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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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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遗产范文第1篇

建筑遗产不应当仅仅聚焦于实存的物所具有的物性之上,我们是否可以从物理学的“场”与“场论”中得到一些提示,把“相互作用及其连续性”的观点引入建筑遗产保护领域,以“非实体主义”和“非决定论”的基本理论为参照系,在建筑遗产保护领域求得新的回应。模拟理论物理学的“大统一场论”,以不割裂建筑的多向维度实在性为前提,从时空整体变化中,寻找一种凝聚历史建筑价值的“力”,从而为保护实践找到根据,建构一个“建筑遗产场的场论”。

同样,由此出发此牵涉到存在论中的“在场”,并最终在精神的层面上给予建筑场所新的诠释,为建筑遗产保护提供认识论上的依据。

【关键词】 场论 在场 场所精神

“场”(field),最早是一个由理论物理学界提出的物理学范畴。在物理世界里,物理现象和物理事件组成的“场”成为诸多物理事象依存的场所,对于各种物理“场”的深入研究,形成了名目繁多的“场论”。它主要着力于研究物理事象的连续性与生存性,将整个物理世界的图景进行统一,并从时空一统的角度去研究物理世界的存在特性。

“场”与“粒子”是统一的物理事象的两种基本形态。“场”是对物理世界连续特性的说明,“粒子”从微观角度标识了实体世界的存在特性。有关物理场的理论模型称为“场论”。不同类型的场论是关于相应物理场的性质、相互作用与运动过程的理论。 各种场论的共同之处在于,强调物理场中“力”之间的相互作用,或者与“力”有关的物理事象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这类相互作用关系的连续性或连续过程。通过物理学“场论”的界定,凸显出了“物理场”的两个最主要的特性:一是“相互作用”,二是相互作用的“连续性”。

从宏观的角度来看,以建筑为中心所形成的空间场所,理应包含在物理“场”中。物理世界研究的物质性内容比较宽泛,从宏观的宇宙到微观的粒子,无所不包。建筑仅仅只是其宏观对象中有限的一部分,从这个角度来讲,建筑的生成发展理应符合物理场所具有的一些规律。我们可以这样比较,将建筑以及周围的环境所蕴涵的全体内容看作是一个“场”,那么,它的“粒子”项则可以对应于我们可辨的建筑物,或亭台楼阁,或小品布景,这个可以作为粒子生成的第一个层级。再往下看,我们还可以这样分,单个的建筑实体如果作为一个“场”,那么,其中的构件则可归纳在第二个层级的“粒子”项中,以此还可以不断再往下细分……从这个意义上讲,建筑遗产所能够形成的物质层面上的场可以被清楚认识,我们不妨把这样场称为建筑遗产的“硬质场”。

既然符合“场”所给定的要求,那么,“场”最主要的两个特性“相互作用”和“连续性”在“硬质场”所具有的规律也应同时具备。这点可以从建筑技术上给予回答。不论是当代建筑还是历史建筑,相地、构思、筑基、垒砌这样一个程序都体现出了“相互作用”的特性,地势地质的好坏影响设计的布局,设计的方案决定筑基的类型,筑基的方式又决定垒砌的用料和进程。这样的前后承接往往是建造过程相关性的体现。在物理场中,“相互作用”不单单指对偶的、对应的或对立的二极之间的相互作用,多元之间、多维之间或多极之间的交互作用往往形成一张关系网。那么,回观建筑群存在的基础,往往并不会单一设计施工,它们之间也会互有牵连,一毁则数损。为此,从古建保护的方法上来看,对于保护性维修则更需要考虑同时、普遍的做法,基础和主要承重维护结构需要整体性地加固整合,这样才能够有比较好的收效。同样,建造过程也是一个连续的过程,设计的连续性,建造的连续性,留存的连续性……“物理场”中的“连续性”体现在同类型的“力”之间或同类型的物理事象之间相互作用的连续性,包含着“作用关系”的连续性和“作用过程”的连续性,是一个平行和纵深拓展双向发展的连续作用过程。实际寓于建筑“硬质场”中的空间和时间的连续生存特性,也是建筑及其周围场所本质的表现。在一个建筑遗迹中区分年代断裂的痕迹并不十分困难,很大程度的原因在于,一旦建筑发生了毁坏,重建之后的建筑及其环境的纵向时间连续信息就会丢失,这是用任何方法都无法弥补的。同时,横向的空间连续性也会遭到影响。这与技术本身并没有太大关系,因为修建本身也是对连续性的破坏,一块砖一片瓦的更换都是对记忆信息的更新,是不可能完整无缺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或许整体性的更新重建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破坏。“相互作用”和“连续性”证明了建筑所具有的“硬质场”在物理意义中的存在。

可是,建筑是不是只停留在“硬质场”的意义上来获得生存,“场”与“粒子”会不会只是在我们肉眼能够看到的那些物性的关系中才有意义?事实并非如此。建筑区别于一般的物理事象,并不能理解为机械的空间和先验理念的重复模画,它具有精神生存的涵义。如果单只作为功能空间的物质性展现,强烈的虚无感将会把没有延续性的生命窒息在永远超不出的三维空间里,后果便是随处可见的穿行于冰冷的空间里的漠然身影和脱离了空间的无意义的时间。于是,建筑场必须强调超越主体和客体世界二元对立的可能性,从思考的角度去构建一个属于建筑及其场所特有的精神场,我们姑且将其称为建筑遗产的“软质场”。

在“软质场”中,“场”的意义被模糊化了,我们不再可以看到一种实存的关系,更无法将这样的关系进行定性甚至定量的分析。有的只是一些对于存在的主观体验和对于场所的精神把握。 “场”的概念体现于存在之中。这里,存在不是单纯的实体性的在,它依附于一种关系,而这种关系是存在者所给予的,因此存在者不再绝对,每一个存在者都将存在于另一个存在者的存在之中,存在便是“在存在者之中的存在” 。建筑遗产“场”的特性,充分体现在了主体感受(即人们心灵空间对建筑空间环境的习得)与客观存在 (即建筑物的实在表达)的相互关照之中。每一个存在者的在场,对应于客观存在的活动,都在时间与空间的点上留下痕迹,那么,对每一个在场的提取与整合,就构成了整个“软质场”的“相互作用”与“连续性”的特征。这里,在场作为一个个片段的提示,使得人与建筑共生,建筑不再有不同的类型,只有不同的场景。个人存在是在场的根基,“存在不是物,存在也不在时间中。可是,存在仍然通过时间,通过时间性的东西被规定为在场,规定为当前。” 于是,每一个“当前”,集合空间与时间来表现,被赋予不同的场景需要以不同的解决方法,借以满足人们不同精神层面的需要。这样,每一个在场在它所属有的特定时空中就有了类似物理场中的“粒子”的身份。最终,在精神的层面里我们便求得了“粒子”与“场”的新的意义。

在这个意义上,物理场论中的“非实体主义”理论给了我们新的视角去理解建筑场的构成特性。在物理学中,“非实体主义”来源于引力场 概念的引入。20世纪初,爱因斯坦将“场”的概念带入牛顿的引力理论,创立了广义相对论及有关引力相互作用的引力场理论,去除了原初物理学界对于“以太 ”存在的假设,后人由此推演出了“场”的非实体性。因此,这里的“场”具有形而上的特点 ,只是一组连续相互作用的集合。它自身并不是真实主体,不具有主词表述的唯一性,因此不是亚里士多德所指的“第一实体”,不可以凌驾于相互作用的连续性之上而存在。它一定要存在于各种物理事象相互作用的关系之中,并在这里得到反映。由此回观建筑以及环境所构成的场,非物质性的“软质场”并不具有直观的特点,它所包含的内容大多与人们的精神生活有关,是某一时空里人与建筑关系的反映,在这个反映里,“场”的概念得到强化。“场”成为一种记忆,留有文化的、民俗的、传统的、习惯的印记,并且在每一个在场状态中,这样的印记都有不同的表现,给人们不一样的体验。所以,往往走在某一个历史建筑遗迹中的人会有这样的感觉,一天里的每一个时刻,建筑都会给他不同的领悟,或欣喜或感伤,如果有幸再将时间放大到一年甚至数年,这样的体会又将会迥然相异。这种主体干预性给了“场”真实的背景。“场”不再是单单具有纯粹的三维空间特征的场所,而是集“天、地、人、神”四元为一体,以时间作为参照的多元化特质的存在。在存在意义上“场”被一种独立的精神所反映,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场所精神。因此,为了保证被附加了场所精神的非实体性“场”能够完整地保留下去,我们便不可以对建筑遗产进行无节制保护,重建固然是不可取的方法(信息丢失的严重性前文提及,这里不再赘述),保护和局部性的修缮也要加以关注,尽量不要破坏那些赋予“场”以场所精神的物质载体。适当的时候是否可以考虑有重点的避开建筑物及其构件可见部分的修缮,更多关注从它们内部去加固整修,从而保证这些相互作用的连续性得以延续?如果一定要影响建筑原本表面的特性,进而打破原本场所精神的体现,那么又能否选择放弃?或许这样才是对建筑遗产最诚恳的态度。

