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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

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

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 社会团体;财务管理;思考;科学运行

一、民间非营利社会团体发展的机遇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有了很大发展,社会团体发展迅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组织以每年10%至15%的速度递增,有了较大的发展。根据民政部网站公布的数据①,截止到2009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43.1万个。这些社会组织业务范围涉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劳动、民政、体育、环境保护、法律服务、社会中介服务、工伤服务、农村专业经济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544.7万人;形成固定资产1030.0亿元;各类费用支出1094.7亿元;社会组织增加值为493.1亿元,占各类民政管理单位增加值比重58%,占第三产业(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为0.345%。接收社会捐赠440.7亿元。这些数据一方面说明我国社会组织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并且在各类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事务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②基层社会团体组织成为企业与市场之间的中介组织,成为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成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

当前,我们国家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发展与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提供了有利条件。非营利组织作为社会中介组织,是市场与政府两个系统传递信息的桥梁,是政府的帮手,也是市场关系的维护者,它沟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个人、企业与企业、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使社会结构运行更加顺畅,社会经济发展更加有序。 实践证明,非营利组织在满足弱势群体需求,解决社会问题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发挥他们的作用有利于解决社会问题、保护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笔者所在地,社会生活水平高,公众民主参与意识增强,人们的利益和需求日益多样化,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积极性越来越高,社会团体发展快,通过协商、谈判、游说、听证、监督等理性化、程序化的活动,反映各方诉求,开展社会互助,发展公益事业,疏缓矛盾、缓冲减少压力、融洽人际关系的作用。

二、基层社会团体财务管理中存在主要问题

(一)业务主管部门与社会团体职能混淆,关系模糊。经笔者调查发现绝大多数社会团体与业务主管单位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表现形式有:社会团体组成人员由主管单位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兼任;与业务主管单位合署办公;业务主管单位参与社会团体日常运作和管理;业务主管单位在社会团体中列支费用;社会团体主要收入来源依赖于业务主管单位等。

(二)固定资产管理不善。一些社会团体资产管理不善,购置的固定资产不记入固定资产账或不记明细账,受赠资产未登记。

(三)社会团体会费收支不规范。主要表现为:有的社团超出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擅自扩大服务性收费项目;有的社团凭借行政权力在各种证件年审、年检时设置“关口”,不交费不年检,迫使会员单位先交费,后办理有关手续。由于缺乏自律机制和管理体制缺陷,在收取会员费没有按协会章程规定收,报销费用出现连号票,还出现超标准报支费用等。

(四)社会团体财务力量薄弱。社团缺乏专职人员和会计人员,不少社团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不到位。主要表现为:有的社团无明确财务管理机构。有的社团违规聘用会计人员,即部分会计特别是出纳人员无证上岗或未按规定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有的财务由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代管。有的社团会计人员是兼职的,或者是专职的,也由于身兼多职,疲于应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未起到参谋助手作用。

(五)缺乏管理制度约束。有的社团用一般财经规章制度代替内控制度,有的甚至没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责任约束机制,业务流程控制简单,凭经验、惯例办理业务,随意性较大;有的社团虽然制定了一系列内控制度,但流于形式,对制度的执行缺乏必要的监督。

三、实践中注重规范,科学运行

第一、政社分开。社会团体与行政主管部门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要进行分离。行政主管部门可将适宜于社团自我调节的事项,转移、授权或委托给社团承担,并加强对社团服务事项的跟踪指导和绩效考核,即使社团组织独立承担社会管理服务事务,又受到政府的有效调控和监督。

第二、 财务管理制度要健全。社会团体应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有关原则,结合内部管理要求,建立内部财务管理体系,明确单位领导、财务部门、财务主管和相关财务人员的职责、权限以及财务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建立各会计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及财产清查制度。采用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等内部控制办法,对涉及经济业务的各个方面、各个部门进行全方位的管理。一套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金财产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起着重要的作用。其次建立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后,还要加强对内部会计管理体系的监督检查工作,不能只有制度,没有实施,使制度流于形式。

