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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计报告

学校审计报告

学校审计报告范文第1篇

【关键词】 高等学校; 注册会计师; 审计

一、财务报告是高校财务受托责任的载体

高校作为非营利性质的公共部门,从政府取得各种教育资源,承担着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责任。要保证资源被恰当的使用,如实反映管理者的经营管理责任,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财务会计概念第4号公告》提出的财务报告目标中指出,“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告,应当向当前和潜在的资源提供者和其他报告使用者提供信息”,以“评价非企业组织的管理者履行经营管理责任的成绩以及其他业绩的表现”。因此,为公正评价高校管理的受托责任,借鉴《财务会计概念第4号公告》的内容,高校应当定期编制反映管理者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财务报告,真实地披露部门预算的执行、财务资源的有效运用、资产的保值与增值等责任的履行情况。

当然,高校管理的责任与企业经营的受托责任履行过程中环环相扣的利益驱动相比,具有履行和实现机制的复杂性,无法用一些关键性的财务指标(如每股收益率、资本收益增长率等)来衡量和评价高校履行受托责任和受托业绩的实现程度,从而解除高校的受托责任。因此,按照新公共管理的思路,为评估高校受托责任的实际履行情况,必须借助财务报告的披露,提供相应的财务活动和财务状况,反映高校法定预算的遵从、业绩的实现等信息,并通过专家独立的职业判断,以证明筹集及使用资源的目的是合理有效,并帮助社会了解和评价高校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二、受托责任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基础

基于对受托责任的鉴证是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制度的基本内容,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监督的一种新形式。随着社会对公共经济责任要求的提高,高校作为教育资源的经营和管理者,其运行节约、效率、效果如何,越来越为社会大众所关注,但出于现实考虑,公众和政府自然不可能亲自对高校的运行和管理进行监督和考察,因此,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在《公认审计准则》公告中要求“为保证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应披露的材料均给予了真实的反映,该报表后还要附有一名独立审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而我国2009年10月颁布实施的《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2009]56号)所提出的“将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正是顺应了社会对高校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客观、公正评价的要求,通过赋予独立审计机构来达到对高校使用资源情况的最终控制。

三、实施注册会计师审计存在的问题及障碍

虽然《若干意见》已出台近两年时间,福建、山西等省的财政主管部门也制定了有关实施办法,但从目前实施的情况看,高等院校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实行还存在不少问题和障碍。

(一)缺少实施高校年度财务报告须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律依据

一是《教育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无“高等学校会计报表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相应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对高校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年度审计无相关具体法律依据和实施细则;二是目前高校每年必须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物价等部门的年度审计或专项检查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财务管理规范化检查,政府部门对高校的财务监督检查形式和层次已经较多,会计师事务所对高校财务报表审计可能更是流于形式;三是高校(特别是公办高校)作为办学单位,财务管理的重点是考虑如何将资金用于办学最需要的地方,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基本不存在成本核算和利润调整问题,也不存在投资者的利益平衡问题,中介机构对报表的审计意义和作用无法体现。

(二)会计师事务所由谁聘任的问题

由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行业竞争激烈,以及目前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如果是由高校自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可能受到影响,审计结论的可信度将受到质疑。

(三)审计收费问题

如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相关费用由高校自行负担,那么,实行高等学校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将给高校带来较大的经济负担。以广州地区为例,根据《关于印发广州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穗注协[2006]7号)文件精神,对会计报表审计收费的依据为资产总额与业务收入总额(孰高),在此原则基础上,按照一定的额度收取服务费。资产总额与业务收入总额(孰高)在5 000—10 000万元之间的,收取30 000元服务费;在10 000万元以上的,收取40 000元以上(0.04%)服务费。对于资产规模大的高校,像广东省重点本科高等院校总资产多在10亿元至30多亿元之间,审计费将达到一两百万元,给高校带来很大的经济负担。

(四)年度财务报告的时间问题

目前,注册会计师审计领域涉及最广的是企业单位,尤其是上市公司。对企业单位(上市公司)而言,只有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或税务报表)才能报出,报出时间一般是每年4月份之前。高等学校年度财务报表同样以12月31日为决算日,但财务报告的报出时间要求离决算日非常短。决算日后,高校财务部门需根据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决算编审工作要求,对各项收支账目、往来账目、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进行全面清理,在此基础上办理年度结账,编报决算。每年财政部门要求高校上报决算的时间是春节前,其中还需根据财政部门的意见进行数据调整,工作量大,时间安排已相当紧张,若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再行报送决算报表,会导致部门财务报告的上报时间滞后,影响财政报表的汇总与上报。

