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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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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服务

医疗卫生服务范文第1篇

一、规划背景

(一)基础现状

经过长期发展,我市医疗卫生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服务实力不断增强,已经建立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15年底,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736个,其中,医院7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621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4个;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为5.16张、执业(助理)医师数为2.31人、注册护士数为1.65人;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就诊人次为2103.5万人次,住院患者52.5万人次,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的病床周转次数分别为27.6次、28.7次、18.6次,病床使用率分别为90.8%、89.5%、59.1%,住院率分别为3.8%、2.8%、1.1%,出院者平均住院天数分别为11.9天、11.1天、9.8天。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仍存在一些亟需研究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医疗机构就医吸引力不强,医疗服务有待提升,致使本地大量患者外溢;二是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不合理,现有专业技术人才老龄化趋势加剧,专科医院、康复疗养保健机构少,重点学科建设薄弱,无法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就医、保健需求;三是医疗卫生资源的有效供给与合理利用不足,医疗服务利用主要集中在高级次、高成本的医疗机构,大部分基层卫生机构和专科医院的病床使用率较低、门诊量不足;四是我市仅有5个专业精神病诊疗机构指导全市236个医疗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病防治服务,精神卫生诊疗网络尚不健全,精神卫生疾病防治力量不足;五是民营医疗机构规模小,未能发挥有益的补充作用,未形成多元化的办医格局。

(二)面临形势

从规划远景目标看,党的十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在“病有所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健康梦,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调整面临新的更大挑战。

从人口结构层面看,到2020年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预计将达到70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8%,老年人口快速增加,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文化等需求日益增长。同时,随着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大量青壮年劳动人口从农村流入城市,提高了农村实际老龄化程度。老龄化进程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伴随,与经济社会转型期各类矛盾相交织,医疗服务需求将急剧增加。老年人口医养结合需要更多医疗卫生资源支撑,康复、老年护理等薄弱环节更为凸显。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后,新增出生人口将持续增加,对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在内的公共资源造成压力,特别是妇产、儿童、生殖健康等相关医疗保健服务的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

从居民健康需求层面看,社会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居民生活方式迅速变化,疾病传播速度加快,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负担日趋加重,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将进一步释放,医疗卫生资源供给约束与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将持续存在。

从技术和协同发展层面看,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推动与京津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协同发展提供了条件,必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和“健康中国”战略布局,全面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要求,以维护和增进全体人民健康为宗旨,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核心,立足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际,科学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及自然地理环境条件,充分考虑协同发展前景,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现医疗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构建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基本适应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基本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医疗卫生服务要求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20年,我市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

(三)基本原则

坚持以健康需求为导向。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职能及布局。

坚持医疗卫生事业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相适应。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当前,着眼中长期,科学优化、合理调整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与群众服务需求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

坚持保障公平与提高效率相统一。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协调性,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强化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职责,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办医,多渠道筹集医疗卫生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坚持区域整合与协同发展相融合。统筹城乡、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优化整合和均衡调配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功能。紧紧抓住协同发展重大历史机遇,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健服务、群众健康水平的同质化、一体化。

坚持内涵建设与转变发展方式相协调。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尤其是城市三级公立医院的资源规模,坚持走精细化内涵发展之路。转变公立医院发展方式,建设高水平市级区域医疗中心,着力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快提升服务能力,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医疗卫生保障。

坚持中西医并重。遵循中西医并重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好中医药事业发展支持政策,切实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力度,保障中医、中西医结合的合理布局和资源配置。

三、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及资源配置标准

根据本规划指导思想和医疗机构设置原则,以人口数量、患病状况及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状况为主要依据,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设置。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数量与规模,对于需求量大的专科医疗服务,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相应专科医院。鼓励引导社会办医,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根据省与北京市卫生合作框架协议,适度承载北京医疗卫生资源溢出和服务。

(一)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1.医院

(1)公立医院。

——省办医院。设置省办综合医院1家,即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是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到2015年底床位数为1690张,按照“增加总量,调整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在规划期内原则上不增加其单体医院的床位规模。

——市办医院。分为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专科医院。

综合医院。设置市办综合医院2家。承接首都医疗机构外溢,按照每年新增人口与医疗需求相符的原则,以引入社会资本为主,在市区北区(双峰寺空港区)新建三级综合医院1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相关政策,部分县级医院可逐步升级到三级医院标准;鼓励二级以上医院逐步向中心城区外迁移;严格控制一级医院数量,中心城区不再新增一级综合医院,市域内不再新设置50张床位以下的一级综合医院。

中医医院。设置市办三级中医医院1家。鼓励社会资本根据市场需求建设中医医院。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及人口健康需求变化,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医院设置进行调整。

专科医院。主要包括:

