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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促进我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等工作部署的落实;督促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坚持与今年安全生产“三个专项”工作相结合、与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整顿持续攻坚相结合的原则。
二、时间安排
20*年5月至7月底。
三、督查形式
督查行动由市安委办综合指导、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单位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明电[20*]15号、河北省、*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活动工作方案和全省、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工作方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攻坚工作方案及本方案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自查。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督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场所,全面开展督查行动。市对各县(市)区开展督查,市级督查不少于1/3的县(市)区,各县(市)区督查不少于1/3的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分别组织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
四、督点和内容
(一)重点行业和领域范围
1、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上运输、铁路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设施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
3、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国防科技工业、机械、电力、轻工、纺织、烟草、邮政、通讯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4、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各类设备设施。
5、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7、市直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范围。
(二)重点内容
1、重点督查的综合内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分解和落实20*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情况;全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等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按照明电[20*]15号和唐安办[20*]16号文件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加强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迎奥运和奥运会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这;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等。
2、重点督查的专项内容: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督查内容,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93号)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协调[20*]94号)确定的内容,以及市安委办《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见》和市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在机械、轻工、纺织、贸易、烟草、电力六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执行。
道路交通:打击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危险品运输车辆不按照规定通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情况;运输经营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
水上运输:“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老旧船只安全及运行状况;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渡口渡船安全整治情况;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及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
铁路:旅客列车“三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和防火防爆制度落实情况;铁路行车关键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及维修情况;道口设备设施、标志的设置,看守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及平改立推进情况;违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非法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采矿、采砂等情况;公路铁立交桥、公铁平行地段防护设施以及航标等的设置、管理情况。
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铁路、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物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单位和场所设置位置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水利: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的情况;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和违规水电站的清查整改情况;河道违法采砂突出河段、采砂量较大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情况。
电力:预防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保证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情况;电力建设施工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防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情况;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辅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水电大坝安全注册、定期检查、安全监测、缺陷处理和补强加固情况;网络与信息安全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情况;煤矿安全供电情况。
农业机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况;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及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
渔业船舶:渔业船舶持有效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情况;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和运行情况;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情况;渔业船舶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蟹笼、渔运等高危作业渔船及老旧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情况;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渔业船员配备、持证上岗和胜任情况;渔业船舶遵守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情况。
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管理情况。
民爆器材:开展“四超”专项整治情况;拆除旧生产线制定停产、销爆处置和销爆处理方案的情况;新建生产线按计划实施及安全管理的情况;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情况。
国防科技工业:危险作业场所“压点减员”、强制加装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危险品销毁、处理专项整治,开展外包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等的情况;军工危险品单位外部安全距离问题的整治情况。
市属以上企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及“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预报预警、应急预案和治理工作制度建立情况;安全费用提取与安全投入、“三同时”制度执行、员工教育培训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分包企业资质审核和作业现场“三违”现象治理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领导,成立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附后),具体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指导、协调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本级、本部门、本系统的专项督查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工作特点,制定具体督查方案,细化督查内容,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将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情况和工作方案于20*年5月7日前报市安委办。
就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首先我代表县委、县政府热烈欢迎各位领导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下面。
