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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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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方案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依法治理,夯实基础,提高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是省市区隐患挂牌督办企业的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按危险程度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

(一)综合内容。

各村、各单位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安全警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已存在安全隐患,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资金不落实,人员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未签订矿山救护队协议,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从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9.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区确定需挂牌督办的重点企业的安全隐患。

(二)专项内容。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仓库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

道路交通:重点是区乡道路、乡村道路,查处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平安农机”等活动,加强农村山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安保工程”,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加强对新建、改建道路通行条件的安全监管和安全评估等。

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集市、学校危房等场所,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要运行正常。

水利:加强水库河道的安全管理、重点是加强对朱家坝水库、石夹水库及高堡子塘坝等的检查及安全管理;加强对河道淤泥、杂草的清理及坍塌现象的整治。

农业机械:严格拖拉机登记、年度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和审验;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特种设备:重点是各企业,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严格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租赁、维护、保养和使用;作业人员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民爆器材:开展民爆火工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并监督所有民爆仓库要依照民爆安全规范加装电子监控系统,实现24小时监控,并将相关数据保留三个月以上等。

四、进度安排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并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5月底以前)。

1.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

2.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有关各方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5至9月)。

1.突出重点,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进一步强化落实非煤矿山安全治理。储存,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安全治理,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坍塌、防溃坝、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配合9月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迎接各级对我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准备;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需要区级以上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治理结束后,要逐项摘牌;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至12月)。

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严肃处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以及超员、超载、超速和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乡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由乡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职责;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以及近年来事故多发的企业和单位,同时要切实加强机械、农机、水利、特种设备、旅游、学校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既要突出“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我乡的治理重点是各非煤矿山,要认真研究,落实人员、责任、措施、经费、时限、扎实开展隐患治理工作,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着力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对每个企业安全状况摸清底数,分类指导,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组织安监、国土、水务、林业、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和舆论曝光督促解决;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要及时掌握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每月25日以前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同时按要求建立完善控制指标月通报、季和年度考核制度,全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纳入200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方案范文第2篇

为切实加强我乡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进一步推动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万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万安办〔2018〕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预防措施,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

二、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的原则,层层压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建设、设计、监理、施工、检测检验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积极推进安全文明示范和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夯实安全基础;突出隧道工程、深基坑、高边坡、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等专项治理,强化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核和实施,有效地减少和降低事故总量、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乡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治理范围

全乡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及公路、电力、水利、通信等各类建设工程项目。

四、治理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是否规范;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是否齐全;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考核和培训落实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审核、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

2.工程施工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组织方案落实情况;是否设立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有无现场警戒人员;施工人员配备及在岗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3.预防施工现场火灾事故措施。检查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是否落实;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电、气焊及保温防水施工是否执行操作规程;临时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临时消防车道及临时疏散设施是否畅通。

4.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活动的;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相关建设活动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的;施工、监理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层层转包、违法发包的,要采取从严、从重、从快打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乡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安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安办、村镇规划办负责人、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乡安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方案范文第3篇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抓好此次专项行动,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县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经济局、国土局、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教育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旅游局、消防大队及各乡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具体负责全县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等方面的工作,由县安监局副局长寸守元担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协调落实相关事项,组织、督促本部门、本行业相关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充分调动发挥安全生产信息联络员的作用,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系。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二、突出重点,明确职责,严格管理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我县工作重点主要包括: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农机、水利、教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监管职责和上级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属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县安监局负责对非煤矿山企业、危化品、烟花爆竹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公安局负责对爆破物品、交通车辆运输进行隐患排查;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企业并对腾密路境内段、机场路施工单位进行检查;经济局负责煤矿与农网城网改造施工、电力隐患排查;国土局负责对私挖乱采矿山、地质灾害进行隐患排查;建设局负责对建筑施工单位进行隐患排查;农业局负责对农机使用进行隐患排查;林业局负责对森工采伐,重点是七大国有林场进行隐患排查;水务局负责对水电开发重点工程、重点水库进行隐患排查;教育局负责对全县中小学校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旅游局负责对旅游景区、景点以及宾馆、饭店进行隐患排查;消防大队负责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消防单位火灾隐患排查。其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监管职责和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关的工作方案并督促企业贯彻落实,抓好各阶段工作的组织、指导及督查。

(三)省市驻腾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四)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各级、各部门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认真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

三、工作时间及步骤

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5月24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4日至6月10日)

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召开专门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完成情况于6月10日前书面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6月11日至7月31日)

1.6月11日——6月20日,企业自查。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亲自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按时填报隐患排查处理情况。

2.6月21日——6月31日,各乡镇、各部门对隐患排查情况汇总上报。由安委会对各种隐患行文、移交相关部门并挂牌督办,同时对各个乡镇、各部门上半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工作进行考核。