市第三医院。由市肿瘤医院和新建的市传染病医院合并而成,建设成为集医疗、预防、康复为一体的市级肿瘤和传染病专科医院。

市妇幼保健院。迁址新建市妇幼保健院,承担全市妇儿医疗、保健和指导任务。

市儿童医院。新建市儿童医院,以儿童疾病防治为主,承担全市儿童重大疾病防治及指导工作。

市精神病医院。设置市精神病医院,以精神疾病治疗和心理咨询为主,承担全市精神疾病防治及指导工作。综合医院设立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有条件的可设立精神科病房。

市口腔医院。迁址新建市口腔医院,改善现有医疗条件。同时分别在市区北区(双峰寺空港区)和西区(双滦区)建立4-6台口腔综合治疗台的口腔医院门诊部,开展口内、口外、牙周、儿童牙病、口腔种植、修复等口腔诊疗项目,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口腔医疗保健需求。

——县办医院。依据县域常住人口数,原则上设置县办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各1个;50万人口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公立医院数量;每个县至少有1家县级综合医院设置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有条件的县可单独设置精神病医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相关工作。

——市级区域医疗中心。根据我市实际,依托市中心医院和技术力量较强的专科医院,建立区域市级综合性医疗中心和市级专科性医疗中心,主要面向辖区居民提供代表本地区高水平的综合性或专科性医疗服务,并承担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和一定的医学科研任务。

(2)社会办医。社会办医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根据我市城乡居民卫生服务需求状况,鼓励以社会资本举办为主设立特色专科医院,重点建设骨科、心脑血管病、老年病、康复、精神病、眼科、耳鼻喉、肿瘤、皮肤病、烧伤、整形外科等专科特色突出的医院,与公立医院形成相互补充、错位发展,力争建成和发展一批具有一定规模、有一定社会影响和品牌特色的社会举办医疗机构,实现社会办医床位数占全市总量的比例有所上升,办医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政府举办为主,原则上每个街道办事处或每3-10万服务人口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可根据需要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补充,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服务人口一般在1万人左右。随着城镇化加速和人口增加,可在符合条件的城市新区和街道办事处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城市一级和部分二级公立医院可依据需要,通过结构和功能改造转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域内可依照市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原则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主要面向县域内居民提供初级医疗卫生保障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由辖区政府解决,对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地点与所属街道不符的重新规划设置。

(2)乡镇卫生院。分为一般乡镇卫生院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原则上每个乡镇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山区等交通不便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分支机构,同一乡镇不能同时设立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选择1/3左右的乡镇卫生院提升其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成中心乡镇卫生院。支持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成为县办医院分院。

(3)村卫生室。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设村卫生室。按照基层医改的要求,继续强化集体产权村卫生室建设任务。

(4)个体诊所等其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鼓励发展特色专科诊所,新设置诊所以本辖区服务人口数和卫生服务需求为依据,原则上一定区域范围内不重复设置同一类别诊所。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市、县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设置公共卫生科为补充,构筑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网络体系。

市级设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所。各县区分别设置1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其中,未设置疾控预防机构的承德高新区在“十三五”期间规划新设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所,保障全区国家重大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对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公共卫生科。每个乡镇卫生院设公共卫生科。

(2)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县市合、乡增强、村共享”的原则,积极推进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机构职责整合,理顺服务职能。

整合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组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整合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组建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其中,未设置妇幼保健机构的承德高新区在“十三五”期间规划新设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所,保障全区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计划生育技术、妇女健康检查、孕前优生检查等服务项目落到实处,为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整合乡镇卫生院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组建新的“乡镇卫生院”,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接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乡镇政府双重管理。保留村卫生室和计划生育服务室,场地资源共享共用;保留村医、计划生育村专干和育龄妇女小组长。

(3)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整合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和计划生育执法机构,组建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整合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和计划生育执法机构,组建县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局。其中,未设置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局的承德高新区规划“十三五”期间新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1家。将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更名为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做好域内监督执法和卫生监督等工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协管,承担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村(居)计生专干兼任村(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员。

(4)精神卫生专业机构

——精神卫生工作管理机构。设置市精神卫生工作办公室,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市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各县区均设置精神卫生办公室,负责领导和协调县区精神卫生防治工作。乡镇(街道)设置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负责辖区精神卫生健康教育、知识宣传、病人线索摸查、建档立卡、免费发药、社会康复、技能训练和定期家庭随访、转诊等工作。

——精神卫生防治中心。设置市级精神卫生防治中心1家,承担患者的紧急住院治疗任务及由县区转诊而来的疑难病例的治疗任务;协助市卫生计生部门规划并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定期统计、分析、评估、报告相关数据和工作信息;指导县级精神卫生中心工作;承担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各县区分别设置1家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有精神专科医院的设在精神专科医院内;无精神专科医院的至少在县办综合医院设置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承担专业技术指导工作。

(5)紧急医学救援体系。依托市中心医院(120急救中心)设置市紧急医学救援中心,指挥调度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急救资源,承担全市急危重症病人求救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的应急反应、现场处置和医疗救治工作;宣传急救常识,开展急救知识、技能培训、急救医学的科研和学术交流等活动;收集、报告和传递急救信息,参与维护急救“绿色通道”。各县区根据需求科学设置紧急医学救援机构和紧急医学救援平台。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市紧急医学救援中心为龙头、县区紧急医学救援机构为依托的全市医学救援网络体系。

