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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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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要点

政法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一、资金保障机制化,重点确保参政议政及法制和平安建设、人才强市等工作需要

(一)支持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完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全力支持政法部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证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保障政法部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办案费及业务装备经费需要,并向基层倾斜。

(二)健全人才优先发展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重新修订引进高层次人才资金管理办法,支持实施“331”人才引进计划,实施“以奖代补”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人才特区”建设,积极参与政策制定、项目评审、政策兑现及资金使用监督,推进人才强市建设。及时拨付各类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及时下达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

(三)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对派和工商联经费保障各项政策,加大对各派的经费投入,保证其日常公用及项目支出增长幅度高于一般行政机关经费一倍以上。

(四)加大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将我市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调解员培训制度,建立化解矛盾纠纷人才库,为开展专业调解、调处疑难复杂纠纷提供人才支持,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妥善化解。

(五)支持救助、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加强救助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科学合理解决我市长期积累、久拖未决的特殊疑难问题,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继续安排全市法律援助专项资金,促进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继续安排全市社区矫正专项资金,有效解决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经费困难,保障并促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发展。

(六)继续推进“大学生村官”工程。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选拨大学生到经济薄弱村任职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今年内全面完成一村一社区配备一名大学生村官的选聘工作,及时拨付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专项经费,及时下达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专项经费。

二、支出管理预算化,重点落实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措施

(一)加强预算编制与执行。要坚持有保有压原则,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到位率。按照零基预算单位收支脱钩的要求,调整优化预算支出结构,规范支出行为,严格执行预算,2013年将出台《市级行政政法单位预算追加管理办法》,确定预算追加事前审批、民生优先、厉行节约三原则,明确预算追加的内容和审批程序。坚持按进度拨款,保证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认真履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制度,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二)巩固厉行节约成果。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的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探索加强公务用车、公款出国、会务接待、会议费等支出管理的路子。一是加强与市外办在出国(境)经费和护照管理环节的联动,并对其监督管理,确保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和人员得到“双控制”;二是对执法执勤用车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控制新增车辆,加强执法执勤用车日常使用管理,实行执法执勤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定点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报批手续,规范接待程序,各单位、部门的接待经费纳入部门预算,财政集中支付,财务单独列项反映,坚决禁止以组织或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活动等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和请客送礼;四是加强会议及费用管理,制定出台会议管理办法,配套制定会议费管理办法,规范市级机关会议类别、参会人数、费用标准以及报销程序;五是加大对“三公”经费支出的监督。会同市纪委、市监察局、审计局制定落实具体措施,组织对全市“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协同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三)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加大人才、政法等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逐步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今年继续对使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即“前期绩效目标、事中跟踪问效和事后绩效评价”相统一的财政绩效管理体系。

(四)加强政法资金管理。加大对省政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考核力度;督促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新形势下社会管理的需要和公共财政的要求,切实承担政法经费保障责任,不断加大政法经费保障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财务管理制度化,抓好制度建设和落实工作

(一)财务信息定期分析制度化。进一步提升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继续完善“行政政法处对口服务单位季度报表”的编制,加强数据对比和情况分析。及时掌握行政经费,尤其是“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时反馈和妥善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二)定期总结交流制度化。根据当前的经济和财政形势,结合行政政法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分析交流财政财务管理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总结交流各地、各部门好的管理办法、先进的管理经验;总结交流上季度工作情况,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定期召开全市财政行政政法工作季度分析会和市直政法系统季度工作座谈会。

(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化。重新修订引进高层次人才资金管理办法,实施“以奖代补”的财政政策。研究制定公共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经济繁荣发展。研究制定依法治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法治建设。研究制定党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持续加强和巩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制定大学生村官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我市大学生村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建功立业。研究制定169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全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四、调查研究经常化,推进行政政法财务改革

(一)进一步加强行政中心行政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调研。加强支出跟踪问效和国有资产管理;加强对财务核算中心业务流程、操作程序的指导;协助行政单位编制和执行部门预算,配合、督促行政单位做好固定资产管理。

