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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专班在各位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悉心指导下,在局机关各科室、各医疗机构的全力配合下,扎扎实实工作,通过大数据比对调研、结合实际精心谋划、制定工作方案、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强化巡查督导等举措,稳步推进本年度脱贫攻坚及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结合上半年度工作实际,现将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健康扶贫工作情况
(一)持续保持脱贫攻坚工作政治站位思想认识
局领导高度重视健康扶贫工作,专班人员深刻认识到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进行健康扶贫政策学习,强化对扶贫政策的掌握能力,做到精准把握, 人人具备健康扶贫政策现场解答能力,为政策制定和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依据。
(二)始终坚持脱贫攻坚工作全面贯彻落实
为保障健康扶贫工作全面落实,扶贫专班牢固树立“五个强化一个坚持”意识贯彻工作始终:1、强化大局意识,深化“牵头”职责。定期与人社局、民政局、扶贫办协调,确保贫困人口数据底数清楚,医保住院报销数据、医疗救助数据等信息更新及时,同时加强与医政、基层、医改等局机关内部科室协作,科室之间实施数据共享,及时掌握各类数据变化,保证各类工作数据统一。2、一是强化政策保障,深化“专班”职责。依据各级健康扶贫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健康扶贫政策,制定健康扶贫政策9个,为健康扶贫工作开展提供指导性依据。二是定期组织县乡村医务人员培训学习,上半年共组织培训学习3次,培训人员156人次。3、强化贯彻落实,深化“县级村一体”。专班时刻把握“既要全面,也要细致”的宗旨,不忘政策落实“既要到位,不能越位”的根本,层层推进,在政策制定、组织开展、巡查督导、医疗救治多方面严格把关,把“精准”两字贯穿工作始终,避免出现帮扶不到位或越位的现象发生。及时发放健康扶贫手册和各类宣传资料。4、强化巡查督导,深化“最后一公里”实效。按季度组织开展巡查督导。5、强化数据统计,深化工作流程。扶贫专班及时将各类数据下发各医疗机构,作为填报依据,逐户核查,对贫困患者住院、救治、医疗费用报销、签约履约等信息进行录入,专班人员每2周统计各医疗填报进度,对填报不及时的单位进行督促,数据填报既实事求事,又详实全面,目前我县系统填报工作全部达到考核要求。6、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巡视整改”成效。结合国家考核、省委、督导组巡视整改反馈意见,扎扎实实的开展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整改工作,按时完成整改工作。
今年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局的支持下,我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今年以来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坚持把劳务扶贫工作作为群众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民生改善的重要举措,全力抓好工作落实。通过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培训任务,同时研究提出了2014年劳务扶贫工作打算,现将有关情况报告于后:
一、2013年劳务扶贫工作情况
(一)资金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
1、年度培训资金投入情况
今年7月,省财政厅以文,下达我州2013年度财政专项扶贫(劳务扶贫)资金计划380万元,培训人数3161人。
2、资金使用情况
培训资金主要用于贫困学员生活、住宿及交通费补助和其他相关费用(包括教师讲课费、资料费、场地使用、材料工具、设备租赁费、办证费用等),其中:直接以现金形式补贴给受训农牧民69.2万元,占18.2%;学员食宿、交通补贴204.1万元,占53.7%;培训场地、材料工具、设备租赁费43.2万元,占11.3%;教材资料、办证费15.2万元,占4%;培训基地排除教师135人/次及聘请当地教师、实训指导教师47人/次,支付讲课费(含食宿差旅包干)48.3万元,占12.7%。综上,培训资金380万元中学员直接受益总额为273.3万元,人均864.6元,占资金总额的71.9%。
3、资金管理情况
为切实规范劳务扶贫工程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州劳务扶贫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州劳务扶贫项目管理事实细则(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规定,采取州级财政报账制,具体程序是:培训基地先行垫资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凭培训农牧民注册登记表、培训台帐、就业台帐、受训农民就业合同书等有关材料,先由组织培训生源的所在县扶贫移民局审查,县局签署审查合格意见后,向州扶贫移民局、州财政局申报补助资金,经扶贫移民、财政对发票来源的真实性、使用发票的合理性、票据填写内容的可靠性进行进一步的甄别、复核后按县、按期给予拨付。
