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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公司森林防火工作

电力公司森林防火工作

电力公司森林防火工作范文第1篇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林区、景区、保护区的输电线路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为确保排查工作有序开展,全县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企业协调配合有力推进的工作格局。作为电力主管部门,自收到州、县下发的关于做好输电线路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的文件后,立即将文件转发至电力企业,要求电力企业务必落实主体责任、安排专业人员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森林防火输电线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县域内森林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监管、抓好落实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林区线路整治督导小组,督导电力企业完善防火隔离、宣传警示标志等设施,强化输电线路沿线的货源管控,做到企业生产和森林草原安全保障两促进。县域内电力设施产权单位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认清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高度重视,坚决扛起森林草原火灾防控的政治责任,各电力设施产权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同时将严格执行行业(专业)监管职能,支持、协助、监督国网县分公司做好涉电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

三、全面排查,不留隐患

国网县分公司应落实运维管理及隐患治理的主体责任,对穿越林区电力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确保隐患排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一)国网县分公司要在2020年11月28日前对我县重点区域,2座110kV变电站,6座35kV变电站,4条35kV线路、8条10kV线路、98个配变变台进行全面排查,一是排查电力设施本体缺陷隐患,严防电力设施本体缺陷故障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重点排查电力线路导线及连接设备、接头是否存在损伤、老化、发热、断线、倒杆、短路等隐患。二是对电力线路运行通道进行排查,排查是否有影响电力线路安全运行、有可能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树木等通道隐患;重点排查线路下方与导线安全距离不足、线路两侧与导线水平安全距离不足、线路附近存在向线路侧倾倒风险的树障隐患,以及通道地面和杆塔附近、柱上设备周围存在或堆积杂草枯枝、其他可燃物等隐患。三是排查电力设施产权单位在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机制、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不足,重点排查机制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应急无预案、管理无制度、管控无手段等问题。

(二)绝大多数乡镇都反映电力公司的输变电线路架设高度低、输变电线路长、火灾隐患多,国网县分公司针对此类问题,对各乡镇输变电线路架设高度进行了检查,得出以下数据:

1、导线与地面最小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下):2、导线与山坡、峭壁、岩石之间最小距离(在最大计算风偏的情况下)3、导线与树木(考虑自然生长高度)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最大计算弧垂下)(详见附件)

四、落实责任,迅速行动

针对以上数据,国网县分公司会对输变电线路架设高度不足、输变电线路长、火灾隐患多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改正。国网县分公司10kV线路21条,其中穿越林区线路8条,穿越草原13条;35kV线路7条其中穿越林区2条、穿越草原5条;共计923公里。累计排查线路31条/次,累计排查发现树线隐患150处,累计排查消除树线隐患150处,累计砍伐修剪线路通道内树障658棵、清理防火通道灌木及杂草6.3公里。向专变用户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2份。

电力公司森林防火工作范文第2篇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措施得力,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维护我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土生态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方案。

1.2工作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1.3编制依据。本管理方案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省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管理方案》和《**市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等。

1.4适用范围。发生下列森林火灾时,可启动本管理方案:

(1)受害森林面积3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2)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林场或者位于乡(镇、区)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3)连续燃烧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天然林区及其它重点林区,受害森林面积2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5)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以及其它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的组成与职责

我市成立以市长为指挥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武装部部长为副指挥长,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气象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农业局、市文化旅游局、市联通公司、市移动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

市护林防火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制订和修订市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宣布启动或结束本应急管理方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决定成立前线指挥部,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遇到的资金、物资、交通等问题;审查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或专家组提交的工作报告或评估报告;承担**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应急工作。

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及时掌握、分析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信息,并提出处理建议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贯彻落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指示和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乡(镇、区)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指导应急扑火专业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落实市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的编制修订和组织演练工作;向**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报告、通报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及应急处置工作有关情况;根据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授权有关信息等。

2.2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及其各工作组的职责。根据森林火灾扑救需要,市护林防火指挥部临时成立前线指挥部,主要职责是迅速落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火灾扑救的各项部署,现场统一组织指挥火灾的处置和扑救。各工作组组成和主要职责:

综合调度组:全面掌握并及时报告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各部门落实扑火力量调动、物资调配、通信联络、火场监测、火灾案件查处等具体处置措施。

