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为深刻吸取“2.23”道外区陶瓷小区连廊杂物火灾和“2.25”南岗区征跃小区楼梯间杂物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兆力书记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全市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哈安发〔2021〕5号)要求,··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双城区近期城镇住宅小区火灾发生的情况,为进一步巩固2019年以来全区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成果,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一、召开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3月30日、5月10日双城区委、区政府在会展中心中会议室分别组织召开了全区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会议。会上,印发了《双城区城镇住宅小区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回头看”工作,按照任务分工,逐一明确治理重点和治理责任,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全面排查、建立清单、落实整改、隐患消号等工作,同时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和2019年专项整治中出现的反弹现象,逐一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此次“回头看”工作取得真正实效。
二、迅速行动,全面开展“回头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全区城区内共有283个小区,1139栋楼,5253个单元,自从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共排查隐患2493处,其中占用堵塞封闭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2376处,占用消防连廊的85处,经督促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发现占用消防车道隐患32处,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补划消防车通道黄线90个小区。全区共印发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宣传画册4万份。深入小区开展消防宣传100余次。主城区三个街道办事处(永治、承恩、承旭)牵头,组织消防、城管、规划、住建、辖区派出所、社区不间断地开展住宅小区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联合明察暗访3个街道,35个住宅小区,87栋楼,351个单元,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消防安全隐患,普遍存在着消防通道,消防走廊被占用,小区内乱停乱放车辆,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等问题。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占用疏散通道、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问题,消防救援大队共计处罚10.81万元。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一类、二类小区修复补建工作发现双城区存在很多没有消防设施的老旧小区、小区院内乱停车辆、楼道内和小区院内消防通道被占用、小区物业消防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行了专题研究讨论,因为此次专项行动针对的是小区物业和居民百姓,居民百姓普遍存在着消防意识较差,多年养成习惯形成的占用消防车道、占用消防连廊等隐患,如果不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很难将问题整改到位,并且问题反复出现,难以达到彻底整改的效果。
四、下步工作措施和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此次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作为全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下大力气狠抓整治反弹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开展网格员和楼长制度建设工作,为此项工作的常态化治理奠定基础。一类、二类小区修复补建工作住建部门已进入招标阶段;其他住宅小区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时完善消防设施补建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大“回头看”宣传力度。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一定要以此次验收为契机,利用网络、媒体发放宣传单等手段营造宣传氛围,让广大民众人人知晓,自觉参与社区管理这项活动。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全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常态化宣传,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全民的逃生自救能力。
三是加强执法力度,消防救援大队和公安派出所要配合街道、社区对拒不整改行为严厉打击,对物业企业不能履职尽责的,物业管理部门对其采取惩戒措施,行为严重的要强制其退出经营市场,取消其经营资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城中村”综合环境整治,使“城中村”的综合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乱搭建、乱堆放、乱停车、乱设摊、乱倒垃圾等不文明现象得到有效整治,综合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加强,居民集聚区绿化率进一步提高,居住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整治范围
集中整治县城区周边5个农村社区:城桥社区、城东社区、车站社区、西项社区、庄港社区。共整治各农村社区的32个居住小区和自然村,分别为城桥社区1个,城东社区5个,车站社区9个,西项社区6个,庄港社区11个。其中列入重点整治小区的有12个,分别为城桥社区的城桥小区,城东社区的张家桥小区、城东小区、安乐桥小区、陈家浜小区,车站社区的野师庵浜、日晖桥下北、善东花苑、城河滩,西项社区的上南浜小区、南杨浜小区,庄港社区的茅草新区。其中城桥小区和张家桥小区列入重点示范整治小区。
