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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中队工作计划

环境监察中队工作计划

环境监察中队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二、继续推进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协调所有项目完成,编制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王井同志牵头,王荫芳、赵宏林、胡海斌、沈亦龙同志配合,推进办负责实施,污控科配合。

三、完成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创建工作中的阶段性任务。完成环境优美镇创建、重点污染企业治理、在线监测等。王荫芳同志牵头,沈亦龙同志配合,污控科负责实施,法制科、监察支队、监测站配合。

四、完成“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创建工作中绿色创建活动。环保教育基地、创模宣传等。沈亦龙同志牵头,王荫芳、胡海斌同志配合,创模办负责实施,污控科、法制科配合。

五、完成“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创建工作中的监测能力建设和监测工作。赵宏林同志牵头,沈亦龙同志配合,监测站负责实施。

六、制定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量1.73万吨,确保全区化学需氧量削减3%。王荫芳同志牵头,沈亦龙同志配合,污控科负责实施,监管科、监察支队、监测站配合。

七、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王井同志牵头,王荫芳、沈亦龙同志配合,普查办负责实施,办公室、污控科、监管科、法制科、监察支队、监测站、科研所配合。

八、建立污染源数据库。沈亦龙同志牵头,王荫芳、赵宏林同志配合,监察支队负责实施,污控科、监管科、监测站配合。

九、健全“三监”联动机制。王井同志牵头,王荫芳、赵宏林、沈亦龙同志配合,办公室负责实施,污控科、监管科、法制科、监察支队、监测站配合。

十、完成20台80蒸吨燃煤锅炉脱硫工作。王荫芳同志牵头,沈亦龙同志配合,污控科负责实施,监察支队、监测站配合。

十一、加强工业企业监督管理,区管重点企业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沈亦龙同志牵头,王荫芳同志配合,监察支队负责实施,污控科、监测站配合。

十二、启动太湖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王井同志牵头,王荫芳、沈亦龙同志配合,推进办负责实施,污控科、创模办、监察支队、监测站、科研所配合。

十三、完成三个村(金泽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王荫芳同志牵头,沈亦龙同志配合,科研所负责实施,污控科配合。

十四、推动青东农场区域环境综合治理。王井同志牵头,王荫芳、沈亦龙同志配合,推进办负责实施,监管科、监察支队、监测站配合。

十五、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王荫芳同志牵头,沈亦龙同志配合,法制科负责实施,污控科、监管科、监察支队配合。

十六、推进工业区、老工业点工业企业污水纳管工作。赵宏林同志牵头,王荫芳、沈亦龙同志配合,监管科负责实施,污控科、监察支队配合。

十七、建立健全后督查制度,重点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和环保执法后督查。王荫芳同志牵头,赵宏林、沈亦龙同志配合,法制科负责实施,监管科、监察支队配合。

十八、深入开展城区餐饮业集中治理,切实解决一些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沈亦龙同志牵头,王荫芳同志配合,监察支队负责实施,污控科、监管科配合。

十九、制订完成*生态区建设规划。沈亦龙同志牵头,王荫芳同志配合,创模办负责实施,办公室、污控科配合。

二十、制订完成*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赵宏林同志牵头,沈亦龙同志配合,监管科负责实施,创模办配合。

二十一、深化“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进一步增强公众环境意识。王荫芳同志牵头,胡海斌同志配合,法制科负责实施,办公室、污控科、创模办配合。

环境监察中队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为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活动,促进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有效落实,现就2008年我县效能行风综合评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市委和上级纪委的统一部署,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出发点,以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为着力点,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落脚点,建立健全科学、公开、公平的评议体系,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评议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人大政协共同监督、县纠风办组织协调、乡镇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条块紧密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委成立效能行风综合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小组成员由县纪委、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监察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纠风办),办公室成员由县纠风办、县人大代表工委、县政协办公室、县直机关工委、县文明办、县局、县审管办、县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等单位人员组成。

(二)评议工作主要由县级部门效能行风综合评议、基层站所公开评议和部门重点岗位动态监管评议三部分组成。县级部门效能行风综合评议具体工作由县纠风办负责;基层站所公开评议工作由所在地镇党委、政府牵头按评议程序开展;部门重点岗位动态监管评议工作由县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组织实施。

