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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下册信息技术

七年级下册信息技术

七年级下册信息技术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加强对信息工程建设的规范管理,保证信息工程建设质量,促进信息系统开发的健康发展,根据《*市信息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信息化办公室是*市信息系统开发单位资质的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三条信息系统开发单位资质是指从事信息系统开发的综合能力,包括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人员素质与构成、建设经验与业绩、质量保证能力、技术装备、资产状况等要素。

第四条我市信息工程建设单位应选择具有相应等级《资质证书》的信息系统开发单位承建信息工程建设项目。

第五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网络建设、软件开发适用本办法。凡在本市从事信息工程建设活动的信息系统开发单位必须向市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接受等级认证,并获取《*市信息系统开发单位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

第二章资质等级

第六条信息系统开发单位资质分为三个等级,各等级资格条件为:

一级资质单位:

(一)独立法人,从事信息系统开发5年以上,有重大信息系统开发经验,近3年内具有一次中标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系统集成、网络建设项目,或一次中标额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不含硬件费)的软件开发项目,已建工程质量良好;

(二)必须具备有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8人以上,并由有突出贡献的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担任总工程师;有中级职称或相当于中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50人以上,其中信息技术人员40人以上;专职开发人员不少于单位全体员工的70%;

(三)信息系统集成、网络建设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软件开发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近两年的财务状况良好;

(四)具有完善的行政管理、技术管理、项目管理和技术文档管理制度;

(五)设备状况良好,其中80%以上为自有设备,主要设备的平均使用时间少于2年;

(六)具有完善的信息工程质量综合检测制度;

(七)其他需要具备的条件。

二级资质单位:

(一)独立法人,从事信息系统开发3年以上,有重大信息系统开发经验,近3年内具有一次中标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信息系统集成、网络建设项目,或一次中标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含硬件费)的软件开发项目,已建工程质量良好;

(二)必须有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5人以上,并由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担任总工程师;有中级职称或相当于中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30人以上,其中信息技术人员20人以上,专职开发人员不少于单位全体员工的50%;

(三)信息系统集成、网络建设企业注册资本在300万元以上,软件开发企业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近两年的财务状况良好;

(四)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技术管理、项目管理和技术文档管理制度;

(五)设备状况良好,其中70%以上为自有设备,主要设备的平均使用时间少于3年;

(六)具有一定的信息工程质量综合检测制度;

(七)其他需要具备的条件。

三级资质单位

(一)独立法人,从事信息系统开发2年以上,具有信息系统集成、网络建设、软件开发经验,已建工程质量良好;

(二)必须有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有中级职称或相当于中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0人以上,其中信息技术人员10人以上;专职开发人员不少于单位全体员工的30%;

(三)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近两年的财务状况良好;

(四)设备状况良好,其中60%以上为自有设备,主要设备的平均使用时间少于4年;

(五)有必要的信息工程质量综合检测制度;

(六)其他需要具备的条件。

第三章申请与评审

第七条市主管部门成立*市信息系统开发单位资质评审委员会,负责资质评审工作。

第八条申请《资质证书》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第二章规定的标准,向市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第九条市主管部门对申请单位申报材料审查合格后,组织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对其完成的信息工程典型项目进行核查。

第十条评审委员会开评审会议,根据申请单位申报材料、核查结果对申请单位的申请进行评审,并将评审意见报市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通过审批的由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且具有突出贡献和业绩的单位,可以破格晋升资质等级。

第十三条具有一定信息系统开发力量,不具备上述资质等级的单位,可以向市主管部门申领信息系统开发单位临时证书。

临时证书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到期需要延期的,应当重新申请。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资质等级证书实行年度检查制度。信息系统开发单位应当向市主管部门提交《资质证书》(副本)和《*市信息系统开发单位年度检查表》。经年检,信息系统开发单位达不到原资质等级条件的,按实际达到的条件重新定级。年检合格者由市主管部门重新核发资质证书。

第十五条市主管部门在年度检查之外,可抽检信息系统开发单位单位资质等级条件,如发现其条件与所取得的资质等级证书不符时,可以调整其资质等级或注销其资质等级证书。

七年级下册信息技术范文第2篇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06A-0121-02

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帮助学生提高适应信息社会的能力很重要。信息技术课程是提高学生信息素质、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学科。在这种发展趋势下,教师一定要改变单调乏味的授课方式,为学生构建一个理想的课堂。理想的课堂,即为全体学生全面发展的课堂,每个学生都能获得不同程度的提高,进而掌握信息方法与技术,提升适应瞬息万变的信息社会的能力。

