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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全县养老机构58家,其中公办19家、公建民营28家,民办养老机构9家,康养中心2家。为推进我县养老工作,联合县财政局及时出台了《关于印发〈2020年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19年县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社区康养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养老工作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农村敬老院消防设施建设
新建18所敬老院消防设施和补建24所敬老院消防设施工程于2019年底正式开工,2020年全部完工;4家敬老院扩建,消防同步设计同步施工,11月已开工建设。共投入资金4113.9万元。
(二)社区康养中心建设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县政府办2019年出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社区康养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年建设任务为新建1个社区康养中心,与住建局、规划局、镇共同考察城区住宅小区社区养老用房中,确定锦绣书香门第小区为玉泉社区康养中心选址,已完工,对外公开招标运营。投入近百万元。
(三)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养护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县政府办2019年出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开展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养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院长负责制。
试点长集镇养老服务中心于2019年12月起开始接收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开展集中养护工作,月均入住33人。按照护理标准失能人员2200元每人每月,半失能人员1600元每人每月,根据动态情况按月拨付给长集镇养老服务中心机构账户;2020年3月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失能半失能人员集中供养试点,月均入住13人,参照特困人员失能半失能标准按照县、乡、个人8:1:1标准承担。县拨资金18.5万元。
2019年至2020年,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乡镇上报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进行失能评估,共评定出特困人员中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1207人,集中供养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641人(包含入住民办养老机构的人员)。
(四)养老床位建设情况
2019年底统计年报中,县60周岁以上老人258441人,按照每千名老人拥有45张床位要求,我县应有11630张床位。县养老床位现有11844张床位,已达标。
包括:①公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47家5856张床位,②9所社会办养老机构1614张床位,③五保之家3131张床位:④其他1243张床位,分别是:光荣院300张床位,师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0张床位,吴集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0张床位,五岳社区康养中心20张床位,书香门第康养中心25张床位,残疾人康复中心120张床位,各医院康复科、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院合计678张养老床位。
我县维修五保之家投入1253.7万元;购买3400张木床用于五保之家放置,投入86.87万元。
(五)护理型床位改造情况
2019年底统计年报中,县60周岁以上老人258441人,按照每千名老人拥有45张床位要求,我县应有11630张床位,护理型床位床位比例不得低于30%,即3489张护理型床位。现有护理型床位3713张(包括未建成的彭塔顺河敬老院和新店伊楼敬老院)
(1)全县养老机构现有护理型床位3363张,包括:
①社会办养老机构301张;②2019年敬老院改造升级护理型床位530张;③2020年敬老院改造升级护理型床位1961张;④新店镇伊楼敬老院和彭塔乡顺河敬老院重建工程中计划建设护理型床位176张;⑤光荣院300张;⑥五岳社区康养中心护理型床位20张;⑦玉泉社区康养中心护理型床位25张(年底建成);⑧师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护理型床位50张。
(2)医疗机构有护理型床位350张,包括:
①各医院康复科合计80张床位;②龙潭镇金水医院拟设医养结合床位150张;③残疾人康复中心设医养结合床位120张。
我县敬老院改造升级工程投入657.6万元,采购医疗护理型设备投入385万元。
(六)农村敬老院改革改制
根据省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和民生工程任务要求,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市民政局《关于下达全是特困供养机构社会化转型指导数的通知》,到2020年底,我县特困供养机构社会化运营比例需达到60%,应转型数为28所。截止目前,我县47所敬老院,已有28所敬老院完成公建民营。
(七)居家养老服务开展情况
2019年11月18日经镇、县民政局研究同意,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通过县政府采购中心、县招管局按公开招标程序已确定中标单位县养老服务信息中心继续为城区居家养老开展服务。每个月为社区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开展不低于4次“五助”上门服务。年服务老人400人,累计服务1.5万人次。投入资金70.06万元。以“12343”公益服务热线形式,为全县老年人和社区居民搭建一个现代化信息网络平台以及一流的求助指挥系统,构建“县、乡(镇)、村(街道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管理体系和24小时呼叫求助服务体系。实现“互联网+养老”线上预约线下服务的新模式,打通了养老供给与需求之间的障碍。
(八)城市社区三级中心建设情况
我县15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均达到85%以上;县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到100%。
(九)补贴发放情况
