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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计划

保障计划

保障计划范文第1篇

二、完善基础设施,狠抓队伍建设。从硬件建设着手,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定位,搞好乡所的基础建设,改善办公条件,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资料的规范管理,力争年内实现办公信息化。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着力提高全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队伍保障。围绕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理念,发挥好**、**、**三个村级劳动保障站的功能,使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更加规范。

三、深入推进全民创业,切实搞好各项服务。继续开展好“万人帮扶”活动,通过深入宣传发动,落实扶持政策,加强具体指导,切实为有创业意愿的人员、返乡农民工、失地农民、复退军人等社会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再掀全民创业新热潮。发放小额贷款200万元以上,培育创业典型40人以上,建设全民创业园区1个。

四、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再就业。我们将充分发挥劳动就业信息主渠道的作用,和局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广泛搜集劳务用工信息,力争全年培训劳动力800人以上,输出劳动力3000人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00人以上,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100人以上,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

五、强化服务理念,树好行业形象。全面推行工作日志制度和禁酒令,严格落实考勤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制订劳动保障文明服务十条规范,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坚持文明接待,高效服务,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此外,统筹做好劳动监察、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参保扩面、信息宣传、失地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人事劳动稳定等工作,圆满完成区局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劳动保障所工作计划的延伸阅读:如何写好你的工作计划

保障计划范文第2篇

    一、灵活现金,方便周转:在本合同第四、第八、第十二、第十六及第二十个保险合同周年日,本计划提供等值于总保险金额的7.5%、10%、10%、10%、12.5%的创业基金;

    二、高额保障,创业无忧:若被保险人不幸因病身故,本计划提供等值于总保险金额的现金赔偿。

    三、额外保障,更加周全: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不幸身故,本计划可额外提供相等于总保险金额百分之五十的赔偿金,因此总赔偿额相等于总保险金额的1.5倍。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致伤残,本计划将根据伤残程度,按保险金额的百分比提供现金赔偿。

    四、豁免保障,体贴入微: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致残,而“完全丧失工作能力”,便可豁免缴付保险费,原保障不变。

    责任免除

    一、自本合同签发日起两年内(若曾复效,则以最后复效日为准),不论在任何精神状况下,被保险人自杀身亡,“本公司”只给付当时的“保证现金价值”予受益人;

    二、骚动、内乱或暴动;

    三、被保险人触犯刑法、拒捕或越狱以及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致死,“本公司”只给付当时的“保证现金价值”予受益人;

    四、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本公司”只给付当时的“保证现金价值”予其法定继承人;

    五、原子、核子和化学武器或装置、核游离辐射、核燃料或其燃烧后产生的废料所致辐射的污染。

保障计划范文第3篇

一、“**”期间**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取得的成效

“**”期间,按照中央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本市着力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并探索将就业保障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显著进展,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符合**实际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社会保险体系逐步完善,并已涵盖市民生老病残、失业等生活、工作中可能发生困难的各种状态。就业保障成为**社会保障最积极、最有效的重要内容。社会救助形成了政府救济和社会帮困相结合,以生活、医疗、教育、住房为主要内容的救助政策体系。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发展,以社区居家养老为主、机构照料为辅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孤残儿童养护实现了由机构养护为主的单一模式向多元养育模式的转变。

(二)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不断扩大

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拓展,**年本市“城保”、“镇保”、“农保”的参保人数达到946万人,外来从业人员参加“综保”的人数达到248万人,其中农民工为211万人。就业保障的作用日益明显,2004年城镇登记失业率出现近10年来的首次下降。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总量达到16万人。“**”期间,共完成职业培训116.6万人。社会救助共支出各类救助金47.54亿元,至“**”期末,全市共有56万人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全市机构养老床位数增加到5万张,为5万名困难老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各类慈善机构已累计为60余万名困难市民提供各类帮扶。妇女、儿童、残疾人社会福利得到不断发展。