既然“非实体主义”命题的有效性得到认可,那么,从这个命题中很自然可以导出“非决定论”这样一个理论。这是科学研究中的基本规律。本世纪初“量子场论”的诞生给了“非决定论”以理论支持。量子场论将场中的力学系统量子化,其直接理论来源于量子力学中的“互补原理”(玻尔)、“测不准原理”(海森堡)等等,并且由此引发了著名论题为“上帝掷不掷骰子 ”的EPR论战。将带有决定论色彩的因果关系理论置换成非决定论模式的概率理论,这是量子场论提出的革命性的命题。因果范畴历来是传统大陆哲学的重要范畴,无论是亚里士多德的“十范畴”,还是康德的“十二范畴”,都将其置于首要位置,而如今的“概率性”和“非必然性”的提出则是对传统哲学巨大的挑战。再回头联系建筑遗产的状况,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所有保护修缮的理论都是寓于一个因果联系的范畴之中的,这本身没有什么问题。对于建筑遗产的保护,我们首先要去寻找保护的理论支持,从现状的分析、现场的调查到资料的收集,都为我们着手工作提供了方便。我们还要寻找保护技术的理论依据,包括结构的、材料的等等。所有的这些都带有“决定论”性质,我们要为每一个建筑遗产的保护修缮找到充足的理由,这都是确定不移的。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建筑遗产中存在很多非实体性因素,这些因素是非决定性的,这在我们的一些保护工作中可以体现出来,资料的收集和现场的调查,往往需要求助于一些记忆的信息,书面的或者口头的,无论什么都不具有确定性,这只是主体对于每一个在场状态的个体还原。作为建筑的存在者必须依附于处于认知经验中主体地位的人本身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人的主体性往往掩蔽了建筑本身。那么,面对这些“非决定论”的建筑遗产的“场”,我们又该如何把握?无限度地追究不确定背后地真实性?这个方法也许不可取,因为我们并不知道将要面临的困难有多少。那么放任自流?这也不是一个好的态度。或许我们应该采取的是一种“非决定性”的态度,将各种“非必然性”的状态平等对待,并且不去比较它们谁更准确性谁更优先,在实施保护的时候将每一个可能性都给予留存的空间,让每一个场景都保留着再现的机会。让“非决定论”的“场”不作出任何决定或许更加有利,这也留给了建筑遗产的“软质场”更多的存在空间。

建筑遗产的“软质场”所具有后两个特征是“硬质场”所不具有的。因此,如何统一二者成为现在面临的问题。纵观上面所提到的物理“场”的概念与特征,感觉也是割裂的,对应于宏观和微观的自然界,存在的四种相互作用似乎不能被相提并论。从诞生场论至今,物理学界先后经历了电—引统一场,电—弱统—场,电—弱—强统一场的实现过程,如今又在进行统一四作用力场的努力,试图建立一个 “大统一场论”并形成一套普遍适用的“相互作用及其连续性”的规律。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将建筑遗产中的“硬质场”与“软质场”不再作泾渭分明的区别,也融合构建一个“建筑遗产场的场论”?这样一个统一的场将不再去关注各种事象、价值、经验之间的相互关联,而是将焦点集中在对于各种有关建筑遗产保护的“客体理论”的“相互作用的连续性”之中。就像统一场论将产生所有宇宙自然力的原因归于空间的叠加一样,我们也可以将建筑遗产的保护归纳为各种保护理论的有序叠加。各种建筑遗产的“软质场”和“硬质场”构成保护的理论依据,也就是最低层级;然后每一个这样的“理论依据”构成了最终的建筑遗产的统一场。在这个“场”里,我们可以找到有关建筑遗产保护的普适的规则,技术性的、历史性的、政策性的,最终对建筑遗产中物质和精神的东西清晰把握。

建筑遗产中的“场”有着自己独有的位置,包容在哲学的“场”里,并与物理“场”相融相异。我们取得的关于建筑遗产的“场”的所有信息都提示我们关注建筑各向维度里的存在特性,并且我们要使之在与其它“场”的比较中得到更好的生存。使每一个面对建筑遗产的人都能够最大化理解它们的存在,这是建筑遗产中“场”所应具有的最优效应。

参考文献:

【1】 《大学物理导论》

【2】 张三慧主编,《大学物理学》,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第二版)

【3】 谢树艺编,《矢量分析与场论》,高等教育出版社,

【4】 赵仲牧,《物理场论对哲学思考的提示》,《思想战线》,2000-05期,P1~6

【5】 亚里士多德,《工具论》,商务印书馆,

【6】 倪梁康,《现象学及其效应-胡塞尔与当代德国哲学》,三联书店,1994

建筑遗产范文第2篇

关键词:工业建筑遗产;城市复兴;文脉传承

中图分类号:G1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5831(2013)03016005

一、工业建筑遗产保护成为世界性的新课题

(一)国内外工业建筑遗产保护的缘起

当今世界正快速迈进后工业化时代,传统的工业门类正逐步被新兴产业所代替,城市正进入产业重构和转型发展时期,大片的传统制造业基地和地段“退二进三”成为许多城市,尤其是工业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的主题。在20世纪70年代,欧美国家受到全球化的影响,传统制造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大量工业用地和建筑被闲置,造成了环境恶化、经济衰退、失业贫困等社会问题,国外把这些废弃的工业区认定为“棕色地带”[1]。1996年巴塞罗那国际建筑协会(UIA)第大会提出对工业、码头等废弃地段保护、管理和再生的倡议。2003年国际工业遗产保护联合会(TICCIH)制定并公布《关于工业遗产保护的下塔吉尔》,正式明确工业遗产是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之一,被视为世界工业遗产保护的里程碑[2]。

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一些大城市中心地区开始产业结构调整,大量传统的工业企业外迁。但与欧美国家不同的是,中国城市中心工业的退出并没有引起土地的闲置,反而成为城市开发的宝地。在“推倒重来”的开发模式下,大量有价值的工业遗产被拆掉,几代产业工人的记忆和情感被抹杀,城市曾经的工业建设辉煌逐渐淡忘,这与西方国家珍视工业遗产的做法大相径庭。国内并没有重视工业遗产保护,直到2001年才开始陆续有工业遗产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4月18日,国内出现首个有关工业遗产保护文件《无锡建议》,同年5月国家文物局下发《关于加强工业遗产保护的通知》,正式提出“工业遗产保护是中国文化保护事业中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的新课题”。

(二)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提升

工业城市是指历史上由于工业发展而兴起、繁荣的城市,由于传统工业的衰退或产业结构的调整,市区遗留的工业遗存及蕴涵的文化成为城市特色和历史的象征,是其它类型城市所没有的特质。通过研究近现代工业化历史,发现工业化和城市化、现代化是互为一体的文明演进过程,近现代工业的兴衰左右城市的发展进程。尽管工业化历程较短,但在现代城市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众所周知,工业遗产作为工业化社会见证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当面临工业遗产在城市转型期大规模消亡的问题时,保护的紧迫性和历史责任感激发了民众对遗产的关注和重视,人们开始反思工业时代带来的诸多问题[3]。抢救工业遗产的呼声愈发高涨,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的理论有待更深入的研究和实践,当前,工业遗产已成为热门的研究课题和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的新趋势。