学校审计报告范文第2篇

为使基于内部控制的高校内部审计信息系统总体框架更具应用价值,需要对内部审计信息系统进行业务流程设计。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教育部17号令《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对内部审计相关业务流程的规定以及2009年出台的《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等文件的要求,将业务流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实施阶段以及审计报告阶段。在具体的流程操作上,基于内部控制的高校内部审计信息化业务流程将充分考虑信息化的特点,更加注重内部控制的基础性作用。对于每个阶段的具体流程,详细叙述如下:

1.审计准备阶段

审计准备阶段是指正式实施审计前的阶段,该阶段需要完成的工作有:审计立项、送达审计通知书、开展基本调查、编制审计方案以及进行审计公示。审计立项《。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教育部17号令)第二十二条指出,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内部审计机构的部署,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信息化环境下,基于内部控制的高校内部审计进行审计立项时,其有效的依据可以包括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审计任务、学校领导交办的审计任务、学校有关单位委托的审计事项以及平时调查论证需要审计的事项等。同时,需要选派审计组成员,指定审计组组长。送达审计通知书。教育部17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应组成审计组,编制审计方案,并在实施审计前向被审计对象送达审计通知书。又根据《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号——审计通知书》的相关规定,审计通知书需要通过纸质版资料进行传送,内部审计机构在实行审计3日前(特殊情况除外),向被审计对象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书由审计组组长按规定格式编写,并报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审批。而且,内部审计机构认为需要被审计对象自查的项目,应在审计通知书中写明自查的内容、要求和期限。开展基本调查:在开展基本调查时,审计组可以通过高校内部审计信息系统自动取得要求被审计对象提供的有关资料。当然,对于所获取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都应该由被审计对象负责。编制审计方案。《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审计计划》第十七条规定,审计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订审计方案。《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第二十条规定,审计方案应当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审核批准,重要事项报经本部门、本单位主管审计工作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审计组在随后的实施审计过程中,若发现审计方案不适应实际情况,还可以对先前制订的审计方案进行实时调整。审计公示。编制审计方案后,在审计组对被审计对象正式进入审计阶段前,将审计项目的内容、形式、依据、审计组成员构成以及监督举报方式等以文件、简报、进点会或内部网站的形式进行公示,接受各方的监督,增加审计信息的透明度。

2.审计实施阶段

审计实施阶段是审计组对被审计对象展开具体审计的阶段,此阶段是审计组将审计工作方案付诸实施、转化为具体行动的阶段,是高校内部审计全过程最主要的阶段。该阶段需要充分考虑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设计出基于内部控制的高校内部审计信息系统的审计实施阶段的工作流程,该阶段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获取相关资料、确定审计重点及要点、符合性测试、实质性测试、获取审计证据和全面评价以及审计工作底稿汇总。需要说明的是,在这个阶段,基于内部控制的高校内部审计信息化流程中审计日记的编写以及审计工作底稿的获取是伴随着整个审计实施阶段的。获取资料。审计组进入正式审计阶段后,需要先获取相关的资料,以确定审计的重点及要点。然后根据所获取的相关资料,初步确定审计的重点及要点。并通过调查,确定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基于内部控制的高校内部审计信息化流程更注重内部控制的基础作用,若确定被审计对象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就可以直接退出审计,提出相应改进内部控制制度的措施;若确定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则可进行相应的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审计测试。根据《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内部控制审计》和《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的细则规定,确定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后,就要对其运行情况进行符合性测试,可以通过穿行测试和小样本测试两个主要阶段完成符合性测试。通过符合性测试,确定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程度,若确定被审计对象有效执行了内部控制制度,则可进入实质性测试阶段。信息化环境下,实质性测试一般都是借助计算机对被审计对象的财务数据进行核查,测试类型具体可分为六种类型:出错处理测试、数据质量测试、数据一致性测试、实务盘点与审计信息系统中的数据比较测试、利用外部数据对审计信息系统内的数据进行测试以及分析性检查测试。获取审计证据和全面评价。《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第二十五条至第三十条均是关于审计证据的规定,由此可见获取审计证据的重要性。在审计实施阶段,如何收集并鉴别审计证据更是影响审计质量的关键。在这个阶段,需要通过全面评价将审计组各成员所收集的零散的审计证据和初步评价结果进行综合,筛选出重要的证据和主要的问题,并进行重点综合评价。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当对审计工作进行记录,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应当记载审计人员在审计中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和时间等,并附审计证明材料。审计日记的编写和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贯穿整个审计过程,审计工作需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将较为零散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汇总和整理,以便为审计报告阶段的工作做准备。审计人员在利用计算机辅助工具进行审计过程中,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做出详细、准确的记录,编写审计日志,以便反映出审计工作的全部过程。