(三)社会保障领域的改革继续深化

根据国家的总体要求,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贯彻国务院关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决定,实行公费医疗制度与劳保医疗制度“并轨”,构建了“统账结合”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配套实施了弱势群体医保减负、工会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职工医疗救助等相关措施。建立了小城镇社会保险和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制度,完善了覆盖不同人群的社会保险体系。

(四)社会保障的管理服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进一步完善了市、区(县)两级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机构,并在街道(乡镇)普遍建立了多功能、一门式的社会保障服务网点,在居委(村委)建立了一支全覆盖的社区工作队伍,形成了市、区(县)、街道(乡镇)、居委(村委)四级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网络。建成了**市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陆续建立了社会保障的政府工作网站、开通了多种咨询服务热线,构建了与市民广泛沟通、对话的新渠道。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实现了100%社会化发放。

“**”期间**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取得的成效,为“**”时期**社会保障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时期**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时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五年,本市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面临难得的机遇。

一是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为本市社会保障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要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出将“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并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列入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也明确提出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保基本、广覆盖,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认真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使和谐社会建设的成效真正体现到为群众排忧解难上来,体现到实现和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上来。

二是**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为本市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内在动力和经济基础。全市生产总值已实现连续14年保持两位数增长,这推动了地方财政收入的大幅度增加和公共财政体系的建设,为进一步将财力保障的重点向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倾斜创造了重要的条件。“**”期间,**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又好又快、好中求快地发展,从而推动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本市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为“**”期间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打下了基础。目前,**已经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保障事业框架。社会保障项目逐步健全,社会保障待遇稳步增长,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广大市民对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认同感不断增强。这些体制机制建设的成效及广大市民保障理念的转变,将进一步推进“**”时期**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但是,本市“**”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一是广大市民对社会保障的需求日益增长。“**”期间,随着本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广大市民生活水平将继续提高。不仅体制内人群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待遇需要进一步改善,而且解决体制外人群的社会保障问题也已经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以及住房保障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保障程度。

与**的发展水平相适应,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的社会福利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升。就业方式的日趋多样化、人口的大规模流动,也对**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在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基础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保障需求,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努力提高本市城乡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已成为本市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

二是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发展。预计到**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310余万人,占户籍人口的比例将从目前的19.58%提高到近23%。人口的老龄化和高龄化,不仅将对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带来巨大压力,而且也将对全市养老事业的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尤其是在养老床位的增加、老年护理等养老服务的改善等方面,需要作出进一步努力。

三是城乡一体化步伐进一步加快。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期间,**将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积极有序地推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利用”,加快转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在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上走在前列。为此,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建立健全农民增收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进而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水平的差异,已成为“**”时期**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要努力解决的重大问题。

三、“**”时期**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居民,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为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原则

以人为本,就是要坚持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就是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政府工作的重点、政策支持的重点、财力保障的重点,向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困难群众生活倾斜。

——保基本、广覆盖原则

社会保障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安全阀。它通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基本的保障需求,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保基本”,就是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根据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合理确定基本社会保障的保障内容和待遇水平。“广覆盖”,就是要通过不断扩大覆盖面,将更多的市民纳入基本社会保障,重点解决困难群众的社会保障问题。

——调节收入分配原则

社会保障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是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在保障广大市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基础上,通过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提高社会平均收入水平,进而起到调节收入分配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积极作用。

——城乡一体化原则

城乡一体化是本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任务。实现社会保障的城乡一体化,就是要以基本社会保障覆盖城乡居民为目标,并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不同人群的保障需求,实行分类指导,将他们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并实现不同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可衔接、可转换。

——可持续发展原则

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安定团结。要通过政府主导,调动单位、个人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构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实施国资注入及社会各方筹资,形成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稳定财力支撑。要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运行的公开透明和安全完整。

(三)主要目标

——实现各类基本社会保障基本全覆盖

建立健全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管理服务体系。到**年,全市“城保”、“镇保”、“农保”等各类基本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1150万人左右。实现基本社会保障对高龄无保障老人、职工遗属、中小学生、在校大学生以及各类历史遗留问题所涉人群等群体的全覆盖。到**年,各类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对市民基本全覆盖,市民享有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权益人数的比重达到98%左右。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达到350万人左右,覆盖面不低于90%。

