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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经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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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经营方案

商店经营方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MVNO 管制政策 移动通信转售 携号转网

中图分类号:F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10(2013)-05-0049-07

1 MVNO概念及发展概况

MVNO并没有统一的定义,比较权威的是ITU(国际电信联盟,2004)、OFTEL(英国电信署,1999)和OFTA(香港电讯管理局,2002)的定义。ITU认为,MVNO是向用户提供移动通信服务,但自身没有频率资源和牌照的运营商;OFTEL认为,MVNO是提供移动电话服务但不拥有频率资源的机构;OFTA认为,MVNO是通过接入移动运营商的无线通信基础设施,提供移动通信服务的企业。

根据上述定义可以判断,1月8日工信部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到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的移动通信服务”其实就是MVNO业务。

根据MVNO Directory的统计,截至2012年10月,全球共有633个MVNO商业应用,由500多家公司运营。根据Informa的统计和预测,2015年MVNO用户将达到1.86亿。

关于MVNO的种类划分,有两个极端:一端是“完整MVNO”,除了没有频率资源和无线接入网以外,其他一概俱全;另一端是“单纯转售商”,仅仅负责品牌和运营商业务的转售,其他所有环节都由运营商负责。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介于二者之间的其他商业模式。

按照马来西亚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MCMC)的划分,MVNO有图1所示四种形态[1]。

2 国际MVNO管制经验

根据各国政府对MVNO的支持态度,MVNO管制可以分为五种:强制运营商向MVNO开放网络、为MVNO发展提供便利、不主动干预、限制MVNO的发展和禁止成立MVNO。每种类型的代表国家及MVNO数量如表1所示:

本文将选取香港、法国、美国、拉美地区和卡特尔进行重点分析,五种类型的管制都将涉及。

2.1 香港

香港地区MVNO起步早、政策支持力度大。香港电讯管理局在2000年就提出,要借鉴英国、丹麦、芬兰、挪威和瑞典的经验,发展MVNO,实现“网络运营和服务提供相分离”,并随后出台了强有力的扶持政策,从而使香港成为全球MVNO发展最领先的地区之一。

(1)政策背景

香港发展MVNO与3G牌照的发放紧密相关。2000年3月,香港电讯管理局了《3G移动通信服务管制框架——行业征求意见稿》[2],表示3G牌照发放的数量很可能少于已有的2G移动运营商数量,建议引入MVNO,使得没有获得3G牌照的运营商也能够为用户提供3G服务。

香港电讯管理局认为,发展MVNO有如下几方面的积极作用:

1)降低3G服务价格:在内容和应用的提供上引入竞争,从最大程度上防止3G运营商把牌照拍卖价格直接转嫁给用户。

2)增加服务种类:通过网络运营和服务提供的分离,服务提供商能够为用户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和多媒体服务,让用户拥有更多的套餐选择。

3)扩大网络覆盖范围:如果MVNO与多家移动运营商进行合作,那么用户能够享受更好的网络覆盖。

(2)政策要点

1)牌照发放和市场准入

如果企业想在香港提供MVNO服务,需要向香港电讯管理局申请PNETS(公共非排他性电信服务)的牌照。企业需要填写PNETS牌照的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OFTA将在14个工作日以内进行处理并回复。

移动虚拟运营商被归为“服务营办商牌照——第三类服务”,牌照颁发和续期的费用为750元,每100个或以下的移动终端缴付费用800元,MVNO还需要交纳每个号码3元的号码费。

在市场准入上,申请者只要符合香港的公司法规定即可,没有外资企业控股权的限制;而且,香港对MVNO的数量也没有限制,随时可以接受申请。

2)网络强制开放及平等接入

为了更好地促进内容、应用、服务层面的竞争,香港电讯管理局规定3G运营商有义务开放30%的网络容量给非关联的MVNO,这被称为网络“强制开放准则”。但是,并不是所有的MVNO都适用该准则,而是指那些在无线接入网之外的电信基础设施领域投资力度较大的MVNO。这些MVNO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为一定的客户群体(包括公众客户)提供或计划提供移动通信服务;

拥有自己的移动交换设备和网关设备,支持分组交换和电路;

签订网络互联和漫游协议;

拥有自己的业务支持系统,如计费系统和客户服务系统等;

拥有自己的归属位置寄存器(HLR);

满足通讯管理局关于呼叫控制的要求(如紧急号码呼叫、号码可携带等);

发行自己的SIM卡。

上述“强制开放准则”仅针对3G运营商,而不适用于已有的2G运营商。另外,随着3G运营商的网络扩容,新增的网络容量同样也要按30%的比例开放给非关联的MVNO。

在平等接入上,香港电讯管理局规定,除非相关各方达成一致,否则3G运营商应该为MVNO提供与自身用户相同的传输和支持能力(如数据速率、智能网功能),不能对MVNO的话务量和数据流量进行歧视性的处理。

