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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调查报告

绿色食品调查报告

绿色食品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广东省农业厅绿色食品续展审查实施细则最新全文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绿色食品续展审核改革工作,保障绿色食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部中心)《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续展审查工作实施办法》(中绿认〔20xx〕2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广东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畜禽产品及其加工品、人工养殖的水产品及其加工品、蜂产品外的绿色食品续展申请受理、现场检查、审核、书面审查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 地(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地(市)工作机构)承担本辖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人(以下简称标志使用人)续展申请材料的受理、初审和参与由省中心组织的现场检查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 绿色食品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负责绿色食品产地环境、产品检测和评价工作。

第五条 绿色食品续展是指绿色食品证书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工作内容。

第六条 承担绿色食品续展审查任务的地(市)级工作机构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有明确的绿色食品工作部门和负责领导;

(二)有二位以上获得绿色食品检查员资格的检查员,且能从事绿色食品续展审查工作;

(三)绿色食品检查员注册专业符合续展申请专业需要。

第七条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人应在绿色食品证书到期3个月前将续展申报材料报地(市)工作机构。

第八条 地(市)级工作机构按照《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程序》、《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工作规范》的要求,自收到标志使用人的申报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应组织至少1名检查员对续展材料完成受理和初审工作,并向标志使用人发出《绿色食品申请受理通知书》(附件1)。

第九条 对续展材料不完善的,标志使用人应在地(市)级工作机构《绿色食品申请受理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补充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续展。

第十条 续展材料合格,地(市)级工作机构应向省中心上报现场检查计划,由省中心发出《绿色食品现场检查通知书》(附件2),并组织由省市2名以上(含2名)检查员参加的现场检查小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 现场检查应在作物生长期内实施。对于季节性比较强的产品,地(市)级工作机构应根据其生长期和季节性提前做好现场检查计划和产品检测安排。

第十二条 现场检查时,检查员应根据《绿色食品现场检查工作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并填报《现场检查报告》、《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汇总表》、《现场检查意见通知书》和提供符合要求的现场检查照片和《会议签到表》。

第十三条 地(市)级工作机构应对续展材料、现场检查报告、环境质量监测报告、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和汇总,务必确保续展申请材料完备有效,并于证书到期前2个月上报省中心。

第十四条 省中心收到地(市)级工作机构上报的续展申请材料后,应进行登记编号,并组织检查员对申请材料进行规范性审核。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省中心向地(市)级工作机构发送《绿色食品续展审查意见通知书》(附件3);对不符合绿色食品续展时限或生产要求的,不予通过。

第十五条 省中心应在证书有效期满二十五个工作日前组织检查员完成对地(市)级工作机构上报的续展材料、现场检查材料、产品检验报告、环境质量监测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填写《绿色食品省级工作机构初审报告》,并将合格的续展申请材料原件报送部中心备案,同时完成网上报送。

第十六条 部中心依据省中心《绿色食品省级工作机构初审报告》和监督抽查做出是否准予续展颁证决定。

第十七条 证书办理依据《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管理办法》和《绿色食品颁证程序》(农绿标〔20xx〕21号)执行。

第十八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在证书有效期内进行现场检查的,省级工作机构应向部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部中心确认,续展检查应在证书有效期后三个月内实施。

第十九条 省中心对各地工作机构的续展组织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保证申报的时效性、检查的规范性和材料的完整性。

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广东省农业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之日起实施。

绿色食品的特征强调产品出自最佳生态环境。绿色食品生产从原料产地的生态环境人手,通过对原料产地及其周围的生态环境因素的严格监测,判定其是否具备生产绿色食品的基础条件。

绿色食品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一、加强政策扶持,激活食药市场内生动力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食品医药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在全面提高行政许可审批效能、监督指导企业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促进产业提档升级、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强化食品药品行业信用建设、提高对企业的技术支持等方面确定了29条具体措施,推动了我省食药经济发展。