一、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煤矿对,重点行业基本情况为:煤炭行业。其中有对生产矿井,对建设矿井,对整顿矿井,对停产矿井,对停建矿井。煤矿兼并重组后由个主体整合保留对矿井;非煤矿山行业,春节期间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全部停产停建,3月1日组织复工复产验收后,户砖厂恢复生产,户采石场批准整顿,其他都处于停产停建状态;焦化行业,有两户焦化生产企业,福龙煤化公司焦化项目今年刚领到安全生产许可证,浩博煤焦公司正在进行试生产竣工验收。其他行业企业正常运行。
县共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户(规模以上企业户)其中煤矿对,目前。非煤矿山企业户,化工生产企业户,加油站户,民爆经营单位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户,道路交通及水上运输企业73户,建筑施工企业户,消防重点单位家,其他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户。
今年一季度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好转。1-3月份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死亡人(全部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死亡人数同比减少人,同比下降71.43%。其他行业没有发生死亡事故。
二、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开展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全县安全生工作的总体部署。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今年两次专题研究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和“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进行了研究部署。县委、县政府高规格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全县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推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实施方案》、《年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奖励办法》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实施方案、意见和办法,并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县安委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针对阶段性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专门安排部署。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大型会议和专题会议7次,对全国、全省、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分别针对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地质灾害防治、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十三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进行安排部署。特别是为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有良好开端,全力抓好“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我县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涉安单位都组建了专门队伍进行排查和监管,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两节”“两会”期间带队到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超市、春运点等一线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了“两节”“两会”期间各行各业的安全。
二是抓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今年以来,我县继续深化“三项行动、三项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大整治,特别是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县各行业领域共排查出安全隐患594条,全部整改完毕。
1、煤矿安全方面:我县紧紧抓住瓦斯治理、水患治理、现场管理三个重点进行大排查、大整治,1月份开展了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对矿井编制了瓦斯地质图,进行了瓦斯漏出量预测,升级改造对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并全部验收合格,力争年内建成3对瓦斯治理示范矿,并把我县建成瓦斯治理示范县;2月份开展了煤矿水患专项治理,制定出台了《全县煤矿防治水检查标准》,每个煤矿按规定配备了探水钻,26对矿井配备了直流电法探水仪;四对矿井建起了四级培训中心,对全员进行了安全培训,目前共培训人员人;采取各煤矿以矿长为组长的安全自查,驻矿“三委派”人员下井跟班检查,个常设煤矿安全监管检查专业队伍每周督查的方式,不间断进行煤矿安全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在煤矿隐患大排查中,共排查出一般隐患条,全部整改完毕。
2、非煤矿山安全方面:我县把企业职工全员培训作为非煤矿山复产复工验收的一个硬性条件,不培训不准复产,没证件不准上岗,目前共培训企业各类人员人。全县所有采石场全部实现了中深孔爆破、分台阶开采;砖厂全部实现了分台阶开采、机械铲装作业;硐采企业实现了机械通风,规范了提升、运输、排水等生产系统。
3、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我县在危化生产企业的关键部位、重要场所、危险品贮罐区全部配备了气体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立了泡沫防灭系统,配置了喷淋、消毒等职业卫生防护装置。在危化隐患大排查中,共排查出安全隐患72条,全部整改完毕。
4、其他行业和领域安全方面:今年以来,我县共投入警力人次,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载、非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起;集中销毁各类过期烟花爆竹产品箱;排查并整治火灾隐患条。
三是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严格落实。今年我县制定出台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并将市政府下达的年全县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到了各乡镇、各部门。县乡政府及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到了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对煤矿企业按照“每组五人,每组五矿”的要求组建了个包保责任小组,在非煤矿山硐采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参照煤矿管理办法设立了五人监管包保责任小组,将监管责任具体落实到人。煤矿、非煤矿山等各个重点行业领域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安全任务分解到科队、班组。按照“事故必问责,问责必问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问责机制进一步健全。
四是抓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的强化推进。今年,县政府落实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矿山救援基地建设,落实专项资金35万元配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检测设备,并将把76名关闭矿井的“三委派”人员全部充实到各乡镇安监站,从经费、投入、队伍等多方面强化推进安全基层基础工作。
三、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
按照省、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专门部署,我县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立即行动,目前已召开两次专项检查会议,一次整体安排会议进行了部署。
两次专项检查会议是:为深刻吸取华晋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教训,3月30日县政府召开煤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通报了王家岭煤矿“3·28”特大透水事故,专门安排在全县组织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以九个包保小组为单位,对全县煤矿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4月9日县政府又召开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就进一步深化检查、整改治理隐患做了安排。县安监局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突查,防止非煤矿山企业未验收擅自复产。
一次整体安排会议是:4月6日,按照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县安委会立即制定出台了《关于立即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4月12日,县安委会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一步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安排,成立检查领导组,进一步细化方案,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认真落实,决不能走过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一定要停产整顿。通过整顿,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在此基础上,我县制订出台了《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查的方案》,成立了八个督查组,从4月13日开始,采取面上督查与重点行业领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赴各乡镇、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各乡镇、各部门按县政府安排,大检查工作正在有序组织进行中。
一、指导服务时间:
2020年2月20至3月20日
二、工作目标:
各村(居)委会、各企业主管部门及重点企业
三、工作内容