第三、坚决执行收费管理规定。要按照上级部门社会团体收取会费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社会团体按照自愿有偿原则提供服务的收费,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对存在垄断服务的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应报经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明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对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社会团体自主确定或与委托人协商确定。社会团体收取会费应使用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社会团体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到指定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购领和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收入按规定缴入国库,支出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社会团体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到指定税务部门购领和使用税务发票,依法纳税。杜绝提前收费,严禁私分私用、坐支。财务部门应加强本单位财务发票、收据的管理,建立领用登记、核销制度,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开具票据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不得开具与本单位支付业务无关的虚假票据。

第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直接影响了一个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水平,重视财务人员思想品德,提升其职业道德,这样会计法律法规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就能充分体现在具体执行的会计人员行为中。因此,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对强化社会团体财务管理至关重要。针对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应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职业道德。加强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学习,有针对性地开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社会团体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增强财务人员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处理会计事务的能力。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以严谨的态度、扎实的作风完成好财务工作,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不泄露财务秘密;廉洁自律,保持会计人员应有的本分,不为服务过程中利益所诱惑,客观公正,依法办事;作为社会团体财务人员,不仅能系统掌握会计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而且精通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会长一支笔”制度,对所有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严格把关,做到每一笔收支都有账有据,面对形形的票据,不仅看表面现象,而且能区别各项经济业务的实质,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会计核算,注意做好单位收支平衡工作,自觉实行对单位的会计监督

参考文献

[1] “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民政部门户网站,2010年6月10日

[2] 关信平.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建设路径 2011年06月16日 来源: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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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民间体育社团是我国现时体育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但在发展过程中暴寡了诸多问题,如管理混乱、政策法规滞后、经费短缺等。要通过加快法律法规的建设,加大政策法规的调控力度、健全内部的管理机制、鼓励民间体育社团办经济实体筹集经费等等措施来加快我国民间体育社团的发展。

近几年来,我国的民间体育社团发展较快,大量民间体育组织自发地建立起来,如气功协会、冬泳协会、棋院、武馆、体育活动站等,这对群众体育的开展起到了重要的组织指导和推动作用。体育社团所能覆盖的人口是任何其他社团都无法比拟的。可以说,体育社团的发展程度,是一个国家体育发展水平、体育社会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本文在全面调查分析广东、河南两省民间体育社团发展现状的基础上,针对我国民间体育社团发展的基本状况,概括归纳出影响中国民间体育社团发展的因素,以帮助我们清醒地认识中国民间体育社团发展的方向,看清前进道路上的困难、风险和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1、影响中国民间体育社团发展的因素

民间体育社团组织虽然得到迅速发展,但在我国一些配套的政策法规和管理措施还跟不上发展的需要。从调查的结果看,在组织结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财务制度、决策程序、激励机制、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督环境等方面均不健全。

(1)管理体制。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群众体育的社会化过程发展速度很快,群众体育的触角迅速伸向社会的每一个层面,各种类型的民间体育社团也如雨后春笋,遍及社会的每个角落。民间体育社团组织的多样性建立和发展,暴露出了现行管理体制上的某些不适应,民间体育社团组织只有在多样性和多元化中发展,才能适应不同社会服务对象的各种需要。但政府在政策法规中对社团没有给予相应的关注,现行管理体制的某些规定也阻碍了多样性和多元化的发展,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必然影响到社团的发展速度和自主程度。