3.审计报告阶段

对于基于内部控制的高校内部审计信息化流程,在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后,高校内部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应该根据上一阶段汇总的审计工作底稿,编写相应的审计报告。这一阶段的工作包括:审计负责人核查、编写审计报告初稿、与被审计对象讨论报告初稿、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和改进建议、回访检查以及审结归档。审计负责人核查。流程设计中,对于汇总的审计工作底稿,需要由审计负责人进行核查,若确定不能按审计程序继续下一步工作,则要追加必要的过程。若确定可以按审计程序继续下一步工作,则开始编写审计报告。编写审计报告初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第四十条规定,审计组应当在实施审计终了后15日内向内部审计机构提出审计报告;特殊情况下,经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提出审计报告的时间可适当延长。审计报告应当经审计组集体讨论并由审计组组长定稿。审计组组长应当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由此,在完成了对汇总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后,应严格按照规定由审计组编写审计报告初稿。与被审计对象讨论报告初稿。在流程设计时,审计报告初稿经内部审计机构审定后,须与被审计对象进行讨论,征求其意见,采纳相应的意见并修改审计报告,修改后的审计报告报内部审计机构,由审计负责人审批,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经过主管校领导审批后的正式审计报告才能送达被审计对象。回访调查。对于提出的正式审计报告和改进建议,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督促被审计对象及时提交整改方案或整改结果报告,以便了解审计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从而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后续审计。需要说明的是,内部审计机构必须对重要审计事项组织相关的后续审计,检查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及其效果,并出具后续审计报告。审结归档。《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第十四条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及时地将审计报告归入审计档案,妥善保存。教育部17号令第十八条也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事项结束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管理审计档案。信息化环境下的高校内部审计档案的保存,可通过纸质保存和电子介质保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归档。对于必须要进行纸质归档的审计材料,首先由立卷责任人按立卷的规则和方法对整理后的文件和材料进行组卷,经审计组组长复查后,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案卷的编目和装订。审计组立卷完毕后,统一报送内部审计机构,由内部审计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审计档案的保管和移交工作。

二、基于内部控制的高校审计信息化系统应用效果

学校审计报告范文第3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20*年秋季学期开始,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全面实行了以国家助学金为主要内容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实现中职学校信息化管理,教育部设计研发了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利用信息系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信息纸质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信息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学校要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信息填报工作

学生资助信息是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评价各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指标。中职学生资助工作线长面广,情况复杂,建立统一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有利于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加强对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监管;有利于各级有关部门及时、准确地统计、分析、查询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信息。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学校要将学生资助信息填报、统计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各单位要选派责任心强、熟悉数据统计的人员负责资助信息填报等具体工作。

中职学校资助信息管理工作实行“*负责制”和“逐级审核责任制”。学校和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信息管理人员在提交本校和本级学生资助信息前,要分别将拟上报信息的打印件报送*和本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存档备查),再通过信息系统正式提交。若出现弄虚作假、或因审核不严导致上传数据不实等情况,要追究*和相关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二、中职学生资助信息的主要内容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信息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国家助学金财政资金到位信息》、《学生资助信息统计基表》和《学生资助信息统计报表》等四方面内容。其中,《基表》由学校填报,《报表》由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通过系统软件自动生成。

三、中职学生资助信息实行“实时报告”、“月报告”和“学期报告”等制度

1、实时报告。实时报告信息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财政资金到位信息》。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学校在收到上级或同级财政下达预算信息后,要通过信息系统即时填报《国家助学金财政资金到位信息》。

2、当月报告。当月报告信息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各学校在新学期开学后20天内,通过信息系统向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报本学期国家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应对所辖学校上报的受助学生名单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受助学生名单提交至全国中职学生资助数据库。此后每月,学校若有新增或减少的受助学生名单,应在当月发放国家助学金以前按规定的程序通过信息系统向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报。

3、次月报告。次月报告信息主要包括《学校基本信息》、《在校生基本信息》和《国家助学金发放信息》。为便于统计,所有中职学校和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应于当年4-8月、10月至次年2月,按规定时限填报春季学期3-7月和秋季学期*月至次年*月的上述三方面信息。即便某月上述信息没有变化,也要按规定要求填报。若某月份因特殊原因未及时发放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实际资助人数和金额即填“0”。

“次月报告”的具体时限要求:学校于当月*日前通过信息系统填报上月的《基表》;*日前,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本级所辖学校《基表》,并提交县级《报表》;20日前,市级学生资助机构审核本级所辖学校《基表》和县级《报表》,并提交地市级《报表》。

4、学期报告。学期报告信息主要包括《分类资助信息及资金来源》、《助学金资助信息及资金来源》、《奖学金资助信息及资金来源》、《顶岗实习资助信息及资金来源》、《学杂费减免资助信息及资金来源》、《助学贷款资助信息及资金来源》、《其他形式资助信息及资金来源》。各学校应于当年*月份和次年*月份按照“次月报告”的时限要求,填报当年春季和秋季的“学期报告”信息。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资助信息逐级审核及上报工作。