(二)进一步深化完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深入各辖区、各政法部门调查了解经费保障状况,根据省厅制定的政法部门装备配备标准和要求,研究建立政法装备配备、更新实时动态监管档案资料,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科学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办法。

(三)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规范工作,研究建立健全公务员津补贴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对公务员的绩效考核,规范以政府名义发放的各项奖励项目。

(四)坚持深入部门和基层单位,跟踪资金使用情况,了解经费需求,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重点对压缩弹性支出、控制行政成本等情况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五、学习培训常态化,切实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一)以十精神引领财政行政政法工作,加强党性教育,深入开展“创新争先”活动,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继续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

政法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重点做到两个提升、两个加强、两个推进:

一、提升服务经济能力,助推我区科学发展

一是为绩优企业做大做强做好顶层设计。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切实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业务需要,帮助企业健全组织机构,明确机构职能。积极搜集国内外行业信息,为企业对外投资和对外拓展提供参考决策信息,理清发展思路。参与项目谈判跟进,与企业共同商议远景规划,对重要文件、决策提供可行性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

二是为困难企业突破瓶颈做好路径设计。重点延伸拓展企业风险防范、定向增资扩股、金融机构贷款、反担保贷款、购销合同协议、委托担保协议、劳资纠纷协议、民间借款合同等公证服务领域,积极帮助企业创新融资理念,评估企业投资扩张风险,寻求重组重整等方式为企业解困,拓宽融资渠道和空间,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三是协助规避企业经营管理风险。继续发挥企业法律专家顾问团的作用,实行顾问团成员联系企业“法律体检”制度,组织顾问团成员深入基层、企业一线,对重点企业采取位置前移、上门服务、现场办公的方式,代为起草文书信函、代为修改法律文书、代为评审各类合同。帮助企业及时发现、解决依法经营与公司规范治理方面存在的缺陷,防范企业对外经营、合同签订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

四是帮助企业健全用人制度,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进一步完善涉企案件调解制度,及时化解合同争议。畅通企业职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针对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资纠纷等常见多发问题提供快速有效解决方案,让专业的法律服务为企业的经营发展保驾护航。

五是开展系统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的能力。以用人、定岗、决策等关键环节为切入点,对人事部门、股东决策层的依法依规运作进行培训;以合同管理、应收款控制、知识产权等环节为切入点,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维权技能培训。通过有针对、全方位、系统化的培训,保证企业拥有健康发展机体。

二、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服务群众保障民生

一是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法律援助纳入党委政府主导的群众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援助网络,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事业,确保应援尽援,确保援助案件有序增长。

二是深化法律援助护民生系列活动。继续把农民工作为重点群体,将欠薪案件作为重点领域,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法律援助行”专项活动。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和涉法涉诉当事人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减少缠访闹访。

三是持续推进法律维稳工作。充分发挥中心工作人员法律专业优势,积极配合领导接访,强化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参与涉法涉诉案件的协调处理,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履行区政府法律顾问职能,为区政府及部门的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帮助。

四是有序开展规范化法律服务。建立法律援助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案质量。建立区局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法律服务窗口轮流值班制度,增强领导干部服务意识,提高一线窗口服务水平。

五是打造便民法律服务网络。提高咨询服务水平,完善舆情分析机制;加强与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对接,拓展援助便民服务体系;以远程法律服务网为特色打造便民服务网络,继续完善三级网络服务平台,开展常态化法律服务。

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着重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扎实做好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和迎检工作,以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为契机,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督查指导,巩固创建成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和业务装备建设,紧紧围绕“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基础设施标准化、业务工作效能化、所务管理制度化”的目标,健全司法所目标责任制度,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形成权责明确、科学严密的管理体系。

二是着重完善调解组织体系。一要积极探索和创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模式,在巩固和完善我区镇(开发区)、村(社区)传统调解网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中心城区的社区试点建立物业纠纷调委会。二要健全完善新居民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三要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与相关部门的有效衔接,巩固规范“诉前调解”,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的构建。

