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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职称论文

经济师职称论文

经济师职称论文范文第1篇

2、要建立科学的评聘、解聘制度。一是要制定明确的经济师评聘或解聘条件,使经济师职称评聘资格、条件、标准在文凭、著作、成果、成绩、专业工龄、政治表现等方面得到全面体现,避免职称评聘上的随意性、盲目性、局限性;二是要对现有的经济师人才进行一次“过滤”,凡在条件、资格、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实绩考核、品行、业务知识技术、成绩贡献等方面较差或不合格的经济师人员,对其职称及相应待遇予以解除,杜绝聘任长期制或终身制,消除聘任中的不正之风,把聘任工作纳入规范、合法的管理系列;三是要对已具备经济师资格、条件的人员,特别是对在政府部门已考取经济师资格的人员,要进行认真的研究、评价,及时对其聘任,聘任期限一般应为3—5年,对任期内合格的,要续聘;对任期内不合格的或有重大工作失误的要及时解聘;四是要积极实行破格聘任制,对有特殊贡献的人才,即使其资格、条件不够,也要予以及时聘任,鼓励其继续努力,为单位做出更多大贡献,避免埋没人才;五是要建立经济师定期考核制度,监督经济师正确履行职责。

3、要建立经济师任期目标责任制。经济师任期目标责任制就是明确经济师在任期内必须承担相应的科研任务、工作目标或其他目标、任务、责任并与其政治、经济待遇和是否续聘挂钩。如果具有经济师职称的人员完不成或达不到任期目标责任,不仅相应降低或取消其有关待遇,而且予以解聘;反之,对贡献巨大或突出的人员应兑现相应待遇,并给予续聘或职务提升。实行经济师任期目标责任制,以《责任书》的形式确定经济师的责任及有关内容,有利于激发经济师人员干好本职工作和力争多出科研成果、多做突出贡献的积极性,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推动金融行业经营发展,彻底改变目前金融行业经济师人才缺乏以及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管理制度陈旧落后、不适应未来金融竞争需要的现状。

4、要建立经济师人才科研学术带头人制度。金融单位要真正打破经济师人员“一劳永逸”的弊端,就必须建立以经济师人才为主的科研或学术团体组织,如各类学会或课题小组等,把人才集中起来重点研究攻克实用的学术或理论课题,促进一些重大科研、学术项目的论证、引进、推广、利用,使经济师的意见、建设、成果成为金融行业战略决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避免在决策、引进项目等方面出现盲目、浪费现象。同时,也要采用“一带一”或“一带多”的方法,让现职经济师人才负责培养1个或1个以上经济管理人才,带动整个金融行业管理人才的培养、成长、壮大。

5、要提高经济师人才的待遇。经济师的待遇包括政治和经济两个方面。在政治方面,应多给他们订阅些专业报刊、杂志,多让他们参加单位的重大业务会议,多给他们分配些重要工作任务或调查研究项目,多让他们外出参加一些相关的学术交流(研讨)会议等;在经济方面,应让他们享受与行长(经理)或副行长(副经理)相等甚至更高的工资、福利、奖金、补助等待遇,大力营造尊重人才的氛围,使人才真正成为受人羡慕的人员。

6、要健全经济师人才再教育、再培训制度。健全经济师人才继续教育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给他们进行“充电”,让经济师人才学习、接受更加全面、新颖的学科或专业知识,使他们及时更新知识,赶上时代前进的步伐、行业发展的需求,避免产生被淘汰的局面。目前,金融行业有部分经济师没有文凭,或者连经济文章就不会写,有的经济师还担任了相应的领导职务,可是连简短的讲话稿都不会写,事事依赖秘书参谋,这类人员有损于经济师这个极其神圣的“称呼”,可以想象他们的素质并不怎么高。这里不追究这些人是如何“攫取”经济师职称的,也不管他们是先有领导职务、后有职称或是先有职称后当上领导,只关心不管什么人,只要有了经济师这个职称,就要参加继续教育的问题。一般情况下,经济师人才应平均两年接受一次较新颖、全面、系统、深刻的继续教育,每次学习教育累计时间应不少于60天(或脱产或半脱产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内容应包括相关专业知识、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继续教育应采用与科研单位、学术团体或大专、本科院校相结合的方式。继续教育结束后要在《经济师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记本(卡)》上记载相关内容,对教育期间成绩不合格的人员责令其再学。对拒不接受再教育的人员,或再教育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对其进行续聘,降低或解除其相应的各项待遇。

