多的科室,加强手术室品的管理尤为重要,我科至2006年以来平均每天手术约10台,手术量的增加使得传统实行的由麻醉医师兼任负责的品管理方式已不能适应快节奏、高效率的手术室工作需要[4],为确保品的合理使用,我科制定了有效的品管理制度,先介绍如下。

1.2方法

1.2.1 专人负责对品的管理要由药剂科主任指定高年资护士专人负责,管理人员品的购入、使用要严格按规定执行,并由主任每月末对品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1.2.2 专柜加锁品要按规定使用专用保险柜保管,并且保险柜要放置在有24小时值班的房间,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1.2.3专用账册品要有专用账本,对药品购入。消耗要做到账物相符,详细记录收支情况,不得随意涂改账本,购入要及时上帐,月末要进行盘点,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1.2.4专用处方品和第一使用要有专用处方,并由麻醉处方权的医生根据病情开写处方,处方书写要完整,字迹清楚,每张处方,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其它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配方和核对人均要签名,品要每班复点。同时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品。处方保存3年,到期后,做好登记,报院领导批准销毁;

1.2.5专册登记对品的使用情况要有专册登记,每天将品的使用情况根据处方认真登记在册,以便查对;

1.2.2品术前领药管理术前一日下午麻醉师根据访视病人情况填写品预领单,术晨交班后麻醉专职护士凭借预领单将药品放入专用小箱,核对无误有麻醉师领走,术后麻醉师根据手术使用情况分类开具麻醉处方,同时交会使用后的空安瓿及小药箱,两人核对无误后签字。安瓿批号必须核对正确,防止麻醉师拿其它地方的空安瓿充当;

1.2.3 剩余品的处理方法品在使用过程中有剩余,通常在手术结束后,由麻醉师和巡回护士共同销毁,将它注入水槽并流水冲走。

1.2.4 品意外情况的处理药品在使用过程中不慎摔碎,应及时上报科主任和护士长的同时,将破碎的药物上交药房并填写意外事故报告单,要有专职的药师签字并保留此单,作为法律依据,一旦出现品丢失现象,立即启动院内应急预案,上报药剂科,主管院长和保卫科,进行追查。

2 结果

总之,通过品实行“五专”的严格管理后,不仅加强了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而且也强化了麻醉手术人员对品的责任意识,使品的管理真正做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收到良好效果[5]

3 结论

加强品的管理,既杜绝里品非法流失,减少对社会的危害,又减少了用药过程中差错事故,提高了麻醉效果和手术室的整体工作水平,更好地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

参考文献

[1] 曹丽君,邵容.中美品管理的对比分析[J].中国药物滥用防治杂志,2004,10(1):48-49.

[2] 李文霞,李伟,李书亮.用《药品管理法》管好医院药品[J].实用医技杂志,2003,10(6):611.

[3] 陈金梅,杨欢喜.手术室品的管理[J].现代医药卫生,2007,23(10):1572-1573.

麻醉医生述职报告范文第4篇

       1月19日,“直播妇科手术涉事医生被抓”冲上微博、微信等多个网络平台热搜,引发热议。   直播妇科手术涉事医生已被立案 

  据红星新闻报道,1月15日,有网友称当日下午偶然在B站(哔哩哔哩,简称B站)进入一直播间。从直播间的对话内容得知,直播场景为妇科手术,系一名男性麻醉师在一名女患者做妇科手术时进行的直播。在直播过程中,女患者曾询问一名在场的女医生,现场的男性人员是否是为其做手术的医生,女医生则表示此人是麻醉师。

  此后,爆料网友称,因不知情,女患者在手术期间一直被该名男麻醉师偷拍隐私部位并直播,“期间,男麻醉师的同事也没有阻止该行为。”网友当即通过人工客服举报该直播。

  后续该网友在媒体接受采访时还透露,那场直播共持续了1小时18分,在其观看的17分钟时间内,就有两名女性患者隐私部位出现在直播画面中,那场直播可能不止两名女性患者隐私部位遭到暴露。

  18日晚,B站对此事做出回应称:经内部检查,该直播间已于1月15日在直播过程中被多次警告及切断,随后被永久封禁,“目前网站已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并将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取证。”

  1月18日晚,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对此事进行通报,通报内容显示:2022年1月18日16时许,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接群众举报一医生疑似在网上直播妇科手术片段,遂即对涉事医院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于18时许将涉事医生厉某抓获。目前已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同时,东港警方提醒:该视频、图片涉及个人隐私,请广大网民不议论、不传播,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澎湃新闻报道,涉事医生厉某来自日照市中心医院,是一名麻醉医师。当前该院已对此事做出回应“等警方出了结果后,我们也绝不姑息,严肃处理。”

   涉事医生违反新版医师法规定 

  对于此事,无论是网友、视频平台、公安机关还是医生所在医院均持以严正的反对态度。事实上,该涉事医生不仅触及职业道德底线,还可能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关于个人隐私权,《宪法》、《民法典》、《刑法》均有相关规定。自然人依法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民法典》将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定性为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021版《医师法》的第二十五条执业规则,规定医师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和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师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在第二十三条规则中,也明确医师在执业活动中需履行“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依法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义务。

  显然,涉事医生厉某无论是无意间还是蓄意拍摄患者隐私部位进行直播,在未经过患者同意的情况下,都已反上述规定。

   医生诊疗过程可以直播吗? 

