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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审计报告的收件人是指审计人员按照业务约定书的要求致送审计报告的对象,一般是指审计业务的委托人。审计报告应当载明收件人的全称。如果在股东年度大会上选聘的审计师,审计报告就必须提交给他们。
引言段:一般包括下面内容1、指出构成整套财务报表的每张财务报表的名称,比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2、提及财务报表附注。3、指明财务报表的日期和涵盖的期间。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应当说明,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报告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注册会计师责任段:应当说明三点,1、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2、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3、注册会计师相信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其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4
意见段:审计人员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应当以“我们认为”作为意见段的开头,以表明本段的内容为审计人员提出的审计意见,并表示对该意见承担责任。主要说明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和现金流量。
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审计报告应当载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章。
一、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难以胜任保护债权人利益
我国《公司法》 规定的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包括两层含义,其一是最低出资额度 ,其二是注册资本要实际、足额缴纳(即股权出资价值的强制) 。公司法律、法规设置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配套规则,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第一是限制出资方式:可以出资的财产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上述四类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要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另外明确禁止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规定最低货币出资比例。第二是规定出资金额的确认规则,包括验资和非货币财产出资评估两项制度。第三是禁止抽逃出资,设定严格的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第四是限制利润分配: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后才能分配利润;以法定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所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规定股东出资溢价要列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及其配套规则的核心是“维持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一致” ,保证公司存在着一个固定的,理论上会不断增加的资本数额。其立法用心十分明显,就是以公司资本奠定公司的经营能力和责任能力,以公司资本作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基本保障,此所谓典型的资本信用 (赵旭东,2003)。20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虽然对资本制度进行了“松绑”,降低了公司股东出资的门槛,但是仍然坚持“以资本担保债权”的思想,对债权人的保护措施仍然是几乎全部寄托在股东出资环节上,“意图强化股东的出资责任,设置各种机制保障公司资本按时足额到位来保护债权人”(郭雳,2012)。社会上仍然以资本来衡量和评价公司信用,如注册资本金额是“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的重要指标,又如借款人的注册资本金额是银行发放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等。
一般而言,股东的出资具有经营功能和债务清偿功能,但股东设立公司应该考虑的问题是如何经营而不是如何偿债;如何经营是根本问题,如何偿债是经营的后果问题。从公司经营的角度,只要股东认可和同意,任何具有经营价值的财产都可以出资。实际上,法律明确禁止出资的财产等都具有极强的经营价值。如,有的公司可以在几乎没有任何资产的情况下仅靠其卓越的信用而获得经营的资源;对有些公司来说,要从事经营和取得经营佳绩,并不需要太多的资金和实物,或者要获得资金和实物并非难事,困难的是如何得到需要的人才和管理能力与技术。另外,应该由公司股东主要根据经营实际需要而不是偿债的需要(企业破产时除外)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增加或者减少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及其配套规则虽然涉嫌干涉公司的自主经营权利,但是如果能够起到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作用,也是值得欣慰的。