三、整治重点
1、加大违章建筑清理力度。在摸清底子的前提下,积极研究清理违章建筑方案,做到党员干部违章先拆、对一些有安全隐患的违章必拆、沿路沿河违章必拆,妨碍建设违章必拆,公共用地违章必拆,切实改善城中村的环境面貌。
2、加大生活小锅炉整治力度。加强集中排查力度,整治一批影响居民生活、焚烧有毒有害垃圾、焚烧物堆放杂乱的小锅炉。加强日学巡查和宣传,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3、加大废品收购点的整治力度。开展沿线、沿路和小区内废品收购点的集中整治力度,取缔一些脏、乱、差,影响小区环境卫生的废品收购点,加强日常巡查,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美化小区环境和居住环境。
4、加大小区经营户、摊点整治力度。各农村社区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强经营户的长效管理力度,进一步发挥好小区管理员的作用,加强日常巡查,取缔店外占道经营和无证经营户以及临时流动摊点。
5、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各农村社区要组织人力,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全面清除道路、房前屋后、河道的垃圾,全面清理乱堆放,清除卫生死角,做到辖区内无卫生死角,杂物堆放有序整齐,小区干净整洁。加强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商铺等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整治,落实管理责任,改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和市场化运作的监督检查,提高保洁质量。
6、加大河道保洁和绿化力度。组织人员开展河道漂浮的打涝和清淤工作,加强对城边、小区内的河道落实专人分段负责河道保洁工作。以小区主干道、进村入口、房前屋后、公共活动场所以及河岸边的绿化为重点,进一步提高绿化覆盖率,做到小区绿化成荫、河清岸绿,切实改善小区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四、实施步骤
本实施方案分前期准备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和巩固提升三个阶段,从2013年5月下旬开始到7月底基本结束。
1、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5月31日前)。街道与相关职能部门在前期试点整治的基础上,制定城中村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项整治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落实职责。做好宣传发动,积极营造良好的集中整治工作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6月1日-7月20日)。各农村社区根据街道的实施方案,对照整治标准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整治目标任务,全面开展城中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要针对整治中的重点和难点,积极与街道相关部门和县级有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50天的集中整治行动过程中要形成有力声势,确保整治行动有序推进。
3、巩固提升阶段(2013年7月21-31日)。加强环境整治工作监督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建立健全综合环境长效管理各项机制,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五、职责分工
此次农村社区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由各农村社区具体根据街道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并按照各项整治工作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并制定相应的整治工作方案。为把整治行动顺利推进,街道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并分4个专项整治小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整治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各整治小组与各农村社区要加强日常的巡查和对接,加强与县级各责任部门的沟通和联系。
六、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形成合力。各专项整治小组和农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根据“三改一拆”行动和城中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做到措施有力,确保整治行动的顺利推进。
一、工作目标
以截污控源、清淤和河岸环境整治为主要手段,加强河道长效管理,确保2010年底前全面消除河道黑臭现象,实现全区河道水循环正常、水安全保证、水文化丰富、水生态良好、水景观优美的目标。
二、清河范围
“清河行动”对象为全区所有有黑臭现象的河道,其中列入市“清河行动”范围内的十四条黑臭河道(详见附表)为重点清河对象。
三、工作原则
(一)以块为主,区域联动。以河道所在镇(街道)为主体,区相关部门配合,与“河长制”管理工作相结合,做到责任、资金、措施“三落实”,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清河行动”实施到位。
(二)截污优先,综合治理。实施“清河行动”,首先要确保截污工作全面到位,在此基础上做好河道清淤工作,并尽可能做好河岸环境整治。
(三)因地制宜,“一河一策”。要充分考虑每条黑臭河道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综合整治方案,结合区域规划和河道周边景观开展综合整治,营造水清岸美的河道环境。
四、实施时间
1、2010年6月10日前,对全区范围内河道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摸清黑臭河道情况,加快制定黑臭河道综合整治方案、截污控源方案和清淤方案。
2、2010年9月底前,完成黑臭河道的截污控源工作。
3、2010年11月中旬前,完成黑臭河道的清淤工作。
4、2010年11月底前,完成黑臭河道的河容岸貌环境整治工作,消除黑臭现象。
