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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审培训总结

内审培训总结

内审培训总结范文第1篇

[关键词]教师;继续教育;专项培训;项目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14-0012-02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是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然而如何强化教师培训内涵发展,建立教师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及时监控培训质量,客观评估培训效益要以管理系统的设计为抓手。

一、系统需求分析

(一)系统总体需求

一个完整的专项培训管理流程涵盖了以下环节:申报项目――项目审核――获取管理后台账号――录入学员名单――开展培训――调查问卷――培训问卷填写――培训成绩登记――学员打印查询成绩――培训结束――项目自评――项目绩效评估――项目结束。

(二)系统角色分析

系统中分有5类用户组,拥有不同的权限。

1.超级管理员。超级管理员拥有最高管理权限,管理整个系统平台,对系统进行参数设置,进行学员学习管理、培训工作总结、项目绩效评价、专家管理、培训机构管理、问卷调查、培训统计、流程控制、模块管理和项目指派管理等。

2.业务管理员。业务管理员负责上级业务/行政机构的管理工作。在培训前,审核培训项目,下发培训机构的账号和密码;在培训期间,调查问卷和监察培训情况;培训结束后,组织项目绩效评估专家进行项目的绩效评估。

业务管理员需管理8个子栏目:项目审核,学员学习管理,绩效评价、培训工作管理,专家账号管理,培训机构账号管理,指标库管理,问卷管理。

3.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负责具体培训项目的管理工作。在培训前,申报专项培训项目,通过后登录专项培训机构管理平台熟悉平台功能,在平台录入参训学员名单;在培训期间,督促学员参加调查问卷,录入学员的培训学时和培训成绩;培训结束后,提交学员成绩信息,开展项目绩效评估自评,并提交自评表和自评报告。

4.评审专家。根据不同的审核内容,分配不同的权限,如项目审核、绩效审核、基地评审、教学督导等。

5.学员。参加项目培训的学员,可查看个人信息、学习成绩、填写提交调查问卷。

(三)系统的功能性分析

1.申报与审核管理

(1)项目指派管理

将不同的专项培训项目分配给对应的评审专家进行审核。需实现一个专家可以分配到多个项目,一个项目可以指派给多个专家,但绩效审核专家、项目审核专家、基地评审专家、督导专家各司其职,互不关联。

项目指派管理模块中的各项按钮需求如下:

查询:按项目罗列指派状态、指派数量、评审专家人数、绩效专家人数、基地专家人数、督导专家人数;点击项目列表中评审专家/绩效专家/基地专家/督导专家,新页面查询已指派专家。

项目指派:勾选N个项目,点“批量指派”/选择专家类型(评审专家、绩效专家、基地专家、督导专家)/勾选N个专家,点“指派”。

指派删除:可删除已指派专家。

(2)申报模版管理

每年的项目申报模板可能会存在变化,新增申报模板管理模块时,项目申报界面可自动匹配到当前模板。

可管理已有的模板,如选择模板类型、项目类型等。

也可创建新模板,复制或新建模板,以半透明覆盖层方式覆盖原页面。设有模板年度、选择模板类型、选择项目类型和填写模板名称。模板名称填写后,做重复性验证,不允许重复。选择复制方式,显示旧模板下拉框;选择新建方式,隐藏旧模板下拉框。

(3)申报审核管理

项目申报。由培训机构选择模板类型、项目类型,填写申报机构信息,进行项目申报。各功能按钮需求如下:

保存:在项目表中插一条记录,信息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年度、通知邮箱、院校(机构)等,同时保存各模块的HTML片段。

预览:检查每个模块是否都关闭编辑。新页面预览当前填写状态的申报表,相当于申报表查看功能。

提交审核:检查每个模块是否都关闭编辑。改变项目审核状态(专家立项审核和上级立项审核状态都为待审核)。

自动保存:每隔5分钟自动保存一次。间隔时间在后台(XML文件中)可配置。

完善信息:编辑该项目的申报表,申报表页面的功能参照“项目申报”。

申报表查看:查看项目的申报表,申报表中的信息项只读。

打印:根据申报表的格式把申报表导出到word文档。

项目申报审核。包括立项审核和经费审核。立项审核包括两级审核:专家审核和上级审核。专家审核是专项项目审核专家进行审核,上级审核是上级业务/行政管理员进行审核。经费审核是上级财政局下拨经费后,由上级业务/行政管理员进行审核。申报单位提交审核后,专家未开始审核,申报单位可以撤回,修改申报表后再提交审核。专家立项审核完成后,上级立项审核未开展前可以撤回,重新审核。上级立项审核通过即立项审核通过。此时,上级经费审核状态为“待审核”。财政局下拨经费后,业务/行政管理员进行经费审核。

2.项目绩效管理

(1)培训过程管理

学员学习管理

培训机构在培训之初要导入学员名单;学员可在培训期间,通过学员平台参加问卷调查;培训结束后,学员完成调查问卷,培训机构可录入学员成绩,如学员没完成问卷,培训机构则不能顺利录入学员成绩。可查看一个项目的学员信息,包括所属区域、学校名称、姓名、学号、问卷完成状态、学时、分数。需设置同步学时数据、学员名单导入、学员成绩导人、学员名单导出和删除学员等操作按钮。增加实时统计学员人数合计、学员填写问卷人数合计、优秀学员人数统计等。