后勤保障组:做好火灾处置扑救中的食品、饮水、燃油、电力、被褥等物资供应和通讯联络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快速运输扑火人员、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药品等。

医疗救护组: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火灾处置扑救中的医疗救护以及灾后卫生防疫等工作。

宣传报道组:按照上级对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有关规定,根据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确定火灾扑救新闻发言人,适时火情信息,组织好宣传报道工作。

专家咨询组:负责扑火环境、火情分析,并对火灾态势进行科学评估,提出火灾扑救方案;根据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授权,开展火灾调查、火灾损失评估,做好处置扑救绩效评价。

现场督导组:深入火场一线,对各部门、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在火灾扑救中的职责履行情况实施跟踪监督检查,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前线指挥部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

2.3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市武装部:根据火灾扑救需要,组织驻**部队、人武部和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投入火灾扑救工作。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及火灾扑救中的紧急会议,审核上报**市的有关资料和文件。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机关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持火场治安秩序,做好受灾群众的疏散和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查处森林火灾肇事者;必要时协调市公安消防大队参与灭火。

市林业局:负责指导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国家所有的林地森林火灾预防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监督检查各有关乡(镇、区)和林区各单位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实施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演练,履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涉及市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扑救和基础建设项目审批,并将其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对不落实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制和在火灾扑救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市安全监管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灾成因及火灾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做好学校师生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解决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经费,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扑火队伍装备、扑火物资储备(供应)以及灾后重建等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参与对各部门、各单位人员火灾扑救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奖励火灾扑救有功人员。

市司法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灾案件的调查处理。

市气象局:负责加强中长期天气预报,建立森林火险形势会商机制;及时提供火情监测信息,随时掌握和提供火场及周边天气情况;必要时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市交通局:负责修建通往灾区临时公路和运输扑救物资、人员,配合市公安部门做好交通管制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灾民安置与社会救济和灾后重建工作,按规定做好扑火伤亡人员的抚恤事宜;教育和引导公民文明祭祀,做好陵园、公墓和坟地的火源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痴呆等智障人员的用火安全管理。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火灾扑救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火场实施现场医疗救护,做好灾区卫生防疫;遇有大批重危伤员时,组织、协调现场急救和转诊救治工作。

市广电局:通过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遇到三级以上火险天气时,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播报火险等级预报。

市农业局:负责协调做好农村居民、牲畜和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与转移工作,搞好灾后农业生产。

市文化旅游局:负责组织指导旅游区和旅行社开展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将森林防火安全知识纳入导游提示游客内容;发生森林火灾时,督促旅游区组织人员疏散。

市联通公司、移动公司:负责组织通信联络,确保火灾现场的通信网络畅通。

3预防和应急准备

3.1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森林防火意识。

3.1.1各乡(镇、区)要按照“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要求,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3.1.2建立全方位、社会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强化市、乡(镇、区)两级护林防火指挥部的宣传教育职能,协调广电、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门及村民委员会组成宣传教育网络。从各个层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构建全方位、社会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格局。

3.1.3深入开展“进林区、进村宅、进单位、进学校、进风景旅游区”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普法教育,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充分利用每年11月份的“森林防火宣传月”,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防火科普知识、森林火灾扑救和安全避险知识教育,开展先进典型宣传和森林火灾警示教育。

3.2有关乡(镇、区)、山张林场和虎头山森林公园应当组织实施下列森林防火设施建设:

(1)建设火险预警、火情监测瞭望设施;

(2)在林内、林缘以及村庄、工矿企业、仓库、学校、部队营房、重要设施、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等周围,建设蓄水池、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者营造防火林带,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识;

(3)配备森林防火交通运输车辆、森林防火物资和通信器材等;

(4)修筑森林防火道路;

(5)建立森林防火指挥调度和信息处置系统等。

3.3林区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组织,负责本系统、本单位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和责任区,配备相应的森林防火设施装备。

3.4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有关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5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坚持以专业队伍为主,专业队伍与发动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有关乡(镇、区)负责本辖区各类森林消防队伍的建设、监督和管理。国有山张林场要建立专业森林消防队,沿山乡(镇、区)要建立森林消防突击队和民兵应急分队,沿山各村和包山大户要建立群众扑火队。加强后备扑火力量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力量。

3.6完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的监管、储备、调拨和更新管理体系,确保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物资准备需要。市、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任务,储备与之相适应的森林防火物资。

