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硕士学位申请报告

硕士学位申请报告

硕士学位申请报告

硕士学位申请报告范文第1篇

学位申请报告是记录申请者申请硕士学位过程的重要材料。获得学位后,学位申请书和答辩材料都要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和学校档案馆存档,因此院系、硕士学位申请者必需认真、如实、准确地填写和(或)签名、加盖公章。

一、封面(申请人填写)

1.申请者姓名

中国籍申请人,请填写身份证上的姓名。

对于非中国籍或非华裔的外国留学生,本栏请填写本人在读期间所使用的汉字姓名(要与本人研究生证上姓名一致),同时还应标明护照上本人法定姓名的拉丁字母拼写形式,如留学生约翰·史密斯,本栏应填写为“约翰·史密斯john smith”;田中太郎,应填写为“田中太郎taroh tanaka”。

2.身份证号码

填写18位的身份证号码。

现役军人填写军官证号码,并在号码后加括号注明“军官证”;外国留学生,填写护照号码(如持马来西亚护照的留学生,填写“马来西亚ef2100345(护照)”;港澳台学生,填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码或护照号码、当地身份证号码(并用括号注明证件名称)。

3.“所在院系”

院和系都必须填写,且都必须填写全称。比如:物理系为“理工学院物理学系”;同时,申请书作为入档的材料,名称必须准确、详细,因此院系名称不能写简称,如中文系应为“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

院系名称过长时应尽量控制字体大小。不清楚院系全称的,请咨询本院系老师或查询学校主页4.指导教师

填写导师的姓名和职称(如: 王学仁教授, 张小山副教授)。

5.专业

“专业”即二级学科,必须填写规范的全称。如“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不可简写为“科社与国际共运”;也不可断章取义的填写专业,如“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写成“古典文学”或“古代文学”,“课程与教学论”,写成“语文教学论”、“物理教学论”,是不对的;另外,有些专业由原来的两个专业合在一起的,如“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在填写专业时切勿写成“概率论”、“发展心理学”、“比较文学”、“生物化学”,应填写现在专业的全称。

“专业”和“研究方向”是不同的,切不可把方向当作专业。如“明清史”,是方向,其专业应该是“中国古代史”;“李代数”是方向,其专业是“基础数学”。

专业的规范名称,可查询研究生入学时的录取通知书。若在学期间,经研究生院同意转专业的,应按转专业后的新专业填写。同时,也可咨询院系研究生秘书、查看《研究生手册》或查询学位办网站

6.申请学位学科门类

我国的学位是按专业所归属的学科门类授予的。其关系结构是:“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专业)”。如物理化学专业,其所归属的一级学科是化学,化学所归属的学科门类是理学,因此物理化学专业研究生被授予的是理学学位,在“申请学位学科门类”栏填写“理学”;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其所归属的一级学科是体育学,体育学归属的学科门类是教育学,因此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同学被授予的是教育学学位,在“申请学位学科门类”栏填写“体育学”。

我校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有九个: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专业所归属的学科门类,请查看《研究生手册》或学位办网站 ,切勿张冠李戴,错填学科门类。

特别注意的是,我校的基础心理学、教育技术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环境科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是跨学科门类授予,请以上专业的学位申请人务必明确自己申请学位的学科门类。

7.申请日期

指通过课程审核和科研成果审核后领取学位申请书进入论文答辩程序的时间。

二、主体

(一)申请人填写部分(第1—4页)

1、政治面貌

2、出生日期

以本人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港澳台通行证)和户籍上的出生日期为准,不可填写其他任何日期。

3、已获学位

指本人读研究生之前已经获得的学位,一般为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学士学位也是按学科门类授予,因此还要把学科门类加上,如不确定务请查看本人学士学位证书

本栏应填写“文学学士”、“理学学士”、“管理学学士”等。只有本科学历没有学士学位的,或只有大专学历没有学士学位的,则本栏填“无”。若入学前已经取得其他学科的硕士学位的,则应如实填写。