经过培训基地聘请审计人员开展自查,州、县扶贫、财政部门层层把关,年度培训各项开支所占比例合理,没有改变资金用途,没有违反资金支付纪律,没有向参训农牧民收取任何费用。
(二)劳务扶贫培训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收悉资金计划后,我局认真研究,结合各县拟开展劳务扶贫培训方案和培训基地职能,及时将2013年劳务扶贫培训计划分解下达给培训基地和各县扶贫移民局,培训基地(欧亚中等职业学校)组织精干师资队伍随即分赴各县,全面铺开了培训工作。
截至11月26日,我州已完成劳务扶贫培训22期2880人,其中:旅游民居接待培训1090人、餐饮服务培训650人、缝纫100人、旅游产品开发及加工200人、建筑通用工技能700人、木工140人,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1.1%。目前正开班培训2期287人,预计12月5日前可完成培训共计3167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2%。
(三)培训效果
由于今年培训结束时间较迟,最早结束的距今也才3个月,但我州劳务扶贫工程还是取得了一定成效,农牧民学员收入有一定程度增加。按照目前各县和培训基地统计数据估算,年内短期转移就业人数可达到1889人,其中:技能提升培训人数459人,新转移就业人数1430人,转移就业率为59.8%。
旅游民居接待专业经过培训后就业的人数预计将达到753人,除已开办民居接待的302人,准备近期投资,自主创办民居接待的有451人;餐饮服务专业,在培训前已经在餐厅、酒店上班157人,技能提升后,受到了餐厅、酒店方的好评,待遇得到了一定提高,另有275人在培训结束后在近30家餐厅、酒店中已上岗就业,150余人已与用工单位初步达成就业协议,预计年底前也将正式上班,达到了转移就业的目的;建筑专业的学员预计有640人在各县水电、交通及新村建设工地上打工;已开办藏饰缝纫铺3处、旅游产品加工作坊1处、销售点6个,丹巴县的木工培训后,也已组织近70人的施工队伍,奔赴道孚和阿坝小金、金川等县务工。
按平均转移就业3个月时间估算,年内,我州劳务扶贫培训转移就业劳务总收入可达到520万元,转移就业学员人均增加劳务收入1800元。
(四)主要做法及成功经验
1、科学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为了切实开展好劳务扶贫工作,加大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促进农牧民增收。我们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依照省局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州实际,科学制定了年度劳务扶贫培训计划,进一步明确了培训目标,完善了培训内容,落实了培训任务。同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加强了对劳务扶贫培训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培训目标任务的完成。各县扶贫移民局及欧亚学校在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的基础上,认真制定了培训计划,组织5支强有力的师资队伍,采取派专任教师下县(乡、镇)授课的方式开展了多种专业的技能培训。在教学中,教师认真教学,学员专心学习,为消除语言障碍,甚至聘请了藏语翻译,参训学员普遍具有较高的积极性。
2、切实加强就业引导,提高转移就业率。针对学员各自不同的就业愿望和技能特点,首先在就业指导课程中帮助学员进行就业项目前景分析和预测,把学员往适合自己的、切合实际的、可持续发展的就业岗位上引导。其次,在授课及实训过程中,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坚持学员“学以致用、学有所用”的原则,以学会基础技能知识为重点,以掌握操作技能为目的,提高了大部分学员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再次,在培训期间和结束后,部分学员开始自主经营旅游民居接待,开办了自家的“农家乐”、缝纫铺或旅游产品销售摊位,在自主创业、增加收入的同时,又解决了一部分无条件创业的学员的转移就业问题。而建筑、木工等专业的学员,大部分都由乡村组织推荐到牧民定居、整村推进、易地搬迁等建设点上参加实训和务工,在建设自己家园的同时,也相应增加了务工收入,转移就业形式比较乐观。
3、高度注重授课技巧,严格学员考核制度。培训基地总结近年劳务培训教学经验,对不同专业采取对应授课重点,除每种专业都安排有一定的维权课时外,旅游民居接待专业的学员,注重旅游理念的改造和创新、经营管理、营销观念的提升;餐饮服务专业的学员,则注重形象礼仪、摆台、折花和服务档次的提升进步;建筑专业的学员,注重建设施工过程中各环节的操作手法和数据要求等。同时,要求每位学员都参加现场讲解和操作训练,并现场对每位学员进行现场讲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严格执行了现场考核制度,成绩作为教学实际效果的主要依据。从总体来看,我州贫困农牧民学员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但动手能力都相对比较强,每期学员基本上能够完成实训课程的技能操作。经考核,目前已完成培训的2880名学员中,达到优秀成绩的占30.5%,达到良好成绩的占33.4%,达到合格成绩的占33.1%,未合格学员占3%。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维稳形势严峻,生源组织难度有所增大。自“3.14”事件发生直到十顺利召开期间,我州维稳形势一直比较严峻,对大规模群众集结管理十分严格。为将不安定因素降低到最低,今年我州“送教下县”是以“乡”为单位,一是为节约培训过程中学员的交通费用,二是避免跨乡镇群众的大规模集中,便于党委、政府的管理、监控,三是降低酗酒、打架、斗殴等现象发生几率,同时,也相应缩短了课堂集中授课培训的时间。由于生源组织是由各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学员参训资格把关不是很严,这就造成,一是部分学员本意不愿参加培训,抱着混的心态来参训,二是有极个别学员是以领取补助为参训目的,达不到培训效果。