  疫情以来,直播行业获得比较有利的发展条件,迅速渗透到各类行业,几乎各行各业都在试水直播,试图分得时代红利的一杯羹。在此次事件中,关于医生诊疗期间直播是一个比较有争议且值得反思的部分,为正视医护人员能否在诊疗期间直播问题敲响了警钟。

  其实,医疗行业相关的直播并不少见,比如学术会议、培训讲座、手术直播、远程会诊等等,疫情期间,不能线下聚集,线上直播这种形式很好地解决了医疗方面的很多问题。对于医学培训来说,手术室不能容纳很多人,而通过视频直播的形式,轻松解决这一问题;对患者而言,线上问诊也可以省下很多时间精力;远程会诊可以实时为患者争取更多救治策略从而赢得宝贵的救治机会。

  不过,作为医生,最为根本的职责是治病救人,现在各大医院诊室外,基本都排着长长的队伍,很多医生为了保证所有患者都能看诊,将上厕所、喝水的时间都省下,依然不能满足所有患者的需求,每个患者最多仅几分钟看诊时间。

麻醉医生述职报告范文第5篇

1.概况

手术室拥有洁净手术间(27个)、术前准备间(床位27张)和麻醉恢复间(床位22张),另新建6台杂交手术间现未使用,较早实行了术前准备、手术护理、麻醉恢复护理三位一体的科学管理。手术室护理人员100名左右,麻醉恢复室11名护士,除局麻和进重症监护病房的病人外其余所有病人进麻醉恢复室。年手术量3万左右,其中50%以上为微创手术,今年估计能达到60%以上。

手术室布局合理,环境优雅。手术室共两层,位于三楼和四楼,中心供应室位于二楼,两个科室内有内部电梯相连,方便污染物品与无菌物品的运送,且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污染环节。手术室与血库、病理科、重症医学科及部分影像科室毗近,可快速满足手术需要。手术室内设有两部手术病人专用电梯,电梯常规停靠在手术室,电梯门为开启备用状态。非手术病人不得使用。

手术病人家属等候区为单独设置区域,与手术室临近,配有电话及显示器,可方便呼叫患者家属,手术进展情况通过显示器向家属告知。手术室设有专门的病人家属谈话窗口,用于手术期间病理标本的展示及特殊情况下和患者的沟通。

手术室设有医生休息室,里面配有沙发、电视、饮水机、自助饮料机等设施方便手术医师在手术的间歇休息。副主任医生拥有独立的格子间,可放置私人物品。

手术室内设有手术员工餐厅,配有专门的售餐处,出售瓶装饮料及内容丰富的盒饭。就餐人员刷卡就餐,并提供点餐服务。

更衣室和洗浴间:更衣室内设有衣镜、木凳,洗浴间配有吹风机和木凳及放置洗漱用品的小橱。为方便仅需冲洗脚的员工还专门配了洗脚池。

手术室内配有医生专用电脑,外科医生可以在手术室完成下达医嘱等工作。

2. 护理实行垂直管理,手术室组织结构图如下:

3. 人员管理:

手术室护士分专业,6年以上护士有亚专业组,设有组长和组员,人员相对固定。

设总务班、器械班、领班、秘书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明确,1年一轮转。其中领班负责日常手术质量管理,护士长把更多的精力放到科室发展和细节管理上。

手术室卫生工人属于发送部管理,人员相对固定,由护士长监管。手术室外送工人也由发送部管理,共有7个工人,其中一名为管理者,负责协调及统计工作。

4.手术室质量管理:

由领班负责日常的质量管理工作及基础数据的收集工作,定期进行敏感指标的分析评价和管理质量的评估工作,通过pdca模式进行持续质量改进。

每个辅助岗位都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以岗设人,定期轮转。

护士长每月组织科室质量总结工作,内容包括各项质量指标、现存安全隐患、不良事件上报情况等内容。

5.绩效管理

每月奖金发放依据岗位系数、工作时间、护士级别等标准进行。如系数依次分为夜班护士、领班护士、带教护士、白班护士等,护士长除领取科室奖金外,还有职务补助。护士级别作为奖金分配的一项内容。每名护士每天记录自己的工作时间,领班每天核查后统计,每月汇总按时间作为其中一个因素分配将奖金。