四、认真做好20*年秋季和20*年春季资助信息补报工作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要求,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学校要在8月份按照信息系统规定的程序补报20*年秋季学期20*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信息。从20*年秋季开始,中职学生资助信息严格执行“月报告”和“学期报告”制度。为便于统计,*年秋季学校基本信息、在校生基本信息及国家助学金发放信息统一填入*年*月份月报表;*年春季上述信息统一填入*年*月份月报表。具体要求是:

1、学生资助信息统计基表

基表1—4:填报时间为20*年12月和20*年*月;基表5填报20*年秋季和20*年春季学期。

2、国家助学金财政资金到位信息

填报20*年秋季和20*年春季两个学期的资金到位情况,款项到位日期按实际款项到位时间填报。

3、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

填报20*年秋季和20*年春季两个学期的学期初受助名单,此项工作需要系统中学籍审核完成后方能进行,如目前学籍审核没有完成,可以暂时不填该表,填报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4、各单位将资助信息统计报表审核、汇总后于8月20日前在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完成并上报,纸质报表经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学校要对上报的资助信息统计表进行认真审核,特别注意审核有关表间钩稽关系及数量单位,确保汇总数据准确无误。同时,认真审核纸质报表与系统填报数据的一致性,严防虚报、瞒报、漏报现象发生。今后,凡不按规定按时报送的,将不再安排资助资金,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由填报单位负责。

5、各扩权县(市)数据由所在设区市负责统计、审核、上报。

五、其他要求

数据正式填报网址为:。各市教育局机构代码为:行政区划代码(6位,如*市机构代码130100),用户名为:机构代码+’admin’,密码为:12345678;各省属中职学校机构代码为:130000+学校代码(4位),用户名为:机构代码+’admin’,密码为:12345678。各单位进入系统后要尽快修改密码,以保证数据安全。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建立机构及学校时,机构代码、用户名也要按上述规则统一设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机构代码为该县行政区划代码(6位),学校机构代码为学校上级主管部门行政区划代码(6位)+学校代码(4位)组成,用户名为机构代码+’admin’。学籍在省备案的市、县属师范类、卫生类学校信息由所属上级部门统一建立。

各单位在信息填报过程,若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电话:0311-87042063

通讯地址:*市中华北大街122号邮编:050061

学校审计报告范文第4篇

1、法制建设速度明显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速度目前,已把经济责任审计列入JT学校审计法律条款中,而相关职责范围内的经济责任审计法规水平参差不齐,审计的对象并没有具体规范明确,也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达不到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标,导致JT学校审计风险的增加,影响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因此,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规章制度与实际运用存在一定差距,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速度,致使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执行不力,有效程度不高,促进审计控制风险的形成,影响经济责任审计在JT学校范围内的统一及其发展。2、内部审计制度的滞后阻碍了经济责任审计在JT学校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审计作用关键是由内部审计制度及时运用于JT学校内部审计中从而得以体现,而如今JT学校存在相应工作责任人任用或调离之后才采取一定的内部审计程序,致使造成JT学校内部审计制度的滞后。这种现象往往导致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丧失审计的必要性,对领导干部的任职任免起不到任何现实的参考意义。其次,内部审计法律依据不充分和不健全,法律权威性偏低,缺乏一定的法律地位,可操作性不强,使得JT学校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时,只有依据经验和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审计结论的权威性和正确性受到影响,增大了审计固有风险,消减了JT学校的审计质量以及其准确性。3、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易出现审计内容与责任归属不明确的现象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目的是其决策者在任期间针对其审计性质方面所应负担的经济责任。在被审计者的任期内,前任的经济活动的决策结果需要一定的时期才能反映出来,所引起的遗留问题或损失应归于前任的责任,而对于前任的决策所作出的调整呈现的结果则为后任的责任。另外,JT学校存在经济责任的归属不明确现象,责任归属没有具体的标准衡量,经济责任存在审计内容核实的事实无法采取必要的方法手段加以综合归纳、分析甚至判断,难以客观公正地评价JT学校财务管理和经济活动情况。譬如由被审计者的个人原因造成的,或是由集体共同决策所产生的经济责任,则后果由被审计者个人承担或是由集体共同承担的问题。4、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未有效开展目前,JT学校内部审计还未全面开展质量控制制度,存在有的部门未建立质量控制的相关办法,甚至有的部门已建立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但存在不健全的问题,甚至JT学校内部审计没有适合自己的审计方法和内容,进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难以得到有效地保障。其次,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复核制度执行不严格,进而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负责人不能及时对相应审计人员的审计底稿以及其证据进行复核,造成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部门审计负责人不能对其相关审计报告进行及时复核。5、先离任后审计问题比较普遍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指JT学校内部审计机构对有关内部机构负责人任职期间因任职期满或提拔、调动、辞退,退休等原因离职于现任工作岗位前,就应按照其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经济责任并作出鉴证。结合JT学校实际情况,仍存在“先离任,后审计”现象,造成审计与任用相分离,使得新上任的负责人对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不够重视。由此以来,JT学校经济责任审计目标难以得到有效地发挥,审计结果的质量受到一定影响,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不够稳固。同时,可能导致从事JT学校内部审计工作需要的政策法律水平业知识、经验、业务技能、审计职业道德等专业技能方面的综合素质要求降低,从而加大审计工作负担,大大增加审计检查风险。6、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不到位JT学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是JT学校所有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其中JT学校被审计负责人和决策者的鉴证、评价和使用以及奖惩的参考依据,甚至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进行调整的依据。由于存在先离任后审计的特殊形式,形成了JT学校组织部门没有必要查看审计结果,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力度不到位,但实际考核时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却有所不足。同时,也存在着审计工作结果的落实涉及到了JT学校相关部门的经济利益。