培训工作总结。项目培训结束后,专项培训机构必须先提交项目培训总结,才能录入学生成绩和培训课时。

调查问卷管理。录入调查问卷:当项目审核通过后,系统会自动录入一个新的调查问卷,无需人工操作。管理员可以针对某一个项目的调查问卷进行删除、新增的操作。可删除程序自动关联的调查问卷,如果删除,需要在辅导教师工作平台手工创建新的调查问卷来关联该项目。

培训问卷填写:填写人员为所有参训学员;线下培训一周内学员需上网参与问卷调查;问卷调查是学员获得成绩的必要步骤;若不参与问卷调查,则培训机构在登记成绩时提示该学员未参与问卷调查。上级业务管理员可查询、查看、删除问卷调查。

(2)项目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模块主要用于对应查看专项培训的学员调查问卷的情况,不同的用户分别完成不同的任务:

专项培训机构管理员:提交培训绩效总结、提交项目自评。

学员:做问卷调查。

绩效专家:进行专家评价。

上级业务/行政管理员、平台管理员:查看项目自评、学员评价、专家评价、培训绩效总结。

3.培训统计管理

各级管理员可根据需要查看各个项目的状态,按多种规格导出项目信息,包含年度、编号、名称、学时、申报单位、专家审核、上级审核、当前状态等。也可由业务单位根据需要勾选并导出培训项目信息,主要包括:培训机构、编号、项目名称、计划培训人数、学科(领域)、项目属性、培训经费预算、培训学时、培训时长、计划开班时间、项目负责人等信息。

二、系统设计

(一)系统的逻辑架构设计

系统有各级业务管理单位、培训机构、专家和学员等众多角色参与,且功能较复杂。整个系统逻辑结构上分2层来构建:

1.整合开发基础支撑组件,以模块化、低耦合的方式设计,供业务模块调用,降低整个系统的复杂度。

2.按专项培训项目开展的主体流程构建项目申报审核、专家管理、培训基地管理、参训管理、基地任务管理、项目绩效管理、基地绩效管理、培训机构绩效管理、成绩管理各业务模块,满足业务开展和管理的需要。

(二)系统的功能模块设计

1.申报与审核管理

通过项目指派管理,业务管理员对不同的培训项目及其过程指派不同类型的专家;通过申报模板管理,业务管理员可管理现有的模板,通过创建新模板功能,业务管理员可以设计、创建和一个新的模板;通过项目申报功能,培训机构填写项目立项的相关信息,提交项目申请表,培训机构填写项目申请表并提交审核后,由业务管理员和指派的评审专家进行审核。

以评审专家为例,项目申报审核管理的执行步骤为:登录系统――选择项目审核――填写项目审核意见――提交。

2.项目绩效管理

(1)培训过程管理:包括学员学习管理、培训工作总结和调成问卷管理三个部分的内容。以培训机构管理员为例,其培训过程管理的执行步骤为:培训机构管理员登录系统――导入学员名单――培训结束后,提交培训工作总结――督促学员提交调查问卷――录入学员成绩。

(2)项目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模块用于对专项培训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不同的用户角色需要分别完成不同的任务。以绩效专家为例,绩效评价的执行步骤为:登录系统――选择要评价的项目――进行专家评价,填写评价信息――提交。

参考文献:

[1]吕俊.从项目管理角度人手提升培训质量[J].继续教育,2008(8).

[2][美]项目管理协会[M].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第4版)[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出版,2009.

[3]何健.项目管理:教师培训管理的新机制[J].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10(3).

内审培训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远程培训;探索与实践;企业价值

中图分类号:G726 文献标识码:A

一、企业培训所面临的新问题

中国石化销售企业是国内最大的连锁经营形式的成品油批发与零售商之一,在全国各省市均设有分公司,拥有3万多座加油站、数百座油库、近万公里管线以及20多万员工。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员工素质能力的提升显得愈加重要,培训工作愈发受到各分公司的高度重视,但传统的培训方式远远不能满足日新月异、瞬息万变的培训需求,培训工作面临很多新问题、新挑战。

(一)工学矛盾日益突出

由于各分公司分布在全国各地,具有点多线长面广、场所分散、编制紧张,工作压力大、员工流动性强的特点,按照传统的集中面授培训方式,特别是针对一线员工的培训,难度大,用时长,成本高,效率低,工学矛盾突出。

(二)个性化培训需求凸现

企业业务领域较宽,岗位众多,员工素质参差不齐,培训需求差别大,随着对培训针对性、实效性的要求越来越高,个性化的培训需求越来越迫切。

(三)优质培训资源得不到有效整合

经过多年的发展,企业已经积累了比较丰富的专兼职培训教师、培训教材与课程、培训基础设施等培训资源。但由于缺乏整合、优化、传播的手段,许多优质培训资源没能发挥出更大的作用,造成资源的相对浪费。

(四)培训质量评价亟需科学化、规范化

传统的、分散式、手工作业式的培训管理方式对培训方案的设计、培训过程的监控、培训效果的评估、培训档案的管理以及培训数据的统计分析等难以实施有效监控,培训质量无法保证。