一个明显的因素就是来自登记注册的影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即要想筹建民间体育社团组织,必须找到县以上的政府体育部门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承担主管职责,才能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可事实上一些民间体育社团组织为了保持自己的相对独立性,有的直接到政府体育部门注册,有的直接到工商部门注册。在被调查的10个城市的91个民间体育社团中,45.1%的民间体育社团没有在任何部门进行注册,54.9%的民间体育社团有注册或备案,其中在体育局备案的占62.2%,民政部门注册的占30.5%,在上级体育协会、教育部门或工商部门注册的仅占7.3%。还有38.8%的人不知道应该到民政部门注册。这样,一方面给管理带来了混乱;另一方面,一些民间体育社团实际上给自己的组织带来了额外的负担,不仅享受不到本应享受的各种免税优惠,而且还要为莫须有的“营利性”活动缴税。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还规定:如果“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则对新的申请者不予登记。由于这种规定,使得很多民间体育社团组织得不到法律的认可。数量的限制,必定带来这样的后果:干脆“挂靠”一家单位,但却不能获得法人地位,一旦出现问题,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32%的民间体育社团“挂靠”在其他单位。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归口管理,自成系统。一个民间体育社团组织只要以政府体育部门为业务主管,就只能在其划定的领域内发展,不能越雷池半步,否则就会遭到来自不同方面的责难,不仅体育主管部门和登记机关在年检中会视此为“问题”,而且其他的政府部门也会视其为“违规”。实际上这种条块分割的管理现象,使得民间体育组织难以更好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为健身群体解决困难。另外,体育主管部门也没有解决民间体育组织管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问题,这就造成了要么政府部门不愿接受民间体育组织作为自己的主管对象,要么虽然接受了却难以实施真正有效的管理。

(2)经费问题。

如同人的生命在于运动一样,民间体育社团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在于其开展活动。开展活动就必须要有经费,经费是民间体育社团组织开展活动的物质基础。从调查的结果来看,整体的民间体育社团经济基础薄弱、资金紧张、融资困难、财务混乱。有89%的民间体育社团受到资金的困扰。长期以来,我国体育团体的经费来源主要有3种渠道:一是国家行政事业拨款,二是各类组织的赞助,三是会费及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收人。目前,从总体来看,前两种渠道已非长远之计。由于政府职能的转变、事业经费的紧张,给民间体育社团组织拨款已经很不适应形势的要求。从赞助的渠道看,虽然有时经费比较充裕,但并不稳定。至于会费,无明文规定的收取标准,收缴起来也比较困难。民间体育组织的另一种形式的经费渠道,主要是通过向社会提供服务获得收人。从现实情况来看,以健身群体为服务对象的体育社团大多数属于地方性的,而且民间性的特点也比较浓,这些体育组织与体育政府部门的联系不是特别密切,也很难得到政府任务和经费上的“优待”,这类体育组织基本上也没有力量建立自己的经济实体,因而经费问题尤为突出。

(3)社团内部问题

如果说民间体育社团组织管理体制和经费短缺的制约主要来自政府,另一个重要的制约则来自民间体育社团组织内部。

1)制度不完善。从调查的结果来看,河南、广东两省民间体育社团的财务工作,从总体上看不太规范。大多数不作年度财务报告,只有38.4%的社团作年度财务报告,其中,4.3%的社团每年年终由会计作年度财务报告,并通过注册会计师等作外部审计;10.7%每年年终由会计作年度财务报告,由内部审计;23.4%的社团每年年终由会计作年度财务报告,但无严格审计。目前,我国的民间体育社团组织自律机制不完善,严重地影响了作用的发挥。一些民间体育社团组织内部的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章程履行制度、人员录用与考核奖惩制度等均不健全,或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的问题也同时存在;超出章程规定范围开展活动、损害会员利益,乃至违法乱纪的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民间体育社团组织在全民健身中作用的发挥。

2)领导班子素质低。在调查中我们还发现,民间体育社团领导班子方面也存在较大问题,一是领导班子不团结。班子成员自认为团结的仅占46%;二是班子成员多系兼职。担任两个职务以上的占73.3%,兼职领导不能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社团上;三是年龄结构老化,60岁以上的班子成员占67.4%,这个问题在官办、半官办体育社团中更为普遍;四是班子配备行政化,体育主管部门把一些行政编余人员、即将离退休人员安排到体育社团高层管理的岗位上,影响了民间体育社团组织固有的活力;五是领导班子专业人员明显不足,接受体育院校教育的仅占26.8%。