二、完善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和对策

(一)加强法制建设,规范审计行为审计作为我国经济活动的监督行为,经济责任审计和内部审计作为审计的组成部分,都受到法律的约束和规范以及支持。在JT学校,围绕着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大审计类型上,看似三者同等重要,可内部审计的发展一直是处于重视度偏低的发展处境,是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中最弱的一环。要同国际审计协调发展,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足鼎立,各自就相应的职责范围发挥自己的监督作用,做到优势互补。JT学校相关管理部门根据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实践、经验不断总结实施办法。内容可以包括经济责任的界定、审计立项、委托、计划、实施、评价、结果、报告等经济责任审计的各个方面,针对具体的实施要求或相应的规范以达到审计目标。目前没有实施要求的部门可暂时以指导意见为主要参考依据,结合财政收支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分别制定JT学校各项专业审计准则以及适合所有审计种类的审计通则,引导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序和规范化发展。

(二)健全JT学校内部审计制度体系,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发展JT学校所有的内部审计规范都必须建立在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自己的经济责任审计规范,保证所有内部审计项目都有章可循。健全审计与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制度,完善任期干部经济责任考核措施,同时对审计结果运用标准制定合理的措施,真正发挥实效,只有尽快建立、健全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法律措施,才能使审计工作真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更有权威性,更具现实指导意义。

(三)明确审计内容与责任归属问题,分工、配合完成经济责任的内容界定为财务责任、管理责任和个人廉洁责任三方面,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主要责任和集体领导责任等定性责任用于发现问题时对问题的定性。鉴于JT学校实际中各审计职能部门审计内容与责任归属不明确问题,如干部离任或任职前免予相关职务,交予审计部门考核,考核结果出来后再将考核结果写成书面报告,送于相关部门参考报告,全面掌握被审计者的相关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执行。通过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纳入到干部廉政档案和干部考核档案中,从而实现审和用的有效结合。其次,基于JT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特殊性,对于内审易出现审计内容与责任归属不明确的现象。对内部审计工作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考核评价不能采取常规的工作目标考核办法。JT学校内部审计考核不仅要看数量,更重要的是要考核质量。对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考核,可由内部审计部门主管领导、组织部门、被审计机构三方打分,互相监督。

(四)建立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体系JT学校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是针对审计过程中从方案、证据以及报告等进行审计质量控制,按照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预期目标进行,能够实现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效果。JT学校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大部分是根据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实施,结合JT学校审计小组成员的业务专长进行科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力求做到人事相宜、各展其才。其次,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除了要做好上级与下级之间、下级与下级之间的复核之外,还应确保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范围、立法规章程序以及其审计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责任。甚至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应重视相应审计事项中具体问题的审计手段以及审计方法,达到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事项的取证,来确保其审计报告的质量。

(五)建立健全JT学校内部经济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审计工作的滞后性问题,需要审计部门制定出审计计划,对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的审计,要在任职期间做好详细统计,离任必审的基础上开展任期审计,离职前做好审计统计,深入调查,实事求是的反馈结果,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充分结合,缩短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对内部审计人员履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和重大责任事故,要追究其责任。同时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过程中审计人员所需具备的专业素质、政策性知识以及对其审计风险的防范意识要求很严格,须对相关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组织内部人员对新颁布的财经法规、审计法规的进行学习,为全面的考核和评价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创造条件。甚至采取有效的激励机制增强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定期组织优秀审计项目评审和典型案例分析,促进审计人员提高审计业务技能,不断加强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培养。

