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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工作方案

试点工作方案

试点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一、基本原则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会议精神,坚持“政府引导、科学发展、补齐短板、服务学生”的基本原则,采取因地制宜、试点先行、重点突破的方法,逐步推进“三减”试点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普及营养健康知识

1、要以全民营养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为契机,大力开展科普宣教活动,带动宣教活动常态化,宣传“三减”科普知识。

2、各校食堂要在显要位置宣传“三减”知识。

(二)开展吃动平衡行动

1、广泛开展以“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重点的专项行动。

2、结合《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指导日常饮食,控制油、盐、糖的摄入量,逐步量化用盐用油用糖,同时减少隐性油、盐、糖的摄入。

(三)加强营养能力建设

食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要加强营养知识学习,提升餐饮营养膳食意识,主动落实“三减”措施。

(四)发展科学营养餐

1.结合学生营养需求,开展系统的营养均衡配餐研究,开发健康菜谱。

2.实施菜品标准化,标示主要菜品的能量和盐、油、糖含量。

(五)强化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

对盐、油、糖使用量登记,定期记录每餐的就餐人数,监测人均盐摄入量。

三、工作要求

试点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工作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公路干线灾害防治工作目标 (二)公路干线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结合近年来特别今年以来公路水毁、震毁的灾害发生情况,依托路面大中修工程、危桥改造、公路灾毁修复工程和安保工程实施工作,以增设和完善试点路段的灾害防护设施为重点,推广科研成果,采用成熟的工程措施,对公路边坡、路基、桥梁构造物和排(防)水设施进行综合处治,全面提高公路防灾能力。具体包括:

1、全面系统的调查分析试点路段公路灾害的成因,科学拟定合理的防治措施。

2、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完善、修复各类排导设施,及时检修防洪设施,以预防和减小自然灾害对公路设施的损毁。

3、清理、疏通桥涵的泄洪通道,增设必要的调治导流设施,增强公路桥涵构造物的抗洪能力。

4、全面修复已损毁的挡墙、护坡、石笼、驳岸等公路防护设施。

5、整治或加固易发生崩塌、滑坡、滚石、冲蚀、冲刷、泥石流等灾害损毁的公路上、下边坡和路基。

6、顺应洪水流势,全面整治或完善试点路段的排水系统。

7、探索公路灾害防治工程的处置技术,总结工程实施经验,完善《干线公路灾害防治试点工程技术指南(试行)》(附后)。

二、工作步骤

干线公路灾害防治试点工程涉及因素多、技术要求高,而且多数实施路段位于地形条件复杂的山岭重丘区,实施难度大。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按以下步骤,精心组织,周密筹划,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试点工作。

(一)调查摸底。收集、分析试点路段发生灾毁的历史数据,查明灾害发生的具体位置、类型、规模,摸清目前公路设施的抗灾状况。

(二)工程设计。根据调查摸底结果和试点工程的规模、复杂程度等,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试点工程进行详细设计,并对设计方案作充分论证。

(三)组织实施。组织施工单位按设计方案完成试点工程施工。

(四)总结验收。灾害防治试点工程完工后,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应依据相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并向部提交“灾害防治工程试点工作技术总结报告”。部将根据情况组织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是交通部门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我国公路网络的通行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精心组织、周密筹划,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积极筹措落实配套资金。试点工作所需资金主要由有关地方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筹集,部给予适当补助。部补资金将纳入安保工程的投资计划下达各地。试点省(区)的交通主管部门应根据工程需要积极筹措落实配套资金,保证及时足额到位,为试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三)精心设计,保证工程效果。公路灾害成因复杂、影响因素多,整治工程技术难度大,试点省(区)应针对影响公路设施安全的主要灾害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进行专门设计。设计方案应符合 nn40.com 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并充分体现“安全、经济、环保、和谐”的勘察设计新理念。

(四)严格管理,确保质量。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规范和加强工程管理。应采用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并建立和完善符合试点工程特点的质量监管体系,确保工程实施质量。

