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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方案

试点方案

试点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39号)精神,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和《河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为指导,按照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的要求,以建设生态文明,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为目标,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建设活动为重点,围绕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农村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坚持“立足监督、联合执法、各负其责”的原则,扎实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深入探索生态环境监察工作体制、机制和方法,强化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着力查处生态环境破坏行为及违法案件,使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质量得到逐步改善。

二、工作目标

加快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监察法制建设,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政策体系,建立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生态监察执法机制。

建立生态环境监察执法专业队伍,探索生态环境监察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完善生态环境监察的工作制度和执法程序,提高环境执法装备水平,增强生态环境执法能力。

加大生态环境现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集中解决生态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人为因素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趋势。建成一批示范区域和示范工程,促进重点地区生态环境质量的好转,为建设生态省打下良好基础。

三、主要内容

(一)试点工作时间和范围。

自现在起至2009年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

张家口市和遵化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昌黎县4个第一批全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地区,要按照充实试点内容的要求,完善补充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各项规章制度,全方位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在机制创新、目标责任制考核、生态环境监察示范单位创建等方面有新的举措。其他设区市和平山县等24个县(市、区,名单附后)作为生态环境监察重点试点地区,要以资源开发建设、生态功能保护区、非污染性建设项目和农村生态环境为重点,全面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其他县(市、区)作为生态环境监察一般试点地区,要将矿山、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监察工作作为重点,纳入环境监察日常工作范围。

(二)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年7月底前)。各试点地区成立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编制试点工作方案,并由当地政府颁布实施。各设区市试点方案报送国家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局备案,各试点县(市、区)的试点方案报省环保局备案。各试点地区要对本地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为全面实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实施阶段(*年8月至2009年7月)。全面开展以资源开发和建设(包括草原、湿地、矿山、土地资源等)、生态功能保护区(包括饮用水水源地、海岸地区、生态示范区等)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文物保护单位等各类特别保护区以及非污染性建设项目(包括水利水电、交通建设、生态建设等)、农村生态环境(小城镇建设、畜禽养殖、秸秆禁烧、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为重点的全省区域性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各试点地区要组织联合执法监察,每季度对试点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采取会议、考察、研讨等方式进行工作交流,提高生态环境监察水平和能力。建立生态环境监察专职队伍,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和方法,推动地方生态环境管理与监察法规制定工作。

3验收阶段(2009年8月至12月)。2009年8月底前各试点地区进行自查和验收。9月至12月,国家、省将对市、县试点地区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并对成绩突出单位进行表彰。

(三)主要工作内容。

1严格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努力遏制生态系统功能退化趋势。试点区域内所有资源开发、区域性开发和非污染性建设项目、海岸工程和滩涂开发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按环评要求编制生态恢复方案,开展环境治理和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工作,确保不发生新的生态破坏和污染事件。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等各类特别保护区内,严禁新上产生污染、破坏动植物资源或影响自然景观的开发建设项目,防止产生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及其他人为生态破坏。

2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察,有效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严格环境准入,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地区立项,防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征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费,加大限期治理力度,实现畜禽养殖达标排放;合理施用农药化肥,基本控制因过量施用造成的面源污染;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力度,有效控制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现象。

3加大生态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法律制度。试点地区要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对重点区域、行业和单位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加强新建项目施工期间的现场监督检查,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必须出具生态环境监察报告。加强自然保护区环境监管,严厉打击违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的行为。认真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对“危库”、“险库”、“病库”要挂牌督办,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安全管理,防止物种流失和外来物种入侵。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测和监管,依法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订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严禁向江河湖海排放超标的污水,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对直排海洋的陆源污染源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实现达标排放。

4创新生态环境执法理念,建立完善生态监察工作制度。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矿产资源开发区,优先建立和开展生态补偿制度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风险抵押保证金等制度。完善“区域限批、流域限批、行业限批”政策,建立和完善案件移送制度、制度、区域流域协作机制和工作报告制度。各试点地区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统一监管职能,对发现的无处理权限的生态破坏案件,要及时移交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并全程跟踪监督。将生态环境破坏案件纳入各级环保部门的内容,鼓励公众参与,接受单位、集体和个人的举报,并按照工作程序进行处理。实行生态环境报告制度,各试点地区每季度将工作开展情况以简报形式报省环保局。各设区市环保部门每年年底提交阶段性报告,试点工作结束后提交总结报告。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成立区域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孙瑞彬副省长任组长(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各试点地区要成立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域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强化各级政府对生态环境质量统一负责的职能,将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指标作为各级政府任期目标的重要内容。

(二)密切协调配合。建立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联合监督检查制度、案件移交移送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联合开展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共同解决生态环境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统一监管的职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分工合作、协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试点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为依据,按照省国土厅要求,结合市经济社会实际状况,开展农村土地变更调查试点工作。

二、主要任务

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加快调查进度,提高调查质量,保持第二次土地调查利用数据和图件的现势性,为建立健全农村土地变更调查制度、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需要提供基础数据。着力解决土地变更调查体制、机制、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的问题,加快国土资源的信息化管理进程,实现土地调查信息互联互通、同步更新和成果共享,提高土地调查信息社会化服务水平,为全省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一)研究农村土地变更调查管理体制,初步建立切实可行的农村土地变更调查共同责任机制。