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资金334.26万元(5571人);失能老人护理补贴按照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对象发放资金159.336万元(2213人);高龄津贴按照80周岁至8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16.67元;90周岁至9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33.33元高龄津贴;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年发放3600元(即长寿保健费)。2020年发放高龄津贴31700人,资金755.48万元。
一、重品质,实施民政服务品牌建设
服务品牌建设初显成效。结合业务特色和行风建设,全力打造“1+8”民政服务品牌体系,印发了《全区民政系统开展“善治馨香民政”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通知》,在“社区建设、双拥优抚、养老服务、救助救济、慈善公益、婚姻登记、社会组织、殡葬服务”推出特色服务项目,并通过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明确项目责任人,严抓落实。上半年,区婚姻登记处创建的“琴海导航”服务品牌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为抓手,辅导调解34例婚姻家庭纠纷;“春暖梧桐”服务项目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育社会组织8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重思路,深化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社区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在老城区和城市拓展区社区深化“两委两站”组织构架,按照“两委一会多中心”的服务模式在包公街道开展试点工作。在滨湖新区范围内推行“多元共治、居政分离”的社区管理模式,成立了滨湖世纪社区,变“街道—社区”两级管理为大社区一级管理;在居委会层面推行“居政分离、居民自治”,并成立了滨湖世纪社区共治理事会。同时,加强大社区人员配备,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录聘15人充实到滨湖世纪社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着力打造15分钟生活服务圈,努力构建社区公共服务、义务服务、市场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四大体系。搭建、延伸公共服务平台做好差异性和均等化的公共服务;设立社区发展公益金探索外包化购买服务,今年,我区继续安排专项资金为60岁以上城市一类低保、重点优抚对象,免费配送老人手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城乡社区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今年3月启动了省精品社区和市标准化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明确滨湖世纪社区(街道级)、花园社居委等4个创建单位,并制定下发了创建方案;组织创建单位参加省厅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外出考察,明确自治导向,严格按照标准,尽快启动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创建任务。社区服务不断深化。建立社区、社团、社工“三社”联动的社会管理运行机制,以专业方法深化公共服务,利用社区服务平台,引入社工和社工组织介入社区服务,提倡“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针对特殊人群开展服务项目。社区老少活动家园和智能化便民服务亭建设全面推进。按照市局统一部署,今年我区建设数分别为30个和39个,现社区“老少活动家园”已全部完成选点工作,10个创建单位已进入招投标环节;社区“智能化便民服务亭”正在开展选址布点工作。同时,正在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对去年的计划安装点进行实地走访,对符合安装条件的点,立即启动安装工作;不符合安装条件的点,正在梳理调整。截至目前,我区已完成5座便民服务亭的安装工作。推广统一社区标识。社区服务标识的统一,既提升了社区辨识度,也极大地提高了居民认同感和参与度。今年区政府下拨专款40万元用于21个社区推广标识应用工作,并于6月进入招投标程序,预计年底前全区社区能够实现标识统一应用。
三、重实效,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五保供养措施有力。全区农村五保供养能力和充分集中供养率均为100%;供养经费按季度超前打卡发放,上半年累计发放244.43万元,全区五保对象年均供养标准达到6000元以上。五保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制度有序推进,按时完成全区800多名五保对象享受长期医疗护理投保参保工作。五保供养机构建设超序时进度,骆岗敬老院100张床位扩建工程全部完工。医疗救助规范高效。举办业务培训两期,印制发放宣传材料22000份。上半年,累计救助城乡困难居民大、重病人员623人次,累计发放救助资金244.8万元。其中救助低保、五保、重点优抚对象255人次,救助金额107.4万元;救助低收入对象50人次,救助金额34.3万元。新增“一站式”定点医疗机构3家,“一站式”救助318人次,救助金额103万元,占救助总人数、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51%和42%,“一站式”平台救助的经费额和人员比例超过省、市要求指标。临时救助填补保障“肓区”。在全市率先试行临时救助街镇审批,临时救助实现方便快捷,有效缓解了低保边缘家庭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的临时性生活困难问题。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救助15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6.4万元。率先建立“三无”人员保障制度。率先在全市建立城市“三无”人员保障制度,对城市“三无”人员在吃、穿、住、医、葬及教育的等多方面提供生活照顾、物资帮助和精神慰藉。慈善捐助成效明显。及时有效开展赈灾捐款,为四川雅安地震募捐215万元,并全部上解市慈善协会。开展“慈善一日捐”,募集善款87.6万元。上半年,区慈善协会根据市慈善协会安排,发放永辉超市“情暖万家”爱心卡20万元;“六·一”期间,会同区残联对全区50名特困儿童进行对口帮扶,发放慈善慰问金10万元。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步入正轨。建立了“属地管理、首接负责、常态巡查、举报奖励、周报告”五项制度保障流浪乞讨救助常态开展。针对生活无着人员,在辖区重点区域路段和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救助标识或引导牌,引导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全面调动社工、网格员、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告知、引导、护送及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发现、报告、反应机制,部分重点区域街镇、居村委会建立救助管理联络员制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有奖举报制度。