4、照片要求

第一页的右上角必须粘贴申请者本人一寸免冠近期照片。

5、最后学历

指本人研究生入学前的学历。一般为本科学历,本栏填写取得本科学历的时间、就读的本科学校和专业,如“本科,XX年,上海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历为大专学历的,则填写如“大专,XX年,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旅游管理专业”。少数同学研究生入学前已经获得过其他专业研究生学历的,也应如实填写,如“硕士研究生,XX年,河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

留学生或者在海外、港澳台地区就读过的,则应在学校名称前加国家或地区名称。

6、所申请硕士专业

与封面“专业”要求相同。“研究方向”按本人撰写的学位论文的研究方向填写。

7、学位课程学分

指本人按培养计划已经修过的学位课程学分总数;“已修课程总学分”指在学期间所修习的所有课程的总学分(含学位课程学分)。

8.院系(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由院系的研究生秘书加盖本院系的公章(或成绩专用公章),切勿缺少。

9.海外研修情况

在学期间如有海外研修经历,请写明研修所在的国家、学校、院系,修习的主要内容,时间。没有请填“无”。

10、掌握何种外语,程度如何

填写掌握的语种和熟悉程度(一般、熟悉、优秀),取得的有关证书,参加外语考试的成绩等。

11.在学期间参加过哪些科学研究工作,有无着作、论文、报告、译着(已经发表的请注明刊物和时间),取得的科研、学术成果奖励情况

请勿填写和要求无关的内容。

12.学位论文情况

论文关键词请填3-5个;论文内容的简介篇幅不要超出本页范围。

(二)导师填写部分(第5页)

第5页“论文指导教师对申请者的推荐意见”

由导师本人填写并签名。如果导师不填写本页,则申请者不能进行论文的评阅和答辩。导师如果是校外兼职导师,应在“院系”栏中注明校外所属单位名称(例如:王吾教授为新疆师范大学的教师,是我校生命科学学院的兼职导师,在“院系”一栏应填:“生命科学学院/新疆师范大学兼职导师”)

(三)申请者所在院系主管领导或研究生秘书填写部分(第6、8页)

第6页“申请者所在院系推荐意见”

其中 “申请者所在院系基层(教研室、研究室或指导小组)意见”由教研室或研究室或指导小组的负责人填写推荐意见,最后签名。“申请者所在院系意见”由院系的院长(系、所长)或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职领导签署意见及签名,最后加盖公章。

第8页“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

需在申请者论文答辩通过并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后,由分委员会负责人或指定的研究生秘书填写,最后由分委员会主席签名和加盖分委员会公章(分委员会公章由分委员会所在院系公章代)。注意:落款的年月日不可缺少。

注意:学位评定委员会由于个别委员无法出席会议但是委托了其他委员投票。这种情况下,同意票、不同意票、弃权票数的总和要大于出席成员人数。

硕士学位申请报告范文第2篇

一、 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 4 年。

二、 报名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 6 年(到录取年的 9 月 1 日),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期刊上已发表至少 2 篇论文(以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三、 报名时间 

  系统报名时间从 2017 年 10 月 16 日 12:00 开始,至 12 月 8 日 12:00 系统关闭,届时详见博士报名公告(网址:grs.pku.edu.cn/zsxx/wsbm/)。

四、 提交报名材料

1、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admission.pku.edu.cn/bm)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个人陈述(含你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其格式可在网上下载,网址: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3、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推荐信,其格式可在网上下载,(网址: 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4、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包括本科阶段和硕士阶段的成绩单);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身份证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8、三年之内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审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

申请人至少提供以下证明中的一项:

1)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

2) 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

3) 雅思(A 类)成绩;

4) TOEFL 成绩;

5) 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学位;

6) WSK(PETS 5)考试合格;

7)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

8) 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五、 报名费用

参加“申请-考核”的报名者,需缴纳报名费每人次 200 元,于“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admission.pku.edu.cn)中网上支付。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六、 选拔方式

1、我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3 月份确定复试名单。

2、根据各专业的具体要求采取面试、笔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 3-4 月份。申请人须向复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4、笔试或面试不及格者均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十个工作日。

七、 监督机制

工学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招生过程中坚持宁缺毋滥、择优录取。工学院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副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工学院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下设各专业招生专家组对报考学生进行综合审查和考核,提交考核结果,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同时接受学校的全程监督和指导。

八、 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 coe.pku.edu.cn.