(五)培训压力日益增大

随着企业经营业务的快速发展,大量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与技能岗位的岗位资格培训和岗位适应性培训,给企业有限的培训资源造成巨大压力。

二、企业开展远程培训的探索与实践

为解决在企业培训中不断涌现出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从2009年初开始在企业开展远程培训的探索与实践。

(一)企业远程培训基础建设工作

1.远程培训信息系统建设

为推动远程培训管理和实施,2011年完成企业原有的培训管理信息系统(TS系统)与远程培训系统的集成开发工作,实现两系统人员信息、课程资源、学习记录、考核信息等各种数据的共享,将远程培训与面授培训有机整合起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管理效率。

2.远程培训硬件建设

在企业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下,2010年在培训中心建立起第一个也是专业技术水平最高的远程培训课程录播教室。拥有两台广播级高清摄像机,国内一流的图形非编工作站,先进的视频监看系统和音频控制系统。同时进行灯光系统、隔音环境和线路改造,使其能够满足远程课程录播的需要。该录播教室投入使用以来制作大量远程课程、宣传短片、会议视频等,满足了企业各项音视频资料制作工作。

3.远程培训人才队伍建设

2010年,为适应远程培训工作的开展,特别是远程培训课程开发的需要,我们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远程培训专业技术人才,从400余名应聘者中选拔出项目主管、技术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各1人。组成远程培训项目小组,负责企业远程培训课程开发等相关工作。

4.远程培训制度流程建设

为保证远程培训课程开发及运营管理规范、标准、高效,伴随着远程培训开展的同时,着手开展远程培训制度流程建设。已经制定了《企业远程培训课程开发标准流程》,确保远程课程质量;制定了《企业远程培训课程开发费用管理办法》,保证费用使用科学合理;制定《企业远程培训课程资料光盘使用与保管规定》,确保课程在使用过程中企业信息和教师版权的安全。

5.远程培训组织机构建设

各分公司都建立了远程教育培训站,接受总部远程教育中心和本企业人力资源部门领导,负责本企业远程培训相关工作。

(二)企业远程培训课程开发现状

1.领导层的重视与支持

高层领导亲自主持远程培训课程开发项目启动会,部署课程开发相关事宜。各业务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培训管理部门积极组织本线条专家、教师参与课程开发,担任评委,审核课程内容,确保课程开发进度与质量。

2.科学制定远程培训课程开发计划

组织企业召开远程培训工作座谈会,宣传远程培训对企业的价值,了解企业对远程课程开发的需求,在总部培训部门的统一安排下,分层分类开发远程培训课程,逐步形成门类齐全的销售系统远程培训课程开发计划。

3.科学制定远程培训课程开发流程

企业针对自身业务特点,参考业内制作流程与标准,结合以往远程项目开发经验,制定和完善具有企业特色的远程培训课程开发流程,总结为一句话就是“四方参与、三级审核”(见下图)。

所谓“四方参与”指的是需求提出部门、培训主管部门、专家与教师、课程制作单位四个开发主体共同参与开发。“三级审核”是指开发流程中的内容评审、DEMO审核和成品审核三个重要审核环节。具体为:

第一,项目立项。立项是整个远程课程开发项目的起点,主要作用是确定远程培训课件开发的预期目标、培训对象、展现形式、实施方式、考核办法、费用预算和完成时间,以及承办单位立项所需确认的其他内容;成立远程培训课程开发项目组;初步选择主讲教师及专家。立项之后,课程开发项目组分别进行内容开发和课程设计工作。

第二,内容评审。内容评审主要是召开培训需求提出方、培训管理部门、专家及教师、课程制作单位四方参加的课程内容评审会。评审会的主要作用是对项目组提交的课程内容、课程设计等进行审核;确定课程主讲教师人选;确定培训所采用的教材、各种素材资料、及拍摄场地、器材等方面的要求。未能通过内容评审的项目,由项目组进行修改和完善,进行再次评审,直至通过。内容评审通过后,进入课程样片制作阶段。

第三,DEMO评审。DEMO评审又叫样片评审,主要是召开培训需求提出方、培训管理部门、专家及教师、课程制作单位四方参加的DEMO评审会。评审会对样片展示的课程呈现风格、模块设计、总体布局等内容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则进入远程培训课程的制作阶段,不通过则由项目组重新设计,再次进行评审,直至通过。

第四,成品审核。成品审核主要是培训需求提出方、培训管理部门、专家及教师、课程制作单位四方参加的成品课程评审会。评审会对成品课程内容和呈现形式等进行最终审核。评审通过则进入开发收尾阶段,评审不通过,则由项目组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进行再次审核,直至通过。

第五,项目收尾。项目收尾主要是在通过成品审核后,项目组完成开发技术资料档案,撰写开发总结,结清开发费用,为已开发课程的实施做相应技术准备。

4.远程培训课程开发成果

从2010年至今,企业根据远程培训课程开发计划,通过多种开发形式,提高开发效率,共开发远程培训课程43门,共233课时。

(三)远程培训的实施

1.网上远程培训

一是公司机关将职场礼仪、基础管理技能等课程挂在网上,供机关管理人员学习,共学习1208课时,部分学习热情较高的部门,人均学时近40课时。二是将“零售网络发展法律实务”制作成远程课程播出,获得学员好评,原定参训学员400人,培训实施后,最终学员人数达到522人,同时,根据企业要求,将此课程长期挂在网上,以便于随时学习。