3)移动网络代码及号码资源分配

根据国际电联和欧洲电信标准化协会的规定,国际移动用户识别码是区别移动用户的标志,包括MCC、MNC和MSIN三部分,如下所示:

MCC + MNC + MSIN

其中,MCC是移动用户所属国家代号,一般为3位数字(如中国大陆为460、香港为454);MNC为移动网络代码,最多由两位数字组成(如中国电信在国内的MNC为03),用于识别移动用户所归属的移动通信网,香港有0-99共计一百个移动网络代码;MSIN是移动用户识别码,用以识别某一移动通信网中的移动用户。

由于移动网络代码为有限资源,香港电讯管理局认为应该谨慎发放。2001年,电信号码咨询委员会指出,移动网络代码应该仅发放给“完整MVNO”,这种MVNO与电信运营商的唯一区别就是没有频率牌照和无线接入网。“完整MVNO”拥有自己的MSC、HLR、VLR等,需要移动网络代码来与其他网络进行路由交换,从而对通话进行完整的控制。而其他类型的MVNO依赖3G运营商的网络设施,可以与其共享移动网络代码。

另外一个重要的资源是号码资源,MVNO有两个选择:与运营商共享号码,或者分配独立的号码。香港电讯管理局认为,与运营商共享号码存在一个重大的问题,那就是将会限制MVNO转换运营商的自由;如果MVNO与两个及以上的运营商签订合作协议,号码的管理和分享也会比较困难。因此他们认为,MVNO应该被分配独立的号码资源。

关于号码资源,需要重点提及的是香港的携号转网政策。早在1999年3月1日,香港就启动了携号转网政策,用户能够转移到其他运营商,并保留自己的电话号码。该政策受到用户欢迎,以2001年为例,平均每个月携号转网的用户达到6万。基于已有的成功经验,香港电讯管理局也将支持携号转网列入3G牌照的强制性要求。

(3)发展结果

香港政府积极支持的管制政策促进了MVNO的发展。自从2001年第一家MVNO——Trident Telecom成立以来,香港的MVNO数量不断增加。截至目前,香港共计有12家MVNO,用户数超过一百万,占手机用户数比例达7%,成为亚洲MVNO渗透率最高的地区。

香港2005-2011年的MVNO用户数如图2所示:

MVNO的兴起推动了香港移动通信市场的发展。香港2000年的移动通信普及率为64.14%,到2012年10月则高达225.5%,移动用户数达到了1609万。

2.2 法国

法国的MVNO最早出现于2004年,但早期主要是在市场力量驱动下发展,监管部门的态度是放任自由,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也无所作为,既有的法律条款甚至还限制了MVNO的发展,使得MVNO处境艰难,也导致了移动通信市场渗透率低、发展缓慢和价格高企,多次受到欧盟委员会的批评。

后来,在欧盟委员会、法国竞争委员会、法国电信监管机构ARCEP等多方的推动下,法国推出了诸多促进MVNO发展的举措,促进了移动通信市场的快速发展。

(1)政策背景

2004年6月,德国的Debitel和法国第二大移动运营商SFR签订协议,成为法国第一个MVNO。但MVNO发展缓慢,截至2006年9月,法国先后成立了12家MVNO,但用户数只有95.4万,市场份额仅为1.99%,远远落后于英国、荷兰、德国等欧盟国家。正如欧盟委员会2008年所说,“很显然,MVNO并没有给法国移动通信市场带来很大的竞争压力”[3]。

在缺乏竞争的情况下,法国移动通信市场发展不如人意:移动业务收入的增速从2004年的12%下降为9%(2005年)、4.1%(2006年);移动通信普及率2007年10月为82.87%,远远落后于欧盟27个国家的平均水平(111.8%);市场竞争格局保持稳定,三大运营商的市场份额基本上没有变化;与欧盟其他国家相比,法国的移动通信价格相对较高,而且多年来下降幅度较小。

法国的MVNO遭遇到的“隐形天花板”主要来自于如下两方面:

1)携号转网没有得到有效实施。法国从2003年6月开始推行携号转网,但是实际推行情况并不理想,流程复杂、耗时漫长,快则一个月,慢则长达两个半月,这就使得现有用户很难从套餐中“解套”,MVNO发展用户困难。三大运营商对此很开心,但是MVNO怨声载道,觉得政策推行力度远远不够。

2)网络接入的歧视。在2011年之前,由于运营商的限制,法国的MVNO只能采取“简单MVNO”的模式,无法拥有自己的网元设备(如MSC、HLR等),只能完全依赖合作的运营商。MVNO对此颇有怨言,它们认为如果能够管理自己的HLR,将会使得与其他运营商的网间漫游更加简便。