一、充分熟悉教材内容,精心设计教学环节

教师在上课之前,要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仔细研究教材,从整体上把握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同时,教师要针对学习内容,课前搜集相关的资料、案例、教学设计等,充分发挥这些资源的作用,或是将其制作成课件,依托多媒体技术呈现出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唤醒学生的参与意识,让学生主动参与到学习活动中。

以人教版七年级上册第三单元第10课《建立统计图表》为例,学生在平时生活中会经常看到图表的运用,也意识到图表对于分析说明问题有很大的帮助。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师在熟悉课程小节的基础上,科学设计教学环节:首先借助幻灯片,引导学生欣赏统计图表的魅力,了解不同图表对于说明问题的作用,展开“分析图表”这一小节知识的学习(不同图表具有不同的作用,数据变化、图形走势、图形特色这三者相互关联)。其次,引导学生学习柱形图、饼图与折线图各自的特色。再次,结合具体的实例,以小组讨论的方式,引导学生选出该实例下应该对应建立什么样的图表。在讨论过程中,让学生对图表的性质、优势进行分析,厘清思路。然后,让学生学习不同图表的制作方法,建立统计图表。最后,学习插入文档的方法。基于此,由兴趣引导,继而讨论分析,再合作探究、实践应用,一步步引导学生高效地完成了课程学习内容。这样的设计,教学环节紧凑有序。

初中信息技术与其他学科不同,别的学科更强调以前者的基础展开后续的学习。而信息技术课程不一样,灵活性较大,各知识点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基于此,教师可以设计阶段性教学计划,以模块为单位展开教学,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帮助学生搭建模块化的知识网络,以此奠定构建信息技术理想课堂的基础。

二、善于运用导入方式,吸引学习注意力

在任何一门学科中,课堂导入都是不可缺少的部分,更是一门教学艺术。信息技术课堂的导入在整个教学环节中的作用也是非常重要的,教师如果能够设计出巧妙新奇、构思独特的导入方式,就能够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以八年级上册第一单元第1课《Flash和Flas》为例,教师不是开门见山地为学生讲解一些制作动画的方法与技巧,而是在上课之前为学生展示了一个事先做好的电脑作品。学生对此非常感兴趣,并且很欣赏这个动画作品。当学生得知这个动画是教师利用即将要学习的Flash知识制作时,更是激发了学习这部分知识的欲望。精彩的导入就像一个指引方向的路标,为学生指明了学好信息技术课的光明道路。

由此可见,在信息技术教学过程中,用比较优秀的学生作品或教师作品引入新课,可以引发学生极大的好奇心,从而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激情。

三、创设活跃课堂气氛,激发探究欲望

什么是理想课堂?只有让学生的思维大部分时间处于活跃状态,能够积极地探索信息技术知识并且可以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各种能力,才算是理想、成功的课堂。因此,让学生的思维在课堂上变得更加活跃,是构建理想课堂的基础。这就需要教师为学生创设活跃的课堂氛围,用适当的问题引发学生的探究欲望。

以七年级下册第一单元《初识Photo-shop》为例,教师选取了学生比较熟悉的电影《大话西游》中的一个故事情节:孙悟空在与牛魔王开战的过程,孙悟空用自己身上的毫毛变出了很多个孙悟空,牛魔王同样也会七十二变,变出了无数个牛魔王。这么绚丽多变的画面是怎样制作的呢?如何在一个画面中出现如此多相同的图像?在兴趣引导下,学生展开互动合作与探究,查阅书籍,并询问教师,在不断的尝试、探索与合作互动中动手实验,尝试操作,发现可以运用移动、缩放、旋转等功能来变幻出多种多样的小猴子。不知不觉中学生便学会了复制图形、粘贴、移动、缩放与旋转的技巧。这样引入,能激发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的兴趣,从而建构理想的自主合作探究的课堂。

教师设置的教学氛围一旦触及学生的精神领域,能满足学生的精神需求,就会提升教学效率。因此,教师要将传统的教学设计变成情境化的学习,从教学目标出发,把教学内容安放在有趣的课堂氛围中,以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四、采取小组合作学习,合理建立协作关系

学生的认知基础、学习能力存在差异,因而学习信息技术的起点参差不齐。教师学演示、操作指导,对“学困生”掌握知识、提升学习能力帮助不大。因此,需要教师采取措施,帮助全体学生获得不同程度的提升。笔者认为,小组合作学习模式是不错的选择。合作学习是基于组内异质、组间同质的原则分配小组,组内成员优势互补,互相点拨、合作探究,组间竞争,以此激活课堂。