2.混合式培训

远程培训课程通过远程培训系统共享给各分公司,各分公司在组织培训时,或将远程课程作为面授培训的课前准备课程,要求学员预先学习,培训时讨论;或在面授培训中穿插远程培训,丰富培训内容;或将远程培训课程作为课后复习课程,加深培训印象。

3.在线考试

在线考试作为远程培训实施的一个重要部分受到企业的高度重视。为有效推动远程培训实施,加强对参加培训学员学习情况的评估,在近期开展的非油品管理员及大型便利店店长大规模培训项目中,统一出卷,各企业学员在培训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参加在线考试,共有7家企业的300余名学员参加考试,绝大部分学员通过考试,也有少部分学员未通过考试,未领到结业证。根据企业反馈信息,通过在线考试,有效提升学员培训主动性,促进评估由反应层面向学习层面转化,提升了培训效果和效率。

三、远程培训对企业的价值

远程培训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武器,打造工作学习无缝环境,提供与企业发展相关的、弹性的、个性化的、及时更新的学习内容,大大增加了企业学习行动和经验分享的速度。远程培训以丰富的信息资源、友好的交互性和优良的开放性成为近年来企业推崇的培训手段,主要体现在:

(一)有效解决工学矛盾

远程培训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使培训突破了时空的限制。学员可以通过电脑终端,自己安排学习时间、地点,让培训可以随时随地的“全天候”进行。这种灵活的培训方式,让学员自主安排培训的进度,既满足了员工的培训需求,又不影响正常工作,有效解决了工学矛盾这个困扰培训的突出问题。

(二)满足多样化的培训需求

远程培训则是将培训方式由“桌餐制”变成了“自助式”,学员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自主选择培训课程,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调整自己的培训计划,形成独特的学习路径,满足个性化的培训需求,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让学员自己决定学习的方向,掌握自己职业发展的路线,让培训成为其进步的助推器。

(三)发挥培训的整体优势

远程培训利用其强大的信息管理能力和远程沟通能力,使分散独立的培训资源整合为一个门类齐全,组织有序的培训体系成为现实。在统一的培训体系下,删重补缺,一些专业性较强,受众面小的课程能够得到更多的支持,得以开发;一些综合通用类的课程可以在整个体系中共享,避免了重复开发;优秀的师资、优质的课程及培训资源能够整合起来,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提高培训评估的科学性

远程培训所具有的流程固化性、可追索性、可跟踪性、互动性等技术优势,能够有效地对培训对象进行长期跟踪,通过其上级、同级、下级和其他相关人对培训对象的评价来进行有效的行为评估和效益评估,完善培训评估体系,加快成果的转化,提升工作绩效。

(五)提升培训收益率

远程培训所包含的培训内容可以不受次数限制地重复性学习,可以不受人数限制地普及性学习,可以不受时空限制地自主性学习。大大减少培训间接成本,同时由于学员可以在岗参加培训,不会对本职工作产生影响,节约的机会成本也是非常可观的,这样就可以把有限的培训经费投入到培训核心业务中去,开发更加丰富优质的培训内容,创造更大的培训效益,提高培训收益率。

参考文献

[1]黎家厚等.美国教育技术――迈向美国教育的黄金时代[J].中国电化教育,2005,(4).

[2]张立新.反思美国教育技术[J].电化教育研究,2002,(8).

内审培训总结范文第3篇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整合培训资源和资金,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率,使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发挥最大的效益,结合*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为更好地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成立*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

第三条职业技能培训是指由*市直劳动、教育、农牧、妇联、团委、残联、扶贫办等部门组织的培训时间在1个月(或培训时间在140学时)以上的,以促进劳动者掌握专业操作技能为目的的就业能力培训或创业培训。

第四条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用于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人员的学费、职业技能鉴定费补助,或对培训机构因降低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标准而给予的补助。

第五条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自治区专项支付资金、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及通过失业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支的培训费、社会捐助等各种渠道筹集的资金。

第六条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以培训对象直接受益为原则,以培训代金券等形式直接发放给培训对象,或者直接对降低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标准的培训机构给予补助。

第七条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只对*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特定培训对象给予补助,不包括其他人员培训。

第八条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由培训主管部门根据具体培训任务和项目的特点提出方案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后报*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第二章培训机构的确定及要求

第九条每年年初,根据*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监察、审计及劳动等培训主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培训项目在有资质的培训机构中进行政府采购。对中标的培训机构确定为*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定培训机构。

第十条以后年度培训机构的确定,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监察、审计及劳动等主管部门对上一年度*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定机构进行考核,合格达标的培训机构可继续保留资格;或根据当年培训计划等情况按照公开招标程序重新进行确定。

第十一条由于残疾人培训具有特殊性,对其培训机构的确定,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监察、审计、残联在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等开设适合残疾人特点的专业(工种)培训机构中公开招标确定。