7、要把经济师职称评聘工作纳入政府人事部门的统一管理序列。将经济师职称评聘工作纳入政府统一管理序列,是为了规范金融行业的职称管理工作。目前,金融行业特别是某些地方的金融单位,总以“钱老大”自居,蔑视政府部门的管理,在职称评聘上想怎么就怎么,甚至欺骗主管的上级部门,致使职称评聘工作出现“暗箱操作”,极不科学、规范,在评聘中出现了假文凭、假证书等“怪现象”或关系风、说情风等不正之风,广大干部职工对此意见纷纷,严重影响了金融单位的工作。政府部门统一管理,就是要对金融单位职称评聘实施再监督,对金融单位职称评聘中的不正之风、不当做法予以整改、纠正,使评聘工作沿着正确的、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和合理利用的方向发展。

8、要建立经济师人才合理的流动机制。长期以来,我国只重视行政领导的交流或异地任职,忽视了对经济师等中级以上技术人才的交流使用,事实上,经济师以上技术人才的合理流动也同样有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金融行业更是如此。我国实行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建立适应人才流动和发挥作用的市场机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内地各方面的发展滞后于东部和南部沿海地区,由于东部、南部沿海地区制定了好办法、好措施,大批“过剩”的人才适时流向东部、南部沿海地区,其中有不少是经济师人才。有的经济师人才由于种种原因在原来的行业、单位,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但在交流后却能发挥巨大的作用,这说明有的行业、单位管理工作比较落后,不适应人才生存。金融行业的经济师人才应在金融单位之间相互交流、流动,相互取长补短、为我所用。有的金融单位规定基层单位不能聘任经济师或高级经济师的做法是不恰当的,而上级金融单位有的经济师或高级经济师不懂基层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也是不正常的。我们及时借鉴东西部人才流动的经验、做法,尽最大能力挽留并利用好人才优势,不能让一些中高级人才云集在上级金融单位闲之不用,也不能容忍一些金融单位过剩的中高级人才被白白浪费掉,要尽快建立并采取合理的人才流动办法、制度,促进中高级人才在金融行业形成上下、左右、条块之间的流动。

经济师职称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职称改革;高职化;职务评聘

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正在向市场转变,深化高校教师的职称改革,优化职称结构,已不是什么新话题。笔者认为,高校教师的职称改革依然成效有限,优化职称结构很多方面停留在纸面上。为什么职称改革会如此之难,结构为什么如此难以优化。关键问题何在?围绕这个问题,谈谈几点看法。

一、职称改革问题的起因

我国原有的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与我国当时的政治经济体制、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意识形态在某种程度上保持一种相适应的关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人事管理制度必然要向以市场为基础的人力资源制度转变,作为人事管理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职称制度,也必然需要进行相应的改革。

职称一词,源出“职务的名称”,最初是表示一个人的职务,但并不一定代表其水平、能力和贡献等。

但职称作为一种制度,其内涵已远远超出“职务名称”所能表达了。按照《科技进步法》的规定,在今后一系列实际上将要实行的职称制度中,其思路和实际做法与一些专业技术人员所期盼的所谓“没有指标限制,人人皆可拥有高级职称”的评聘分开制度相差甚远。因此,职称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在本质上职称本身具有这样一些特性,如:一旦拥有,终身享有;相同的职称,评定的标准相同,不应因地区、单位、民族等不同而有所差异;应该没有数额限制;与使用无关,人人可以参加职称评定等。然而,严格地说,我国的职称制度改革,无论是1983年的职称评定,还是1986年以来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都有很深的计划体制的烙印。

二、国家和高校在改革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

优化高校教师的职称结构的过程中,主体究竟应该是谁?从社会生产理论来看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审晋升制度,在经济学上,衡量经济增长方式的标志是经济增长靠投入增加,这叫粗放型(或外延)增长;如果靠效率提高则称集约型(或内涵)增长。在高校职称制度也同样适用。衡量一所高校师资水平的标志,理论上都是看高校教师职称结构中高职比例的高低,如果师资队伍水平是靠不断增加高职比例而提高的话,我们就可以看作是高校职称的粗放型(或外延增长;如果高校师资队伍的整体实力和素质的提高是靠效率和产出提高的话,我们就说是集约型(或内涵)增长。毫无疑问,粗放型与计划经济体制有着必然联系,而集约是市场经济的必由之路。在宏观,国家在1986年恢复职称评聘以来,提出一系列的建议。首先是深化职称改革。其次是职称结构的优化,其中结构优化是关键。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职称改革已取得一些成效,高校各职称人员数量上有明显增加,尤其是高级职称人员数量增加迅速。国家一直把高校的职称改革作为主线,鼓励教师评职称,尤其是高级职称。提法没错,这样可以对高校青年教师起到激励作用,提高效率,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还可以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优化教师结构。但是在经过几年的改革后,从宏观上,普遍认为高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得多了,不够条件的多了,高级职称评得有些滥了。在微观,各具体单位争着要增加评聘数量,教师个人也争着要晋升。问题在于高校教师的职称评聘由谁来控制,向什么方向进行控制。在计划经济中,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定不管是宏观总量,还是微观结构,都是由政府计划来定;在市场经济中,应该是政府管宏观,市场管微观。在还没有完全走向市场的高校中,应该由高校本身来管微观。政府直接进行干预就是错位,政府只能通过完善职称制度来合理晋升职称,配置高校教师资源,间接发挥作用。