但是实践表明,除了规则的僵化和不合理给公司造成的种种不便之外,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及其配套规则很难起到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作用。第一,赵旭东(2003)指出“道理显而易见,公司资本不过是公司成立时注册登记的一个抽象的数额,而决不是公司任何时候都实际拥有的资产。”只有公司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时,公司资产纯粹就是股东出资的财产构成,此时资产才会等于资本。公司成立后总是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只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就必定要将股东出资的财产(如货币)拿去投资、经营,购买不同的资产,支付不同的账款,转换成各种形态的资产。随着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会出现赢利或者亏损,资产会出现增值和贬值;公司资产与资本的脱节是公司财产结构的永恒状态。公司资本是个静态的衡量,公司资产是个动态的变量;用一个静态的假定去约束一个动态的过程,公司的法定资本制度是一个典型的“刻舟求剑”的方式(邓峰,2002)。第二,只要股东控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股东和董事之间达成了一致,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及其配套规则都可以被规避。例如虽然禁止自然人姓名作为出资,但是自然人可以先用货币出资,然后和公司签订合同,有偿授权公司使用自然人姓名,这样就通过“货币出资+合同”完成了对法律的规避。所有出资方式的限制都可以被这种分步走的方式架空,法律的禁止只是增加了当事人税收等费用。通过分步走的方式,还绕开了非货币出资评估的规定,回避了股东对非货币出资资产“后续”价值保证义务。又如公司可以通过高价收购股东的劣质资产、低价将优质资产出售给股东,向股东借入高利息资金,给股东提供低利息或者无息借款,等方式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规避禁止抽逃出资、减少注册资本程序限制、利润分配限制等规定。通过循环持股,股东可以很隐蔽的达到抽回出资的目的。第三,资本维持后续监管不力,仅靠验资制度难以担当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重任。在实践中,股东借钱投资设立公司或者增加资本的现象非常普遍,市场上出现了(高利息)代垫资金并且代办营业执照的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将营业执照办妥交给股东手里时候,所代垫的资金已经抽回去,公司只剩一个空壳。注册资本实缴制产生了中介机构这一非法行业。工商部门对资本维持情况监管不重视,对代垫资金成立公司行为惩罚不力,是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和验资制度流于形式的重要原因。财务审计制度是监督公司资本维持情况的有力制度,工商部门却不予充分利用。《企业年度检验办法》(2006)第7条明确规定了所有公司强制审计制度,但是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7年2月15日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07]33号)文件以减轻企业负担和增强监管的针对性为理由,只要求小部分公司在年检时提交审计报告,免除了大部分企业提交审计报告的法律责任。很显然这是忽视对公司在注册资本方面的违法行为监管的表现(蒋品洪,2013)。
综上所述,如果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资本无法得以维持,那么公司成立时的资本多少并没有意义。认为“债权人知道了法定资本,也知道法律施加了限制,就可以高枕无忧”的想法是荒唐可笑的。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债权人利益保护理念应该从“资本信用”转变到“资产信用”上来。
二、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重构:完善财务审计与企业价值评估制度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及其配套规则的过度要求和不当限制,给公司造成了很多对实际经营的困扰,也造成了很多“不切实际的、多余的规则”(邓峰,2009),实际上,股东认缴多少出资额(即注册资本是多少)、以什么财产缴纳出资(即出资方式)、分几次缴纳、每次缴纳多少和什么时候缴纳等事项,都属于公司自主经营决策的范畴。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失去的是一个对债权人的虚晃担保,换来的是对投资者的解放和对债权人更为切实有效的保障。赵旭东(2003)指出:“毫无疑问,任何国家的公司立法都不可能对公司的责任能力不予关注和要求,不可能放任公司对债权人形成的风险,但在欧美国家,这种关注和要求显然主要不是通过资本额的限定来实现的。在经济高度发达的美国和香港,由于没有法定资本的限制,理论上,只有一个美元或者港币都可以设立公司,但却依然有着良好、井然的经济秩序,并未因此而发生公司丧失信用基础和危及债权人利益的后果。”针对现时的市场成熟程度和商业文明程度不高以及社会信用不理想的状况,中国实行严格的资本制度,却屡屡出现公司信用危机,单纯的资本制度在保护债权人利益方面显得软弱无力。债权人在痛定思痛之余,也认识到其利益不应该完全靠公司资本来保护,还要从资本之外找到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途径。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法律需要完善以下两个方面监管规定。第一是强化董事和股东的资本维持义务和责任。在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下,资本维持的保护对象不是实收资本而是公司资产,是通过责任机制来保证公司对外的交易应当获得合理的、充分的对价;如果存在着不当的、非经公示的无对价或者对价不足的交易(特别是关联方交易),由董事承担赔偿责任。即使是控股股东通过股东会形成抽逃出资的决议并迫使董事执行决议的,董事也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董事有拒绝执行违法的股东会决议的义务,并有向法院的权利(白江,2007)。