以七年级上册第四单元第12课《规划与设计网站》为例,可以结合小组合作学习方案,让组内互动合作,共同熟悉网站开发基本过程,再分配任务。例如,在学生分好小组后,让组内成员分别担任选取素材、申请域名与空间、网站内容组织、栏目结构策划、确定首页功能、设计首页版面、网页色彩搭配、页面内容设计等工作。在共同规划、整体制定进度计划表后,每个成员按照组内分配的工作,完成自己的任务,并与其他成员互动合作、交流思考,最终合作完成简单的网站规划学习过程。

不过,在实施小组合作学习时,教师不能“袖手旁观”,要时刻注意各组的动态,保证组内的每一名学生都有任务可做,使每一名学生都能够参与到讨论中来。而且,小组的分配也不是永久不变的,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合理地调整,确保每一次的合作学习活动能顺利进行。

五、贴近学生实际生活,增强学生学习动力

信息技术教学与学生的生活联系十分紧密,教师要充分利用学生的已有经验和生活知识,在信息技术学习与实际生活中寻找一个最佳的结合点,将知识场景融入到信息技术课堂之中,让学生在生活中应用信息技术。因此,教师要读懂学生、吃透教材,引导学生联系生活实际,激发学习兴趣。

比如在学习七年级上册第五单元《信息获取与交流》时,教师在课堂上为学生组织了一场搜索比赛。学生自主设计一些与生活相关的搜索题目:如何去当地的图书馆买一本初中信息技术课本、在线阅读的方式、网上交流工具与方法、春季如何预防感冒、初中生正确的健身方式等。竞赛开始后,学生以小组形式展开竞赛。通过竞赛,学生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得到了提升,同时还熟练地掌握了使用搜索引擎的方法。

让生活中的问题走进课堂,是学好信息技术的好方法。教师要为学生多准备一些生活化的练习题目,力求贴近学生实际生活,让学生能乐在其中,最终达成“信息技术为生活服务”的教学目标。

七年级下册信息技术范文第3篇

第一条为严格市场准入,保障工程咨询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咨询是遵循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运用多学科知识和经验、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为政府部门、项目业主及其他各类客户提供社会经济建设和工程项目决策与实施的智力服务,以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工程咨询单位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开展工程咨询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第四条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关系国家和社会投资效益,是需要具备特殊信誉和条件而确定的资格许可类事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是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的行政管理部门。

第五条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包括资格等级、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三部分。

第六条工程咨询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凭《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开展相应的工程咨询业务。

第二章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等级标准

第七条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各级工程咨询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业主要求依法开展业务。

第八条甲级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一)基本条件:

1.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5年,申请专业的服务范围相应咨询成果均不少于5项,无不良记录;

2.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4.主持或参与制定过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从优。

(二)技术力量:

1.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6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经济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30%,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5%,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高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0%,以上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执业;

2.每个专业领域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和至少2名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3.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从事工程咨询及相关业务不少于10年。

(三)技术水平和技术装备:

1.掌握现代工程技术和项目管理方法,技术装备先进,具有较完整的专业技术资料积累,以及处理国内外相关业务信息的手段;

2.具有独立或与国内外工程咨询单位合作承接国外工程咨询业务的能力;

3.直接从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均配备计算机不少于1台,通信及信息处理手段完备,能应用工程技术和经济评价系统软件开展业务,全部运用计算机和系统软件完成工程咨询成果文件编制和经济评价。

(四)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健全的管理制度;

2.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已通过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从优。

第九条乙级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一)基本条件:

1.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3年,申请专业的服务范围相应咨询成果均不少于5项,无不良记录;

2.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二)技术力量:

1.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经济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30%,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5%,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高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0%,以上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执业;

2.每个专业领域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和至少2名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3.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从事工程咨询及相关业务不少于8年。

(三)技术水平和技术装备:

1.掌握现代工程技术和项目管理方法,拥有较先进的技术装备,具有开展业务的专业技术资料积累和及时查询相关专业信息的手段;

2.直接从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均配备计算机不少于1台,全部运用计算机完成工程咨询成果文件编制,经济评价系统软件的应用达到80%以上。

(四)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健全的管理制度;

2.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

第十条丙级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5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经济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30%,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5%,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高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0%;

(三)每个专业领域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和至少1名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四)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从事工程咨询及相关业务不少于5年;