——社会就业比较充分

坚持和深化积极的就业政策,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产业结构调整中转移人员等群体的就业工作。“**”期间,每年新增就业岗位不少于50万个,到**年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重点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完成100万人次的职业培训,力争到**年,本市高技能人才占技术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比重提高到25%。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调整、劳动争议调处仲裁、劳动保障监察、企业工资分配等劳动者维权机制。最低工资标准逐年提高。到**年,力争使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左右,劳动争议案件协调调解率达到80%,劳动保障监察主动监管比例达到50%。

——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有新的发展

建立完善的救助帮困工作平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确保”,单项救助进一步拓展。享受社会化养老服务总人数达到35万人,占本市户籍老年人口比重的10%以上。其中,社区居家养老(照顾)服务人数达到25万人,养老机构床位达到10万张。各类经常性社会捐赠点扩大到1500个。妇女、儿童、残疾人社会福利进一步发展。

——住房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

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本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到**年,市区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8平方米左右,住房成套率达到95%。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占全市新审批新开工商品住房总面积的70%以上。能够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城镇生活和居住困难家庭达到10万户左右。各项住房帮困措施进一步落实。

四、“**”时期**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扩大基本社会保障覆盖面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的要求,在不断探索的基础上,将社会保障体制机制的完善与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紧密结合起来,逐步健全与国家统一要求相衔接、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使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市民。

1、扩大基本社会保险的覆盖面

完善参保激励和监督检查并重的机制,进一步扩大城镇基本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严格按照“落实社会保障与土地处置、户籍转性整体联动”原则,充分发挥小城镇社会保险在解决农村征地劳动力和其它“农转非”人员保障问题中的作用。完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制度,将更多的农民工及其他外来从业人员纳入基本社会保险范围。

2、构建城镇社区市民基本社会保障体系

进一步完善专项救助的政策,切实解决处于“低保”边缘的低收入群众在大病医疗、子女教育、住房等方面的特殊困难,逐步形成“特殊困难以单项救助解决为主”的政策机制,全面实现“应保确保”。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高龄无保障老人纳保计划,将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无保障老人,纳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范围。将职工遗属保障纳入本市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将其覆盖面扩大到本市“城保”和“镇保”的所有参保单位和人员。将城镇重残无保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并为自负高额医疗费有困难的城镇重残人员提供补充医疗保障。对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回沪定居人员实施帮困补助。

3、完善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建立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继续发挥市红十字会设立的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的补充保障作用。完善在校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建立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4、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在本市各类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的基础上,尽快形成“全覆盖、保基本”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需求,适当兼顾一般门诊,并根据不同年龄段人群的不同医疗需求,实行分级保障。坚持个人家庭缴费与财政投入、医保基金支持、公共资金补贴相结合,多渠道筹措资金。

专栏《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年7月10日,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坚持自愿原则,通过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的方式,重点保障城镇非从业人员(包括中小学生、少年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大病医疗需求。根据《指导意见》,**年在有条件的省份选择2至3个城市启动试点,**年扩大试点,争取**年试点城市达到80%以上,**年在全国全面推开,逐步建立起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二)建立可持续的社会保险体系

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综合考虑城乡之间不同人群收入水平差异以及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承受能力,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为重点,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不断完善各项基本社会保险制度。

1、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按照国家改革的总体原则,完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人的社会保险责任。建立财政、国资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入和充实机制,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并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和退休早、养老金水平偏低的人员进行倾斜。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方式,建立化解企业退休人员历史遗留问题的机制,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制定鼓励政策,积极发展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建立由基本养老保险金、企业年金、商业保险构成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形成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总体水平的长效机制。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专栏《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在充分调查研究和总结东北三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年12月,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决定》明确了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要求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则,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改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结合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不断改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障政策。优化制度安排,进一步均衡不同人群的医保待遇。