(三)评议过程中邀请部分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纪委委员、派人士、政风行风监督员、参评单位执法服务对象以及基层干部群众代表等参加。

三、评议内容

(一)重视效能行风建设。把效能行风及作风建设摆上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本单位、本系统的效能行风及作风。

(二)加强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行为规范,切实履行好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

(三)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审批、依法收费、依法处罚、照章办事;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文明,程序合法完善;认真实行政务公开及办事公开。

(四)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行为民、便民、利民措施。

(五)优化服务环境。服务设施齐全,办事指南清楚,工作环境整洁,服务平台便捷,服务网络完善。

(六)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效能行风建设领导责任制、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和内部管理、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

四、评议范围

(一)县直属各单位按执法面、单位的性质职能及与群众的接触面分为两类,执法服务窗口单位为第三类:

第一类(13个):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规划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环保局、县房管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电业局。

第二类(15个):县广播电视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贸易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地税)局、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楠溪江风景旅游管理局、县国税局。

第三类(19个):县地税稽查局、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规划建设监察大队(上塘城市管理大队)、县水政监察大队、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县卫生监督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环境监察大队、县安全监察大队、县房产监察大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县公路运输管理(稽征)所、县公路管理段、县国税稽查局、县工商经检大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县质检所、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

(二)基层站所公开评议范围和对象是设立在各建制镇的具有社会管理、行政管理与服务职能的政府部门和公共事业部门(企业)所属的基层站、所、队和办事窗口单位:

上塘镇(20个):上塘镇广电站、上塘学区、上塘中心派出所、上塘交警中队、县地税局上塘征管局、上塘劳动保障管理所、上塘规划所、上塘运管站、上塘路政中队、上塘水利管理所、上塘林政资源管理所、上塘卫生监督所、上塘镇中心卫生院、上塘环境管理所、上塘房管所、国税局税源管理二科、上塘工商所、上塘国土资源管理所、上塘供电所、峙口供电所。

瓯北镇瓯北片(21个):瓯北镇广电站、瓯北学区、瓯北中心派出所、瓯北东瓯派出所、瓯北交警中队、县地税局瓯北征管局、瓯北劳动保障管理所、瓯北规划所、瓯北城市管理大队(筹)、瓯北运管站、三江路政中队、瓯北水利管理所、瓯北林政资源管理所、瓯北卫生监督所、瓯北中心卫生院、瓯北环境管理所、瓯北房管所、国税局瓯北税务分局、瓯北工商分局、瓯北国土资源管理所、瓯北供电所。

瓯北镇黄田片(8个):黄田广电站、黄田派出所、黄田劳动保障管理所、黄田规划所、黄田环境管理所、黄田房管所、黄田国土资源管理所、黄田供电所。

桥头镇(20个):桥头镇广电站、桥头学区、桥头派出所、朱涂交警中队、县地税局桥头征管局、桥头劳动保障管理所、桥头规划所、桥头工商所、桥头城建监察中队、桥头环卫所、永临运管站、桥头水利管理所、桥头卫生监督所、永嘉县第三人民医院、桥头环境管理所、桥头房管所、国税局桥头税务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桥头办事处、桥头国土资源管理所、桥头供电所。

桥下镇(16个):桥下镇广电站、桥下学区、桥下派出所、县地税局桥下征管局、桥下劳动保障管理所、桥下规划所、桥下城建监察中队、桥下环卫所、桥下水利管理所、永临渔政分站、永临中心卫生院、桥下环境管理所、桥下房管所、桥下国土资源管理所、桥下工商所、桥下供电所。

乌牛镇(16个):乌牛镇广电站、乌牛学区、乌牛派出所、乌牛交警中队、县地税局乌牛征管局、乌牛劳动保障管理所、乌牛规划所、乌牛城建监察中队、乌牛环卫所、乌牛镇卫生院、乌牛环境管理所、乌牛房管所、国税局乌牛分局、乌牛工商所、乌牛国土资源管理所、乌牛供电所。

沙头镇(11个):沙头镇广电站、沙头学区、沙头派出所、沙头规划所、沙头城建监察中队、沙头环卫所、沙头水利管理所、沙头中心卫生院、沙头工商所、沙头国土资源管理所、沙头供电所。