(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六)有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凡新申请工程咨询资格的单位,一般应从丙级资格做起。

第十二条工程咨询单位因开展业务需拓宽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的,根据第八、九、十、二十条的规定,可以申请该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的相应等级的临时资格。

第三章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的划分

第十三条工程咨询单位专业资格,按照以下31个专业划分:(一)公路;(二)铁路;(三)城市轨道交通;(四)民航;(五)水电;(六)核电、核工业;(七)火电;(八)煤炭;(九)石油天然气;(十)石化;(十一)化工、医药;(十二)建筑材料;(十三)机械;(十四)电子;(十五)轻工;(十六)纺织、化纤;(十七)钢铁;(十八)有色冶金;(十九)农业;(二十)林业;(二十一)通信信息;(二十二)广播电影电视;(二十三)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二十四)水利工程;(二十五)港口河海工程;(二十六)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二十七)市政公用工程;(二十八)建筑;(二十九)城市规划;(三十)综合经济(不受具体专业限制);(三十一)其他(按具体专业填写)。

第十四条工程咨询单位资格服务范围包括以下八项内容:

(一)规划咨询:含行业、专项和区域发展规划编制、咨询;

(二)编制项目建议书(含项目投资机会研究、预可行性研究);

(三)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

(四)评估咨询: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与初步设计评估,以及项目后评价、概预决算审查等;

(五)工程设计;

(六)招标;

(七)工程监理、设备监理;

(八)工程项目管理:含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服务。

工程设计、招标、工程监理、设备监理资格,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定。

第十五条申请综合经济专业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具有单项专业资格不少于8个;

(二)工程技术经济专业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4名以上。

综合经济专业资格,除已取得资质的专业外,仅限于评估咨询和工程项目管理等服务范围。

第十六条申请单位可以按照条件申请一项或多项专业、一个或多个服务范围的咨询资格。认定各专业和各项服务范围的资格必须符合专业技术力量、技术水平和工程咨询业绩的相应条件。

第四章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和管理权限

第十七条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

第十八条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先由初审机构提出初审意见,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批准。根据隶属关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是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的初审机构。中央管理企业可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

第十九条《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印制。《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由一套正本和二套副本组成,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

第五章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程序

第二十条申请单位申请工程咨询资格,应填写《中国工程咨询业务管理系统》软件内容,并将文本文件同时报送初审机构。申请材料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

(一)报送电子文件材料包括:1、填写内容:单位基本情况、单位行政和技术经济主要负责人简介、在编技术人员及配备计算机情况;近三年经营状况以及独立承担过的工程咨询业绩;2、扫描内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技术负责人的工程咨询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在编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文件(高级专业技术、经济职称证书、工程咨询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社会养老保险和人事证明材料);单位相关证明(工程设计等有关证书);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自有或租赁办公用房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等。

(二)报送文本文件:除上述电子文本内容外,还需提供单位章程、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和已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2本。

以上文本文件和电子文件各一份。

第二十一条初审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先进行材料合规性审查,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或进行实地考察,提出初审意见。

第二十二条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初审意见进行集体评审,提出复审意见,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并颁发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

第六章资格认定时限

第二十三条资格认定每年定期集中受理,集中评审。受理时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前两个月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四条初审机构初审期限为2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不计算在许可办理期限之内。

第二十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收到初审机构初审意见和材料,在专家评审委员会提出审查意见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不能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的,经分管委领导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第七章工程咨询资格升级、降级、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凡取得丙级资格证书3年、乙级资格证书2年的单位可按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等级标准和第二十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升级或扩大专业服务范围手续;经复审核定降级的单位,先收缴原资格等级证书,后核发新的等级证书。

第二十七条工程咨询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做降级处理。情节严重的,应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

(一)经检查,违反工程咨询持证执业办法、行业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和市场竞争规则的;

(二)经核实,工程咨询质量考核存在问题的。

第二十八条工程咨询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向原资格认定单位申请办理工程咨询资格变更或终止的手续。

(一)分立或者合并,应向原资格认定单位交回《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经重新审核和认定后,再领取相应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

(二)单位法人代表及主要技术负责人变更时,应向原资格认定单位办理变更手续;

(三)因宣告破产或其他原因终止工程咨询业务时,应报原资格认定单位备案,交回《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办理相应撤销和注销手续。

第八章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取得工程咨询资格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自检制度,并接受每年一次执业检查。

第三十条工程咨询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资格认定单位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业整顿、降级直至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的;

(二)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超越认定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从事工程咨询活动的;