强化政策引导。利用调研、日常检查、培训等多种形式向省内药企宣传国家新药、仿制药的审批政策和标准,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采取招聘高水平研发人才、与研发能力强的研究机构合作开发、技术转让等多种研发形式向高水平研发领域迈进。2014年共受理新药注册申请27项,同比增长107%;仿制药申请71项,同比增长82%。全省新药、仿制药注册申报数量和质量创7年来新高。针对全省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实际,我局抓住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契机,全力推动和鼓励企业强强联合、兼并重组,进一步提升医药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先后对哈药总厂异地新建、珍宝药业冻干粉针扩建、三联药业原料药合成等省级重点项目,采取定向帮扶、直接参与改造,及时提供政策、技术服务,并将责任落实到人,指导帮助企业进行人员培训、软硬件改造升级。跨省对三精临沂金银花生产基地提取厂实施许可认证,并与山东省局建立了省际联合属地监管机制,开创了全国许可先河,提升了优势医药产品的质量和工艺技术水平,促进了医药产业提档升级。

强化技术指导。组织检测技术能手和骨干人员,深入重点食品企业,同企业人员一起开展调研和讨论,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方法,并提供持续不间断的技术指导,节约了时间和资源,得到了企业的认可和好评。对欲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在厂房设计、硬件设施投入和资料准备与申报的技术指导和现场检查等事项提前介入,把企业存在的问题解决在筹建初期,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避免企业走弯路走错路。2014年以来,借助验收检查、药品GMP认证、・专项核查等工作机会,深入到哈药集团制药总厂、三精药业有限公司、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0余家企业,在完成专项工作的同时,围绕企业的质量管理结构、人员管理、生产、检验销售管理等各环节内容,由检查人员“把脉”后开具“体检报告”,落实整改举措。坚持寓服务于监管中,以服务促规范,把握医药生产领域的脉搏和动态,增强服务的针对性。

强化人才主导。帮助企业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从药人员的管理和服务,积极为食品药学技术人员知识更新,邀请国内省内知名专家为企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创新发展提高技能创造条件。搭建监管部门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互动平台,帮助企业吸引更多的专业人才、管理人才、法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2014年以来,我局共举办食品安全培训班、技术转让审评培训班、注射剂质量风险培训班等15期培训班,全省1900余人次企业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专业水平和从业技能得到了实质性的提高。

二、大力简政放权,帮助食药企业轻装上阵

按照省政府“少审批、真备案、审一次”的工作要求,年减少审批项目3300余项,除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添加剂外,将所有食品生产许可事项全部下放,我局坚持通过审批流程的“减法”,实现了审批效能和产业发展的“乘法”。

一是压缩审批时限。我局对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所有新开办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进行50%以上的压缩,最多的如食品生产许可缩减了30个工作日。对我局承担国家总局初审事项、省局审批事项,压缩技术审评环节,在资料技术审查、制定检查方案和实施现场检查、审查现场检查报告及整改报告、组织综合评定等方面将工作时限缩短50%。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产品检验、检测环节,受技术限制已无法压缩实验室检验、检测时间,我们就在检品接收、分拣、报告撰写、校对、签发等环节缩短工作时间,提高效率。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一方面,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利用局政务门户网站这一平台,将审批项目的事项名称、实施主体、事项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条件、申办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检验和咨询电话、咨询邮箱、通讯地址等项目全部集中公开,并提供申请材料样本和格式的下载服务。另一方面,全面实现网上审批。我局网上审批率达到了100%,监察部门、法制部门、申请人等都可以通过系统对行政审批行为进行实时监督,此举得到了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三是提升审批效能。对于企业申报的审批项目,业务部门采取提前介入、事前告知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服务和技术指导,减少企业退改材料的概率。同时,加强审批受理大厅与业务处室的衔接,实施业务处室驻受理大厅值班制度和联席办公制度,开展一站式服务,一次性解答企业疑问,推动行政审批规范、高效、透明、便民。目前,我局通过一年来的努力,真正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限时办结、超时警告、统一送达、全程监督”的高效审批模式,为我省食品医药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三、创新监管方式,为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绿色食品是我省的品牌,为推动我省绿色食品在全国打开市场,我局把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在工作理念、工作模式、工作细节上寻求创新和突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创新协作监管模式帮助龙江食品开拓省外市场。我局积极探索建立跨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强黑龙江绿色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作协议》,与绿色食品旗舰店、绿色食品展销地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立紧密工作关系,帮助落地企业协调解决经营中的质量安全问题。2015年1月,我局组织召开了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市场推广协作会议,与全国26个省(市)食药部门签订了监管协作协议,对我省所有省外展会,均将参展企业名单和品种报送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以两省局名义在展会现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共同派出执法人员履行监管职责。跨区域省级食药部门对食品展会实施联合执法监管,属全国首创,得到了国家食药总局领导的肯定。

