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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销理念的改变
传统市场营销管理理念最核心的原则是用户满意原则,即是为了满足用户当前的需求,这样的营销理念只考虑将当前服务提供给用户,忽略了用户这一营销的战略资源在未来企业增长中的重要性。网络营销管理理念则以用户成功为原则,重视用户的未来需求、增长源和未来成功。所以网络营销管理相对于传统营销管理,派生出以下四个主要特点:
1.顾客的长期价值
网络营销者必须正视消费者的长期价值,这种新观念建立在两个经济学论据基础上。其一:保持一个老顾客的费用远远低于争取一个新顾客的费用。其二:信息服务业是网络经济时代价值增值的核心产业。企业与顾客的关系越持久,这种关系越能给企业创造价值。另外由于网络营销是个性化的营销方式,而且往往是点对点销售,这也为企业与顾客建立长期的伙伴关系,企业了解顾客的长期价值提供了可能。
2.网络营销是一种“整合营销”
代表传统营销管理的营销策略是4P(Product,Price,Place,Promotion)组合,这一组合的经济学基础是厂商理论,即企业利润最大化,实际的决策过程是市场调研——营销战略——营销策略——反向营销控制这样一个单向链,没有把顾客整合到整个营销决策过程中去,其实质是将厂商利润凌驾于满足顾客需求之上。营销学理论的最新发展,是以舒尔兹教授为首的一批营销学者从顾客的需求出发,提出了所谓的4C组合:Customer(顾客的需求与期望),Cost(顾客的费用),
Convenience(顾客购买的方便性)和Communication(顾客与企业的沟通)。而菲利浦科特勒认为4P与4C有着一一对应的关系(即Product-Customer;Price-Cost;Place-Convenience;
Promotion-Communication),4P应向顾客提供价值就是相应的4C。
我们则认为网络营销的整合模式是通过企业和顾客的不断交互,清楚地了解顾客的个性化需求后,作出响应的使全企业利润最大化的4P策略决策。在这一整合营销策略过程中,4C和4P不是相互替代的关系,而是4C前提下的决策,企业最终的操作还是4P,只是整合营销模式下的4P已经包含了4C的信息。互联网的无居间性使得这种交互成为可能。
3.网络营销是一种“软营销”
网络经济环境下,顾客不再像传统营销方式下被动地接受强势广告的信息,对于那些不遵循“网络礼仪”的不请自到的信息非常反感。与强势营销不同,“软营销”的主动者是顾客,个性化消费需求的回归使顾客在心理上要求自己成为主动方,而互联网的互动性、实时性和无居间性又使其实现主动方地位成为可能。顾客会在某种个性化需求的驱动下,自己到网上寻找相关的信息。从这一点出发,企业不能再把顾客看作可替代的商品,而应该和顾客建立起长期合作的伙伴关系,即所谓的“伙伴营销”方式。重视顾客的长期价值,以适应“软营销”方式的要求。
4.网络营销是一种“直复营销”
在网络经济环境下,产业调整使得产业结构进一步分化和融合,传统营销方式下的“大营销”不再适应网络营销的要求。取而代之的是以顾客为核心,以互联网为手段的“直复营销”。其具体形式包括“直销”、“微营销”、“Email营销”等等。在这种“直复营销”方式下,企业和消费者可以直接交流,不再通过第三方。这使得营销测试变得较为容易,企业可以及时地对营销效果进行评价,及时改进以往的营销策略,以获得更满意的结果。
二、营销活动准则的改变
在传统营销管理活动中,营销人员有一套与之相适应的营销准则,即突出满足顾客需要、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大强势广告宣传、合理的价格定位等等。同样,网络营销也有自己的营销准则,只不过是对传统营销准则的继承与扬弃。
传统营销管理是“给顾客他们想要的东西”。企业通过市场调查,弄清楚顾客的需求,采取一定的营销组合策略,满足顾客的需要。这种方式的本质是一种发现行为,其基本假设是消费者在购买之前,甚至在产品设计之前就已经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然而,网络营销战略越来越基于这样一种假设,即购买者至少在一开始并不清楚自己想要什么,而是通过学习知道想要什么,企业在顾客的学习过程中扮演引导的角色。所以营销就要求半学半教,半学是指了解顾客知道些什么和顾客的学习过程如何,这继承了传统营销的准则;半教是指在顾客的学习过程中发挥作用,这是网络营销时代的必然要求。是一种既受市场驱动又“驱动市场”的双向行为。
1.消费者学习。消费者学习的实质大多是受目标驱动的。所有个人和机构都有各自千方百计想实现的目标,个人的目标也许是“成为百万富翁”;公司的目标也许是“成为行业之首”。为了实现目标,个人和机构求助于各种品牌。品牌与目标紧密相连的观念对于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另外一个与传统的观点不同之处在于,新兴的观点认为购买者追求许多目标,在同一类产品中某些品牌可以凭借其独特的组合而与多个目标相连。
2.品牌偏好。在每一类商品中,我们关于产品如何满足各种目标的知识是学来的,一开始,消费者根本不知道如何评价产品的特性,因而无从评判可供选择的品牌。购买者可能会选用一些品牌,对它们各有好恶。然后消费者通过“学习”和反省,形成自己一套判别某一品牌满足自己目标的潜意识标准。企业在这一过程中可以通过一定的方法了解消费者评价满意度的标准,然后采取一定的品牌战略引导消费者的消费偏好和培养消费者对自己品牌的忠诚度。