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九、 招生咨询

1、招生信息请查询以下网页( coe.pku.edu.cn.);

硕士学位申请报告范文第3篇

一、招生专业及导师

   北京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 11 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拥有 251 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具体招生专业见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 admission.pku.edu.cn/zsml/2YX.html)。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具体信息见各学院(系、所、中心)(以下简称“院系”)网站。

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1、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校本部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除教育学院“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下“高级教育行政管理方向”的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外,其余专业、方向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校本部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均为非全日制。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 4 年;获得学士学位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 5 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博士两个学习阶段基本年限不低于 5 年。

三、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③本校在学高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 ④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 6 年(到录取年的 9 月 1 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⑤获得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4、报考专业学位博士者,除满足报考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院系对申请者提出的相关领域工作年限等条件的要求。

   四、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博,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和流程、报名费支付等相关要求与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相同(详见《北京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校本部)》,网址:grs.pku.edu.cn/zsxx/bszs/tjmszbs/)。本校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报名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选择“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考生,网上报名的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报名费每人次 200 元,须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admission.pku.edu.cn/bm)在线支付;报名费用不予退还。各院系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的具体时间由院系自定,详见各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五、提交报名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按照招生简章、报名公告和院系招生说明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报考院系提交下列材料(交、寄报名材料地址:考生所报北京大学各个招生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具体地点查询网址:grs.pku.edu.cn/zsxx/bszs/boqtxx/):

1、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在报考院系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admission.pku.edu.cn/bm)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5、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下载网址: 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7、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载网址: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8、三年内有效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具体要求见报考院系招生说明)。2018 年 1 月 6 日,我校将继续举行“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该项考试成绩将作为我校采用“申请-考核制”招生院系认可的有效外语成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9、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10、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博,需要提交的材料与推荐免试硕士生相同(详见《北京大学 2018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校本部)》,网址: grs.pku.edu.cn/zsxx/bszs/tjmszbs/)。

六、选拔方式

1、直博和硕博连读 ①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的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条件及选拔办法与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相同(详见《北京大学 2018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校本部)》,网址: grs.pku.edu.cn/zsxx/bszs/tjmszbs/)。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大学关于推免工作的相关规定,推荐免试直博生应有推免资格及名额并应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成功报名。最终录取信息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的信息为准。 ②本校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者,按照研究生院的规定和院系的考核办法进行。

2、“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分初审和复试两阶段进行,由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具体要求见院系招生说明(网址: grs.pku.edu.cn/zsxx/bszs/bozsjzjml/)。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人文、社科类加试科目为哲学,理工科类加试科目为自然辩证法)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七、录取

   研究生院根据院系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于 2018 年 5 月前公示拟录取名单, 2018 年 6 月发放录取通知书。对于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本校硕博连读生除外),应在报到当日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八、体检

除本校硕博连读生外,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博士研究生须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2、奖助学金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北京大学已形成完善的奖助体系,详情可参见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网页(网址:grs.pku.edu.cn/jzgz/tjxx1/)。有关国家奖学金具体规定请见学生工作部网站( 网址: xgb.pku.edu.cn/jxj/jxjxm/index.htm)。

十、学生住宿

1、我校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

2、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以及通过项目形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校可协助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十一、转档与就业派遣

已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我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住宿、公费医疗,不负责其就业派遣。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若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由于原单位撤消、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工作单位者,由学生自谋职业。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三、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生院、院系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招生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十四、其他事项

1、2018 年我校继续在多学科交叉领域招收博士研究生,交叉学科情况介绍详见《2018 年重点交叉学科招生简介》(网址: grs.pku.edu.cn/zsxx/bszs/bozsjzjml/index.htm)。 2、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3、医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及奖助学金等有关信息,详见其招生简章。 4、若国家在 2018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十五、招生咨询

