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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要点

政法工作要点

政法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市委九届九次全会、区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推动政府机构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理念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夯实基础、推动落实,着力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要点

1、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按照《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规定(试行)》()和《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规定(试行)》(府发号)的要求,进一步细化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完善配套制度,加大相关制度贯彻落实力度。建立和规范行政决策档案。完善行政决策各环节有关资料,全面记录和反映决策过程。组织开展行政决策档案评查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各街办(镇、场)负责)

2、完成政府机构改革。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通知》(发号)精神,扎实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实现政府运行高效和组织机构优化。科学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切实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问题。同时,根据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对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职权进行重新确认、公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负责)

3、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对新颁布地方性法规、规章有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的细化、量化工作,并贯彻执行。建立和完善行政检查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完成全区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继续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4、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与省、市部门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根据江省企业登记前置许可目录,推行企业登记并联审批。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三到位”改革,巩固和扩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继续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向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5、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根据全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规划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制度建设。对已建立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应当及时予以修改完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6、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结合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列入修改目录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行修改。(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7、完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落实行政争议件转办工作制度,提高行政争议件转办数量和办理效率。完善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有效防止和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区局、区政府各部门、各街办(镇、场)负责)

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加强行政争议件办理,认真落实《行政复议与“三调联动”衔接制度》。加强行政复议指导,开展典型案例评析。落实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报备制度和行政复议统计报告制度。(区政府法制办负责)

积极推行法律援助制度,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区司法局负责)

8、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落实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要把学法和研究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增强学法的实效性。定期组织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对拟任区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在任职前考察时要考查其是否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必要时还要对其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考查和测试结果应当作为任职的依据。(区司法局<普法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府各部门负责)

9、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考评方式等,科学合理地设定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增强依法行政工作考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区政府法制办负责)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位置,予以高度重视。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的内容,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将相关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机构和人员。要定期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应有的成效。

2、定期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县区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政府部门向本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制度,对有关机关提出的改进意见,应认真整改落实。要认真总结归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并及时向市、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加强双向交流,提高全区工作水平。

政法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一、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是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部门,尤其是公安政法机关要把情报信息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不断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预警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发现能力,控制能力,处置能力。二是要深化与“__功”等组织的斗争。继续搞好防范的警示教育,提高广大群众防范的能力。进一步加大对“__功”等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教育转化、深挖打击力度,遏制“反弹”势头。三是要大力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容易引发事端、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重大矛盾纠纷,要整合基层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多方面力量,经常排查,及时掌握,及时报告,及时调处化解,全力把矛盾纠纷和各种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单位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要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群众上访问题,防止集体进京赴省上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凡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不折不扣地加以解决;凡要求合理,但法律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解决;凡因客观条件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坦诚面对群众,做好深入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凡要求不合理,或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不能乱开口子。要认真解决涉法上访问题,特别是涉法上访老户和“老大难”问题,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协调督办,努力实现“一高三降”,即结案率高,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下降的工作目标。四是及时妥善处置。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处理突出问题及联席会议《关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的工作意见》(中办发〔20__〕33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预防处置的若干意见》(鄂办发〔20__〕1号),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维稳领导包保责任制和领导责任查究制度,对发生重大群体性和越级上访造成不良社会政治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直至实行“一票否决”。

二、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

鉴于当前社会治安形势,要坚持严打不动摇。继续重点打击爆炸、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有组织犯罪,要把“两抢一盗”(抢夺、抢劫、盗窃)等侵财性犯罪和寻衅滋事等街头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切实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要在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传统和非传统刑事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及时掌握社会治安中的突出问题和犯罪动向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改进严打方式,提打斗争的水平。一要坚持集中打击与经常打击相结合。在经常性的打击工作中,要紧紧抓住打现行、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等严打的关键环节,力争命案等重大恶性案件发生一起,破获一起,切实加大打击力度。同时,要针对突出的治安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必要的集中行动或专项斗争。要从实际出发,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什么方式更为有效就选择什么方式。二是要坚持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结合。对严重刑事犯罪决不能手软,同时要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时效意识,加强刑事司法的人权保障,做到严格依法办案,文明办案。三是坚持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充分依靠群众,运用社会资源,采取有力措施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与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四是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宽严相济,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实行轻缓的刑事政策,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尽量减少社会的消极因素。