1.通过对各相关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函的方式开展土地调查成果应用需求调研,利用各部门的调查资料拓宽土地调查信息来源渠道。

2.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建立以市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为主,相关部门联动的共同责任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协调各相关部门达成共识,初步形成国土资源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

3.在国土部门内部建立以地籍管理科为主,利用、耕保、规划、矿产、土地整理中心、土地监察和各乡镇国土资源分局参加的农村土地变更调查常设机构,明确国土资源部门内部各科室的职责和分工。

(二)研究农村土地变更调查机制,建立农村土地变更调查各项制度。

1.建立以国土资源部门为主、有关部门联动的共同责任制:

(1)建立市农村土地变更调查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各相关部门参加每半年一次的农村土地变更调查部门联席会议,通报涉及农村土地变更调查的各项情况,协调解决各类相关问题。

(2)建立市农村土地变更调查信息通报制度:在各部门设立农村土地变更调查信息员,明确信息员联系方式,及时通报相关信息,以便及时共享各相关部门的资料。

2.在国土资源部门内部建立农村土地变更调查各项制度:

(1)建立农村土地变更调查信息通报制度:各相关科室按月报的方式向地籍科提供各类农村土地变更调查信息,由地籍科对信息确认并及时进行变更。

(2)建立农村土地变更调查实时动态监测制度:与各乡镇分局做好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各处的变化情况,有变化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保证本周内变更并登记,月末结清本月变更情况,达到时时在监测,时时在变更的目标。

(3)健全农村土地变更调查年度汇总统计分析制度:利用年度变更统计台帐,将年度变更情况与上一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互相对比、核实并形成分析报告,做到实地、图纸、数据库、台帐的一致,在土地变更中做到不重、不漏。

(4)建立严格的土地变更调查监督、检查制度:将土地变更调查监督、检查制度纳入到年度各项目标责任制当中,对虚报、瞒报情况予以严肃处理。

(5)建立严格的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制度:由调查人员整理乡镇上报资料,外业调查人员与测量人员共同对有变化地块进行实地测量,绘制草图,建立台帐,并由双方人员共同自检,保证调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将自检结果上报地籍科。

(6)建立严格的农村土地变更调查资料保密和统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档案材料统一管理的原则,凡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应交档案室归档保存。在调查部门内部由专人管理档案,实行严格的保密防范措施,严禁发生泄密事件,杜绝非法使用行为。

(三)研究切实可行的农村土地变更调查技术标准,在调查中规范农村土地变更调查技术程序。

1.建立从收集信息、外业调查、内业汇总、数据库变更、审核验收、网络上报的农村土地变更调查程序,测算土地变更调查工作量。

2.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规范基础上,研究应用新技术,利用连续运行的CORS系统,结合双频RTK、GPS,灵活采用多种方法实现实时高精度数据采集,提高野外调查的工作效率和调查精度。

3.抓好农村土地变更调查电子数据的管理,严格数据录入程序,保证数据录入质量;设定数据访问权限,实行分级访问及访问审批制度;定期对电子数据进行安全检查,保存系统日志,进行数据备份。

4.利用省厅统一软件,初步建立以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为基础的县级数据中心,并在应用中对软件开发提出用户需求;利用数据库对比分析本次农村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与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之间的差异,研究数据衔接办法,促进成果应用。

三、技术路线

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围绕农村土地变更调查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在有关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内部,全面开展土地调查成果应用需求调研,明确职能分工和工作流程,拓宽信息来源渠道,探索并建立农村土地变更调查各项制度。综合运用测绘、地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通讯等技术手段,采取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形成集信息采集、处理、存储、传输、分析和应用服务为一体的农村土地变更调查技术流程,对农村土地调查成果实行逐地块跟踪监测,时时调查农村土地地类、面积、权属和利用状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农村土地调查和基本农田调查数据库,始终保持土地调查成果图件、数据与实地一致。建立县级数据中心,利用省政府专网网络平成与省国土厅广域网连接,应用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软件及数据交换系统,实现原始数据和变更数据网络上报、信息共享,形成“省、市(州)、县”三级网络互联互通。

四、农村土地变更调查的主要内容

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的基础上,查清2008年8月至2011年4月期间全市农村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分布等变化状况,更新土地利用基础图件,做到图件、数据、实地相一致。

(一)查清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情况。重点查清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情况,由利用科、耕保科、规划科、土地监察大队等相关科室将以前批准本年建设、本年批准本年建设、本年批准本年未建设、本年度未批先建(包括本年度“以租”)的用地批件及成果图件移交一份至地籍科。地籍科按照变更程序进行变更。

(二)查清非建设用地变化情况。通过实地调查,查清本年度建设用地以外的其它地类的变化情况,重点查清新增耕地的来源情况。

1.对开发、复垦、整理土地的调查。土地变更调查中,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将未利用地或其它土地变为耕地的,应由土地整理中心将验收后的文件及图件资料提交给地籍科,由地籍科实地复核后录入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对于农民自主开发或整理出的耕地,应由乡镇分局工作人员调查后上报地籍科,按照变更调查的程序进行变更统计。