第十二条承担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要紧紧围绕培训对象的特点和就业需求,提高培训对象的专业操作技能,科学设置课程,精心编制培训方案,选用劳动部门规定的教材或开发适合培训对象专业技能要求和就业特点的教材,注重操作技能,严格培训管理,加强就业衔接,提高培训就业率。

第十三条经政府公开招标确定的指定培训机构要向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报送以下教学管理资料:专业设置、开设课程、选用教材、教学计划;学校章程、学籍和学校以及教学管理制度;招生简章和广告以及学校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推荐就业等资料实行备案制。

第十四条经政府公开招标确定的指定培训机构要在每期培训班开学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册及教学计划安排报培训主管部门备案,做为培训主管部门审查、监督培训计划执行,考核培训机构及其培训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培训时间在1个月(或培训学时在140学时)以上,或经*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的特殊性短期培训,由培训机构根据不同培训专业(工种)所需培训时间要求,提出培训时间建议,报市财政局会同培训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

第十六条职业技能培训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培训对象充分就业为目标。培训对象的培训考核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需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过证率要达到82%以上、就业率要达到90%以上,对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指定培训机构,按照实际完成的比例支付培训资金。

第三章培训代金券的发放

第十七条“*市职业技能培训代金券”(以下简称代金券)由*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根据培训对象的特点和培训内容确定发放。

第十八条代金券的发放对象为经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确定的特定人员。

第十九条代金券由*市财政局负责监制(样式和资金额度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代金券实行实名制,不得转让使用,代金券必须由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本人签名。

第二十一条培训对象每人三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培训代金券。

第二十二条代金券填写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种必须要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学校)或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培训或鉴定工种资质相一致。

第二十三条培训等级以初级工为主,根据实际情况兼顾中级工的培训,具体培训等级、内容由市财政局会同培训主管部门根据具体培训对象确定。

第二十四条代金券的发放程序:代金券由培训主管部门注明培训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培训项目名称等内容,加盖*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公章后,由培训主管部门直接发放到培训对象手中。培训对象据此根据培训专业(工种)到政府采购确定的指定培训机构凭身份证和户口办理培训手续后接受培训,培训对象在代金券上签字后将代金券交与培训机构。

第四章资金申报、拨付和使用

第二十五条凡属于本办法(试行)列入的培训主管部门要在每年11月底前将下年度的职业技能培训及其资金计划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各部门报送的培训、资金计划,统一汇总全市下一年度的培训、资金计划,报*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培训计划及资金总量。市财政局根据培训资金计划将培训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将预算指标下达到各培训主管部门。

第二十六条市财政局根据培训主管部门培训项目进度,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直接将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统一拨付到承担培训任务的指定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采取培训代金券补助方式的,培训主管部门依据经审核的培训机构提供的培训代金券、办班通知、原始签到册、培训结业花名册、部分结业证书复印件、推荐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单、职业技能鉴定通过人员名册、收费凭证和部门验收证明等有关材料,对培训机构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报告提出审核意见,并申请市财政局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到培训机构。

第二十八条采取降低职业技能培训收费补助方式的,培训主管部门依据经审核的培训机构提供的项目合同书、办班通知、原始签到册、培训结业花名册、部分结业证书复印件、推荐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单、职业技能鉴定通过人员名册、收费凭证和部门验收证明等有关材料,对培训机构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报告提出审核意见,并申请市财政局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到培训机构。

第二十九条从失业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支的培训费,按照自治区下达的培训计划,根据培训主管部门对指定培训机构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报告的审核意见,由市财政局以文件形式下达到培训主管部门,培训主管部门据此从基金中将培训资金转入*市财政局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专户,市财政局按培训进度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

第五章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

第三十条市财政局负责全市各培训主管部门培训资金计划的汇总和上报,负责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培训及其资金计划的下达,并根据培训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财政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负责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培训机构政府采购,进行代金券的印制与管理;配合培训主管部门对职业技能培训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第三十一条市审计局负责对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计划、使用和管理的审计、监督,确保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规范使用财政培训资金。

第三十二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协调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对职业技能培训各工种的技能等级鉴定等工作,确保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运作,保证培训对象及时接受技能鉴定。

第三十三条市教育局负责配合各培训主管部门利用本系统职业学校的技术和资源,积极承担培训任务,认真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第三十四条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培训计划的申报、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对经政府采购后确定的本部门业务范围内指定培训机构及其培训方案、培训教材、培训质量的审核、考核工作,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培训代金券的发放、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对本部门培训项目的考核、验收、总结,负责审核指定培训机构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报告及其申请拨付工作;负责积极争取自治区对口部门职业技能培训资金。

第六章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五条培训机构不得因财政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而借机提高收费标准,增加培训对象的学费负担。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变相缩减培训时间的指定培训机构,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培训机构下年度参与*市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投标资格,并相应核减其补助资金。

第三十六条培训项目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

第三十七条指定培训机构要建立培训对象台帐及其就业台帐,报市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备查。对培训对象培训后考核合格率在95%以下、需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过证率在82%以下、就业率在90%以下的培训机构,将取消下年度参与*市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投标资格。

第三十八条培训对象领取培训代金券时,要登记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并要有签字、签章(手印)。