(2)政策要点

1)携号转网更加便捷

2007年,法国实施了携号转网的新规定,将转网所需时间从两个月降低到“最多不能超过10天”;同时简化转网流程,为用户提供携号转网“一站式服务”。通过这一规定的实施,法国2007年固网电话携号转网平均耗时降到了4天,移动电话携号转网平均耗时降到了7天。

2011年11月7日,法国最新的携号转网系统投入使用,使得移动电话携号转网的时间进一步减少为3个工作日。2011年携号转网的移动用户数为335万,比2010年增加了45%。

同时,为了帮助用户从运营商的套餐中“解套”,法国电信主管部门2008年规定套餐最长时间为24个月,用户使用超过12个月之后只需缴纳有限的费用就能够解约。

2)鼓励发展“完整MVNO”

2011年,法国进行了4G频率的分配,四大运营商在被分配频率的同时,必须承诺支持“完整MVNO”。在法国政府的不断推动下,2011年,法国首次出现了“完整MVNO”:Omea Telecom(Virgin Mobile)、NRJ Mobile和Lycamobile。这些“完整MVNO”拥有自己的SIM卡和HLR,以及核心网的网元设备。法国的第四大运营商Free Mobile还承诺,未来将在网络上支持多达四个“完整MVNO”,并且只收取成本价格。

“完整MVNO”的模式使得MVNO能够在网络基础设施上进行更多投资,并享受更大的自主性,包括客户管理、开发新的产品和服务等,还让MVNO在选择运营商时拥有更大的自和议价能力。

(3)发展结果

在法国政府的持续推动下,MVNO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从数量来看,MVNO从2006年的12个发展到了2012年3月的59个。2006年,MVNO用户数为95.4万,市场份额为1.99%;到了2012年第一季度,MVNO用户数达到了750万,市场份额达到11.2%。MVNO的发展也推动着移动通信市场的发展,2006年10月,法国移动通信普及率为82%,2011年达到了102.2%。

2008-2012年法国MVNO发展情况如图3所示:

2.3 美国

在MVNO的发展上,美国起步非常早,美国最大的MVNO——TracFone在1996年5月就已经成立,截至2012年第三季度,其用户数高达2164万,在全球范围内都很难有其他MVNO能够望其项背。

(1)表面的“无为而治”

美国的管制思路就是“无为而治”——不管制。美国对电信行业采取的是放任自由的态度,没有对资费、服务捆绑的管制,也没有强制运营商向MVNO开放网络,而是通过放宽市场准入、一视同仁的方式来鼓励市场竞争。

由于没有任何管制,连备案都不需要,甚至出现了令人觉得不可思议的结果:主管部门FCC并不清楚美国有多少MVNO,更不清楚每家MVNO有多少用户数,所以只能依靠公开渠道、第三方数据或者自己的推测。例如,FCC在《第15次移动通信市场竞争报告》中认为,“据推测,2010年第一季度的MVNO数量为43或61个”,而这两个数据分别来自于CTIA和Verizon[4]。

(2)内在的“有所作为”

美国的电信监管部门FCC不断地对移动通信市场评估,结果发现是有效竞争的,因此认为政府的管制干预完全没有必要。2002年11月24日,FCC废除了关于移动转售业务的规定,这是美国唯一的一个有可能在MVNO进入移动通信市场中起到帮助作用的条款。事实证明,规定废除后,美国新成立的MVNO数量反而增加得更快,说明政府的干预是多余的。

但是,美国政府对MVNO的不加管制是建立在其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基础上,“无为”的根基是“有为”,从如下两方面即可看出:

1)携号转网。美国的携号转网起始于2003年11月24日,是“本地号码可携带”:用户在同一个地理区域,可以从原有的移动电话、固定电话、VoIP转换为新的运营商,保持号码不变;如果是到一个新的地方,那么号码有可能无法携带。FCC要求携号转网的处理时间是一个工作日,据报道最低2个小时即可。携号转网政策的实施促进了MVNO的发展。

2)普遍服务基金。美国在普遍服务基金的申请上,MVNO和运营商一视同仁,而不像法国等国家长期存在歧视性条款,TracFone成为该基金项目市场份额最大的企业。

2.4 拉美

MVNO在拉美地区的发展非常困难。印度电信部门TRAI在2008年指出:拉美的移动普及率平均为60%,而且80%的用户都是预付费用户,不像MVNO在其他地方出现时市场趋近饱和;拉美移动用户的ARPU值非常低,只有每月15美元,MVNO的生存空间较小。

从政府的管制环境来看:

(1)拉美的携号转网政策推出缓慢,而这对于MVNO的发展而言非常重要。如玻利维亚,虽然在2012年的电信法中包括了携号转网,但目前尚未推出;智利和阿根廷的携号转网政策也都是在2012年才开始推出。