2.农业结构调整用地的调查。土地变更调查中,因种植效益原因由耕地改为园地、林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设施农业用地、养殖水面的,为农业结构调整范畴,反之也属农业结构调整。此项调查应先由农业、牧业、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将农业结构调整土地的变更信息提供给地籍科,并应提供相关批件,地籍科按照实际土地现状依据变更调查的程序进行变更调查,该项用地的调查属可调整地类的调查,应按可调整地类调查、汇总。

3.生态退耕用地的调查。土地变更调查中因生态环境建设需要,国家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草、还湖的耕地。应由农业、牧业、水利等相关部门将态退耕土地的变更信息提供给地籍科,并应提供相关批件,地籍科按照实际土地现状依据变更调查的程序进行变更调查,该项用地的调查属可调整地类的调查,应按可调整地类调查、汇总。

4.关于灾毁耕地调查。对于水冲、沙压、山崩、泥石流、沟蚀、地震等自然灾害破坏,三年内不能恢复耕种的耕地,应由乡镇国土分局了解实际情况后上报地籍科,地籍科按照变更程序调查、汇总,并在《分析报告》中进行说明。

5.可视为补充耕地的园地调查。对于闲置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开发整理成园地,经过土地部门组织验收认定后,作为补充耕地的园地,由整理部门将资料上报地籍科,地籍科按照变更程序调查、汇总。该项用地的调查属可调整地类的调查,应按可调整地类调查、汇总。

6.对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的调查。除因突发性灾毁外,原则上不允许将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由于长期气候等因素,土地利用现状属实,且较大面积确需变更的,须在变更调查工作开展前,由相关部门向国土主管部门提出专项申请并上报相关材料,包括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拟变更地类统计表、相关部门论证意见及有关情况说明等,经州国土部门审查通过后,纳入到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

7.“七项单独标注”用地的调查。根据《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补充规定》第四章的要求,对《规定》中“七项单独标注”的用地进行单独标注统计。

五、工作步骤与进度安排

(一)2010年6月,准备阶段:制定本次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报送省厅审核,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人员培训。

1.制定方案。根据省厅要求,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市农村土地变更调查试点实施方案》并报省厅审核。

2.成立试点领导小组。根据省国土厅要求,成立市农村土地变更调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落实工作经费等各项保障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市农村土地变更调查试点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农村土地变更调查试点工作。(办公室由外业调查组,数据测量组,内业数据组组成)

3.收集资料。根据联席会议或信息通报制度收集各相关部门和国土部门内部的资料,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土地变更调查资料,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底图、数据及外业调查记录手簿等相关资料;有关退耕还林的图件(设计图、验收图等)、数据(计划数、完成数、验收数)、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文件及实际用途,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成果验收等资料(图件、数据、报告等)以及农业结构调整、灾毁耕地等相关资料;最新的行政权属界线资料、各类重点项目及基础设施用地批准文件等。

(二)2010年7月,调研阶段:向各相关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函,明确本部门内设机构的职责和分工,形成工作机制。

1.对各有关部门及局内部相关科室发放征求意见函,全面开展土地调查成果应用需求调研;

2.建立国土资源部门与各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召开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会议)

3.明确国土资源局为主,林业、农业、水利、畜牧、民政、交通、统计等各部门协助的共同责任制。

4.明确本部门内的职责和分工,乡镇一级建立以各乡镇国土分局为主,各村村民委员会等为辅助的联动责任制。

5.建立村级土地利用现状挂图、台帐统计制度,实行土地变化的动态监测。

6.建立内部日常工作制度。乡镇分局每七天巡查一次及时测量,整理资料上报变化情况,达到周清,月结,季度上报。

7.土地变更调查办公室根据上报资料汇总分析变更调查数据。

(三)2010年8月—2011年4月,实施阶段:全面开展市的农村土地变更调查试点工作,建立县级数据中心,完成与省厅广域网连接。

1.外业准备工作。制定外业调查方案,准备外业调查相关工具;研究不同情况下测绘技术问题;制作外业调绘工作底图;选择一个乡(镇)开展试点,结合试点工作对参与调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作业人员熟悉调查技术规程、掌握调查工作方法。

2.地类核实、调查。根据上报资料,对新增审批项目导致地类变化的情况进行实地核实;对有变化的地块进行实地测量并采集数据,对图斑变化情况,采用不同方法进行测量,对测量结果进行对比分析,探讨各类方法的可行性。

3.填写外业调查记录表。按外业调查记录内容要求,将外业调查内容记入调查记录表,填写字迹必须清晰。

4.内业整理。

(1)利用外业调查数据,按照土地利用数据库要求,更新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

(2)更新土地利用现状图;

(3)利用管理软件完成面积量算、汇总各类土地面积、建立相关台帐。

(四)2011年5月—6月,总结阶段:对本次调查的成果进行自检,待自检后由省技术指导小组对本次调查的成果进行验收,同时建立省、州、市(县)互联互通的土地调查信息同步更新和成果共享机制。

六、文字报告编写

编写完成《市有关部门需求调研报告》;《市国土资源管理需求调研报告》;《市农村土地变更调查试点工作报告》;《市农村土地变更调查试点技术报告》;《市农村土地变更调查制度研究报告》;《市农村土地变更调查试点分析报告》。