(一)各主管部门、及村委会方面:1.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书记、省长和常务副省长就贯彻落实1月23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批示要求情况;贯彻落实2月1日书记到省应急管理厅调研慰问时强调的“保防控、保民生、保安全”的“三保”要求、2月3日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2月1日全省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视频会议、2月8日调度全省铁路机场防疫和企业开工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情况。2.各行业领域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指南及责任、措施落实情况,坚决防止不担当不作为,力戒形式主义、。3.突出危化品、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市燃气和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防疫物资、仓储物流、运输配送等重点企业,组织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项应急准备情况。
(二)各企事业方面:1.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疫情防控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到专人负责,企业所有工作人员每日进厂前进行体温测量、从进厂到离厂的整个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工作区域每日坚持定时消毒,人员就餐要采取分餐制或者分批散坐就餐等措施。2.落实复工复产安全检查情况。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复工复产的标准、规范和程序,制定并落实企业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岗在位,要开展复工复产安全动员、安全教育,对新员工开展安全培训,对所有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检修,对电气线路、消防安全、高危工艺、危险化学品储存与使用等进行系统检查等。3.落实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情况。道路交通方面,加强对大客车的全程监控,坚决避免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无证运营、报废车运营等情况;强化国道、省道等重点路段的清理和管控,突出急弯陡坡、桥梁涵洞、平交道口、冰冻积雪多发等重点路段风险排查整治。消防安全方面,以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和中小企业为重点,加强巡查检查和宣传提示,保证消防通道顺畅,提升广大群众避险、逃生和自救能力。危化品方面,加大对危化企业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安全仪表系统、可燃和有毒气体报警装置是否正常投用的排查整治力度。烟花爆竹方面,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和违法存放等行为。非煤矿山方面,要深入开展非煤矿山专家会诊和高风险矿山安全体检,突出瓦斯、着火、透水等重大灾害治理。建筑施工方面,要以防坍塌、防高空坠落等为重点,深入轨道交通、人员密集型建筑、管线管廊等一线排查隐患。
四、工作方式
主要采取综合情况调度、建立微信工作群、专家远程视频指导、明查暗访、远程视频数据监控和鼓励企业内部职工、社会知情群众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紧盯重点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风险点,做到问题找准、措施精准、监管瞄准。
五、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指导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服务工作组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风险防范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督导检查,不层层听取汇报,多采取暗访,多现场办公,多解决问题,切实减轻企业和基层负担;各相关单位及企业主管部门要层层开展安全生产指导服务,确保指导服务工作有效开展。
(二)精心部署安排。各相关单位及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指导服务工作有关要求,实事求是提供辖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风险防范情况以及节后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情况,精准查改存在的问题。切实通过此次指导服务,进一步查缺补漏,完善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一、活动主题
“强意识、反违章、查隐患、压事故、保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百日安全活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活动内容和责任单位
此次百日安全活动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综合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一)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夏季暴雨、洪水、森林火灾、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把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隧道和其它地下设施,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尾矿库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洛政办〔〕36号文件确定的19个隐患排查治理牵头单位。
(二)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以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标志、散发安全生产资料、播放安全生产电影电视、开展演讲比赛或知识竞赛等形式,在大型群众聚集活动等时间和场所,大张旗鼓地开展安全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舆论氛围,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抓住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以案说法。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以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道路和水上交通、铁路和民航运输、旅游、特种设备等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煤矿。狠抓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等措施的落实。突出煤矿防治瓦斯、防透水,进一步完善井下基础设施,改进安全技术措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和超层越界开采。规范煤炭资源整合,指导各类煤矿加强安全基础管理。
牵头单位:市煤炭局、煤矿安全监察局西分局
参与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2.非煤矿山。狠抓井工开采矿山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加强尾矿库安全检查和监控,严防发生溃坝事故。以采矿许可证的清理为切入点,制订工作方案,突出重点矿区、重点矿种,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参与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黄金局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开展以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预案为主要内容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安全专项检查;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品种的非法运输;严格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和配送制度,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
参与单位:市供销社、市质监局。
4.建筑及城市公用设施。开展夏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抓好对重点建设项目、建筑施工、城市交通运输、旅游设施、燃气设施、设备等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市建委
参与单位:市公用事业局、市旅游局。
5.消防及公共安全。深入开展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会战;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加强对公园、风景名胜区等旅游场所及举办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做好安全和保卫工作。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
参与单位:市建委、市文化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
6.道路和水上交通。严密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继续深入开展“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完善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管控预案。认真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利用GPS卫星定位系统,重点强化对客运车辆行驶状况的监控,扎实开展以高速公路“反双超”(超载、超速)、农村道路“反农用车、拖拉机违章载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渡(游)船监管,严厉打击超员超载、非客船载客、冒险航行。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狠抓源头管理,严把客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强化“三品”检查。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参与单位:市农机局。
7.旅游及特种设备。开展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消防安全整治会战;开展旅游景区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监察执法活动。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市质监局;
参与单位:市交通局、市建委、市消防支队。
8.铁路及民用航空。加强客运车辆整备、站车、旅客乘降组织和道口监管,严格危险品查堵;加强飞行器防雷电措施,杜绝违章飞行、违章操作事件发生。
牵头单位:郑铁办事处、民航飞行学院。