1、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1)校本部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 502 房间(邮政编码:100871)(2)医学部咨询电话:010-82802338 监督电话:010-82802337 电子邮件:yzb@bjm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一号楼三层 328 房间(邮政编码:100191) 2、北京大学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详见 grs.pku.edu.cn/zsxx/bszs/boqtxx/。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硕士学位申请报告范文第4篇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及计划

2018年学校计划招收全日制(非定向或定向)博士研究生共155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2018年计划(尚未下达)为准。

非定向研究生为无固定工作、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必须在入学前转入我校研究生院的研究生,其他为定向研究生。

三、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三种。

四、报名、考试(考核)

(一)普通招考

1.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

(3)获得报考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另外,报考导师职称为教授,考生还需获得其他至少一名所报考学科(专业)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报考导师职称为副教授,考生还需获得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满足以下条件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

②已进修所报考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主干课程。

③有公开发表的相当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的论文(内容为所报考学科(专业)方面的论文,考生为第一作者)。

④报考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的同等学力考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并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内容须与本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为第一作者);报考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环境毒理学与监测技术方向的同等学力考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2.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时间:2018年3月3日-2018年3月23日。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yz.chsi.com.cn。

第二阶段:资格审核

(1)时间: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6日(上午8:10-11:00,下午13:40-16:30)。

(2)地点: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综合楼701)。

(3)提交材料:

①大连海事大学二〇一八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附件1)。

②专家推荐书(具体要求见以上报名条件(3),模板见附件2)。

③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

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后系统生成,其中第5页“本人自述”需考生手填。)。

⑥本人所获大专及以上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在学信网(网址:chsi.com.cn)能查到个人学历信息(大专及以上的所有学历)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不到信息的考生须按学信网公布的流程办理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

(1)同等学力考生免交以上③项材料,但须提交报名条件(4)中相关证明材料。

(2)应届硕士毕业生的硕士学位论文、论文评议书、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资格审核阶段可不提交,但须在入学报到时补交。

3.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2018年5月9日-2018年5月14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

时间:2018年5月12日-14日,其中,12日全天和13日上午学校组织初试;13日下午各学院及学科组织复试;14日学校组织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3)。)

地点:大连海事大学。(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二)硕博连读

1.申请者条件

申请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以上“普通招考”招生方式的报名条件中(1)、(2)、(3)各项要求。

(2)须为本校2015级、2016级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3)申请者须以全日制方式攻读非定向博士学位,且期间不得提出就业等与全日制非定向学生身份不相关的要求。

2.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时间: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8日。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yz.chsi.com.cn。

注:不需缴纳报名费。

第二阶段:资格审核

(1)截止时间:2018年1月9日。

(2)地点:报考学院办公室。

(3)提交材料:

①同本章程“普通招考”招生方式要求的①、②、④、⑤、⑥、⑦各项材料。

②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核登记表(附件4)。

3.综合考核

各学院于2018年1月14日前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等事宜请咨询各学院办公室。

注:“硕博连读”具体规定见《大连海事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规定》(附件5)。

(三)申请-考核

学校将分两个批次组织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两个批次招生依据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仅申请和考核的时间不同。

1.申请者条件

申请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以上“普通招考”招生方式的报名条件中(1)、(2)、(3)各项要求。

(2)在2016年12月以后毕业,并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本校或其他高校(含国内高校和国外高校)的学术学位(学术型)或专业学位(应用型)非定向硕士毕业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

(3)申请以全日制方式攻读非定向博士学位,且期间不得提出就业等与全日制非定向学生身份不相关的要求。

2.申请程序

申请包括网上申报和资格审核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申报

(1)第一批次时间: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8日。

第二批次时间:2018年3月3日-2018年3月18日。

(2)两个批次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yz.chsi.com.cn。

注:不需缴纳报名费。

第二阶段:资格审核

(1)第一批次截止时间:2018年1月9日。

第二批次截止时间:2018年3月19日。

(2)地点:报考学院办公室。

(3)提交材料:

①同本章程“普通招考”招生方式要求的提交材料。

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期间的科研规划。

③可以体现本人学术、科研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

(4)资格审核程序:各学院组成专家组依据各自制定的资格审核标准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内容至少包含:申请者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综合评价。各学院按照“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核通过者由学院通知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学院负责组织。各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资格审核通过者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五人的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

综合考核分为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每部分考核可以采取笔试、实验、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各学院确定。综合考核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学院于2018年1月14日前对第一批次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于2018年3月26日前对第二批次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的具体要求及实施办法由各学院制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布并实施。

五、录取

1.学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

2.“普通招考”方式中,报考非定向方式的研究生优先录取。

3.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到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学制、学费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年/生。

注: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学费标准,将按新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七、奖助政策

我校坚持系统设计,完善体制机制,统筹教育资源,合理配置财政拨款、科研经费、社会捐助、自筹经费等资金,通过多种形式增加投入,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奖助项目及标准如下:

1.博士研究生助学金

资助对象:所有学制内(四年)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资助标准:第一学年每人1750元/月,第二至第四学年每人2250元/月。

2.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所有学制内(四年)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奖励标准:每人12000元/年。

3.硕博连读奖学金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硕士入学复试时书面确认硕博连读者,在通过学校组织的硕博连读考核后,一次性奖励每人1万元。

所有通过学校考核的硕博连读生,在享受学校硕士基本奖助学金基础上,每人还享受300元/月的单项奖学金,按月发放,直到博士入学为止。

4.专项奖学金

根据各类专项奖学金章程,由学校分配确定各学院的奖励名额,各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5.国家奖学金

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奖励标准:每人3万元。

6.学院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八、其他

1.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加者为我校自主设置。

2.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按其所在一级学科授予博士学位。

3.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准确、详实;所提供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因提供虚假和错误的信息或材料而造成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等相关后果,考生自负。

4.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5.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新政策为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序号 学科(专业)代码 学科(专业)名称 办公电话 1 82302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0411-84726238 2 0823Z1 航海科学与技术 0411-84726238 3 0823Z2 海上交通工程 0411-84726238 4 82402 轮机工程 0411-84723572 5 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0411-84729706 6 0824Z1 船舶电气工程 0411-84723572 7 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411-84729706 8 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0411-84729706 9 82301 道路与铁道工程 0411-84729611 10 82303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0411-84729330 11 82304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0411-84729611 12 0823Z3 物流工程与管理 0411-84729330 13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0411-84729330 14 82401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0411-84729611 15 0824Z2 救助与打捞工程 0411-84729611 16 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0411-84724349 17 30100 法学 0411-84725210 18 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411-84728926 研招办联系电话:0411-84729493,传真:0411-84728329。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综合楼701)。

邮政编码:116026。

附件下载:

附件4: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核登记表.doc(54 KB)

附件2:专家推荐书.doc(29 KB)

附件1:大连海事大学二一八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doc(72 KB)

硕士学位申请报告范文第5篇

>>>全国各省各高校2017年考博考试时间汇总

>>>全国各省各高校2017年考博考试科目汇总

2017医学考博英语统考签约全程班【直播+录播】!!点击免费试听<<<

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基础和学术创新潜质的人员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从2016年起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该制度旨在以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为核心,充分发挥导师群体的智慧和自主权,通过对考生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全面考核,不拘一格地发现和选拔创新型优秀人才。为确保我所“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规范考核和选拔程序,研究所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报考条件并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秋季入学博士网上报名的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两年学制或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根据报考方向进行一门加试。

(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直博生不适用此简章的方案。

1、我所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

该专项计划考生报考条件、报考材料、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等均与《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一致,请见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admission.ucas.ac.cn/)。报考材料请寄至北京基因组研究所研究生部,截止时间: 网上截止日期。考试科目中,外语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专业课考试科目见2017年我所博士招生目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值均为100分。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我所招收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必须为全日制脱产学习非在职博士生。

2、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研究所具体要求报考。

3、在高校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外推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经研究所面试审批后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具体录取条件见研究所推免生招生简章。已被确定录取的直博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推免报名。

(三)我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非在职博士生。

二、报名及申请材料

(一)“申请-考核”制考生报名申请材料

1、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材料清单(所网站/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相关下载,需签署本人姓名)。

