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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文明单位申报材料

学校文明单位申报材料

学校文明单位申报材料范文第1篇

XX中学

    近年来,我校以和谐社会的理念为指引,以建设一个民主平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的和谐校园为目标,全面推进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学校2001年被评为自治区文明单位,2003年被命名为广西绿色学校、自治区文明小区,2004年被评为自治区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

    一、坚持以德立校,构建诚信友爱、团结互助的和谐校园

    德育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长期的德育实践中,我校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四化”德育模式,也成为了我校一大办学优势。

    1、养成教育常规化。主要以《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为行为准绳,通过新生训练、军训、争先创优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班级值日制度等,让学生通过自我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生活习惯。

    2、主题教育系列化。近年我校开展了以公民道德教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奋发有为奔小康、安全教育以及保持团员先进性等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3、节日专题教育制度化。利用每年的元旦、国际劳动妇女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建党节、建军节、教师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纪念日,对学生进行多种形式的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已成为我校一项德育活动制度。

    4、教育形式多样化。主要有“读”:开展爱国主义读书活动,进行读书心得、征文竞赛;“看”:看新闻、优秀影视片、图片展览,参观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听”:听先进人物、英模事迹报告等;“做”: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上街为民服务活动,假期社会实践调查活动等;“赛”:开展各种富有意义的竞赛活动,让学生在比赛中受启迪、受感染、受教育。

    二、全员参与,共建健康高雅、积极向上的和谐校园

    1、加强精神文明宣传载体建设。目前,学校宣传橱窗、文化长廊、班级黑板报、校园广播、《火之帆》和《相约江南》校刊、学校网站、电视等的舆论宣传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兴趣小组活动非常活跃。

    2、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主要是以学校为主体争创各级各类先进集体,在学生中开展“三好学生”、德育标兵、优秀班团干、优秀团员、文明教室、文明宿舍和先进班级评比活动,在教职工中开展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先进党员、教学骨干等评比活动,培养师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带动文明风气的上升。

    3、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为带动,倡导学习研究之风。主要是从“四个点”为切入口:以师德教育为动力点,抓好思想政治学习;以校本培训为立足点,抓好业务学习;以现代教育技术为发展点,抓好技能培训;以教育科研为制高点,抓好教育教学研究。

    4、群体性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学校组织开展的体育艺术节、文艺晚会、球赛、歌咏比赛、趣味竞技活动、郊游等,极大地丰富了师生的业余生活,使广大师生远离了低级趣味、黄赌毒。

    三、坚持民主管校,构建公正平等、安定有序的和谐校园

我校坚持民主管校,推行校务公开,到目前基本形成了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相结合,部分公开与全面公开相衔接,过程公开与结果公开相协调,校务公开与解释说明相统一的工作格局,做到了决策过程公开化、公开内容具体化、公开时间及时化。同时,我校一直坚持和完善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民主理财、民主评议行政领导等民主管理制度。这些在促进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树立学校和干部良好形象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现。

    四、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构建绿色生态、自然和谐的校园

    1、校园“四化”建设成绩显著。近五来年学校先后投入80万多元推进学校的硬化、美化、绿化、亮化建设,绿化覆盖率达到95.1%以上。如今校园内景点别致,一年四季绿树成荫,芳草如茵,鸟语花香,与文化长廊、宣传栏等交相映衬,形成了“喜有绿荫伴书香”的浓厚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发挥了环境育人的作用。

    2、环保卫生工作卓有成效。学校重视通过各种途径培养学生环保意识,积淀了“江南是我家,人人都爱她”的优良校风,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良好习惯。经过有力的整治,确保了食堂烟窗排气、校园生活污水的排放符合环保标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四害”得到有效的控制。

    五、积极开展共建活动,构建周边环境安全文明、秩序井然的和谐校园

学校文明单位申报材料范文第2篇

二、全国绿色学校创建活动表彰共四项:全国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先进学校、全国绿色学校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奖、全国绿色学校优秀教师奖、全国绿色学校工作先进个人奖。以上表彰有效期为四年,从表彰决定之日起计算。

三、省级环保和教育行政部门须将国家环保总局和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推荐第四批全国绿色学校创建活动表彰的通知》转发到市级主管部门。由市级主管部门通知符合推荐资格的省级色学校,并在省级报纸上刊登第四批表彰简讯。各地主管部门不得在表彰推荐过程中收取学校推荐费用,也不得借推荐之机要求学校和学生购买图书资料或参加需收费的活动,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这一地区的推荐资格。