(6)中心血站。设置市中心血站1家,难以覆盖的县区可依托县办综合医院规划设置供血点。

(7)卫生信息化机构。将市医学情报站更名为市信息中心,相关职责由信息中心承担;各县区设置专门的卫生信息化机构,实现以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为基础和以居民健康卡为介质的六大业务协同应用。到2020年,我市全面实现市域内“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互联互通”的卫生计生信息化构架。

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1)医养结合医疗服务机构。融健康理念于养生养老服务之中,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支撑,加快建设医养结合医疗服务机构,实现医疗卫生与养生养老深度融合和良性互动。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采取医务人员定期巡诊、派人员驻守、开设“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为医养结合医疗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撑,确保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诊疗和急诊急救服务。“十三五”期间,在全市实施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双十”工程,规划建设10个富有地方特色、体现医养结合的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园区,满足10万老年人群体的健康养老需求,为承德及京津地区群众提供良好的健康养老服务。

(2)健康养老照护机构。根据全市老龄化状况、两周患病率、慢性病患病率、疾病谱、就诊模式及市场需求,规划建设一批集养老、医疗、康复为一体的健康养老照护机构,相关机构床位及人员设置依据市场需求调整。支持依托综合医院建设高标准、高水平的健康养老照护病区。鼓励有条件的的二级综合医院转型为以健康养老照护服务为主的综合医院。市区与县区健康养老照护机构的数量按照1:1的比例设置。

(3)健康管理机构。设置市健康管理机构,满足居民相关健康需求。县区健康管理机构按照区域发展和保健需要进行建设。

(4)美容医疗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设置。

(5)临床检验诊断机构(医学检验所)。可根据全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结合当前临床检验能力和水平,设置一定数量的临床检验诊断机构(医学检验所)。市级与县级临床检验诊断机构(医学检验所)的数量按照3:1的比例设置。

(6)加强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机构建设。在市、县中医院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工作,加强市中医院治未病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抓好信息化管理、人员培训和项目评估工作。大力发展基层治未病医疗队伍建设,原则上每个乡镇卫生院新增1至3名治未病巡诊中医人员,定期进村入户为群众提供免费服务。

(7)其他诊疗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可根据社会需求合理设置其他诊疗机构。

(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

1.床位配置。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数量、现有病床使用率及医疗机构级别、功能等相关指标,依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规划床位配置标准,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床位规模,县办综合医院床位数一般以500张左右为宜,50万人口以上的县区可适当增加;市办综合医院床位数一般以800张左右为宜;省办综合医院床位数一般以10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500张。专科医院的床位规模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在严控公立医院单体规模的同时,对公立医院实行动态调控。医院病床使用率低于90%、平均住院日高于同类医院平均水平20%、疑难重症患者比例及手术难度低于平均水平、床护比配置不达标时,一般不得新增床位编制;医院病床使用率低于80%、平均住院日高于同类医院平均水平20%、疑难重症患者比例及手术难度低于平均水平时,应适当减少床位编制。

2.人员配置。人才队伍培养是保障人民群众享受医疗卫生服务的根本。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人才培养,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医疗卫生人员的学历层次、技术职称和服务能力。鼓励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参加相应的岗位培训并获得执业(或职业)资格(合格)证书,提高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全科医生和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科医生制度。促进医务人员合理流动,使其在流动中优化配置,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公共医疗卫生人员的专项能力建设。

(1)医院人员配置。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2.50、3.10人。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置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配置。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每万名居民配置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在医师总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按全科医师与注册护士1:1的比例配置社区注册护士;其它卫生技术人员不超过9人;非卫生技术人员不超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总数的5%。

——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配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应按每万名居民配备2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医师总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

——乡镇卫生院人员配置。乡镇卫生院人员本着精干高效原则,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交通等因素配备80-90人。在人员配置总量中,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90%,行政后勤人员比例不得超过10%,公共卫生人员不低于3-4名;医师总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医师。

——村卫生室卫生人员配置。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以上资格医师)执业;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卫生室或联办的村卫生室,每增加500-1000名服务人口应增加1名乡村医生。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配置。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到达0.83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满足工作需要。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配置。根据《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实施办法》要求,按常住人口0.3/万的比例,核定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按常住人口1.35/万的比例,核定设置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常住人口少于15万的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数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现有人员编制标准高于本标准的,可暂维持现有人员编制总数不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配备公共卫生人员3-6人。

——妇幼保健机构人员配置。根据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因素合理配备人员。市、县、乡级机构中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均不得低于总人数的80%。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人员配置。综合考虑区域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合理配备人员。

——血站人员配置标准。根据年采供血等业务量合理配备卫生技术人员。

——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人员配置。按照区域人口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合理配置公共卫生人员。