根据修改后的《公司法》公司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完善公司法人人格否定的操作制度,实行债权人直接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机制,股东有责任证明其没有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第二是加强公司信息公开。王坤(2012)指出:“由于信息不对称,商事交易中始终充满风险。充分的信息分享是交易者之间建立信用关系的基础。”公司信息持续、及时、完整、准确的公开,降低债权人获得公司信息的成本。需要公开的信息有:企业年度报告(含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财务报表等信息),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及其处罚信息等。公开的方式为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实行网上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随时查询。还要采取有力的奖励措施来激励举报公司违法违规(含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工商部门及时将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上向社会公布,提高企业“失信成本”。
如上所述,对债权人利益构成威胁的,不是资本的多少,而是资产的转移和流失。在此,“至为关键的问题是公司资产流向的合理与监控”,必须要建立一套监控公司资产流向的法律制度。该制度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以财务会计制度控制资产流向。财务会计应该全面反映公司经营过程,有责任留下非法资产转移的事实和痕迹,为债权人追究董事、股东责任提供依据,并以此对这些非法行为形成有效的遏制。明确规定财务会计核算混乱,财务账簿虚假、不完整或不准确而无法确定和说明资产去向和变化情况下,推定董事(注:不是财务会计人员)存在舞弊,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是建立有效的财务审计制度。审计报告是债权人证明董事和股东是否履行了资本维持义务,并用于追究董事和股东责任的重要证据,也是董事证明其勤勉尽责、股东证明其没有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重要证据。为了提高审计独立性,保证审计质量,必须建立一系列配套制度,包括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单位分开、双重审计与审计费用处罚制度,审计报告公开制度,全社会配合审计制度等。
(1)财务审计分为常规审计和特别审计。常规审计是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委托人是不参与经营管理的股东或者主要债权人(一般是作为贷款人的银行),由公司承担审计费用。特别审计是资本维持情况的专项审计,委托人是对常规审计有异议的(并且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股东和任何债权人,或者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时的任何债权人,审计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是如果特别审计中查出财务舞弊或者常规审计报告虚假的,委托人有权向舞弊者个人加倍追偿其支付的审计费用。常规审计和特别审计分别由不同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形成行业内部相互监督机制。
(2)网上公布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之前,应该将审计报告和审计后的财务报表上报给主管部门备案,获取备案号;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标明备案号;主管部门应该立即将备案情况、审计报告和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任何持有审计报告的单位和个人均可随时根据备案号上网查询、核对审计报告。
(3)对常规审计有异议的股东和任何债权人,有权向工商部门提出协助财务审计、审查公司资产流向的要求;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时的任何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协助财务审计、审查公司资产流向的要求;工商部门和法院都应该及时给予协助(主要是获取被审计单位会计资料)。
(4)法律明文规定与被审计单位发生交易往来的所有当事人有配合财务审计的义务,以及不配合财务审计应该承担的具体责任。注册会计师有权到工商部门、税务部门、海关、产权登记机构和银行等单位核实被审计单位资产(包括房屋、土地、机动车、股权、知识产权和银行存款等)、生产经营(包括取得借款、开具商业汇票、支付利息、进出口、开具发票、缴纳税收和对外担保等)情况,并规定这些单位不配合财务审计应该承担的具体责任。
财务审计制度能提高公司资产信息质量,预防、发现和纠正人为的资产转移和流失,可以有力保护债权人利益。但是财务审计报告反映的是公司的账面价值,而非市场价值。债权人除了关心资本维护情况外,更需要了解公司的公允价值(市场价值)及未来获利能力。另外,公司是经营主体而不是“财产的集合”,公司的价值相比起“一堆财产”,就是需要形成不可转让的、独有的东西(即无形资产)。比如可口可乐公司声称,全部的财产都烧光了,凭借可口可乐的名字就可以重建。这些资产是账面没有反映的。现实生活中,公司扩大的途径常常是收购别人的公司而不是收购别人的资产。比账面资产更能体现公司价值创造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因素有:品牌资源,客户关系,人力资源,劳资关系,组织结构,内部控制,研究开发能力和企业文化等。这些因素的存在,会形成公司无形资产,导致“公司的价值”与“公司资产价值的相加”两者之间的脱节,也促使公司信用基础发生变化,即由主要以有形资产为信用基础逐步转化为更依赖于无形资产,有形资产对债权人的担保作用日趋弱化。因此,为了更有效的保护债权人(特别是长期债权人)利益,应该推行和完善公司的企业价值定期评估制度,动态、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真实资产状况。将企业价值评估报告和公司的企业价值及时公布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中,供债权人更全面的了解公司信息。