2、计划下达时间较迟,时间紧,任务重,对培训质量造成了一定影响。上半年,因省上年度计划任务分解一直未明确,我州未能要求培训基地采取惯例,未在正式计划下达前先行垫资开展培训,待7月份省上正式下达资金计划后,年度培训任务相较2011年增加了近1800人,我局随即将计划任务分解至全州18个县和海螺沟管理局,但时间紧、任务重、战线长,加之州内318国道等公路改造项目的实施、虫草松茸采摘时节的回避、“十一”长假和十的召开等等因素,增加了时间安排和交通方面不少的难题。为确保年度任务按时完成,培训基地虽然组织了5支师资队伍分赴各县同时开展培训,仍然在培训质量上有所欠缺。
3、整体素质偏低,“9+3”免费职业教育政策的实施,进一步造成劳务扶贫参训学员素质的整体下降。一是农村劳动力文化结构不合理,初中及以下比例偏高,掌握劳动技能的程度较低。二是农村劳动力普遍存在小农意识强的问题,小富即满、小进即安思想较重,只图眼前利益,缺乏长远发展眼光。三是由于农村劳动力受自身素质限制,对转移培训的现实作用和长远意义认识不足。加之2009年到2013年间,我州到州外就读“9+3”免费职业教育的16-20周岁的初、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农村年轻剩余劳动力已达到11636人,严重影响州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结构,而已经毕业又未及时解决就业问题学生,回家后一门心思要参加公务员考试也不愿意来参加劳务扶贫培训,从而造成劳务扶贫工程参训学员素质的整体下降。
4、州县财政拮据,培训资金不足。州、县财政拮据、无力配套,目前培训所需相关费用仅有财政扶贫资金的人均1200元。而承办劳务培训的各基地,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从中盈利,这就直接导致培训基地以减少师资力量、压缩培训时间等方式来节约开支、增加利润,从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监管难度,影响了转移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2014年劳务扶贫计划和打算
(一)劳务扶贫培训对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州农村人口占全州总人口的85%,由于文化水平较低,多为文盲或半文盲,绝大部分只能从事单一的种植业或家庭式的养殖业,大量贫困户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半径”小到几乎为零,增收非常艰难。为此,就必须把这些剩余劳动力组织起来,以劳动力的培训和转移为切入点,切实提高贫困人口的综合素质和依靠自身脱贫的本领,让他们走出家门,离农就业,利用自己的劳动力来增加收入,摆脱贫困。我州至2004年启动实施劳务扶贫工程以来,得到了广大贫困农牧民群众的热情拥护,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使党的富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使贫困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一是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州农牧区贫困劳动力的就业竞争力,拓宽了就业渠道,二是转变了部分群众的落后观念,开拓了视野,使其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可喜的转变,三是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扶贫成本,减轻贫困户负担,四是切实增加了我州贫困农牧民群众的务工收入,改善了他们的生活条件。
但是,由于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仍十分落后,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差,人民文化教育水平偏低,交通和通讯发展滞后,劳动力市场发育缓慢,转移输出的农村劳动力素质相较内地仍旧很低,在转移方式上仍然存在着相当程度的盲目性。目前农牧民外出就业仍然是以依托传统血缘、地缘、人际关系网络为主的无序转移为主。这样素质的人员只能从事较为低级的劳动,很难找到理想的工作,收入较低,通过有组织的有序转移仍只占很小的份额,可以说,我州对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培训仍处于起步阶段。同时,3年来,我州通过“9+3”免费教育政策,向州外输出的10000多名学生,今明两年将成为这几批学生返州就业的高峰期。虽然省、州出台了学生在州外就业的相关优惠就业政策,但是,我州学生乡土情节比较严重,要求回州就业的学生达到5700多人,占到总人数的半数以上。经教育、人事劳动部门统计:我州2009级“9+3”毕业生中有80%要求回州就业,在今年全州基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工作结束后,还有1000多名未被录用的学生的就业问题无法及时落实,这一庞大的待业人群处理不当,将严重影响我州社会稳定,而大力开展劳务扶贫工程,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为此,恳请省局进一步加大对我州劳务扶贫工程的投入力度,让更多的农牧民群众感受到党和国家对他们的关心和政策扶持,以实现我州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的宏伟目标。