完善统账结构,着力增强医保基金的社会共济能力。进一步健全医保的服务与管理,强化供、需双方的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补充医疗保险,加快城镇医疗救助制度建设。

3、进一步健全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

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根据失业人员求职和参加职业培训的情况,合理确定申领条件,建立失业保险和促进就业联动机制。

按照国家总体部署,积极推进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探索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制度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伤认定制度和劳动能力鉴定制度,积极探索工伤补偿与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相结合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相应提高生育保险待遇。

4、加快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现城乡一体化、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要求,在现有“城保”、“镇保”、“农保”及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完善小城镇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健全个人缴费机制和门急诊医疗保险办法。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区县统筹,加大区县、乡镇两级财政投入,着力提高“农保”养老待遇,完善老年农民养老金托底补贴政策。在完善“镇保”、“农保”的基础上,健全“城保”、“镇保”、“农保”之间可衔接的机制。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缓解农民大病风险为重点,兼顾门急诊基本医疗需求,并建立长效的筹资机制。

5、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在目前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基础上,改革和完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制度。农民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国家统一办法,工伤、住院医疗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工伤、医疗保险制度,并适度解决农民工在门诊医疗上的保障需求。按照基本社会保险的基本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在资金筹集、管理服务、待遇发放等方面的职能。

(三)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

牢固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的观念,深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强化对困难群体的就业保障,进一步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努力实现比较充分的社会就业。

(四)健全现代社会救助体系

创新工作理念,完善政策措施,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和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提高灾害援助水平,确保本市的安定团结与社会和谐。

1、完善“分类施保”机制

建立“低保”标准与物价等相关指标联系的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有利于不同困难人群基本保障的救助标准。完善生活、医疗、教育、住房等单项救助政策,并拓展救助项目,完善货币、实物和劳务相结合的帮困形式。通过政府救助和社会帮困相结合的方式,依托社区探索开展对特殊困难群体的综合帮扶工作。不断加强基层救助机构和队伍建设,使专职救助工作人员与居民人数的配比逐步达到万分之一以上。

2、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与促进就业的互动机制

不断探索完善就业补贴、失业保险、救助渐退等政策措施,合理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之间的关系,努力实现就业与救助政策的积极互动。加强救助和就业的工作联动,建立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规范收入核实制度。

3、加强社会救助的城乡一体化

有步骤、有计划地缩小城乡社会救助水平的差异,推进城乡救助一体化。坚持政府救济与家庭赡养扶养、社会互助、个人自立相集合的原则,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对象范围,努力做到制度完善、程序明确、操作规范、方法简便,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做好落实工作。建立农村社会救助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4、建立方便有效的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网络

进一步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创新工作方法,促进城市综合管理。强化救助管理规范化建设,推进救助管理进社区。加大力度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工作。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捐款捐物,参与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5、加强城市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工作

根据特大型城市特点,逐步建立城市灾害救助应急机制,逐步建立以社区为载体的减灾工作长效机制,形成信息畅通、协调有序、处置快捷、保障有力的防灾救灾工作网络。立足服务全国,完善对外省市受灾的应急响应和援助机制。

专栏国家“**”发展规划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要求

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户和五保供养对象纳入救助范围。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制度。鼓励开展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支持志愿服务活动并实现制度化。

(五)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加强对老年人的服务,保障妇女、儿童、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发展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社会福利事业,着力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

1、推动老龄事业发展

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深入开展专业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快机构养老床位建设,基本形成老年人家庭自我照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与机构养老服务为一体的养老服务格局。进一步完善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安全援助、精神慰籍和医疗保健等服务的社区网络,增加家庭病床和社区家庭保健医生数量,积极发展老年护理。健全老年维权网络,及时受理涉老纠纷案件,提高案件调处率。进一步完善社区老年人文化、体育和教育设施,努力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2、进一步改善妇女发展状况