3.7各乡(镇、区)要按照《国家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管理方案》的要求,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所需的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

3.8各乡(镇、区)、各林场及火场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发挥社会基础设施的作用,为扑火指挥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3.9市气象部门要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预报、人工增雨等。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信息,为森林防扑火工作提供技术智力支持。

3.10市、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加强岗位技术培训,组织实战训练和扑火演练,不断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加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乡(镇、区)森林消防突击队、民兵应急分队和群众扑火队的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作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4监测与预警

4.1森林防火常规信息的监测与收集。

4.1.1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常规信息监测和收集体系。切实加强对可能影响森林火灾发生、发展和应急处置的常规信息的监测和收集工作。

4.1.2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森林火灾常规信息数据库,各有关部门要无偿提供有关数据和信息,支持、配合常规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常规信息数据库内容包括:

(1)区域内森林资源的种类、数量及分布;主要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及分布。

(2)区域内重点防护林、天然次生林及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的面积及分布;林区重要基础设施、居民点、学校的数量及分布;林区人口数量、结构及分布。

(3)林区地形地貌、交通和基础设施情况;季节性的风向、风速、气温、雨量等气象信息。

(4)森林扑火力量的组成、分布,森林消防物资的种类、数量、特性和分布,上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和相邻地区可用的火灾处置应急物资。

(5)可能影响火灾扑救的不利因素。

4.2森林火险预测预报。在重点防火期,市气象部门要分析森林火险形势,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报送火险趋势报告,并制作全市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全天不间断通过电视台向全市;冬春高火险季节,市广电局要在市电视台天气预报等栏目中向全市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预警警报;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后,市气象部门要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

4.3森林火险天气等级。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森林火险天气等级分为五级:

一级:没有危险,林内可燃物不能燃烧;

二级:低度危险,林内可燃物难以燃烧;

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

四级: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

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

4.4预警标志设置、预警公告及防范措施。

一级和二级火险天气,可不设标志。

三级火险天气,林区悬挂淡绿旗预警标志。市气象部门及时向市政府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天气信息,市、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严格昼夜值班制度;各监控站(点)、防火瞭望台、检查站和护林员加强林火监测和巡护,扑火队伍做好扑火准备。

四级火险天气,林区悬挂黄旗预警标志。除三级防火措施外,市电台、电视台要公开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市、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要值班、带班,检查落实防范措施;停止野外生产生活用火;风景旅游区等重点区段要层层设岗,严防死守。

五级火险天气,林区悬挂红旗预警标志。除四级防火措施外,市电台、电视台要公开高火险天气警报,当高火险等级面积指数(高火险等级出现的范围占所在林区的面积比例)超过50%时要森林火险天气紧急警报。同时,经市政府批准,以市政府名义向全市或有关地区预警公告。

4.5火情监测。在森林火灾高发期,各监控站(点)、防火瞭望台、检查站和巡护人员切实加强火情监测。

4.6火情报告。

4.6.1报告的责任主体、时限和程序要求: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对接到气象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发现的热点,要立即通知有关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核查。各监控站(点)、防火瞭望台、检查站、巡护人员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当地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收集到的火灾信息要迅速核实、整理和分析,并及时上报。一般森林火灾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灾情日报、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重、特大森林火灾,应在40分钟内逐级上报至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6.2报告内容:包括起火时间、地点、面积、火势、发展趋势分析、火场附近环境情况及已经采取的扑救措施,并根据火灾发展和扑救情况及时续报动态信息。

4.6.3我市建立森林火灾有奖报告制度,设立报警电话(**)和电子信箱(***********)。

4.6.4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森林火情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5.1.1事发地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应急反应。发现火情后,当地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机构要立即组织力量扑救,到火场时要及时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反馈火场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扑救。

5.1.2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应急反应。火灾发生后2个小时内仍未能控制的,或发生跨乡(镇、区)森林火灾时,应立即启动本管理方案,迅速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全力组织扑救。

5.1.3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管理方案时,乡(镇、区)及其护林防火指挥部应当按照规定向市政府及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5.2管理方案实施。本管理方案启动后,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应迅速召集事发地乡(镇、区)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部署行动方案,责成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各项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扑火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5.3扑火指挥。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应成立前线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在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若干战区,成立分区指挥部。需调动军队(武警部队)执行灭火任务时,可设立专门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军队(武警部队)的组织指挥工作。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可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和修改应急处置方案,有关命令,全面组织各项紧急处置工作。事发地乡(镇、区)、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指挥部各工作组、各分区指挥部和军队(武警部队)专门指挥机构以及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与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5.4扑火力量组织与调动。

