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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第1篇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法律服务环境,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管理,依法打击非法从事有偿法律服务行为,维护法律服务市场正常秩序,提升法律服务人民群众满意度,根据《律师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从2020年3月起对我县法律服务市场开展专项整治,具体内容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未经合法登记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

(二)法律服务机构超范围经营的;

(三)在公共场所违法张贴广告、发放名片招揽案源的;

(四)冒充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从事诉讼、非诉讼和辩护业务的人员;

(五)其他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整治方式

(一)对于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的违法行为,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或处理;

对违规收费的,移送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纳税审查;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如有发生以暴力、威胁等方式进行妨碍、阻挠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三)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不作为、乱作为或徇私枉法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5日—10日)。

印发通告,将清理整顿的范围、内容、举报投诉电话等事项向社会公告。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关心、支持、参与此次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检举揭发非法从事法律服务经营行为。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1日—3月31日)。

安排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机构按照要求进行自查自报,自查自报情况书面报县司法局,自查报告应包括:机构基本情况、2019年财务情况、案件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自查自报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限期整改。

(三)清理整顿阶段(4月1日—4月20日)。

对非法从事法律服务的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严厉查处并予以坚决取缔;对未达到行政处罚标准的,给予行业处分。

(四)总结提升阶段(4月21日—5月20日)。

建立完善法律服务机构管理长效机制。积极宣传行业正反典型案例,警示广大群众在有法律服务需求时应向正规合法的机构咨询或寻求帮助,逐步规范我县法律服务市场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成立县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专项整治具体工作。

(二)提高认识,主动配合。

开展本次法律服务市场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是规范我县法律服务市场正常秩序、维护法律服务业社会声誉、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工作。全县法律服务行业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参与和配合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第2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江西省开展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43号)文件精神,扎实有效开展全县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全县餐饮消费领域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改善餐饮消费环境,促进餐饮业健康发展,推动城市文明进步,根据《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食品安全办等20部门关于江西省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整治、源头控制、综合执法”的原则,采取“上下联动、分步实施”的方法,在全县开展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力争通过2个月时间,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消费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餐饮消费市场秩序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升全县餐饮消费市场环境长效管理水平,引导和促进餐饮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整治对象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主要包括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的各类场所,重点是宾馆、酒店、饭店和餐饮连锁企业等。

三、整治重点

   (一)收取包厢费、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不合理费用。(责任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标价外加价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三)未经食品经营许可或超许可范围从事餐饮经营的违法行为;经营中使用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物质、腐烂变质、超保质期等不合格食品原料行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行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行为等。(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设置最低消费的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2个月,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排查摸底和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6月下旬前):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充分动员、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面排查餐饮消费领域存在的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各类突出问题,摸清各类餐饮企业经营状况等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工作基础台账,摸排梳理工作线索,建立整治工作“对账单”,逐类、逐条明确整治措施,确保有的放矢地开展餐饮消费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制定统一的整治标准和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县级部门联动机制,完善整治措施。要根据以往工作中掌握的线索或群众举报组织力量“边排查边打击”,在餐饮消费领域提前形成高压整治态势。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各成员单位按照具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和职责分工,针对突出问题和隐患漏洞,滚动开展打击整治,强化拉网式检查治理,严格落实日常监管举措,集中打击处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经营场所,持续营造严管、严整、严打各类扰乱餐饮消费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健全完善群众举报、投诉流转、解决处理、舆情监测、舆论导控等工作机制,推动建立餐饮消费市场管理常态长效机制。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7月下旬):各成员单位在餐饮整治工作基本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建立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和动态监管机制,做到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巩固整治成果,切实营造安全、放心、公平、便利的市场消费环境,引导和促进餐饮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目标和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这项整治行动,成立以刘沛芳副县长为组长,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全县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任联络员,具体负责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联系。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并尽快安排部署。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明确细化检查整治标准,量化分解工作目标,主动强化各项管理、整治措施,对餐饮消费领域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受理的群众举报线索,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理;对重大、疑难问题或重要的举报线索,领导小组建立牵头查处责任制,根据问题性质、规模,确定办理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限期办结。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加强对餐饮企业的监督管理,保持对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对无证照经营要先指导规范,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提升,对逾期整改不达标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收取包厢费、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不合理费用;对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标价外加价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违法行为,联合执法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加大对各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消除安全隐患,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四)形成合力,长效管控。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配合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形成打击合力。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以自律机制、监控机制和查处机制为重点的长效机制,使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有效结合,推动建立餐饮消费市场监管常态长效机制。

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第3篇

一、总体要求

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以“干净卫生、上档升级”为总体要求。坚持完善市场设施与规范管理、净化经营环境与提档升级、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切实改善城区菜市场环境,全面提升全区菜市场综合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水平,更好服务人民群众。