四、重创新,强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居家养老服务日趋完善。出台了《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依托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区、街、居分工,三级联动的运营模式日趋成熟。区居家养老呼叫中心运转顺畅,月均服务量1308人次;完善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拟定《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通过政府购买和慈善助老,2476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开展“社区养老建设提升年”活动,新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8个;推出“区居家养老建设沙龙”,不定期组织街镇、居村、专业社工、加盟企业对养老事业发展建言献策。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采集辖区60岁以上老人基本信息3万余条,建立了区级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基本情况月报表制度,居家养老服务开展情况实现了动态管理,同时积极开展高龄独居、高龄空巢、残障失能、低保特困、重病大病、孤寡失独六类特殊老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目前调查信息采集已达2700余条。基层老年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开展“老年协会建设规范年”活动,推进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上半年,全区7个镇街成立了老年协会,同时还将协会组织延伸到村居。
五、重活力,推进社会工作体系建设
大力实施“工程”。实施“组织建设”工程,全区街镇均成立了社工协会,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实施“素质提升”工程,积极组织区直相关部门和街(镇)、居(村)工作人员参加职业资格水平考试,与组织部门联合办班,强化考前培训,全区报考人数477人,已取得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人数达62人。实施“强基固本”工程,打造社工人才实训和教育培训“双基地”,先后培训1800余人次,接受300多名大学生前来实习实训。实施“活力辐射”工程,利用报纸、电台、网络和宣传栏等载体,大力宣传社会工作知识;举办“江淮社工宣传周”活动,提高社会工作知晓率。实施“组织孵化”工程,通过社工服务机构培训孵化,吸纳了12家社会服务组织和公益慈善组织入驻,培育孵化了8家社会组织。实施“项目驱动”工程,启动社工服务项目10个,建立司法调解社工站1个,社区社工服务站5个。实施“机制保障”工程,将事业单位社会工作者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待遇保障范围,兑现相应工资待遇,对聘用人员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按职业水平等次,每月分别给予100元至400元的补贴。实施“品牌建设”工程,打造了“阅趣馆”、“居家养老”、“琴海导航”、“读书郎俱乐部”、“老少活动家园”等一系列社工服务品牌,直接服务对象达7000余人。规范社会组织登记。截至年6月份,全区依法登记(备案)社会组织293个,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90个,社会团体42个,社区社会组织161个;今年依法办理社团和民非变更登记6家,到期换证43家;批准成立社会团体1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家。实施登记管理改革。重点培养、优先发展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凡申请成立上述社会组织,取消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进行直接登记。加强社会组织培育。挂牌成立了区社会组织培育中心,建立“区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枢纽型社区组织,成立了望湖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大力扶持及人和爱邻社工服务社,免费提供办公场地、减免物管费用;建立区社会组织虚拟孵化园QQ交流群,畅通信息交流渠道。
长宁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决定,将刘正东等39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我区养老事业的议案》交由区政府办理。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议案的跟踪、监督、支持和落实,通过代表下社区活动,调研、视察、座谈等形式,了解该议案的推进情况。
2014年10月,区人大酝酿养老议案,成立拟稿小组,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意见,组织代表视察各类型的养老机构(公办公营、公办民营、民办民营)、护理站、日间照料中心,掌握第一手资料。如2014年12月17日视察颐家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并召开老年人代表座谈会,14位区人大代表聆听21位老年人代表细说他们“心中的养老院”。经区人大常委会办公会议研究,确定议案领衔代表;在人代会期间,39位人大代表联名签字,确定代表议案正式提交区第六次人代会。2015年1月召开的区人代会上,由大会主席团决定,共提出了5项养老议案的建议:一是科学规划,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保障;二是多措并举,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发展;三是大力扶持,加快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四是整合资源,完善养老服务网络;五是拓宽渠道,积极培育养老服务队伍。