5.4.1扑火力量的组成。扑救森林火灾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突击队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由火灾发生区域的护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批实施跨区增援计划。

5.4.2扑火力量梯队安排。分三个梯队:

第一梯队为森林消防应急分队。由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调动当地的森林消防应急分队和干部、群众组织扑救。必要时,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就近调集其他乡(镇、区)森林消防应急分队进行增援。

第二梯队为群众义务扑火队和民兵消防应急分队、公安消防大队。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进行支援。

第三梯队为驻**部队。根据扑火需要,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就近组织驻军支援。

5.4.3兵力调动程序。需增援扑救的,由发生火灾的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实施增援。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乡(镇、区)的护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军队(武警)的调动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商驻**部队,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5.5现场处置。

5.5.1扑火方法选择。要采取整体围控、分段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阻、打、清”相结合。

5.5.2重点部位保护。对重要设施、居民地、军事管理区等重点部位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防护林、原始森林等重点林区,要集中优势力量,实施重点保护。

5.5.3扑火安全防范。在扑火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形地貌、风力风向、气温等因素,时刻注意观察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5.5.4人员疏散安置。各乡(镇、区)应在林区居民地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地受到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必要时可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5.5.5医疗救护。由医疗救护组协调当地卫生部门,对因森林火灾造成的受伤人员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必要时由市卫生部门组织力量予以支援。

5.5.6物资使用。扑火抢险所需物资由前线指挥部及其后勤保障组协调市发改委、商务等部门负责调集。根据火灾扑救需要,前线指挥部可使用、征用、调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

5.5.7应急通信。在充分利用当地森林防火通信网络的基础上,市联通公司、移动公司要建立火场应急通信系统,采用卫星通信和短波、超短波通信,确保信息通畅。

5.5.8生活保障。由火灾发生地乡(镇、区)负责应急扑救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5.6火灾案件查处。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负责进行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5.7新闻报道。市护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召开新闻会,向媒体火灾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视频新闻)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宣传报道组研究提出意见,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审定后。

新闻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需征得前线指挥部的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5.8扩大应急。重、特大森林火灾有扩大、发展趋势,现有力量难以控制时,由前线指挥部报请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研究采取相应的扩大应急措施。

5.9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扑灭后,由当地乡(镇、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火场看守,及时清除余火,消除隐患。经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办公室人员现场查实后,报请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6后期处置

6.1火场看守。明火扑灭后,要保留不少于总扑火力量10%的人员看守火场,看守时间不少于36小时,防止死灰复燃。

6.2火灾评估。森林火灾扑灭后,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火灾损失进行调查评估,撰写调查评估报告,经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核后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6.3灾民安置、灾区防疫及灾后重建。受灾乡(镇、区)要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灾区防疫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不发生人、畜疫情。灾情特别严重的,可向市政府提出赈灾申请。市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对灾区重建给予重点支持。对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灾区乡(镇、区)应当依法对扑救火灾使用、征用、占用的房屋、场地、应急物资和设备等予以归还;不能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补偿。市财政部门根据情况,制定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

6.4工作总结。应急结束后,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对应急管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应汲取的教训,并提出整改建议。

7附则

7.1管理方案管理。本管理方案既是市政府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整体计划、程序规范,也是指导乡(镇、区)制定当地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方案的依据。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本管理方案每三年修订一次,经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审定后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并报**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7.2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市民政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由司法部门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有关单位和个人未依照本管理方案的规定履行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电力公司森林防火工作范文第3篇