当然,上面提到的官办、半官办这两类人员恰恰也是一些民间体育社团组织所欢迎的。因为这些人有政治的、经济的、社会关系的方方面面的资源,这种种资源在目前中国的管理体制下有时会给社团带来好处。但要使民间体育社团不断发展,就不能偏重于短期的需求,而要对体育社团的发展进行战略规划。民间体育社团组织建立之初力量一般比较弱小,为了立足,他们十分看重某些资助,从有关部门争取点“任务”,这些努力无可厚非,并十分重要,但不能长此以往。

2、中国民间体育社团发展对策

2.1加大法规宣传力度

握紧《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尚方宝剑,切实组织好3个层次人员的学习。一是加大新闻舆论宣传的攻势,借助报纸、电视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让体育方面党政领导了解有关民间体育社团管理的法规内容和执法程序;二是组织好从事民间体育社团管理的人员学懂法规条款,达到既懂又专,学以致用的效果;三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民间体育社团专兼职干部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他们对民间体育社团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他们明确民间体育社团的合法性,增强法制意识,维护民间体育社团组织的合法权益,从而真正树立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重、部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观念。

2.2加大政策法规调控力度

为逐步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服务与管理相结合的民间体育社团行政管理体系,确保民间体育社团承担全民健身任务并充分发挥作用,就必须对其发展和社会行为通过政策法规予以调控。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法规颁布施行为契机,结合目前实情,清理、废止与《条例》精神不相符的文件,对社团章程进行重新核定,抓紧制定与民间体育社团配套的政策法规。加强政策法规调控力度,创建一系列完善的民间体育社团管理体制、监督制度,是我国民间体育社团发展走向成熟的必然选择。

2.3加大登记管理机关自身建设力度

目前机构改革将再次启动或“补火”,民政部门内部机构面临二次兼并、人员调整,因而民间体育社团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自身建设问题格外引人注目。鉴于民间体育社团组织社会性强、联系面广、任务繁重,因此,建议民间体育社团组织管理机构予以单设,人员配置合乎现实情况,纳人行政编制,办公经费纳人财政预算。

2.4建立自身管理机制

民间体育社团组织的自身建设主要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是明确自身的性质、特点和使命,这是民间体育社团组织建设的立足点和首要解决的问题。我国以服务健身群体为宗旨的民间体育社团组织,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应专注于对我国社会影响比较大,且政府感到难办的问题去积极开展大众健身活动,以充分证明自身的价值,这样做不仅会得到政府的鼓励,也会得到公众的认可。

二是以灵活多样的活动方式作为实现目标的手段。中国民间体育社团组织应选择适宜的方式发展健身队伍。民间体育社团组织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启发、引导社区民众参与到健身活动中来,给大众群体提供健身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健身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把大众健身群体的愿望和要求反映给上级有关部门。

三是注意提高筹资能力,加大筹资的力度。筹资是一项高度专业化的工作,我国民间体育社团组织高层管理人员很多不重视筹资工作,缺乏筹资的对策。针对这种状况,民间体育社团组织必须解决观念上的问题,把筹资当成一项重要的工作,充分开发筹资的人力资源。随着民间体育社团组织筹资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人关注,一些国际、国内的专业筹资咨询公司会应运而生。应把中国民间体育社团有关人员派出去培训,多进行交流,通过学习及早提高筹资水平。

四是抓紧建立一套适应自身特点的规章制度和监督机制,做到管理有制度、决策有程序、行为有准则,真正实行民主管理。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人事安排、财务管理上实行公开的原则,定期、不定期地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有关方面(如政府、资助方、体育社团成员等)公开,真正体现出工作的透明度和完全公开化,以求真正得到社会的信任。