3.购买策略。消费者面对众多品牌最终选择哪一个。一方面是根据他自己对品牌的偏好,另一方面则是消费者本人学习的结果。事实上,消费者的选择方式多种多样,视具体情况和需要而定。一般消费者学会的选择准则取决于品牌的产品战略。如果他面对的所有品牌都是为了实现同一目标,那么消费者可能会对各品牌进行全面比较,直到找到最能满足自己当前和未来目标的品牌。当消费者面对的品牌情况较复杂时,如面对一个充斥许多品牌的市场,每一个品牌各有复杂的目标结构,很难进行比较。尤其在多媒体、集成化技术不断提高的今天,这种情况更易出现。这时的消费者会采取一定的策略,如有优惠的品牌、朋友推荐的品牌可能成为他们的购买品牌。
4.竞争优势。消费者学习对竞争性质和竞争优势具有深远的意义。目前网络营销的理念要求给予顾客长期价值充分重视,信息已成为企业战略资源,要求4P与4C相互关联。这样企业在满足消费者当前需求方面的竞争变的不那么重要了,而更重要的是如何利用网络经济的特点,去引导和影响市场的看法、偏爱和抉择的竞争。在未来的长期竞争中培养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三、营销手段的改变
网络经济不仅给营销理念和营销准则带来空前的冲击,而且改变了传统的营销渠道和手段。这些网络经济时代的新渠道和新手段使营销活动在企业中地位更加重要,也为企业更加有效地开展营销活动提供了保证。这些互联网营销的新方法大致有如下几种:
1.广告宣传。包括:在互联网的电子公告牌上信息;设立自己的互联网网页,在网页上设计与本企业产品和经营有关的信息;在点击率高的网站上安排广告;在提供搜索引擎的网站上注册;在专门的广告黄页网站上广告;向注册的顾客发送介绍本企业的多媒体材料;在本企业网址上定期新产品、新特性等公开信息。
关键字:证券市场,证券,网络法,网络化
一、证券市场网络化程度的现状及发展
20世纪90年代初期,随着现代信息技术革命的迅速发展,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和电脑的大量应用,使得证券的电子化交易方式具有高效、经济的优势已日益为世界各国主要证券市场接纳并认同,成为当今世界证券市场发展的潮流。如“NASDAQ已经将自己的网络与Internet连接在一起;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也关闭了其交易大厅,全部采用网络交易方式;巴黎MATIF期货交易所在引入网络交易方式的八个星期以后,关闭了交易厅;伦敦期货交易所不幸受到德国电子交易所重创,失去了最大的一个客户,不得不改变以往不接受联机定单的规定。联机证券交易服务的蓬勃发展是促使交易所本身建立虚拟交易大厅的原动力。目前,已经有74家互联网证券交易商能够提供全方位证券服务,他们不仅需要提供联机下单服务,而且需要进一步实现联机市场交易。未来大部分公司都能在互联网上面向全世界发行它们的股票,进行全天候的交易。电子化证券交易方式对投资者来说,简化了投资过程,因此降低了投资成本;对公司来说,能够在最大的范围内聚集到尽可能多的资金。”(1)同样,我国证券交易所的运作也已经实现了高度的无形化和电脑化,建立了安全、高效的电脑运行架构。投资者除了在证券商柜台直接下单买卖证券外,也可以在家里或其他地方通过电话机上的按键或通过互联网下单买卖,其委托由证券公司柜台终端通过通讯网络传送到交易所电脑撮合主机,撮合成交后实时回报,投资者可以立即查询交易结果,整个交易过程几秒钟就可完成,其高效、快捷、方便的程度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2003年上半年我国发生“非典型肺炎”疫情期间,电话委托、网上交易以及其他远程交易方式等整个非现场交易占比在大幅度攀升。随着4月28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证券、期货营业场所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的通知》的下发,使得以网上交易为主的非现场交易成了证券市场竞争的焦点。根据上报数据统计显示,2004年4月份,证券公司网上委托交易量约为2077.06亿元,占沪、深证券交易所2月份股票(A、B股)、基金总交易量10536.82亿元(双边计算)的19.71%,比2003年4月上升了5.33%.通过对上报报表中客户数的统计,网上委托的客户开户数达533.42万户,占沪、深交易所开户总数一半3561.74万户的14.98%,比2004年3月增加了约1.87万户。(2)
由此可见,证券交易电子化最明显的标志-网上交易的迅速发展已经成为中国证券市场上的特征,这是符合世界证券市场发展趋势的。网上证券交易作为一种全新的交易方式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迅速地发展,并大有替代传统证券交易方式的势头,一方面是由于近年来国际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以及与证券经纪业务的有机结合,另一方面是和网上证券交易相对于传统的交易方式具有众多优势。如成本低廉,突破地域限制,信息广泛、快捷等等。但在实际上,证券市场的网络化的基础-网络化证券究为何物这一基本问题并未完全明确,其能否适用证券法,还是应该适用所谓的网络法规?本文将以网络化的证券作为切入点,对其性质及基本特征进行分析,以求能对某些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解决的对策。