三、高校教师职称改革,职称结构优化的方向是什么

目前,从全国高校的师资情况看,职称的评定出现向粗放型“高职化”方向发展的倾向,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警示。1986年恢复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以来,改革措施也是层出不穷,呼吁和鼓励年青教师评高级职称。提出现有高级职称平均年龄偏大,提倡晋升年轻的教师以鼓励青年多出科研成果。全国从中央政府到地方高校都在讲职称改革工作势在必行。高校教师中高级职称人员的比例较低,因此,职称晋升政策在向粗放型“高职化”方向导向。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第一,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急需大批的高科技人员。高校是科技力量比较集中的场所之一,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的突击队,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要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进步是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强化应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集中力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和关键技术问题。”“深化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促进科技、教育同经济的结合。”

“人才是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资源,要建立一整套有利于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激励机制。”

“优化教育结构,加快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努力提高科技水平,普及科技知识,引导人们树立科学精神,掌握科学方法,鼓励创造发明。”目前,全国高校中教授、副教授人数不断攀升,根据教育部统计资料,2001年,全国普通高校教授5.07万人,副教授16.13万人;2002年,全国普通高校教授6.02万人,副教授18.6293万人;2003年全国普通高校教授7.01万人,副教授21.616l万人。虽然从整体上看,我国高校中高级职称所占的比例还不算高,甚至可以说与国际水平相比还比较低,但我国特殊国情告诉我们一切发展都要以实际国情为背景。我国高校教师高级职称人数上升的如此之快,所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高职教师比例过低的困境,也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广大青年教师的积极性,促进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但是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事制度的痕迹,如教师队伍只能进,不能出,一旦进入教师队伍,人人都是“终身教师”,教师的“铁饭碗”使教师缺少压力,表现差的人员走不了,优秀的人员难进入;“近亲繁殖”无法解决,几代“师生同堂”。在教师职称晋升和职务聘任中,只在内部竞争,“矮子当中拔将军”,难免有人为情感因素,使教师缺少竞争的动力和淘汰的压力,最后导致不够条件,不够水平的也能评上高级职称。虽然我国高校高级职称教师数量增多,但是不是每个高职教师都真正达到相应水平,是不是每个拥有高级职称的教师都可以与国际上同一级职称的教师相比,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

因此,我国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结构优化的方向不应只重职称的“名”,而不重职称的“实”。粗放型“高职化”倾向与我国目前的国情是不相符的。虽然,理论上认为一所大学师资素质水平的高低以职称结构而论。通常也认为高级职称的师资比重越大,师资的整体水平就越高。但理论所说的高级职称是指教师的水平真的达到相应的水平。因此,要提高大学师资水平和整体素质,不能片面地追求数量上的粗放型“高职化”。结合我国的实际背景,要想在短时期内,使大批教师在学术、科研和教学等方面在“质”上达到一个很高的层次是很难的。有些知识技能是靠时间的积累,阅历的丰富才能达到的,速成是不现实的。要使高校教师的职称结构优化,要达到“质”的优化,而不是“量”的优化。要形成“质”上的学术梯队,使教师的学术科研技能达到相应的水平。提高高校师资水平、科研能力,不是一朝一夕靠数量就能解决的,而应该循序渐进,从“质”的角度提高。美国高校中“终身教授”的晋升率不到20%,可是却拥有世界一流的师资队伍。因此,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要走集约路线,谨防高校教师职称出现粗放型“高职化”倾向。

四、要警惕高校用旧观念运行新政策

1986年,中共中央决定“改革职称制度,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国务院在同年颁布的《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中指出:“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不同于一次获得终身拥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规定明确的职责和任职条件,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结构比例。”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时指出,要通过职称改革,“着手革除历史上形成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上的各种弊端,打破禁锢人才,一潭死水的局面,逐步建立起充满活力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1995年在《关于加强选拔优秀青年科技人员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提到“要逐步提高高教、科研、工程、农业、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中青年人员所占的比例,大胆选拔35岁左右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这是政策导向,使高校开始放手选拔青年教师担任教授职务,然而所谓“优秀青年科技人员”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尤其在高校,优秀与否是个定性的概念,难以量化,若青年教师科研水平高,而教学平平,是否优秀?还有教学能力强,科研一般,又怎样衡量,尤其是对教学水平。一般意义上讲,教学水平的高低是与一个教师的教学经验积累有一定关系的,经验的积累必然以时间积累为前提。