学校审计报告范文第5篇

英国曼彻斯特大学著名的会计学教授StuartTurley指出,审计方法发展的必然结果是风险导向审计这一重大变革。一方面,风险管理涉及的审计程序再分析的基础对控制审计成本有重要作用(Knechel,2002);另一方面,风险导向审计能更有效发挥其“免疫”效应,如发现会计误报或者财务舞弊(Knechel,2001)。因此,为了有效发挥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免疫”效应,引入风险导向模式的绩效审计,一方面有利于审计资源的合理配置,另一方面有利于降低审计成本并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近年来,很多西方国家对风险导向审计理念越来越重视,通过一系列举措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开展全面的风险评估,结合评估的风险确定绩效审计的范围及重点,进而实施绩效审计程序,其绩效审计风险理论体系逐步完善起来。国外先进的审计理念及审计实践中的问题促使我国开始重视风险导向审计模式,高校专项资金也逐渐受到学者们的重视,但其绩效审计尚处于起步阶段,风险导向模式基本上没有应用到绩效审计中,其审计程序中也没有涉及风险理念。这可能不利于发挥绩效审计的“免疫”效应,也不利于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和进一步推广。随着政治与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各类风险必然会不断覆盖到政府及公共部门的业务。为此,如何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的“免疫”效应,加强风险管理,降低审计风险成为审计机关的重要任务。首先,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专业人员的匮乏增加了绩效审计风险。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具有专业性与复杂性的特点,审计机关和人员的首要任务是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效率。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不仅涉及财务会计及审计、信息网络等多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也涉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如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规定和管理办法以及新的政策动向,同时与统计、计量、计算机技术相关。目前审计机关或审计机构普遍缺乏全面融合审计、会计、法律、计算机网络的专业型人才,高素质专业人才的缺失,不仅增加了审计工作压力,也影响“免疫”效应的发挥,更提高了绩效审计风险。同时,高校专项资金的长期性也导致审计判断的难度进一步增加。此外,大部分高校内部绩效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不高,自主性较差,给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增加了难度和风险。其次,传统的绩效审计理念增加了绩效审计风险。目前高校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工作处于探索阶段,绩效审计思想还受到财务审计理念的影响。高校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过程基本是参照财务审计工作流程,绩效审计的重点基本是围绕专项资金项目的特点及使用规定来确定,绩效审计评价指标的选择是根据专项资金使用的成果、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来确定,绩效审计的方法没有特定的技术,绩效审计的过程也缺乏完整的操作规范。这样的绩效审计工作不仅影响“免疫”效应的发挥,也增加了审计风险,进而影响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质量。最后,繁重的审计任务增加了绩效审计风险。近年来,随着高校专项资金投入比例的增加,国家对专项资金越来越重视,针对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过程出台了一系列绩效审计举措及要求,同时对专项资金绩效的审计质量和效率也作出了明确的指示。这种情况下,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任务无形中加重了,审计机构“免疫”效应的发挥变得迫切了。在审计的人力与物力不变的情形下,繁重的审计任务使审计机关及人员面临的绩效审计风险增加了。因此,为了进一步发挥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免疫”效应,提高审计质量,在绩效审计中引入以降低审计风险为目标的风险导向模式显得尤为重要。

二、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免疫”效应中的风险导向模型

常规的财务审计一般是事后审计,其典型特点是根据事后的审计资料,结合审计标准,在核实审计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的过程中,侧重于审计证据的错报和漏报。而绩效审计的过程不仅是事后审计,也涉及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其特点是不仅关注被审计单位事后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也侧重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对象的效果性、效率性、经济性。财务审计的审计风险模型为: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绩效审计风险作为审计风险的一个分支,看似可以运用上述审计风险模型,但是,该模型的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具有普遍性,没有针对性。很显然,传统的审计风险模型并没有考虑专项资金的特殊性,如专款专用、周期性长等。因此,在构建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风险模型时需充分考虑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特点,不能盲目套用传统的财务审计风险模型。鉴于绩效审计的特点,在借鉴国内外相关绩效审计风险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高校专项资金实际情况,本文定义的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风险是由专项资金重大错报风险与专项资金绩效检查风险共同构成的,风险模型如下:专项资金绩效审计风险=专项资金重大错报风险×专项资金绩效检查风险=(专项资金固有风险×专项资金控制风险)×(专项资金绩效识别风险×专项资金绩效评估风险×专项资金绩效反馈风险)该模型中,专项资金重大错报风险,主要指高校提供专项资金绩效活动的审计证据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专项资金绩效活动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但因专项资金的特殊性,其固有风险与控制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密不可分,在审计前阶段无法单独进行识别,故将两者统称专项资金重大错报风险。根据专项资金重大错报风险的特点可知,固有风险与控制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被审计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外部人员无法控制。因此,要发挥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免疫”效应,降低专项资金绩效审计风险,审计人员只能在审计过程中控制并降低绩效检查风险水平。此外,财务审计的重大错报风险有很大的普遍性,其原理对于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也适用,且研究成果已经相当丰富,在此不作详细阐述。高校专项资金的绩效检查风险,尽管学术界对绩效检查风险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专门针对某个项目的绩效检查风险研究尚不多且不够深入,关于高校专项资金的绩效检查风险的探讨更是屈指可数。因此,专项资金绩效检查风险是本文的研究重点。专项资金绩效检查风险,主要是指审计人员通过预定的审计实施程序未能发现被审计单位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证据上存在的某项重大错报或漏报的可能性。由此可知,绩效检查风险的大小受到审计人员主观臆断的影响,很大程度上是可控风险。因此,要降低审计风险并提高审计质量与效率,需要审计人员充分了解、掌握绩效检查风险的特点及类型,运用、掌握正确的方法与技术评估并规避审计风险。下面从审计人员实施审计程序的角度将高校专项资金绩效检查风险进一步细分为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识别风险、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估风险、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反馈风险。