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体育社团;民间社团;体育社会学;中国

    近几年来,我国的民间体育社团发展较快,大量民间体育组织自发地建立起来,如气功协会、冬泳协会、棋院、武馆、体育活动站等,这对群众体育的开展起到了重要的组织指导和推动作用。体育社团所能覆盖的人口是任何其他社团都无法比拟的。可以说,体育社团的发展程度,是一个国家体育发展水平、体育社会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本文在全面调查分析广东、河南两省民间体育社团发展现状的基础上,针对我国民间体育社团发展的基本状况,概括归纳出影响中国民间体育社团发展的因素,以帮助我们清醒地认识中国民间体育社团发展的方向,看清前进道路上的困难、风险和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1、影响中国民间体育社团发展的因素

    民间体育社团组织虽然得到迅速发展,但在我国一些配套的政策法规和管理措施还跟不上发展的需要。从调查的结果看,在组织结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财务制度、决策程序、激励机制、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督环境等方面均不健全。

    (1)管理体制。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群众体育的社会化过程发展速度很快,群众体育的触角迅速伸向社会的每一个层面,各种类型的民间体育社团也如雨后春笋,遍及社会的每个角落。民间体育社团组织的多样性建立和发展,暴露出了现行管理体制上的某些不适应,民间体育社团组织只有在多样性和多元化中发展,才能适应不同社会服务对象的各种需要。但政府在政策法规中对社团没有给予相应的关注,现行管理体制的某些规定也阻碍了多样性和多元化的发展,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必然影响到社团的发展速度和自主程度。

    一个明显的因素就是来自登记注册的影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即要想筹建民间体育社团组织,必须找到县以上的政府体育部门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承担主管职责,才能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可事实上一些民间体育社团组织为了保持自己的相对独立性,有的直接到政府体育部门注册,有的直接到工商部门注册。在被调查的10个城市的91个民间体育社团中,45.1%的民间体育社团没有在任何部门进行注册,54.9%的民间体育社团有注册或备案,其中在体育局备案的占62.2%,民政部门注册的占30.5%,在上级体育协会、教育部门或工商部门注册的仅占7.3%。还有38.8%的人不知道应该到民政部门注册。这样,一方面给管理带来了混乱;另一方面,一些民间体育社团实际上给自己的组织带来了额外的负担,不仅享受不到本应享受的各种免税优惠,而且还要为莫须有的“营利性”活动缴税。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还规定:如果“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则对新的申请者不予登记。由于这种规定,使得很多民间体育社团组织得不到法律的认可。数量的限制,必定带来这样的后果:干脆“挂靠”一家单位,但却不能获得法人地位,一旦出现问题,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32%的民间体育社团“挂靠”在其他单位。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归口管理,自成系统。一个民间体育社团组织只要以政府体育部门为业务主管,就只能在其划定的领域内发展,不能越雷池半步,否则就会遭到来自不同方面的责难,不仅体育主管部门和登记机关在年检中会视此为“问题”,而且其他的政府部门也会视其为“违规”。实际上这种条块分割的管理现象,使得民间体育组织难以更好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为健身群体解决困难。另外,体育主管部门也没有解决民间体育组织管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问题,这就造成了要么政府部门不愿接受民间体育组织作为自己的主管对象,要么虽然接受了却难以实施真正有效的管理。

    (2)经费问题。

    如同人的生命在于运动一样,民间体育社团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在于其开展活动。开展活动就必须要有经费,经费是民间体育社团组织开展活动的物质基础。从调查的结果来看,整体的民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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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社团经济基础薄弱、资金紧张、融资困难、财务混乱。有%的民间体育社团受到资金的困扰。长期以来,我国体育团体的经费来源主要有种渠道:一是国家行政事业拨款,二是各类组织的赞助,三是会费及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收人。目前,从总体来看,前两种渠道已非长远之计。由于政府职能的转变、事业经费的紧张,给民间体育社团组织拨款已经很不适应形势的要求。从赞助的渠道看,虽然有时经费比较充裕,但并不稳定。至于会费,无明文规定的收取标准,收缴起来也比较困难。民间体育组织的另一种形式的经费渠道,主要是通过向社会提供服务获得收人。从现实情况来看,以健身群体为服务对象的体育社团大多数属于地方性的,而且民间性的特点也比较浓,这些体育组织与体育政府部门的联系不是特别密切,也很难得到政府任务和经费上的“优待”,这类体育组织基本上也没有力量建立自己的经济实体,因而经费问题尤为突出。