二、整治范围

其中14个已与市政府签订责任书的城区菜市场和高新区菜市场为重点整治对象。全区(包括高新区)城乡菜市场。

三、整治目标

城区(包括高新区)菜市场要达到基础设施完善、商品摆放整齐、场容卫生整洁、经营食品安全卫生、周边环境有序、职责明晰到位、日常管理规范、市场上档升级的目标要求。全区14城区个标准化菜市场和高新区的菜市场按照市级标准进行整治、改造;以西各镇的菜市场参照市级标准进行整治、改造,通过整治改造。标准可适当降低。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区城乡菜市场整治任务。

四、整治重点

重点对基础设施、布局分区、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市场管理等五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整治改造。整治标准针对菜市场存在问题。

五、组织领导

有力推动此项工作,为加强对菜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市政府交办的整治任务顺利完成,决定成立区菜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办公室设在区商委,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涛任办公室主任,区商委主任张跃辉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主持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区市政园林局副局长侯平章、区工商分局党组书记陈勇任办公室副主任,抓好牵头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两个指导推进组,负责指导牵头单位和市场业主制定菜市场改造方案,督促相关部门和市场业主开展整治工作,跟踪、督查菜市场改造建设工作进度,配合牵头单位和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组员由区商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城乡建委、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区卫生局、区农林水利局、区消防支队、高新区消防支队、区工商分局、高新区工商分局各1人组成。第一指导组:组长由区工商分局党组书记陈勇担任。

组员由区商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城乡建委、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区卫生局、区农林水利局、区消防支队、高新区消防支队、区工商分局、高新区工商分局各1人组成。第二指导组:组长由区商委副主任杨仁清担任。

六、责任分工

相互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共同推进菜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负责制定菜市场整治、改造具体方案,菜市场业主:作为菜市场整治的主体。并报所属镇、街道和区菜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筹集改造建设资金;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加快推进菜市场改造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菜市场整治任务。

负责本辖区范围内菜市场的整治工作,各镇、街道:按照属地原则。建立菜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机构,搞好菜市场调查摸底工作,指导菜市场业主制定整治方案,提出建设资金筹集方案,并指导、督促市场业主按期完成整治工作任务,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以西各镇要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本辖区菜市场改造。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抓工作推进和目标任务完成。

区政府办公室、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统筹协调工作。

制定和完善菜市场建设、验收标准,区商委:负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标准化菜市场改造建设,牵头负责技术指导、督促检查、信息报送工作。

改造环卫设施,区市政园林局:负责指导城区菜市场内外环境卫生、公共厕所的整治和管理;指导建立菜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打击和取缔场外占道经营、摆摊设点;指导制定过渡菜市场方案、划定临时经营场地和相关管理工作,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并监督专项资金使用,区财政局、高新区财务局:负责保障区级专项整治工作经费、标准化菜市场改造建设两级补贴资金及时到位。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区环保局:负责菜市场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区城乡建委、高新区建设局:负责城区菜市场(特别是3个市级示范市场)外部环境改造。

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卫生监督,区农林水利局: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督促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区卫生局:负责病媒生物防治技术指导。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规范投资主体收费行为,区发改委:负责指导城区菜市场制定合理收费标准。监督落实商品经营明码标价,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维护治安秩序,区公安分局、高新区公安分局:负责市场车辆停放管理。提供执法安全保障,依法制止和处理妨碍整治公务行为,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不法行为,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区地税局、高新区地税局:负责核查市场业主和经营户税收缴纳情况。

以及市场内经营的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安全监管,区工商分局、高新区工商分局:负责城区菜市场内经营者主体资格、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消费欺诈等不正当竞争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行为,指导督促市场开办者依法经营、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履行市场开办者市场管理义务,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区质监局、高新区质监局:负责城区菜市场的商品质量检验、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管、计量器具的检定和监管工作。

及时消除市场消防安全隐患,区消防支队、高新区消防支队:负责市场消防安全。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及时处置突发性事件,区办:负责菜市场整治中的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区政府督查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考核工作。

每周至少报道一次整治工作动态,区新闻信息中心:负责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工作。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七、工作步骤

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宣传动员阶段(10月中旬—11月初)相关镇、街道和区级部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建立区和镇、街道两级菜市场专项整治组织机构。分级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议,明确目标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向群众进行充分的解释说明,争取群众支持,形成良好的舆论、工作氛围。各镇街、相关部门,要逐项排查问题,区分不同类型,制定市场整治和改造方案。

但辖区镇、街道要做出书面说明,集中整治阶段(11月初—12月30日)对已纳入城市拆迁改造范围的城区菜市场可不改造。上报区菜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已改造的标准化城区菜市场和纳入“双百工程”支持的城区菜市场,查漏补缺,抓好缺项整改。对未改造的菜市场,各相关镇、街道要尽早督促市场业主进场施工,务必于在年30前全部完成整治改造任务。对于个别超大型菜市场,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延后整治时间。