七、提交农村土地变更调查成果

(一)图件成果。

1.由土地利用数据库系统输出1:1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2.县、乡(镇)、村土地利用现状图。

(二)数据库成果。

1.县、乡(镇)、村各类土地面积统计数据;

2.土地权属面积统计数据;

3.外业调查原始数据,外业调查手簿。

(三)文字成果(含电子版)。

1.《市农村土地变更调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市农村土地变更调查试点技术方案》

3.《市有关部门需求调研报告》;

4.《市国土资源管理需求调研报告》;

5.《市农村土地变更调查试点工作报告》;

6.《市农村土地变更调查试点技术报告》;

7.《市农村土地变更调查制度研究报告》;

8.《市农村土地变更调查试点分析报告》。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与宣传。

1.农村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是一项技术难度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繁重的基础调查工作,应有强有力的领导支持和技术保证。为此成立市土地利用农村土地变更调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协调各方面关系,落实农村土地变更调查经费。领导小组下设市农村土地变更调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农村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实施。

2.制定土地变更调查宣传工作方案,在报刊、广播、电视和局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宣传报道。

(二)经费保障。本次农村土地变更调查试点所需资金总数达50万元。在省拨付试点经费10万元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市财政解决,争取以充足的资金保证农村土地变更调查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三)质量保障。

1.农村土地变更调查检查验收分两步:一是农村土地变更调查外业工作检查验收,二是农村土地变更调查内业即数据库更新检查验收。农村土地变更调查外业工作需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转入内业数据库建设工作。

试点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将统筹城乡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城乡经济繁荣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工作目标

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就业运行机制和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建立能够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有效服务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就业服务体系和劳动用工管理体系,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平等就业、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妥善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20****至20****年期间,新增城乡统筹就业50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7%以内。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管理制度

1、统筹规划城乡就业工作。将城乡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作为一个整体,通盘考虑,统筹规划。在搞好城镇就业的同时,把农村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针对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劳动者、高校毕业生、进城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需要,制定专项工作计划,抓好组织实施,促进城乡就业协调发展。

2、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统计登记标准,将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或在城镇就业以及外出经商务工的本地户籍农村劳动力,纳入就业统计范围;将有转移就业愿望、尚未实现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失业统计范围。依托镇(街)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建立农村人力资源就业、失业调查统计渠道和资源信息库,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和失业统计监测体系,确定社会失业率,实行动态管理,作为政府宏观调控和制定就业政策的依据。

3、实行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取消地域、身份、户籍、行业等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的限制性政策,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和“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工作原则,赋予进城农民工与城镇居民平等的就业权利。落实有关职业介绍补贴、培训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为进城农民工提供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的公共就业服务。

4、实行城乡统一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城乡各类企业依法用工登记备案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引导、监督企业与所招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建立并加快推进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支付信用制度的实施,实行企业欠薪报告制度。实施城乡统一的劳动用工管理,督促企业遵守《劳动法》关于工时、休息、休假的规定,突出解决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不同酬”的问题,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

5、强化劳动保障监督机制。完善投诉举报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劳动保障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查处投诉举报案件配套措施,实行日常巡视检查动态监控机制,围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项工作,推行“一体执法”和相关部门联动执法等形式,动态监控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依法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和企业招用工行为,严厉打击以职业介绍或招工为名坑害农民工的违法犯罪活动。提高办案效率,投诉举报案件专查率、按期结案率、处结正确率均达100%。

(二)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1、建立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市场网络体系。按照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划的要求,完成区及各镇(街)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大投入,用于全区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和业务软件更新换代,形成以区级人力资源市场为中心、镇(街)人力资源市场为重点、社区(村居)劳动保障平台为支撑,三级网络联通、城乡信息共享的市场就业服务体系。

2、实行城乡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设置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窗口,对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提供免费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等项服务;同时要设置农村劳动力培训服务窗口,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服务。

3、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各镇街、高新区要加快劳动保障事务所建设,严格落实烟福编办〔2002〕8号文件精神,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制度、场所、工作职责“六到位”的原则,每个劳动保障事务所配备1—3名在编的专职人员。劳动保障事务所在本辖区内履行劳动力资源管理、用工管理和落实再就业政策等管理职责,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积极开展职业介绍、劳务输出和职业培训等服务,协助上级劳动部门做好劳动争议、劳动纠纷、劳动监察等案件的协查和交办的其它事宜。同时,镇(街)劳动保障机构要在所辖各行政村确定1名劳动保障协理员,负责协办辖区劳动力资源登记管理、信息、政策宣传、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工作,做到镇(街)有窗口,村(居)有专栏。建立完善平台工作考核奖励机制,量化工作任务,实行目标责任考核,把促进农村就业工作列入对基层平台的重要考核内容。

(三)建立城乡统一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1、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要把提高城乡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任务来抓。充分利用现有的培训资源,依托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福山技校、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等定点培训机构,形成比较完善的职业技能培训组织体系。有条件的镇(街)要建立培训基地。