(2)政府缺乏针对MVNO的法律框架。直到2010年第二季度,智利才成为拉美第一个出台MVNO相关规定的国家。

(3)政府对MVNO和运营商合约的限制性条款缺乏干预。如拉美第一个成立的MVNO——玻利维亚的Cotas Movil,不堪忍受运营商Nuevatel的种种限制性条款,试图通过购买无线频率资源来摆脱约束,没有成功,最终决定停止提供移动通信服务[5]。

2.5 卡塔尔

卡塔尔没有发放MVNO的牌照,但起初并不排斥,对于2010年成立的MVNO——Virgin,卡塔尔公司持观望态度。然而,在运营商Vodafone的强力推动下,卡塔尔主管部门ICTQatar的态度发生急转,于2011年迫使Virgin关闭服务。

(1)Virgin Mobile的折戟沉沙

2010年5月,Virgin和本地第一大移动运营商Qtel合作,开始在卡塔尔提供MVNO服务。Virgin使用自己的品牌,聚焦低收入和年轻群体,资费结构简单,充值的费用有效期长,在目标客户群体中很受欢迎。

主管部门ICTQatar对Virgin采取了观望态度,但是作为两大移动运营商之一的Vodafone对此强烈反对。Vodafone于2008年6月获得了卡塔尔的第二张移动通信业务牌照,耗资21.2亿美元,并于2009年3月1日投入运营。Vodafone认为Virgin是以MVNO的方式提供移动通信业务,但主管部门并没有发放任何MVNO的牌照。

在Vodafone的推动下,ICTQatar于2011年2月命令Virgin停止发展新用户,并确保遵守相关规定。但随后,ICTQatar声称Virgin在宣传上有误导作用,使得最终用户不清楚到底是谁在提供服务,影响了市场竞争,要求Virgin于2011年8月前停止服务。

(2)现状

目前,卡塔尔没有一个MVNO,只有Qtel和Vodafone两个移动运营商,是中东和北非地区移动通信市场保持双寡头格局的三个国家之一(还有阿联酋和叙利亚)。

Vodafone从Virgin的退出中获益巨大。截至2012年底,Vodafone卡塔尔公司移动用户数超过100万,同比增长26%,市场份额达35%;2012年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0%;2012年用户的ARPU值达到121里亚尔,同比增长8.4%。

目前,Vodafone在推动卡塔尔政府部门推出携号转网政策,据路透社透露将于2013年1月底正式推出[6]。

3 试点方案解读及未来政策建议

3.1 试点方案解读

从目前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来看,主要有如下几个特点:

(1)试点方案最突出的特点在于把开放移动转售业务与鼓励民资进入电信业相结合。方案中明确提出:“申请者为依法设立的中资民营公司。”从2003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放宽国内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到2005年“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再到2010年“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建设”,及至2012年6月“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本次试点方案终于将政策落到了实处。

(2)从前文的MVNO分类来看,试点方案定义的“移动转售业务”其实就是除了“完整MVNO”之外的其他MVNO类型。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不自建无线网、核心网、传输网等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但可以自建客服系统、业务管理平台、计费和营帐系统等。

(3)与香港制定网络开放容量相比,试点方案的底线是制定合作企业的最少数量。方案规定“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保障在试点期间至少与2家转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

(4)移动转售企业的号码资源需要基础电信运营商进行分配,“分配连续号码资源或整个号段供其使用”。

此外,试点方案还对服务质量、批发价格、排他性条款、业务终止的用户承接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3.2 未来政策建议

基于上述对MVNO管制政策国际经验的分析,针对我国下一步的管制政策,有如下几个建议:

(1)申请企业范围放宽,逐渐包括国企和外资企业。本次试点方案将申请者局限于中资民营企业,但这只能是短期的权益之计,从长远来看既不利于行业发展,也不利于消费者利益。比如,外资电信企业的进入,可以有效降低国际长途通话费用,以TracFone的“国际邻居”业务为例,墨西哥与美国的TracFone用户互相拨打电话,双方都不需要缴纳国际长途费用。

(2)开放“完整MVNO”业务,允许企业拥有核心网设备。国际经验已经表明,“完整MVNO”模式使得MVNO企业拥有更大的自主性,能更好地开发创新产品和服务。

(3)加大力度推进携号转网政策。从目前的试点方案来看,携号转网政策并没有与移动转售业务试点相结合,这必将导致MVNO发展用户困难。下一步可以考虑从如下几方面推进:首先,扩大目前携号转网政策的范围,从天津、海南向全国范围扩大;其次,通过对携号转网平台的投资及相关政策出台,减少运营商的限制性条款,使得携号转网更加便捷;最后,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考虑实施从运营商向MVNO的单向携号转网。

(4)在开放“完整MVNO”业务后,可以考虑为MVNO分配独立的移动网络代码和号码资源。参照香港的经验,这将有利于MVNO对用户、通话进行更好的管理。

(5)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要求基础运营商开放一定比例的网络容量。

参考文献:

[1] Telecom Regulatory Authority of India. Recommendations On Mobile Virtual Network Operator(MVNO)[S]. August 2008.