相关各镇、街道,检查验收阶段(年12月底—年1月20日)年12月底。对辖区纳入整改范围的菜市场进行初次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区菜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年1月10前,区菜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全区城乡菜市场整治情况进行逐个验收,重点检查验收14个市级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和高新区的菜市场,并通报验收结果。年1月20日前,接受全市城区菜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对14个市级城区标准化菜市场的检查验收。

八、工作要求

营造安全、卫生的消费环境,必须高度重视。开展城区菜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一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给每个区县下了硬任务。各级各部门务必要提高认识,建立专门工作机构,精心组织,创新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城区菜市场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各相关镇、街道、区级部门要与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相关镇、街道要与市场业主签订责任书。各相关单位要于11月中旬前,将工作机构组建情况和具体实施方案、市场改造方案报区菜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市场业主投入资金不少于50%比例。对于14个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和高新区的菜市场,实施政策扶持。菜市场改造建设资金以市场业主投入为主。市财政给予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区财政也相应给予一定的补贴资金,对于示范菜市场,补贴标准可适当上浮,补贴资金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根据市场实际投入、改造难度等情况统筹安排,市、区补贴资金经验收合格后给予兑现。以西各镇的菜市场,由各镇自行确定镇级财政补贴资金方案,并安排落实。

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把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保障农产品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打假、护农、稳粮、增收”的目标。

二、整治原则和目标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各方齐抓共管、强化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的原则,通过集中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本次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县人民政府成立威信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农业局局长

*县工商局局长

*县质监局局长

*县供销社主任

*县*局副局长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工商局,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工作人员从领导组成员单位抽调。领导小组负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全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全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开展情况,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督促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职责;负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各乡镇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县直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整治行动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与各负其责、分头治理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整治期间,各职能部门要抽调业务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的人员组成综合执法队进行联合执法,所有抽调人员均统一集中上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集中整治结束后,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管,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五、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

专项整治的重点品种是:农药、化肥、种子,尤其是假冒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沙江”牌尿素。

(二)查处大案要案。

采取“端窝打点”的方式,对具有一定规模、影响较大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案件进行重点查处,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农资的出现。对已发生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要抓紧查办,尽快结案。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禁以罚代刑。

六、部门职责

县工商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严格规范市场主体准入行为,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经销各类农资产品假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厂名、厂址和虚假广告、宣传等违法行为。同时,进一步完善“两帐两票、一书一卡”制度和“种子留样备查公示”制度,强化农资经营者是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县质监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负责农资生产环节质量监管和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抽查结果,严格农资生产企业资质审查、监管,依法查处打击无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

县农业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农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农资产品登记(审定)和有关许可的管理工作,强化发证后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县*局:负责及时受理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的农资案件,协助成员单位对假冒伪劣农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办理大案、要案,依法打击阻碍行政执法的暴力犯罪行为。

县交警大队:协助成员单位对运输假冒伪劣农资的车辆进行路检。

县供销社:发挥农资经营主渠道作用,积极创新经营模式,发展连锁配送业务,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配合做好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七、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09年6月20日开始,到2009年8月20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6月20日至6月30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调查摸底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进行具体的安排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9年7月1日至8月10日。按照确定的整治目标和重点,由县工商局牵头,县农业、*、交警、质监、供销社等部门组织精干力量进行联合执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整改阶段:2009年8月11日至8月20日。各乡镇和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八、严格责任追究

在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凡因领导重视不够、部门配合不力、工作不到位、行政不作为而发生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严肃问责。

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药品药材市场一系列的通知和部署,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依法严肃查处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完善市局、县(区)局、工商所(队)三级市场监管网络,做到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查处与规范相结合,建立确保药品药材市场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一)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

交易中心分局、谯城区局、直属局、开发区分局辖区是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县局也要根据各自辖区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二)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

(1)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药品药材及其种苗、饮片的违法违规行为。

(2)配合交通部门开展药品药材托运行业的整顿和规范工作。

(3)加强硫酸镁流通市场的监督检查。

对硫酸镁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检查摸底,建立档案。督促经营户建立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制度。

(4)加强药品药材市场的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广告违法行为。

(5)规范专业市场和专业市场以外“三园”、十九里、五马等香料和原药材市场经营秩序。积极与乡村、社区和市场开办者沟通,及时掌握辖区经营户数,加强市场巡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的工作方法和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全面检查、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要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加以整治。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中旬)。

1、本单位召开动员大会;

2、向辖区经营户广泛宣传,督促其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

3、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专项整治阶段(6月中旬起至8月20日)。

各单位按照职责要求,围绕工作目标,稳步开展整治工作。要集中查办一批案件,同时加强新闻报道。在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三)、验收阶段(8月下旬)。

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总结经验教训,整理案例材料,按要求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保证药品药材市场安全的重要性,深刻认识开展药品药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市局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张立民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局机关企业科、个私科、合同科、商广科、注册中心、办公室、公交局、法制科、市场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场科,办公室主任由*局长兼任。

各县、区局,各直属、派出机构也要根据各自实际,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三)周密部署,实施责任追究。加强市场巡查,以查破案件为突破点,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对工作不力造成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规定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