贯彻平等就业和同工同酬原则,优化妇女就业环境,保障妇女劳动报酬权益。在全面提升妇女综合素质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妇女对决策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参与度。加强对危及妇女健康重大疾病的研究、预防和控制,努力将女性平均预期寿命和孕产妇死亡率稳定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上。建立促进妇女权益实现的社会支持体系,加大对涉及伤害、侮辱、拐卖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维护妇女的人身权利。

3、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进一步健全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将婴儿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9‰和15/10万以下。实现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推进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一体化,全面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严厉打击针对儿童的各种犯罪行为。

进一步优化儿童成长环境,完善儿童福利与公益事业,努力实现全体儿童的共同发展。

4、切实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

健全残疾人社会救助制度,重点解决重残无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积极开发残疾人就业岗位,发展残疾人技能培训。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中等教育,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形成残疾人特殊教育工作体系。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实施康复救助工程,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举办好**年**世界特殊奥运会,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全面建成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

5、进一步完善优抚保障机制

认真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及时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建立对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的长效机制。完善优抚对象交通优待、教育优待、住房优待、就业优待办法,不断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

(六)鼓励发展慈善事业

不断推进慈善事业,形成政府引导、政策支持、社会参与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营造团结互助、和衷共济的良好社会风尚。

1、培育发展各类慈善公益组织

积极发展基层慈善组织,鼓励发展实施公益项目的慈善组织,适度发展专门从事资金募集的慈善组织,形成依托基层、分工协作的慈善组织体系。充分发挥慈善基金会、红十字会等民间组织在慈善活动中的示范作用。加强对各类慈善组织的监管,探索形成资金募集和慈善援助分离的机构运作模式,提高机构专业化程度。

专栏**的各类慈善组织

目前,**的慈善组织包括**市慈善基金会、**市红十字会等。其中,**市慈善基金会是**最重要的慈善组织。自**年成立以来,基金会始终坚持“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方针,以“党和政府关心、困难群体需要”为出发点,主要开展安老、扶幼、助学、济困等慈善活动。

2、完善经常性的社会捐赠接收网络

完成立足**、辐射全国的救灾物资仓储设施和4个捐赠物资整理站建设,在全市设立1500个经常性捐赠服务接收点,以“就近、方便”为原则,初步形成覆盖全市、运作社会化、管理规范化的经常性捐赠接收网络。

3、积极营造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

引导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公益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慈善事业,运用捐赠款物和志愿服务等方式奉献爱心,使全社会捐赠总量在“**”的基础上有明显增加。落实税收优惠等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合理配置慈善募集资金等资源,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做好慈善援助工作。大力弘扬慈善精神,加大宣传和舆论引导,鼓励社会各界更多热心慈善的人士积极参与慈善事业。

(七)推进住房保障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总体要求和相关政策,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使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得到明显改善。

1、加快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

开展低收入家庭住房调查,编制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廉租对象收入认定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收入核对机制。实行住房租赁补贴与实物配租相结合的保障方式,以租赁补贴为主,增强低收入家庭通过市场承租住房的能力,同时通过加大廉租房源的筹措力度,提高实物配租的比例。梳理和完善公有住房政策,逐步将享受租金减免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纳入廉租保障范围。

2、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稳步推进中心城区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的改造,实施成套改造、综合整治和“平改坡”等旧住房综合改造,改善旧住房居民的居住环境。进一步做好动拆迁等安置工作,严格执行向住房困难家庭倾斜的政策。坚持“租售并举、租赁为主”,通过“购房贴息”、“租房贴费”等政策,鼓励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或租赁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住房。

3、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切实落实用工单位责任,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基本卫生和安全条件的居住场所。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支持和鼓励农民工集中的用工单位、经济园区,建造定向出租的集体宿舍或低价公寓。

五、社会保障“**”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统筹协调

1、将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职责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制定各项社会经济政策时,把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作为重要的出发点和衡量绩效的重要标准。

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进一步完善市、区(县)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体制,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明确和落实市与区县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方面的责任。