2、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签字件。

3、《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所网站/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相关下载,须双面打印,签署本人姓名)。

4、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所网站/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相关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密封,在封口签字,由考生转交)。

5、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若为复印件,须重新加盖学校公章(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6、非应届硕士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硕士学位论文(同等学力人员免交);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英语六级、托福、雅思等)。

8、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报告或其他研究成果及获奖情况。

9、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0、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所网站/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相关下载)。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规定提交有关条件证明材料,及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二)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专家推荐信及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除外,签字页须手签后扫描)按顺利整理为一个pdf文档,在2016年12月30日17:00前发送至bigphd@big.ac.cn,以“考生编号姓名”命名文件名及邮件名,如“144306116700001张三”。

所以材料签字纸质版原件在参加综合考核报到时直接交由北京基因组研究所研究生部审核备案,复核通过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报名材料作为审核和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请各位考生务必按要求提交,报考材料不予退还。

四、材料审核

审核分为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两部分,研究生部负责形式审核。研究生部负责在基因组所招生与培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研究所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核的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学术审核。

形式审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包括对报考材料进行真实性、完备性、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

学术审核:学术审核重点审查考生的专家推荐书、学习成绩单、学位论文、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以及考生的科研经历、研究兴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全面衡量考生的能力和培养潜力。

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均通过者,为通过资格审核,发放综合考核通知。2017年1月初确定综合考核名单。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考核环节。综合考核时间:2017年1月底之前,具体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申请-考核”外国语:英语文献阅读及理解。考试时间3小时,闭卷,满分100。考生可以查阅纸版字典,但严禁使用互联网。

2、“申请-考核”业务课:考试时间共3.5小时,闭卷。

(1)业务课一:综合性试题。10个概念性试题及10个原理性试题。考生从中各选5题,满分100。

(2)业务课二:开放性试题。设计研究方案类试题,考生须给出总体研究思路和理论依据,满分100。

(二)面试

1、面试专家组面试:英语口语及阅读理解;业务能力面试答辩:考生须准备15分钟左右的PPT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学习和科研情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报考专业前沿研究的理解,以及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专家组提问和答辩时间为15分钟左右。满分100。

2、拟报考导师面试:由导师自主决定所实施的形式,但面试时间应不少于1小时,并对考核全过程进行详细记录,满分100。

3、同等学力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进行加试。

六、体格检查及心理测试

所有考生的体格检查及心理测试面试时由我所统一组织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

考生综合成绩由“申请-考核”外国语、“申请-考核”业务课一、“申请-考核”业务课二、面试专家组面试成绩和导师面试成绩组成。

各项考试成绩比例分配:“申请-考核”外国语成绩占30%、“申请-考核”业务课一成绩占15%、“申请-考核”业务课二成绩占15%、面试专家组面试成绩占20%、拟报考导师面试成绩占20%。

研究所招生与培养领导小组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成绩,并结合政审、体检结果、心理素质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八、报考费用

无考试报名费。初复试期间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及体检费自理。

九、入学注册

1、被录取的考生应在研究所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任何考生均不得以保留入学资格等方式延期入学。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基因组所研究生部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公示与监督

拟录取的学生名单将在研究所网站上公示不少于10天。公示期结束后报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二次网上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经中国科学院大学审核确定录取,发放录取批件,研究所收到录取批件后,即可向考生发放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印制的博士录取通知书。

在公示期间,北京基因组研究所接受考生投诉的电话为:010-84097410,邮箱为:wangcp@big.ac.cn。

十一、学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十二、其他

1、本简章未尽事宜参照《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执行,本简章如有与国家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2、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招生和培养单位不承担责任。

4、请随时关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admission.ucas.ac.cn)关于博士研究生报名的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及我所网站关于招生考试的通知。

5、申请表格及网上填报的本人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将自行承担不能及时取到准考证等一系列通知的后果。

北京基因组研究所博士招生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0167

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1号院104号楼

单位邮编:100101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联系人:刘明娟 王彩平

电话:010-84097415,010-84097410

传真:010-84097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