《意见》中还有“事业单位35岁以下人员聘任副高级职务,40岁以下人员聘任正高级职务,经各地部门人事(职改)部门核准,可不受上级核定的基层单位职务数额或结构比例限制”。“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地、本部门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专项管理办法,在国家每年下达本地、本部门的总职数内定出一定比例,设置专项职数,解决35岁以下人员聘任副高级职务,40岁以下人员聘任正高级职务需要的职务数额。人事部将视该专项职数的设置和使用情况,在来年下达年度职数微调计划时适当增拨专业技术职务数额。”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在职称作为我国目前评价高校师资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前提下,各高校努力扩大青年高职人员,一时间,高职人员数量迅速增加。同时期,关于我国高校教师职称比例偏低,尤其是高级职称的教师比重与国际相比偏低的报道或文章也出现频繁。因此,在“响应”政策的掩盖下,高校纷纷争取高级职称名额,个人也都争上高级职称,使得我国高校教师在短期内高职比重不断上升。从理论上讲,一个教师从一个职称级别晋升到另一个更高的职称级别,是需要一段相当长时间积累和努力的,而且并非所有的低一级别的职称教师都能得到晋升,高级职称晋升的过快是与客观事实相悖的。客观地讲,不是高校教师中高职比重越大越好,人数越多层次越高,要谨防我国高校教师职称晋升中出现粗放的“高职化”倾向。

五、关于政府宏观控制的手段

政府在进行宏观调控时,要尽量用总量手段,在需要用行政手段时,也要与各高校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现在一种看法认为总量手段很可怕,政府一说高职人员数额偏少,比重偏低,在几年之内全国高校中高职教师就会迅速增多。其实,总量手段体现在高校教师职称晋升上,就是指利用评聘标准,如利用学历、年资等条件来控制高校教师职称的总体数量。

在宏观经济学上,总量手段的作用就是指要把需求总量调整到与资源支撑能力相适应。应用到高校教师的职称晋升上,其作用就在于把高校教师各级职称的需求总量调整与师资能力相适应。至于在微观结构上,不同类型的高校,不同的学科系列晋升多少,晋升的水平要求应由客观情况决定。然而,目前我国高校的职称评审中行政手段利用仍然很多,因为我们的教育还没有完全走向市场,尤其是在职称晋升这一块,仍遗留有计划经济的烙印。

当前,我国人事管理制度面临着如何适应市场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要求,既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又进行开发,职称制度作为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部分,也必须适应这个需要。国家对职称工作的宏观管理在思路上,应从转变政府职能出发,坚持管少管好的原则。由国家宏观控制部门提出宏观的指导性意见,供各高校参照执行。如确定高校教师职称制度的实施范围,总体规划出哪些岗位,哪些专业实施职称制度,而高校依据国家的指导性意见,制定符合自己情况的具体量化标准条件,组织统一的考评,确定评价结果与使用的相互关系等。不要一味地追求量的增长,造成高校教师的粗放型“高职化”倾向。

参考文献:

[1]熊新华。高校教师职称问题探源[M].高等工程教育研究,1995,(2):37.

[2]国家人事部。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意见[z].1986.

经济师职称论文范文第3篇

关健词: 文山边疆经济欠发达地区篮球专项体育教师调查研究

1.问题的提出

学校体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德育、智育、美育等相配合,构成了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的完整内容。学校体育在现代社会中肩负着提高民族素质,出好人才、多出人才的重大使命。篮球运动自传入中国以来,逐步得到了发展和提高,是比较普及的一项体育项目,在各类学校的体育教学中都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对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新的教育思潮的兴起,文山地区学校体育在经费和场地设施器材方面都得到了逐步增加和改善,但是篮球专项体育教师状况如何,尚待进一步的调查研究。

2.研究对象与方法

2.1研究对象

文山边疆经济欠发达地区篮球专项体育教师。

2.2研究方法

文献资料法、访问法、问卷调查法、逻辑分析法、数理统计法。

3.结果与分析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一个地方学校篮球水平发展的关键是篮球专项体育教师,因为他们不仅是学校篮球体育文化的传播者,而且是学校篮球体育工作的组织者和直接参与者。地方学校篮球体育工作要发展必须有一支热爱地方篮球体育工作事业的篮球专项体育师资队伍。

3.1篮球专项体育教师的学历现状与分析

学历是衡量一个人知识结构的标准之一,代表了一个人所接受过正规教育的程度,这一指标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师资队伍的理论水平、训练和科研发展潜力。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和师范教育规划的意见》规定:“现阶段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合格学历的要求为:小学最低中等师范毕业,初中最低专科毕业,高中要求大学本科毕业。”由此可以看出,从事篮球教学体育教师的学历状况直接影响着篮球教学工作开展的水平和质量。