三是着重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一要继续加强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健全“以奖代补”措施。二要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按照区、镇、村(社区)三级定期排查、重大活动敏感时期随时排查、重点部位突出问题定点排查的原则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主力军作用。三要全面推广人民调解“四导工作法”和“三诊”调解法,研究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积极创新调解方式方法,做到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96%以上。

四、加强特殊群体管控,提高执法服务质量

一是加强工作指导,推进矫正执法规范化。通过以会代训、参加省市培训等形式,努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理解、把握和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从而进一步规范审前调查、严格执行监管规定、依法落实奖惩措施。

二是完善网络平台,推进矫正监管信息化。全面启用社区矫正指纹报到系统,推进GPS手机定位监管工作,扎实开展动态排查,严肃矫正人员日常报到制度,及时掌握全区社区矫正人员情况。

三是创新载体措施,推进教育帮扶人性化。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道德、法制教育,总结一批我区矫正成功案例,统一编印矫治教育参考资料,不断增强教育矫治效果。同时认真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在镇、善琏镇建立帮教基地,规范开展社区服务,培养社区矫正人员正确的劳动观念。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推进部门配合协同化。在理清职责的基础上,着力在落实部门责任、强化执法监督、密切协调配合等方面下功夫,制定我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若干规定,健全完善区矫正办成员单位季度例会、联合执法检查、集中点验等制度,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分工协作。

五、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强化我区法治建设

一是紧紧围绕三类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制定《区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全面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五个一”制度,培育一个“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基地”;编写《区新居民服务手册》,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新居民普法宣教活动;开展“法律进景区”活动,积极探索旅游文化与法治文化融合新机制,助推古镇创建全国5A级旅游景区。

二是创新拓展普法阵地建设,精心打造“点线面全维度”普法平台。与“流动大舞台”—“法制宣传行”栏目合作,在我区举办一次大型法律文艺演出活动;进一步加强普法官方微博等普法新兴载体建设,逐步形成包含司法新闻、案例解析、新法直击、普法平台、矫正专线等在内的8大专题特色栏目;大力拓展城市大屏幕、农民广播、远程教育系统等新兴普法载体。

三是精心组织两项创建活动,有力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基础。认真开展督导检查,结合实际逐步落实各项考核、评估、激励机制。全面提升“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水平,今年争取创建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10个、省级民主法治村1个;科学规划“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程序,争创市级诚信守法企业2家,区级诚信守法企业10家。

六、推进机关队伍建设,增强干部综合素质

一是扎实开展理论政策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十精神,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队伍,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深化“星期一夜校”理论学习,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积极组织参加“双休日选学”,配合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夯实理论基础。

二是强化领导干部群众工作能力。深化“进村入企”服务工作,参与“双百分”、环境整治活动。深化服务理念,探索适宜的群众工作方法,建立与群众的良好互动关系;细化工作举措,注意搜集民情民意,贴合群众服务需求;创新工作亮点,整合多元化服务资源,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三是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文化构建。加强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继续教育,提升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打造系统服务品牌,培树系统先进典型,培养一批省市级优秀司法所长、办案能手、调解能手。

政法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一、强化制度建设,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一)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按照省市局部署安排,积极落实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评定方法,细化评价标准,跟踪了解和指导评估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情况。(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二)继续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程序,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认真开展违规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工作。(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有关业务科)

(三)落实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税务总局“简政放权”的要求,清理、减少和调整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管理职能转变,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努力营造统一有序、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落实后续管理规定,加强指导,保证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准确适用;对取消和下放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防止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税政科、纳服科)

(四)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让税收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打造阳光税务。(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办公室、有关业务科配合)