二、工业建筑遗产的综合价值解析

(一)见证工业革命的历史价值

工业革命作为工业遗产的历史体现,深刻地影响了科学技术发展、经济文化繁荣,彰显了工业城市文脉内涵,是那个时代社会经济文化水平、工业技术水平等方面的物质承载。大量工业时代所遗留的工厂厂区、工业建筑和构筑物、街道,都逐渐成为城市景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遗产相关的环境景观设计也是彰显历史遗产文化内涵的重要手段[4]。人类创造的工业建筑遗产刻录了工业文明历史进程的印记,拆除这些宝贵的遗产,不仅破坏了物质的再利用价值,更造成了城市文明的遗失、文脉的断裂。曾有着百年辉煌工业历史的德国老工业区——柏林上牧场工业区,经过了繁荣、战争和废弃的曲折历史进程,在1990年德国统一后,呈现出一片衰败、萧条的景象。当地政府面对这一尴尬的局面,为了重新激发上牧场工业区的活力,达到振兴柏林经济和复兴城市文脉的目的,在1990年中期将多数建筑列为工业保护建筑,作为整体工业区改造的一部分,这些保护建筑被再利用并更新为商业中心及艺术设计中心,彰显了工业建筑遗产的重要历史价值及社会价值[5]。

(二)见证科学进步的技术价值

技术价值是工业化的核心,也是工业遗产有别于其他类型文化遗产的关键[6]。工业建筑遗产承载了最真实和完整的时代性信息,其科学价值体现在工厂最初厂区规划、建筑物建设过程中材料、结构、工艺的独创性和合理性,以及生产工具的改进和产品制造工艺的不断创新、发展过程中表现的技术价值。工业建筑遗产的技术价值在于它记录了工业技术的进步和发展。工业技术流程、设备更新、操作技能改进和产品换代,构成了工业时代科学技术发展的脉络,展示了当时最先进的科学发展、技术创新及相对完整的历史轨迹。保护好具有价值的工业建筑遗产,才能保护好其中划时代的科技发明与创造,对后代产生科技方面创新方法的启迪。研究当时工业时代组织生产的科学方式和对大自然规律探索的方法,才能提高对科学技术发展历史的研究水平。

(三)见证文明进步的社会价值

工业建筑遗产见证了一个城市空间结构的演变、产业建筑的发展,也是当地城市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遗产的更新保护再利用的重要性在于,它不仅保证了城市的历史延续性,还用物质的方式保存了地方特色的生活方式。工业遗产记载了城市居民的真实生活,是认同感的基础,反映人们在生产活动中发挥的作用以及政治和社会对生产的影响,社会价值存在于企业精神、文化、理念中,对长期工作于此的众多劳动者、技术人员、老工业区的居民来说有特殊的情感价值,具有不可忽视的社会影响。

城市、建筑本身就是人的行为方式和群体的社会生活形态的物化形态[7]。工业化推动城市化进程,提高了社会文明程度,促进了整个社会经济生活,对城市建设、生活水平、人员就业等作出了相当大贡献,是当代城市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一些工业城市就是依托某个行业而形成的,例如攀枝花市、大庆市、个旧市等。工业生产是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记录这种活动,反映人们在生产活动中发挥的作用,以及政治和社会对生产的影响,正是工业遗产社会价值的体现。

(四)见证现代审美的艺术价值

工业遗产艺术价值体现在城市的肌理,表现为工业厂区空间规划和建筑、构筑物设计的审美价值。工业时代高效率、简洁化、构成化的大生产模式特征,组成了工业建筑及厂区空间规划的设计原则。它们代表了当时最先进的生产力和科学技术,造型新颖独特,利用率高,有些工业建筑还成为了城市中的标志性建筑物。具有重大价值的工业建筑遗产常携带着鲜明时代特征跟历史厚重感,其独特空间结构形式的表现、精密的机器设计、优美的机械美学、均衡的体量构成等,都体现了重要的艺术价值。目前,一些较为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意识到工业建筑遗产的重要艺术价值,并将建筑遗产作为文化资源的再利用投资,不是简单的推倒重建,而是开发出城市历史文脉与社会精神需求相结合的工业建筑遗产保护发展策略。以年轻创意人群的视角,看待这些似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的老工业建筑、厂房,再利用为激发创作灵感、孕育创意产业的重要来源空间。

(五)不可低估的经济价值

《下塔吉尔》提出:“改造和使用工业建筑应该避免浪费能源,强调可持续发展。在曾经的产业衰败或者经济衰退地区的经济转型过程中,工业遗产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工业建筑遗产可以直接转化为经济资源,保护工业建筑遗产可有效地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因为工业、产业的形成过程与发展进程,大都需要大量的经济、物质、人员投入。而这些建筑遗产其中的建筑、构筑物,本身具有大空间、大尺度的结构特点,适宜被灵活置换为其他功能的建筑空间,充分利用既存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规划齐整的厂区场地,可以有效节省拆除重建的资源投资。拆除反而要付出比改造利用更大的成本,保留利用可减少大量的建筑垃圾及其对城市环境的污染,同时减轻建设过程中对城市交通、能源的消耗,节约大量的投资,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具有可观的经济价值。

三、工业建筑遗产重大文脉价值内涵

(一)城市文脉体系的理论更新

1.文脉涵义的深化

当今,在严重的城市文脉特色危机和文化失落现象下,在城市性质从功能城市走向文化城市的要求下,在城市规划定位从物质规划走向文化规划的时代趋势下,文化作为国家软实力的表征,在城市特色的创建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文化的载体和表征,文脉需要表达传承与发展。进一步理解,文脉的实质就是一种文化的“图底关系”。一方面,作为历史传承,包含了很多历史、地理、文化、环境信息的老建筑已经形成了一种“底”面关系,一个新的建筑应该传承这些信息基因,得体地介入到这种底面关系中,以一种有意味的方式形成新的“图”面关系。另一方面,新的建筑也会随时间而积淀与老建筑一起形成新的“底”面关系,以此延续这种信息基因的传承。第三层含义,传承了历史信息基因的新单体建筑与老建筑群体之间可以互换图底关系,在老建筑有机更新的过程中起到一种制约关系。这种历史信息或建筑基因的传承关系,实质上是一种鲜活的文化传承关系。因此,发展更新后的文脉观念或者说文脉的本质在于有关联、有意味、有发展的文化关系继承结构。

2.文脉理论体系内容的全面化

初期传入的文脉观念存在着片面性和肤浅性:在认识层面上,只围绕民用建筑,停留在表象的字面理解,没有从整体全局的角度,尤其是同样具备重大文脉价值的工业建筑方面进行深入把握和理解。在认识角度上,还只是以静止的眼光观察叙述文脉,而没有注意到文脉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自我更新的过程。在思想意识上,认为文脉只是属于传统守旧的代名词。在建筑设计中提倡文脉意味着复古。在具体实践上,一方面滥用误用文脉,“假古董”泛滥,“夺式建筑”盛行,另一方面干脆忽视文脉,“大拆大建”造成了许多文脉断裂,原来优美的城市面貌荡然无存。这些现象都与没有建立较完整的文脉理论体系有关。

更为重要的是,工业建筑作为一个重要的类型,其中所蕴涵的重大文脉价值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工业建筑遗产在当今地球资源不可逆性的实际情况下,它的更新利用彰显了对社会的意义所在,作为文脉体系理论的重要拼图,还有效地保证了城市历史文脉发展的脉络。