    ()社团内部问题

    如果说民间体育社团组织管理体制和经费短缺的制约主要来自政府,另一个重要的制约则来自民间体育社团组织内部。

    )制度不完善。从调查的结果来看,河南、广东两省民间体育社团的财务工作,从总体上看不太规范。大多数不作年度财务报告,只有.%的社团作年度财务报告,其中,.%的社团每年年终由会计作年度财务报告,并通过注册会计师等作外部审计;.%每年年终由会计作年度财务报告,由内部审计;.%的社团每年年终由会计作年度财务报告,但无严格审计。目前,我国的民间体育社团组织自律机制不完善,严重地影响了作用的发挥。一些民间体育社团组织内部的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章程履行制度、人员录用与考核奖惩制度等均不健全,或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的问题也同时存在;超出章程规定范围开展活动、损害会员利益,乃至违法乱纪的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民间体育社团组织在全民健身中作用的发挥。

    )领导班子素质低。在调查中我们还发现,民间体育社团领导班子方面也存在较大问题,一是领导班子不团结。班子成员自认为团结的仅占%;二是班子成员多系兼职。担任两个职务以上的占.%,兼职领导不能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社团上;三是年龄结构老化,岁以上的班子成员占.%,这个问题在官办、半官办体育社团中更为普遍;四是班子配备行政化,体育主管部门把一些行政编余人员、即将离退休人员安排到体育社团高层管理的岗位上,影响了民间体育社团组织固有的活力;五是领导班子专业人员明显不足,接受体育院校教育的仅占.%。

    当然,上面提到的官办、半官办这两类人员恰恰也是一些民间体育社团组织所欢迎的。因为这些人有政治的、经济的、社会关系的方方面面的资源,这种种资源在目前中国的管理体制下有时会给社团带来好处。但要使民间体育社团不断发展,就不能偏重于短期的需求,而要对体育社团的发展进行战略规划。民间体育社团组织建立之初力量一般比较弱小,为了立足,他们十分看重某些资助,从有关部门争取点“任务”,这些努力无可厚非,并十分重要,但不能长此以往。

  、中国民间体育社团发展对策

.加大法规宣传力度

    握紧《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尚方宝剑,切实组织好个层次人员的学习。一是加大新闻舆论宣传的攻势,借助报纸、电视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让体育方面党政领导了解有关民间体育社团管理的法规内容和执法程序;二是组织好从事民间体育社团管理的人员学懂法规条款,达到既懂又专,学以致用的效果;三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民间体育社团专兼职干部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他们对民间体育社团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他们明确民间体育社团的合法性,增强法制意识,维护民间体育社团组织的合法权益,从而真正树立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重、部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观念。

.加大政策法规调控力度

    为逐步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服务与管理相结合的民间体育社团行政管理体系,确保民间体育社团承担全民健身任务并充分发挥作用,就必须对其发展和社会行为通过政策法规予以调控。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法规颁布施行为契机,结合目前实情,清理、废止与《条例》精神不相符的文件,对社团章程进行重新核定,抓紧制定与民间体育社团配套的政策法规。加强政策法规调控力度,创建一系列完善的民间体育社团管理体制、监督制度,是我国民间体育社团发展走向成熟的必然选择。

.加大登记管理机关自身建设力度

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河北省政府;社会团体;管理;自身建设

有学者认为,我国改革开放以前是一种“总体性社会”,这种社会中所有资源均由国家控制,在一定意义上呈现出国家吞并公民社会的状态,这是我国社会组织的生存环境的历史过程之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政治各方面都发生了变化,社会结构也随之产生深刻的改变,党和各级政府对社会组织作为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有了正面的认识和评价。2005年,民政部印发了《民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2014年2月民政部了《2014年民政部购买社会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许多学者也从理论和实践方面对“社会组织”开展了多角度的研究,汲取国外非政府组织管理的先进经验,这些工作都促进了政府和社团的合作模式的形成。在这种形势下,河北省社会团体发展迅速,结构渐趋优化,布局合理。不同类型的社会团体质量都有了一定的提高,在社会事务的处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河北省政府充分认识社会团体的功能和作用,将社会团体定位为合作者的角色,在国家制度下与社会团体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合作。