第三十九条对未按规定培训内容和指定培训机构使用培训主管部门发放的代金券的,市财政局不予资金结算。

第四十条培训主管部门对培训项目中需要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工种),在培训对象职业技能鉴定后15个工作日内将该培训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送市财政局审核备案;对培训不需要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工种),在培训对象培训班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该培训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送市财政局审核备案。

第四十一条培训主管部门于12月底前,向市财政局报送当年培训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报告。

第四十二条建立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公示制度。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要对培训机构、培训任务、培训人员、收费标准、资金补助、资金使用及培训就业等情况,在部门政务公开栏、网站、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及培训机构的培训点向社会进行公示。

第四十三条市财政局和培训主管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认真查证落实举报事项,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严肃查处。

内审培训总结范文第4篇

一、培训主题的背景

班本化主题审议能力是教师应具备的专业能力。以园部和教研组为依托的班本化主题一、二级审议开展了已有两三年,园内教师积累了一些班本化主题审议的经验,但也存在很多教师依赖于园部和教研组的审议,自身对班本化主题审议理论模糊,审议步骤与具体策略不清晰,在班级审议中实践操作低。为了进一步推动教师有效进行班本化主题审议能力的发展,依托教、科、研、训一体的培训,本学年我们开展“班本化主题审议实施路径探究”的培训。我们的培训目标是:1.进一步明确爱岗敬业、廉洁从教的重要意义,提升自身师德内涵。2. 通过教、科、研、训一体的培训活动,掌握班本化主题“五部审议法”的路径实施,提高教师班本化主题(前、中、后)审议能力。

二、培训的主要路径

本学期我们继续以提升教师品德和专业业务能力两大块进行园本研训。师德精神培训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且结合学习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更新自己的新教育理念,跟上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步伐,努力一名专业型好教师。针对有效进行班本化主题审议能力的培养,精心安排培训内容,沿着“听看做说”的路径推动教师班本化主题审议能力的提高。这个路径有机融合了理论学习、团队研讨、扎实实践,实现了园本培训的高度整合、整体浸润和协同提升。

(一)听:多元化途径学习班本化主题审议

1.阶段性理论学习中扎实审议依据

想要创造首先得学习,学习他人的经验并有所思考。成长和发展的关键在于理论性知识的不断丰富、实践智慧的不断提升。在专家理论的引领下、在专业书籍的学习以及集体智慧的启发下,明晰班本化主题审议的路径。为了让实践有理论的支持,让实践更具科学性、系统性,我们进行了阶段式的理论学习。首先在开学前进行了一系列的自主理论学习,如:幼儿各领域核心经验的相关书籍学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研读蓝本中的主题说明、经验发展路径等,为有效进行班本化主题审议做理论支持。

2.头脑风暴中明确前中后审议模式

阶段性的理论学习后,教师对一些审议的依据和班本化主题审议的有了一些了解,但每位老师的习得的知识点和对如何进行班本化主题有效审议的理解是不一样的,以头脑风暴的形式可以在智慧碰撞中,聆听中学习,我们以随机抽签、按颜色分配,每组一主题的方式,并请中心发言人代表观点阐述,在相互聆听和学习中,明确了班本化主题审议的基本模式。

3.专题讲座中明晰班本化主题审议路径

副园长傅丽君讲座《园本课程班本化主题“五步审议法”的路径探析》,让教师们明晰了班本化主题审议路径与基本的策略和方法。讲座的理论学习让教师们在有效进行班本化主题(前、中、后)审议的道路上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石。

(二)看:现场大教研中借鉴与理解

本学期,我们组织园内教师观摩了3次教研组合作的班本化主题审议现场教研大活动,浓厚的研训氛围,教研组中的智慧碰撞,观摩教师的学习、借鉴与理解。

前审议大教研:看现场大教研下的班本化主题审议的前审议实施有利于教师借鉴经验和理解要如何根据班级幼儿的学习特点、兴趣需要和发展需要来选择班本化主题的内容,如何实施好每一个活动。

中审议大教研:看现场大教研下的班本化主题审议的中审议实施有利于教师借鉴经验和理解仔细分析班本化主题活动中教师采用的教学策略,优化班本化主题中的经验发展线和主题脉络线以及明晰中审议四步骤:前诊断——中形成、前预设——中形成,还有中审议中对班本主题活动下环境与区域活动的调整。

后审议大教研:看现场大教研下的班本化主题审议的后审议,借鉴回溯——反思——提升的过程,有效提升教师班本化主题后审议的能力。

(三)做:实践中领悟

有了理论的储备,经验的借鉴与审议的理解,如何更好地内化,就要将这些所学到的经验落实到实践中。只有实践才能真正领悟班本化主题审议,才能真正活动能力。

1.年级伙伴一起做

集体的力量是无穷的,在三次现场大教研的经验借鉴与理解下,回归教研组教研,每一次的思维碰撞都能擦出智慧的火花,同一年级组内教师的互动可以让研训更有针对性。因此我们以年级组为单位,小、中、大各一个班来实施班本化课程审议。每一个阶段进行过后,都会进行研讨,根据“审议后的具体实施情况分析学情与策略调整下阶段如何实施再实施活动整个主题结束后反思评价”的步骤开展研讨。