——紧急医学救援中心人员配置。按照区域人口及承担的紧急医学救援任务合理配置人员。

3.设备配置。根据医疗机构服务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结合全市医学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大型医用设备实行总量控制,按照“规划、论证、申报、审批、采购、反馈、评估”程序,办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严格控制利用贷款、融资、集资等形式购置大型医用设备,严禁单位擅自购置或无证使用大型医用设备。对社会举办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预留一定配置额度予以支持。鼓励在医疗机构分布密集区域,设置影像、病理、检验中心等机构,整合大型医用设备资源,提高设备阳性检出率和设备利用率。

4.技术配置。健全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负面清单制管理。加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协同研究网络建设,围绕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加快推进适宜医疗卫生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以发展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为目标,立足我市实际,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指导,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临床重点专科,形成以市级为主体、县级为基础的临床重点专科新体系,逐步缓解地域、城乡、学科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促进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协调可持续发展。

5.资源信息配置

(1)积极应用新技术。积极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推动“互联网+医疗卫生”发展,促进智慧医疗服务和健康大数据的应用,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2)创新人口健康信息化投资建设新模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到2020年,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信息共享,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项业务应用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

(3)积极推动移动医疗、远程医疗服务等发展。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可及性和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效率。鼓励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和远程会诊,缓解边远地区和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降低就医成本,缓解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问题。

(4)大力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居民健康卡覆盖率达到100%。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金融IC卡、市民服务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就医“一卡通”。

(5)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构建与互联网安全隔离、联通各级平台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高效安全稳定的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网络。建立完善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

6.经费配置。规划期内,按照“两个提高”(即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要求,逐步提高政府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医疗卫生事业,进一步形成投入主体多元化、投入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农村公共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的政府补助政策。重点加强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基层卫生机构和信息化建设等领域的经费投入保障。

四、保障政策

(一)完善医疗卫生资源调整机制

拓宽医疗卫生费用筹资渠道,提高财政和社会投入比例,降低个人卫生支出比例,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在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等系列改革基础上,按照“科学调整存量、严格规划增量”的原则,合理确定区域内公立医院的数量和布局,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的优化调整。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设备配置,严禁举债建设和装备,着力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公立医院资源过剩的县区,要进一步优化结构和布局,根据需要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超出规模标准的公立医院,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压缩床位。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和人才定向培养的支持力度。新建居住小区和社区按照相关规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设施配套,逐步实现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公平性和均衡性。

(二)构建多元化办医新格局

以政府为主导,动员多方面力量参与,多渠道筹集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对新建城区,政府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满足当地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重点加强中医、儿科、妇产、精神卫生、传染病、老年护理、康复等薄弱领域建设;优先加强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县域医疗能力和水平;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达标率95%以上。加强社会举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同发展,提高医疗卫生资源整体效率。推进区域注册及医生多点执业备案,鼓励医生到基层多点执业。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支持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等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探索公立医院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科学评估办法,形成多元化、多样化的办医格局。

(三)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以居民健康需求为依据,合理确定各类人才队伍规模,制定有利于医疗卫生人才培养使用的政策措施;重点加强护理人员培养,促进医护队伍平衡发展。强化医教协同发展,推进院校医学教育与卫生计生行业需求紧密衔接,加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立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体系,培养合格临床医师。

以卫生计生人员需求为导向,改革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提升卫生计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加快构建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以“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切实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加强对医药卫生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推动医药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创造良好职业发展条件,鼓励、吸引医务人员到基层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发护理、儿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大力支持中医药人才培养。

健全以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事业岗位的70%,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健全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符合医疗卫生人才特点的科学化、社会化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促进人才成长发展和合理流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激励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人员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药卫生人才倾斜。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用人单位和社会资助为辅的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为医药卫生人才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四)规范医疗服务价格

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监管,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保护患者合理就医。在总额控制的基础上,推广开展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建立合理的价格补偿机制,结合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资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降低药品、耗材、大型设备检查等价格,同时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五)推进防治结合与中西医协同发展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综合医院及相关专科医院要依托相关科室,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强化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工作职责,着力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联防联控工作,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要承担起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以及职业病、精神疾病等患者的治疗任务,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快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统筹用好中西医两方面资源,提升基层中西医综合服务能力。市办、县办中医院及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国医堂。

(六)推动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加快发展

进一步转变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方式,充分利用现代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手段,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全面推动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加快发展。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大数据应用等现代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和健康信息共享、智慧医疗、远程医疗等服务,不断丰富和完善医疗服务内容和方式,拓展健康服务范围和空间。加强现代信息手段在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方面的应用,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管理的精准化,提高服务能力和防控重大疾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制定并落实支持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发展的政策,对非政府办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位、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同等对待。鼓励以多种方式积极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中医医疗保健、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管理等多样化的大健康新医疗产业,支持发展大健康新医药产业集群。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是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重要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建立问责机制,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本规划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二)明确责任。市卫计委依据本规划组织实施,重点规划市办及以下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将床位配置标准等卫生资源细化到各县区,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进行统筹规划。县区卫生计生部门要依据本规划,结合地方实际,编制县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逐一细化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明确各项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标准、配置规模,对村级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统筹规划。县区规划编制要根据群众健康需求,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合理确定各类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目标;要与新型城镇化及区域发展布局相结合,做好与本规划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合理控制资源总量标准及公立医院单体规模。县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经市卫计委组织专家论证、县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及时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三)协调联动。卫计、发改、编制、财政、人社、国土、住建、规划、民政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卫计部门制订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部门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依据本规划对新改扩建医疗卫生建设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编制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设置;财政部门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人社部门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住建、规划部门依据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审批建设用地,将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预留医疗机构规划用地;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医疗卫生服务范文第2篇