(二)工业建筑遗产的文脉内涵

1931年的《雅典》初步把文脉概念由单体建筑转到局部城市环境之中。《关于建筑遗产的欧洲》则是建筑遗产及表述的文脉关系的保护运动的。对于建筑遗产文脉关系进一步表述为:“作为人类记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建筑遗产应以其原真的状态和尽可能多的类型传递给后代。否则,人类自身的延续性将被破坏。”[8]文脉关系在人类文明传承中的重要性和不可或缺性跃然纸上,并指出了文脉的原真性和多元性特征。《下塔吉尔》明确提出了“工业遗产”的概念。该指出工业遗产具有重大的文脉内涵,因为那些为工业活动而建造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其生产的过程与使用的生产工具,以及所在的城镇和景观,连同其它的有形的或无形的表现,都具有基本的重大价值。第一次肯定了工业遗产在文脉保护及传承中的重要作用,明确了工业遗产的重大人文历史价值,工业遗产同样传达了相同的文脉构成,符合与当时社会经济技术水平相适应的演进规律,是文脉理论的重要构成部分。

对于文化遗产来说,继承是最好的保护,发展是最深刻的弘扬[9]。工业建筑遗产见证了一个城市空间结构的演变、产业建筑的发展,也是当地城市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遗产的更新保护再利用的重要性在于,它不仅保证了城市环境的历史延续性,还用物质的方式保存了地方特色的生活方式。城市工业建筑遗产,是其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形成、保留下来的宝贵财富,因此它是城市生命历程中不可中断的连接,它体现着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文化价值,实实在在承载着文化的积淀。工业建筑遗产现在虽然已不能适应现代建筑复杂的功能需求,但它完整地记录了整个城市发展的历程,工业遗产同周围的人居环境共同引发了当地“场所精神”的共鸣,对当地一代又一代的民众产生了强烈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城市文化深深地印刻在当地工业建筑遗产物质载体之上,表现的深远历史文化影响,构成了城市独特文化生活的真谛。由于工业建筑遗产的真实存在,城市发展便具有了文脉的延续。保护工业遗产就是保护城市的特有文化,也是城市特色得以存留的重要保证。

四、文脉传承与工业建筑遗产的保护再利用

(一)塑造工业遗产整体景观脉络

工业景观往往能形成无法替代的城市特色。工业的布局和发展极大地影响着城市格局,形成了特殊的内在肌理和特质内涵。在城市化大潮中,国内许多城市由于对自身遗产的忽视和放弃,造成了今天城市形态、面貌和文化的趋同。认定和保存有多重价值和个性特点的工业遗产,对于提高城市文化品位,维护城市历史风貌,改变“千城一面”的城市怪象,保持生机勃勃的地方特色具有特殊的意义。应以传承地方历史文脉、延续城市文化特色、塑造城市形象特色为目标,通过有机保护和合理利用场地上的历史遗存,赋予场所以地域人文特色。工业景观与建筑学、人文地理学中的文化景观和生产景观相关,具有景观规划、考古保存、生产技术、经济发展、建筑遗产评估和保护等方面意义。工业区以错落的厂房、高耸的烟囱、林立的水塔、火光通明的高炉等为主要特征,这些工业建筑多以城市中的河道、铁路、道路作为纽带,相互关联形成独特的城市文化景观——工业景观。它们不仅展示体现工业文明成果和工业生产风貌,而且具有标志性,有很强的机械美特色,是所在地区或城市的特征性地标,是人们从景观层面认知城市方位和空间结构的重要心理坐标,工业时代特征明显。例如,融合了建筑设计、景观艺术等学科领域的理念和手法,依靠生态技术的新发展所形成的一种复杂综合的改造模式[10]。这种模式注重整体保留厂区建筑的结构、构筑物和设施设备,通过适宜新元素诠释原本的工业文化风貌。保护和再利用集中在老工业厂区环境内部完成,改造幅度相对较小,只是局部的片段的更新,利用新景观系统整合旧的工业遗迹,达到对工业遗产的转译和重新阐释。

(二)再生工业人文景观资源体系

在工业遗产地进行二次设计应通过保持或重建场地的文化特征,使人们对往昔辉煌的追忆有所依托,触摸到整个工业环境中所铭刻的时光印记;通过对场地文化资源的深入挖掘,对物质遗存的保护和利用,是历史环境在新旧融合中再生。一些工业遗存长期处于荒废状态,其人文内涵也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麻省理工弗伦荷教授认为:“任何有生命的物质,都需要不断更新,但这种更新只能源于历史。”在大量没有文化价值的历史碎片景观中,如果能将有意义的碎片、独特的场景作为线索,重新整合并形成符合现代审美观又不失传统特质的景观,将使一些濒于消失的工业遗存得到再生并重新焕发光彩。中山岐江公园,设计中利运用现代设计手法,在原造船厂构架基础上进行重新塑造,既保留了场地的历史文化底蕴,某种意义上也以一种新形式展现了历史遗存的意义。建成后的岐江公园不仅延续了城市工业文化,也为市民提供了优美的绿地空间,一时好评如潮。

(三)新建筑延续工业建筑文脉特征

文脉是建筑所在的语境。从工业建筑遗产保护的角度来说,文脉关系也就是老建筑在规划方面与周围建筑和街区发生的关系,新建筑部分对老建筑的文脉关系的影响决定了其环境价值的保持或是损失。新建筑在形式上延续了老建筑的语汇,工业遗产周边的新建筑风格应体现工业建筑特色,使整个地区具有可识别性和历史文脉传承性,形成有工厂特色的城市形象。例如重庆新天地项目外观采用了工业厂房的形式和符号,尖山墙、青砖瓦、灰白门窗洞隐喻化龙桥曾经是重要的工业区。矶崎新在美国COSI科学与工业中心更新中,运用新老轴线重新组织的手法延续了老建筑的文脉特征。新建筑主题就是一条交通轴和功能房间,长度是老建筑的三倍,但由于与老建筑等高、立面简洁现代,很好地充当了老工业建筑的背景。新建筑应该满足现代生活的要求,不应拘束在过去的旧形式中,应充分运用新型材料、技术进行文脉的延续。新旧建筑关系不限于形式上的相似,而应把是否构成空间整体和文化延续感的建筑环境作为标准。

(四)工业遗产保护促进城市文脉复兴

在城市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凸显城市历史文化要素,张扬城市个性,已成为确立城市竞争优势的特殊手段。单霁翔曾指出:“一座城市在其发展建设过程中,如能注重自身的文化内涵,重视自身文化特色的保护和弘扬,打下坚实的文化基础,就能成功建设一座未来的理想城市。”根据英国一项名为“文化对英国城市复兴的贡献:证据调查”的政府报告显示,文化在城市复兴中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该报告通过相关的城市复兴案例证实:文化在物质、经济和社会环境方面都能够产生良好的效益,促使城市复兴得以执行。如今,城市文脉延续已经成为城市复兴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成分和核心。将工业遗产保护与文化产业结合会对城市形态产生深刻的影响。保护工业遗产的目的是纪念和保护历史,从而保护城市文脉。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与城市文化发展战略紧密相关,是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催生新的文化产业,可实现以文化创新与经济发展为特点的文化经济繁荣点。因此,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不是局部而是具有全局意义的文化新增长点。通过对文化资源的挖掘与保护、工业历史地段与工业遗产的适宜性再利用以及城市特色的营造,使城市综合竞争力得到提升。

五、结语

《北京》强调:“文化是历史的积淀,存留于城市和建筑中,融合在人们的生活中,对城市的建造,市民的观念和行为起着无形的影响,是城市和建筑之魂。”工业建筑遗产再利用是文脉延续的重要手段,而文脉是引领工业建筑遗产更新的精神。工业遗产凝聚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对现代城市精神生活产生多方面的积极影响。工业建筑遗产反映着城市的历史、社会、思想的变迁,是今天可能触摸到的尚未消逝的历史真实。由此应该把工业遗产看作是城市生命历程中不可中断的链接,这种链接使今天的生活与历史、未来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使城市人群的感情有了物质的依托。这些关于工业遗产及利用这些遗产所形成的环境品质和作为一种不可替代的资本,作为其表现核心,无疑是文脉的传承及发展。工业遗产是一个城市的记忆,也是一种复杂的构成。保护工业遗产不仅是保护城市特色个性的需要,也是延续城市文脉的需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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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LFREY J.PUTNAM T. The Industrial Heritage Managing Resources and Uses[M]. London: Routledge,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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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张松. 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国际与国内法规选编[M]. 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