(三)变更或者终止业务,不及时办理变更和相应撤销、注销手续的;

(四)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真实材料的;

(五)弄虚作假、泄露委托方的商业秘密以及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其他工程咨询单位利益,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的;

(六)经核实,咨询成果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

(七)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三十一条单位法人和其他组织未申请取得《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而擅自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各级发展改革委应当依据规定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初审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评审工作中的违法和违规行为。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撤销资格认定的决定:

(一)评审工作人员、给予认定资格决定的;

(二)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单位,准予资格认定的;

(三)申请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咨询资格的,应当予以撤销,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咨询资格。

(四)依法可以撤销认定资格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初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单位申请工程咨询资格不予受理的;

(二)在受理、审查、认定工程咨询资格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告知义务的;

七年级下册信息技术范文第4篇

【关键词】信息技术;初中英语;教学实践

《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则明确指出:“基础教育信息化是提高国民信息素养的基石,是教育信息化的重中之重。”“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鼓励发展性评价,探索建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新模式,倡导网络校际协作学习,提高信息化教学水平。”由此培养学生信息化环境下的学习能力,“适应信息化和国际化的要求”,并“增强学生在网络环境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由此可见,教育部新课程标准认为:现代信息技术在英语学科教学中发挥着不可低估的作用,英语教师在英语教学过程中应当正确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引导学生开展主动学习、合作探究的学习活动以适应网络化时代的变革,灵活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及主观能动性。现阶段,随着多媒体技术应用范围的扩展及网络的普及,初中英语学科教学信息化成为了可能。下文主要从教学实践出发,于初中英语教学过程中应用信息化技术,并进行实践研究分析。

一、初中英语学科教学现状及新课改要求

(一)初中英语学科教学现状

现阶段,因教学资源限制,多数初中英语教学仍以大班进行统一授课。而为了方便课堂管理及教学,英语教师多会选择传统的课堂教学方法。教师板书讲解课文中的相关知识点或语法,学生根据老师划出的重点做笔记;教师或录音机领读课文、单词,学生跟读记忆;教师提问,学生回答。总而言之,课堂氛围单调,教学程序机械。

(二)新时期下课程标准要求

2011年修改版初中英语课程标准中明确指出现阶段的英语课程教育的任务为:培养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树立学生学习英语的自信心,发展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以为其终身学习和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信息技术促进初中英语学科教学的实践研究

(一)教学实验方案设计

1.研究对象:本次研究主要选取七年级班为研究对象;教学内容:以人教版七年级下册第三课时SectionA1a至-GrammarFocus为教学内容。

课堂首先围绕“get to school”这一话题展开词汇(1a)、听力(1b)、口语(1c)训练。而后于听力(2a、2b)及情境口语训练(2c)下,强化学生对于“How do you get to school”的理解,以及加深其对各种交通工具英文表达法的认识。

2.教学目标

掌握重点词汇:take,subway,hay,walk,train,forty,fifty,sixty,seventy,eighty,ninety,hundred,minute.掌握重点句子:How do you get to school?I get to school by bus .

能力目标:提高学生英语听说能力,可以恰当的表达如何去到一个地方,而通过对各种交通方法的学习,能够结合实际对现实生活中的事情进行推理。

教学难重点:保证学生熟练应用"How do you get to school?I get to school by bus."句型。

3.教学方法

传统黑板板书教学、放映幻灯片及视频短片,组织学生模拟情景对话。

4.教学过程设计

首先,引入话题"How do you get to school?",而后教师播放短片,请学生于观看的时候注意每个人使用的交通工具,再次播放影片,由学生跟着影片学习各种交通工具的表达方式。如此设计的目的在于可以让学生观看轻松娱乐的短片激起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一般而言,在生动有趣的情景中,学生更易于接受新的词汇,提高自主参与学习的主动性。其次,创设情景,请学生踊跃发言说明自己前往学校的方式或使用的交通工具,针对性简要介绍该种交通方式的英语表达方式,可使用动词短语或固定搭配,如:向学生讲解 "How do you get to school every day? By bike,by bus or by car?"说明该项句式中所含有的短语 "get to school",是意指“到学校”,强调的是到学校的结果。该教学环节设计的主要目的在于利用课堂最初的高效率时间集中学习词汇和动词短语,教师还可于单词和短语教读过程中,播放PPT,以便强化学生影像记忆。再次,巩固新学词汇。教师应用PPT快闪播放图片或者新词汇,如果出现图片,则要求学生说明它指代的英文单词或短语;如果出现单词,则可要求学生大声朗读出来以强化记忆。在该阶段的教学过程中,为了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可将常规课堂教师提问环节换置成为抢答环节。第四步,听力练习和口语练习。教师先使用录音机或多媒体播放1b的录音两遍,学生按照书本要求回答完问题之后,运用PPT指导学生订正答案。而后,用PPT向学生展示清晨学校门口同学们之间对话的图片,可指导学生还原场景,以便学生更为熟练的掌握用英语提问及其答语。最后,课堂练习及总结归纳。按照上述同样的方法将家讲解完2a及2b的内容后,为消除学生做练习题的枯燥感,可将学生们课堂练习册用投影仪展示出来,由学生纠正,但是不应表明练习册所属学生姓名。课堂最后,教师可使用PPT帮助学生简要回顾一下本节课的主要学习内容和文章重点。