2、强化城乡一体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要因人而宜,分类指导。对城市失业人员重点开展再就业和创业培训,对农民工重点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对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重点开展转移就业培训。大力推行“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提高城乡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加快形成政策引导、社会各方参与、培训适应市场、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的工作格局,实现培训与就业相互拉动、协调推进的工作局面,年内完成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和转移培训500人以上。

3、加强创业培训工作。鼓励失地农民和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自主创业,为他们提供项目推介、创业指导等服务,坚定其创业信心,提高其创业能力,以实现创业拉动就业的目的。

(四)健全完善城乡社会保险制度

1、依法解决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城乡各类企业招用农民工,均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外来农民工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重新就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为其接续或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外来农民工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不再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务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本人申请,将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2、依法解决农民工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城乡各类企业招用的农民工,应当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并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依法解决农民工的工伤保险问题。城乡各类企业招用农民工,按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全部将其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建立健全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许可的联动推进机制,依法规范参保缴费行为。做好农民工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支付工作,确保工伤农民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失业保险制度。将城镇各类企业招用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同等的失业保险缴费范围,逐步实行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比例缴费,享受与城镇失业职工同等待遇。

四、实施步骤

实施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从20****年开始到20****年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筹备启动阶段(20****年1月):成立区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负责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年2月至12月):按照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年上半年):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城乡就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真正列入议事日程。区里成立由区劳动保障局、发改局、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的区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各镇(街)、高新区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试点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先锋工程”、“领头雁工程”和“三心工程”,围绕“村镇规划、工作计划、制度管理、考核办法”四个重点,落实“目标管理、制度管理、层次管理、情感管理”四项管理,加强培训管理、督查考核,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抓镇促村、镇村联动的工作格局,努力提高党委统揽全局、书记抓人促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不断强化基层组织、夯实基础,为建设“生活富裕、生命阳光”的和谐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为全市推开“双基工程”提供经验。

二、主要目标

完善基层干部目标管理机制,增强党委统揽全局、抓人促事的能力,推进基层工作。针对乡镇(街道)干部特别是农村工作指导员、村级组织特别是村主职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的目标管理机制,切实增强党委统揽全局、抓人促事的能力,促进新农村建设事业发展。

推广高桥镇洪庄村班子建设经验,落实各项村级规范化管理制度,增强村级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夯实基层基础。

三、主要措施

(一)乡镇(街道)层面

乡镇(街道)党(工)委着眼于不断提升自身的领导力、战斗力、执行力和调控力,增强对村级组织的调控引导能力,增强党委统揽全局、抓人促事的能力,推动市委各项决策的有效落实,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提升乡镇(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力,强化班子建设。

(1)提高领导水平。运用中心组学习、重大问题集中学习等形式,结合专题调研,提高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学习的系统性和针对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学以致用,大胆实践,努力提高自身的领导水平。建立述学评学制度,不断提高班子成员协调各方的能力、化解矛盾的能力、开拓创新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2)完善集体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制度等,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3)完善运行机制。对照《2007年度富阳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书》(富委办[2007]68号)要求,建立健全党(工)委目标责任制,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落实、年终有总结。

(4)完善管理监督。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述职评议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使之更加规范、更具操作性。

(5)深化作风建设。深化“树新风、创新业,争当阳光官员、争做阳光干部”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健全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分片联村联企业、蹲点联系、定期接访、约访基层群众等制度,走进基层、走进矛盾,敢于碰硬、敢于负责,切实帮助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2、提升乡镇(街道)党(工)委的战斗力,强化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1)激发活力。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机关干部的岗位目标工作职责,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提高能力。健全乡镇(街道)干部学习培训制度,采取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会、青年干部读书会、日常自学等形式,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建立健全干部学习考试制度,把考试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规范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凭实绩用人,凭能力用人。采取交任务、压担子等办法,把优秀干部放到关键岗位和重要工作中进行实践培养,提高机关干部做农村工作和群众工作的能力。

(3)增强凝聚力。大力加强乡镇(街道)机关文化建设,培养团队精神,激发机关干部的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努力营造尊重人、理解人、教育人、提高人的良好氛围。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机关工作流程,确保乡镇(街道)机关科学、规范、高效运转。进一步优化形象,积极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机关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乡镇(街道)机关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3、提升乡镇(街道)党(工)委的执行力,强化工作推进。

(1)落实目标责任。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根据《2007年度富阳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书》(富委办[2007]68号)和《2007年度富阳市乡镇(街道)发展目标考核办法》(富委[2007]68号)的要求,细化分解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限,倒排计划,并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到人,形成上至主要领导、下至一般干部抓目标落实的责任链,构筑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制。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是抓任务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各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是落实任务的直接责任人。

(2)加强督促检查。乡镇(街道)党(工)要强化跟踪督查,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总结经验,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纠正不利工作开展的违规行为,确保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要加强督查制度建设,建立领导集中督查、定期汇报、公开通报、督查考核等工作制度,推进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

(3)强化考核奖惩。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把考核作为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决策任务落实的一项重要举措,制定出台具体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做到“年前,定盘子、出题目、下单子;年中,听声音、数脚步、抽鞭子;年后,算总分、论奖罚、评功过”。要把推动重大决策任务落实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要严格规范考核程序,健全考核台帐,增强考核结果的有效性。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确定奖金等次的重要依据。