四、省级环保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成立省级“绿色学校”表彰领导小组,负责接收和整理本地区有关“绿色学校”全国表彰申请材料,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评选,报省级主管部门审定。

五、推荐过程要坚持逐级推荐申报原则。“绿色学校”表彰名单必须首先经过各地、市、州级环保和教育行政部门正式书面确认后,再经省级环保和教育行政部门向全国绿色学校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荐文件和相关申请材料。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分配名额向全国绿色学校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额推荐,其中,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表彰名额单独确定,但须经省级绿色学校表彰领导小组同意,统一报送。

七、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先进学校申报材料要求

全国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先进学校申报材料共包括“20*年全国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先进学校表彰推荐表”和“申报说明材料”。

1.“表彰推荐表”:书面打印稿一式一份。文字要简明扼要。

2.“申报说明材料”包含文字报告、活动图片、音像资料三部分。文字报告为必须报送的,活动图片和音像资料作为评选参考,如果有图片和音像资料可刻入光盘报送。“申报说明材料”须包括如下内容:绿色学校领导小组构成、职责分工及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间绿色学校工作计划、实施报告。“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档案文件总目录”及“绿色学校创建大事记”;参加各级绿色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证书复印件;环保主题相关获奖记录;绿色学校活动对外宣传报道说明;各级绿色学校主管部门人员访问记录;学校节能、节水、节电、节约其他资源报告,说明校内控制污染和降低水、电、能源消耗措施及其取得的效果(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有关原始数据,无须上报原始票据复印件)。校园废物处理和校园绿化情况报告;学校在课程实施中落实《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的情况,师生开展环境主题的综合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的成果。

3.申请表彰学校要保证所有材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的学校,视情节轻重,将给予通报或永久性取消部级表彰申请资格。

八、“绿色学校优秀教师奖”表彰要求

基本条件:

1、申报表彰的学校可以申报“绿色学校优秀教师奖”表彰1名。

2、积极组织本校开展“绿色学校”活动的校领导、骨干教师或学校管理人员。连续两年从事绿色学校创建工作。

3、递交优秀教师表彰推荐表一式一份

九、“绿色学校”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要求

1、申报单位为20*年*月*日前被表彰的省级“绿色学校”优秀组织单位,以省级环保和教育行政部门文件为依据;重点是地市和县的基层单位及民间环保组织等;每个省级主管部门最多可推荐5个优秀组织单位;上批已经获得全国优秀组织单位表彰的省级主管部门本届不得再申报;

2、积极参加20*--20*年间的全国性绿色学校主要活动,并在当地绿色学校创建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

3、递交优秀组织单位表彰推荐表一式一份。

十、“全国绿色学校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要求

1、表彰对象包括两类:第一类为省、市、县环保和教育部门主管人员,第二类为积极参加绿色学校推广工作的民间环保人士(以前获得该项奖励的个人不得再申报)。省级主管机构最多可推荐6名“全国绿色学校工作先进个人”。

2、基本要求:

(1)积极组织本地区学校开展“绿色学校”活动,成绩突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2)具备两年以上绿色学校活动组织工作经验。

(3)曾获得省级绿色学校先进个人表彰。

(4)递交先进个人表彰推荐表一式一份

十一、省级环保和教育行政部门请在报送前认真检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以下申报要求:

1.省级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包括:

(1)省级主管部门盖章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四批全国绿色学校表彰推荐函》及所附《表彰申请材料清单》(空表可从国家环保总局网站()下载,要求打印稿(盖公章)和电子稿一式一份,同时上交,可通过Email递交);

(2)刊登表彰通知信息的报纸复印件;

(3)转发本通知的省级文件;

(4)地市州级环保和教育部门推荐表彰名单同意函。

(5)20*-20*年下发的省级表彰通知、表彰决定、评选标准文件一式一份。

(6)先进学校表彰申报表、申报材料;

(7)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表彰推荐表。

(8)优秀教师奖表彰推荐表;

(9)先进个人奖表彰推荐表;

2、表彰推荐表中的省级环保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公章要求厅局级公章。必须有所属市级环保和教育部门的推荐文件,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含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

学校文明单位申报材料范文第3篇

海南大学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要求,我校2018年继续在部分学科开展 “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要求

1、我校2018年“申请-审核”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及导师见《海南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法学专业除外)。

2、我校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约37名,各一级学科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录取人数之和一般不超过该学科招生总人数的70%。

3、我校2018年“申请-审核”制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录取的博士生入学前需把个人档案转入我校)