(二)教学实施过程

于七年级中抽取两个班级,分别为七(二)班及七(五)班。以七(二)班为实验班,以七(五)班为对照版,两个班级学生成绩及人数等一般资料均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七(二)班按照上述教学实验方案设计为内容,按步骤依序施行。七(五)班同样以人教版七年级下册第三课时SectionA1a至-GrammarFocus为教学内容,但是应用传统的教师评价,学生自主学习的教学方案。

(三)实验效果判定与分析

设计问卷调查时表,组织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的内容主要包含:学生在英语信息化教学下的情况、学习英语的兴趣是否有提升、知识掌握情况、自学能力及和合作学习能力是否得以强化、对英语信息化教学的评价。对实验所得数据就问卷调查内容进行综合处理和分析,得出有价值的结论。

1.学生问卷分析

调查研究分别在七年级实验班和对照版师生群体中展开,结果显示,实验班学生会主动运用信息化手段辅助学习,学习的积极性也有显著提升。学生调查问卷见表1。

2.英语教学中学生学习兴趣培养、自主学习能力及合作学习能力的教学实验分析

以学习兴趣可课堂氛围为兴趣培养的评价指标,以自主性和自主讨教人数比例为自主学习能力的衡量指标,以小组讨论和组间讨论为合作学习能力的衡量指标,每个指标均设立5个标准,分数分别为2、4、6、8、10分。两个班级评定结果如表2所示。

由上表可知,实验班学生学习兴趣、自主学习能力及合作学习能力均显著优于对照班,两者差异比较具有统计学意义(P

三、结束语

结合研究结果可知,信息技术应用于初中英语学科教学,可提高学生参学习兴趣,提升自主学习能力及合作学习能力,为当前初中英语教学过程中值得广泛推广的一种教学手段。但是显然信息化教学质量与每所学校的教学条件及教师信息化水平也存有一定联系,故而,大范围推广信息化英语教学仍有一定难度。

【参考文献】

[1]张春娟.信息技术与初中课堂英语交际教学的激活、创设、创新和实践[J].考试周刊,2014(5)

[2]黄良荣.基于信息技术的初中英语教学模式探究[J].中学英语园地:教学指导,2012(34)

[3]宋丹梅.运用信息技术提高初中英语课堂教学效率的实验研究[D].辽宁师范大学,2010

[4]陈晶.有关信息技术在初中英语教学中的问题和建议[J].都市家教(上半月),2013(11)

七年级下册信息技术范文第5篇

河北省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细则最新版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稳妥推进河北省售电侧改革,规范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依据国家《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xx〕2120号)、国家批复的《河北省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发改办经体〔20xx〕3131号)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坚持依法依规、开放竞争、安全高效、改革创新、优质服务、加强监管的原则,并实行注册制管理。售电公司按照一承诺、一注册、一公示、三备案的流程,自主选择电力交易机构注册成为电力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第三条售电公司是指提供售电服务或配售电服务的市场主体。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售电公司(含电网公司的售电公司)在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和冀北电力交易中心(以下统称电力交易中心)的市场注册与管理。市场注册与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注册、信息变更、市场注销、信息披露与备案等。电力交易中心和其它电力交易机构对售电公司注册信息实行共享,无须重复注册。

第五条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以下简称华北能源监管局)对售电公司市场行为实施监管和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第二章准入条件

第六条售电公司准入条件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资产要求

1.资产总额不得低于2千万元人民币。

2.资产总额在2千万元至1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6至3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3.资产总额在1亿元至2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30至6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4.资产总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不限制其售电量。