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区人大常委会有序推进代表议案的办理。在推进过程中,按照区政府确定的“6+20”的议案推进项目,制定议案监督调查工作方案,成立监督调查领导小组,常委会分管主任为组长,工委负责人为副组长,提出议案的人大代表为组员;明确领导分工,落实监督调查内容。围绕社区养老服务相关政策及实施情况,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及养老机构的规划、建设及运行情况,医养结合工作推进情况,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情况等内容开展监督调查工作。2015年4月13日,召开全区10个街道、镇分管养老事业的主任座谈会,听取街镇近期和远期养老工作的情况汇报。4月17日,召开逸仙、金福、康逸、爱晚亭、安馨、南山、新泾自家人服务区等7家养老机构投资经营负责人调研座谈会,了解社会养老机构目前运行的情况。4月22日,召开本区政府相关部门(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委、区文化局、区体育局、区规土局)负责人座谈会,听取相关委办局推进养老方案实施情况的报告。市、区人大代表、工委委员30余人次参加了本次执法检查,并视察了西郊协和颐养院等部分养老机构。6月27日,区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推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报告,委员们进行了询问和审议,对项目化实施方案发表了意见和建议;7月、8月两次与区民政局领导专题沟通项目实施落地推进情况。10月23日,区人大内司工委围绕议案再次与区民政局进行沟通;11月12日、19日,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实地视察金福第二养老院和颐家老年护理站,召开代表座谈会,听取民政、卫生系统在推进议案中的情况汇报。此议案提出以来,共有116人次代表参加调研、视察、座谈等活动,加大了监督力度。11月25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开展专题询问,有8位区人大代表或常委会委员提出19个问题,代表或委员们对政府回答的问题均表示满意。他们认为,加快发展长宁区的养老事业,是落实区“十二五”规划甚至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的一项十分重要而又迫切的任务,是巩固长宁文明城区建设成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调动市场和社会各方力量,加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在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时,强化养老服务的系统谋划,优化养老服务环境整体建设,合理配置养老服务设施,适应老年社会需求,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强化对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以及居家老人的医疗服务支撑,以满足多层次医疗护理需求;要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系统研究,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机制,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激励制度,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
目前,我国养老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倒金字塔形”养老困境不仅是独生子女尽孝问题,更是社会问题。一对小夫妻不仅要赡养双方的父母,还要赡养父母的父母,少的要负责三四位老人,多的甚至要照顾七八位老人,比上一代多了不少物质和精神的压力。
民营养老院住不满,公办养老院一床难求。民营养老院随着城市建设“越办越远”,地处郊区,交通不便,收费高,招工难,只能接收能够自理的老人,民营养老院在国家政策和财政支持上得到的帮助十分单薄,这些原因使得民营养老院住不满,经营惨淡。
社区居家养老面临养老场地紧张,宣传推广亟待加强,需要更多专业的护理及医护人员。社区居家养老概念很好,但在实施中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个人支付的费用要能让大多数老人及家庭承受。社区日间托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医疗、餐饮、休闲等服务,设想很好,但因社区没有场地设立托老所,硬件设施跟不上,很难大范围推广实施。
针对这样的情况,建议进一步加强民办公助社会养老机构的建设。首先,社区要按规定比例像建幼儿园和绿地一样建立社区托老所、民办公助养老院、公立养老院。保证养老不必到郊区,能在家门口实现老有所养。
其次,应创新养老事业社会管理模式,避免片面强化政府管控,大面积扩建公立养老院。建议以民办公助为主,多一些社区附近的小而优的家门口养老设施,少一些郊区偏远地区大规模的豪华养老院。
*年,全区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区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及政府全会的部署安排,强化“民政为民、全心全意”的服务理念,坚持“面向基层”的工作导向,落实“开拓创新,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突出民生保障主题,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优化民政公共服务体系,深化民政工作机制创新,健全民政事业发展格局,努力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加快推进我区现代民政事业创新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做出新的贡献。
全年民政工作的目标任务:
1、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完善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
——改革低保审批管理方式,增强服务效能,方便百姓。加强城市低保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完善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制定《*区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操作规程》,规范紧急救助行为。
——优化区、街道、社区“三级”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分片包干、属地化管理救助。做到区、街道、社区三级“错时定点”管理救助工作更加人性化、亲情化、规范化。
2、进一步完善福利服务体系,加快发展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
——以争创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各项扶持政策,推进小型养老院宜居化建设,提高养老护理员专业水平,进一步完善货币化养老、社会养老、居家养老等互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养老福利工作有新突破。