[2] OFTA. Licensing Framework for Third Generation Mobile Services[R]. March 2000.

[3] European Commission. Report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Telecommunications Regulatory Package, 2005-2009[R].

[4] FCC. Mobile Wireless Competition Report (15th Annual)[R]. June 2011.

商店经营方案范文第2篇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方案【1】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全市每一所中小学校,采取拉网式集中整治的方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使全市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善,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得到充分保证,保障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中小学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内的食堂、经营食品的商店、摊点。

三、组织分工

市、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负责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和校园食品店经营者的管理工作,具体部署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市、县(区)工商局负责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店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市场主体资格的食品商店、摊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市、县(区)卫生局负责对中小学校园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生产经营食品,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对学校商店、小卖部、摊点的整治。

检查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是否超范围经营;购进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卫生设施配备情况,销售、贮存食品用的器具卫生情况;有无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依法取缔。

2、对学校食堂的整治。

检查食堂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学校食堂的整体布局是否合理;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情况;食物清洗、加工、储藏、销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变质和过期食品是否得到及时清理;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及工作人员生活用品的保管、摆放情况;学校自供饮用水源、购进的纯净水是否符合卫生和质量安全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食堂经营者限期整改;属承包经营且问题严重的,学校应取消其承包资格,改为自主经营或重新发包;食堂整体布局不合理的,学校应利用暑假时间进行必要的改造。

3、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检查各中小学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食品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情况。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租赁学校房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管理,与租房者签定正式合同,明确其食品安全责任,督促其健全食品购销台帐,落实索票索证制度;要求、督促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建立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机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广大师生消费信心和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健康、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和检查,坚决制止将学校食堂分散承包、多头承包,杜绝只承包不管理的现象;工商、卫生等监管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内食品商店、小卖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门店、商店、摊点的日常监管工作。

五、时间安排

全市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6月29日-30日)。召开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并部署到各县区。各县区、各部门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行动计划,抽调专人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月1日-15日)。

1、排查隐患阶段(7月1日-10日)。由各县区教育部门牵头,根据本辖区内整治工作任务量的大小,对相关部门抽调的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组,分配工作任务,按照方案要求,拉网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市教育局对各地中小学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检查。

2、落实整改阶段(7月11日-15日)。各中小学校根据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县区、各部门对照整治工作目标,认真做好自查验收和阶段总结,并于7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总结书面上报市食安办,市食安办汇总后报市政府。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8月25日-31日)。市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于新学期开学前,对各地中小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整治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方案【2】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20xx〕12号)精神和xx区人民政府、xx区教育局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项部署,全面整治学校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xx区教育局20xx年8月24日《关于转发20xx年xx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各学校开展专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整顿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事关学校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中心学校决定成立学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所属各校(园)也要成立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整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同志兼任。

二、整顿范围

乡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三、整顿内容

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提升监督能力。着力构建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全方位食品安全教育网络体系,使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监督、防范意识进一步提升,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得到提高,切实保障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x月xx日前)。各校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本校的具体工作措施,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各学校制定本单位专项整顿行动方案。乡中心学校制定本辖区专项整顿行动方案。

(二)落实阶段(6月1日12月10日)。按照本方案要求,逐项逐条抓好落实,做好督促检查。

(三)总结阶段(12月11日12月31日)。全面总结20xx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整顿行动总结,客观分析整顿成效,查找存在问题和制定整改措施。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监管,规范学校食堂和学校周围小商店、小摊点的经营行为。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中学、幼儿园食堂要纳入食品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和学校食堂量化管理体系评价。

2、强化对学校食堂所需粮、油、肉、蔬菜、水果、豆制品、水产品等原材料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餐厨垃圾处理、食品检验报告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校园,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用添加剂,确保食品安全、卫生、餐饮用具卫生安全达到规定标准。

(二)各校(园)要开展以预防食物中毒事故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原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健全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食堂环境卫生的管理。要求食堂内外环境要保持整洁,所有的餐具要陈列有序,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场所包括厨房、售卖间,应按要求配备防水、防潮、防蝇、防尘、冷藏、洗涤消毒、排烟装置等设施。

(四)学校要加强对校内小商店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进货台帐,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

(五)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要分柜存放,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加工和出售。

(六)加强对幼儿园、小学学生饮食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强化学生饮食安全管理。

(七)在学校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和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重点落实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园)长分工负责、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工作责任制。各学校要召开专门会议,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作出部署。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抓好工作落实,要推动整顿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严格考核,狠抓落实。各学校要把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完善督查考核奖惩办法,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督查评估。对整顿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食品安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强化督查问责,落实监管责任。各学校要严格依照学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要加强沟通,凝聚合力,形成上下互通、横向联动、定责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不走过场。

