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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申报材料

商店申报材料

商店申报材料范文第1篇

法律依据

一、《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8号);

二、《的补充规定》(商务部5令2005年第30号);

三、《商务部关于委托地方部门审核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通知》(商资函[2005]94号);

四、《商务部关于委托部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和国际货物运输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资函[2005]102号);

五、《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非商业企业增加分销经营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六、《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补充规定》(商务部令2006年第3号)第三条;

七、《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2000年第6号);

八、《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商务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令2006年第10号);

九、《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申报指引》;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5年第42号);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2001年修订);

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0号);

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1995年第6号);

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

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1号)。

设立条件

一、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有良好的信誉,无违反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章的行为。

二、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最低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在中西部地区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40年。

三、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开设店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申请设立商业企业的同时申请开设店铺的,应符合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的有关规定。

(二)已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申请增设店铺的,除符合第(一)项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按时参加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并年检合格;

2、企业的注册资本全部缴清。

四、外商投资商业企业以下列方式从事分销业务:

(一)经营方式涉及通过电视、电话、邮购、互联网、自动售货机等销售;

(二)分销商品涉及钢材、贵金属、铁矿石、燃料油、天然橡胶等重要工业原材料,以及《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十八条规定的商品。

(三)从事零售业务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不符合下述商务部授权地方部门审批的范围:

从事零售业务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在其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域内或部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开设店铺,如符合下列条件,由地方部门在其审批权限内审批并报商务部备案。

1、单一店铺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且店铺数量不超过3家,其外商投资者通过设立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在中国开设同类店铺总数不超过30家,

2、单一店铺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且店铺数量不超过5家,其外国投资者通过设立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在中国开设同类店铺总数不超过50家;

3、单一店铺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设立申报材料

一、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应当报送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投资各方共同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合同、章程(外资商业企业只报送章程)及其附件;

(四)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外国投资者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

(五)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六)对中国投资者拟投入到中外合资、合作商业企业的国有资产的评估报告;

(七)拟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八)拟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九)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拟开设店铺所用土地的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但开设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店铺的除外;

(十一)拟开设店铺所在地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要求的说明文件。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二、已设立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申请开设店铺,应当报送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涉及合同、章程修改的,应报送修改后的合同、章程;

(三)有关开设店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有关开设店铺的董事会决议;

(五)企业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六)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

(七)投资各方的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

(八)拟开设店铺所用土地的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但开设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的店铺除外;

(九)拟开设店铺所在地政府出具的符合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要求的说明文件。

三、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投资商业领域的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

(二)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外国投资者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

(三)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可不要求其提供审计报告);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拟开设店铺所用土地的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但开设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店铺的除外;

(六)拟开设店铺所在地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要求的说明文件。

(七)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

(八)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

(十)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材料;

(十一)被投资公司的章程;

(十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商业企业的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

(二)被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或被并购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股东大会决议;

(三)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外资商业企业只报送章程,下同)及其附件;

(四)经公证和依法认证的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注册登记证明及资信证明文件;

(五)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协议;

(六)被并购境内公司最近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可不要求其提供审计报告);

(七)被并购境内公司有国有资产的,应提供国有资产的评估报告及备案材料;

(八)并购后企业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九)并购后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十)店铺所用土地的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但开设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店铺的除外;

(十一)店铺所在地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要求的说明文件;

(十二)被并购境内公司所投资企业的情况说明;

(十二)被并购境内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

(十四)被并购境内公司职工安置计划。

五、非商业企业增加分销经营范围的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

(二)外商投资叠业关于增加分销经营范围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

(二)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四)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五)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外商投资企业原合同章程复印件;

(七)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

注: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签订的商标、商号使用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管理合同、服务合同等法律文件,应作为・同附件(外资商业企业应作为章程附件)一并报送。

审批程序

拟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投资者、申请开设店铺的已设立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向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注册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分别报送申请文件。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报送文件进行初审后,上报商务部。

商务部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批准的,说明原因。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机关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逾期不告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商店申报材料范文第2篇

不过经销商很难体会到直销网点的重要性,对于经销商而言,网点审批相比实实在在的牌照有些抽象。在与经销商交谈中,很多人都明白牌照申请是一件艰巨任务,但他们并不知道,直销网点审批难度与复杂性其实不亚于牌照的申请。