二、麻醉科管理

1.概括 麻醉科有59名麻醉医生、2名麻醉护士、5名技师。2名麻醉护士负责术后急性疼痛的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围手术期疼痛、无痛人流、无痛介入检查。急性疼痛服务是由麻醉科医生、专职疼痛护士和兼职疼痛护士组成。技师分别负责麻醉药品的管理、麻醉收费、麻醉耗材的管理等工作。设有术前准备室和术后恢复恢复室。术前准备间有27个手术准备床位 ,接受除局麻和急诊以外的手术患者。患者提前40分钟入手术准备间,护士完成患者交接核对、建立静脉通路、输注抗生素等。麻醉恢复室有22个恢复床位,配备11名护理人员,负责收住区域麻醉和全身麻醉的患者,所有全麻患者术后均不拔除气管导管,患者在麻醉恢复室恢复,达标准后拔出气管导管。达转出恢复室标准后,转出。手术准备间和麻醉恢复室由手术室科护士长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设备先进。麻醉恢复室和手术准备间的设立对围手术患者进行集中管理,最大限度地缩短手术等候时间,使手术室高效运转,保障手术患者医疗安全发挥了巨大作用。

2.培训 麻醉科是院级重点专科,是全国吸入麻醉药、静脉麻醉药靶控输注的全国培训基地。科室十分重视年轻医师培养和再教育工作,对住院医师按照卫生部要求进行规范化培训,规定轮转的科室及具体要求并定期考核。每日晨7:00-8:00常规进行业务学习,提高麻醉基础知识水平、英语的读写能力和阅读专业期刊,培养科研能力。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努力与国际接轨,邵逸夫医院与美国罗马琳娜大学自建院就保持长期合作,麻醉科定期派出人员交流学习,先后有十余名医师从国外培训归来。

3.药品管理 麻醉科由专人进行普通药品、贵重药品及毒麻药品的分类严格管理。毒麻药品实行基数管理,五专管理。实行麻醉记账单,术毕由麻醉医师按实际用药情况计数,然后由专门人员负责记账。药剂科每月对麻醉科的库存、效期进行核查,对超过库存的药品和过期的药品回收。

4.合理用药 麻醉科药品齐备,能根据不同病情不同患者选择不同的药物。术后镇痛药物配方和镇痛模式规范,制定了常规镇痛处方,规定了用药的种类、剂量和用法。

5.亚麻醉专业的建立:麻醉技术的进步促进了学科的发展。由于手术量快速增长,日平均手术百余例,麻醉科相继建立了心脏、腔镜等麻醉亚专业,麻醉人员相对固定。优点是能形成一个长期稳定的手术团队。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手术室护理人员长期合作,关系融洽,配合默契,技术娴熟,能更好地发挥每个人的积极性。

6.术前麻醉访视于术前一日由麻醉医师完成访视,告知并签写知情同意书。

三、手术患者转运

1.术前交接:

病房择期手术患者的术前交接:

病房护士把患者病历和术前用药交给发送部工人,病情稳定患者由发送部工人护送患者至术前准备室;危重患者由护士和发送部工人一起护送至术前准备室;

局麻、急诊手术患者的术前交接:

此类手术患者术前不经术前准备室,所在科室护士核对患者身份并根据医嘱做好相应的术前准备和术前用药;

局麻患者由主管医生/责任护士/发送部工人送至手术室。

急诊手术患者由患者的主管医生/护士送至手术室门口并与麻醉医生进行交接,麻醉医生核对患者姓名、病历号、床号、术前用药、术前准备情况等,并直接把患者推入手术间。

2.术后交接

经pacu观察的术后患者交接:

患者符合出pacu患者,由麻醉医生开出转病房医嘱;

术后复苏室护士电话通知患者所在病房,告知患者回病房时间及需准备的物品;

pacu护士与发送部工人一起将患者护送至病房。

局麻患者术后交接:术后由手术医生/发送部工人(根据需要)护送至病房并与病情责任护士交代术后注意事项及用药。

术后直接转icu患者:

手术结束后,巡回护士电话通知icu责任护士患者达到时间及需要准备物品;

麻醉医生、手术医生与发送部工人一起护送患者至icu

icu医生、护士及呼吸治疗师分别评估患者后与麻醉医生进行交接。

四、手术安全核查

严格按相关制度和流程进行。麻醉科主持,护士打钩,三方按规定的项目进行复述核查。

五、手术安排

1.手术室手术台按科室、日期进行规范安排。

2.手术台次由科室住院总安排好后将通知单上传到手术室。

六、后勤服务

1.手术室设有专门的售餐窗口,在此吃饭的人员在此刷卡买饭。食品品种多样,且价格低廉。

2.全部物品由发送部人员下收下送。

(七)连台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