二、网络化证券的性质及基本特征
证券是随着市场经济与现代化大生产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经济现象,是现代社会不可回避的产物。其作为学术上的概念却因为各个学科的研究角度不同而存在着较大差异,即使在法学学科内部,也因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发生了一些变化。
在传统法学上,证券是指表彰一定权利的文书,即记载并且代表一定权利的书面凭证。这种权利存在于证券之上,在通常情况下,权利与证券结合在一起,权利不能离开证券而存在。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能看到多种证券形式,如车船机票、各种入场券、邮票、存折、支票、股票、债券等等,这些证券本身就代表一定的权利,而不仅仅是证明权利的存在。证券的存在(有无)与权利的存在(有无)有密切联系。这是证券与证书的最大区别,后者的作用仅仅是证明某种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曾经发生过。(3)根据证券与其所表示的权利之间的联系是否密切,可以将其分为金券、资格证券和有价证券三大类。(4)
在各种证券中,有价证券应用最广。通常所称的证券即指有价证券。但它与证券法律制度中的证券外延仍不同,其只是证券法中证券概念的理论基矗有价证券依据不同的标准有多种分类,但其最主要的分类方法是按有价证券体现的内容,将其分为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两种,资本证券,又称投资证券,则是指基于筹资目的发行的,表彰投资人某种权益的可转让证券。其是有价证券的主要形式,一般认为狭义的有价证券仅指资本证券。其主要表现是股票、债券等。此外,有学者认为,在此种分类下还有一种货物证券,或称商品证券,即代表一定商品的有价证券。其主要表现为提单、仓单等。随着商品经济与信用经济的高度发展,有价证券体系内部为适应经济活动的需要,发生了职能分化。一部分证券,如票据、仓单、提单等货币证券或商品证券,担负起支付功能和商品流通功能。而另一部分证券,如股票、债券等资本证券,分化出来,担负起筹资功能。对于前者,传统的民商法均有所规定,特别是票据制度已形成独立的法律系统。而后者也有某种独立的法
律制度来规范,这便是现代各国存在的证券法或证券交易法。就这样,传统的证券概念受到了极大冲击,其已经被实际上的资本证券概念所取代,即一种基于筹资目的发行的,表彰投资人某种权益的可转让凭证。这也是在各国证券市场领域实际上存在的证券概念。尽管各国证券法调整的证券种类差异很大,但其均为具有流通性的直接投资工具却是不争的事实。本文所强调的传统证券即是指这种资本证券。
传统的证券在存在形式上总是一种有形的实物凭证形式,一般为纸质凭证。其基本特征就在于一是表明财产权,证券上载明持有人的财产内容;二是证券票面所示的权利与证券不可分离;三是证券为权利运行的载体,权利的形式和转移以出示和交付证券为条件。(5)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有形的实物证券逐渐向无形化转变。“证明股权关系的股票和债权关系的债券等证券不再是实物凭证,而成了电子符号或数据存在于数据库中。这种没有实物凭证的股权关系和债权关系被储存在电脑中,以电子符号或数据的形式证明发行人和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样的证券被称为电子证券。”(6)而所谓的网络化证券是指传统证券在证券市场网络化背景下由于这种电子化、无纸化证券进入互联网交易,而被赋予一定特征时所形成的一种证券存在形式。
(一)网络化证券的法律特征
网络化证券不同于传统证券的法律特征应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存在形式的虚拟化
可以说,网络化的证券与传统证券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其存在形式的虚拟化。即证券存在形式不再是以纸质为媒介。而是以一种电子符号或数据形式存在于相应的电脑或数据库中,实际上,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上所流通的社会公众股全是无纸化的网络化证券,即投资者并不是持有证券的实物存在形式,其能够看到的只是股票帐户上的数字而已。投资者对这种网络化证券所进行的转移等权利行为,也是通过电脑和互联网络进行所谓的数据交换(EDI),而不会再出现将股票等证券由一方手中交付给另一方的手中这样直接明确的转移行为。