三、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全市要以平安创建和基层安全文明创建为载体,深入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综合治理方针,大力推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一是认 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乡镇、街道综治机构建设,加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建设,加强治保会、调解会、农村综治协会等群防群治力量建设,进一步整合自防、联防、巡逻、保安等多种治安力量,壮大治安防范队伍,真正形成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专群结合的社会治安组织网络体系。二是积极改革巡逻勤务机制,以公安110指挥系统为纽带指挥协调,以巡逻民警、交警、社区民警为骨干,以群众专业巡逻队、保安内保人员、治安志愿者队伍开展联防配合为辅助,构建“多警协作、联防配合、屯警街头”的社会面动态防控体系。三是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进一步落实好一区一警、一区多警制度,继续选派综治特派员进驻社区,认真组建城镇社区专业治安巡逻队,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小区封闭式管理、安装防范设施等防范模式,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在治安防范方面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考核奖惩作用,建立完善社区治安防控体系。三是以商业门店、金融网点、重点要害单位为重点,积极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建立内部单位自防体系。四是巩固加强民警驻村包片巡防,村村组建综治协会,广泛动员农户自防、联户联防、门栋关照,建立以公安派出所(警室)为龙头,以村治调会为依托,以自然村落为单位,以联防联调中心户为骨干的乡镇、行政村、组、户农村四级治安防控体系。五是要在创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市活动中,不断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闲散青少年、流动人口等重点群体的教育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坚持定期排查治安混乱的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搞好专项治理和重点整治。加强企业、学校、铁路周边的治安管理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搞好“四五”普法,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健全治安管理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避免重特大治安、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检查考核,切实把党政领导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考核干部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促进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维护良好治安秩序。

四、加强经济司法和法律服务工作

政法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第一要务的观念,把经济司法和法律服务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来,充分发挥其服务和保障经济建设的职能作用。一是不断强化打击职能,依法严惩经济犯罪。要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有序运行。要大力加强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工作,加大对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二是充分发挥调节职能,大力加强民事行政司法工作,切实解决裁判不公、执法难、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等问题,保证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要加强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全面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服务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三是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水平。政法各部门要正确处理打击、管理和服务的关系,把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起来,大力推行承诺、公开、挂牌保护、“零干扰”制度,简化和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严格公正执法,热情文明服务,为加快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政法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1、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精神。要通过深入系统学习,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精神上来,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教育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司法行政系统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教育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全力促进“和谐建设”

2、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调解组织、调解员队伍和工作机制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和劳动争议纠纷调解组织,在巩固现有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在学校、医院、大型商场、车站、重大项目建设工程工地、婚姻登记等部门广泛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不断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进一步推进“三调联动”机制建设,着力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对接,努力构建“大调解”格局,深化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进一步推动律师参与涉法涉诉工作,参与重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三、加强特殊人群管理,积极参与“平安建设”

3、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积极推动建立县、镇(社区)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完善和创新管理服务措施,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区矫正模式,全面启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完成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录入,落实经费保障政策,推动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4、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继续完善“无缝衔接”,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跟踪帮教机制,推动就业扶持、社会保障等政策的落实;加强“新航之家”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2013年要创造条件力争年底县上建立1个“新航中途之家”,大力实施以教育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刑释解教人员“雨露工程”,动员社会力量多途径、多形式地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社会保障和临时救助工作,落实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措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四、深化法治宣传和普法依法治理,大力推进“法治建设”

5、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按照省厅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深入学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采取生动活泼、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重点加强宪法与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6、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督查。组织人大、政协对全县各行业部门、各镇(社区)进行“六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

7、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组织人员编印公务员、农民、企业管理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普法读物,结合板块式普法,有针对性地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在抓好法律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的同时,突出抓好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普法宣传工作。

8、大力推进法治创建活动。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开展“法治县”、“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深化部门和行业依法治理,通过树立典型,推进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9、继续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经验,力争全县建成1个法治广场、10条法治文化街,20个法治文化墙。

10、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加大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工作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等新型媒体,精心策划、组织司法行政重点、两点工作宣传,及时、准确报道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动态,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五、不断拓展法律服务工作,全力服务“小康建设”

11、本着“专业化配对、团队化帮助、规范化运作、无偿化服务”的原则,继续做好律师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要求。规范和完善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12、本着“加强协调、职能互补、创新方式、拓展领域”的原则,进一步抓好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服务各项工作。及时掌握服务对象的法律需求,找准服务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尤其是要为政府部门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服务,形成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

13、本着“服务民生、维护正义”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扩展组织网络,推进法律援助进社区、进村组;降低援助门槛,把受援范围逐步由低保人群向低收入人群扩展,并积极探索点援制、预约制等服务新方式;开展电话预约和上门服务,努力构建城市半小时、乡村一小时的法律援助服务圈;加强信息化管理,建成“12348”法律援助专线信息管理平台;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协作机制,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力争全县全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0件以上。

14、延申公证服务领域。围绕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重点项目建设、金融信贷、中小企业发展、“三农”等提供优质高效公证服务;充分发挥公证事前预防功能,认真做好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争议等事项公证;继续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公证工作重点,切实办好遗嘱、继承等公证事项;不断探索和推广便民利民工作举措,树立窗口形象,深化服务内容,提高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满意度。

15、大力推进司法行政职能向乡村、社区的延申。进一步整合基层司法行政资源,完善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在镇(社区)设立“法律服务站”,村(社区)设立“法律服务室”,将司法行政的触角延申到社会各个角落。在全县范围内推广武功、兴平成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的经验做法,动员组织社会力量,使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到司法行政工作中来。

六、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高基层保障水平

16、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和“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所的综合“软实力”。

17、大力推进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加快司法业务用房建设进度,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力争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年内完工。