建筑遗产范文第3篇

旧厂区改造形式上更加灵活,既有建筑外立面改造,也有整体性再利用;功能上有博物馆、餐饮酒吧、创意产业、遗址公园、居民住宅等。同时,也更加注重文化的传承,以及与周边社区、环境的互动等。

旧厂区改造的常见模式

目前,旧厂区改造后主要用作创意产业区、公园休闲区、公共服务区和房地产开发等,体现了旧厂区改造的常见模式包括以下几种:(一)创意产业将面积较大的旧厂区改造为创意产业园是当前旧厂区改造的主要模式。通常标榜工业遗产保护与文化产业发展、艺术价值与经济转型的结合。随着当前城市中传统制造业向现代服务业的转型,有些旧厂区变成了企业总部、科技研发中心,并引入设计、制作、展示等生产服务环节。一些律师事务所、保险金融业、经济型连锁酒店、中介咨询机构等经营性行业也纷纷进驻,完善了园区的功能。例如上海泰康路田子坊艺术仓库、“八号桥”创意产业园区,广州TIT创意园、信义会馆等。(二)公园休闲对具有工业遗产价值的旧厂区,可整体保护,建成工业遗址公园。这一模式通常需要对旧有建筑及其环境进行统一设计,增加科普环教、休闲娱乐、体育活动等功能。例如曾经是世界规模最大的工业区之一的德国鲁尔工业区,1989年改造成为杜伊斯堡北风景公园;原广东中山粤中造船厂建成的岐江公园适度保留了原有厂房和机器,并创造出一个公共休闲景观。(三)公共服务位于城市中心的旧厂区可改造成公共服务和市政用途,例如展览馆、博物馆、校园、变电站、公交首末站、停车场、文化体育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医疗卫生、科研设施等,以提高城市公共服务配套水平。例如上海世博会中,原江南造船厂改建成为博物馆、综艺大厅与文明馆,上海南市发电厂被改造成城市最佳实践区展馆,这些改造充分利用旧厂区建筑,实现了配套城市公共服务的目的。(四)房地产开发针对在旧厂区进行的房地产开发,许多城市都有相关的限制和要求。例如上海规定“退二进三”的地块进行房地产开发,房产商50%用于开发经营,50%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而政府部门拿到此类地块,大部分将用于公租房建设,小量用于就近动迁安置房建设。旧厂区改建成商品住宅虽能获得较大的经济回报,但原有的场地历史和文化将无法保留。因此,房地产开发仅适用于保护价值较低的旧厂区。

旧厂区的景观改造

旧厂区常见的景象通常是:方块状的几何体混凝土建筑、的钢结构、纵横交错的管道设施、灰暗的水泥地面、砖砌外墙、老式防火梯、高耸烟囱、笨重的水塔、老旧的机器设备。这些工业时代的标志性符号,最初并不是为了审美而设计的。而今在特有的历史意义下,旧厂区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形、绿化、水系等,变成了新的景观。(一)旧厂房、仓库旧厂区中的建筑包括厂房、仓库、工人宿舍、食堂、管理办公用房等。其中旧厂房、仓库因其高大宽敞、空间结构灵活,常被改造成住宅、公共服务建筑、商用建筑等。其中,Loft文化艺术空间的转型改造最具有代表性。将这些地段较好、租金低廉而且坚固耐用的建筑分隔出居住、工作、社交、娱乐、展示等空间,创作行为艺术或者办作品展,提供了多样的使用方式。无论源自于市场化结果、个人自发行为还是政府政策引导,Loft文化已经渗透到旧厂区建筑改造中,并成为旧厂区功能转换的主角,使旧厂区的历史文化得到最大程度的保存和再现。例如北京798艺术区不仅印证了这一改造思路,而且提供了一种有效的商业方法,使人们清楚地看到旧厂区在当今经济社会中所蕴含的巨大生命力(图略)。(二)构筑物旧厂区中的机械设备及管道沟渠、烟囱水塔等,可保留作为景观雕塑、节点或标志物,这些构筑物具有严谨的几何造型、金属的冷漠质感、的结构等特点,不仅是视觉上对场地历史记忆的呼唤,有些加以改造被赋予了新的功能,例如将管道装饰成交通指示、照明设备等。同时,配合以简单的粉饰或利用废弃的材料塑造成小品雕塑,共同营造独特的工业景观。例如广州红专厂将废旧的机械设备放置于厂区出入口和景观节点处,随时勾起人们对旧厂区的回忆(图略)。(三)墙体装饰主要包括建筑外墙和厂区围墙,改造以材料修补和涂鸦粉饰为主。对破旧的墙体做修补时所用的材料要与旧厂区风格相协调,尽可能的消化利用厂区改造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如上海世博园中由南市发电厂改造成的案例联合馆,将旧建筑中拆除的砖块筛选后重新编排和整理,巧妙设计了各种砌筑方式,不仅增加了建筑外立面表皮的装饰效果,也具有良好的保温隔热作用(图3)。旧厂房单调冷漠的砖墙与色彩明艳、个性张扬的涂鸦有着鲜明的对比,涂鸦这种街头文化艺术在旧厂区改造的文化氛围下,彰显其独特的个性魅力,因而成为极为常见的改造墙体的方式。例如重庆的黄桷坪涂鸦艺术街依托原旧厂房外墙改造,被誉为世界最长的涂鸦街,成为重庆时尚之都的新地标。(四)道路铺装旧厂区内的道路和场地应在尽量维持原貌的前提下进行景观改造,形成完善的交通系统和流畅的景观步道。适当增加高层步行系统,利用廊道、天桥连接厂区的设施,形成立体交通体系,在不同建筑中穿梭,以丰富行人对建筑空间的体验。例如福州芍园1号文化创意园(图4)、广州珠江啤酒博物馆等,在园区内部通过二层连廊联系主要设施设置参观流线。(五)绿化种植旧厂区的绿化种植应尽可能予以保留,并配置观赏性强的树种,改善原旧厂区较乏味单一的景观效果。同时需要考虑到,有些旧厂区为禁止类、淘汰类产业,或者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其空气和土壤不可避免含有废水、二氧化硫、粉尘、烟尘等工业污染物。因此,在树种选择上应优先考虑抗污染性强,易吸收有害物质的乡土树种,必要时对污染严重的土壤进行处理。例如深圳OCAT艺术中心的植物配置,上层采用香樟、榕树、木棉、海南蒲桃、羊蹄甲等抗性强的树种,中下层采用黄槐、小叶紫薇、宫粉紫荆、毛杜鹃等小乔和花灌木,既形成丰富的植物景观层次又适应了旧厂区植物种植的不利条件。(六)水体有些传统工业区往往依托天然河流或运河形成规模布局,因此以河道为轴线,修复沿岸建筑等历史遗存,再现河道两岸传统风貌,形成工业景观与河岸风光交相辉映的工业景观带。例如广州珠江后航道历史工业建筑遗产的改造,清末民初的老厂房、仓库、码头,建国后期兴建的苏式厂房与周边古桥、古树等历史元素,在珠江水系的串联下组成完整的近代工业遗产风貌区。此外,旧厂区的景观改造应在色彩、材料、形态、空间上与整体环境相协调。保护旧厂区原有的空间肌理,协调控制新功能的景观空间;增强改造后厂区与周边环境的联系,保证视线的可穿越性和增加内外景观的互相融合;改造后的旧厂区应具有可供人们活动的公共空间和渗透性强的景观节点等。