2.班级教师独立做

有了听、看、一起做之后,教师对班本化主题审议明晰了步骤且有了一定的经验,于是,我们就开始“亲身体验,实际操作”班本化主题创生与审议实施。依托园本课程中的班本化特色课程项目。班级教师幼儿兴趣和能力选择入社活动,大家都创生实施了属于自己班的班本主题活动,并展开一系列的审议与实施。

(四)说:反思中巩固

行动后的反思是能力提升的重要一步,只有认真的梳理加理性的总结才能巩固我们在教学实践中取得的经验。为此,我们组织了年级组交流会和园内班本化主题审议故事分享会两个层面的“说”。

1.年级组交流会

第一次是年级组组内的分享交流、梳理,每个班都对各自开展的班本化主题活动的实施进行了全面的回顾、梳理与总结,并在教研组中作了交流与分享。在此基础上,再通过教研组共同梳理的方式,围绕“主题的背景、目标线索、内容架构、组织实施过程中所采用的的策略以及反思”这五个块面进行了梳理与提炼,进而汇总出比较成熟的典型性经验。

2.园内分享会

第二次是全园性的推评展示、分享经验,组织教研组推选出来的优秀班本化主题,进行成果交流汇报。在分享中思考、在反思中巩固,使教师们的班本化主题审议实施形成经验链,以此促进班本化主题审议实施能力的提升。

三、研训的成效

通过“听—看—做—说”这一培训路径,我们的培训卓有成效。

(一)年级组班本化主题审议能力明显增强

通过班本化主题审议实施路径探究研训,习得了主题三期审议模式与策略经验,易于年级组长和组内教师的迁移运用,因此,各年级组的班本化主题审议越来越成熟。另外,我们调查了全园教师对年级组主题审议的看法,所有的教师都认为主题审议对自己实施主题有帮助。

内审培训总结范文第5篇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国务院颁布,并将于199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劳动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劳动行政部门贯彻落实《条例》和《通知》的意见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宣传《条例》,充分认识《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

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是促进社会力量办学的重要行政法规,是劳动行政部门综合管理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以下简称“社会培训机构”)、规范社会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重要法律依据,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办学积极性,促进社会力量办学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贯彻落实,认真学习《条例》与《通知》精神,充分认识《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利用颁布实施《条例》的有利时机,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宣传,组织辖区内社会培训机构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宣传总结近几年社会培训机构举办职业技能培训在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本地区劳动就业和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及社会培训机构作为政府办学的重要补充力量,在我市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发展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同时要认真总结并大力宣传我市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对社会培训机构的规范、指导、服务与监督检查上所进行的积极的行之有效的工作。

二、加强规范管理,做好检查评估。

各社会培训机构要根据《条例》规定进行认真的对照检查,进一步端正办学方向,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各办学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社会培训机构的管理,认真做好检查、指导工作;区、县劳动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条例》赋予的管理职责,对辖区的社会培训机构有效地实施监督检查。根据劳动部《通知》的要求与我市实际情况,在前一阶段我市对社会培训机构进行登记注册工作的基础上,市劳动局今年10月将组织对举办美发、美容、中式烹调、中式面点、计算机文字录入、汽车维修等重点专业(工种)和举办高级技能培训的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检查评估(具体检查评估安排另行通知),并根据劳动部制定的机构设置标准进行资格审定,重点检查这些社会培训机构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落实招生广告审批制度、培训收费制度以及执行教学计划、使用教材和学员学籍管理、考核鉴定等情况。通过检查评估,进一步督促社会培训机构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培训质量,从而逐步达到规范社会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目的。

三、制定配套政策,完善管理制度。

贯彻落实《条例》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市劳动局将根据劳动部《通知》的要求,制定并完善社会培训机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建立我市社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的审批制度,做好机构名称规范工作,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招生广告(简章)与招生收费的审核与管理,加强社会培训机构培训学员的学籍管理与考核鉴定管理,组织制定有关职业(工种)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教学计划、大纲,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教材教研建设与师资的培训与管理等,并尽快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配套政策与管理办法。

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颁布实施是直接关系到劳动力资源开发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市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发展过程中一个重要起点,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对贯彻落实国务院《条例》与劳动部《通知》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有组织有步骤地做好各项工作。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市劳动局。

附件:1.《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国务院226号令)(略)

附件2:劳动部关于贯彻落实《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通知

(1997年8月12日  劳部发〔1997〕2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参谋部军务部、总政治部宣传部、总后勤部司令部、生产管理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工商联等民主党派中央机关: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国务院颁布,并于199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贯彻实施《条例》,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有组织、有步骤地做好工作。现就贯彻落实《条例》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

《条例》是促进社会力量办学的重要行政法规。贯彻实施《条例》,对于规范社会力量办学行为,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办学积极性,发展职业教育事业,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就业和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结合《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要把社会力量办职业技能培训纳入本地区职业技能开发事业发展规划,依法加强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规范、指导、服务与监督检查,使其走上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二、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条例》规定,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它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技术等级培训的教育机构,举办实施劳动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的教育机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和管理。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确立审批和管理的范围、种类,明确管理职责,加强对所辖区的社会力量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班)(以下简称社会培训机构)的综合管理。