据表1所示,在被调查的54位文山地区篮球专项体育教师当中,大专学历的人数为35人,占调查总人数的64.8%,居第一位;本科学历的人数为15人,占调查总人数的27.8%,居第二位;中专学历的人数为4人,占调查总人数的23.53%,居第三位;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数为零。从总体上看,文山地区篮球专项体育教师学历主要以大专和本科为主,其主要原因是,近几年教育部门加强了对教师学历的要求,以及对边疆农村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视,部分边疆学校体育教师通过在职函授、培训等形式,在学历方面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和提高。

3.2篮球专项体育教师的职称现状与分析

职称是教师教学水平高低的标志,也是教师的工作得到承认和认可的标志,它体现了一个教师所从事的专业领域水平的高低。

据表2所示,在被调查的54位文山地区篮球专项体育教师当中,具有(中)小学一级职称的篮球专项教师人数为29人,占调查总人数的53.7%,居第一位,具有(中)小学二级职称的篮球专项教师人数为15人,占调查总人数的27.8%,居第二位;具有(中)小学高级职称的篮球专项教师人数为10人,占调查总人数的18.5%,居第三位;具有(中)小学特级职称的篮球专项教师人数为零。笔者在调查访谈中了解到,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边疆地区各类学校体育教师的工作没有得到和其它学科一样的重视,在职称的评定上很难与其它学科的教师相提并论。此外,由于各边疆地区学校的职称评定名额有限,在进行职称评定时,学校往往会先考虑其它学科的教师,特别是一些所谓主科科目的教师,从而影响了篮球专项体育教师正常的职称评定工作。

3.3篮球专项体育教师的年龄现状与分析

年龄不仅是一个人生理机能的标志,而且是一个人知识积累多少,智力发挥高低的标志,是师资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据表3所示,在被调查的54位文山地区篮球专项体育教师当中,年龄在31―40岁的篮球专项教师人数为25人,占调查总人数的46.3%,居第一位;年龄在30岁以下的篮球专项教师人数为22人,占调查总人数的40.7%,居第二位;年龄在41―50岁的篮球专项教师人数为13人,占调查总人数的13%,居第三位;年龄在50岁以上的篮球专项教师人数为零。这一调查结果表明目前文山边疆地区篮球专项体育教师中,青年体育教师所占比例偏多,富有教学经验的中、老年体育教师偏少,同时也表明,这是一支充满活力的生力军,他们在步入工作岗位后,正在经受实践的洗礼,正是创业发展的最佳时期,也是文山边疆地区将来从事学校篮球体育工作的骨干力量。

3.4篮球专项体育教师的教龄现状与分析

教师的教龄是一个教师教学经验积累的具体反映,也是一个教师经受过多少实践洗礼的具体标志。

据表4所示,在被调查的54位文山地区篮球专项体育教师当中,教龄在1―10年的篮球专项体育教师人数为31人,占调查总人数的57.4%,居第一位;教龄在11―20年的篮球专项体育教师人数为19人,占调查总人数的35.2%,居第二位;教龄在21―30年的篮球专项体育教师人数为4人,占调查总人数的7.4%,居第三位;教龄在30年以上的人数为零。这一调查结果说明:近几年来文山边疆地区学校青年篮球专项体育教师的数量有所增加,但篮球专项体育师资队伍的稳定性差,经常处在补充新教师的组合中,同时也表明文山边疆地区篮球专项体育教师流失较多。

4.结论与建议

4.1结论

4.1.1文山边疆经济欠发达地区篮球专项体育教师的学历以大专和本科为主,缺乏高学历的教师。

4.1.2文山边疆经济欠发达地区篮球专项体育教师的职称主要是(中)小学一级和(中)小学二级居多,没有高职称的教师。

4.1.3文山边疆经济欠发达地区篮球专项体育教师的年龄偏低,有经验的老教师人数较少。

4.1.4文山边疆经济欠发达地区篮球专项体育教师的教龄20年以内的居多,教师的稳定性不强。

4.2建议

4.2.1加强《体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的宣传与贯彻执行力度,确保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能按国家教育部门有关文件正常进行。

4.2.2重视对体育教师各方面的培养,多为青年体育教师提供学习和深造的机会,让他们能不断更知识、开阔视野、提高业务能力。

4.2.3改善体育师资队伍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教龄结构等,形成合理的体育师资队伍梯队。

4.2.4各级部门要加大对边疆经济欠发达地区学校体育的投入,改善学校体育工作条件,促进边疆地区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芦平生,李玉民.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学校体育发展的现状及对策研究[J].中国体育科技,2001,(1):22-27.