(四)扎实开展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政办明电〔〕77号)文件精神,积极配合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开展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督查工作。近期,市政府将组织16个督查组,分赴各县(市、区)开展百日安全督查工作。督查的内容主要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按照洛政办〔〕36号文件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和瞒报事故情况等。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百日安全督查活动。督查活动要做到市不漏县、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四、时间安排
1.隐患排查治理:5月1日—7月31日;
2.安全生产月:6月1日—6月30日;
3.安全专项整治:7月1日—7月31日;
4.百日安全督查:5月1日—7月31日。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本系统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全面总结。每月23日前,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月活动开展情况。活动结束后10日内上报全面总结材料,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总结材料应包括:本地区、本部门开展百日安全活动有关情况,先进典型经验、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措施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百日安全活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责,组织开展好本单位各项活动。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于5月5日前,制订下发具体活动方案,明确活动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并将有关情况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逐项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妥善制订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将督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百日安全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活动期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1】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实际落实安全监管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深化专项整治,加强宣传教育,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体目标:依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下降,确保不突破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现安全生产状况平稳好转。
二、围绕“创新思维,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依法监管”的工作思路,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1. 强化监管人员管理。着力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强化镇、村两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明确具体的职责分工安排,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责任。加强对镇及村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增强镇、村两级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在解决应知、应会的基础上,重点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村级基层安监队伍的建设。
2.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季度要逐级落实签订好xxxx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工作,建立和完善村居、企业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实现安全监管责任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各村居要做好与辖区内企业100%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工作,监督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细化各项指标,加大对村级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力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留空档。另外,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考核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及时制定我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及“一票否决”办法,认真考核我镇各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履职情况。
3. 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发挥镇安委会职能,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村居和协调好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各自领域的安全监管,重点落实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安全生产联合督查,特别是加强工矿企业生产安全、交通,消防等指标考核部门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今年要重点建立村居之间、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村居与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联动学习机制,借鉴别人好的经验及做法,取长补短,改进自身的监管方式。
4. 完善企业基础工作。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为抓手,认真落实规模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特种设备使用企业标杆企业申报工作,促使企业按照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完善自身的安全监督管理,提升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以点带面,并共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 大力推动中介机构帮扶工作。xxxx年我镇开展安全生产中介帮扶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今年将继续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社会化,加大力度推进对村居委、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企业、新办的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高危企业、家具企业等领域进行中介帮扶。全面推广安全生产中介帮扶,购买社会服务,借助中介专业力量,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推向社会化。另外,创新、探索特种设备监管模式,尝试以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开展特种设备监管,借助社会力量对我镇特种设备的登记、业务受理、检查、业务指引等方面工作实施帮扶。
6. 进一步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积极指导企业、单位适时开展各类应急演练,重点抓好危化品、家具、公共聚集场所、特种设备企业等单位的应急演练工作,今年重点组织中小企业开展联合演练、规模企业全员演练,大力提升各村居、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活动的质量,争取更多的企业、更多的员工能够参与,进一步提升企业及群众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充分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
7. 积极开展各类安全培训教育工作。重点抓好企业安全培训,落实企业负责人和初级安全主任培训和再教育培训;配合开展好危化品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积极推进“安全培训进企业”全员培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积极拓展镇、村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渠道,重点提升镇级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为全镇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提供有力保障。
8. 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工作。一是继续办好《市场安全监管》(月报),充分发挥月刊的宣教、指导作用;二是根据季节特点,定期通过电视、媒体、手机信息等渠道宣传各类安全生产常识、小知识,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通过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让安全生产理念深入民心。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信息电视宣传力度,加大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曝光率;四是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日及“交通安全”宣传月等系列活动,以各类主题活动为契机,强化各个领域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五是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模式,深入到村居(社区)、企业、学校,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二)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 加强日常监管,落实重点行业的隐患整改治理。各村居、各部门要强化对全镇辖区内企业的监管工作,认真开展对企业的日常检查、巡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单位要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加大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业的排查治理的力度,突出重点,铁腕狠抓隐患整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不突破上级下达的各项考核任务指标。