(五)完善常态化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推进系统督查,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局重大决策部署与重要工作安排,并在上级局指导下在全县地税系统试行电子化督查督办工作,进一步提升督查工作成效。按照省局部署,上线运行升级版(2015版)行政管理系统收文管理模块,加快收文流转,实现收文办件闭环管理,强化跟踪督办,进一步提升办文质量,推进依法行政效率。(落实单位: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六)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工作。融合县政府和市局两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完善全县地税绩效管理指标。应用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实时监控、阳光考核,全面构建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强化绩效结果运用。继续开展绩效管理创新活动,鼓励制度、技术、管理及服务等创新工作。(落实单位:监察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七)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推行项目库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不断提高预算准确性和执行率,推进系统依法理财。(落实单位:计财科)

二、规范税收执法,防范执法风险

(八)落实说理式执法文书制度。进一步提高执法文书质量,增强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公开性和公信力,强化文书说理效果,落实省局《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规范(试行)》、《宁德市地税局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规范》,在重大税务案件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5类执法文书中推行应用。(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稽查局)

(九)进一步完善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督促全县地税系统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严格责任追究,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纳服科、稽查局、监察室)

(十)加强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贯彻执行《宁德市地方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不断调整和优化审理程序,继续推行书面审理,发挥政策审核和把关作用,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效,指导和推动全县重大案件审理工作有序进行。(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

(十一)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进一步提高办理复议、应诉案件的质量和水平。畅通复议渠道,强化复议职能作用,积极受理、公正审理,鼓励调解、和解,努力把税收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税务机关内部。(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

(十二)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根据总局、省局、市局要求和我县地税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进一步巩固税收执法督察信息应用机制,提高督察线索查找技术及数据式执法督察水平,提升执法督察工作质效。完善税收执法督察结果应用机制,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整改落实,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加强督察结果应用。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提高执法水平。(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执法督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三、依法落实税收政策,提高税政管理水平

(十三)落实各项税制改革措施和税收优惠政策。围绕落实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等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提升政策宣传效果,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强风险管理和效应分析,查找政策落实、税收征管、税源监控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管理,提升政策执行水平。(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税政科、纳服科、计财科)

(十四)继续做好“营改增”工作。按照总局、省局、市局“营改增”工作部署,做好建筑、房地产、金融保险、生活业等行业“营改增”工作。加强地税、国税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及时办理纳税人征管基础资料移交,推进无缝衔接,防止出现“两不管”真空地带,确保圆满完成“营改增”任务。(落实单位:税政科牵头,征管法规科、信息科等配合)

(十五)加强重点行业营业税管理。落实不动产、建筑业项目登记管理,利用税源监控网络,强化工程项目和以票管税双向管理,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和比对分析,做好项目建设过程税源跟踪,应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重点行业管理风险,增强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收入规模占比较大的重点行业管理的主动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加强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加强金融保险业、娱乐业、旅游业营业税管理,努力堵塞税收漏洞。(落实单位:税政科、征管法规科、计财科)

(十六)加强所得税管理。做好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不少于72%。全面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所得税优惠政策。强化高收入者征管,加强个人所得税系统推广应用,推进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落实单位:税政科)

(十七)强化财产和行为税管理。根据省局部署,启用财产行为税分税种纳税申报表,实现涉税信息集中采集、数据口径统一。加强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管理,扩大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试点。推行车船税联网征收。强化土地增值税预征、清算和审核管理。(落实单位:税政科)

(十八)强化大企业管理。继续推进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深化国际税收管理,加强非居民税收分析,提升税收分析质量和税源管理水平;着力查处重大避税案件,拓展反避税工作领域;规范税收协定执行,加强“走出去”企业管理和服务,积极动员“走出去”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时申报境外所得,办理所得税抵免。(落实单位:税政科、征管法规科)

四、强化税费征管,推进收入质量管理

(十九)着力提升收入质量。依法科学组织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认真做好减免税核算工作,坚决防止“空转”、收“过头税”等违规行为,实现真实、没有水分的增长。完善税收质量评价办法与指标体系,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与管理,及时发现与整改组织收入中的苗头性问题,促进依法征税。(落实单位:计财科)