(三)从业人员。拥有10名及以上专业人员,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专业知识,具备电能管理、节能管理、需求侧管理等能力,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至少拥有一名高级职称和三名中级职称的专业管理人员。

(四)经营场所和设备。应具有与售电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及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需要的信息系统和客户服务平台,能够满足参加市场交易的报价、信息报送、合同签订、客户服务等功能。

(五)信用要求。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做出信用承诺,确保诚实守信经营。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除上述准入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其总资产的20%。

(二)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三)增加与从事配电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营销人员、财务人员等,不少于20人,其中至少拥有两名高级职称和五名中级职称的专业管理人员。

(四)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具有五年以上与配电业务相适应的经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五)具有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安全培训工作,配备安全监督人员。

(六)具有与承担配电业务相适应的机具设备和维修人员。对外委托有资质的承装(修、试)队伍的,要承担监管责任。

(七)具有与配电业务相匹配并符合调度标准要求的场地设备和人员。

(八)承诺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保底供电服务义务。

第八条已具有法人资格且符合售电公司准入条件的发电企业、电力建设企业、高新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可到工商部门申请业务范围增项,并履行售电公司准入程序后,开展售电业务。

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现有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其他企业建设、运营配电网的,履行相应的准入程序后,可自愿转为拥有配电业务的售电公司。

第三章准入程序

第九条售电公司按固定格式填写在电力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的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1),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由本单位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办理注册时提交电力交易中心。

第十条售电公司应向电力交易中心提交以下注册信息或资料:

(一)注册申请资料

1.售电公司公示信息(详见附件2)。

2.售电公司注册申请书(详见附件3)。

3.售电公司注册信息表(详见附件4)。

4.售电公司章程复印件。

(二)注册信息证明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售电公司应在省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允许开展售电业务的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项应包含电力生产供应、售电或电力销售等内容。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3.资产证明:法律法规认可的资产证明资料,或进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上一年度公布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排名前100位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期审计报告。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收账款等。

4.专业人员资质表(详见附件5)、专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所列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为该售电公司全职人员。

5.经营场所证明文件:经营场所为自有产权的应提供产权证明,租赁的应提供租赁期一年及以上的租赁合同。

6.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6)。

7.其他资料:售电公司认为有必要提供并向社会公示,以证明公司实力和信誉的有关证明资料。

(三)申请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经过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以及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财务报告。

2.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复印件。

3.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复印件。

4.特殊岗位人员(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简历、职称证书复印件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5.配电区域的证明资料及地理平面图。

6.配电网络分布图。

7.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售电公司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资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所有资料需同时提供PDF格式的电子扫描文档。

第十二条电力交易中心收到售电公司提交的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并通知售电公司审查结果。对于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范的,售电公司应及时补充更正。

第十三条电力交易中心每月将审查合格的售电公司公示信息汇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

信用中国网站在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记录公示结果,并提供电力交易中心查询。

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售电公司,注册暂不生效,暂不纳入自主交易市场主体目录。售电公司可自愿提交补充资料并申请再次公示;经两次公示仍存在异议的,由省发展改革委和华北能源监管局核实处理。

第十四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售电公司,注册手续自动生效。电力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为其配置交易账号和权限,并将其纳入自主交易市场主体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五条电力交易中心按月汇总售电公司注册情况向华北能源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和政府引入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备案,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电力交易平台网站向社会。

第十六条售电公司参加河北省电力市场交易,应执行相关交易规则。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售电公司享有以下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可以采取多种方式通过电力市场购售电,可以自主双边交易,也可以通过电力交易中心集中交易。参与双边交易的售电公司应将交易协议报电力交易中心备案并接受安全校核。

(二)同一配电区域内可以有多个售电公司。同一售电公司可在省内多个配电区域内售电。

(三)可向用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合理用能咨询和用电设备运行维护等增值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

(四)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泄漏用户信息。

(五)服从电力调度管理和有序用电管理,执行电力市场交易规则。

(六)参照国家颁布的售电合同范本与用户签订合同,提供优质专业的售电服务,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并获取合理收益。

(七)受委托用户与电网企业的涉网事宜。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上公示公司资产、经营状况等情况和信用承诺,依法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公告,并定期公布公司年报。

(九)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干涉用户自由选择售电公司的权利。

第十八条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享有以下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拥有并承担售电公司全部的权利与义务。

(二)拥有和承担配电区域内与电网企业相同的权利和义务,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保底供电服务和普遍服务。