繁琐的审批流程

2008年全年,中国直销界只有4家企业获批新增直销区域,分别是如新、玫琳凯、康宝莱、新时代。其中如新在上海四个区以及首都北京的直销网点获批,玫琳凯新增河南、山西、湖南、江西、福建5省的直销区域,康宝莱新增浙江、山东、广东、贵州4省的共54个市的直销区域。作为惟一一个获得新增直销区域的内资企业,新时代新增浙江、河北、山东、广东、福建5省38个市的直销区域。

以上就是整个2008年获得新增直销区域的企业,与获牌直销企业以及其等待批准的区域相比,新增区域少得可怜。此外,新增直销区域的4家企业中,有三家都是外资企业。这是否表明,内资企业对直销区域申请重视不够?

“这是个天大的误会,企业怎么会不重视直销网点的申请?”某获牌直销企业的负责人王宇(应采访者要求,此为化名)对这一质疑感到很委屈,王宇认为网点的优势将在今后逐渐显现,“牌照毕竟只是前期进入行业的一个资格,就现在的形势来看,牌照的有无的确是一个竞争优势。但随着市场的发展,取得牌照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牌照的竞争优势就会有所降低。目前的市场竞争,主要表现在有牌照企业和无牌照企业间的竞争,但今后一定是有牌照企业之间的竞争,现在这种竞争已经开始显露。”

不过现实的情况与王字所说的“重视”截然不同,以重庆市为例,报备网点的企业几乎都是外资企业。既然申请直销网点如此重要,那为什么许多企业尤其是内资企业却迟迟不见行动呢?

“其实我们一直都在申报网点,我相信其他直销企业也在申报,迟迟没有结果那是因为申报的过程相当繁琐,而且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以及人力物力。”王宇解释到。据王宇透露,网点申报需要经历多个层级的审批,“举个例子,假设有一家获牌企业,总部设立在福建省泉州市下属的某个县,这家企业希望在四川省成都市设立直销网点,那么按照规定,整个流程就需要先从所在地开始。”

根据王宇的假设,这家企业需要先将相关材料准备好,递交当地商务局审核,通过后递交福建省商务厅。经福建省商务厅同意后,由福建省商务厅发函至成都市商务局知会网点申报事宜。之后这家企业再将材料递送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区县一级的科室,审核完毕后,再将材料递送成都市商务局,之后再递交到四川省商务厅审核。省商务厅确定材料无误后,企业再将材料呈递到商务部。审核材料在商务部通过后,会将材料与企业信息告之国家工商总局,由工商总局审核该企业的合法性。工商总局的审核依旧是从企业所在地的最基层开始审核,一直到省一级单位,这其中有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使得区域网点的申报泡汤。当工商总局审核完毕后,申请的直销区域才算审批通过。

“大城市相对容易一些,一些中小城市的申请相当麻烦,因为负责事宜的当地政府根本不清楚这个流程,而且各个地方分管直销的部门名称也不一样,十分不方便。”谈及申请过程中的所见所闻,王宇有些哭笑不得,“不知道直销是什么的大有人在,遇上这种情况最糟糕。当地官员以为是新事物,就表现地很谨慎,通常要向上汇报请示,还要求企业以董事会的名义出一份决议。这就是说为了向一个基层的部门递交材料,我们就需要开一次董事会。这让人很恼火,商务部下发了指示和文件,基层却没有组织学习和培训,但这个失误却要企业买单。”

规则向外资倾斜?

目前网点审批通过最多的企业是雅芳,总共有32个直销区域。安利、玫琳凯、如新等企业也拥有覆盖较为宽广的直销区域。目前获牌的外资直销企业总共有102个直销网点,而获牌内资企业的直销网点加起来只有12个,仅占总数的10‰

看了这组数据可能有人会认为,在网点审批上,外资企业比内资企业更有优势。不过这一推论并不成立。

尽管外资企业所占的网点数与内资相比,呈绝对优势,但要注意的是,仅雅芳、安利、玫琳凯三家企业就占到外资企业直销网点总量的70%以上。也就是说,其他外资企业也没有占到便宜。

孙萌(化名)是四川省某外资企业的分公司经理,多次负责西南地区网点申请的工作,对直销网点审批十分了解。孙萌认为外资企业更占优势的说法并不成立,“要说有优势,那是针对第一批获牌的外资企业,像雅芳、安利。”