商店经营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网上商店经营心理效应

随着网络经济的振兴,特别是SARS疫情的出现,人们正在重新认识电子商务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性。作为实施电子商务直销模式的店铺———网上商店,其经营的成败,不仅关系到电子商务能否真正地发挥作用,而且关系到电子商务的生存与发展。我国的网上消费群体规模正在迅速扩大,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1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02年12月31日的数据显示,经过两年的发展,我国的网民数量已经从2250万飞增至5910万,增长率为162.7%;但针对消费者的网上商店的数量却急剧下降,据信息产业部于2003年初公布的一项调查报告显示,2000年初,国内约有网上商店1665家,到2000年底,约剩下1300家,而到2001年底,却只有1188家。截至2002年11月初,已经不足千家。在近两年的时间里,我国网上商店的数目下降约1/3。

这种相互逆向的发展趋势对我国网络经济的正常发展不利,必将影响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步伐。因而,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提高网上商店的盈利能力,使更多网上商店的经营走上成功之路。网上商店经营的心理效应探析,目的在于从网上商务买卖双方的心理活动中,探索和分析网上商店的经营措施或方案,解决多数网上商店经营失败的问题。较多的研究者是分析消费者的心理对经营的影响,即消费者的心理效应;但很少有人从逆向研究思路来分析经营对消费者心理的影响,即经营的心理效应。补充其不足,完善心理学在网上商务活动中的作用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题目。

一、网上商店经营特色的心理效应

网上商店的经营特色是其生存之本,它是在长期经营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经营者通过经营方式、商品、服务等方面的创新,在虚拟市场上形成独特的经营风格和形象。由于消费者网上购物不仅要获得生理和物质方面的享受,而且要获得精神和心理方面的满足。因而充分发挥经营特色的心理效应,将对消费者购买心理和购买行为产生重大影响。

经营方式的特色是商店经营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影响消费者对商店的选择。目前,网上商店的经营方式基本上可分为超市型和专业型,如上海联华网上超市和当当网上书店。这两种经营方式的特色性不强,导致网上商店的吸引力较弱,无法满足消费者寻新求异的心理,因此要创新经营方式形成新特色,增强网上商店对消费者的吸引力。如将两种类型适当结合形成一种综合型。现以网上书店为例,在经营图书、音像等商品为主业的基础上,适当经营其它的、新颖的、时尚的、便于配送的小商品。这种“主专次超”方式能够满足消费者的多种需求心理,因为购买图书的消费者可能还要购买其它商品。

这样,既能扩大影响面又能提高销售额。当登录某书店发现其正在销售一种时尚的或可能正是你需要的商品时,你难道不会动心吗?经营商品的特色主要是通过网页展示商品信息中的特殊或不同,较好地表现出自身的经营特色,以满足消费者欲获得商品全部信息的心理愿望。虽然网上商店浏览者的心理动机可能是千差万别,但从一般意义上讲,最直接或最基本的动机是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由于网上商店所经营的多数商品只能通过视觉或听觉来感知商品的相关信息,而且许多商品是虚拟的。消费者无法通过触觉、嗅觉或试用等来感知商品信息,有些商品的视觉也不完善。这些,已经严重地影响了消费者传统购物的心理习惯,导致大量商品无法在网上销售或销售效果不理想。因而,要采取有效措施创新商品信息的特色,发挥其心理效应使更多浏览者成为商店的消费者。这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程,仅举完善商品信息的例子。如网上书店的买书者无法翻阅书的内容,而读者习惯上只有了解书的内容后才有可能决定购买。为买者提供书的一部分代表性内容,特别是新书的内容,这就是一种新特色,当然要考虑读者的浏览时间限制及有偿下载等问题。否则,大多数买者只会购买已经知道内容的书籍。

经营服务的特色是通过为消费者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方式和内容建立起来的特色,它是提升消费者满意度的基础,又是迎进新客户、留住老客户的重要条件。独特和新奇的服务更易打动消费者的心,以满足消费者追求完美的心理欲望。网络技术为网上商店的经营提供许多有益工具和手段,使之易实现个性化服务,虽然这种个性化针对传统商店是特色,但对网上商店已经谈不让是特色了。因而,要采取新颖的服务方式和内容树立网上商店的服务特色,使消费者体验到与众不同的服务,激发其满意感,实现吸引和保持消费者的心理效应。如实施情感服务措施,建立网上商店的服务特色。情感危机是网络经济中的突出问题,也是网上商店经营者易忽视的问题。而借助传统电话、书信、礼品等手段实施情感服务,对网上商店的经营来说就是一种特色。

二、网上商店外观设计的心理效应

网上商店的外部形象能否使消费者产生一种和谐与美的心理感受,是吸引消费者登录浏览商店、产生和形成购买行为的基础。虽然网上商店无法向传统商店那样,通过地点的选择与利用、门面、招牌、橱窗设计及外部灯光使用等要素引起消费者的注意和产生心理联想,但仍然可以通过域名的选取和主页面的栏目制定、静动结合、色彩组合等要素实现网上商店外观设计的心理效应。