(二)州农村富余劳动力逐年增、减及其发展趋势
根据2011年我州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推算,2011年末,全州人口为106万人,农村人口89万,其中,农村劳动适龄人口(男16-64岁,女16-64岁,下同)为54.4万人,占农村人口的61.2%,青壮年劳动力27.4万人,占农村人口的30.8%。据测算,2011年,全州农村富余劳动力为21.3万人,比2010年增加了0.62万人,农村富裕劳动力呈现较平稳的增长趋势,但是增长幅度不大。
(三)州需转移劳动力与培训基地培训能力、年度目标任务之间的关系。
欧亚中等职业学校自2006年至今,一直是我州认定的承担劳务扶贫培训任务的培训基地,七年来均比较圆满的完成了其承担的培训任务,对我州劳务扶贫培训有很丰富的经验。通过对该基地的基本条件、培训质量、管理水平的全面检查,以及对该基地计划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带动效果的分析,我局认定该基地有每年承担5000人劳务扶贫培训任务的能力。根据我州需转移劳动力数量以及基地培训能力,预上报2014年度劳务扶贫培训目标任务5000人。
三、意见和建议
(一)劳务扶贫培训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培训补助资金只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前的培训给予补助,在岗培训的补助不在补助范围之内。而根据我州实际,由于劳动力文化素质整体较低,接受新事物、学习新技能的能力较弱,在短期(15-30天)内全面掌握技能实现转移就业难度较大,即便实现转移后,长期就业率也很低。因此,建议将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纳入补助范围。
(二)年度目标任务确定
针对我州州外转移就业难度大、就业稳定率低等制约因素,2014年工作重点仍放在州内就地转移培训上,围绕旅游、水电、矿产等产业开发和整村推进、连片开发、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项目的实施,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幸福工程”,在积极开展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同时,抓好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最终达到“培训一次、终身受益、就业一人、全家脱贫”的目的。力争在2014年内,培训转移我州贫困剩余劳动力3000人、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2000人,共计5000人,转移就业率达到70%以上,稳定就业率达到60%以上,实现年人均纯收入增加9600元。
我们强调“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关键要做到对症下药、精准到户,在扶贫对象、产业项目、资金安排和规划措施等方面,要做到因人、因地、因致贫原因,有针对性地精准扶贫。
自加入保德县脱贫攻坚战以来,驻村工作队先后与保德县委、南河沟乡政府、贫困户签订了单位帮扶责任书、脱贫攻坚责任书,并在村内成立了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办公室。
一、村级资料
在精准识别方面:填写2016、2017年度扶贫手册一式三份,贫困户申请书、农户家庭经济收支测算表、贫困户登记表、“回头看”摸底表、贫困户信息采集表、精准识别入户普查表、贫困户基本信息表、收入测算表、脱贫目标任务计划表、五保贫困户名单、60岁以上贫困户名单、取水点照片、户主与其安全住房合影、户脱贫目标任务表、退出花名分批计划表、脱贫情况统计表、产业增收帮扶项目入户摸底调查表、发展特色产业种植以村逐户核实统计表、低保兜底申请审核表、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摸底表、参加新型合作医疗贫困户名单等扶贫资料的方式,对贫困户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掌握了贫困户的真实信息。
在精准帮扶方面:针对以上贫困户致贫原因,我们按照政策兜底、产业帮扶、异地搬迁、生态扶贫、教育扶贫,“五个一批”帮扶项目首先制定了村脱贫计划、村帮扶措施、户脱贫计划、户精准帮扶措施、年度扶贫计划、脱贫攻坚三年规划,补充了体现农户帮扶措施及成效的整村退耕还林信息表、发放种羊信息表、农机具补贴表、贫困户银行卡信息等证明帮扶收入的相关资料。
在精准退出方面:完善了体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危房整改图片、每户供水点图片、村医疗卫生室照片等信息。以及整村退出登记表、户退出登记表、户退出申请书、民主评议会议纪要及签到表。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扶贫到户贷款在扶贫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结合我县农村产业发展现状及信贷扶贫工作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扶贫到户贷款是针对当前贫困农户贷款难的问题,探索由财政直接对贫困农户或向金融机构补助贴息资金的一种运行和管理机制创新的信贷扶贫新模式。