在现代化的信息时代,网络化证券的存在形式只是一种虚拟的电子符号,其既不是文字,其载体也不能为人们所直接感知,(7)它完全属于一种虚拟化的存在,然而这种虚拟化的存在不会影响其固有的证券性质,即体现并表明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这是因为网络化证券的存在形式完全可以发生纸质书面证券形式的作用。几百年来,随着证券市场和股份制度的发展,股票、债券等资本证券已经逐渐完备与成熟,其固有的权利、义务也在相应的法律法规中加以明确,传统证券的纸质形式仅仅是一种表征,这样一种形式性的表征并不会改变内容,既然内容是固定的,那么相对于纸质形式所具有的记载、交流等功能,网络化证券的虚拟化存在形式也同样具备。“每笔以电子符号纪录的相同性质的证券,其名称、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发行者的详细情况、证券持有人的名称住址等资料都记录到相关机构的电脑中,并且留有备份,其解释不可能因人而异或被人有意歪曲,也不存在欺诈、伪证或伪造以及因事实变迁或距离遥远而改变。”(8)事实上,当证券从物理形式转移到虚拟形式后,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电子化存储系统的安全性问题。仅从技术上而言,不存在绝对安全的系统,其不安全因素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信息网络本身,另一方面来自与外部攻击或破坏。但同样的,传统证券的纸制形式也可能出现篡改、复制、丢失等情况,所以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是网络化证券与传统证券所共同面对的问题,只不过解决的途径和方式不同而已。
2、流通方式的虚拟化
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分析到,网络化证券的虚拟化存在形式导致物理状态下的转移交付为虚拟化的电子清算和交割方式所代替。在我国,证券交易的清算和交割统一的中央证券存管机构完成,(9)作为从事证券存管、结算业务专门机构,其为实现证券的无纸化,减少实物流转,使大量证券交易以簿记方式集中进行交收,从而提高交收效率,降低交收风险提供了可能。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证券投资者在参与证券交易所内的交易时,都开设了证券和资金账户,故交割交收时实为账户划拨。证券公司应向委托人交付交割交收清算清单,记载成交日期、成交证券名称、数量、成交价格和金额、税收、佣金等事项作为委托合同履行完毕的凭证。而“我国证券市场从一开始就采用计算机处理从投资人委托申报、交易系统主机撮合到成交回报全过程,其中没有中断和人工干预。1998年上证登记公司的参与人远程操作平台(ParticipantsRemoteOperationPlatform-PROP)投入使用后,实现结算数据后台处理再回到经纪人并通过经纪人提供给投资人的电子数据交换,至此,上海证券市场做到从投资人交易委托申报到证券与资金交付交收全过程STP.这在全球CSD中可以认为处于领先位置。”(10)
这种流通方式的虚拟化还表现在网络化证券交易中不受地域限制的现象。不仅因为网络化证券在互联网络中可以打破地域界限,交易可以跨时空进行,随着WAP(无线应用协议)为互联网和无线设备之间建立了全球统一的开放标准,使其成为未来无线信息技术发展的主流。WAP技术可以使股票交易更方便,通过WAP可实现多种终端的服务共享和信息交流,包容目前广泛使用的和新兴的终端类型,如手机、呼机、PDA等设备。用户通过手机对券商收发各种格式的数据报告来完成委托、撤单、转帐等全部交易手续。由此可见,未来几年基于互联网的移动证券交易市场将有巨大的发展空间。证券交易正在进入移动交易时代。
(二)网络化证券的性质
正如上文所提到的那样,我们可以认为网络化的证券并没有改变传统证券的实质,其仍然是作为一种资本或债权的凭证。然而网络化证券的确具有一些独有的特征,这是否就意味着网络化证券与传统证券在性质上并非同一。这将直接影响到网络化证券在适用相关法律上存在较大问题。因为我国《证券法》并未对所谓的网络化证券或电子化证券加以规定,《证券法》是否就不能适用于
网络化证券呢?公司法中有少部分内容对其有所涉及,其中的132条规定,“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四)股票的编号。”股票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第133条规定:“公司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机构或者法人的名称,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第167条规定:“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从这些规定中可以得知,法律并没有对网络化证券的形式进行禁止性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除了实物证券之外,还存在一种簿记证券,即由证券发行人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统一格式制作的,记载证券权利的书面名册。“簿记证券不是一种实物形态的证券,而是通过记账的方式将证券持有人持有的证券种类和数额予以表现的一种符号。”(11)目前,我国已经发行了簿记券式股票和记帐式国债。这种证券将权利持有状况记载于统一的书面名册上,可以减少相应的证券印制成本,保管与清点更加容易,安全性更高,不易遗失或被盗,可以说是一种更为高级的证券形式,其具有证券无纸化的特征。从这个角度上讲,网络化证券的这种无纸化和电子化特征也应该不影响其法律性质。
三、结论