“第一批获牌的外资企业,都是很早就进入中国的直销企业。1998年‘一刀切’后,当时雅芳与安利开始在全国各地开设分公司和店铺,在网点筹备一事上占有很大的优势。”孙萌介绍道:“像雅芳,在全国各地的大中小城市都有专卖店,中心城市一般都有分公司,在网点申报时,将专卖店改为服务网点便可,十分方便。另外,第一批网点的申请相比现在要宽松很多,因为当时相关的条款还在完善中。”

孙萌表示除首批获牌的外资企业以外,其他外资企业近年来新增区域也很稀少。作为直接在一线工作的分公司经理,孙萌也认为审批流程太过漫长,“各个城市情况不一样,一般而言大城市和经济较发达地区,政府在这方面的办事效率比较高,通过基层审批的时间很短。像我们在重庆市申请网点的时候,重庆市商委的效率非常高,仅用了几天的时间就把所有手续办妥。发生误会后,还主动联系对方,帮我们澄清。”孙萌认为企业要简化基层审批的时间,最好的办法就是和市一级的审批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如果跟当地政府不熟,在办理过程中确实会遇到一些麻烦,企业在网店设立前就应做好相应准备。”

真正的困难在于送往商务部之后,“那需要等待很长时间,还不一定能批。”据孙萌透露,这一期间的时间至少需要半年以上。以康宝莱为例,新增区域从申请到获批总共花了8个月的时间。“康宝莱的情况已经算不错了,很多企业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孙萌笑到道:“要遇上人事变动,那就很头疼了。”

“邓湛、郭京毅等干部落马后,商务部的人事变动很频繁。这增加了企业的重复工作量,我听说负责直销网点审批的某部门处长,一年之内换了三任。”不过这些都不是大问题,对于企业而言最为头疼的还是漫长审批时间带来的各种影响,而作为监管方的地方工商局,同样对网点审批过程中所暴露出的问题感到不满。

有些等待不能太漫长

申请直销网点过程中,除了等待时间漫长,最让直销企业感到痛苦的便是申请成本高昂。“按照条例的要求,企业申请前就要建立好网点,这本无可厚非,但实际执行中,却大大增加了企业的成本。”

除了安利、如新、雅芳、完美、玫琳凯以外,其他直销公司并没有覆盖全国的专卖店和服务网点,想要申请直销网点就必须先设立店铺。“简单的说,假设我要在重庆申请直销网点,那就需要在重庆各个区县设立专卖店。”王宇解释到为什么会出现成本高昂,“每个店铺的租用与装修就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这还是按照低标准来算,再加上员工工资,办理手续的差旅费、水电,这些乱七八糟的费用算在一起,每月维持每个店铺的费用就差不多需要一万元。重庆有40个行政区域,一个月的开销就在40万元以上。申请网点期间,公司不能开展业务,也就是说没有收益。如果申请时间为半年(按照最理想的时间计算),那么所需费用也需要240万元。”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高昂的申请成本让很多企业不得不掏空心思来降低成本,而在实际执行中,也很难按照商务部制定的规则行事,“如果真要那样做,除了雅芳、安利等企业,其余的直销企业估计得破产了。”孙萌开玩笑的说到。

成本的问题决定了企业不会在没有当地市场的情况下,申请直销网点。“直销网点的申请根据市场情况来确定,我们会在市场做得好的城市申请直销网点。”在申请网点前,企业会先建立诸如生活馆、专卖店这样的店铺,这其中有公司行为,也有经销商行为,“如果企业在某个城市设立了比较高规格的店铺,那说明这家企业正在该城市申请直销网点。”

先做市场后申请网点,已经成为企业共同的选择,尽管与条例有冲突。现实的情况,让参照条例执法的工商部门也倍感困惑,“针对直销网点的监管难度很大,首先判断就是一个大问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商局人士对现状也颇有微词,“从登记情况来看,直销企业的经销商字号名称繁多,有的叫工作室、化妆品店、日用品店,有的叫美容店、保健品店、商行等,从字号上看难以分辨出其与直销企业的关系。”

事实上,除个别直销企业直营店外,绝大部分直销特约经销商都是直销企业与个体户在工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后,直销企业再与之签定合同。直销企业为降低成本采取的应对措施让工商部门极为不满,“这让服务网点主体身份存在双重性,不少授权经销商作为服务网点的负责人,对直销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一知半解,特别对一些禁止性条款理解不深,甚至自身都不能明确服务网点到底是干什么的,这直接导致服务网点在运营中容易偏离设立的初衷。”