(一)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识别风险

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识别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就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时,由于对高校财务环境的不熟悉及检查工作不全面等造成的判断失当的风险。在审计过程中,因审计人员掌握的相关资料不齐全,运用的方法不当,数据的分析不深入,很有可能对潜在的风险识别不到,产生绩效识别风险。

(二)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估风险

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估除了涉及经济效益评价外,也离不开社会效益评价,是一个周期性、持续性且复杂性的过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时需要大量的资料来证明,如高校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申报资料、审核及审批管理制度、专项资金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制度、项目反馈、考评和公开制度等。繁锁的评价内容及依据导致审计工作内容复杂多样。同时,我国还没有建立完整、科学、合理的高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及绩效评价标准,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基本是由审计人员根据自身经验及主观判断进行审查、分析与评价,其绩效审计质量和审计结论很可能引起人们的质疑,这种情况下,可能会产生绩效评估风险。

(三)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反馈风险

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最终目的是根据审计过程提出审计结论,并在此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意见,促进被审计单位专项资金的规范、合理、有效运用。这不仅需要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有深入的了解,同时也需要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与职业素养。然而,目前我国专项资金方面的审计人员知识不够渊博,实战经验不足,综合素质不高,审计人员尽管非常熟悉被审计单位的情况,也可能会因为专业不强、经验不足、素质不高的问题引发绩效反馈风险。因此,坚持风险导向进行绩效审计,不仅是充分发挥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免疫”效应的必要条件,也是保证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质量和效率的基本条件。随着国家对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的日益重视,其绩效审计的问题备受瞩目,专项资金审计风险压力日益增加。传统的账簿基础审计模式及制度导向模式已经无法满足良好审计质量的要求,无法有效发挥绩效审计的“免疫”效应,也无法有效降低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风险。因此,风险导向模式的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一方面能及时反馈绩效审计过程的信息,对专项资金管理活动进行控制;另一方面可以发挥绩效审计的“免疫”效应,实现专项资金的最佳效用,进而提高审计质量。

三、风险导向模式在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免疫”效应中的嵌入

坚持风险导向模式的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就是在力求充分发挥绩效审计“免疫”效应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专项资金的效果性、效率性和经济性的审计中,从高校专项资金立项、实施到完工全部过程都贯穿主动控制风险的理念。风险导向审计的关键问题是在既定的绩效总体审计风险基础上,如何控制重大错报风险与绩效检查风险的大小。由于专项资金重大错报风险与绩效检查风险呈反比例关系,因此,在既定的可接受水平的总体审计风险下,重大错报风险较高,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将绩效检查风险降低到相应水平;相反,如果绩效检查风险较高,则需要适当降低重大错报风险水平。由于重大错报风险是在审计前阶段就发生,审计人员无法控制,属于不可控风险,因此,如何控制审计各阶段的绩效检查风险就是审计人员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控制绩效识别风险,发挥审计计划阶段“免疫”效应

审计计划阶段是绩效审计工作中的第一阶段,也是非常关键的步骤,对后续工作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作用。审计人员可以根据获取的大量专项资金信息资料,运用自身的专业技能及审计职业判断寻找专项资金可能存在不经济和不效率的领域,并充分了解这些领域可能存在的风险,深入分析其成因及后果,为识别风险的性质及类型奠定基础。为了控制审计计划阶段的绩效识别风险,发挥该阶段的“免疫”效应,为后续审计工作做好准备,审计人员一方面要了解专项资金风险成因的主要类型,具体包括:(1)专项资金的构成不合理;(2)专项资金使用不符合预算和业绩的要求;(3)专项资金重复使用并造成损失与浪费;(4)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离预期甚远;(5)挤占并挪用专项资金。另一方面,要熟悉该阶段绩效审计的目标、范围、内容、组织方式等。首先,审计人员在熟悉评价标准的基础上,找出影响专项资金项目的相关因素。其次,综合运用阅读、访谈、抽样调查、比较分析法和定量定性结合的分析方法分析存在的风险,并将其进行分类。最后,从相关性、可靠性、充分性方面进行分析和筛选出关键影响风险的因素,归纳整理成该阶段的报告,为下阶段的审计提供意见,也为最后的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提供依据。