三、结语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是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降低公司准入门槛,强化公司的市场主体责任,促进形成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同时是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重新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及作用边界,对工商部门如何监管公司资本提出了挑战。作为注册会计师,要正确理解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精神,并把握其给注册会计师行业带来的发展机遇。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后,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这并不是说股东不要实际缴纳注册资本;相反股东是有义务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缴纳注册资本的,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部门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并不代表市场不需要注册会计师验资。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及资本维持情况关系到债权人利益保护,债权人需要注册会计师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审计的内容包括实收资本及其维持情况,实际上包含了验资职能)以了解公司(债务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需要注册资产评估师提供评估服务以了解公司的企业价值。
参考文献:
[1]王坤:《公司信用重释》,《政法论坛》2012年第3期。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运动 审计署绩效报告 英美澳三国
中图分类号:F23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11-128-03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在世界范围内掀起,公共部门的绩效管理愈发受到世人的关注。国家审计机关作为公共部门,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实施,提供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和公共资源使用绩效的绩效审计服务和鉴证服务。如何回应现代社会公众和其他公共部门对审计绩效的关注,已成为国家审计机关面临的现实问题。绩效报告作为履行政府公共受托责任、提高公共管理水平及公共服务质量的重要方式,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国家审计机关也更加重视审计机关绩效报告的编制。
建立审计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已在我国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被明确提出。笔者通过对英国、美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审计署绩效报告的内容框架进行比较,旨在为我国审计机关绩效报告的编制和完善提供参考。
一、英、美、澳三国审计署绩效报告的内容构成
(一)英国审计署绩效报告的内容构成
英国审计署自2003年开始《年度报告》,绩效信息是年度报告的核心内容。
绩效报告主要由引言、审计长致辞、审计署简介、审计工作的五种类型、审计绩效、人力资源管理、组织治理与风险管理、资源报告、可持续性报告、财务影响等构成。
1.审计署简介。简要介绍审计署的职责和作用、审计管理体制、审计经费来源、组织架构、审计战略和目标、审计工作类型、组织规模、审计绩效。
2.审计工作类型。主要介绍审计机关的业务类型,如财务审计、绩效审计、洞察和调查、为国会决策提供支持、国际合作与交流。
3.审计绩效。着重阐述审计工作对节约公共资金和改善公共服务质量产生的积极影响、国会对审计鉴证报告的信任度、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的认可程度、审计机关在核心专业领域的权威性、审计机关资金使用的成本效益。
4.人力资源管理。介绍审计署对审计人员的培训情况、员工满意度、打造复合型审计组织的目标完成情况等。
5.组织治理与风险管理。阐述审计署的治理结构与风险管理情况。
6.资源报告。英国中央政府部门的年度财务报告通常称之为资源报告,主要由年度工作报告、会计主管责任声明、内部控制声明、财务报表及附注、审计报告五部分组成。
7.可持续报告。阐述审计署运营的可持续性等。
8.财务影响。包括审计署实现的财务效益、公共账目委员会的独立声明。
(二)美国审计署绩效报告的内容构成
美国审计署自1986年开始,每年《绩效与受托责任报告》,同时它也是一份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绩效报告主要由引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绩效信息、财务信息、监察长视角下审计署面临的挑战、附录等构成。
1.引言。主要包括审计长致辞,审计长和首席行政管理官、首席财务官对审计署绩效和财务数据完整性和可靠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声明,审计组织的使命、战略规划、组织架构、战略目标、绩效评价方法。
2.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简要介绍组织绩效与资源运用情况,包括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情况、组织面临的挑战、影响组织绩效的外部因素等。