3.7月1日至——7月31日,各乡镇、各部门监督指导企业认真对隐患进行整改,并建立隐患工作台帐。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监管职责对企业的排查治理和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此阶段县、乡、企业要建立起三级隐患台帐。

(三)督查检查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

县人民政府将组成由政府分管领导、安全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三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五是查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六是查隐患台帐建立情况。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监管工作职责,认真组织相关企业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隐患,落实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及时总结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

(四)开展“回头看”阶段(8月21日至12月底)

8月底,将组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对专项行动进行再检查、再督查,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成果。一是组织专家对重点隐患整治进行评估,并对整改进行评审;二是对各乡镇、各部门及企业隐患台帐是否完善进行检查,并对隐患移交整改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制定今后隐患移交挂牌督办的工作制度;三是将检查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底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国务院及省、市、县都做了专门安排,各乡镇、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结合实际,认真制定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细化各项任务和措施,把各项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及相关人员。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县广播、电视、政府网站、报刊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方案范文第4篇

一、督查目的

通过在全县旅游行业开展百日安全督查工作,进一步促进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有效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达到从严控制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同比下降的目标,实现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北京奥运会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督查内容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近期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的安排部署,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景区道路、旅游码头、香蜡纸烛、消防通道、建筑施工、重点工程建设、地质灾害等行业和领域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安委发〔〕8号)和《市旅游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渝旅办〔〕27号)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情况;安全生产重大举措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信息报送情况。

三、督查时间

年6月1日至7月28日。

四、督查形式

此次督查行动由县旅游局综合指导、协调,各旅游企事业单位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与行业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各旅游企事业单位按照市、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安全大检查,着重检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安全管理体系运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及信息报送等情况,认真查找人的不安全行为,机器设备等物的不安全状态和安全管理上的缺陷,将事故预防的关口前移,提高旅游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二)行业督查

县旅游局负责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督查。按照监管职责,旅游涉及其他行业的安全督查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实施,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其他行业督查。

五、督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市、县的统一部署,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精心组织和开展此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旅游企事业单位领导和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开展旅游行业领域的专项检查督查。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职责,制订切实可行的督查工作方案,将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一个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将检查督点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经营部门及主要负责人头上。通过安全自查督查,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深入细致,务求实效

1.制订方案,落实措施。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行业工作实际,于6月10日前制订督查工作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并将督查方案报县旅游局办公室。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督查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措施。督查工作既要督查隐患的排查,更要督查隐患的治理。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向本单位被督查的部门反馈督查意见,限期整改落实,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同时要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2.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针对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高督查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做到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旅游企业,特别是旅游景区(点)、星级宾馆、旅游公共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以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等,要开展重点督查。

(三)畅通信息,营造氛围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依法治理,夯实基础,提高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是省市区隐患挂牌督办企业的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按危险程度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

(一)综合内容。

各村、各单位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安全警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已存在安全隐患,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资金不落实,人员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未签订矿山救护队协议,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从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9.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区确定需挂牌督办的重点企业的安全隐患。

(二)专项内容。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仓库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

道路交通:重点是区乡道路、乡村道路,查处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平安农机”等活动,加强农村山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安保工程”,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加强对新建、改建道路通行条件的安全监管和安全评估等。

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集市、学校危房等场所,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要运行正常。

水利:加强水库河道的安全管理、重点是加强对朱家坝水库、石夹水库及高堡子塘坝等的检查及安全管理;加强对河道淤泥、杂草的清理及坍塌现象的整治。

农业机械:严格拖拉机登记、年度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和审验;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特种设备:重点是各企业,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严格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租赁、维护、保养和使用;作业人员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民爆器材:开展民爆火工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并监督所有民爆仓库要依照民爆安全规范加装电子监控系统,实现24小时监控,并将相关数据保留三个月以上等。

四、进度安排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并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5月底以前)。

1.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20*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

2.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有关各方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5至9月)。

1.突出重点,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进一步强化落实非煤矿山安全治理。储存,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安全治理,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坍塌、防溃坝、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配合9月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迎接各级对我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准备;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需要区级以上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治理结束后,要逐项摘牌;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至12月)。

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严肃处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以及超员、超载、超速和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乡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由乡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职责;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以及近年来事故多发的企业和单位,同时要切实加强机械、农机、水利、特种设备、旅游、学校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既要突出“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我乡的治理重点是各非煤矿山,要认真研究,落实人员、责任、措施、经费、时限、扎实开展隐患治理工作,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着力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对每个企业安全状况摸清底数,分类指导,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组织安监、国土、水务、林业、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和舆论曝光督促解决;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要及时掌握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每月25日以前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同时按要求建立完善控制指标月通报、季和年度考核制度,全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纳入200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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