建筑遗产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筑遗产;利益相关者;行为;经济;分析

中图分类号:G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60(2011)05-0118-07

近年来,我国建筑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各地政府都不同程度地确立了历史建筑保护政策法规,使得更多具有一定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的建筑被纳入了保护的范围。但在各地具体实施建筑遗产保护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科学、不和谐的现象,致使有的建筑遗产或损或毁,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源于建筑遗产利益相关者保护目的与利益诉求的差异。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对建筑遗产保护利益相关者行为分析,揭示各利益相关者保护行为的本质,为协调建筑遗产保护中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实现建筑遗产的有效保护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概念源于19世纪,当时主要阐述的是一种协作或合作的理念。我国也有将其译为“利益主体”。上世纪60年代,长期奉行外部控制型公司治理模式的美国有关学者对其进行理论性研究,而利益相关者理论作为术语是由斯坦福研究所(Stanford ResearchInstitute)在1963年提出,随后通过诸多学者的研究与应用使其形成较为完善的框架。

1.概念与分类

1965年,美国学者安索夫(H.Igor Ansoff)最早将这个概念引入管理学界和经济学界,他在其《企业战略(Corporate Strategy)》一书中认为:“要制定一个理想的企业目标,必须平衡考虑企业的诸多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冲突的索取权,他们可能包括管理者、工人、股东、供应商及分销商”。其后,有许多专家对利益相关者从不同方面进行了定义。较为经典的定义是,1984年弗里曼(R.E.Freeman)在其《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方法》(Strategic Management:A Stake―holder Approach)一书中提出“企业相关者是指那些能影响企业目标的实现或被企业目标的实现所影响的个人或群体”。此概念强调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的关系,这些利益相关者包括直接相关者如股东、雇员、供应商、消费者、债权人和间接相关者如政府部门、相关社会团体、社区居民等。

国外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面对利益相关者的分类进行了研究,综合这些研究成果,最为常用的分类方法主要集中在多维分类法(Multi{iduciary approach)和评分分类法(Score-based approach)。多维分类法也是较为常用的分析工具,如弗里曼(R.E.Freeman,1984)、弗雷德里克(W.C.Frederick,1988)、查克汉姆(J.Charkham,1992)、克拉克森(M.A.Clarkson,1994)、威勒(D.Wheeler,1998)分别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分类。评分分类法是由美国学者米切尔(A.Mitchell)和伍德(D.Wood)在1997年提出的,他们将企业利益相关者属性确定为三种,即合法性、权力性、紧急性,然后对企业利益相关者评分后分成确定型、预期型和潜在型三类利益相关者。我国学者万建华(1998)、李心合(2001)、陈宏辉(2004)等在国外利益相关者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也提出了一些代表性的观点。

2.建筑遗产利益相关者

建筑遗产是指能够反映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建筑风格,记录了不同地域与时代特征以及人类文明进程,具有历史、建筑、技术、美学、考古、民族、社会、政治、经济等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周边历史环境。它既包括已经各级政府公布的文物建筑、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建筑)、地方政府公布的历史建筑,还包括各类具有一定代表性、一定纪念意义的古建筑、乡土建筑、产业建筑、地方建筑、风土建筑、传统建筑、名人故居等。

建筑遗产保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主要还是集中在建筑遗产产权权利束中各相关既得利益者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本文从建筑遗产产权的完备性角度考虑,视各建筑遗产利益相关者与建筑遗产产权的紧密程度,将建筑遗产利益相关者分为核心利益相关者、主要利益相关者和间接利益相关者三类。其中核心利益相关者是指具有建筑遗产完全产权的利益相关者,主要利益相关者是指具有建筑遗产不完全产权的利益相关者,而间接利益相关者是指不具有建筑遗产产权的利益相关者。(见表1)

二、建筑遗产利益相关者保护行为的经济分析

建筑遗产的保护与管理涉及众多的利益相关者,它们对建筑遗产既有共同利益目标,又存在不一致性,特别是不同利益相关者在经营遗产获取经济利益方面显现出不同的特点。因此,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对建筑遗产保护的态度也因其追求的价值与目的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的行为方式。从建筑遗产利益相关者看,关注建筑遗产保护的利益相关者主要有建筑遗产产权人、政府、非政府组织、遗产地居民、投资开发企业、游客以及公众媒体等,他们在建筑遗产保护中都表现出不同的行为特点。(见表2)

本文主要对建筑遗产保护活动中具有关键性、代表性的政府、非政府组织以及投资开发企业等三类利益相关者的保护行为进行分析,试图揭示其保护的动机与目的,为建筑遗产的保护决策提供一些理论依据。

1.政府保护行为的经济分析

建筑遗产作为一种文化品范畴的准公共物品,它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们追求精神文化生活的必然需要。政府对于建筑遗产的保护行为,就是政府代为国家出于公共利益、实行公共管理的内生需求。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政府的保护行为是理性的,它是以损失最小化为决策出发点的,政府替代市场进行遗产保护是为了社会付出更低的成本或者获得更高的效益。因此,政府所付出的建筑遗产保护规制边际成本应等同于通过企业、社会组织甚至个人市场保护行为的边际成本。

(1)遗产保护中的政府失灵

近年来,国内建筑遗产受损事件时有发生,如福州三坊七巷遭建设性破坏、曲阜水洗“三孔”、平遥古城墙年久失修而坍塌、贵州会址周围历史建筑被拆、武当山遇真宫遭遇火灾以及建筑遗产门票涨价等事件,分析其原因,几乎都与发展地方经济、开发商追逐利益、遗产管理者片面关注经济效益等有关。事实上,在这些事件发生的背后总有地方政府的影子闪现,地方政府在遗产保护与管

理上出现决策失效、以及寻租活动等,由此带来政府管理的缺位、错位,降低了建筑遗产保护的效率,导致一定程度的“政府失灵”。

国内每逢节假日各地建筑遗产景点门票涨价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而北京六处世界遗产门票的涨价,更是引发社会的广泛讨论。这些门票涨价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如直接提高门票价格、冷热景点捆绑售票、景点分解售票、分时售票、强制搭售等。这些行为已经改变了遗产资源的公共品性质,门票涨价实际上剥夺了那些无法承受高价门票的社会公众游览观赏公共建筑遗产的权利。此外,门票涨价带来的收益增加也并未被更多用于对遗产资源受损的返还或补偿。分析这种现象的成因,主要是中央政府对遗产资源保护资金投入不足、保护管理政策不到位等,而地方政府又极尽寻租之能,弃责于社会,将建筑遗产视为利益来源,使得政府监管成为空洞的条文。

(2)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行为博弈

中央政府的建筑遗产保护行为是出于对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的保护,是以遗产的存在价值为目标的。地方政府则是在中央政府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总体法律政策框架下,具体实施当地各类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理论上讲,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对建筑遗产保护的立足点与目标是一致的。

我国目前实行的文化遗产管理体制是分级属地化管理,中央政府根据地方遗产的数量、状况等一些表象来确定地方政府实施保护的财政拨款额度,由此带来保护资金的缺口就需要地方政府自行填补。这就使得有些地方政府出于局部利益的考虑,一方面想方设法地向中央政府争取更多的政策,同时又抱着“看菜吃饭”的心态视中央政府的政策情况确定遗产保护工作的积极程度。理性的地方政府,无论中央政府给予的政策和财政投入多少,其保护目标始终与中央政府保持一致,其考虑的是保护遗产所带来的长期的、潜在的社会效益,而非短期的、非理智的、掠夺性地追求经济利益。非理性的地方政府除了通过非常手段争取更多政策外,即使得到中央政府较好的政策扶持,其对遗产保护的态度还是更多地放在遗产的经济价值及其可能给地方带来的潜在经济效益,而忽视遗产的存在价值。这种行为背离了政府遗产保护的初衷,不利于建筑遗产的保护。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这种管理上合作、决策有差异、目的异化的现象,其实质就是两者之间的利益博弈,这种博弈关系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建筑遗产保护工作的效果,需要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无论是“政府失灵”还是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行为博弈,关键还是在于利益问题,再加上建筑遗产管理体制机制的不完善,从而带来必然的结果。针对这些现象,我国相关管理部门可以借鉴世界上一些遗产保护先进国家,进一步理顺遗产管理体制,加强遗产保护的监督管理,同时鼓励全社会参与遗产保护工作,逐步形成政府、企业、民间、个人等共同参与保护的格局,在建筑遗产保护中形成了一套良性有效的运作机制。