2、整体规划全市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制度构建、办法完善、标准调整等重大事项

加强社会保险、就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以及慈善事业等相关政策的统筹协调。注重相关政策出台、标准调整的整体规划,建立对相关保障措施影响的预评估机制。研究各条保障线的相互关系,既要有利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又要体现积极的社会保障政策导向,确保相关标准的有机衔接。

3、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研究和宣传

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开展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有关问题的研究,并结合有关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的出台实施,组织专业研究机构和实务部门对相关工作方案进行深入论证,以确保决策的前瞻性与科学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加大对**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营造有利于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

(二)加大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资金的筹集和投入力度

1、加大政府资金对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

完善公共财政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使社会保障逐步成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要方向,切实体现政府对社会保障的最终责任。政府公共财政要重点对本市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程中做实个人账户、提高养老保障待遇以及社会救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进行保障,同时还要确保对**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研究、宣传的经费投入。

2、扩大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资金来源

按照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要求,在个人账户逐步做实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探索和完善个人账户资金保值增值的方式。在增加财政投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通过国资注入等渠道,多方面募集发展社会保障事业的资金。

3、加强对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资金的监管

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要求,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把依法管理、严格监督、透明运行贯穿于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运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建立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加快形成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内部控制相结合的社会保障资金监督体系。依法主动向社会公布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运行情况,以公开透明促有效监督、保安全运行。要重点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实施《**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将社会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

(三)完善社会保障事业的管理与服务

1、全面建立与完善以社区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事务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的服务模式,形成更亲民的柜面服务、更方便的网点服务、更强大的网络服务。发挥社区基层组织服务群众、便民利民的综合功能,切实加强社区基层在促进就业、社会保险、帮困救助、社会福利等方面的职能,完善“一门式”服务方式。

2、形成覆盖全市并体现统筹、协调、互动特点的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系统

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要求,大力加强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和充分运用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进一步丰富社会保障的服务手段。建立政府救助信息系统,形成全覆盖的全市困难群体数据库。逐步建立与社会保障相关的各类信息的共享和互换机制,更有效地做到“应保确保”。

3、完善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传播和咨询网络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加大社会保障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社会保障事业。通过有计划的媒体宣传,并充分发挥电话、网站、服务网点、宣传栏、宣传手册以及就业援助员的作用,完善适应市场体制和市民特点的政策法规咨询、传播网络,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发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4、加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能力建设

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和人才培养力度,大规模培训各级各类社会保障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社会保障干部人才队伍。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加快完善各项制度,严格按程序办事,强化技术支撑,推动社会保障领域业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四)加强规划的落实、监测与评估

1、制定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相关具体规划

根据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制定社会保险、就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以及住房保障等各类相关具体规划,并把本规划的实施与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目标相结合,使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2、建立规划指标体系实施的考核制度

将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考核评价指标,纳入各部门、各区县社会建设的绩效考核体系,分解落实,以增强各级政府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加强检查督促,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相应对策。

保障计划范文第4篇

1,酒店客人、员工的个人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妥善保护。

2,酒店内部服务尽然有序,各部门工作稳妥开展。

3,酒店不存在较为明显的安全隐患,酒店安全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强。

XX年酒店安全保障工作计划如下:

第一,开展定期的酒店安全保障工作培训。定期开展安全工作培训,培训酒店安全保障部门的工作能力,让每一名安全工作人员切实具备保障安全的工作能力。

第二,加强酒店的治安秩序管理工作。定期开展酒店治安秩序检查工作,对于存在的问题严肃纠正。

第三,定期查出违规行为。

第四,加强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酒店消防管道检查工作,对于存在隐患的部分加强整改力度。

酒店安全保障工作注意点:

第一,加强酒店安全重要区域的排查与监视工作。

第二,定期培训对于客人伤害、死亡等事故的处理能力。

第三,定期加强客人报失工作的培训。

第四,加强停电事故的应急响应工作准备。

保障计划范文第5篇

一、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

(一)完善促进就业政策。密切关注就业形势,及时跟踪经济形势变化对就业的影响,落实完善各项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就业局势稳定。一是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相关就业政策的落实力度,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相关政策的建议;二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中职业培训补贴资金支出比例的政策;三是深入研究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相关政策。