——加强老龄基础工作,健全理顺老龄机构,确保老龄工作五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活动场地)。大力推进区级老年活动场所建设及加强老年社团(协会)建设,完善“老年人才库”、“大连市老年人应急求助信息系统”建设。
——扶持民办老年活动中心建设。51个社区要在三月底之前,都要组织成立“社区鹤悦文体活动指导站”,重阳节期间,围绕“老少同乐”这一主题,开展书画对垒赛、文艺擂台赛、家庭趣味运动会等活动,营造尊老氛围,实现代际和谐。
3、进一步深化和谐社区建设,提高基层公共服务水平。
——积极推进国际化宜居社区建设。适应大连市建设国际化城市和国际化航运中心的要求,积极探索构建*区国际化宜居社区建设的新思路,制定*区国际化宜居社区建设试点方案,出台具有*特色、符合和谐社区发展要求的*区国际化宜居社区建设标准,在人民路街道兴和社区和葵英街道林海社区进行试点,为推进*区国际化城区建设奠定基础。
——进一步推进*区和谐社区建设。不断加强对构建和谐社区的研究,注重吸收有关专家学者和外地区和谐社区建设经验,开拓思路,大胆创新,适时召开*区社区建设推进会。制定和谐社区建设规划,年内争取创建60%社区达到和谐社区标准。组织和谐社区大拉练及交流活动,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步伐,使我区率先跨进全国和谐社区建设先进行列。
——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搞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倡导和推进社区直选。进一步规范居民代表、社区楼组长产生办法和选举程序;二是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搞好社区工作者的选聘工作,稳步推进社区工作人员的职业化、年轻化、知识化;三是加强交流和培训工作,采取集中和以会代训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素质和适应社区工作的能力;四是强化社区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定出台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继续优化社区内部硬件设施的配置,提升社区硬件设施的功能和作用。加强社区信息化建设,加大对社区办公设备的升级、改造,实现社区OA办公系统与全区社会各事业部门的有效互动,组建社区服务呼叫系统,建设“社区服务呼叫中心”,使社区的功能更合理,配备更科学,体现办公的现代化、信息化、便捷化和人文化,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的功能和水平。
——创建社区服务品牌,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发[*]14号文件,鼓励和扶持中介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建立社区服务发展基金,研究拟定扶持中介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具体办法,推行社区中介组织实施,社区监督的社区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建立社区服务市场化、社会化的长效运行机制。通过舆论引导等有效形式,大力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形成弱有所助、困有所帮的社区志愿服务氛围,适时建立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年内社区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10%以上。
4、进一步加强双拥优抚工作,促进军地军民和谐共建。
——深入开展地方支持部队军事斗争准备和部队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双支活动”,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对驻军后勤保障社会化项目建设给予支持,将部队急需的项目及时纳入地方政府的年度投资计划,确保顺利完成。
——抓好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开展“关爱功臣活动”,通过走访重点优抚对象,为残疾军人辅助器械配备做好摸底。进一步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完善优待办法。健全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彻底解决医疗难的问题。重点做好复员干部和参战参试人员政策落实(6个文件和3个具体操作办法)和稳定工作。
——做好第四批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军地齐心协力,积极配合,提高交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力争按计划完成交接任务。
5、进一步优化社会事务管理,提高基层公共服务水平。
——不断完善民间组织网的功能,提高民间组织规范管理能力。充分运用好民间组织网站,逐步推行社会组织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和及时准确更新民间组织相关信息,探索网上年检方式及四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强化社会组织服务功能,重点扶持为社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服务的慈善、扶贫、服务等类型社会组织,将政府对社区服务直接投入的方式逐步转变为对社区民间组织奖励性、委托性、补贴性或购买性的投入方式,探索政府购买公益服务岗位的新途径。
——深化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探索建立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长效机制,适时进行民非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表奖活动,推动全区社会组织评估活动开展。
——推进地名标准化、现代化进程,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适时启动全区范围的大型地名普查,通过普查业务培训、实地操作演练、分组互检校验等形式,采集全面、精准、详实地名信息,编制出版《*年*区地名数据库》,为制作《*区电子地图》、《*区地名信息查询系统》和街道、社区两级地名信息库做好准备。校验、汇总《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表》的数据信息,做好地名信息数据化和档案管理的规范化。
——编绘完成全区、街道、社区三级路标分布示意图。启动新的路标管理维护机制,明确分级管理的目标任务、职责和激励办法,通过对路标设置及维护状况的清查,完成15个社区老楼牌改造任务和解决好地名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