第二章基本原则与运行模式
第三条坚持“六定”原则
1.定贷款对象。扶贫到户贷款的投放对象是有致富信心、有一定致富能力、诚实、守信的贫困农户和农业产业化企业、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
2.定贷款投向。根据我县农业产业发展状况,扶贫到户贷款主要投向烟、糖、桑、畜牧、返季蔬菜五大农业产业和新发展的有龙头企业的农业产业以及其他种养殖业;
3.定贴息方向。财政只对发展生产的贷款项目贴息,其他非生产性项目不予贴息;
4.定贷款期限。贷款期限视实际生产周期由信用社自主确定,但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
5.定贴息标准。在贷款贴息期限内,对贷款对象进行贴息,贴息标准为2.58%/年;
6.定贷款利率。到户扶贫贷款利率按信用社现行到户贷款利率标准执行。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享受贴息,并由信用社将贴息资金直接兑现补贴到农户,逾期归还贷款的按非贴息利率收取。
第四条坚持“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原则
县、乡农村信用社根据县扶贫办和乡镇扶贫工作站推荐的申请贷款项目,自主放贷、回收。对有效益的项目可持续扶持。
第五条贷款条件
1.乡镇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工作人员到位;
2.贷款农户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生产经营能力和偿还能力,能保证按期还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发放贷款: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户;
(2)没有生产经营能力的农户;
(3)原贷款没有还清的农户;
(4)鳏寡孤独的五保户及类似于五保户的无劳动能力农户。
第六条扶贫到户贷款计划
由县扶贫开发领导组根据每年上级安排的指标,结合县委、政府农业产业发展的目标,分解下达各乡镇年度贷款计划。
第七条扶贫到户贷款的放贷规模
1.到户贷款。由乡镇农村信用社根据贫困户发展项目的需要和自身的信用度决定放贷规模,原则上最高不得超出2万元。特殊情况,超出2万元的,需经县扶贫办和县信用联社审批;
2.农业产业化企业项目贷款。放贷规模由县扶贫办和县信用联社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确定。
第八条实施扶贫到户贷款,可安排适当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各种表册制作、办公用品购置、扶贫到户贷款工作宣传和培训等。安排对象主要是实施扶贫到户贷款的乡镇人民政府(含乡工作站)、县信用联社(含乡镇信用社)、县财政局(含乡财政所)、县扶贫办,具体数额由县扶贫开发领导组根据上级下达的资金规模和工作经费指标以及各乡工作开展情况确定。
第九条实行考核制度
对扶贫到户贷款工作高度重视,措施有力,贷款回收率达95%以上的乡镇,可增加下年度放贷指标,并给予一定的奖励;贷款回收率低于90%的,削减下年度放贷指标,不安排工作经费。同时,将扶贫到户贷款工作纳入县委“争先创优”扶贫工作内容进行考核。
第三章扶贫到户贷款的管理
第十条扶贫到户贷款项目的管理
县扶贫办牵头,县财政局、县信用联社配合,对扶贫到户贷款项目的组织发动、操作运行、项目效益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
第十一条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的管理
1.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属财政扶贫资金,严格按“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使用;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2.乡镇财政所、扶贫工作站、信用社要规范帐、表、册等相关统计和档案资料管理;
3.扶贫到户贴息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截留。出现挪用、挤占、截留和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直接扶贫到户贷款操作程序
1.直接扶贫到户的贷款。由贷款户自愿到乡镇信用社申请办理“贷款证”,自愿提出项目贷款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初审报乡镇扶贫工作站,乡镇扶贫工作站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送乡镇信用社;
2.乡镇信用社接到乡镇扶贫工作站推荐的农户贷款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对贷款农户进行资信调查和评估,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并将情况告知乡镇扶贫工作站和贷款户;
3.乡镇扶贫工作站每月底将本乡镇审定推荐的项目和乡镇信用社评估、放贷情况进行公告公示,汇总后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号以前将上季度贷款发放和回收情况报县扶贫办,由县扶贫办与县信用联社核对后汇总报县人民政府和市扶贫办;