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网络化证券是适应证券市场网络化的必然产物,是符合市场发展要求的,其所具有的特征也是降低交易成本和费用,增强竞争力的需要,但这并没有导致网络化证券完全丧失传统证券所具有的基本性质,即表征一定权利义务关系的作用。因此,《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仍然对网络化证券的交易、结算等运行过程具有适用效力。但我们也应该认识到网络化证券基于其电子化和网络化的特点,对我国乃至世界各国的现行法律都提出了挑战,产生了诸多法律问题,如在线交易的税收问题、管辖权和准据法问题、法律规避问题、网络安全问题、法律监管问题等等,这就要求从技术和法律两个方面为网上交易的正常运行提供基矗我国已经就相关问题出台了部分法律法规,但相对于完善还言之过早,而网络化证券作为网络化时代的产物,不仅要求传统的民法、商法在观念上有所改变,更应该结合电子信息等技术手段发展一部分网络发来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如最近的《电子签名法》就是一个极佳的例证。
参考文献:
(1)参见/ecschool/ecbook/05book35.htm,2004年11月28日浏览。
(2)参见中国证监会网站/cn/homepage/index.jsp2004.11.28或《证券时报》(2004年06月21日)
(3)参见杨志华著:《证券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1版,第3页。
(4)参见谢怀轼著:《票据法概论》,法律出版社,1990年5月第1版,第2页。所谓金券,又称金额券,是指表明一定的金额,只能为特定目的而使用,证券与其权利密切结合而不可分的一种证券。最典型的例子是邮票和印花。资格证券,又称免责证券,是指表明持有证券的主体具有行使一定权利的资格的证券。持有证券的主体可以凭证券向义务人行使权利,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即免责。最普遍的形式是车船票、银行存折和存车证等。有价证券,是指行使证券上的民事权利以持有证券为必要的一种证券,其与金券的区别在于后者本身就有价值,与资格证券之区别在于后者不具有流转性。
(5)参见赵万一主编:《证券法学》,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4页;齐爱民、陈文成著:《网络金融法》,湖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245页。
(6)齐爱民、陈文成著:《网络金融法》,湖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246页。
(7)这里强调的是网络化证券所存在的形式并非人们用其感知器官直接感知的物质形式,而至于数据或电子符号所存储在的物理性质的硬盘或光盘等载体并非网络化证券的表现形式。
(8)齐爱民、陈文成著:《网络金融法》,湖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251-252页。
(9)在中国是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0)迪欣著:《CSD在中国》,引自/columnDisplay.do?isMore=1CSD是CENTRALSECURITIESDEPOSITORY的缩写,指中央证券存储机构。
1.1生活方面的问题信息化生活虽然给我们带了很多的好处,我们可以不用出门便知天下大事,也可以坐在家里进行网上购物等活动,与远在千里之外的亲朋好友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但是网络毕竟是一种“虚无缥缈”的东西,计算机会有许多的辐射以及不安全不稳定的因素影响着我们的正常生活,对人们的人身安全以及精神生活都有着很大的影响。首先,网络安全对我们人身安全的影响,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种各样的网络活动会产生大量的电磁波、辐射、静电等等,对人们的人身体健康会有很大的危害,长时间的使用计算机会增加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病率,甚至会危害到人们的生命危险。但是,计算机的使用网络技术的发展早已经应用到政治、经济、文化多方面的领域中,如何正确的使用计算机需要我们思考的问题。另外,现在许多的招聘广告以及各大高校的毕业生的求职广告都通过互联网网站的形式发表在网络当中,渐渐地许多人都放弃了传统的去应聘公司当面面试,选择在家中的互联网上进行应聘,许多人都被应聘后,各种各样的问题与矛盾,企业与应聘者之间的矛盾都暴露了出来,所以,往往都不会“称心如意”。
1.2信息化的人才市场受到高科技的威胁高科技的对网络安全以及信息化下的人才市场的威胁主要就是黑客的攻击、病毒木马的入侵,破坏整个网站的安全与稳定。首先,病毒的入侵。网络病毒的传播速度以我们无法想象的速度破坏着整个服务器终端,并且病毒一经传染到某个计算机以后就会加速对整个计算机的系统造成威胁,计算机内的全部软件都将会受到病的入侵,病毒会大大降低整个计算机的运作速度与效率,使得整个系统瘫痪,所以,病毒对网络安全的危害不容忽视,必须要做好一定的防范措施,不给病毒留下一点“可乘之机”。病毒会对网站上的人才市场的各种信息加以破坏,对整个系统的服务器终端进行攻击,使得整个系统崩溃,使得整个网站都无法打开,并且无法传播出各种招聘与求职的信息,所以,一定要防范网络安全,加强对病毒的防范意识。