3.绩效信息。本部分是绩效的核心内容,详细介绍组织实际绩效、下一年度绩效计划、项目绩效等内容。
4.财务信息。本部分详细阐述审计署的经费来源和运用情况,具体包括首席财务官致辞、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附注及解释性信息、外部审计师和审计咨询委员会的报告。
5.监察长视角下审计署面临的挑战。本部分内容为监察长认为审计署面临的挑战。
6.附录。本部分说明数据获取途径、完整性和可靠性。
(三)澳大利亚审计署绩效报告的内容构成
澳大利亚审计署自2001年开始编制和自身年度报告,绩效信息是年度报告的核心内容。
1.前言。审计长回顾过去一年发生的重大问题与取得成绩,以及面临的挑战。
2.审计署简介。介绍审计署的作用和愿景、组织架构、绩效评价流程、关键绩效指标。
3.绩效报告。报告澳大利亚审计署两类审计项目的绩效:鉴证审计服务和绩效审计服务。
4.管理与受托责任。揭示澳大利亚审计署的治理结构与人力资源管理等。
5.财务报表。披露澳大利亚审计署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主要有综合收益表、资产负债表、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等构成。
6.附录。披露员工的统计信息、绩效报告摘要、审计长和高级别人员的公开声明、联系方式等。
二、英、美、澳三国审计署绩效报告的绩效指标体系
(一)英国审计署绩效报告的绩效指标体系
英国审计署制定的绩效指标体系涵盖了审计工作的六个方面。
1.公共资金的节约金额。该指标通过审计工作实际节约资金与目标节约资金的比较,判断审计绩效。
2.审计工作产生的积极变化。它以案例的形式评价审计工作对改进公共服务质量的影响。测量指标有公共账目委员会建议接受的百分比、被审计单位认为审计署提供的改进建议中不能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百分比、被审计单位认为审计工作对财务管理和控制方法产生影响的百分比。
3.议会对审计署鉴证报告的信任度。审计署为国会检查工作提供帮助和支持,如帮助公共账目委员会调查避税与西海岸城际列车特许权竞争的情况。测量指标为议会查阅审计署鉴证报告情况。
4.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的认可程度。通过与高级别公务人员和审计委员会主席的独立访谈,获取他们对审计工作的反馈意见,如帮助政府改进财务管理等。
5.审计署在专业领域的权威性。它是通过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反馈,评价审计署在专业技能方面的影响。例如:审计署提出改进地方政府校舍维修财务管理的建议、帮助卫生部快速有效地编制报表等。
6.审计署资源耗费的成本效益。它是评价审计机关自身的成本效益,测量指标为节约的总成本金额、审计一线与职能部门耗费的资源比。
(二)美国审计署绩效报告的绩效指标体系
美国审计署使用一套量化绩效指标进行绩效评价,这些绩效指标涉及审计结果指标、顾客满意度指标、人力资源管理指标和内部管理指标四个重要方面。
1.审计结果指标。它包括财务收益、非财务收益、以前建议采纳情况和有建议的报告比例。财务收益从定量角度衡量美国审计署业绩,具体计算方法是估计的收益减去执行成本。非财务收益从定性角度计量美国审计署绩效。以前建议采纳情况,考虑审计建议的采纳有个周期和过程,以4年前的年度审计建议已落实数量占原提出数量的比例表示。有建议的审计文书比例,以含一个及以上审计建议的审计文书占审计文书总数量的比例表示。
2.顾客满意度指标。它度量美国审计署对国会的服务质量,包括当年向国会提供证词数和审计文书的及时性两个方面指标。
3.人力资源管理指标。主要包括招募员工计划完成率和留任率。此外,员工维度的指标还包括在员工发展、对发挥自身才能、对领导能力、对组织环境等四个方面的满意度指标。这些数据均通过对员工的问卷调查得到。
4.内部管理指标。内部行政管理服务为审计署履行职责提供支持,包括信息管理、房屋管理、知识服务、人力资本以及财务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和工作质量是测度内部管理绩效的重要指标。
(三)澳大利亚审计署绩效报告的绩效指标体系
澳大利亚审计署的绩效指标主要分为三类。
1.产出指标。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数量、其他类型鉴证报告数量、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报告审计数量;编制的绩效审计报告数量、出具的国防物资重大工程项目审阅报告数量、的良好实践指南数量、参加议会所属的各个专业委员会会议的次数或提交给他们的文书数量、年度开展审计项目的数量;参与促进公共部门审计和支持发展中国家审计事业发展的次数。
2.关键绩效指标。议会采用财务审计建议占全部财务审计建议的百分比、公共部门中认为审计署的产品和服务有价值的百分比、被审计单位中认可绩效审计报告中建议的百分比、被调查的议员中认为审计署的产品和服务有助于改进公共部门管理的百分比。
3.成本效益指标。主要包括财务审计的成本效益比、绩效审计的成本效益比。
三、评价和启示
纵览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审计署绩效报告的内容构成和绩效指标体系,可以看出这些国家审计署绩效报告存在以下特征。
1.战略规划与年度绩效计划起提纲挈领和具体指引的作用。英美澳三国审计署绩效报告,均介绍了审计机关使命、战略规划、年度绩效计划、组织结构的内容,并且这些内容之间存在紧密联系。组织使命引领者组织目标的制定,战略规划对年度绩效计划和绩效报告起提纲挈领的作用,年度绩效计划成为联接战略规划和年度绩效报告的桥梁。
2.绩效报告将审计活动的结果作为核心内容。长期以来,以投入产出为核心的绩效管理理念占主导地位,投入产出分析方法在一些发达国家审计机关绩效报告中,处于应用的初始阶段,仍不成熟、不完善。到20世纪60年代,人们逐渐意识到,公共部门活动的产出不能产生任何价值,结果或与公共资源的使用绩效和公共受托责任的履行紧密相连,才应是最重要的绩效指标。对审计活动结果的愈加重视,是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绩效评价回归本质的表现。将审计活动的结果作为重点,是英美澳三国审计署绩效报告的相通之处。例如,英国和澳大利亚审计署将改进公共服务质量与审计建议采纳情况作为审计绩效的重要内容,美国审计署将审计活动产生的财务和非财务收益等作为审计绩效的重要指标。