试点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私屠滥宰、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除患和行业“潜规则”,确保违法案件线索核查率、违法案件依法处理率、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机关移交率达到100%,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稳定在70%以上,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0年7月-2020年底)。按照全市试点工作统一部署,成立本系统推进试点工作的领导机构,完善试点工作方案,推进重点任务落实。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1月-2021年底)。根据本系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三)攻坚提升阶段(2022年1月-2022年6月)。抓好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巩固取得的成效。

(四)测评验收阶段(2022年6月-2022年底)。对照实施方案对承担试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自评。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迎接中央、省考核组验收。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果蔬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以蔬菜、水果为重点产品,开展果蔬产品专项整治,全面排查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严厉打击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66种禁用农药行为以及采收时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制度造成农药残留超标的行为,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未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行为。(完成时限:长期推进;责任科室:蔬菜办、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植保站依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并抓好落实)

(二)开展畜禽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瘦肉精”专项整治。以肉牛、肉羊养殖场(户)为重点,对养殖、运输、交易、屠宰环节,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二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以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户和禽蛋中违规用药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禁用物质、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产蛋期不按规定用药、不执行休药期规定、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畜禽屠宰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给畜禽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质、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入厂查验、待宰静养、肉品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完成时限:长期推进;责任科室:兽药监督所负责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和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屠宰办负责动物屠宰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畜牧股、饲料办、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养殖环节“瘦肉精”整治并抓好落实)

(三)开展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以水产养殖场(户)为重点对象,开展水产品专项整治,以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禁用兽药及非法投入品为重点,打击使用违禁兽药及非法添加物行为,管控违反休药期规定上市行为。(完成时限:长期推进;责任科室:畜牧(水产)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抓好落实)

(四)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在春耕、秋冬种等重点时节,从产、供、销三方面开展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农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惩治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完成时限:长期推进;责任科室: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兽药监督所、饲料办并抓好落实)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有关股站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开展,统筹安排,加大执法力度。局成立了推进试点工作的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试点建设工作。明确专人担任试点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等工作。各相关股站按照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安排,结合实际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完成试点任务目标。

(二)强化日常监管。落实农产品生产者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将所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监管范围,依托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强化日常监管。县局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突出问题,按照“双随机”的原则,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主动排查、及时处置非法添加等行业共患问题和潜规则;局各相关股站要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投入品使用不规范、生产档案不完善、禁限用农兽药使用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不落实等问题。

(三)加大监测力度。各相关股站加强监测,完成省、市监测任务,确保监测品种和范围对主要农产品和投入品全覆盖,做到真抽、真检,完成市年初分配的检测、抽样任务。针对主要风险点、不同品种、区域和季节特点,及时开展专项监测、跟踪监测和监督抽查。按时完成各级抽样任务、送样任务,对问题产品和区域及时跟进监督抽检,经确证检验不合格的,做到100%溯源查处,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部门,并按要求报送抽检结果和查处情况。

(四)加强协调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与局属相关股站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强化问题发现、监管和预警通报,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要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蔬菜办、畜牧股、饲料办、兽药监督所要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用药的培训指导、种养殖档案的填写、监管等质量安全管理。同时,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办案协作机制。

(五)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积极参与制修订省、市级农业地方标准,相关股站参照省、市农业标准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制定与标准配套的生产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建立生产记录台账。推动现代农业园区、合作社、家庭农场、蔬菜种植基地、规模养殖场实施标准化生产,确保标准化生产覆盖率稳定在70%以上。加大“二品一标”认证力度,引导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培育。

试点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探索财政金融统筹协调支持“三农”发展机制为着力点,促进金融机构对“三农”可持续的有效资金投入,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填补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空白,努力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三农”金融服务需求,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大力支持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㈠坚持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原则。以市场化为导向,以财政扶持为支撑,健全和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各类农村金融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㈡坚持优化服务和风险可控原则。通过扩大贫困社区互助资金运作规模的有效手段,不断延伸农村信用社服务领域,延长金融服务链条,深化服务内涵,同时又要合理分散金融风险,切实做到风险可控。

㈢坚持可复制、易推广原则。建立财政金融配合互动机制,成功探索金融支持“三农”机制创新案例,试点模式力争可复制、易推广,为争取到国家层面更多的财政性支持政策奠定基础。