岩头镇(22个):岩头镇广电站、岩头学区、岩头派出所、岩头交警中队、县地税局上塘征管局岩头申报站、岩头劳动保障所、岩头规划所、岩头城建监察中队、岩头环卫所、岩头运管站、岩头路政中队、岩头水利管理所、大楠溪渔政分站、岩头林政资源管理所、岩头卫生监督所、永嘉县第二人民医院、岩头环境管理所、岩头中心区风景旅游管理所、岩头房管所、岩头工商所、岩头国土资源管理所、岩头供电所。

枫林镇(8个):枫林镇广电站、枫林派出所、枫林规划所、枫林城建监察中队、枫林环卫所、枫林镇卫生院、枫林国土资源管理所、枫林供电所。

岩坦镇(10个):岩坦镇广电站、岩坦学区、岩坦派出所、岩坦规划所、岩坦城建监察中队、岩坦环卫所、岩坦水利管理所、岩坦中心卫生院、岩坦国土资源管理所、岩坦供电所。

大若岩镇(11个):大若岩镇广电站、大若岩派出所、坦下交警中队、大若岩规划所、大若岩城建监察中队、大若岩环卫所、大若岩镇卫生院、大若岩风景旅游管理所、大若岩国土资源管理所、坦下运管站、大若岩供电组。

碧莲镇(17个):碧莲镇广电站、碧莲学区、碧莲派出所、碧莲劳动保障所、碧莲规划所、碧莲城建监察中队、碧莲环卫所、碧莲水利管理所、小楠溪渔政分站、碧莲林政资源管理所、碧莲卫生监督所、碧莲中心卫生院、碧莲环境管理所、碧莲工商所、碧莲国土资源管理所、碧莲房管所、碧莲供电所。

巽宅镇(10个):巽宅镇广电站、巽宅学区、巽宅派出所、巽宅规划所、巽宅城建监察中队、巽宅环卫所、巽宅水利管理所、四川中心卫生院、巽宅国土资源管理所、巽宅供电所。

(三)列入部门重点岗位动态监管评议对象的为19个部门的30个中层科室,具体为:

县发改局投资科,县经贸局投资科技科,县教育局政工科、教育一科、计财科,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治安大队,县财政(地税)局综合科、征管科、行政事业科,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县规划建设局规划用地科、建设管理科,县水利局规划建设总站,县林业局林政科,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和产业管理科,县卫生局政工科、医政科,县环保局环境保护科,楠溪江风景旅游管理局规划建设科,县房管局市场管理科、产权科、房管科,县国税局税源管理一科,县工商局企业注册监管一科,县质监局监督稽查科,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利用规划科,县电业局用电科、客户服务中心。

五、评议方法

县级部门的效能行风综合评议实行千分制,采取明查暗访、社会问卷调查、县四套班子领导测评、综合检查、基层站所和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监管等方式进行评议。

基层站所公开评议实行百分制,采取群众评议、乡镇评议、部门评议、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评议。

部门重点岗位动态监管评议实行百分制,采取日常评议、社会满意度评议等方式进行评议。

六、评议结果运用

(一)县级部门效能行风综合评议排名前二位的为满意单位,由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并给予1万元奖励;排名末位的为不满意单位,由县委、县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班子成员谈话诫勉,同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的依据;连续两年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的,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属垂直管理的,建议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二)基层站所公开评议得分按一定比例折算入县级部门效能行风综合评议分数。根据基层站所公开评议结果,在全县评选“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和“群众不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若干名,并由县纠风办建议其主管部门参照县级部门效能行风综合评议奖惩办法落实奖惩措施。

(三)部门重点岗位动态监管评议得分按一定比例折算入县级部门效能行风综合评议分数。评议排名前三位的为“群众满意岗位”,给予通报表扬和3000元奖励;排名末二位的为“群众不满意岗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其主要负责人谈话诫勉并要求作出整改承诺;连续两年在评议中排名末二位的重点岗位,建议主管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岗位调整,分管领导要向社会作出整改承诺,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向组织作出说明。