为加强对重点职业(工种)社会培训机构的有效管理,劳动部将针对举办中式烹饪、中式面点、美容、美发、计算机文字录入等通用性强的职业(工种)的社会培训机构,制定机构设置标准和教学计划、大纲,并提出制定机构设置标准和教学计划、大纲的基本要求(见附件1)。各省级劳动行政部门要根据这一基本要求,逐步分类制定省级辖区内统一的具体机构设置标准和教学计划及大纲,并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对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资格审定和年检。

三、建立审批制度

劳动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社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审批制度。开办社会培训机构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由劳动部统一印制(式样)的《社会培训机构审批表》(见附件2),由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举办以培训初级职业技能水平和非技术岗位的劳动者为主要任务的社会培训机构,原则上由县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批,报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举办以培训中级职业技能水平劳动者为主要任务的社会培训机构,由地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具体审批范围和办法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制定;举办以培养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劳动者为主要任务的社会培训机构,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批,报劳动部备案。国务院各行业部门和各民主党派中央机关及部级社团组织举办社会培训机构,原则上由劳动部审批,或由劳动部委托当地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批。跨省(或省辖区内跨地市)举办社会培训机构,须经举办者所在地省(或地市)劳动行政部门出具证明,由办学所在地省(或地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社会力量举办技工学校,按技工学校审批程序执行。社会培训机构的更名、撤销亦按上述管理权限办理。

对符合办学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由审批机关颁发“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由劳动部统一印制。

取得办学资格的社会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设立分校或分支机构,也不得将办学资格及所承担的培训教学任务委托或承包给其它组织或个人。

四、做好机构名称规范和年度统计工作

社会培训机构的名称应按其所在行政区域、冠名、培训层次和类别依次确切表示。凡独立设置的社会培训机构,其名称应使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或中心”;不独立设置机构的,其名称应使用“××××××职业技能培训班”。凡需冠“中华”“中国”、“国际”等字样的社会培训机构须经劳动部批准。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按照劳动部统一制订的统计报表及统计要求(另发)做好年度统计工作。要将年度统计情况逐级上报,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汇总后报劳动部和当地人民政府。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同时应将社会培训机构年度统计情况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五、加强对招生广告(简章)与招生收费的审核与管理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取得办学许可证的社会培训机构招生广告的审核和管理,建立招生广告审核制度,保证社会培训机构招生广告内容的真实、准确。招生广告中对机构的名称、办学性质及培训目标、收费标准、证书发放与就业方式等事宜应如实,不得以任何形式作不负责的许诺或言词误导。社会培训机构的招生广告须经负责办学资格审批的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后刊播散发。未经审核或虚假广告,劳动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处。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按《条例》的有关规定,与财政、物价管理部门共同做好社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核定工作,督促社会培训机构建立财务、会计和财产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收费标准和建立、落实财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搞好指导和服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对社会培训机构的专业设置和培训方向提供指导;要在管理人员和师资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教材建设、职业指导等方面及时提供服务。社会培训机构毕(结)业生,颁发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培训证书;经技能鉴定合格的人员,由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要抓紧研究制定对社会培训机构进行业务指导、教师管理、表彰奖励以及开展教研活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其办学中出现的问题,维护社会培训机构合法权益,鼓励与帮助社会培训机构的健康发展。

七、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经常深入社会培训机构了解情况,对社会培训机构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查处。每年对所批准的社会培训机构要依据办学标准要求进行一次办学资格的复核认定。要定期开展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活动,听取受培训学员、家长和用人单位对培训质量的反映。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督促社会培训机构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培训质量。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抓住实施《条例》的有利时机,依据劳动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在今年11月底之前对本地区社会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估,重新进行登记注册,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取得教育、公安、财政、工商、民政、税务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在工作中,要注意加强自身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条例》中有关收费问题的规定,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报劳动部职业技能开发司。

附1:制定社会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教学计划、大纲的基本要求

为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的有效管理,使社会培训机构的审批和对教学活动的评估有更加明确合理的依据,现提出制定社会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教学计划、大纲的基本要求,供各地在组织制定具体设置标准和教学计划、大纲时参考。

一、制定社会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基本要求

(一)办学法人的资格。

(二)与培养目标、培训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教师的比例。

(三)与培养目标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要求(包括理论教学与教学实验、实习场所,可按生均平方米数提出具体要求)。

(四)与培养目标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办学设施、设备(基本的办学设施、不同工种专业所要求的特殊的教学设备,可按生均拥有量提出具体要求)。

(五)教学管理的要求(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大纲及所使用的教材)。

(六)管理制度的要求(包括教学行政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

(七)培训期限的要求(初、中、高级技能培训分别所需的培训时间)。

(八)办学经费的要求(固定资产最低金额、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渠道)。

(九)结业方式(考试考核方式、证书种类与名称)。

(十)其它方面的要求。

二、制定社会培训机构教学计划、大纲的基本要求

(一)教学计划的制定

1.培养目标

2.培训时间

3.课程设置和要求

4.结业考试和鉴定考核

5.周数分配

6.教学计划表

(二)教学大纲的制定

1.说明

(1)课程性质和内容

(2)课程任务和要求

(3)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

2.学时分配表

3.课程内容

(1)教学要求

(2)教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