二、申请

(一)申请对象

1、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

2、已获得相应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在职人员申请,必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允许在博士学习期间能全脱产学习的证明,且入学报到前须把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 通过大学英语4级或六级考试,或TOEFL≥72分,或雅思≥5.5,或WSK(PETS5)获得全国英语考试五级合格证书。具有较好的听、说、读、写能力。

3、综合素质较好,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潜力。

4、符合当年招生简章普通招考的报考条件。

同等条件下,英语水平较高,或在SCI、CSSCI上发表研究型学术论文者优先。

(三)申请、审核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对照申请条件,提出申请。申请材料装订成册,提交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材料如下:

(1)《海南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学信网打印(往届生)。

(4)境外获得学位、学历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往届生)。

(5)满注册的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生)。

(6)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信原件-附件2(应届生)。

(7)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8)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原件(附件3)。

(9)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0)发表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和各类获奖证明复印件。

三、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2018 年3月5日。考试方式选择“申请-审核”。所有报名“申请-审核”考生在申请材料提交前,必须登录海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为bszs.hai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并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

网报成功后,考生打印《报考海南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表》,确认签字,和申请材料一起交(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报名费100 元/人。网报成功后,考生须在网报截止前通过邮局汇款到我校,并务必注明考生本人姓名+博士报考费+报名号。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研招办安梦老师收,邮编:570228。

2018年1月31--3月3日学校寒假期间不进行网上报名审核,网上报名有问题的,等寒假完后再联系研招办处理。

3、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提交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30日和2018 年3月5日-3月8日(送交或寄到研招办时间)。申请材料可以直接送达或用邮政特快EMS 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注明“博士生申请-审核材料”),地址同上。EMS特快的请不要在寒假时间到达。

四、审核及确定拟录取

1、学院审查。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2、现场认证。现场认证时间定于2018年3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确定。

审核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

(2)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

(3)境外获得学位、学历者,还须审核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往届生)。

(4)满注册的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原件(应届生)。

(5)英语水平证明原件。

(6)校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保材料完整。

3、复试名单确定

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并公布。

4、审核及拟录取名单确定。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的审核。审核时间安排在2018 年3月13--15日,一级学科所在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现场确认和考核的时间、地点。

(1)专家组审核

一级学科所在学院成立由具有高级职称的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5-7人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认真审阅,并对其科研创新能力(40分)、学术潜质(30分)、综合素质(20分)和英语应用能力(10分)进行全面考察和审核,按审核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2)导师意见

导师综合考虑专家组的综合评价情况,就是否同意录取给出明确的意见。

(3)拟录取名单确定

一级学科所在学院根据导师的意见,确定拟录取名单,于2018年3月20日前将《海南大学2018年申请-审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汇总表》(附件1)及电子版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统一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并按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

五、体检

时间:2018年3月16日, 地点:海南大学医院。

考生须自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注意体检时空腹。各学院不得拟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六、其他

(1)一级学科所在学院及时通知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现场认证、审核(面试)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及要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2)严格按照“择优选拨,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和导师招生的自主权选拨博士研究生。

(3)一级学科所在学院于2018年3月8日前将本学院考核小组机构及名单、考核具体方案及安排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4)各相关学院在申请-审核的各项程序中务必做好相关记录和材料整理工作,并留存三年备查。

附件1:海南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信

学校文明单位申报材料范文第4篇

根据《2021年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等文件的规定, 结合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培养实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2021年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采用硕博连读生与申请考核制两种方式,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硕博连读生招生办法

拟录取的2021年硕博连读生需在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信息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上午9:00至2020年12月21日下午4:00。操作方式:进入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au.edu.cn),登录右侧考生登录部分的“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也可直接点击链接:yz.cau.edu.cn/accessSignup.do            

硕博连读生免缴报名费,不用上传电子版材料。学校博士生网报系统关闭后,通过系统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签字并加盖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公章(本校生加盖学院公章),另附2封纸质版专家推荐信、1份思想政治情况表(模板见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下载专区”),提交到行政楼220室(地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以便存入个人档案。

二、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办法

(一) 报名时间及办法

2020年10月29日上午9:00至2020年12月21日下午4:00。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操作方式: 进入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au.edu.cn),登录右侧考生登录部分的“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也可直接点击链接:yz.cau.edu.cn/accessSignup.do                      

(二) 报名条件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其中:

(1)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只有硕士学位的)单证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3)报考非定向就业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生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生。