(二)降低绩效评估风险,发挥审计实施阶段“免疫”效应

审计实施阶段是对专项资金效果性、效率性、经济性作出客观科学评价的关键环节,也是执行绩效审计方案、整理绩效审计数据、编制工作底稿、形成初步审计意见的过程。由于高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广泛、投入量大、专项性强、占用时间长,因此,专项资金绩效评估是一个漫长且复杂的过程。为了降低绩效评估风险,发挥审计实施阶段“免疫”效应,审计人员可以从评估指标、审计方法与审计程序三方面着手。首先,构建全面科学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估指标,对专项资金效果性、效率性、经济性进行评估,目的是反映专项资金的筹集、使用、分配及效益。由于高校专项资金来源、性质、范围不同,体现的效益也不同,衡量效果性、效率性、经济性的标准也会截然不同,如高校修购专项资金体现的是硬件设施教学质量,科研专项资金体现的是科研成果及水平。因此,审计人员在审计之前需要慎重考虑绩效评估的标准问题,构建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应兼顾不同性质的资金,使不同性质的资金具有全面性和可比性。此外,高校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估,有些绩效无法用货币化计量,如社会效益,这必然会影响绩效评估结果,存在评估风险。因此,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离不开定量化指标,当然定性指标也必不可少。总之,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在兼顾全面性与可比性的基础上,考虑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做到科学合理,制度、标准统一,这样才能客观公允地进行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工作。其次,选择正确的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方法。审计方法贯穿于整个审计工作过程,在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估结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审计实施阶段从执行审计方案、整理审计数据、编制工作底稿直至出具审计意见书,都有审计方法的运用。因此,在审计方法的选择上,审计人员需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选择科学、正确的审计方法。为了降低绩效评估风险,发挥审计实施阶段“免疫”效应,审计实施过程中不仅要运用传统的审计方法如抽样调查、观察分析等,也应该结合比较分析法、投入产出法等定量评价方法,这样才能为绩效评价结果的准确度奠定良好的基础。最后,确定合理的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实施程序。在确定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及审计方法后,审计人员要做的下一步工作就是设计和实施合理的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程序,即控制测试与实质性程序。审计人员根据前期掌握的情况,考虑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后,结合被审计单位的系统运行方式、资源和制约因素设计科学合理的方案,以便专项资金绩效的评估。为了确保控制测试与实质性程序的顺利进行,审计人员需要熟悉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内容,包括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制度、高校部分机构设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与实施情况等。结合绩效审计的内容及自身专业素质,借鉴绩效审计先进经验及管理技术,对获得的信息质量和可信度作出合理判断,确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重点领域,完成对被审计单位的控制测试与实质性程序。最后经过科学的验证,得出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结论。

(三)减少绩效反馈风险,发挥审计报告及反馈阶段“免疫”效应

审计报告阶段,最典型的特点是出具绩效审计报告,反馈信息。绩效审计报告的格式不局限于财务审计中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四种类型,形式更多样化,内容更广泛,视野更开阔。它不仅能确保审计报告的权威性与财务状况的真实性,也能反映绩效的好坏。被审计单位专项资金的来源、使用、管理、制度设计、内部控制、绩效结果等详细情况及相应的审计建议和改进措施将会成为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其审计报告的最终目的是发挥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免疫”效应,对高校起到一定的预警作用,同时促进被审计单位未来能够有效合理使用专项资金。因此,审计报告的内容对被审计单位有重要的影响作用。虽然审计人员只是充分描述实地调查与分析状况并根据审计标准提出相关的建议,不用强迫被审计单位接受,也不需要对绩效审计处理作出决定,但是审计报告的准确性需要审计人员的保证,因此,审计人员编制审计报告时,同样需要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由于审计报告使用者的经验、知识水平等差异,对审计报告的审视与理解不同,这使得审计报告的反馈存在一定的风险。为了减少专项资金绩效反馈风险,发挥审计报告及反馈阶段“免疫”效应,一方面,在审计报告中,应该针对专项资金来源情况、管理情况及使用带来的绩效现状进行描述,对被审计事项的风险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同时对专项资金绩效现状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确保绩效评价的合理性及审计报告的真实与准确性;另一方面,审计人员要及时向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解释专项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与建议,以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并进一步了解审计建议被采纳执行的情况。因为发挥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免疫效应”就是揭露问题、纠正问题、抵御风险,达到绩效增值的目的。审计工作质量的检验效果则是了解审计建议被采纳的情况,如果问题没有纠正,建议未被采纳,审计人员则应从被审计单位及审计报告两方面找原因,从审计反馈中不断完善后续的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

四、有效发挥高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免疫”效应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