一、合作模式下政府角色的功能发挥

合作治理模式在一定意义上模糊了治理者和被治理者的界限,治理主体不再是从前的政府一元化,而是出现多元化的局面,非政府组织作为第三部门,独立的出现在社会生活中,和政府机构进行平等合作,共同解决国家或地区出现的各类问题。在这种理论指导下,河北省作为合作进程中的主体,应该充分发挥好自己的作用,对社会团体进行培育和监管。

1、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营造良好的公共管理环境

首先,我国社会团体等级制度可以概括为归口登记、双重负责、分级管理三个原则。这种登记管理制度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学者们对这种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提出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会团体的壮大,不利于更长远的管理全部社会团体。现在国家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也在进行创新式探索。河北省权力机构可以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适度创新登记制度,例如可以发展直接登记制度或者备案制度等。

其次,实施社会团体织分类管理。学术界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对我国的社会团体进行了不同的分类。作为管理者,可以对社会团体的类型进行研究,根据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和合作模式。这样,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时会更有针对性,从而节省资源,提高效率。

最后,完善社会团体的税收管理。我国对于非政府组织的免税或收税优惠政策的法律法规建设比较薄弱,因此,我们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法律和程序角度,完善收税优惠认定制度,建立申请和测试制度,同时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和监督制定。

2、加强对社会团体的培育和扶持力度,促进社会团体的发展

河北省政府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倡导的形式来培育社会团体。省级、地级市、县级市等通过通知、暂行办法等对社会团体进行规范性培育。例如2013年由河北省民政部印发的《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组织万名党员下社区、到乡村、进老区帮扶”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很好的规范了社会团体内党员的自身行为。另外,河北省积极进行社会组织的评估工作,对河北省内的社会团体进行全面的评估,授予相应的等级,公布结果,并对优秀社团进行各方面的鼓励和奖励以及优惠等,从而促使社会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利用政府资源完善自己。

3、完善自身的监管制度,建立多方的监管体系

河北省政府对社会团体的监管措施比较单一和简单。政府可以借鉴其他省或国家的经验,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使监管制度静态化和动态化相结合、常态化和突发性监管相结合、分类监管和项目监管相结合、事前预防和事后审查相结合等,同时,动员各方资源,例如企业、媒体、其他社会组织等建立多方共同监管的体系,提高社会团体的公信力。

二、合作模式下社会团体的自身建设问题

作为合作者的社会团体,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只有通过健全组织内部治理结构,才能实现组织的宗旨,更好的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

目前,河北省社会团体在内部建设问题上存在着组织结构虚设,管理方法落后,人力资本缺失,志愿者建设薄弱,财务管理混乱,信息不透明等问题。为了促进社会团体的可持续发展,社会团体有必要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建立规章制度,建立理事会、董事会和会员大会等,学习企业和其他优秀社团的管理方式,将社团建设成开放式的组织,而非闭门造车,自我封闭。同时,加强社会团体的人才队伍建设,培养组织的稳定志愿者队伍;健全社会团体的财务制度,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建立财务透明制度,通过财务制度,增加组织的公信力。最后,通过建立信息管理制度,提高信息的透明化,这种方式也可以提高组织的公信力,保证组织宗旨的实现。(作者单位:衡水学院法政系)

本为系2014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新形势下作为合作者的河北省社团组织研究》(课题编号:2014031903)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 徐家良.社会团体导论[M].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年版.