(四)有关评议结果将通过文件、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布。

七、有关要求

(一)效能行风综合评议活动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是关系到我县机关作风和效能行风建设能否取得成效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具体安排,积极参与,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参加评议人员平时要注意收集和掌握各评议对象在效能行风方面的信息,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在评议过程中要尊重民意,注重实绩,客观公正。

(三)规范评议程序,保证评议结果真实可信。评议组织单位要认真组织好评议,切实排除各种人为因素的干扰;要科学统计,不出差错。调查表的回收必须由经办人员签字后封存,各项分数要逐项统计签字封存,最后统一公开。对、、、泄露工作秘密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环境监察中队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创新工作方法,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审批;抓好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础调查工作;认真抓好团场环境保护规划工作,深入开展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做好**年度各类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认真做好环境统计及其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城市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和团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认真抓好减排、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将召开企业环保和团场环保工作季度联席会议作为常项工作抓紧抓好,作好**年度减排项目的梳理、资料的整理以及对接和减排量的核算等工作;做好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测整体验收,验收不能如期完成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开展对**市污染源联合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市污染源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按季度对**相关风险源、放射源单位进行检查,确保环境安全。

**年将对去年国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进行监督和检查。其中:国控企业(气)包括天业化工有限公司自备电厂、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南山水泥厂、天富热电股份公司供热分公司;国控企业包括石河子天业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市污水处理厂、*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公司;非重点企业:新疆如意纺织有限公司。

环境监察中队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目标任务

2013年区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要实现三大目标:一是全面完成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及验收工作;二是全面完成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三是全面完成企业自测及自测结果的工作。同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要完成5项指标: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达到75%以上;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80%以上;监督性监测完成率达到95%以上;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以上;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100%。

二、重点工作

(一)继续做好国控污染源和污染减排重点项目以及区域内重点污染源的监测工作

1、环境监测站配合市环保局组织完成环保部确定的《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名单》中所列企业的监督性监测;

2、环境监测站要配合污控股完成减排项目的监测工作;

3、环境监测站根据我区确定的一类、二类、三类污染源分别制定监测计划,并按照这三类污染源监测频次,开展日常监测,确保及时高效地服务于环境执法及环境管理。(以上工作由监测站、污控股配合)

(二)不断完善自动监控系统建设

1、进一步规范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一是监察大队要严督促企业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的要求和程序,及时接受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大队对国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二是监察大队每季度要配合市局对通过验收的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进行一次有效性审核,对未通过有效性审核的企业限期整改,确保已通过有效性审核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三是监察大队要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督促企业及时传送在线监测数据。

2、完成国控源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工作。污染控制股要根据国务院下达的《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名单》,督促我区汇能生物等国控企业于今年8月完成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10月底完成比对监测及联网验收工作。

(三)充分发挥企业在节能减排中的主导作用,督促国控重点污染源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工作

企业自行监测工作是今年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的重点。各国控企业采用手工监测的,每日至少开展一次自行监测;采用自动监测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企业要高度重视自测工作。

1、各国控企业要制定内容全面的自行监测方案,并报经市环保局认定;

2、各相关股室要督促各国控企业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在生产时段内每天开展自行监测,没有自测能力的企业要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监测;

3、各国控企业要建立自行监测原始记录台账制度,并认真执行。

4、监察大队和监测站要依据市环保局批复认定的企业自测方案,对企业的日常监测工作进行监督核查,确保企业自测工作落到实处。

(四)保障公众知情权,完成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工作

监察大队和监测站要配合市环保局将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在市环保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布。

1、按月公布生产期间内每日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的数据应包括企业名称、排放口及监测点位、监测日期、监测结果、执行标准及排放限值是否超标及超标倍数等;

2、按季度公布生产期间内的各次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的数据包括企业名称、排放口及监测点位、监测日期、监测结果、执行标准及排放限值、是否达标及超标倍数。

三、保障措施

环境监察中队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年污染控制目标

(一)按照省环保厅确定的“十一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年我区3个监测点位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天数要在年的基础上争取提高10%以上。辖区内河支流断面的COD、氨氮浓度在年上半年要分别控制在70毫克/升和8毫克/升以下,年下半年要分别控制在60毫克/升和6毫克/升以下。