2.符合经管学院对申请人英语水平的基本要求

提供至少一项以下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且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考试类型

最低成绩

有效期

英语四级

460

2014年12月以后

注: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毕业生,在读期间的四、六级英语成绩不受时间限制

英语六级

425

GMAT

480,作文3分

TOEFL

72

雅思A

5.5

专业英语四级、八级

60

WSK(PETS5)

60,口语3分

注意:上表所列考试类型以外的成绩证明及其他可以证明英语能力的材料(如发表的英文学术论文等)仅作为参考材料,不能作为满足报名条件的成绩证明。

3.国家专项计划

(1)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应于2021年2月底前将盖自治区教育厅公章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申请单位。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登记表作为进入专家评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计划”候选人的依据之一。

(2)申请“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经过受援单位推荐。

凡符合以上国家专项招生计划的申请人应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学校按照报名信息库内容作为录取类别依据,不接受后补报名。

4.中荷专项

“中荷专项”为中国农业大学与荷兰瓦赫宁根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简称。申请“中荷专项”的申请人除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须满足中荷专项的特殊要求。详见中荷项目办公室的《2021年中荷专项招生章程》。

(三) 报名费缴纳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申请人应缴纳200元博士报名费。报名前申请人须仔细阅读2021年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章程及“2021年经管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中的申请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否则造成不予复核、不予录取等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且不退还报名费。

(四) 提交申请材料的要求

1.博士生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时间与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一致。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一项材料需要提交多个电子版材料时,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等可将同一项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后上传。专家推荐信(含亲笔签名)、思想政治情况表(含签章)、身份证、学生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成绩单等可以以图片格式上传,硕士论文可以以PDF等格式上传。各项上传的内容须清晰可见。 

2.通过学院初审进入复核的申请人需给学院提交纸质版材料

成功提交博士报名电子版材料并通过学院初选、准予参加复核的申请人,需按学校招生章程和学院实施方案要求,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和证书原件交到经管学院220室(地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审核,学院审核后留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留存备查。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 报名系统关闭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大

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往届

硕士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所有参加复核的学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专科毕业,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3)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硕士成绩

单。

(4)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的“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研究生

思想政治情况表》,定向在职人员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公章。

(5)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下载专区”下载专家推荐信格式模

板,由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填写推荐信。推荐信内容建议A4纸打印,但签名必须是手签。

(6)往届硕士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论

文摘要和目录等。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不少于5000字),应包

括研究的目的与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技术路线与方案、预期学术成果等;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

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学院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见报名条件基本要求2)。其

他英语成绩不能作为申请的报名条件,只能作为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10)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能力的补充材料。 

申请人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所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可随时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 相关说明 

1.现役军人申请人,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2.现为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正在履行用人单位服务合同的在职人员拟申请定向就业博士生培养,报名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同意,并提交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登记表。申请者与定向培养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3.凡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在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复核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4.2021年招生导师信息查询: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学科与导师→招生专业→招生导师。

(六) 程序与时间进度

1.初选:2021年1-3月

经济管理学院组成报名资格审核组(不少于5人),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提出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并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其相关申请材料送至各学科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进行再次审核,通过者名单在学院主页公布。

学院招生办公室将通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导师,由导师和学科组根据2021年招生名额,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申请人名单以及所有相关申请材料。若申请人所填报的三个志愿均未满足,在导师仍有初选推荐名额的情况下,学院将与申请人联系进行调剂;不愿调剂的,若所填报志愿均未满足,其申请程序将终止。根据导师与招生学科组提交名单产生进入复核的申请人名单,并在学院网页上公布。

2.复核:2021年3-5月     

通过学院初选、准予参加复核的申请人,需在复核时按要求提交所有纸质申请材料,进行复核资格审查。

复核由经济管理学院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专家组担任考核工作,对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进行专业能力及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主要内容包括申请者的思想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

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届时详见申请学院主页公告。学院对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上公示十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1)专业知识笔试:凡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知识笔试,笔试占总成绩的30%。专业知识笔试包括两部分:专业英语考核和专业知识考核,其中专业知识考核的考试科目如下表所示。所有考核科目均为百分制,各门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专业目录

考试科目

农业经济管理

经济学、专业综合(含农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

食物经济与管理

经济学、专业综合(含农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

金融学

经济学、专业综合(含货币银行学、证券投资学)

产业经济学

经济学、专业综合(含产业组织理论、发展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

经济学、专业综合(含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发展经济学)

经济学、专业综合(含货币银行学、证券投资学、产业组织理论)不提供参考书目。

专业综合(含农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参考书目如下:

①《改造传统农业》,(美) 西奥多·W.舒尔茨 著,梁小民 译,商务印书馆。

②《发展经济学:从贫困到富裕(第3版)》,[日] 速水佑次郎,[日] 神门善久 著,李周 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③《国际贸易(第十版》,保罗·R·克鲁格曼,茅瑞斯·奥伯斯法尔德 著,丁凯,黄剑 等 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03-01)。

(2)综合能力面试:学院成立复核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能力面试,每位申请人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申请人个人陈述10-15分钟(含个人简历、科研成果与研修计划等,采用PPT形式);综合面试15-20分钟,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英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潜力等。评委对申请人进行无记名打分,平均分为最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3.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1)录取原则

l 采取“双向选择”原则,加大导师对申请人的选拔力度;

l 申请人的考核成绩由专业知识笔试与综合能力面试两项成绩汇总而成,笔试各科目成绩及复核总成绩均不低于60分,方可具备被录取资格;

l 依据申请人的考核成绩和导师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的申请人;

l 若某导师无生源或其申请人考核成绩不合格,可以从相同或相近研究方向的其他导师的剩余生源中进行调剂;若无调剂生源,其招生指标由学院重新安排。

(2)确定拟录取名单与公示

在确认导师招生资格及名额的基础上,由学院对申请人的考核记录及成绩进行审查无误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十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审批:2021年6月

研究生院确认学院录取名单后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十天,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七) 体检

博士生在复核阶段参加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格检查,体检医院为中国农业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 其他

1.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两类。

(1)非在职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人才计划”中的非在职生除外)均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在职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生。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定向培养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3)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人才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 和“援疆师资项目”的博士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

2.各类别录取及学费、奖助政策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所有在职人员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0%。其中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计划、援疆师资项目等不受此比例限制。高校专任教师及科研院所一线研究人员在提交了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承担教学或科研岗位证明,并同意为申请人“在读期间可全日制在中国农业大学学习提供保障”后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3.若在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申请条件、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复核及录取资格的申请人,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4.经济管理学院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工作时间接待咨询。咨询电话:010-62738510。

5.本实施方案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过程中,如果教育部出台新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学院将根据最新政策予以调整。请申请人密切关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如下:yz.cau.edu.cn。

 

学校文明单位申报材料范文第5篇

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申请-考核”制由考生提交申请材料,相关学院进行考核、综合面试,择优录取,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申请者必须满足我校2018年博士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3.教育博士申请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荣誉称号者:

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等。

②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

③获得省部级表彰及荣誉称号,在基础教育领域中有重要影响者。

④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者(二等奖及二等以上奖励,且排名第一)。

4.学术学位博士申请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申请者原则上应为国内高水平大学或重要科研院所全日制普通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生必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②申请者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并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符合招生单位具体要求(各单位工作方案见附件1-5或登陆相关学院网站查询)。

5.申请者的健康状况符合博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申请程序

申请人务必于2018年1月12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8,如邮寄材料,请务必使用邮政EMS邮寄,确保在1月12日前寄达)完成报名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1.《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申请-考核”制)》(见附件6)。

2.两名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专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见附件7)。

3.第二代身份证正反复印1份。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于本人来校参加考核时交验)。

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和应届硕士生须持就读院校研究生院(部、处)证明信。

5.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说明材料,特别成就(获得表彰奖励、获得荣誉称号等情况),公开发表的高层次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等。

6.英语水平与身体健康状况证明。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 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三、资格审核

1.招生学院(研究院)初审:2018年1月15日—16日,招生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业导师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初审通过建议准予参加“申请-考核”者名单(见附件9)及其申请材料报研招办复核。

2.研招办复核:2018年1月17日—18日,研招办对招生学院(研究院)初审通过者进行复核,研究生院复核结果反馈回招生学院。

四、考核与录取

招生学院于2018年1月24日前依据本单位工作方案组织对申请者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主要考核申请者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等三部分。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的考核以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的考核采取面试或其他方式进行。

学院综合申请者条件和综合考核成绩,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并网上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报陕西省招办进行录取检查。拟录取人员通过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相关要求

1.“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普通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得以该方式进行招考。

2.“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工作要自始至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3.申请须按照我校博士网报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缴费,报名成功后,报名费不再退还。资格审核未通过和未被录取的申请者可报名参加我校博士生普通招考。

4.各学院应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学院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监督小组成员、对申请者的进一步要求、导师考核和学科考核实施细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