3.绩效指标体系构建绩效报告的骨架。绩效指标体系对绩效测度进行明确化和具体化,是否拥有健全有效的绩效指标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能否对审计绩效做出系统的、合理的评价。绩效指标体系应满足指标要素齐全适当、指标功能匹配、适应多方信息需要的要求,通过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将诸方面纳入一个有机的整体之中,全面地进行解剖和分析,对照相应的绩效基准,对审计绩效进行综合评判。绩效指标在英美澳三国审计署的绩效报告中均被作为重要内容。
4.完备的绩效数据收集方式和流程是绩效报告的关键。绩效数据的收集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收集统计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直接影响和决定绩效评价结果。要做到方法科学、流程合理有据、时间及时有效,并非易事。美国审计署绩效报告在附录中,详细地说明了各个绩效指标数据的来源。例如,财务收益和非财务收益数据来源于业绩报告系统。该系统的业绩数据经由审计组填报、校对和核准后,审计政策和质量管理办公室审阅后自动生成。带有审计建议的审计报告数据来源于公开数据库,该数据库每日更新;审计建议执行百分比数据来源于一是公开数据库,二是审计人员跟踪建议执行情况并更新的数据库。英国和澳大利亚仅在报告中说明了部分数据的获取方式是通过对被审计单位或其它利益相关者的调查。
5.综合绩效报告是解除审计机关公共受托责任的重要文件。绩效评价作为一种重要的管理工具和手段,已被引入到政府的公共部门。与以盈利为目标的企业不同,政府只能靠全面披露政府绩效信息来解脱其公共受托责任。然而,绩效信息如何列报却一直存在争议。一是预算组织或研究者建议编制独立的绩效报告。美国政府财务官协会(GFOA)与全国州和地方预算顾问委员会(NACSLB)一致建议,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增加对绩效衡量的使用,而不仅是将其作为财务报告的一部分。二是财务会计组织或财务研究者,力主扩展财务报告范围,使其包含绩效信息。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在第1号概念公告中,将反映受托责任确定为财务报告的最高目标。该机构还主张扩展财务报告的范围,使其包含服务努力和成就。我国学者李建发和张曾莲认为,建立政府绩效报告是政府财务报告的发展方向。
各国审计机关的普遍做法是编制包含财务信息和绩效信息在内的综合绩效报告。无论是英国和澳大利亚的《年度报告》,还是美国审计署的《绩效与受托责任报告》,都将绩效信息与财务信息并重,进行综合绩效报告的编制。绩效信息意在解除审计组织对其所用可得资源、有效和高效率地实现组织目标的程度,以及是否能够在可预见的将来继续实现目标进行报告的责任。财务信息重在解除审计组织当期活动遵守了有关公共资金收入和支出的公共决策责任,以及未来运营的可持续性。
参考文献:
[1] 英国中央政府部门的年度财务报告通常称之为资源报告
[2] Insight and investigations,在2013年4月以前称之为绩效改进工作(performance improvement work)
[3] 资料来源于美国审计署网站,美国审计署在1986-1998年《年度报告》,1999年开始《绩效与受托责任报告》
[4] 李建发,张曾莲.基于财务视角的政府绩效报告的构建[J].会计研究,2009(4)
一、澳大利亚政府审计发展的进程和现状情况
澳大利亚属英联邦国家,国家建立仅二百二十多年,但其国家审计的发展相对较快,迄今已有近百年的历史。1901年,澳大利亚联邦议会通过了第一部审计法。同年,澳大利亚国家审计署成立。审计署成立伊始,审计法就确立了审计长的独立地位,审计署既独立于政府,也独立于议会,但其负有向议会报告的责任。审计署依据审计法对澳大利亚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进行审计监督。
国家审计署的工作包括两个主要方面:财务合规性、合法性审计和绩效审计。澳大利亚的六个州和两个地区都设有独立的审计机关,均称为审计署,并设有审计长。澳大利亚国家审计署与各州审计署之间是相互独立的没有隶属关系。国家审计署在个别州和地区设有派出机构,负责对国家驻各州和地区行政机关或其它实体进行审计监督。
二、澳大利亚绩效审计
澳大利亚审计署从20世纪70年代初期开始对联邦公共部门开展绩效审计。当时主要是适应建立高效率政府的要求,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果,改善公共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
20世纪90年代绩效审计在澳大利亚得到迅速发展。1997年议会通过《1997审计长法案》取代了《1901审计长法案》,确立了审计长和审计署的法律地位,明确了审计长是议会的独立议员,确立了审计长的独立性和其与议会之间的惟一关系;规定了审计长作为联邦公共部门的外部审计人员,享有对联邦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公司及其下属单位进行绩效审计的权力,并根据部长、财务大臣和议会会计审计联合委员会的要求,对政府企业进行绩效审计。目前绩效审计已经成为澳大利亚审计署的一项主要任务。从绩效审计报告的数量看,绩效审计在审计署的审计业务中占相当重的分量。2011~2012年度审计署向议会提交的绩效审计报告占审计报告总数80%。
从维多利亚州审计署我们了解到,澳大利亚的政府审计有如下特点:
1.明确的法律授权。
1997年,澳大利亚颁布实施《审计长法》,确立了审计署和审计长的法律地位。该法对澳大利亚审计署开展的财务报表审计和绩效审计做出了明确规定。审计署有五项职责和权利,其中涉及绩效审计的就有两项,即效率审计和项目审计,并对审计对象、审计组织方式及审计报告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2005年3月,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颁布了《澳大利亚审计署绩效审计指南》,该指南描述了澳大利亚审计署开展绩效审计的主要特点,概述了开展绩效审计及其质量控制应达到的主要要求。
2.高独立性的审计体制。
澳大利亚审计署不是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的经济监督部门,而是属于议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任命审计长,任期一般为10年,负责制定审计方面大的方针、政策,指导审计署的工作,协调审计署与议会、政府等机构的关系。联邦与各州审计署之间在业务和行政关系上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通过审计长联席会议制度维系着他们之间的关系。