一、上半年全市森林火灾发生情况

据统计,全市共发生一般森林火灾6起,火警1起,火情33起。合计过火面积85.65公顷,受害森林面积29.29公顷,损失林木蓄积1050立方米,森林受害率0.3‰,发生率每10万公顷7次,控制率4.18公顷。投入扑火人工3863工,扑火经费约15万元,因扑救森林火灾受伤4人,没有发生重大森林火灾。通过对火灾起火原因分析,烧荒烧灰、烧田坎地坎草占41.4%,上坟烧纸放鞭炮等占34.5%,吸烟占10.4%,小孩玩火占6.9%,痴呆弄火、炼山各占3.4%。所以烧荒烧灰、烧田坎地坎草,上坟烧纸放鞭炮仍然是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火源,两项合计占全部火因的75.9%。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发生次数减少9起,下降56.3%,火灾过火面积减少79.77公顷,下降48.2%,森林受害面积减少77.28公顷,下降72.5%,森林受害率下降0.79个千分点,发生率每十万公顷下降9次,控制率下降2.48公顷。各项指标都比去年有大幅度下降。全市25个乡镇,有21个没有发生火灾,尤其是渌渚、春江、渔山、灵桥、常绿、龙门、湖源、国有林场资产经营公司、亚林所实验林场等乡镇(单位),今年以来,没有发生一起火情,万市、高桥、受降、东洲、常安、新桐、富春街道等乡镇,清明节期间没有发生火情,森林防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今年春防期间森林火灾、火情的发生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火灾、火情发生时间相对集中。2月中旬为火灾初发时期,发生火灾二起,火情三起;三月份是火灾集中高发期,全市发生火灾三起,火警一起,火情更是达到23起,29日至30日二天时间发生火情13起,尤其是30日发生二起火灾,场口叶盛村和环山双林村火灾,还造成四位扑火村民受伤。森林火情呈爆发态势。清明节期间1至10日,虽然传统上坟祭祖等野外非生产性用火猛增,但由于严格管理,措施到位,全市形成严密的防控体系,火灾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发生森林火灾一起,火情二起。二是火灾发生时段都在中午12至14时之间。2月11日,场口真家溪火灾,起火时间13时50分;3月30日洞桥镇大乐村森林火灾,起火时间12时30分;“3.30”森林火灾,起火时间13时30分。符合火灾发生的时段规律,同时也反映出这一时段在管理措施严密上还存在漏洞。三是森林火灾扑救难度大。首先,由于林内枯枝落叶的大量积累,为火灾的发生提供了大量的可燃物质基础,起火后燃烧速度快,火势猛烈,无法直接扑打。其次,遇连续三天以上晴好天气,风干物燥,风向多变,只能采取以开设防火隔离带间接灭火方式,难以在短时间内控制火灾,如果在初发阶段错过时机,往往燃烧时间较长,容易形成大面积火灾,而且对扑救人员威胁大。“3.30”火灾就是典型例子。

二、几项主要工作

1、密切关注防火动态,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和局领导指示,适时对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作出部署。及时传达、发出关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或紧急通知,着重就责任制的落实、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的管理、火灾扑救以及严格防火值班等重要环节,对全市的森林防火工作做好全面指导。及时上情下达,确保政令畅通,促使各地各项森林防火措施得到较好落实,上级有关森林防火政策、工作部署得到贯彻执行。

2、认真部署、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努力提高群众森林防火自律意识。在注重做好森林防火经常性宣传工作的同时,针对清明节期间上坟祭祖习俗性违法用火猛增的严峻局势,突出抓好重要防火时期的突击宣传,精心组织宣传资料,3月30日至4月6日,通过市广播电视台,每天黄金时间播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通告》,滚动播出森林防火宣传、警示标语;通过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市近40万手机用户发出森林防火短信,提醒广大市民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防止火灾发生;与广播电视合制作“林业之声”、“新闻观察”森林防火专题节目两期,宣传“三无创优”活动、森林防火知识和火灾典型案例,从正反两方面对群众进行疏导、警示教育;3月31日晚上,潘建平副市长就全员动员,全力抓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了专门电视讲话,号召全市人民,人人参与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来,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自主意识。应该说,今年我市的新闻传媒机构对森林防火的宣传是空前的。广播、电视每天播报、预告当日和第二天的森林火险等级,及时报道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动态,介绍各地好的做法。清明节前后,广播电台还每天播发《富阳市野外用火管理办法》,富阳日报经常宣传报道森林防火动态和火灾案件查处信息,真正做到了报纸有文字、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象,森林防火氛围浓厚。