(二)建立应对突发污染事故的处置、监管防控体系,做好危险废物、剧毒物质和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二、具体污染控制计划

(一)大气污染防治

1、拆除取缔小烟囱

在市区二环路范围内、风景名胜区等政府(办事处)所在地范围内,限期拆除取缔容量为1O吨/时(不含)以下的燃煤锅炉和燃用煤炭、重油、渣油的茶水炉、炊事灶及小烟囱。对上述区域之外的其他地区,重点是二环路、高速公路、国道、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集中开展在用燃煤设施清查工作,对未按规定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锅炉、茶水炉、炊事灶,责令立即停止使用、限期取缔,并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加强对全区范围内依法允许保留的燃煤(油)设施的监管,直至彻底消除冒黑烟现象。(具体计划为,2月份完成底数调查,4月份集中取缔,5月份验收,8-10月巩固提高与清扫死角。)

监管单位:监察大队

2、针对可吸入颗粒物的污染控制

充实扬尘污染防治领导成员,坚持环保、建委、城管执法、市政公用、园林等部门协调机制,继续开展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活动。借鉴外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经验,逐步在全区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三级挂牌管理试点工作,建立完善扬尘污染防治通报、考评、告知转移等一系列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抓好“六类尘源”的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全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现科学化、精细化、全覆盖和常态化管理。

监管单位:管理科、110指挥中心、监察大队负责组织协调

3、针对二氧化硫的污染控制

通过对区控重点污染源的现状分析排队,年我区将重点对钢铁有限公司排放二氧化硫大户实施严控措施。

(1)需完成治理和改造脱硫设施的企业

钢铁有限公司11月底前完成2台环烧机脱硫升级改造工程,并达到省规定标准。

责任单位:钢铁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管理科、总量办、监察大队

(2)强化监管力度

强化实施三级烟气在线监控网络、24小时值班制度和超标二氧化硫排放企业挂牌督办制度;在日报等新闻媒体设立超标企业曝光台,通过新闻舆论督促企业实现达标排放。区环保监测站发现超标企业及时告知区环境监察大队到达超标企业进行查处。

4、针对机动车的污染控制

认真贯彻执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与公安交警部门密切配合,严肃查处冒黑烟上路行驶车辆。争取年分别完成68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中石化销售公司、中石油销售公司等单位

监管单位:管理科、监察大队

(二)水污染防治

1、加强已投入运行的4家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并实现COD和氨氮长期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各有关企业

监管单位:管理科、总量办、监察大队负责组织协调

2、加强对王舍人工业片区监督管理。对蓝星石油和山塑等单位污染控制;对辖区污染企业加大现场监理力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监管单位:管理科、总量办、监察大队负责组织协调

(1)需完成治理和改造的企业

在在线监测系统未投入运行前,由区监测站对辖区重点企业排污口不定期采样监测,通过强化监测手段加大处罚力度,督促绿霸等重点企业实现外排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区环境监察大队要加大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现场检查力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1、加强南部山区饮用水源保护,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尽快实现一级水源保护区的封闭式管理,对仲宫污水处理厂、门牙景区污水处理站、仲宫酒厂等实行严格监管,确保其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并实现长期达标排放。

监管单位:管理科、项目科、监察大队、监测站负责组织协调

2、完善环境预警体系,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反应能力。按照“搞好一个调查,建好一个档案,完善一个预案,制定一个办法”的要求,积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做好剧毒物质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在产生11种剧毒物质的风险源单位车间排放口和总排口安装特征污染物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并建设应急缓冲池,严防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二是区环保监测站要针对辖区风险源特征污染物,对风险源单位车间排放口和总排口进行监测,加强污水处理厂进水口风险源特征污染物监测。

需要进行工程治理的:镀业有限公司超标企业7月底前完成废水治理任务,实现外排废水氰化物、镍、总铬、砷、六价铬等特征污染物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镀业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管理科、项目科、监察大队、监测站

(三)辐射环境监管工作

完善辐射环境预警体系,提高应对辐射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反应能力。按照“搞好一个调查,建好一个档案,完善一个预案,制定一个办法”的要求,积极应对突发辐射环境事件,做好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有关企(事)业

监管单位:管理科、项目科、监察大队、监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