域名的选取是第一位的,因为网上商店只有被浏览者知晓后才可能有销售,早期8848的成功也说明了这一点。因而要从新颖、独特、奇怪、艺术等思路选取域名,特别是网络实名的选取更需要结合商店经营内涵。充分刺激浏览者的好奇、从众、时髦等心理特征,迫使其登录浏览商店。如尽量使用长度较短、易于记忆的域名,适应于浏览者懒堕的心理状态。当然,还要采取多种措施对网上商店进行推广宣传工作,让更多的网民了解或登录网上商店。

网上商店的主页好似传统商店的店面,其设计更加重要,它是吸引且留住登录者的关键。首先,主页栏目的制定体现了商店的外观风格,要弃旧图新、不断改进和完善栏目的制定方法及内容。新、奇、全风格的外观,给人以追求时尚、善于发现、体贴周到的心理感受。如在主页上的栏目中增加“商业对联”,商业对联是中国传统商店门面装饰的一大特色,同样也可用于网上商店。它可以帮助消费者识别或记住商店,并给消费者以美感。既可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又能陶冶人的情操。其次,主页中图像或文字的静动结合可以诱导消费者的注意力,并激发兴趣、增强艺术感染力。让消费者在美的享受中,加深对商品的视觉印象或增强广告的效果,并能形成购买动机。但要注意静动结合要适当,过分地“静”会给人以僵硬、呆板的感觉;过分地“动”会给人以杂乱、无序的感受。最后,恰当地组合主页面中的色彩。色彩是人的视觉的基本特征之一,不同色彩引起不同视觉的感受,刺激视觉强度由高至低的颜色依次为红橙黄绿蓝靛紫。注重色彩组合,会给人以许多新的、特别的心理感觉。如玫瑰色给人以华贵、幽婉、高雅的感觉;蓝靛色会使人的心理活动趋向平静,控制情绪的发展。同时色彩可使消费者形成某些特定的联想,如绿色与植物;蓝色与大海;红色与太阳等。

要突出与众不同的特色,根据颜色有冷暖之分,结合季节选择反差色,如冬季用暖色的红、橙、黄,能使消费者产生温暖的感觉,以吸引消费者。但要注意色彩的浓度不易过强,否则会使消费者眼花缭乱产生不舒适感受。而且色彩不要太多,否则会影响消费者浏览速度产生反感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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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上商店内部环境的心理效应

网上商店的内部环境是成功经营的重要条件,而网站的规划布局、商品的陈列摆放、购物的顺序编制、商品的价格定位又是其组成要素。这些要素的心理效应更加重要,将关系到能否迎进新顾客、保持顾客良好的印象、留住老顾客,会对扩大购物群、增加销售额、提高收益率产生巨大影响。因而要采取有效方式和手段充分发挥各种要素的心理效应。

网站的规划布局可以理解为:“能否获得比较好的经营效果的关键因素之一”,因为它不仅可以提高页面的使用率、网站的利用率,而且能为顾客提供舒适愉快的购物环境,使顾客获得购物之外的精神和心理上的满足,产生今后再次光顾的心理向往。网站的规划布局没有统一模式,要以适应消费心理和行为方式作为一般的布局原理,并结合经营特色、商品特点,追求实用、合理、美观的规划布局。主要包括:使用长宽合适的网页,如不使用横向滚动条,纵向不要超出1.5屏;规划好网页中各部分内容的大小及位置,如主要内容放置在页首的下部区域;明确内容是图片、文字、还是两者的结合,如尽量使用图文结合;选择适度的图片色彩,如结合商品特点选择颜色及浓度;运用适当的字型及字号,如考虑艺术字;规划有效的页间链接,如链接数不要超过4层;提供实用、准确的网站导航支持,如每页均可返至主页等。

商品陈列摆放的心理效应是指商品的目录表和搜索区域的排列,对消费者心理和购物行为的影响。消费者登录网上商店最关心的是商品,而商品的目录表的排列是吸引消费者继续浏览商店的前提条件,商品搜索区域的排列又是消费者快速感知商品的必要条件。因而商品的陈列摆放必须适应消费者的选择心理和习惯心理,并努力满足其求新、求易、求快、求美的心理追求。对于商品的品种较多的网上商店来说,目录表和搜索区域的排列可按分类分层陈列法,即先将商品分为方便、选购和贵重三大类制作目录,其次将每类再按厂家、品名、品牌、产地等分层制作搜索区域,然后通过搜索查找所需商品,实现快速的商品定位;对专买店来说,可不设目录表,搜索区域的排列可按细分陈列法,即按商品自身的特点或特性排列搜索区域,如书店可按书名、作者、出版社、日期、价格等。另外,要特别重视搜索关键字智能化的处理及相应正确的提示信息,还要注意搜索所得商品的具体陈列问题。