(4)实施责任追究。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制定出台操作性强的任务落实责任追究办法,对任务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批评鞭策(包括大会点名批评、书面通报批评、个别谈话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扣发工作奖金、党纪政纪处理、组织处理(包括诫勉谈话、待岗处理、交流换岗)等方式,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4、提升乡镇(街道)党(工)委的调控力,强化管理引导。

(1)理清发展思路。乡镇(街道)要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根据各村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和座谈讨论等多种途径,帮助指导各村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重点、制定发展规划,积极培育农民收入和集体经济的增长点,不断增强村集体经济自我造血功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2)搞好村镇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功能先行、科学定位,根据市域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各具特色,节约用地”的方针,合理编制中心村数量,科学确定中心村的发展功能,制定完善中心村培育政策。牢固树立“规划立镇、立村”理念,严格按规划建设,强化规划建设管理。当前,要以“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为抓手,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村镇建设总体水平,推进新农村建设。

(3)强化专职驻村。根据“因村派人、因人定村、专职驻村”的原则,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专职驻村指导员制度,原则上要求“一人一村”,行政村数量较多而乡镇(街道)干部数量较少的,也可以实行“一人多村”,做到每村都有一名专职驻村的农村工作指导员,指导、帮助、支持所在村做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实行分片包干制,落实好一个片的联系负责。建立健全专职指导员岗位职责公示制、每月工作目标制、定期工作汇报制等制度,强化对农村工作指导员的日常管理监督。要将农村工作指导员工作与派驻村的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捆绑考核,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群众评议与组织评议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对指导员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个人评优、奖惩、晋升挂钩。

(4)构筑维稳体系。一是完善综治工作机制。认真执行社会治安一把手负责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按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农村综治工作机制。二是完善纠纷调解机制。加强乡镇(街道)、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村级调解员的作用,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结合起来,完善农村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三是完善调处机制。完善村级联络员制度,探索村级制,认真解决农村因干群关系、土地承包、土地征用、环境污染、集体资产处置、邻里纠纷和宗族问题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好农民群众最关心的各种利益关系。

(5)加强激励约束。一是建立健全政策利益驱动机制。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把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农村调处情况与对村项目资金补助相挂钩,在项目安排、资金补助、评先评优等方面,向积极性高、工作表现好的村倾斜。对班子不团结、工作进展缓慢、社会稳定问题突出的后进村,原则上不予享受优惠政策。实施重点村率先发展战略,将新农村示范村、环境整治重点村、特色村等列入率先发展村范围,实行政策倾斜、帮扶资金重点投入。二是建立健全村干部目标考核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易于操作的考核体系,完善奖勤罚懒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乡镇(街道)对村的调控力度。三是建立健全乡镇(街道)领导干部与村干部的谈心谈话制度和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帮助解决村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提高村干部的工作内动力。

(二)村级层面

按照市委《关于在全市推广高桥镇洪庄村班子建设经验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建设长效机制的通知》(富委[2007]44号)要求,对照洪庄村支部书记“领头雁”、书记主任“夫妻店”、村支两委“不分家”、支部战斗堡垒、党员先锋模范等一整套凝心聚力、充满活力、富有战斗力的村级组织体系,查找村级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整改,夯实基础。

1、规范村级组织运作

(1)完善村两委运转协调机制。进一步理顺村党组织、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社的关系,建立健全村两委会每周办公例会制度、村两委会联席会议制度、村委会向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重大村务村两委会联签联章制度,完善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统一运转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班子整体功能。相关制度做到在村级活动场所全部上墙公开,制度执行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2)完善村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村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制度,全面推行村干部诫勉辞职制度、“双带”绩效公示制度、每季工作讲评制度、不作为村干部问责制度,拓宽监管渠道,完善村帐委托乡镇(街道)管理和村级财务“两级网络”监管制度,强化对村干部的管理监督。

2、做好“双基工程”前期准备

(1)调查摸底,掌握动态。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对村情复杂、较多、班子薄弱的“难点村”、“后进村”,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联系。通过座谈讨论、个别走访等形式,进一步摸清村干部的基本情况和本地区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摸清影响村级工作的主要因素和重点人物,思考和分析本地区村级组织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村级换届可能会发生的问题。

(2)审计财务,化解矛盾。一是对各村2005年以来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届末审计。对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及分管或从事财务工作的村干部,进行离任审计。重大工程项目结束后都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健全村级财务“两级网络”监管制度。二是开展问题大排查,着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对较多的村,要着力抓好整顿和疏导工作。三是深化“百村整顿示范”活动。对前阶段工作要进行一次“回头看”,对整顿转化效果不明显的村,结合“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责任,由乡镇(街道)领导带队包村蹲点,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顿转化。

(3)考核调整,优化结构。一是评议考核。开展村级班子“届末测评”工作,重点考核村两委会班子三年创业承诺制实施情况、“双带”绩效情况、群众满意度等,全面了解现任村干部的表现。二是调整充实。根据测评结果,对创业承诺制完成较好、“双带”作用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村干部,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宣传鼓励,进一步夯实群众基础;对班子软弱涣散、不在位、不作为、群众反响较大的村干部,通过规定程序进行调整,及时充实村干部队伍。对村书记无合适人选的村,乡镇(街道)党(工)委应选派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干部到村任职。