[2]谭华,安国华,陈鹏.湖北少数民族地区中学体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思考[J].湖北体育科技,2001,(4):124-127.

[3]周登篙,刘海元.重构体育教学原则[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2,(5).

[4]解长福.体育院校篮球教学中几个热点问题的探讨[J].哈尔滨体育学院学报,2004,(3).

经济师职称论文范文第4篇

根据《教育部职称评审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指导全国高等学校职务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应在各地职称改革工作小组领导下进行,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在本地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所属高等学校某些专业的特殊需要和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可设立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所属高等学校的某些专业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这是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的直接依据。目前我国高职院校职称评定分为四级体制:第一,国家教委负责总体指导;第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各地的评审政策;第三,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专门的高等学校职务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本地区高职院校教师职务评审;第四,具备一定条件的高职院校成立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校教师的相关职称评审工作。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中,第一步是由学院按一定名额比例,学校组织职称评审委员会对本校教师的职称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报省职称评审行政部门审核,最后由省教育厅职称评审行政部门进行职称授予。这里先分析一下高职院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这一职称评审主体的问题,如果其权力来源是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那么其评审主体就是行政主体,其行使的就是行政权,职称评定就是行政职能的完全实施过程。由于我国教育法明确规定,高职院校的主体性质是自治团体组织,但实际上是直接受教育行政机关管理和指导的。这里的委托行为实际意义就是行政授权行为,正是中国的这种特殊性才是造成法律混乱运用的根源。但是从法律上认定这种评审委员会评审主体的权力来源,不难判定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行为是实际意义上行政主体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那么由教育部或省教育厅评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对“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更明确的就是行政行为。教师职称的评定实质就是明确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管理,它不是第三方组织或高校自治团体对教师资质的一种认定。

二、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行为属性分析

判定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行为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要根据职称评定行为的整个评审过程和这个过程中评审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来鉴定。

(一)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程序属性

从各级职称名额的确定、评审申报条件,被评审“双师型”教师资格条件的认定,学院行政人员对被评审人员相关材料的审查、评审专家学科结构构成、学术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程序,学校中级评委、高级评委的民主投票权、最后院务会对选出人员的确定、合格人员上报省教育厅评定、职称授予和认定。这一系列流程都是严格按照省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给高职院校职称评审条例来操作的,其实质是高职院校行政部门代表省教育厅行使行政管理权,行使的是一种行政法规、规章授予的权力。有明确的授权机关、授权方式和授权范围,脱离了指导的属性。评审主体做出的是明确的具体行政行为,对象是“双师型”教师,是一种国家统治层自上而下的管理行为,具有公共管理性,其性质是一种行政公务。行政主体依评审条例或省级会议精神将其行政意志通过语言、网站公告、文字、符号等具体的行动来告知相对人。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一旦取得相对应的职称,一旦授予不可依个人的意志随意变更,如果变更要有相应的法定或行政程序。因此判定获取职称的这一行为具有法定的确定力。因此高职院校“双师型”职称评审的性质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

(二)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结果属性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程序结束后,评审结果都会按时地公示,授予相应的职称聘书,因而具有因教育部门授予而产生与此对应的授权、行为能力和与职称相对应的相关待遇。该教师在高职院校工作中其工作行为都与其职称的高低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种因行政部门授予的职称具有证明力,是整个教师群体中明显的身份认知。如果教师在职称行为受侵害时受国家教育行政权力保护,同样职称一旦授予,该教师也承担义务,服从行政部门和学校行政部门对其与职称有关的行为的管理,职称不可依个人的意志随意变更,如果变更要有相应的法定或行政程序,职称的变更或消灭都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因此判定这获取职称的行为具有法定的确定力。

三、影响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教师权利保障实现的因素

(一)法律受案范围的不明确性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纠纷受案范围分析,那么哪些纠纷属于这类纠纷?在这里从“双师”、“职称评定中的纠纷”、“高职院校”三个关键词方向来界定。也就是只有同时符合这三方面的纠纷才是研究的受案范围。界定厘清哪些纠纷是属于“双师型”教师被侵权的行为类别可以节约法律成本,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

(二)适用法律的不确定性

法律适用方面上,宪法、教师法、民法、行政法、劳动法中都有涉及对教师权力的维护,但具体可依据的相应法条缺失,试用准则模糊、混乱。例如《教师法》和相关规定,教师权益遭到侵害后其法律救济途径只有申诉和仲裁两种,但《教师法》没有对申诉的受理机构做出明确规定,教育部也没有对申诉的受理机关—当地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明确规定,当教师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其申诉、仲裁、行政争议和行政诉讼等维权途径不畅通。