八、强化“主题教育”引领作用,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18、在思想建设上下功夫。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为重点,加强对干警的政治轮训,广泛开展“学宪法、学、读经典”等学习活动,提高干警的政治觉悟;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干警的思想境界,教育干警自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19、在组织建设上下功夫。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和法律服务队伍党的建设,继续开展“党员律师亮身分、服务群众做承诺”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20、在能力建设上下功夫。以加强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为重点,扎实开展“大学法、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提升广大干警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推进岗位练兵常态化、长效化。

政法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坚持和完善“五项清单”制度,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深化权力清单制度,探索重点领域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加强行政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建立行政权力库动态调整机制。(责任单位:组织人事部、政务服务办、办公室)

2.完善政务服务体系,规范公共服务功能。加快推进行政服务中心硬件和软件建设,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全面推进“人、事、权、费”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实现“进一扇门、办全部事”的目标,实现阳光、便民、高效、统一。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建立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满意度评价机制,加强测评结果运用。(责任单位:政务服务办)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

3.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各部门)

4.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完善公众监督机制,建立完善门户网站文件检索系统,扩大公众参与监督管理途径,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

5.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各镇、街道、机关各部门)

6.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开展和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政府协议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各镇街道、机关各部门)

7.加强投资协议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查流程,开展投资协议履约情况梳理。(责任单位:办公室、招商中心,各镇街道、机关各部门)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8.创新行政执法机制,整合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效率。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创新,探索公共卫生、文化体育、安全生产、资源环境、城乡建设等领域的综合执法。(责任单位:组织人事部、办公室、各行政执法部门)

9.开展创建行政执法示范点活动。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满意度测评工作。探索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移动执法、文书制作电子化。(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办公室)

10.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满意度调查等制度。继续推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监控,确保权力运行的公开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办公室、各行政执法部门)

11.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联动合作,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和司法资源,建立规范的信息沟通、传递渠道,通过联席会议等形式定期开展交流研讨。(办公室、开发区检察院、各行政执法部门)

12.建立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制定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完善错案认定程序与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错案情况的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责任单位:监察局、办公室、组织人事部、开发区检察院、各行政执法部门)

五、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13.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复议听证和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健全情况通报、分析研判、工作推进等工作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办公室、开发区法院)

14.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改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办理流程,规范受理、交办、承办和答复等环节,提高答复质量。(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各部门)

15.建立完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推进依法治访,健全问题排查化解和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尤其是加强对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疏导化解能力,保证矛盾纠纷在一线及时化解。(责任单位:政法委、各镇、街道,机关各部门)

六、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16.开展学法用法,提升法治思维。认真落实管委会常务会议学法计划,集中学习《行政处罚法》、《城乡规划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自学的组织保障。组织开展机关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做好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工作。全年培训行政执法人员400人次,参训率达到98%以上。(责任单位:办公室、组织人事部、机关各部门、各镇街道)

政法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一、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认真总结本轮政府机构改革情况,深入剖析改革的背景、重点、方式方法和经验,对改革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进一步探索县政府机构改革中的深层次问题,研究继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的思路,为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的下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做好基础准备。

二、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2、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厅字〔2011〕22号、湘办〔2011〕38号和桃政办发〔2014〕10号文件精神,从严管理机构编制。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继续实行全县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总量“零增长”管理,确保全县党政机关行政编制和政法专项编制总盘子不突破。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规定的机构类别、限额、权限、程序来研究审议和设置机构。

3、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机制,探索新形势下控制编制总量,调整人员结构的新思路、新方法。完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管标准、管总量、管结构,有增有减的动态管理机制。继续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配套的办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相互约束又协调配合的控制机制。抓好机构编制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强化管理手段,严格按编制进人,控制超编进人。

4、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贯彻落实中办厅字〔2011〕22号、湘办〔2011〕38号文件和“四个严禁、三个一律”纪律规定的督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组织专项督查。对继续超越权限审批机构编制、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自行划定年龄界限实行领导干部“提前离岗、退线改非”,部门党政领导分设,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等违规问题,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依照《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严查处。

三、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5、在严把登记关的同时把登记管理工作的中心转移到监督管理上来。一方面,争取相关部门的协调,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登记的全方位监督;另一方面,也对登记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加强自我监督。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各项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适时开展一次事业单位登记行政执法检查。

6、积极做好网上登记管理工作。按照部署,对事业单位年检和变更等登记事项网上操作,同时也以网上登记为契机,继续提升工作水平,实现事业单位登记无纸化办公。

7、继续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要在每年月底以前完成全县事业单位年度检验工作。高质量、高要求地完成日常登记、变更、档案管理工作。按时高效地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检。

四、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8、把《法治建设纲要》、《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文件纳入全办人员全年学习的重要内容,提高全办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方面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水平。树立机构编制工作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观念,增强与时俱进意识、廉政勤政意识、协调服务意识、艰苦奋斗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心系改革、勤政廉政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

9、加强机构编制信息网络化建设,提高机构编制信息和办公自动化应用水平。进一步创新机构编制统计方式,加强机构编制信息、工作动态、改革经验等方面的业务交流,提高机构编制统计信息和办公自动化的水平。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和进一步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整合分类后的结果运用在我办门户网站上,加大政策学习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