**要建成**北地区的经济中心,也就自然承载着要把**建成**北地区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虽然通过多年的努力,我们的医疗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现状不容乐观,因为我们还没有真正建立起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看病难、看病贵”依然是当前困扰老百姓最大的难题。

在我们身边,经常听到人说:一个人可以什么都没有,但不能没有健康!为什么?就是因为有病怕没地方看,即使有地方看,也怕遭遇高额的医疗费用!我们从老百姓的眼里只看见了一个字——难!

在我们身边,也有一些申请低保的人,他们找了工作,在劳动,也有收入。他们仍要申请低保,为什么?他们诉说着同一个理由——劳动所得不是用来吃饭,而是看病吃药!

在我们身边,还有一些人生了小病,没有钱,就不去看医生,一拖成了大病,更无钱医治,再拖就无药可治了。

诸如此类现象和问题,不胜枚举。

我们常常还听见很多人这样说,我们不怕穷,就是怕生病!穷了可以慢慢来改变,但是生了病,即使再富的家也会搞得穷!那些处在贫困边缘的人们,很多人不是因为懒,不劳动,而是因病而致贫、因病而返贫!

因此,建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当然,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们的工作做得还很不够,老百姓也有意见。但是无论我们诉说太多的理由,强调太多的原因,寻找太多的借口,老百姓都不会去管,都不会去听,他们只会关心三个问题:一是能否看得了病,二是如何才能看得起病,三是怎样才能看得好病。

那么怎样才能解决好老百姓关心的这三个问题呢?我以为,就是要做好这样三个方面的工作:

1、要重视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建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努力解决老百姓看得了病的问题。

我认为,一是要建立一个以**为中心的**北地区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常言说:音乐无国界!那么医疗卫生服务呢,没有地界!我们应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城乡统筹发展为契机,摈弃传统观念,打破地域界限,整合、利用好卫生资源,推动**北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我们知道,**北地区各区县关系密切,**的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在**北地区具有非常明显和突出的优势,一些课题和项目在国际上均属领先水平。因此,对于**来讲,必须建立一个

三、四级并存的综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即片区、区县、镇乡、村社四级梯次医疗救助体系,发挥其积极作用;而各区县要建立三级综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即区县、镇乡、村社三级梯次医疗救助体系,明确各个层级的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实行分级负责,层级管理,真正建立起“小病在村社、一般疾病到镇乡、重大疾病去区县、特大疾病进片区”的**北地区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是要认真调查**北地区现有的重点医院、厂矿医院、私人医院、乡村卫生所、个体行医点等各类资源,及时编制出台农村、城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布局规划,充分利用现有的卫生资源,增添服务设施设备,优化配置资源,提高服务效率,最大限度地满足老百姓的需要。

三是要在建好梯次医疗救助体系的基础上,坚持基本医疗保险为主,推行商业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职工互助医疗保险等办法,分类建好农村农民、城镇居民、城镇职工三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推行医疗卫生改革。

四是要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使老百姓认识到医疗机构不仅能够提供医疗诊治服务,还能够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和计生指导等服务,使他们起树立科学的卫生保健意识。

五是要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做到疫情网络直报、村村通电话报告,建立统

一、高效、快速、准确的疫报系统,全面提高公卫事件处置能力。

六是要大力改善服务环境,努力把医院园林化、病房家庭化的理念用到医院的建设上,注重心理、社会和环境等因素,为病人的治疗和养病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要投入医疗卫生事业,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多方出资的筹资机制,努力解决老百姓看得起病的问题。

我认为可以从这几个方面来考虑:

一是政府要加大投入,将医疗卫生经费,特别是疾病防控、除害灭病、健康教育、卫生创建等重点卫生项目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力的增加而增加,确保资金落实,真正用到保障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上去。

二是坚持以政府为主导,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类资金投资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畅通投资渠道,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调动政府和市场两个积极性,逐步建立起“小病不要钱,大病花小钱,重病少花钱”的公共医疗卫生长效服务体系。

三是坚持预防为主,治防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抓好预防保健工作增强老百姓的健康保障能力,通过抓好爱国卫生运动改善老百姓的生产生活环境,通过抓好健康教育培养老百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文明生活方式,通过抓好老百姓健康档案的建立构建起温馨和谐的医患关系。