(三)现有维权的方式滞后性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在职称评定时,具有自身特殊性,这里包括“双师”身份的认同,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的独特性,要求此类教师职称评定时要有专门的适用标准,既要在同专业“双师型”教师之间评定时有区别,又要在全校的各专业教师职称评定时有其合适的区分标准。“双师型”校企合作模式教学为主导的教学模式创新与发展,属于新事物,教师职称评定中由于评定条例自身的落后、维权途径的单一滞后,都给“双师型”教师遇到不公正待遇时的维权设置了障碍,因此这些新问题需要救济途径、救济方法和评定规则能够与时俱进、协调发展。

(四)科学救济程序设计的缺失

救济的横向和纵向的程序设置混乱。在横向程序上,由于对教师权利保障的救济途径具体权限的划定不清,具体法律适用不清等原因,造成申诉、仲裁、诉讼等救济程序设置的现行法律法规对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在处理教师申诉时的受理、调查、答辩等事项时,缺乏严格的程序性规定。实践中,教育行政系统内部救济仍然多采用行政方式,对事件的调查粗糙,不公开进行,对教师申诉的处理往往掺杂领导的个人感情和主观判断。另外,对提起申诉控告的缘由,受理机关、时限要求、处理结果的送达和执行等,具体事宜也仍未制定出明确的单项法规或相应的实施细则。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受理申诉或控告后,由于缺乏受理、审理、申诉、答辩、调查、处理的严格程序,势必存在随意性,难以保障教师的申辩权利。而且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在处理教师申诉过程中,教师和被申诉机构完全是“背靠背”。因此要科学合理地受理纠纷,实施救济的横向和纵向的程序设置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完善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纠纷救济的程序设计

(一)明确受案范围

在此要解决纠纷的类型是针对“双师型”教师这一主体的,所以要明确“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的纠纷类型,也就是受案范围。

1.“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的程序性类型纠纷

教师在职称评定中,对评审的资格审核程序不满;评审委员会组建的专家组成员构成制度不合理;利益相关评审专家、服务人员回避制度没有明确规定和提出异议制度;评审程序中出现选票公布程序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对科研成果评判送审程序不透明、不科学;对“双师型”教师的评审条件与其他教师项目没有评审制度上的明确区分;不同学科评审程序没有明确的区分标准;参与评审专家专业资质不够或不同学科专家比例不科学;公示时间没有按规定执行;选票制度不科学造成人为操作可能;对同等情况下教师的评审硬件提出特殊苛刻的要求,超出规定以外;变相限制教师的申报职称人数;不同学科之间的教师申报名额比例分配不科学;高职院校学院内部评审程序未经教代会审议通过的,直接由行政部门以发文形式确定等。

2.“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的实体性类型纠纷

“双师型”教师发表的核心论文、非核心论文、论文影响因子等有关论文评价认定引起的纠纷;学校设置门槛限制“双师型”教师从事教学科研活动;“双师型”教师培训进修机会分配的比例不科学;“双师型”教师年终考核、学期考核引起的纠纷;对不同国家机构组织的奖项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对有关出版专著、合著、创作作品、专利、规划教材、精品课程等级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对“双师型”教师进企业做访问工程师时所产出成果的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对“双师型”教师主持或参与部级、省部级、市级、院级教科研项目及课题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不同系部”双师型“教师参与专业建设等级引起的纠纷;学术报告水平层次认定引起的纠纷;实验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等级评定引起的纠纷;对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年度和考核优秀评定中不公引起的纠纷;教师带学生参赛不同等级的成绩评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教师做访问工程师、指导社团数量的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

(二)程序设计

1.申诉制度

第一,建立健全高职院校内部申诉制度。设置申诉救济渠道、申诉委员会的建立和制定申诉程序,并在学院的教代会上审议、通过,以制度化的形式确定下来,确保这个通道常规化、合理化。当教师在职称评定中有纠纷存在,可以依程序向教师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在教师申诉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上,应明确各部分人员的比例,保证教师代表数量、由教师代表提名相关专业的异校“双师型”评审专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人员监督,确保纠纷解决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要重视校内申诉制度的具体程序性规定,在有效的信息平台上明确申诉程序的详细步骤、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细化各个程序的规定,具有可操作性。第二,纠纷当事人向教育行政机构的申诉。各级教育行政机构都应该设立相对应的受理部门和处理机制,目前教育行政部门都设有这样的部门,但是不乏存在公正受理的问题,具体体现在受理部门和人员与高职院校是否存在利益关系的问题,领导和领导之间是否有默契,因为高职院校的管理和运行也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指导,两者也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受理程序科学设置,公开、透明和回避利益方就显得相当重要。因此建议现有的机构的人员设置应选择第三方辅助机构构成,应该从教育行政各部门抽掉各负责人与本地区或异地相关专业的教育专家共同组建,对纠纷进行民主合议,全程采用公开旁听制度。这里为了维持解决纠纷成本,纠纷提起人应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并且将保证金制度化。