五、职责分工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分工实施“清河行动”,其中:区发改局负责做好“清河行动”综合整治项目的论证、立项工作;区监察局负责对“清河行动”开展情况开展督查;区财政局负责按工程进度和合同要求,做好建设资金拨付工作;区建设局负责加快截污管网建设和排水达标区创建,努力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确保黑臭河道所在片区排放达标;区水利局负责做好“清河行动”的协调组织工作,并对区级河道开展生态清淤;区农林局负责做好住家船的清理取缔工作,协调做好河道两岸绿化、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区环保局负责牵头制定黑臭河道的界定标准,确定“清河行动”整治河道名单,加强河道水质监测,抓好对截污接管单位废水排放的监管工作,督促排污单位做好内部整改和截污接管工作;区城管局负责做好沿河无证堆场和收旧收废点的规范、取缔工作,加强对市级重点河道综合保洁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清河行动”的领导,建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职人员,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清河行动”顺利推进。
(二)加快实施推进。各镇、街道要积极组织人员,迅速对辖区范围内河道开展调查摸底,加快制订综合整治方案,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和现场办公等制度,加快实施整治项目,确保“清河行动”按区有关要求稳步推进。
一、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环境和谐的原则,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生态化”的方针,确定2011年我区温瑞塘河畜牧业污染整治工作目标:即建立健全温瑞塘河清脏拆违、达标治理等畜牧业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巩固2008—2010年省“811”畜牧业污染治理及温瑞塘河畜牧业污染整治的成果,确保不反弹;继续加大畜牧业污染整治力度,改善塘河环境。
根据各街道调查摸底上报情况,今年我区温瑞塘河畜牧业污染整治的主要任务是:关停搬迁温瑞塘河骨干河道沿岸50米内(包括50米)所有的畜禽养殖场(户),拆除栏舍、清理废墟;关停搬迁主要村级以上公路两旁及村庄城镇建成区附近的畜禽养殖场(户),拆除栏舍、清理废墟;整治禁养区以外的畜禽养殖场(户),对畜禽排泄物作无害化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6月中旬前)
各街道根据《市温瑞塘河流域家畜禁养区规划》和《市温瑞塘河流域家禽禁养区规划》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在切实掌握禁养区内整治对象的基础上,通过动员会、现场会、座谈会,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农民信箱等传媒,运用横幅、标语、宣传车、倡议书等宣传方式,营造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辖区畜牧业养殖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与清栏拆迁养殖场(户)签订整治协议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9月底前)
1.开展温瑞塘河骨干河道沿岸50米内(包括50米)、主要村级以上公路两旁及村庄城镇建成区附近的畜禽养殖场(户)集中整治。各街道按照前期调查确定清栏拆迁对象和计划任务,对责任区内列入本次整治的畜牧养殖场进行关停搬迁,拆除全部栏舍,并做好拆迁现场的垃圾清理和卫生消毒等工作。
2.巩固2008—2010年省“811”畜牧业污染治理及温瑞塘河畜牧业污染整治的成果。对禁养区以外的畜禽养殖场(户),根据《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项目验收考核办法》的要求,对畜禽排泄物作无害化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1年10月)
各街道对温瑞塘河畜牧业污染整治工作进行自查,整理工作台账,形成书面总结,报区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和区农林局(畜牧兽医局)。区农林局(畜牧兽医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采取以街道为单位整体申报,完成一个验收一个。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温瑞塘河畜牧业污染整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负责制,街道主要行政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为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各街道要建立工作机构,制定整治方案,开展整治工作。区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负责总协调和督查指导。区农林局(畜牧兽医局)负责方案设计和技术指导,协助当地做好清栏拆迁和禁养区养殖(场)户的治理工作。区发改、监察、财政、水利、环保、城管与执法、规划、国土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规划制定、政策扶持、资金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共同推进畜牧业污染整治工作。
(二)注重堵疏结合。严格执行省、市畜牧业扶持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规定和农业“两区”建设规划,合理安排街道畜牧业用地,允许禁养区内拆迁养殖户在控养区内发展标准化、生态化畜牧业养殖,积极引导塘河流域的养殖户向适养区转移,由设施处理排泄物向农牧结合利用模式转移。凡是拆迁区域重新建设养殖场的,一经发现,当地街道、村组织人员立即拆除;对于畜禽养殖场搬拆迁后的原址,可根据辖区内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防止复养。同时,坚持边规范、边宣传、边引导,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扶持政策,通过典型案例、示范引路,鼓励群众参与支持整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和上级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我镇河道专项整治和长效保洁工作,扎实推进以农村为重点的河道整治建设和水资源保障工作建设,强化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积极实施专项整治与长效保洁并举的水利工作机制,确保安全饮水、治污净水、科学调水,提升人居生活质量,促进水利协调发展和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结合我镇实际,开展以清除水葫芦为重点的水环境整治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我镇区域河道、河浜、河荡实施专项整治,达到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的“三无”目标,建立和完善规范管理与监督检查机制,组建专业保洁队伍,实行专项整治与长效保洁并举的工作机制,使我镇水域环境有一个根本性的改观,并结合河道疏浚等工作,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解