3.审计范围和内容的多样性。
澳大利亚的绩效审计分为一般绩效审计和综合绩效审计。一般绩效审计检查一个政府部门、单位在资源的使用、信息系统、业绩评价、控制系统等方面情况,并评价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合绩效审计是对若干单位管理中的特定内容或共性方面进行评价,包括跨部门审计、财务控制和行政管理审计、鉴定和控制评价审计,在主题选择上应能促进提高政府部门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4.审计信息公布制度。
澳大利亚审计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审计信息公布制度。一是按照《公共服务法》、《信息自由法》等相关法律要求,每一财政年度结束后,澳大利亚审计署需按统一格式要求编制年度报告,于每年10月末之前提交议会审议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审计署每年的综合财务审计报告、各单位的绩效审计报告均向议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其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除外)。三是充分利用审计署网站审计信息。
通过从事过绩效审计工作老师的讲解,我们了解到,在绩效审计中,他们比较注意的方面有:
1.注重审计计划的制定。澳大利亚各地审计署在制定审计计划时,要跟相应的部门或政府进行广泛的沟通,以找准症结,在沟通中会更明确绩效审计要达到的目的。目标明确以后,要确定调查步骤,要把审计师或需要的行业专家组织起来,商讨下步工作如何进行。绩效审计会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像议会、事务所等,也要听取他们的意见。
2.审计时积极争取被审单位的理解与支持。与财务审计不同,绩效审计中被审计单位的配合对审计发现与结果的质量至关重要,争取被审单位对审计署工作的理解和信任是决定绩效审计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
3.量化绩效审计的收益。长期以来,审计署尽力想要表达的用意是:绩效审计的主要目标不是节约审计成本,而是鼓励和支持政府公共管理部门改进管理,即更好地计划,更经济、更有效地使用稀缺资源,最终实现价值增值。审计署曾尝试过的绩效审计收益计算方法主要有三方面,其一是重要审计建议的数量,其二是绩效审计带来的成本节约,其三是被审单位对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这后来又被进一步完善为“绩效审计项目的投入产出比”,即“项目的审计成本与绩效审计的收益的比率”。
三、培训感想
在澳听课,课堂气氛轻松、活跃,师生互动,讨论起来十分热烈,我们在现场体验了当地大学课堂的感受。从培训情况看,所有的授课老师准备充分,授课内容很有针对性和启发性,所有参训人员都受益匪浅;从城市环境看,澳洲政府并没有在市政建设上投入很多,在城市建设中不一味地赶时髦,少有或没有重复建设,维护好环境,自然是更美的。
管理审计是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着重于改进、完善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效益,侧重建设性地解决问题。本文从建筑企业开展管理审计的目的谈起,对建筑企业开展管理审计的实施进行详细探讨。
关键词:建筑企业;管理审计;实施
一、 建筑企业管理审计的目的
随着企业的规模和业务量的不断扩展,内部控制和经营风险防范的需求在日益增强。传统的财务审计已不能适应现代企业的需求。管理审计不同于传统的财务审计,它是以财务审计为基础,着重于改进、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侧重于建设性地解决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改善企业内部管理水平,预防和降低经营、管理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价值的增加及目标的实现。
二、 建筑企业管理审计的内容
建筑企业管理审计的内容比较繁杂,除了一般审计通常需要考核的内容之外,还包括了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规性及有效性等内容。
(一)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合规、合理及协调性。核实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制度、管理和工作程序是否健全完善。
(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一层级的规章制度。是否与职能部门各自职责相协调,是否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是否科学可靠,便于操作。
(三)确定的经营目标、采取的控制方法和措施是否有效,是否有利于整体管理功能的充分发挥。
(四)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度及有效性。审查内部控制制度及程序文件是否对经营管理过程的关键控制点进行有效控制,评价其使用效益和运行效果。至少应包括:(1)经营控制,组织机构的设置;质保体系的建立;各项计划的制订;程序文件的执行;(2)责任控制制度,检查各部门和经办人员的职责是否经过恰当授权,岗位责任制赋予各职能部门和经办人员的责任是否分工明确,职责分明;(3)会计控制制度;(4)营运循环系统的控制制度;(5)财产、凭单管理制度等。
(五)财务预警风险控制,对于经营活动中存在或潜在的风险是否进行了识别和评估,是否提出了规避、控制、转移风险等措施,评价措施的有效性。
三、 建筑企业管理审计的实施
建筑企业管理审计是一项系统的工作,只有按严谨科学的程序步骤进行,才能很好地保证审计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审计效率,保证审计质量。
(一) 审计准备阶段