绿色食品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本刊讯 3月21日,全国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座谈会在浙江杭州召开。农业部总畜牧师马爱国在讲话时强调,要坚守优质、安全、环保的产品定位,满足中高端市场需求、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市场定位,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农业品牌战略实施的工作定位,加快提升认证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深入推进品牌化战略,准确把握消费预期,使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成为优质农产品供给的“主力军”和引领消费的“风向标”。

会议指出,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要始终保证标准科学先进、审查严谨规范、监管严格到位,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推动农业绿色生产、推进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化战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方面继续发挥领跑、示范、带动作用。

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的指导思想,以加快提升权威性和影响力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质量、稳发展、强示范、树品牌为重点,扎实落实标准化生产,持续加强品牌建设。一要完善标准,保持先进,筑牢权威性的前提。始终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坚持标准水平定位和制标原则,重点对产地环境标准和肥料使用准则开展跟踪评价研究,加快推进各类生产技术规程制定。二要严格审核,从严把关,夯实权威性的基础。强化实质审查,重点审查投入品使用、现场检查报告和检测报告的有效性,将风险评估贯穿于审查工作各个环节。三要从严监管,防控风险,巩固权威性的保障。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质量抽检纳入各地例行监测、执法抽查、风险评估监测范围,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要时段、重点产品的抽检力度,依法坚决打击标志侵权、假冒、不规范用标等现象和行为。四加强宣传,促进贸易,提升品牌市场影响力。通过展示展览活动,搭建公共贸易和宣传展示平台;通过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品牌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通过多种形式和手段,激活市场、搞活流通、促进消费、拉动生产。五要强化示范,提升品牌社会影响力。创建一批模式好、有影响的示范基地,创新基地管理方式,建立退出机制。六要巩固体系,建好队伍,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体系健全、业务精通、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要求,重点加强标志监管员队伍建设,建立检测机构退出机制。

记者还从会上获悉,去年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通过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共取消了110个绿色食品产品的标志使用权,为近几年“摘牌撤证”数量最多的一年,进一步向全社会释放了从严监管的信号。

绿色食品调查报告范文第4篇

蜂蜜价格为什么比白糖还廉价?记者和国家质检总局的调查人员在武汉对这一现象进行了调查。

“特价”蜂蜜便宜得难以置信

武汉市是我国最大的蜂蜜加工地和集散地之一,这里不仅蜂蜜加工厂很多,几乎每一个大型超市都设有蜂蜜专卖柜。前不久,记者和国家质检总局的调查人员在一些大型超市看到,这里1公斤左右的“特价”蜂蜜,每瓶的售价只有10元左右。据超市里的导购员介绍,这些“特价”蜂蜜已卖了好几个月了,生意一直很火爆。

记者了解到,在这些超市卖得最好的蜂蜜是湖北大华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粉蜂蜜,原价标的是20.5元,而现价只要9.9元。另外,还有一家武汉绿花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紫云英蜂蜜膏,每瓶只卖7.9元,这样便宜的价格连超市里的导购员都觉得难以置信:“1公斤只卖7元钱,哪有这么便宜的蜂蜜?”