另外,许多的对网络技术比较了解的人,他们懂得网络技术的各种漏洞,毕竟网络技术是人造出来的,人们也有办法去对它进行肆意破坏的办法,这一类不讲自己的技术应用到正义之处的人被称之为“黑客”“,黑客”的破坏力远远大于病毒的危害,这些“黑客”运用自己的技术非法的进入到服务器的终端系统中去,对整个系统加以改变,盗取重要的数据信息,非法的侵犯了人们的隐私权,他们利用这些信息去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例如:美国的整个军事系统被黑客所盗取,金融事业的网络系统被破坏等等。这些鲜明的例子无时无刻的都在提醒着我们一定要加强网络安全的防护,防止“黑客”的不法行为“。黑客”会对信息化的人才市场产生很大的破坏“。黑客”一旦对整个网络信息的人才市场造成了破坏,会盗取整个网站上的所有人的账户,也会盗取他们的个人隐私信息,使得整个网络下的信息化人才市场整个稳定的秩序都会被打乱,造成无法估量的后果。所以,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维护信息化下的人才市场网络安全是一个必须重视的问题,需要共同的努力去维护,保证我国人才市场的平衡与稳定。
2对于我国信息化下的人才市场安全的建议
要加强对我国网络安全的防护措施,防止病毒的传播以及“黑客”的攻击,要维护我国信息化的人才市场的稳定。要保护好整个计算机终端的安全不被任何病毒所危害,更要完善整个系统使得黑客没有任何“下手”的机会。此外,不仅仅要对软件进行高强度的防护,更要对计算机的各种硬件加以防护,维护整个计算机的安全,有时候病的的侵入对软件造成危害以后,会加大整个硬件的运转压力,危害了整个硬件的使用寿命,提高整个硬件对病毒的侵犯能力也有为重要,只有这样才能很大程度上防范病毒以及“黑客”对网络安全的威胁,使得我国的人才市场能够和谐稳定的发展。
3结束语
一、网络营销创新的特征
21世纪人类进入了数字化时代,全球范围内掀起了应用互联网的热潮,各行各业都积极利用网络技术来变革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法。网络营销正是适应网络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一出现便显示出巨大的发展潜力。网络营销是企业整体营销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之上,借助于互联网的特性来实现一定营销目标的一种营销手段。它以现代营销理论为基础,利用因特网的技术和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需求,是以达到开拓市场,增加盈利为目标的经营过程。网络营销的实质是利用互联网对产品的销前、销中、售后各环节进行跟踪服务,它自始至终贯穿在企业经营的全过程。互联网改变了传统的营销风貌,它如同一种“万能胶”把企业、组织及个人跨时空地联结在一起。在这样一种新的营销环境下,网络营销呈现出其独有的特点。
1.全球化
网络营销给旅游企业与市场带来了无限的商机,同时也将旅游企业与市场推向一个更广阔、更具选择性的全球市场。互联网信息量大,时效长,且信息交换不受时空的限制,可以随时随地全天24小时提供全球性营销服务。
2.互动性
网络营销使得旅游企业与市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网上论坛等信息手段,与消费者作双向互动沟通,实时了解消费者的需求,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意愿,建设一条与消费者沟通的有效渠道。同时信息的快速传播与获取,使得旅游企业与市场可以迅速掌握市场行情,及时调整营销策略。
3.经济性
互联网提供了很多免费性的服务,它的媒体功能,可使旅游企业与市场全方位地展示自己的产品和服务,节省了实际传统宣传的资金,降低了成本。同时网络营销为中小或者不知名的旅游地提供了发展契机。任何旅游发源地,不论名气的大小,都可以不再受当地各方面条件的制约,只需花极小的成本就可以建立自己的网站,向世界各地的游客进行展示。网络营销作为一种新颖的营销方式,适应了信息化时代的需要。2l世纪中国旅游业的营销将围绕网络营销这一焦点展开,旅游业不能再依赖传统经济中固有的营销模式,而必须转变营销理念,
二、我国旅游市场网络营销策略的创新建议
1.开展网络营销要针对游客的个性化需求
网络实时互动的特性使消费者全程参与到营销管理成为可能,消费者可以随时按照自己的需求定制产品。网络营销面对的是买方市场,营销主动权在消费者手中,我国旅游业必须贯彻以消费者需求为出发点的现代营销思想,及时了解每位客户个性化的4C需求,即顾客的需求和期望,顾客的费用,顾客购买的方便性,顾客与企业的沟通。并以此为前提做出使企业利润最大化的4P策略。网络营销可以直接面对消费者,更大程度上尊重和满足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和动机。
2.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的整合