各地普遍通过广播、横幅、标语、黑板报、通告、致农户(学生家长)公开信、宣传车、宣传牌、警示旗等各种宣传工具,多种宣传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尤其是各地翻录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录制的宣传带(盘),发放到各村,利用村村通广播的有利条件反复播放宣传,宣传车流动宣传,收效良好。受降镇对中小学生进行森林防火知识专题讲座,并组织森林防火知识竞赛;渌渚镇继续在中小学校开展第三届“渌林杯”森林防火知识作文竞赛,使全体中小学生得到教育。仅新登镇就发放公开信、倡议书、通告2.5万份,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5100余条等等。据初步统计,从3月至4月10日,全市共发放通告、致农户公开信等18万余份,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2万余条,出动宣传车300余天,大小宣传牌1400余块。全市形成森林防火浩大声势。

3、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森林防火的根本是抓好措施的落实。按照全局一盘棋的工作机制,在紧要防火期由局统一组织督查外,防火办密切注视防火动态,适时进行经常性检查。清明期间,局里全力以赴,按照党委班子成员森林防火责任区,每天各自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分头对各地的森林防火责任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朱局长陪同市领导到万市、洞桥、场口、常安、东洲、大原等重点乡镇(街道)进行检查,与乡镇(街道)领导一起共同研究对策,解决具体问题。防火办认真做好上情下达和火情的调度工作,确保火情得到及时处置。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做到以查抓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各项防扑火措施的进一步落实。从检查情况看,今年各地领导重视,责任落实,人员到位,措施严密,控制有效。传统上坟放鞭炮较少听到,烧纸钱、点香烛现象比往年大为减少。取而代之以鲜花、水果等文明祭祖方式明显增多,野外火源得到了较好控制。

4、继续抓好林火阻隔网络建设。认真组织实施2006年度市级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今年,全市杭州市级20公里(包括省指标共56.35)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

5、认真做好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一是根据天气状况和重要防火时期,经常性对各地防火工作进行检查,促使各项防火措施得到落实;二是认真做好防火值班。按照森林火灾处置程序和报告制度,做好火情登记和火情调度,遇有森林火灾及时向局领导报告,并赶赴现场参加火灾扑救和组织、指挥、协调;三是认真做好森林火灾各类表格、档案的填报,森林防火有关资料、台账及时整理、以备归档。组织森林防火机具物资并及时下拨到位。按时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或局领导交办的阶段性、临时性工作任务。

6、做好森林火灾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收尾工作。根据项目建设国家指令性计划和局领导安排,去年,办公室对工程建设包括预防监测、指挥通迅、扑救储备三大系统共42个小项认真组织实施的基础上,今年对尚未建设到位的11个小项逐一组织实施,至3月底全部建设完成。按省林业厅通知要求和局领导的指示,目前正整理和准备有关材料迎接省里10月份稽查验收。另外,还组织添置防火阻燃服496套,风力灭火机19台,油锯14台,灭火水枪32支等物资,主要装备乡镇(街道)扑火队和储备库建设。至此,全市现有风力灭火机171台,消防阻燃服2746套,油锯22台,割灌机10台,灭火水枪40支。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始终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不放松,在继续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的同时,立足基础、立足防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按照省、杭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进一步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当前特别是要做好夏季高温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按照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促使防火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肩上,落实到村、到山、到户、到人,建立起有章可循、有责可查的林林防火责任机制。努力构建以“立足基层、明确职责、乡自为战、自防自救”为主要内容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二)、强化野外火源管理。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制度,规范野外用火管理。加大对违章用火的处罚力度,使野外用火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按照“四个不放过”原则,形成见火就查,违章必究,失火必罚的森林防火管理格局。

(三)、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注重宣传实效,制订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途径,采取经常性宣传与突击宣传,一般性宣传与重点宣传,固定式宣传与巡回宣传、上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广泛进行宣传,以进一步增强群众森林防火责任意识、防范意识和依法安全用火意识。

电力公司森林防火工作范文第4篇

【关键词】森林防火;积极防范;强化管理

森林是国家的重要财富。森林火灾是危害森林的天敌。一场火灾在旦夕之间就能把大片森林化为灰烬,给国家和人民带来重大损失。因此,积极防范森林火灾加强森林防火是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大事。必须认真抓好抓实。

1.建立与完善森林防火责任制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必须形成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通过法律、行政、宣传等手段,认真做好森林防火的各项准备工作,对照总理的衡量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的“五条标准”,使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多策并举的局面。以省政府下达的四项指标为依据,层层分解下达《森林防火责任书》到 区人民政府、 各林场以及有关单位。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层层部署抓落实。 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必须配备四人以上具有专业知识的专职人员和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 区人民政府,林场及有关部门、单位配备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要把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到保护生态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齐抓共管,保护绿色资源和生态环境。