直销许可审批及信息备案部门是商务部,监管在工商部门。作为直销企业监管主要执行者的基层工商部门,在对直销企业监管时,需要及时掌握辖区内的直销企业店铺、服务网点和直销员的基本信息,“现在的情况是管理部门各自为政,商务部、工商总局、公安部的信息,地方部门之间的信息相互间缺乏互换。监管信息稀少和滞后,直接制约了基层工商部门直销监管工作的开展。”

记者手记

在采访过程中,不少拿牌企业的领导对现实的牌照中请和网点审批都颇有微词,但他们也都承认,直销的法律法规的完善和监管者的经验都还需要时间来沉淀。

商店申报材料范文第3篇

一、总体思路

遵循“自主经营、政府扶持、布局合理有序、菜价适度优惠”的总体思路,以连锁超市、农贸市场、社区网点为载体,通过合理的产销组织和适度的政府扶持,建立一定数量的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以下简称“平价商店”),通过产销对接、直采直销等方式,销售群众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承担一定的稳价惠民责任。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以及蔬菜等农副产品价格相对平稳时期,以略低于同类市场均价销售农副产品,引导市场价格平稳运行;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或蔬菜等主要农副产品价格大幅上涨时期,按照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的协议,以合理的价格销售农副产品,保障市场供应,平抑市场物价。

二、主要形式和建设目标

(一)主要形式

1.在大型超市及其社区店建立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区;

2.在集贸市场设立平价农副产品销售区;

3.在城区居民相对集中的住宅小区建立农副产品直销店;

4.其他有利于农副产品直销的形式。

(二)建设目标

2012年,正式启动平价商店建设试点工作,先期设立6家平价商店(见附件1)。在平价商店建设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今后视情况适度调整并扩大覆盖范围。到2015年,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平价商店准入、扶持、运营和管理体系。

三、申报与验收

(一)平价商店申报的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2.有固定经营场所,平价商品主要为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以蔬菜类为主的农副产品;

3.所经营的平价农副产品符合国家和省质量安全标准。

(二)申报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经营者,申请设立平价商店的,应当向市价格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1.《市平价商店申请表》;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经营场所相关证明(如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物价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市物价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会同市财政、农委、商务、统计等部门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与申请人签订《平价商店协议书》;对于不予认定的,及时向申请人反馈意见。

四、明确责任

对通过政府部门验收的平价商店,明确双方的责任。

(一)政府的责任

1.确定平价商品目录。由市物价部门会同财政、农委、商务、统计部门,结合本市农副产品生产、流通情况以及城乡居民消费习惯,制定《市平价农副产品目录》(见附件2)。在不同季节,市物价局从目录中选择本市应季大路菜、其他销量较大的农副产品作为平价商店的指定销售品种,通知各平价商店在规定期限内限价销售;

2.实行绿色通道。实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免收道路通行费,保障平价商店农产品供应;

3.实行收费减免。对涉及平价商店经营管理的各种收费,除经省以上有权部门批准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外,其他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4.实行以奖代补。

以奖代补资金来源:价格调节基金用于支持平价商店建设的资金规模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征收额的15%;市财政部门根据市级财力状况,再给予适当资金支持。

以奖代补办法:制定平价店考核办法,由市物价、财政、商务、农委、统计等部门根据考核办法和经营规模每半年对平价商店进行一次考核,对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的平价商店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对特殊时期按政府要求执行保供控价任务的平价店,按政府要求的协议销售价与市场销售价的差价和实际销售额补差。

资金使用程序:在资金使用前,由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统计局提出资金使用建议,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物价局按照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程序拨付。

(二)平价商店的责任

1.平价商店要严格履行稳价责任义务。经营品种、数量、价格要符合政府稳价工作各项要求。其中,平价销售的蔬菜、水果类价格原则上应低于本市同类市场均价15%以上;粮、油、肉、禽、蛋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价格原则上应低于本市同类市场均价5%以上;农副产品市场价格暴涨的特殊时期按协议价格销售指定农副产品;

2.平价商店所经营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和省质量安全标准;

3.平价商店要严格按规定悬挂统一制发的平价商店标识、平价标价签或价目表;