(三)承担配电区域内电费收取和结算业务。按照政府核定的配电价收取配电费;按合同向各方支付相关费用,并向其供电的用户开具发票;代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交电网企业汇总后上缴财政;代收政策性交叉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给电网企业。

(四)承担配电网安全责任,确保承诺的供电质量。

(五)按照规划、国家技术规范和标准投资建设配电网,负责配电网运营、维护、检修和事故处理,无歧视提供配电服务,不得干预用户自主选择售电公司。

(六)同一配电区域内只能有一家公司拥有该配电网运营权。不得跨配电区域从事配电业务。

(七)承担代付其配电网内使用的可再生能源电量补贴的责任。

第五章注册信息变更

第十九条售电公司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受理注册的电力交易中心提交售电公司注册信息变更申请书(详见附件7)及变更信息证明资料(参照注册信息证明资料)。

第二十条电力交易中心收到售电公司提交的注册信息变更申请书和变更信息证明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通知售电公司审查结果。对于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范的,售电公司应及时补充更正。对审查合格的变更信息,电力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在电力交易平台上确认。

第二十一条售电公司业务范围、公司股东、股权结构等有重大变化的,电力交易中心应在审查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要求售电公司再次予以承诺,并将售电公司承诺书和审核后的变更申请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电力交易平台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电力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在电力交易平台上予以确认。

第六章退出方式

第二十二条售电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强制退出售电市场并注销注册:

(一)隐瞒有关情况或者以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等方式违法违规进入市场,且拒不整改的;

(二)严重违反市场交易规则,且拒不整改的;

(三)依法被撤销、解散,依法宣告破产、歇业的;

(四)企业违反信用承诺且拒不整改或信用评价降低为不适合继续参与市场交易的;

(五)被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其他领域失信行为作出处理,并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

(六)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被注销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省发展改革委确认在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的售电公司符合强制退出条件后,通过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对该售电公司实施强制退出。

第二十四条售电公司被强制退出,其省内已签订但未履行的交易合同由省发展改革委征求合同购售电各方意愿,通过电力交易平台转让给其他售电公司。未达成一致意见或未完成交易转让的,可交由电网企业保底供电,并处理好其他相关事宜。

第二十五条售电公司可以自愿申请退出售电市场,并提前30个工作日向原受理注册的电力交易中心提交退出申请。申请退出之前应将所有已签订的交易合同履行完毕或转让,并处理好相关事宜。

第二十六条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申请自愿退出时,应妥善处置配电资产。若无其他公司承担该地区配电业务,由电网企业接收并提供保底供电服务。

第二十七条售电公司自愿申请退出市场时,应向电力交易中心提交以下注销申请相关资料:

1.售电公司注销申请书(详见附件8)

2.授权委托书。

3.尚未履行的市场交易合同及对未履行合同的转让处理协议。

第二十八条电力交易中心在收到售电公司自愿退出市场的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注销申请和相关资料的审查,并通知售电公司审查结果。对于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范的,售电公司需及时补充更正。

第二十九条对于审查合格的售电公司注销申请资料,电力交易中心通过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办理退出市场手续。

第三十条电力交易中心及时将强制退出和自愿退出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售电公司从自主交易市场主体目录中删除,同时注销市场交易注册,向华北能源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和政府引入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备案,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电力交易平台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七章信用评价与监管

第三十一条建立完善售电公司信用评价制度。依托政府有关部门网站、电力交易平台网站和政府引入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开发建设售电公司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企业法人及其负责人、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将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各类企业的信用状况透明、可追溯、可核查。

第三十二条政府引入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定期向省发展改革委、华北能源监管局和电力交易中心报告售电公司信用评价和有关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华北能源监管局和省发展改革委根据职责对售电公司进行监管,对违反交易规则和失信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罚,记入信用记录,情节特别严重或拒不整改的,经公示等有关程序后纳入涉电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强制退出的售电公司直接纳入黑名单。

第三十四条建立电力行业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对纳入涉电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的售电公司及负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其他相关人员(以下简称当事人)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电力交易机构3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注册申请,其法定代表人3年内不得担任售电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有关信息向金融机构提供查询服务,作为融资授信活动中的重要参考因素。

(三)限制当事人取得政府资金支持。

(四)对当事人申请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行为进行限制。

(五)工商行政管理、总工会、行业协会等部门和单位在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授予荣誉、评比先进等方面,依法依规对其进行限制。

(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细则由河北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根据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有关政策及售电侧改革工作推进情况适时调整。

第三十六条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和冀北电力交易中心可根据本细则制定相应的服务手册。

第三十七条本细则自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