糖浆+少量蜂蜜=特价蜂蜜

我国每年蜂蜜产量在20万吨左右。市场上常见的蜂蜜有洋槐蜜、油菜蜜等20多种。产区主要集中在湖北、湖南、河南、山东等地,湖北省是我国油菜蜜的主产地之一。记者在该省的一些养蜂基地了解到,由于今年天气的原因,该省蜂蜜普遍减产。

湖北省养蜂学会副理事长黄兆新告诉记者,由于产量大幅下降,去年的油菜蜜交易价格是每吨3800元左右,今年的交易价格是7000元左右。而洋槐蜜的涨幅更大,每吨的收购价在16000元以上。照此计算,一瓶1000克的洋槐蜜,仅生产成本就在16元以上。

原料收购价上涨,而湖北大华蜂业有限公司、武汉绿花蜂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蜂蜜不仅没有涨价反而降价一半。据大华公司车间一位负责人介绍,蜂蜜加工的关键环节在配料工序上。在这家公司的配料车间,记者发现这里堆放着大量用来调节蜂蜜颜色的桶装白蜜,据一位技术员介绍,这种原料在厂里的用量相当大,多的时候一天达两三吨。

随后,记者和国家质检总局的调查人员在一家生产白蜜的企业了解到,所谓白蜜实际上是以大米为主料,经过生物技术发酵转化而成的一种糖浆,在业内有“人造蜂蜜”之称。

2005年10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了新修订的《蜂蜜国家强制性标准》,明确提出蜂蜜产品中“不得添加或混入任何淀粉类、糖类、代糖类物质”。但调查中发现,在武汉像大华公司这样给蜂蜜里添加糖浆的并不止一家。

在武汉市绿花蜂业有限公司的配料车间,记者注意到,一名技术员正在把原料倒入进料槽,现场有两种原料桶,深蓝色的塑料桶里装着糖浆,现场有21只,草绿色铁桶里装着蜂蜜,只有2只。据这位技术员介绍,蜂蜜加工工艺很简单,把糖浆和蜂蜜倒入料槽,进入搅拌罐后搅拌调好,再抽进密封罐里加热、脱水,“特价”蜂蜜就算制成了。

伪造农业部检验报告

《蜂蜜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今年3月1日以后,蜂蜜加工企业必须按新标准生产蜂产品,不得在蜂蜜里添加或混入任何淀粉类、糖类、代糖类物质。但记者从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对大华蜂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今年3月1日后生产的蜂蜜的检测结果得知,这5家企业的7种蜂蜜样品都含有明令禁止添加的糖浆。

在武汉一家超市,记者看到这些蜂蜜加工企业的产品检验报告,报告的结论都是“该产品本次检验合格”。武汉武食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检验报告中,有两份的号码竟是同号,检测单位是“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而记者对农业部设立在武汉市的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调查后发现,大华蜂业有限公司、武汉市绿花蜂业有限公司等几家企业的蜂蜜,实际都在蜂蜜里添加了糖浆。大华蜂业有限公司、武汉武食食品有限公司还在检验报告上做手脚,进入大型超市销售。

绿色食品调查报告范文第5篇

日前,爱地球环保机构的《中国9城市儿童食品添加剂摄入情况调查报告》引起了广泛关注,报告显示,儿童食品普遍添加食用香精、色素等多种食品添加剂,其中对儿童夏日食用频率最高的零食冰激凌的调查分析结果表明,市面常见品牌中的37款不同口味雪糕,100%使用了食用香精,86%添加了各种着色剂。配料表中总计共出现近百种不同的添加剂,主要包括15种着色剂、12种乳化剂、11种增稠剂、8种甜味剂、7种酸度调节剂等,此外还有37种食用香精,其中一支雪糕少则含有6种添加剂,最多的达15种。“孩子总是会被色彩鲜艳、味道诱人的食品吸引,不少商家为了迎合孩子对于颜色、味道的感官需求,在儿童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了多种着色剂。”爱地球环保机构有关人士介绍,以某品牌某款口味雪糕为例,其包装上配料表标有15种食品添加剂,其中仅着色剂就含有5种,分别是焦糖色、胭脂红、朱红、亮蓝、姜黄。此外,还含有黄原胶、角豆树豆胶等5种增稠剂,单二脂肪酸甘油酯等3种乳化剂,以及甜味剂、山梨糖醇和食用香精。

滥用色素危害多

“各类零食经过生产加工导致一减一加,”卫生部营养与健康项目组专家冯磊教授认为,零食经过生产加工减的是原材料中的营养物质,而加的是各类添加剂。专家介绍,目前市场上鲜艳的食品都是着色剂所致,常用的食品着色剂也就是大家俗称的色素包括两类,即天然色素与人工合成色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