4.各乡镇信用社每季度第一个月5号以前将上季度扶贫到户贷款的发放和回收情况汇总报县信用联社;
5.县财政局按季度根据县扶贫办与县信用联社审核后的贷款发放情况,将贴息资金划拨到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在每季度初,根据乡镇信用社每个季度扶贫到户贷款应收回情况,计算出本季应付贴息资金,将贴息资金预拨到乡镇信用社,并按季度结算已还贷款贴息资金;
6.各乡镇信用社在回收贷款的同时,将贴息资金结算、兑现给贷款农户,完善相关手续并将贴息资金支付凭据(花名册)报乡镇财政所,由乡镇财政所向县财政局进行提款报帐。
第十三条农业产业化企业项目贷款。由企业提出贷款申请,县扶贫办审核后送县信用联社自主确定是否放贷。按期偿还贷款的,县财政局直接将贴息资金兑现给企业,逾期归还贷款的,不予贴息。
第四章县、乡、村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县扶贫办的职责
1.负责草拟扶贫到户贷款工作方案、编制扶贫到户贷款工作规划;
2.会同县财政局、县信用联社向县扶贫开发领导组提出各乡镇年度贷款计划;
3.做好农业产业化企业及2万元以上贷款项目贷款申请的审查、核实、推荐工作;
4.抓好乡镇扶贫工作站业务培训,搞好协调服务;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扶贫信贷资金的检查、监督及审计工作;
6.搞好统计监测,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第十五条县财政局的职责
1.负责扶贫到户贴息资金的足额到位,按扶贫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分期拨付贴息资金;
2.会同县扶贫办、县信用联社向县扶贫开发领导组提出各乡镇年度贷款计划;
3.负责乡镇财政所的业务培训;
4.指导、检查和督促乡镇管好、用好扶贫到户贴息资金;
5.配合其他部门对扶贫到户贷款项目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十六条县信用联社的职责
1.负责扶贫到户贷款本金的筹集,指导、督促乡镇信用社做好扶贫到户贷款的发放和回收工作;
2.按照上级下达我县贷款规模,会同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向县扶贫开发领导组提出各乡镇年度贷款计划;
3.负责乡镇信用社的业务培训;
4.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各乡镇的资金使用情况;
5.提供所需的各类表册;
6.做好扶贫到户贷款统计工作;
7.配合其他部门对扶贫到户贷款项目进行督促、检查。
第十七条乡镇的职责
(一)乡镇政府的职责
1.加强对扶贫到户贷款工作的领导,充分利用扶贫到户贷款的政策机遇,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增加农民收入。积极探索扶贫到户贷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2.组织村委会积极宣传扶贫到户贷款政策;
3.督促、指导乡镇工作站、财政所、信用社做好信贷资金发放、回收及管理工作;
4.结合我县计生优惠政策对独生子女户、计生示范户在发展项目中给予倾斜。
5.对农村复员退伍军人在发展项目中给予倾斜。
(二)乡镇扶贫工作站的职责
1.编报乡镇到户贷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2.根据各村委会初审的项目贷款申请书,对各贷款项目申请认真做好申贷户贷前调查,并分类登记、审定、推荐;
3.协助信用社做好扶贫到户贷款工作的管理;
4.检查扶贫到户贷款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效益情况;
5.编报各种报表,收集、汇总、报送相关信息、材料。
(三)乡镇财政所的职责
1.负责本乡镇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的管理;
2.按时、准确计算应付贴息金额,及时拨付给乡镇信用社;
3.规范和完善扶贫到户贴息资金支出凭据,按时与县财政局结算贴息资金,并进行提款报帐。
(四)乡镇信用社的职责
1.具体负责扶贫到户贷款申请人的资信调查和评估;
2.具体负责扶贫到户贷款的发放和回收工作;
3.具体负责将扶贫到户贴息资金兑现给农户;
4.按时报送相关表册和统计资料。
(五)村委会职责
1.具体负责宣传扶贫到户贷款政策,组织发动本村群众参与党委政府提出的农业产业建设,组织贷款户成立产业协会,促进产业发展;
2.根据申请办理贷款证农户的收入和诚信情况对农户申请办理贷款证进行初审;
3.按照党委、政府发展农业产业的思路,对使用扶贫到户贷款的项目申请进行初审;
4.督促、指导项目农户实施好项目,及时向上提供和反映相关信息;
5.协助信用社做好贷款回收工作。
第五章附则
从年始,用5年时间,通过实施行业扶贫工作责任制,采取行业项目资金重点向贫困村倾斜等综合扶贫措施,实行“形成合力,共筹资金,各自实施,各表其功”的方式,使全市列入“十二五”时期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的179个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70%以上贫困村通硬化路,有条件的20户以上的自然村和连片自然村的片区通村屯道路;基本解决贫困村群众安全饮水问题;所有贫困村和有条件的自然村屯全部通电;已通电的村屯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培育形成1至2项特色优势产业并覆盖所有贫困农户;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贫困村公共卫生、文化服务体系健全发展,每个贫困村有符合规定标准的卫生室和文化活动室;贫困村农户都能住上稳固住房;贫困村中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人口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具备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做到应扶尽扶;贫困村落后面貌明显改善。