针对我镇城乡河道的现状,此次活动先集中力量组织专项整治,再落实长效保洁工作机制,分二个阶段进行。
1、实施河道专项整治。按各村(居、场)行政区域划分,分级负责,上下互动、镇村联动,突击对全镇相关河道、水域开展清除水葫芦等漂浮物工作,达到河面无漂浮物、河道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的“三无”目标。同时,结合清除水葫芦,重点开展农村集中居住区河道的综合整治。
2、实行河道保洁责任制。各村(居、场)要在清除水葫芦等漂浮物的基础上,在主要河口设置拦污栅(建议以圩区为单位),组织河道保洁专业队伍,确定河道保洁人员,做到定人员、定河道、定责任、定报酬,全面落实河道保洁责任制。同时,要加强对河道的管理,清除污染源,制止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达到标本兼治,长效管理。
3、落实河道整治保洁责任。集镇所在地和有关圩区外的河道专项整治工作,分区域分别由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创建办、社区组织实施,经费由镇财政全额承担;其他各村(居、场)的河道专项整治和保洁,由各村(居、场)组织实施,县、镇二级财政进行专项补助。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4月5日以前
以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为主,会同各村(居、场)搞好河道的调查。确定各村(居、场)边界河道的划分,湖泊水面积的计算;实地查看河道、湖荡水面水葫芦等漂浮物的状况,根据实际编制开展河道专项整治和长效保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村(居、场)任务、职责和财政补助政策等。同时成立镇河道专项整治和长效保洁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场)要按照镇下达的任务、标准和时间要求抓紧编制方案、建立班子、明确职责、搞好发动、抓好落实。各村(居、场)实施方案于4月5日前报镇河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专项整治阶段:4月1日-4月20日
1、各村(居、场)和有关部门根据确定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河道专项整治工作。镇创建办、农技水利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城区保洁队伍的管理,保洁队要结合创建要求,充实人员、增加保洁船只,加强城区河道水面专项整治和保洁;村建、城管部门要负责做好河岸边上堆积垃圾的清除工作;各村(居、场)要全面发动,村村出动,组织人员、打捞船只等,对所在地河道水葫芦等漂浮物全面实施清除。
2、在河道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加快对今年计划内的河道进行疏浚。对已列入年度疏浚计划的内港河道,水葫芦等漂浮物清除工作可从实际出发确定清除办法。凡已清除河面水葫芦等漂浮物的河道,在河口及时设置好拦污栅。
3、在河道专项整治期间,县镇二级河道专项整治办要对各村(居、场)工作的开展、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定期对各村(居、场)整治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通报,对薄弱环节抓好督查和整改。
(三)专项整治验收阶段:4月20日-4月30日
按照整治标准,县镇河道专项整治办将组织开展阶段性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验收合格的按照规定兑现政策补助。
(四)长效保洁阶段:5月份开始
在专项整治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从5月份开始,各村(居、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组建保洁队伍,全面启动长效保洁工作,并建立健全长效保洁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效。
四、经费承担
全镇村(居、场)以下河道专项整治和长效保洁所需经费实行县财政补助和镇、村配套共同负担办法解决。具体办法如下:
(一)专项整治补助
1、全镇河道除航道外,经验收合格,县财政按定额的60%,即每公里1500元进行补助,镇财政按定额的40%,即每公里1000元配套。
2、全镇现存的16个湖荡(湖荡沿岸涉及多个镇的,由水利部门牵头协调,涉及多个村的,由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牵头协调,确定各镇整治和保洁面积),经验收合格,县财政按定额的60%,即每亩15元进行补助,镇财政按定额的40%,即每亩10元进行配套。
(二)长效保洁补助
1、对河口设置拦污栅的,县财政对各镇村进行定额补助。
2、对实施长效保洁的河道、小浜,经验收合格得分91分以上者,县财政按定额的50%,即每公里每年1000元进行补助,镇财政按定额的50%,即每公里每年1000元配套。
3、对湖荡进行长效保洁,经验收合格得分91分以上者,县财政按定额的50%,即每亩每年8元进行补助,镇财政按定额的50%,即每亩每年8元配套。
4、各村对河面较宽、通航等级高的河段,需配备钢质机动保洁船的,经县河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意,县财政补助船只购置费的50%,每只船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同时,交通部门要组织抓好船舶驾驶员培训工作,培训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三)县财政资金拨付办法另行制定。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河道专项整治和长效保洁工作的领导,镇成立河道专项整治和长效保洁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党群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农业镇长、文卫镇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创建办、农技水利服务中心、财政办、村建站、城管队、各村(居、场)和联村(居、场)指导组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和考核等工作。各村(居、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和工作班子,负责本辖区内的河道专项整治和长效保洁工作。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场)要利用党员、村民代表、村简报等宣传途径,宣传实施河道专项整治和长效保洁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群众的河道保洁意识。新闻单位要把专项整治和长效保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报导,通过宣传增强全社会参与河道整治和保洁的自觉性,形成人人参与河道保洁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