1. 审计立项。由审计主管部门编制年度管理审计工作计划,确立年度的工作重点及具体审计项目。在审计立项时,确定的被审计单位应该是正式经营运行一年以上或者与上次审计时间间隔在一年以上。另外,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当作为临时审计项目进行管理审计:(1)发生了重大经济事项;(2)相同领域内连续出现不符合项或存在明显隐患;(3)职工反响比较大的项目。
2. 审前准备阶段。审计主管部门根据年度审计计划,提前15天开展相关的准备工作:(1)成立审计组,明确审计组长,从审计人才库中抽调审计人员;(2)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3. 审计通知。审前准备完成后,审计组编制审计通知书,并在正式实施审计前五个工作日发出,以便被审计单位做好相应的审计准备工作。审计通知书应至少包括:审计项目名称、接受审计方名称、审计范围和内容、审计时间、审计目的、需提供的资料、审计组长及审计组成员名单等。
4. 审计方案的编制。由审计组长组织审计组成员编制审计方案。审计方案应至少包括:审计目标和范围、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程序和方法、审计组成员的组成和分工、审计起止时间和进度等。
5. 预审计。在正式开展审计前,审计组组长应组织审计组成员对被审计单位所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分析,进一步了解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评价所需资料的充分性,是否具备继续审计的条件等。必要时,可结合预审计的结果调整审计方案。如果发现审计项目暂不具备继续审计的条件,可延迟或取消本次审计安排。
(二) 实地审计阶段
1.审计首次会议。实地审计开始前,审计组长应当按以下顺序主持召开现场首次会议:①由审计组长介绍审计组成员、审计时间、审计目的、审计内容、审计要求等与审计有关的问题。②被审计单位介绍有关情况,包括组织机构、工程进展情况、经营状况、存在的问题等与本次审计范围有关的情况;③双方沟通明确业务对口部门、联络人员、必要的办公场所等事宜。
2.审计证据的收集。审计组根据审计方案,围绕审计目标,运用审核、观察、监盘、计算和分析程序等方法,分专业获取相关的审计原始证据。如有必要,获取的审计证据,应由证据提供方签字或盖章。审计组应对所获取的审计证据进行分类汇总,并印证审计证据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可靠程度。审计组还应将获取的审计证据名称、来源、时间等内容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
3.审计工作底稿。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应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至少应包括:接受审计方的名称、审计期间、审计依据、审计结论、审计发现问题以及需披露的事项和改进建议。审计工作底稿应记录清晰,结论明确,客观地反映审计方案的编制及实施情况。审计组长负责对工作底稿进行复核。
4.审计末次会议。实地审计完成后,审计组长及时汇总审计组成员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情况,主持召开审计末次会议,将初步审计情况及发现问题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澄清可能存在的误解,如被审计单位和人员对审计结果有异议时,审计组应及时进行核实和答复。
(三) 审计报告编制阶段
在完成实地审计后,审计组应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结论、意见和建议,及时编制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要以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调查证据为依据,做到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真实情况,逻辑清晰、用词准确、简明扼要、易于理解,对被审计单位在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或缺陷提出纠正措施和改进建议,以促进组织实现目标。
审计征求意见书。在审计报告正式发出前,应先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反馈意见。审计组应对被审计单位反馈的意见进行核实,必要时,对审计报告进行修改。审计报告完成征求意见后,由审计组组长组织编制正式报告,由审计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
(四) 审计整改跟踪阶段
审计组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风险评价,开具审计纠正措施报告,发至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措施报告后,制定纠正措施并组织实施。审计组组长负责组织审计组成员对被审计单位所采取的纠正措施进行分析、评价,确定其是否合理、及时。跟踪验证时,审计组可以并有权通过电话或邮件落实、现场座谈、查阅有关资料等方法,检查审计纠正措施的执行效果。如果发现审计纠正实施的结果不佳时,可视情况再次进行现场审计,重新进行评估计分析,并出具后续审计报告。如果一致认为纠正措施满足改进要求时,本次审计活动结束。审计跟踪验证可以视情况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在下一次对该项目进行审计时一并实施。
管理审计是内审工作未来发展的方向,建筑企业应围绕企业发展需要和管理要点,关注企业经营结构、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的均衡发展,积极探索管理审计思路,切实开展管理审计,并不断调整和完善管理审计工作机制,披露存在风险的事项,提出有效地改进建议,化解企业所面临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充分发挥管理审计查错纠偏、促进增值的作用,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服务,更为企业的长远战略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吴娜,张泽. 管理审计在施工企业中的应用及其优化,2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