2.非政府组织保护行为的经济分析

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Economic andSocial Council,ECOSOC)1952年在其《288号决议》中将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NGO)定义为“凡不是根据政府间协议建立的国际组织都可被看作非政府组织。”当时仅指国际非政府组织。后来,联合国公共新闻部做过一个比较全面的阐述,非政府组织是指“在地方、国家或国际级别上组织起来的非营利性的、自愿公民组织。它们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和发挥人道主义作用,向政府反映公民关心的问题、监督政策和鼓励在社区水平上的政治参与。它们提供分析和专门知识,充当早期预警机制。”事实上,由于世界各国社会理念、认同方式不尽相同,对于这类组织的定义及称谓也有差别。但其在本质上都是指那些独立于政府和市场之外,具有法人资格、不以营利为目的、志愿性的社会民间组织,它具有非政府性、非营利性、合法性、独立性、志愿性等特征。

从非政府组织遗产保护行为产生的理论基础来看,主要有政府失灵论和合同失灵论。这两种理论主要认为非政府组织在公共物品的供给上能够弥补政府与市场的不足。从非政府组织设立目的看,由于政府或市场无法提供能够满足其志愿于公益的服务,从而促使那些具有共同意愿的人们自发提供其认为重要的公共品,如环境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等。从非政府组织不分配约束及非营利性来看,非政府组织通常要比市场更能胜任或更令公众放心。此外,非政府组织也有助于社会的管理、提升公民参与意识、制约公权力、培育公民社会、增加社会凝聚力、促进社会和谐、强化政府和社会的合作与伙伴关系等。

在建筑遗产保护过程中,遗产管理部门、遗产权利人以及保护实施单位等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冲突时有发生,加上政府在遗产保护过程中不透明的决策以及遗产保护专业人员的相对匮乏,往往会导致甚至加剧公众的误会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冲突。作为公益性机构,非政府组织的一个基本特性就是将个人问题公共化、组织化,以减少个人与政府、社会的对立,强调个人在公众活动参与中的主体地位,它们以第三方力量介入传统非公即私的遗产保护领域,在不违背市场经济规则的前提下协调遗产各相关者利益,起到很好的效果。随着非政府组织募集社会资金和自身经营能力的不断增强,其发挥的作用愈发明显。在许多西方国家,公益性、慈善性、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已经成为各国开展建筑遗产保护的主力军,尤其是在政府和市场作用不明显甚至失灵的情况下,非政府组织发挥出无可替代的作用。美国盖蒂基金会(The Getty Foundation)和英国维多利亚协会(The Victorian Society)都是著名的非政府慈善机构,它们在建筑遗产保护方面均作出了很大的贡献。表3是美国盖蒂基金会2002―2007年对校园遗产保护的资助情况。表4所列是英国维多利亚协会2000-2009年建筑遗产保护支出情况。

3.企业保护行为的经济分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建筑遗产保护与利用主要通过政府主导、企业投资、混合管理的方式进行,这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政府保护资金的不足,使建筑遗产得到有效的保护,也取得了较大的社会效益,而投资保护企业也在其中受益匪浅。但是,由于在企业参与遗产保护的过程中,时有发生遗产资源过度开发、建筑遗产受损被毁、历史环境遭受破坏的情况,引起社会民众的不满,因此,有必要对企业的遗产保护、开发与利用行为进行剖析。

(1)企业经济行为的内在动力

研究企业经济行为首先要了解企业的本质。在现代企业理论中,关于企业的性质有两种影响较大的定义。一是美国经济学家科斯(R.H.Coase)的定义,他在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本质》一文中这样阐述,“企业的显著标识是对价格机制的替代。……在企业之外,价格运动调节着生产,对生产的协调是通过一系列市场交易来实

现的。在企业内部,这些市场交易不存在了,与这些交易相联系的复杂的市场结构让位于调节生产的企业家协调者。”另一个是詹森(MichaelJensen)和麦克林(William Meckling)的定义,他们在1976年发表的《企业理论:管理行为、成本与所有权结构》中认为,企业是为个人之间的一组契约关系充当连接点的组织,是一种法律虚构;就企业而言,所谓“一组契约关系”就是劳动所有者、物质投入和资本投入的提供者、产出品的消费者相互之间的契约关系。综合这两种观点,则可以全面地理解企业的性质,即企业是指一种可以替代市场机制,并协调内部成员与利益相关者之间契约关系的组织,其追求的是市场交易、契约关系背后的利益。也就是说,企业之所以产生并存在,就是为了以最小的投入求得最大的产出,或者说是追求企业利益和效用的最大化。

由于企业行为致使建筑遗产被拆被毁事件比比皆是,浙江吴江市控保建筑、同里古镇百年古建筑――仁济道院一夜之间被拆除;江苏南通市级文保单位、建于北宋初年的文庙遭到拆迁破坏;江苏常州省级文保单位“藤花旧馆”的有机组成部分、明末清初“湛露堂”被强拆;安徽泗县文保单位、建于北宋年间的释迦寺被拆……而据专家估计,作为元明清古都的北京,建筑遗产消失的速度也是惊人,其胡同数量已经从原来的几千条锐减至如今的六百多条,等等。这些触目惊心的建筑遗产损毁情况,除了归咎于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改制、转制外,企业化经营的现实后果确实使遗产的国有属性、公益性、社会性受到了严重损害。企业的任何经济行为都存在着内在的驱动力,那就是掩藏其后的求利、逐利、自利的本性,这也是企业直接参与保护文化遗产始终受到社会诟病的根源。建筑遗产公司化经营带来的分歧就是企业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它无法真正兼顾遗产资源的社会公益性,并以基于遗产资源带来的经济效益完全反哺遗产保护。同时,这种管理体制带来的更大问题是其将文化遗产管理体系中的执法者、管理者、经营者与监督者混为一谈、融于一身的做法,其遗产保护的监督力与执行力都是值得商榷的。

(2)企业经济行为的外在约束

如果企业的经济行为都是指向自身利益的,那么它的存在对于公民社会来说就是弊大于利的。然而,企业之所以存在并融于社会,确实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企业在社会中扮演一定经济角色,也就意味着企业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而这种社会责任是企业生存、维持与发展的内在需要。“企业社会责任是指某一特定时期社会对组织所寄托的经济、法律、伦理和自由决定(慈善)的期望”。可见,企业行为是有一定伦理准则的,其伦理准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其行为准则,这些准则的形成机制是多方面作用的结果,有些来自于企业成立之初确立或内部领导层的主动制定,而有些则是迫于外部压力(如政府、非政府组织、社会公众、媒体等)而制定的。在外部压力中,政府是其最直接的影响者,它是利用法律手段对企业的行为进行干预和约束。此外,一些非政府组织等也随着社会的发展起着较大的影响力,有的国际组织甚至将其自身的行为准则直接或间接地转化为企业的行为准则。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许多企业的所作所为也是可圈可点的。如著名国际企业IBM公司参与北京故宫的宣传和保护,制作数字宣传片“超越时空游故宫”,使全世界都能通过网络了解故宫;苏州市洞庭山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董事长汪利明因积极投身文物保护事业,成立苏州古井文物保护基金,为保护苏州古井历史遗址作出了贡献,等等。这一切都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较好例证。此外,许多建筑遗产保护投资企业、维护修缮企业等,它们的相关行为都是在遵循遗产保护法制法规以及市场规制下,保质保量做好遗产保护工作,并获取正常的企业利润。这些企业的保护行为是公开的、社会化的,受到公众的普遍关注和监督,因此,企业自觉参与遗产保护工作更有利于塑造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它们的表现也必然具有理性约束。