(二十)提升完善标准化办税服务。组织实施升级版办税服务标准化,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税收征管规范》1.0版的学习和业务培训。规范业务操作,结合总局《纳税服务规范》,持续优化、完善标准化办税服务,并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各业务科、信息科、稽查局配合)

(二十一)贯彻实施新《税务登记办法》和新征管法。落实新《税务登记办法》,加强与国税部门协作,开展税务登记基础信息比对,提高税务登记完整率,降低税务登记差错率,提高财务报表报送率等,进一步加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管理。适时开展新征管法出台后学习、宣传、培训,贯彻和组织实施新征管法。(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各业务科、信息科、稽查局配合)

(二十二)加强税收风险管理。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关于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意见和风险管理工作规范,组织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办法,制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上线运行税收风险分析平台,总结试点单位经验,在全县推开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二十三)全面实行税务登记证照电子化工作,配合省政府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推行网上申请资料受理、网上文书送达、移动办税等服务,努力打通网上办税“最后一公里”,打造贯通全程的电子政务,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税。(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纳服科、信息科、有关业务科配合)

(二十四)推进税费同征同管。抓好缴费基数管理,加强对基层的跟踪指导,配合人社部门适时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费情况检查工作;加强税费数据比对、分析,防范执法风险;贯彻落实规费优惠政策,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做好政策执行衔接工作,提高规费征管质量。(落实单位:规费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五、依法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不断提升税法遵从度

(二十五)加强风险管理导向下的稽查工作。完善稽查办案机制、分类分级管理模式和系统组织考核体系,统筹使用全县稽查力量,突出稽点,推进稽查工作提速增效。组织落实税收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和重点税源企业轮查,依法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落实单位:稽查局)

(二十六)实施税收“黑名单”制度。落实《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实施联合惩戒,提高税务稽查的震慑力。(落实单位:稽查局、征管法规科、办公室、信息科)

(二十七)强化稽查协作机制。制定国税、地税稽查协作实施办法,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稽查协作,形成稽查执法合力。(落实单位:稽查局)

六、切实优化纳税服务,保障纳税人权益

(二十八)深化落实《纳税服务规范》。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施行《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严格执行标准化服务指南升级版,加强办税服务管理,积极推行创新性、可复制的纳税服务措施,提升办税服务质效。(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征管法规科等业务科室配合)

(二十九)加强纳税信用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推动纳税信用数据共享,探索建立与国税、工商、银行和质检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共建全县社会信用体系。(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信息科、办公室等配合)

(三十)提升涉税咨询辅导水平。健全以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基础的电子税务服务平台,建成网线互通、知识库兼容、服务项目丰富的咨询服务平台,最大限度满足纳税人的咨询辅导需求。继续建好纳税人学堂,为纳税人提供多种形式的政策和纳税培训。(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三十一)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畅通征纳互动的多元渠道,完善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办理、反馈、分析和改进的良性工作机制,积极有效地响应纳税人合理诉求,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根据省局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调查结果和通报要求,统筹做好分析与整改,着力提高纳税人满意度。(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有关科室配合)

(三十二)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县级主流媒体和办税服务厅、内外网站等自有平台,利用“税收宣传月”加强税收法制宣传。积极总结报道地税机关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经验做法,创新开展税法“六进”活动,着重在校园普及税法知识。(落实单位:办公室、纳服科、征管法规科、稽查局)

(三十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化解涉税矛盾。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信息。严格按照《工作条例》和《税务系统工作规定》等规定,依法按政策妥善处理来信、来访等涉税工作,及时化解涉税矛盾,促进依法治税工作。(落实单位:办公室)

七、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三十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 (落实单位:人教科、机关党委、征管法规科)

(三十五)广泛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在干部任职培训、素质拓展培训等各级培训班中融入依法行政有关内容。组织开展税务系统法制培训,提高各级税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举办一期依法行政培训班。做好2015年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落实单位:人教科、征管法规科)