(4)培养后备,着力使用。高度重视抓好对近期通过公开选拔产生的村级后备干部和“一村一名大学生”的培养锻炼工作,一是创造平台。通过担任村书记、主任助理;上挂到乡镇(街道)机关;担任群团组织负责人、远程教育管理员、财务监督小组成员、计生服务员、护村队员等村重要岗位职务,给任务、压担子,提高综合素质。二是强化帮带。安排工作经验丰富的村干部与后备干部和优秀大学生“结对子”,落实乡镇(街道)领导帮带责任制,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农村工作。三是敢于使用。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后备干部和优秀大学生要敢于使用,通过规定程序,直接充实进村支部班子;特别优秀的,也可任命为村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

(5)宣传引导,营造氛围。要通过新闻媒体、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黑板报、宣传栏等平台,广泛宣传实施“双基工程”的重要意义和主要措施,对“双基工程”试点中的的好典型、好做法要认真总结并大力宣传,特别要在正反两个方面强化对党员群众教育引导。从正面,对本地区实施村级班子创业承诺制表现突出的村进行集中宣传,对思想素质好、群众公认度高、“双带”作用明显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集中宣传;从反面,组织党员群众收看农村干部警示教育片,抓好警示教育,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3、进一步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

(1)严把关口。全面落实发展党员“三公开”制度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严格入党程序,严肃查处在非公企业和异地入党中的各种违规行为,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完善党建带团建、带妇建工作制度,深化“推优入党”工作。建立健全不作为党员告诫制度和“带帽测评”制度,进一步加大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力度,畅通出口,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强化教育。广泛实施“党员人才工程”,健全农村党员“小班化”、“菜单式”培训制度,深化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用工作,建立农村党员参加远程教育学分制,将参学情况纳入党员百分考核和年度评议中,提高农村党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发挥作用。深化农村党员“双联”和“亮身份、许承诺”活动,全面推行党员家庭户挂牌亮相、党员公开承诺的做法,把党员参与党组织重大活动和完成承诺情况列为党员百分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在联系群众、扶贫帮困、带领致富、支持公益事业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真情关爱。完善农村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帮扶机制,建立健全党组织负责人与党员的谈心谈话制度,及时帮助解决党员在思想、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激发党员内动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7月下旬8月底)。市有关部门和试点乡镇(街道)建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开展调查研究和宣传发动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

2、实施阶段(9月初12月中旬)。试点乡镇(街道)动员部署试点工作,全面开展试点工作。

3、总结阶段(12月中旬12月底)。试点乡镇(街道)查漏补缺,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形成试点工作总结。

五、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建立市“双基工程”试点工作办公室,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市农办、市规划局有关同志组成,负责制定试点工作总体方案,协调指导试点工作的实施。试点乡镇(街道)党(工)委要高度重视,把实施“双基工程”试点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成立领导班子和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努力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2、创造特色。各试点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在完成试点工作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勇于创新,创造特色,为面上推开提供经验。如富春街道可从经济较为发达和处于城郊农村的实际出发进行试点;新登镇可从经济中等发达和村规模大镇的实际出发进行试点;场口镇可从欠发达乡镇和村级班子薄弱的实际出发进行试点。

试点方案范文第5篇

一、基本情况

村幅员面积1.25平方公里,全村耕地面积共1037.23亩,其中田796.8亩,土240.43亩,2013年人均纯收入为4675元,全村现有人均收入2800元以下贫困户95户307人。

二、贫困现状

村以浅丘地貌为主,全村经济来源主要为传统种养业,基础设施较为落后,村民增收致富缺乏门路,发展产业无技术、资金支撑,主要困难如下:一是群众综合素质偏低。全村考入高等院校的少,高中毕业人员不多,初中、小学文化人员占少数,还有相当部分为文盲。对接受宣传、运用新政策、新技术差,观念滞后,严重影响全村经济的发展。二是自然条件差。水土流失严重,土质瘠薄,水源较差,农业综合效益极低。三是基础设施差。村级公路路况差,没有便民路,广播及通讯发展缓慢,严重地影响到农民群众对外联系与沟通,制约了各方面的发展。四是群众增收难。以传统种植为主,养殖业以生猪、零星鸡鸭为主,农民务工效益低,从事经商少。没有成片,优质、高效的农业产业支撑,无村办及民营企业,导致农民收入低,使全村仍处于贫困村之列。

三、主要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原则及方法

1、指导思想:完善基础、配套产业、政府引导、村级组织、群众参与、脱贫致富。

2、工作思路:

(1)搞好项目规划的调查,摸清群众的意愿,解决实际问题;

(2)做好规划项目的实施,按投资概算和技术标准完成规划项目的建设;

(3)搞好项目的后续管理,发挥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工作原则及方法:严格项目规划,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参与建设,捆绑使用财政扶贫资金,实行物资采购招标制和资金公示制。

四、规划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完善该村基础设施,调整产业结构,形成强势有力的优势产业,村民素质普遍提高,村容村貌明显改观,为贫困户解决温饱找到可持续发展之路。