医疗卫生服务范文第3篇

医疗行业

创新产品奖

杭州医惠科技有限公司多年来一直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致力于倡导和推广无线移动技术在医疗卫生行业的创新应用,逐渐成为国内移动医疗应用领域的领导者。

医惠投资集团由国内外具有深厚医疗背景的投资财团共同组建,集团立足中国数字卫生信息化事业,致力于打造统一平台、统一标准和统一服务的数字医疗卫生信息化创新模式。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创新的设计理念、先进的解决方案和强大的研发实力,在医疗区域整合、应用互联互通及医院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流程化等信息综合应用领域管理系统的研发、示范和推广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是当前国内医疗卫生行业最具创新性的前沿综合应用解决方案提供商、服务商和领导企业。

杭州医惠科技有限公司是医惠投资集团旗下核心控股企业,公司多年来一直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致力于倡导和推广无线移动技术在医疗卫生行业的创新应用,逐渐成为国内移动医疗应用领域的领导者,积累了大量内地和港澳地区高端客户群体,并且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创新的设计理念、先进的解决方案和强大的研发实力成为“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国家数字卫生关键技术和区域示范应用研究”课题应用成果产业化的核心成员企业之一,中国工程院《物联网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医疗健康分课题参与单位,同时是浙江数字医疗卫生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此外,公司也积极参与国家863计划“数字化医疗工程技术开发”主题项目中课题7“数字化医疗医院示范”和课题8“数字化医疗区域示范”两个课题的研究活动,还承担了“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项目5“物联网及泛在网课题”中课题5-5面向数字医院的医疗物联网关键技术研究与设备开发及验证的任务。

医惠科技从当前医院医疗物联网项目的建设需求分析出发,针对医疗物联网信息基础设施异构分布、遗留系统集成等问题,和美国网件公司进行深度合作,突破性地推出了全球首款支持多网、多频及异构接入,能够实现对无线局域网及RFID传感网的融合接入的基础网络设备物联网AP WNDAP380R。

医疗卫生服务范文第4篇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是指通过开办医疗卫生网站或登载医疗卫生信息向上网用户提供医疗卫生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三条 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内容包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信息。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服务是指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非经营性服务是指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医疗卫生信息。

第四条 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只能提供医疗卫生信息咨询服务,不得从事网上诊断和治疗活动。

利用互联网开展远程医疗会诊服务,属于医疗行为,必须遵守卫生部《关于加强远程医疗会诊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只能在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之间进行。

第五条 医疗卫生网站或登载医疗卫生信息的网站所提供的医疗卫生信息必须科学、准确,注明信息来源。登载或转载卫生政策、疫情、重大卫生事件等有关卫生信息时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医疗卫生及健康相关产品的广告信息,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审批的内容进行登载,不得扩大功效或宣传治疗作用。

禁止制作、发布和登载含有封建迷信内容的信息和虚假信息。

第六条 任何经营性或非经营性医疗卫生网站以及登载医疗卫生信息的网站在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或办理备案手续之前,应当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第七条 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医疗卫生网站或登载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的网站,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内容包括:网站类别、内容、服务性质(经营性或非经营性)、网站设置地点、预定开始提供服务日期、申办机构性质、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负责人及其身份证号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申办机构资质证明。

3、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

第八条 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lo个工作日内通知申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补齐,逾期不补齐或者所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放弃申请。

第九条 初步审查合格后,正式受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在正式受理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网站。获准同意的网站,应在其网站主页上同时标明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编号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文号。

第十条 已获准开办的医疗卫生网站或登载医疗卫生信息的网站,开办者主体或者域名、地点、内容等需要变更的,应向原审核同意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 未经卫生部批准,任何医疗卫生网站,均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名称。

第十二条 卫生部将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相关的卫生行政法律法规对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定期对开展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的网站及其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在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中,如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如不改正,按照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和卫生行政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卫生行政部门建议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关闭网站。

第十四条 本办法公布前,已开办医疗卫生网站或登载医疗卫生信息的网站,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30日内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补办手续。

医疗卫生服务范文第5篇

(一)我国不断加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发展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指的是以县级医疗服务机构为龙头,镇乡卫生院为主体,村卫生室所为基础的卫生服务体系。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立能够为农民提供基本的卫生服务,同时也可以缓解农村地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了实现农村地区“小病原则不出村、一般疾病不出乡、大病基本不出县”的目标,自2006年,卫生部等部委制定并正式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该规划中国家预计投入农村卫生建设资金216.9亿元,这是我国投资力度最大的一项农村卫生服务建设规划。国家强力构建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的经费保证制度机制,努力实现基本卫生保健服务覆盖全体公民的目标,特别是重点扶持中西部地区。自2009年至2011年三年期间,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在我国45个县共安排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4 843个,其中包括71个县级医院、427个乡镇卫生院和4 412个村的卫生室。国家在45个县增加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较2008年多410个,其中村卫生室增加总数为291个。15 052个村已经建立卫生室,达到应建数的90.5%。在我国县级医院中,已经有半数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随着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农村地区也加强了对疫情的监测网络建设。农村地区已有100%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93.5%的医疗卫生机构和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实现了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国家也非常关注困难地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①和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给予了专项补助。对艾滋病、乙型肝炎、结核病、血吸虫病等严重传染病患者实行免费或低收费治疗。