4.平价商店要主动接受市物价、财政、农委、商务、统计等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配合做好价格监测和市场调查等工作。

五、管理措施

商店申报材料范文第4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规划》覆盖范围,重点为中心城区,包括现有城关镇和马鞍山新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业网点,是指根据网点建设规划管理需要所界定的从事商品零售、批发和流通,为生产经营和生活服务的单体商业经营场所,或在同一区域内统一开发、统一经营,或统一管理的综合商业经营场所,涉及城市商业中心、区级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中心、城镇商业、特色专业街、大中型零售商店、社区农贸市场、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生产资料市场、消费品交易市场、餐饮酒店、物流(配送)中心以及临街商业与停车场等大中型商业网点和商业区域。

第四条《规划》是指导全县商业网点建设发展的重要依据,对新网点建设以及现有商业网点改变用途、业态的,不得违背本《规划》。

第五条商务局为全县商业网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商业网点管理工作。规划、发改、交通、消防、环保、国土、财政、建设、工商、卫生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同管理,积极配合,确保《规划》贯彻落实。

第六条县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上的或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大市场、商品零售网点和餐饮网点的建设或经营,必须到县商务局办理审核手续。对新建、扩建大型商业网点,将非商业网点改为大中型商业网点,或者改变大型商业网点用途、业态的,建设单位、产权单位或者经营者应当向县商务局提出申请,提交拟设立的大中型商业网点的基本情况及其对周边现有商业网点、交通、居民生活环境和文化景观影响的评估等材料,根据工作需要,由县商务局组织听证会议。

第七条商业网点建设或经营者向县商务局申请备案或审核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商业网点建设或经营的申请报告;

(二)商业网点建设或经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县城市商业网点建设或经营项目审查表》;

(四)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县商务局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符合《规划》的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材料审核,并组织发改、规划、国土、建设、工商、消防、环保等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县商务局根据考察情况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的书面意见。

第九条县发改局凭县商务局出具的书面意见办理立项手续,国土、规划、建设、城管、工商等部门凭发改部门的立项批文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各类网点要配套改造、建设适当规模的停车场,停车场的位置要临近网点、远离道路。大型商业网点应按不低于经营面积30%的比例配建停车场,商务和规划部门不予受理未纳入停车场(库)规划的大型商业网点申报项目,对于未按要求建设的网点可通过“以罚代建”的形式,就近选择适当区位建设停车场。

商店申报材料范文第5篇

策划书

承办部门: 志愿者管理部 负责人:

纺织材料检测服务部创建于2009年四月份。至今,我们利用自己所学的有关纺织检测的相关知识和以及一些仪器设备,通过开展“纺织让生活更美好”世纪新城进社区活动,“回顾纺织历史,铸就纺织辉煌”纺织博物馆参观活动,“宝宝健康”等项目活动,结合纺织相关国内外纺织行业发展与形势的讲座活动以及在居民中进行问卷调查、调研,进而进行课题研究活动,对居民平时使用的纺织品性能、材料成分进行检测,形成和居民纺织材料使用情况调研报告,同时指导市民使用新颖、环保的纺织面料,指导社区居民进行简易纺织面料鉴别,真正的服务于居民。作为另外一种形式的大学生与社会交流沟通的形式,科学商店真正发挥了大学生服务于社会的作用。

2010年9月,秋风送爽,我们即将迎来一批年轻、有活力、富有朝气的学生,他们是我们志愿者队伍的新鲜血液,他们将成为我们科学商店的中坚力量。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队伍必将更加壮大;我们的成果,也必将更丰富、更充实!

活动意义

 向广大新生介绍科学商店,使同学们充分了解科学商店的理念,并产生认同。  希望同学们可以通过这次活动,有意愿成为我们的志愿者。

 在新的学期,发展新生力量,充实我们纺织学院科学商店的志愿者队伍。

一、宣传

1.海报、横幅(详见“日程安排”) 2.扫楼宣传

 有意愿成为普通志愿者、参加常规活动的,或有意愿成为干事,从事活动服务工作的志愿者,请向负责人领取《志愿者申请表》。

 申请人填写完毕后,于面试当天自行递交给面试人员。若没有领取到,现场也会发放。

二、面试会(其他安排详见“活动日程”)  各部门相关人员准备提问的问题和人员选拔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