三、试点内容

旺苍县信用联社选择旺苍县一个贫困社区互助社作为开展财政扶贫资金担保、扩大互助资金运作规模的试点单位。在不改变贫困社区互助社运作方式的前()提下,互助社以财政扶贫资金10万元作担保,按放大一倍比例向扶贫资金互助社提供贷款授信。

㈠试点的贫困社区互助社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通过比选确定。被确定的试点贫困社区互助社应具备以下条件:

1、互助社为正式注册的非营利性组织;

2、互助社在所在乡镇信用社开设了资金专户;

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人员;

4、有严格的组织章程和操作办法;

5、互助社自有资金不能满足本村村民借款需求。

㈡贷款用途

贫困社区互助社社员生产创收项目的扶持。

㈢贷款额度

按贫困社区互助社在农村信用社存储的财政扶贫资金额度一倍的比例,由贫困社区互助社所在地农村信用社发放担保贷款。

㈣贷款期限

贫困社区互助社在所在地农村信用社贷款期限原则上为一年。

㈤贷款利率

按照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三个百分点执行。

㈥操作流程

1、贫困社区互助社财政扶贫担保资金专户存储。

2、贫困社区互助社向所在地农村信用社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申请借款的相关资料。

nn40.com 3、农村信用社对所在地贫困社区互助社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贷款调查、审查和审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贷款一次授信,分笔发放,余额控制,周转使用,且每笔申请额度不低于5万元。 4、贫困社区互助社可根据需要,在授信额度内分批使用。

㈦会计核算

1、存款计息

自贫困社区互助社财政扶贫担保资金存入之日起,农村信用社按照单位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2、贷款计息

农村信用社按贫困社区互助社实际使用资金、以按季结息方式结息。

3、贷款贴息

试点结束后,试点农村信用社按要求向省联社上报贫困社区互助社贷款日均余额,省联社按互助社贷款日均余额的3%向省财政厅申请贴息。贴息资金到位后,农村信用社应及时向贫困社区互助社返还贴息资金。

㈧贷后管理

信用社贷后管理除按《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外,还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贫困社区互助社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2、督促贫困社区互助社建立社员贷款明细台账;

3、配合贫困社区互助社对社员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抽查;

4、加强对贫困社区互助社的工作辅导和业务指导。

四、工作步骤

㈠制定方案(20xx年1月)。由人民银行旺苍县支行()牵头组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会同县扶贫开发办和县财政局及有关部门

深入开展调查,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㈡组织实施(20xx年2月-20xx年12月)。按照试点方案开展试点工作。

㈢总结推广(20xx年1月)。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向省政府专题报告,适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

五、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本次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县上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伏玉琼为组长,副县长殷扶炯、罗军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局长李剑、县扶贫办主任杨勇、县人民银行行长王思钦、县信用联社理事长姚光耀为成员的“农村金融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民银行,由县人民银行副行长袁秀勤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农村金融创新试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㈡落实部门职责。各试点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县人民银行要搞好调查研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县财政局要做好对资金互助社的财政扶贫资金按时、足额拨付,为试点工作按时启动创造条件;县扶贫办要加强对资金互助社的工作指导,促进其规范、有序发展;县农村信用社要做好贷后管理,监督检查资金用途,确保金融资金用于支持“三农”。

试点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文件精神,着重按照防火责任、火源管理、队伍建设、设施建设、扑火指挥、扑救战术等六个方面的内容组织开展试点,全面提升我街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能力建设,促进森林防火工作再上新台阶。

任务与内容

(一)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责任制。

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的责任部门和责任内容和市区森林防火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我街森林防火责任制。即:通过与各有林村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明确各级各部门森林防火主要责任和责任人,建立健全严格可量化的责任书执行情况检查考核指标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真正实现森林防火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1、建立街道与有林村的森林防火责任制

由街道与本辖区内各有林村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

2、建立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制

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各自职能,在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履行职责。

3、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组织建立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经营者森林防火责任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街道或有林村与森林经营单位或经营者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确定其经营区的森林防火责任区与责任人。