2.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预测预报体系和指挥系统

充分运用高科技的林火监控技术和网上指挥系统,组建成较先进的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包括指挥室硬件系统、通讯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等),实现省、市、区、林场四级联网,建立信息数据库,建立具有文本、防扑火资源、人力资源、图形图像等内容的数据库,实现上下数据共享。做好森林防火信息化的服务保障工作,提高人员业务素质,提高整体管理水平。配合瞭望台(哨),随时掌握辖区内的林火状况,提供最新、快捷、准确的信息,为正确判断和科学决策与指挥奠定基础。区人民政府要健全严格的值班调度制度,建立以护林员为主体的巡山查火护林队,在野外用火期起到查禁用火和火情报告作用,对审批后的用火,起到监督护林作用。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规范森林火灾扑救程序,明确指挥职责。一旦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必须做到先电话报告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确保各级森林防火指挥系统调度及时、信息畅通。

3.建设生物防火林带

防火路是森林防火的一项长效阻隔工程,要纳入各级人民政府责任制考核内容,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机制。要结合造林,由林权所有者同步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国有林生产单位在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工作上,要起示范带头作用。生态公益林和已经营造的林地,应逐步补植完善生物防火林带或开设防火路。今后各地要把营造生物防火林带与发放木材采伐许可证相挂钩,对未完成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的造林地,不予验收合格,公路、铁路部门和林业养路站、要结合每年1-2次的例行维护开展铁路边、公路边的防火路建设;山边、田边防火路建设,由 区人民政府负责分解到林场到户,逐年实施,逐步完善;林缘防火路由各林权单位负责。若因未开设防火路引起的森林火灾,要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电力部门对经过林地的高压线路未留足够防火带的,应及时办理林地征占手续,并负责每年的清理工作,凡由于管理不利而引发森林火灾的,应追究电力部门责任。

4.强化火源管理控制野外火源

进入森林防火期,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控制一切野外用火,杜绝在林区和近林缘随意烧荒、烧田坎和烧灰积肥等生产性用火。对传统祭祀活动,倡导文明祭祀,用鲜花代替进行祭祀活动。加强巡逻设卡防守并提高督查力度,坚持24 h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公布防火专线电话,保证整个防火工作指挥有力,信息畅通,及时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把森林防火责任指标分解量化,层层签订责任状,将每块林地的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并与在林区施工的每个单位签定防火协议书。使每个环节,每个岗位都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多策并举的局面。切实做到“山有人管、火有人防、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只有排出火灾隐患,做到万无一失,才能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5.强化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建设和管理

处置森林火灾具有高度危险性和时效性,扑救工作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结合高科技的林火监控技术和网上指挥系统,实现扑火队伍专业化。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对森林火灾扑救队伍进行强化建设,依托国有林场、采育场组建专业扑救队伍,加大经费投入,装备较先进的扑救机具 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指挥调度,应对本辖区范围内森林火灾扑救。期队伍集中守候待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区政府依托民兵预备役组建一支100人左右的应急扑救专业队伍,每个林场组建一支15人的义务扑火队,配置必要的扑救机具,主要应对本区及林场辖区范围内突发的森林火灾和火灾初期的扑救工作。实现森林防火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改变扑火人海战术和原始方法。同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定期组织指挥员、扑火队员的扑火技能、安全知识的教育,强化扑救训练,提高机动能力;并做好扑火物资的储备和保养。

6.强化森林防火法制化建设

森林防火工作法制化,既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化国家的根本要求,也是依法治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要加大依法治火的宣传力度。要结合国家的普法规划,广泛深入的宣传和普及防火法规规章,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知法、懂法、守法。二是要加强防火监督和执法检查,建立森林消防监督机制,以消除各种森林火灾隐患。三是要严格执法。要依法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对违反防火法规的行为绝不姑息迁就。尤其要加大对防火管理工作失职者和森林火灾肇事者的处罚力度,以儆效尤。