(二)国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

近年来,我国政府非常注重乡村医护人员队伍的建设。农村地区医生素质及医生人数是否充足直接关系到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根据国发办[2011]31号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我国要进一步完善乡村医护人员队伍建设②。我国农村地区医疗卫生人员技术偏低且长期处于人员不足的状态。针对这种情况,国家不断增加医务人员的数量。截至2011年6月底,县、乡两级医疗卫生从业技术人员较2008年增加7 889人。村卫生室的卫生人员增加了1 076人。同时,我国也加强了对农村地区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力度,并安排部分培训专项补助经费,对农村地区的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开展大规模的岗位培训。从2009年至2011年,我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人员接受各类培训的人数达13.47万。提高农村地区医疗卫生人员的整体素质有效地推动了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完善。

(三)新农合制度的实施使农民医疗保障得到整体提升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及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三农”问题成为关系国家大局和民生的根本问题。解决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已经成为为农民谋福利的重要工作之一。2002年10月,国家提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该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农民自愿参加的合作医疗制度。筹资方式主要来源于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关系到我国几亿农民的利益,是深化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从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实施以来,政府加大了财政投入,这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行的大规模资金投入。到2008年底我国已经建立了全面覆盖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③。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人均筹资水平由2003年的30元提高到2012年的300元左右。2012年,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不低于6万。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保障了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在减轻农民的疾病经济负担的同时,缓解了农民因为疾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问题。

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建立权责明细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资金投入、改革和创新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管理体制已经成为全面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农村地区人民健康保障水平的重要途径。但是我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城乡投入结构严重失衡,农村医疗卫生资金投入不足

随着我国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较大的成就。政府在公共卫生中的财政支出费用比例也有所提高。但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仍然存在资金投入不足,同城市相比投入结构严重失衡的问题。根据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50.32%的人口居住在农村,但是我国的财政投入多半集中在城市,80%的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严重不足,政府用于农村卫生事业的投资费用比例偏低,在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经费的投入方面也存在不足现象。资金投入不足直接导致农村基础医疗卫生条件差且建设能力有限。虽然农村地区的卫生室数量有所增加,但仍然存在卫生室布局不合理、资源总体不足的现象。在药品配备方面,现有农村卫生所、社区医疗卫生站所能够开的药品种类仅有118种,可以采用的注射针剂也只有18种。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农村所拥有的医疗器械更是十分有限,设备更新周期缓慢,医疗器械老化,与城市医疗情况相比悬殊很大。农村的就医环境也不容乐观,由于资金有限,无法对就医环境进行修缮和改建,很多街镇卫生院用房多为七八十年代建设,房屋大多数陈旧破损,面积不足。很多村镇的就医环境已不适应医疗卫生现代化和群众的健康需求。

(二)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滞后,技术人才缺乏

我国农村地区医疗人员队伍建设相对滞后,技术人才缺乏。农村地区的医院吸引留住人才能力也十分有限,人才主要都集中在交通方便的县直医院或效益比较好的乡镇卫生院,很少有人喜欢到偏远山区工作,特别是本科应届毕业生更不愿意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我国农村地区的医疗卫生人员,普遍学历偏低,大专以上学历人员仅占14.5%,75%的医疗卫生人员没有正规学历。且农村地区医疗卫生队伍老化、现有技术落后、技术教育和培训不足,这些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农村地区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农村地区的医疗卫生人员素质也直接关系着农村地区人口的生命和健康。据统计,我国乡镇卫生院中20%不具备计生能力,50%不能进行下腹部手术。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偏低,村卫生室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质的人员数量不足,还不能完全满足需要。一些主治医师虽然有相关医疗资格证书,但仍存在年龄偏大、基本素质低等问题。一些年轻的医生更是存在水平不足、缺乏实际操作经验的问题。部分庸医因为不懂医术,开大方,滥用抗生素和激素等问题,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此外,农村还存在游医难以管理的现象。很多没有专业技术的假冒医生通过欺骗,不仅治不好病还骗取钱财,对农村人口的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很多不法药贩将假冒伪劣和城市过期药品倒卖到农村,这给农村地区的医药环境带来了很大的危害。农村地区医疗卫生人员的素质已经成为制约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瓶颈。

(三)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监管不到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程度还比较有限