购物的顺序编制类似于传统商店的购物路线,是消费者在网上能否感受到快捷、方便的购物心理的前提条件。必须细致全面地规划设计购物的路线图,事事为消费者着想,将购物过程中各种可能情况分析清楚,周到地提供解决方案,满足消费者轻松购物、愉快消费的心理体验。如参考自选商场购物过程编制,提供购物车(篮)随时装入所选商品,利用好似导购小姐的“购物演示”指导或引导购买;要提供多种结算付款方式以适应更多消费者的购物习惯,并能够及时告之消费者购买的品种、数量及价格等信息;要为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地搜寻相关商品的途径,适应消费者的挑选心理。

商店经营方案范文第4篇

今年以来,__县工商局根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和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认真贯彻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明确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法、提升监管效能等四个方面入手,多层次、全方位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努力构建多形式、多途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明确监管责任,推进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在本系统全面推行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区制度,确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进一步推进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十项制度”,签订《食品经营管理责任书》,按照“十项制度”、“六查六看”的要求,确保人员、职责、制度、整治等工作落实到位,量质并举。

二、规范监管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 ),结合本局实际,组织学习贯彻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的“十项制度”、“八项”职责、“十一种”不能入市经营的食品、“七项”食品经营户自律制度、“六查六看”巡查内容、“十项”责任追究制度。二是通过推行“两图一栏一书”——辖区地图和责任区图、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食品经营管理责任书》监管措施,落实《实施方案》,使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三是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依法开展清理和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确保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进一步全面掌握辖区食品经营主体情况,取缔无照经营,健全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制度。

商店经营方案范文第5篇

商场私自搞特价使整个区域价格体系紊乱

前几天某商场搞的特价广告活动,却让张老板吃了不少苦头。在特价活动中,该商场未经允许私自将张老板的S品牌的一主销型号以远远低于该区域的最低市场零售价特价出售。广告一经打出就引起了顾客对S品牌的极不信任,造成S品牌的顾客流失。无奈之下,一些分销商也只有跟进按特价执行,很快整个区域的价格都降了下来。本来很赚钱的型号就因一次偶然的特价活动变得无利可图。对于这样的事情如何预防?

大型卖场擅自进行价格调整破坏区域价格体系好像已经成了他们的恶习,经常让很多经销商头疼不已。但是造成这种现象过程中很多经销商也有帮助的嫌疑,往往在双方的合作过程中听之任之。

上面的案例中,商场在节假日做特价销售很正常,但对主流机型采取价格突然跳水是不合适的,完全可以从非主流机型入手进行促销,从而带动主流机型的上量。但即使这样也一般不会造成顾客流失,如果有也是已经购买的老顾客,而不是真正要购买的真顾客。至于分销商的价格跟进也实属无奈之举,但往往是损了妇人又折兵。

总体来说,建议经销商张老板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善这种状况:

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中必须明确价格制定权的归属,并做出量化的利益赔偿。虽然现在很多销售合同都是零售商的格式合同,但经销商可以在合同的未定事宜中做出明确说明或者签订补充合同。

节假日的产品销售双方肯定要有相应的促销策略,经销商最好提前主动与零售商沟通并全力配合零售商促销方案的同时的提交自己的促销方案。

对一些老顾客的抱怨,经销商联同零售商事先做出紧急事件处理的礼品赠送方案。

对一些分销商明智之举不是跟进降价,而是在给零售商施加限量销售的压力后,自己对主流产品采取有礼销售的策略。

厂家撤了,售后服务投诉该如何办

我过多个品牌的家电产品,其中有两个品牌厂家关门了,但卖出的产品有些还处在保修期,还需要免费给顾客维修,有些产品坏了竟连配件也没有。经常接到顾客的投诉与抱怨,可是我们也不可能贴进去大量的费用。我经营的电器商店在当地有多年的历史,一直口碑很好,却因这两个品牌搞得名声扫地。不知道如何是好?

出现这种状况,对已有多年电器经营的老板来说是不应该的。出现厂家关闭后所售产品还在保修期内,这对经销商是最大的伤害,如果没有产品售后服务利益补偿,这时经销商肯定会承担一些责任和利益损失。但经销商对这种现象并不能坐以待毙,而应该主动把问题彻底解决,这样对经营多年的电器商店口碑才不会有负面影响。

具体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

以公文的形式在店面张贴厂家关闭的信息,最好附厂家关闭时对你的通知和产品售后服务协商的处理意见。

在经营过程中,如果有资源,可以考虑对倒闭厂家产品进行以旧换新的促销活动。

如果有顾客把所售故障产品拿过来要求维修,你必须在他明确厂家倒闭信息后,对刁难顾客选择性的进行自己维修或补偿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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