(二)支持培养多层次的人才队伍。一是认真落实人才小高地、新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专业化人才培养专项资助工作,二是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万名人才下基层工作,对入选市“十百千人才工程”的人员给予资助,充分发挥“十百千人才工程”人才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作用。

(三)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监管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督促有关单位和县区管好、用好就业资金,开展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考评试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实现就业目标任务、项目计划和预算执行的有机衔接。

二、以实现全覆盖为重点,健全养老保障体系,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一)会同有关部门继续落实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民办教师和代课老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从2012年1月1日起,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全覆盖,并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手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落实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二)规范新农保和城居保的资金监督管理。加强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管理,努力做到社保基金当月收支基本平衡。加强对新农保和城居保的资金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完善参保缴费政策,加强基础数据审核,防止虚报冒领。

三、健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一)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城乡低保标准与物价变动相挂钩的联动机制、低保家庭收入核查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城市居民、农村特困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二是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三是落实城乡低保资金筹措机制,明确各级政府筹措责任;四是落实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支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和“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五是继续支持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1000户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项目建设,支持申报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工作。

(二)落实企业离休人员、企业干部特殊照顾政策,按时足额发放离休干部津贴补贴和房改住房补贴、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确保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按时足额发放。

四、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进一步完善全民医保制度。一是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政府年人均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率达到95%以上建立和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二是加快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全面强化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通过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医疗救助等方式,进一步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三是继续做好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管理工作。

(二)继续支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一是支持做好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政府投资建设的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探索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在社会资本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经费保障机制,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政策,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内部收入分配和绩效考核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三是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整完善基本药物目录,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政策。四是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五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六是做好三年医改总结评估和医改资金检查工作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管理机制。一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二是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债务化债工作。三是支持做好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绩效工资改革工作;四是做好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工作。五是加强医改资金的监督检查;六是全面落实基层医疗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改革。重点是建立和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管理制度,一是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责任到位、资金到位、制度到位;二是继续支持实施艾滋病防治攻坚工程,有效遏制我市艾滋病高发态势;三是继续支持实施农村改厕、结核病防治及其他重点疾病预防控制、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四是强化考核。指导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挂钩,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切实让全体城乡居民免费享受到高质、高效的九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五)统筹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统筹推进管理体制、人事分配、补偿机制等方面改革;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全面实施工作;三是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向服务收费和多渠道补助的方式转变;四是探索研究县级医院债务化解办法,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试点;五是支持公立医院改革绩效工资改革。

(六)支持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规范药监系统预算管理工作;二是支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食品安全综合专项整治活动;三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安排有奖举报专项资金,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五、全力支持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

及时落实为民办实事资金,指导为民办实事项目承办单位按照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开展设备、工程服务的招标采购工作,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考核。

六、健全制度,抓好落实,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

(一)继续完善预算执行分析制度。一是继续做好对账工作,与本局相关科室做好指标来源、指标调整、指标使用的核对,不断提高数据的质量;二是督促部门和指导县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三是继续完善分管部门的预算分析制度,及时、动态跟踪了解分管部门支出情况及存在主要问题,找准影响支出进度的主要原因,及时破解支出难点。

(二)继续推进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工作。一是在总结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经验的基础上,提前做好2013年向市人大报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方法和审核流程,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制度,定期分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强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监管职责;落实社会保险基金存款计息政策,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三是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做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工作。

(三)探索实施社会保障资金绩效考评工作。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二是探索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绩效考评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工作机制和考核办法,积极探索考评结果应用,充分发挥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服务意识。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统一部署,组织全科同志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十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大讨论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围绕当前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的热点和难点开展调查研究,提出针对性政策建议,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落实《市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继续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贯穿于财政社会保障工作和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加强财政社保干部“依法行政,科学理财能力;学习政策,应运政策能力;协调各方,服务群众能力;开拓创新,狠抓落实能力;廉洁自律,拒腐防变能力”五种能力的建设,激发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创先争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