电力公司森林防火工作范文第5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沙漠之狐”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为严格落实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按照《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雅安市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方案》及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雨城区经信局牵头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雨城区现有供电企业2家,分别是雨城供电公司和城利水电公司,经过前期排查,我区存在重大风险的林区书配线4条,分别是110kV龙七线、10kV七湾线、10kV新碧线、10kV桥草线。城利水电线路在我区境内经排查未发现重大风险。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我区成立雅安市雨城区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组,区政府办副主任夏鹏、经科局局长袁敬雄为副组长。专项整治工作由区经济信息和科技局牵头,区发改革局、雨城供电公司、城利水电公司、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全力做好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

三、明确目标任务和整治重点

(一)目标任务明确。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上级督导组领导指导下,通过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各电力企业所属产权的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隐患排查与建章立制并重,完善火灾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四个清单”,健全常态化长效工作机制,完善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防控标准,加强过程管控,消除盲区漏点,补短板强弱项,严格责任落实,全面提升林区输配电设施本质安全水平,切实提高森林防灭火能力水平。

(二)整治重点明确。重点整治电力线路的规划、设计、管理等不符合有关标准和安全规范,高压输电线路跨越国有林区和集体林区,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四、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隐患排查。

雨城供电公司、城利水电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通过开展“四查”,“一患一档”建立详细台账,全面摸清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底数。一是管理责任落实,主要排查是否细化制定责任清单,隐患治理人财物资源投入是否充足等管理主体责任落实问题;是否明确单位各级专业管理部门职责,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设备运维、供电服务各环节林区火灾防范措施要求等专业管理责任落实问题;是否对林区输配电线路逐个区域、逐条线路、逐基杆塔、逐个设备明确主体责任问题。二是规范标准执行,线路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维管理等方面是否适应防火要求,林区输配电线路相关标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是否落实工艺质量规范、反事故措施、设备运维管理规定的设计、施工、运维等环节的要求。三是线路通道隐患。对林区输配电线路通道内的植被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线路下方安全距离不足、线路水平风偏距离不足、是否存在向线路侧倾倒的风险树障等隐患,以及通道、杆塔和设备周边是否存在或堆积枯枝、落叶等可燃、易燃物隐患。四是设备本体缺陷。输电线路重点排查可能形成火源点的连接部位结构损伤和发热缺陷、接地装置缺陷、特殊情况下可能形成交跨等问题;配电线路重点排查导线裸露、台区总漏保未配置等设备缺陷;配电设备重点排查变压器等柱上设备桩头裸露、端头发热、设备老化等隐患。从四个方面注意排查,确保不漏死角。

(二)加强隐患综合治理。

1.治理缺陷隐患。一是清理线路通道内树线矛盾隐患及配网设备下方易燃物;二是设置防火隔离带、防火通道时尽量利用现有电力线路通道,严格坚持“树倒不碰线”;治理线路本体及附属设备缺陷,消除线路接头、线夹发热、导线断股等本体缺陷;四是设备状况差、对地距离不足、风险隐患多的老旧线路制定计划、落实改造。

2.保障运维。对重大风险线路督促电力公司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定期维护,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3.防控隐患源头。一是提高线路以及相关建设项目设计水平,对林区新建迁改项目提高设计标准;二是严格动火作业。所有电力建设项目,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审批许可手续,进一步加强防火隔离措施落,完善施工营地、施工场所消防、灭火器材配置,强化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在森林草原防火戒严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三是及时维护治理电力通道。及时修剪、清理电力线路下方不能满足安全距离要求的植物。

(三)工作推进情况。

1.完善了整治工作方案。按照省去相关要求,制定了《雨城区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职责分工。

2.组织雨城供电公司、城利水电公司对雨城区境内林区开展了隐患排查,确定了重大风险隐患点。

3.我区目前已对四大存在重大风险的线路全面展开通到清理工作,涉及防火树障清理共计49条线路,952公里。目前主要线路清理完毕,正在进行扫尾和维护,同时对低压线路开展常规维护和隐患排查。整治隐患点100余处,设备设施检查工作也全面展开。

五、存在问题

1.农户阻工严重,砍伐难度大,树障清理赔偿要价高;

2.时间紧、任务重,线路通道范围广,人员配备有限,有些地段或区域荒草、灌木浓密,人员到达杆塔全靠自身开荒,巡查难度大,效率难以提高。

六、下一步工作

1.抓好统筹协调。建立沟通协调、定期会商、联合督查等工作机制,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