4、建立严格的责任书执行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实现森林防火工作齐抓共等的目标。

按照区罗星街道2009年森林防火责任书规定和要求,严格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落实奖惩,同时加大火灾肇事者查处力度,加快火烧迹地造林更新。

(二)进一步修订完善野外火源管控机制。

1、建立森林防火宣传机制。

每年3月、10月确定为春季和秋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达四级以上和辖区森林防火工作遇特殊情况的时段,临时确定森林防火宣传月或宣传周。

森林防火宣传月或周期间,结合我街实际情况,由街道防火办组织开展宣传。街道防火指挥部应及时组织指导和检查,分别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必要时进行通报。

2、严格执行,村“六个100%”野外火源管控制度。

(1)各有林村要与在林区所有种养户、经营单位、寺庙100%签订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

(2)森林防火执勤站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要100%进行实名登记,办理《进山登记证明书》;

(3)林区农事、林事和工程队有明火施工的,要100%实行用火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逐级上报审批,取得野外用火许可证后,按规定用火制度;

(4)有山林的村的聋、哑、痴呆、弱智和精神病人要100%落实其监护森林防火责任人,流浪汉进入林区的要100%劝其离开林区;

(5)林区工程队要100%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由所在地村民委员会与其签订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跨村的由街道与其签订;跨街道由区森林防火办与其签订;

(6)护林员100%在岗到位巡山护林,高火险段,巡山护林100%覆盖林地。

3、组织计划烧除,积极消除火灾隐患。

每年3月和10月,要开展烧除宣传,制定可行烧除方案,并有街道上报报区森防指审批后,按行政区域组织实施。烧除必须开辟10米以上防火隔离带,经林业站和村干部现场验收合格后,由镇、街道在森林火险等级3级以下(含3级)和风力低于三级时审批用火,并提前一日向区防火办书面备案。烧除时,镇街、村扑火队伍要集中待命。用火时镇(街道)和村分管领导、林业站长、村护林员以及点烧单位负责人应到场组织指挥点烧要配足守火人员,并配备扑火工具,点烧过的现场应待余火彻底清理干净,并经林业站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撤离守候人员。

4、建立“督察”“例会”制度,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1)重点做好日常巡查:护林员巡山,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处置,并实行三级督查制度即村重点防火期每日督查;一般防火期隔日督查;街道每周二次以上督查;督查结果作为护林员月考核的依据;重点时段督查:由街道组织人员陪同区林业、防火、森林公安、监察、效能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有林村,村干部执勤、护林员巡山和扑火队伍待命以及值班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对没有履行职责的,依法依规处理,镇(街道)对村同时组织督查;重要部位严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重点排查风景旅游点、垃圾焚烧场、物资存储库、易燃易爆点、军事、工程施工点等,发出整改通知书,责成隐患单位、经营者限时整改,不按时整改的,依法依规处罚。

(2)建立护林员月例会制度。街道林业站每月定期组织护林员召开例会,主要内容:(1)听取护林员汇报月工作,检查工作记录,并对其进行月考核;(2)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和要求,分析森林防火形势,研究布置工作;(3)发放护林员月工资。

(三)进一步加强落实扑救队伍建设。

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和省、市森林防火部门的要求,街道建立一支30人专业扑火队伍,有林村根据人口、林地面积,各建立一支20~30人义务扑救队伍由区政府向市政府要求救援时调派。街道、村和其他扑火队伍装备配备,按照《市区各级扑救森林火灾队伍装备配备标准》执行。

(四)进一步强化区森林防火指挥体系。

按照《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加强森林火灾扑救指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以现有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中心,逐步建立我街林区电子地图、指挥中心与现场指挥所视频网络连接。一年不少于2次组织演练,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扑救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达到灭火作战高效指挥。

(五)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进一步规范森林防火检查站管理制度和实名办理制度;

二是森林防火物资应根据《市区扑火物资储备配备标准》要求,配足各类扑救物资,做到存取方便,数量上墙;

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5月中旬):结合我街实际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细化试点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5月中旬前,街道组织召开启动试点会议进行具体布置,签订试点工作责任书。5月8日前,将实施方案上报区森林防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