网络营销比传统营销具有多方面的优越性,但我国旅游互联网网络基础比较薄弱,互联网并没有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全部,还有相当一部分人不具备上网的条件,即使是网民也没有达到只接受互联网信息而忽略传统媒体信息的地步。因此,实施网络营销要与传统营销相结合才能发挥更好效果。旅游业应充分利用网络经济得天独厚的优势,在最需要的时候,以最适当的投入,构造最适合自己特点的上网计划和模式,同时要不断增强技术实力,完善网站,实现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的整合与发展。国外电信业依靠互联网的优势开展商务活动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果,我国旅游市场应该借鉴外来经验,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内部条件,不断发掘旅游网络传播的潜力。传统企业向互联网的转型已是大势所趋,电信业如果不及时参与互联网的建设,必然会输掉未来的商机。而在潜心做信息基础建设的同时,又不能忽略传统营销渠道的优势。传统营销与网络营销两手都要抓,只有在这个原则下,才会形成高效有序,富有活力的商业运作机制,电信业的管理才会走向成熟。
3.开展网络营销要制定合理的价格策略
合理的价格决定产品是否会给企业带来利润,是否会有广阔的市场前景。针对旅游行业的特点,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新开发的旅游地价格较低定位,以物美价廉的形象吸引消费者,挤占市场,降低成本,谋求稳定的利润;
(2)分时段定价。将旅游市场按不同时段形成相对应不同级别的价格区,便于游客按值选择比较;
(3)设置价格讨论区,与游客协商定价。根据游客自身的旅游愿望制定初步的旅游方案,并参照游客的期望价格调查结果,制定合理的方案。
4.加强管理监督
论文提要:网络营销作为一种新兴的营销方式,越来越受到中小企业的重视,成为中小企业增强市场竞争优势的主要途径。本文分析我国中小企业开展网络营销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中小企业开展网络营销的对策措施。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我国网络营销也越来越普及,企业的生存竞争空间正逐步从传统市场转向网络市场,营销方式也从传统的市场营销转向网络营销。据调查资料显示,我国网络市场营销规模2003年18亿元,2004年31亿元,2005年54亿元,2006年已经突破75亿元,表明我国网络营销已进入高速发展阶段。网络营销作为一种独特的营销模式目前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它是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之上、借助互联网特性实现企业营销目标的一种营销手段,是企业整体营销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质是把互联网作为销售工具及销售手段而进行的一种营销活动。中小企业开展网络营销,能充分发挥自己在价格、产量和机制等方面的优势,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增强中小企业的竞争力。
一、中小企业开展网络营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网络营销正进入快速、健康发展的时期。但我国中小企业开展网络营销仍存在着许多发展瓶颈与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企业观念问题。有些中小企业对开展网络营销的认识不深,没有充分意识到在知识经济时代抢占网络信息对赢得企业未来竞争优势的重要性,更没有把网络营销作为企业发展的一种战略。有些中小企业对网络营销的认识过于简单,只是把网站和网络营销看成一个孤立的市场推广手段,并没有真正地将网络营销与企业的整个经营过程结合起来。据统计,美国大概有60%的企业利用互联网销售自己的产品,而在我国这个比例仅仅只是5%,可见我国与先进国家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2、信用与安全问题。开展网络营销一个最关键的问题就是信誉问题,没有实际交往的双方如何取得彼此的信任是困扰网络营销的一大难题。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实力较弱,因此,抗风险能力差,成长性不强,信用程度往往很低。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企业融资难,对外交往难的问题,严重影响了网络营销的效果。另外,网络的安全性问题也是开展网络营销的一大阻碍,是中小企业与消费者共同担心的问题。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使得网络交易面临着种种风险,网上交易安全性。
3、人才问题。人才是企业经营管理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在网络营销过程中,中小企业需要既懂网络技术,又懂营销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多数中小企业因为资金、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原因,难以吸引和留住网络营销人才。有的企业技术人员不懂营销方面的知识,过分强调技术,忽视用户的需要,导致系统使用状况不良。