(3)企业遗产保护行为经济分析

德国著名经济伦理学家彼得・科斯洛夫斯基(Peter Koslowski)通过企业经济行为考察,将企业分为三类,一是追求企业社会效益不低于甚至高于经济效益;二是企业在保证其基本经济效益的前提下追求社会效益;三是为追求企业经济效益可以不顾社会效益。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经济理性的企业未必是社会理性的,这类企业在对文化遗产进行投资、开发与保护过程中以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过度开发、消耗、破坏甚至掠夺遗产资源及其周边环境,而由此带来的损失又转嫁给社会承担。这种情况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地方政府在保护遗产过程中采取成本外化经济发展模式所导致,它将政府理应承担的维护公共利益而付出的成本转由企业和市场承担,实现了地方政府的自身利益(如招商引资、拉动旅游、提升地方经济、增加就业等)。可以说,地方政府的失效、规制的失灵、政策性纵容等加剧了遗产保护的非理的发生。

只有既是经济理性又是社会理性的企业才是符合政府、社会、市场共同目标的经济组织。一方面,企业的保护行为符合政府和社会的需求,使得文化遗产的价值得以最大程度的实现,此外,企业通过对于遗产保护的投入得到相应的经济回报。这样的企业追求的是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两者兼顾的双重目标,在行为决策过程中注意处理好与社会环境的关系,尽可能降低社会成本;同时,企业也懂得文化遗产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既充分发掘遗产的使用价值,又注重遗产非使用价值的发掘与保存,把对遗产保护的行为视作企业造福社会的责任,这种行为一方面可以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同时又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经济行为是一个“理性一非理性一理性”反复循环的过程,由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转而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随着企业内部以及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企业可能又阶段性地变换目标。总体而言,企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是其本质需求,但由于政府规制以及社会环境对它的反作用,使其不得不考虑社会效益,从而出于企业生存的需要,牺牲企业部分经济利益而承担部分社会责任。因此,从根本上来说,企业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行为过程是一个企业内部决策不断变换的过程,是企业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社会公众的共同参与又相互博弈的过程。在这过程中,政府对于左右企业的经济行为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在选择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企业时,应着重考虑企业的品质――即以经济理性与社会理性并重的企业,并加强制度控制、过程控制以及契约约束机制,从而塑造一个良好的政府、社会、企业共同参与的文化遗产保护环境。

三、结语

建筑遗产范文第5篇

关键词:广西民族地区;历史街区建筑;建筑保护与规划设计

研究内容:

第一,通过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付家街牌坊、祠堂宅院和民居建筑院落的测绘与付姓氏宗族文化信息汇总,梳理与总结桂北瑶族地区姓氏宗族文化与建筑梳理特征。

第二,结合对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付家街历史街区建筑保护与规划设计实践,探索广西民族地区历史文化街区,立足于地域民族文化,适应现代生活文化要求,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设计方案。

一、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研究目标

1.测绘与调研,历史建筑和姓氏宗族文化历史文化价值评估。

2.“修旧如旧”“修新如旧”“酒瓶装新酒”的技术与管理措施,设计以增强历史建筑舒适性,完善街区公共服务性等,优化历史街区物理空间,活化历史街区文化和经济为目标的规划设计方案,提升并升级街区整体风貌,促进地方文化旅游发展。

(二)研究内容

1.付家街牌坊、祠堂宅院和民居建筑院落,在建筑空间与建筑装饰文化等方面价值评估;应重视当地历史建筑保护和传统文化艺术的传承,这种传统建筑艺术反映一个时代的历史性,建筑价值,应保持有深度的评价梳理传统历史文脉。

付张氏贞节坊位于付家街西南面坊建于清乾隆元年(1736年)

2.付家街付姓氏宗族文化价值分析与研究。通过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付家街牌坊祠堂宅院和民居建筑院落的测绘与付姓氏宗族文化信息汇总,梳理与总结桂北瑶族地区姓氏宗族文化与建筑梳理特征来研究现在付家付姓氏宗族文化价值分析与研究方向。同时又能够在原有基础上价值分析与规划研究上,并与时俱进地进行充分发挥付家街姓氏宗族本身所具有传统文化艺术价值和历史的古镇特征。

(1)如付张氏牌坊:付张氏贞节坊位于恭城镇的西南面,付家街内,坊建于清乾隆元年(1736年)。周氏牌坊:位于恭城县西南面的付家街,距离张氏牌坊约100米,一东一西,坊建于清乾隆(公元1738年)。付张氏牌坊、周氏牌坊是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如周渭祠始建于明成化十四年,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40平方米,中轴线主要建筑有门楼、前殿及后殿,两边分别有东西厢房和耳房,周渭祠具有典型的岭南建筑特点,又具地方民族特色。1981年公布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9年定为广西廉政广西廉政教育基地。

(3)根据调查,付家街传统街巷内散布了大量的历史建筑,以清朝民居为主,还有少量明朝民居和民国时期的建筑,整体保存质量较好。其中,明清民居多为砖木结构,以青砖、原木、青瓦为建筑材料。多为硬山屋顶,出檐较短,檐下山墙稍微出挑,墙上浮雕装饰多精美,浮塑灰批灵动,保存了典型的本地明清民居铜鼓楼或四合院的建筑格局,具有较高的艺术欣赏价值和历史研究价值。民国时期的民居多受海外基督教的影响,门窗多呈拱形,浮雕装饰具有明显的欧式风格。

3.“修旧如旧”“修新如旧”“酒瓶装新酒”等技术策略,在地区历史街区建筑人文、外观、构造和材料运用等以及-些传统文化元素的建筑的设计、改造。方案设计上使外观形态不变,调节空间和尺度,改变功能,实行建筑对立面保护、结构保护及局部保护的措施,由于传统内部结构不适宜当代的生活需求,从而对内部进行装修和重新分区,对具体的细部做一些必要改造,用于M足现代人的生活需求,让原本古老的建筑重新获得新的生命力。

4.基于地域民族文化传承,适应现代生活文化要求,民族地区历史街区开发利用规划设计方案。结合对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付家街历史街区建筑保护与规划设计实践,探索广西民族地区历史文化街区,立足于地域民族文化,适应现代生活文化要求,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设计方案。适当规划历史街区景观设计方案,比如广场、停车场、公共卫生等;同时街上还应该随处可见能够体现景观节点,供游人观赏和体验。适应现代生活文化要求重新规划民族地区历史文化街区功能设计。如地域民族文化特色民宿、当地地域文化特征的商品、当地特色小吃等特征,使得这种地域人文情怀给予游客更深印象。

(三)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1.通过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付家街牌坊、祠堂宅院和民居建筑院落的测绘与付姓氏宗族文化信息汇总,梳理与总结桂北瑶族地区姓氏宗族文化与建筑梳理特征。发挥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付家街文化价值分析与研究的作用,丰富文化信息汇总知识,加强文化信息汇总,梳理与总结,从而更好的推动当地遵循原真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可持续原则、协调性原则、艺术文化原则等来规划研究。

2.结合对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付家街历史街区建筑保护与规划设计,探索广西民族地区历史文化街区,立足于地域民族文化,适应现代生活文化要求,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设计方案。拓宽居民民族地区历史文化与外界文化交流,加强建筑保护与规划设计实践,加快现代生活文化价值,实现现代化城镇和乡村的规划设计建设目标。

二、改善措施

实施具体步骤如下:

(一)实地调研

为了进一步确定该项目的可实行性:我们对付家街区传统建筑进行实地调查,对历史街区基本现状进行了照片采集,结合当地环境,进行分析、形成有用的材料。

(二)材料收集

利用村级组织单位的权威性,上下联动,调研当地人民需求与想法对后期传统建筑如何开展起到重要性;走家串户的形式,让街区居民了解传统建筑艺术保护是反映一个时代的历史性对当地文化建设的必要性;加强推广力度,用成功的案例进行分析恭城县的历史街区传统建筑未来发展前景状况,应如何推动当地的旅游发展造福当地人们生活。

(三)方案设计

分析付家街区传统建筑现状,收集材料分析,提出合理建议和规划方案,发展当地的特色人文景观,从而更好的实现当地的旅游发展方向,打造一个具有独特风格的景区。

三、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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