2.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复议法中的“行政机关”这一主体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而高职院校是由国家和法律授权,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或公共管理权力,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高职院校具有行政主体资格。高校与教师之间的关系带有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高职院校享有授权执法主体资格,在法律上处于行政主体地位。因此,当“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权利受到学校有关行政裁定行为侵犯时,可依法向学校的上一级教育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行政裁定或重新裁定等,这也是解决纠纷的一条有效出路。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范围包括,教师的申诉行政机关不作为或行政裁定不公正、行政程序有问题的纠纷和申诉机关已经进行了处理但教师仍对处理结果不满的案件等。

3.仲裁制度与司法救济两选一

作为最终救济方式的设计,采用了仲裁制度与司法救济两选一的方式,即无论行政相对方采用了哪种方式都是对此最终的裁定。

第一,仲裁是仲裁机关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协议或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的争议,以第三者身份进行调解,做出判定或者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应该是解决职称评审类纠纷的首选,职称评审要求的专业比较强,涉及方面多,中国教育方面的法官也是稀缺资源,仲裁的优势在于其程序简便、结案较快,能独立、公正、迅速地解决争议。但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建议组建教育仲裁组织,其性质应该是第三方非营利性组织,具有自主性、非营利性、非官方性质。其运营的方式通过供应政府教育行政机关教育仲裁服务、机构自身向高校等相关市场需要者提供服务以及通过社会或企业募捐、赞助等方式来维持运营。做到财务和服务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双师型”教师在进行职称评定向该组织申请仲裁时要缴纳一定金额的保障金,防止发生乱申述、无理申诉等现象。在非营利性组织建立纠纷专家库制度,每次处理纠纷时都给予相应的经济费用和根据每次纠纷解决的情况建立解决纠纷专家信用等级制度,建立透明的监督体系,相关专家一经被举报,情况属实便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终身不得采用。同时在这个仲裁委员会中要建立一个辅助机构,其性质应该是第三方中立的。人员构成应该由两部分人组成,第一部分是,同级别教育行政机关的代表,起到监督仲裁作用;第二部分,是各学科的同行专家组成。起到对相关专业性仲裁提出专业指导意见的作用。仲裁专家和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以保证仲裁的公平、公正。仲裁委员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民主合议迅速处理纠纷;当教师未能或不愿通过申诉解决纠纷时,可以在申请仲裁和提讼之间进行选择,除非有法定的事由,本次仲裁是一裁终局。

第二,司法救济制度。

经济师职称论文范文第5篇

研究生报考介绍信范文一

尊敬的领导:

兹介绍本单位 同志,前来报考中央党校党员领导干部在职研究生班。

该同志现任职务,职级 。技术职称 。于 年 月 日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毕业。

请予接洽。

此致

敬礼!

介绍人:xx

20xx年x月x日

研究生报考介绍信范文二

XXX:

我是在大二学期国际经济法的课程老师。这门课是大四上半学期的一门核心课程,郝铁兵在上课时候认真听讲,并且积极参与互动,在课程表现出很好的理解能力和扩散性思维,其演讲的能力和口才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该课程的Coursework为一个20页的Report,论述的是国际经济法的基础及一些现行的法律问题,以及中国在国际经济法领域的最新成果。郝铁兵独立完成了这项task,从最初的选题,到之后的查阅以及写作,以及最后的校对审核。

因为国际经济法是一个很广的学科,其中包含了许多研究方向和领域,每个领域下面又包含了从过去到现在的很多思想和法律理论。郝铁兵在进行coursework前,就选题方向和思路与我进行多次讨论。经过指导,郝铁兵寻找到了切入点,并将写作工作非常有条理的展开。这次coursework属于对单个课题的论文型写作,郝铁兵从图书馆的文献以及网络资源查阅了大量文献,并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和论证。最后获得了84分的分数。

此致

敬礼!

介绍人:xx

20xx年x月x日

研究生报考介绍信范文三

兹介绍我单位 同志,前往报考省委党校20XX年在职研究生。

该同志于 年 月参加工作,现任 职务,职务级别为 ,专业技术职称为 。该同志于 年 月 日加入中国共产党。该同志的学历为 。

请予接洽。

此致

敬礼!

介绍人:xx

20xx年x月x日

研究生报考介绍信范文四

兹介绍本单位 陈大伟 同志,前来参加安徽师范大学20XX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

该同志现任 胡家河小学班主任及语文教师 职务。本科学历。技术职称 小学一级 。于 20XX年 9 月 1 日来我校参加工作,

请予接洽。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