4、物流配送问题。多数情况下,交易双方无法在网络上实现实物的转移,只能依赖于网下的物流配送体系。但多数中小企业缺乏配套的物流配送中心或信息服务中心。同时,我国物流业的不发达和滞后的社会物流配送体系也导致运输费用过高,除支付商品价格外,还需支付运费;运输时间过长等,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网络营销的快速、便捷、低价优势的发挥,使得一些中小企业不愿意在网络营销上进行更大的尝试活动。
5、企业管理问题。许多中小企业管理水平落后,管理基础薄弱,信息化水平偏低,影响了网络营销的顺利进行。开展网络营销,要求中小企业必须以先进技术为支撑,对传统营销的组织形式、管理模式、经营方式和营销观念等方面进行根本性变革,围绕核心业务开展流程重组,重新设计和优化企业业务流程,从而使技术与企业的管理和运营有机结合起来。
二、中小企业开展网络营销策略分析
中小企业要在激烈的营销竞争中获得成功,必须充分利用网络营销的特点,结合自身发展状况和企业的内外部资源、条件等因素,不断探索适用自身特点的营销策略。
1、树立正确的营销观念。中小企业的管理者需要学习和了解网络营销的知识,形成科学的网络意识,树立借助国际互联网改善经营、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网络营销观念。中小企业要对传统经营管理模式进行改造,重新设计和优化企业业务流程,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将金字塔形管理系统扁平化、网络化,重建企业内部的数字化基础,形成适应开展网络营销的管理体制和企业文化,从企业发展战略高度上充分认识到抢占网络信息市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抓住有利时机开展网络营销。
2、做好网络营销市场定位。网络销售和单向营销模式不同,它是双向的营销方式。中小企业要根据网络营销特点广泛进行网络调研,以科学的方法,系统地、有目的地收集、整理、分析和研究与市场相关的信息,特别是涉及客户的需求、购买动机和购买行为等方面的信息,准确进行自己的网络市场定位,从而合理、有效地提出解决问题方案,体现出自己的特色和满足客户的特定需要,这样才能对客户有吸引力,从而提高网络营销的效果。
3、加强营销网站内涵建设。在互联网上设立网站是企业进行网络营销的基础。企业要想成功地开展网络营销,就要精心策划网站和做好网站维护工作。网站的设计要科学合理和简单实用,内容要经常更新,建立一个数据库系统,及时了解市场的需求动向等。也可利用专业化的网络营销平台,如阿里巴巴、慧聪网等,通过与平台供应商的合作,节约网络营销运行成本,获得更为先进和专业性的服务。
重视客户关系管理,建立一套网络销售和客户服务系统,借助互联网固有的交互功能,利用电子公告栏或电子邮件等手段提供在线售后服务或与客户做双向沟通和交流,提高客户的忠诚度,把客户融入整个营销过程中,鼓励客户参与产品决策,为顾客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和服务,及时了解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评价,充分掌握客户的需求状况。
4、加强网络促销活动。重视网站的推广工作,促使消费者浏览企业的网站。推广的方法很多,可以利用传统媒体,例如报纸、电视、各种公司宣传品、名片、广告衫和产品包装等宣传网址;也可利用Internet的资源推广网站,将网络广告发送到Internet上经常被网民访问的地方,如搜索引擎、服务网点、行业网站、讨论组和电子信箱等。
重视网络促销。网络促销的出发点是利用网络特征实现与顾客沟通,这种沟通方式不是传统营销中“推”的方式而是“拉”的方式,即“软”营销,这一特色是发掘潜在顾客的最佳途径。目前,网络广告是较为普遍和受欢迎的促销方式。
5、优化营销渠道体系。网络将企业和消费者连在一起,给企业提供了一种全新的销售渠道。企业在应用过程中应不断完善这种渠道,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可考虑自己建设以订单信息流为中心,全国供应链资源网络和计算机信息网络为支撑的多样化、直接分销为主导的现代物流体系。实力较弱的中小企业可以选择有关第三方物流企业来实现物流配送的社会化。
6、加大对网络营销人才的培养和管理。人才缺乏是中小企业开展网络营销的一个瓶颈。因此,中小企业应当重视培养网络营销方面的人才,利用各种途径、手段,培养和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效率,组建一批素质较高、层次合理、专业配套的网络、计算机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为企业网络营销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同时,企业还要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形成适应开展网络营销的管理体制和企业文化。
总之,网络营销是企业未来营销的发展方向。中小企业完全可以借助网络营销突破资源限制,拓展生存和发展空间,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曹海娟.我国中小企业开展网络营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市场论坛,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