(三十六)认真贯彻从严治吏的精神,进一步选好用好管好干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条例》和《全省地税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条件、程序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全程监督。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落实单位:人教科)

(三十七)认真贯彻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中央依法治国、国家新出台法律法规、税收政策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体学习。加强干部日常管理,通过举报、年度考核、监察巡视等方式,及时发现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机关党委)

(三十八)加强税收法制工作队伍建设。规范地税系统法制机构设置,合理界定法制机构职责范围。县(市、区)局机关应当配备以从事法制工作为主的干部,确保法制机构和法制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单位:人教科)

政法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一、强化收入组织,努力实现预期目标

2016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43097万元,同比增长13 %。紧盯预期目标,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采取体制激励、专项支持等方式,支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巩固提升工业企业,培育壮大小微企业,大力发展“互联网+”、现代商贸物流等服务业,通过经济增长实现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坚持“依法征收、强化监管,依法减免、强化服务”的原则,增添措施、强化征管,确保税收和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努力完成预期收入目标任务。

二、加强项目对接,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认真研判国家对中西部地区水利、棚户区改造、脱贫攻坚和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等资金投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安排项目工作经费2000万元,做深、做细、做优项目的储备、申报、立项等工作,加大力度对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和省委10个专项扶贫方案、省财政厅“1+4+4”财政扶贫等政策体系,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三、加强财金互动,积极争取金融支持

推进落实财政金融互动政策,财政继续建立扶贫信贷风险补偿金、农业担保基金、小微企业与特色产业发展基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金、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专项信贷风险补偿金等共计3000万元,防范信贷风险。充分发挥红峰公司、力迅公司等企业融资平台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更多的中长期贷款,缓解筹资压力,支持经济发展。

四、转变投入方式,大力撬动社会资本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作用,通过“特许经营、股权合作、以奖代补、基金引导、风险补偿”等方式,积极推广运用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大力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领域建设。

五、加大脱贫投入,强力推进脱贫攻坚

坚持“规划引领,到村到户;群众主体,政府奖补;因地制宜,分类保障”的投入原则,分门别类测算“五个一批”资金需求,集中投入打好157个贫困村“整体战”,成片消除贫困;分散投入打好非贫困村插花贫困“歼灭战”,定点消除贫困。全额保障驻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六、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提高使用效益

按照规定推进财政事项报告及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大对惠农补贴、涉农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从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问题和腐败案件,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继续扩大绩效评价范围,积极探索第三方评价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政法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一、明确组织领导,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奠定基础

为确保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和充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配合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总体方案和年度实施意见,组织协调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效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形成局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协调、各业务科室积极参与、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健全的领导组织工作机制。

二、细化工作内容,合理分工工作任务,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

充分领会学习《纲要》,根据省市依法行政工作文件安排部署,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研究确定财政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内容,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畴,与县财政局2013年主要工作同时规划、同时部署、同时考核、同时奖惩、同时检查督办。各科室根据岗位职责,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细化到项,责任到人,形成了上下联动、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管理机制。

三、充分发挥局内部法制联络员作用,保证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

确定2013年财政局法制联络员及各科室法制联络员,负责法执法工作。局法制联络员做好法制办与各科室法制工作的沟通对接,做好资料的收集、归类工作,按时上报季度计划、总结、台账。做到各类信息报表齐备、目录完整,档案建设规范,全面反映工作整体进程。各科室法制联络员负责各科室日常的法制工作,法制联络员负责收集本科室法制工作文件资料,交由局法制联络员统一收集、整理。

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实行政务公开,保证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继续健全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中制,推进集体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局集体领导作用。规定凡属重大问题、人事任免、大额资金分配调拨以及上级规定应由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等事项,均由班子集体或局务会议讨论研究,专项资金调拨除救灾、扶贫等应急资金外,坚持先由职能科室、分管领导审核后送国库科汇总,上报局党组会审定后执行的程序,并逐步完善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做到决策的事项、内容和程序事先设定,决策经过集体讨论,形成记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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