一是基础设施明显改善。通过公路建设,解决群众出行、运输难题。

二是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大力发展柠檬等经济作物,发展林下养鸡等小家禽。

三是加大技术培训。学习新的种植、养殖技术。集聚致富资金、智力优势。树立自强自立意识,能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强自身造血功能。

五、规划内容

代市镇村美丽乡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能力建设、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组织保障六个方面。

(一)基础设施(总投资91万元,整合部门资金91万元)

(1)村内道路硬化。硬化村内道路1.873公里。(2)新修泥结石公路400米。(3)新修便民路865米。(4)维修公路670米。

(1)村内道路硬化:

(二)劳动能力提升(总投资4.8万元,部门整合资金4.8万元)

计划提供劳务培训60人,每人补助800元,由部门整合资金解决,共计投入资金4.8万元。

(三)人居环境(总投资481.3万元,其中美丽乡村资金247万元,整合部门资金219.2万元,农户自筹15.1万元)

(1)贫困户房屋新建3户,总投资20.9万元,其中:部门整合资金9.9万元,农户自筹资金11万元。

(2)贫困户房屋维修加固4户,总投资6.9万元,,其中:部门整合资金2.8万元,农户自筹资金4.1万元。

(3)民房风格修葺47户,按川东民居风格对房屋进行统一风貌打造,每户2.5万元,总投资117.5万元,其中:美丽乡村资金解决47万元,整合部门资金70.5万元。

(4)牌坊院子仿古修葺,对村1组牌坊院子进行仿古式修葺,挖掘民俗文化,发展乡村旅游,该院落共计21户,预计每户使用资金8万元,总投资168万元,美丽乡村资金解决100万元,整合部门资金68万元。

(5)恢复牌坊院子石质牌坊,为充分挖掘当地民俗文化和历史底蕴,将对牌坊院子石质牌坊进行恢复,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美丽乡村资金100万元。

(6)沿途院落打造及庭院经济,每户投资1万元,总投资68万元,其中:整合部门资金68万元。

(四)公共服务(总投资33.5万元,美丽乡村资金33.5万元)

新建文体休闲广场1处,面积600平方米,总投资25万元。标准化卫生站1个,总投资5万元。健身设施一套,总投资3.5万元。

(五)产业发展(总投资66万元,其中美丽乡村资金19.5万元,整合部门资金46.5万元)

规划建成柠檬产业园1个,占地面积2000亩,每亩栽植55株苗木,按照6元/株补助业主,总投资66万元,其中:美丽乡村资金19.5万元,整合部门资金46.5万元。

(六)组织保障(总投资30万元,整合部门资金30万元)

建设村两委活动室1个,总投资30万元。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村2014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集中规划于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能力建设、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组织保障六个方面,总投资706.6万元,其中:美丽乡村资金300万元,整合部门资金391.5万元,农户自筹15.1万元。

村内道路建设91万元,能力提升4.8万元,贫困户新建房屋20.9万元,贫困户房屋维修6.9万元。民房风格修葺47户,总投资117.5万元。牌坊院子仿古修葺,总投资168万元。恢复牌坊院子石质牌坊,预计投资100万元。沿途院落打造及庭院经济,每户投资1万元,总投资68万元。新建文体休闲广场1处,总投资25万元。标准化卫生站1个,总投资5万元。健身设施一套,总投资3.5万元。规划建成柠檬产业园1个,总投资66万元。建设村两委活动室1个,总投资30万元。

七、项目效益预测分析

1、公路建设项目完成后,村交通条件明显改善,可使全村1385人全部受益,全面解决村民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困难问题,使农副产品交易更加快捷、方便。

2、民房风格修葺和牌坊院子仿古修葺完成后,可有效带动当地人气,拉动乡村旅游迅速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3、柠檬产业园建成后,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村产业多元化发展,形成业主+农户的良性循环。

4、通过完善文化休闲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可有效缓解群众办事难等问题。

预测项目实施后两年,基础设施转化为生产性项目,调动村民自力更生、改变面貌的积极性,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年人均增收达到1500元左右,基本实现项目增收目标。

八、组织实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

为了扎实推进代市镇美丽乡村试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落实,代市镇组建工作班子,以党委书记谢建平同志任组长,镇长赵小林、副镇长吴毅同志任副组长,镇纪委书记、党政办主任、财政所所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经济发展办副主任、驻村干部等为成员的代市镇美丽乡村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驻村干部蹲点抓的工作格局,强化对项目实施的监督与管理。

(二)强化对接,摸清情况做规划

由副镇长牵头,与帮村干部、驻村干部、村干部一道,准确把握村的基本情况,吃透户情的基础上,精心编制本村规划,充分调动群众激情,组织群众主动参与,充分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项目顺利实施,卓有成效。

(三)搞好协调配合,抓好项目实施

1、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成立代市镇美丽乡村试点项目工作实施小组。

2、搞好村民自治,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成立代市镇美丽乡村试点工作项目民主理财小组,发挥干部和代表的资金监管作用,把有限的项目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规划项目顺利实施。

3、加强项目质量监管,成立代市镇美丽乡村试点工作项目质量监督小组。

4、实施项目公示制,充分发挥理财监督的作用,让广大群众明白实施、资金运作的全过程。

(四)加强资金管理,发挥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