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一、高校学生社团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学生社团管理机制落后

在我国高校内部,学生社团通常挂靠在相应的院系,直属于校团委管理,虽然学生社团建立了完善的规章制度,但是管理机制落后,在管理过程中缺乏弹性,主要表现为:第一在审核日常活动程序方面,一般需要所挂靠院系团委书记、团联合会、校团委负责人等环节进行一次签字审批,从审批时间来说,整个审批过程通常花费一周的时间,漫长的审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团活动的时效性。第二,学生主体地位缺失,学生作为学生社团的主体,学生社团工作理应由学生自己进行管理,这样才能激发学生参与社团的积极性,但是,高校有影响力的学生社团活动都是由学校团委指定。高校依然延续“保姆式”的管理,并且在多数情况下,学生社团扮演“使用机器”的角色,落后的管理机制打击了学生社团的积极性,同时影响学生社团作用的发挥。

(二)执行学生社团管理制度存在偏差

今年来,随着高校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普遍建立了社团成立审批制度、考核制度、经费制度等学生社团管理制度。但是,在执行这些社团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完全没有遵照社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导致执行规章制度出现偏差,例如,社团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按照新制度的规定,会员费用一般控制在二十元左右。但是,有些社团在制定会费方面存在不合理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社团会员的权益。根据学生社团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学生社团经费的作用主要用于社团章程规定的活动,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私自侵占、私分、挪用社团经费。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普遍存在社团经费私用的现象。

(三)学生社团运转不顺畅

在学生社团运转方面,当前许多高校普遍存在运转不顺畅的现象,主要表现为:首先社团内部意图传达不通畅,这种现象在规模较大的社团中尤为突出,由于人数众多,社团领导层的意图难以传递给社团成员,在这种情况下,难以统一全体社团成员的思想。其次在组织开展社团活动时,会遭遇各种外界的阻力,例如院系不重视,以及活动经费受限等。另外,一些高校由于有多个校区,与主校区相比,其他校区的学生社团运转难度更大。在社团建设方面,由于分校区都处于探索阶段,导致社团管理面临运行不规范、发展目标模糊等问题。

二、创新高校学生社团管理的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在高校学生社团中,社团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人员流动大,缺乏稳定性等,受这些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要求学生社团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加强自身建设。学生社团需要综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适应自身需求的规章制度,同时制定实施本社团的章程,并要求社团成员严格遵守。为了确保学生社团活动的正规化、制度化,通常情况下,要求学生社团建立内部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参照学生会的制度流程,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机制,并且保证工作机制覆盖外联部、文讯部等,明确各部的分工,各司其职,在一定程度上共同推进学生社团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优化学生社团管理机制

高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需要正确认识发展学生社团的重要性。在高校教育育人系统中,学生社团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协助高校组织开展一些德育教育工作。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等教育改革的力度逐渐加大,在网络技术的推动下,学生的自主意识、法律意识都在逐步提高。通过优化学生社团管理机制,强化学生社团在学生中的影响力,帮助大学生提升自身的综合能力。对此,高校各级党团组织等需要高度关注制约学生社团健康发展的各种因素,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高校育人体系中的作用,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对大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将大学生培养成优秀的人才,同时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持续发展。对于高校来说,在优化学生社团管理机制的过程中,需要强化“教育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在日常教育教学过程中,营造有利于学生社团健康发展的环境氛围;优化学生社团管理机制,帮助学生社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强化自身的组织能力,激发学生社团的组织活力,推动学生社团的进一步发展。

(三)加强学生社团的内部管理

在学生社团内部管理方面,利用座谈会等形式,为社团成员创造交流的机会,增进社团成员之间的感情工作交流。另外,作为学生社团的社长、副社长等组织者来说,在日常工作中,需要不断淡化社团的概念,与社团其他成员加强沟通交流,以朋友的身份与社团其他成员和谐相处,平等交流,共同学习,在一定程度上营造社团内部一片团结的景象。借助当前流行的微信、微博等工具,不断拓宽社团成员之间的交流途径,丰富交流内容,帮助学校对学生开展德育教育。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