从监管保障机制来看,我国农村公共服务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我国应该进一步明确农村公共服务的法律法规,以法律法规形式规范和保障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的建设和投入。对各级政府的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内容、进程、资金等方面予以明确的规定,并对各级政府所提供的农村公共服务质量和数量进行有效的监督。从法律的层面来看,通过法律来监督政府公共服务行为,也是维护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保障。从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来看,农民参与监督也是提高政府公共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因为农民来自基层,更加明晰基层公共服务的具体要求。他们可以通过公共问询、行政问询等方式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现状来看,我国农村地区普遍存在医疗机构网点分散、规模小、设施简陋、专业人员数量不足的现象。农村大多数的群众依法保护自身权益和自我防范意识不强,加之我国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监管不到位,农村基层药品市场的监管一直比较薄弱,部分农村基层单位药品质量不过关。受我国基层医疗现有的体制机制影响,农村地区的诸多卫生所都已转为私人性质,乡镇卫生机构已没有领导卫生所的权利。即使是上级卫生部门也只是在特定时期,就特定的问题进行排查,很难做到对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实时监督。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由于还未建立统一的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市外诊疗监管往往只能采取外出实地核实或者是电话核实等原始办法。高昂的监管成本往往制约监管机构监管的频率和力度。另外,我国新型农村医疗的保障程度还比较有限。如表2003—2012年新农合开展情况所示,虽然我国新农合参合人数及参合率逐年提高,但是其社会满意度仍然很低,社会满意度低主要源于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低的担忧。

虽然2013年,各级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中央财政对西部和中部地区的分担比例也分别从2012年的65%、55%提高到80%和60%,对东部地区的补助比例也相应提高。但是总体来讲,因缺乏集体经济和其他社会慈善资金支持,受制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及地方政府财政投入总量的限制,我国新型农村医疗的保障程度还比较低。此外,新农合的保障范围有限。新农合主要是以大病统筹和兼并小病理赔的农民医疗互助制度,例如门诊、跌打损伤等并不在新农合的保障范围之内,这使得农民实际受益的范围并没有预想的大。很多农民也因缺乏风险意识不愿意参加新农合,他们只从自己短期的利益得失考虑,认为自己目前身体状况良好,小病又不能报,加上门诊报销费用偏低没有必要花冤枉钱参加新农合。少数中老年农民虽然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还存在因经济困难无力按期缴纳新农合参保资金的情况。还有部分外出务工农民,因其流动性大不愿在本地缴纳新农合的情况。部分参合农民因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态度、诊疗质量不满意,或者认为报账程序过于繁琐而停止缴纳。

三、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纯公共产品和半公共产品。在推进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彰显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体制机制,强化农村地区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队伍培养,统筹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打造“农民健康工程”的重要途径。

(一)以政府为主体,积极增加资金投入,加快基层医疗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是纯公共产品,需要更多的政府支持。针对我国目前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所存在的问题,政府要积极增加资金的投入量,用来加快基层医疗建设。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及财政部、发改委、卫生部《关于印发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的通知》都指出农村公共卫生经费的重要性,并强调一定要保障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并进行统筹安排。政府的经费投入一方面要加快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环境的滞后状况。要加大对我国村镇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整合农村地区医疗卫生资源、改善医疗基础设施、引进先进医疗设备,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批解决我国基层医疗房屋、医疗设备不足的现状。为农村地区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工作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和条件。另一方面,政府应动员全社会参与到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中。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和投资主体参与到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中。

(二)加强人才培养,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人才队伍

政府要更加重视并制定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培训计划,加快培养面向农村地区的医学人才。我国可以通过制定更优惠的政策引导并鼓励本科及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和城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服务,或轮流下派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到边远山区卫生院工作。目前,该政策已经在我国部分省市实施,部分省市规定凡是晋升中级以上职称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两年以上。在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方面,应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制度。一方面要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另一方面要求乡镇卫生院的临床医疗人员必须达到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对乡镇卫生院应制定一些优惠政策,例如在招聘大专以上毕业生时,要使其待遇与大城市医院人员一样。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要进一步推行全员聘用制,并采用竞争上岗、按岗择人、按事定岗、择优聘用的原则,形成具有激励机制的人事管理制度。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面,要进一步推行绩效工资,按个人业绩定报酬,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原则。同时也可以进一步发挥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大力提倡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学院校学生和老师加入志愿者队伍,为农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例如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①就可以通过发挥城乡志愿者,推动和鼓励具有医疗卫生专业知识背景的志愿者到农村提供义务医疗卫生服务项目。

(三)统筹城乡医疗卫生发展,着力创新体制机制

加快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环节。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是统筹城乡一体化的重要途径之一,要通过统筹城乡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优化城乡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不断地加强农村地区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建设。不断加强城乡医院之间的对口支援,促进医疗资源纵向共享,推动城市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统筹城乡医疗卫生发展也可以以社区为单位建立健全卫生服务体系,形成城乡医疗卫生机构的互动。医改也应把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作作为改革的主体。通过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改革,形成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局面。同时,通过抓住影响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体制机制创新。要建立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形成以县直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为中心,镇乡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所为基础的三级医疗预防卫生保健网络。强力发挥该网络的整体功能,注重相互之间的衔接、畅通和互动,使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有机结合。

(四)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增进基本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