2.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执法工作。要加大对各类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坚持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各部门对我镇辖区内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并着力推动这项工作长期化、常态化、制度化,努力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能够遵章守法开展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3. 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市监局继续深化对辖区内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油站等重点单位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严格按照危化行业检查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并督促有关单位完善相关安全监控技术措施和安全监控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时,要加大对下放危险化学品事权的学习,确保区、镇危险化学品管理职能下放的无缝对接。
4. 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各村居要联合市监局重点开展好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对特种设备现场检查业务知识的学习,确保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检查到位。要进一步理顺好新下放的特种设备登记审批职能事项,把好特种设备登记、审批与现场监察关,全力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5. 深入推进家具行业专项整治。根据我镇《关于全面开展家具行业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派出所、市监局、专职消防队、卫生、环保、供水、供电、各村居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突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家具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将家具企业整治工作转化为常态化监管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对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环保等方面落实有效整改,进一步提升家具行业的管理水平。
6. 大力推进防火安全工作。结合《 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派出所、专职消防队、综治办、各村居委等部门在xxxx年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特别要重点对公众聚集场所、“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易诱发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高危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镇防火安全。
7. 强化道路交通监管工作。认真排查镇及村级道路交通事故黑点,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由交警中队、城管局等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对各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对镇巴、校巴的安全管理,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车辆的安全检查、道路线路、站点的规划,责令运输公司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城管局要做好水上交通、道路运输、搬运装卸等领域的安全监管。
8. 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城建局要强化建筑施工工地监管,指导监督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综合管理。针对xxxx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复查行动,对曾发出整改、被扣分的工地加大检查频率,加强建筑工地的检查力度,以保证我镇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
9. 落实校园安全管理。镇宣文办、教育局、消防、交通、综治办等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校园周边环境监管,提升学生安全意识,特别是对防火、防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进行教育及组织演练,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并积极组织校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10. 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城管局、市监局、派出所、各村居等部门要加大对“禁炮”工作的宣传力度,向我镇辖区内的群众广泛宣传我区禁止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并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11. 强化商贸、旅游行业安全监管。宣文办要加大对我镇碧江金楼等旅游景点的安全监管;市监局要强化相关机动游戏项目、游乐设施的监督力度,并健全我镇各宾馆、酒店的安全营运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消防、卫生、公共安全定时进行专项的检查,落实相应的预警措施。
12. 做好供水、供电安全管理。镇供水、供电等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隐患整改治理工作,加强对全镇供水、供电设备的监管和维护,确保全镇供水、供电安全运行。同时,全力配合镇有关部门推进的各项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行动,依法配合对需要实施停水、停电的场所予以停水、停电处理。
13. 落实其他领域安全监管。镇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也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健全制度,利用定期会议、联合执法等方式,提升安全监管实效。
(三)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各项专项工作
1. 加大事故处理力度。切实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增强事故调查处理的法律意识,坚持按“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督促事故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2. 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按时完成上级政府和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包括各类统计报表、工作计划、方案及总结的报送工作。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2】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煤矿安全控制指标,进一步强基础、抓队伍、严监管、保安全、兴科技、提效能、促发展,进一步改善煤矿基础条件,全面提高办矿水平,千方百计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或重特大事故,实现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推动全县煤炭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1.加强安全监管,扎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煤矿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健全考核奖罚机制,继续严格执行“分组包干、责任到人”的煤矿安全监管考核制度,采取日常检查、巡查和互查等多种形式,认真落实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各项监察监管指令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用铁的手腕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将工作重点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防范转移,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多管齐下,多项并举,从重、从严、从快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2.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一是加强局机关监管队伍建设。实现竞聘上岗,要求局监管人员切实做到“作风要正、知识要广、业务要精、工作要实”。二是加强安监员队伍建设。对能力差、责任心不强、发挥不了作用的安监员要予以辞退,健全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三是加强监管人员的学习培训。切实建立完善煤矿安全监管员业务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制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参加各类培训,增强全体监管人员的政策法规意识和业务能力。四是加强监管队伍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杜绝xxx、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情况的发生。
3.全力以赴,扎实抓好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市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扎实推进全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开采,提高办矿规模和安全、装备、技术治理水平,从源头上减少和控制煤矿安全事故。同时,加强对整合主体矿井、被整合矿井和限期退出矿井的安全监管,严防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杜绝安全事故,促进煤炭产业安全健康发展。
4.加大投入,进一步推进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要结合整顿关闭、资源整合、技术改造等工作,逐步改善办矿条件;实行整合、技改和改扩建工程跟踪管理制度,确保严格按设计批复施工;对确定为质量标准化建设示范矿和样板矿的,要按照要求认真整改,抓好地面设施建设和“采、掘、机、运”的各项达标。通过开展质量标准化活动,建立安全型矿井,实现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