二、主要任务
筹集行业资金33878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3180万元,产业扶贫资金6086万元,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资金1072万元,社会发展项目资金3538万元。项目分4个年度实施。全部项目资金于2015年底筹措完成,项目建设计划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
具体任务分工为:
(一)基础设施道路、桥涵项目建设资金由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移民局、民委、市扶贫办、财政局和各定点扶贫单位负责。其中通行政村四级公路(含硬化)和相应桥涵由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移民局、民委负责;屯级道路建设资金由市扶贫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和国土资源局负责;屯内道路建设资金由市扶贫办、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移民局、民委和各定点扶贫单位负责。
(二)贫困村危房改造项目由市住建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市扶贫办负责。
(三)基本农田建设和改造项目、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由市农业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负责。
(四)水利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由市水利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负责。
(五)安全饮水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住建委、卫生局、环保局、财政局负责。
(六)通电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供电局负责。
(七)产业扶贫种植项目由市农业局、林业局、市扶贫办、财政局、科技局、科协、扶贫龙头企业负责。
(八)产业扶贫养殖项目由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扶贫办、财政局、科技局、科协、扶贫龙头企业负责。
(九)特色农林牧资源开发项目由市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市扶贫办、财政局、科技局、科协、扶贫龙头企业负责。
(十)手工业和零售业项目由市工信委、商业局、供销社、城镇工业联社负责。
(十一)旅游资源开发和服务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旅游局、环保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负责。
(十二)村内垃圾及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负责。
(十三)人居环境改造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住建委、环保局、财政局、市扶贫办负责。
(十四)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沼气池建设、贫困村太阳能热水器推广项目由市林业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供销社、商务局等负责。
(十五)学校及幼儿园建设维修项目由市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委等负责。
(十六)卫生室建设及卫生设施改善项目由市卫生局、财政局、环保局等负责。
(十七)村级组织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文新局等负责。
(十八)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职业教育(学历)培训由市人社局、市扶贫办、财政局、教育局、农业局负责。
(十九)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由市农业局、民政局、财政局等负责。
(二十)示范户培育项目由市农业局、人社局、市扶贫办、财政局、教育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行业扶贫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新一轮扶贫攻坚战中加强社会扶贫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扎实开展行业扶贫工作。各有关单位必须制定好“十二五”期间和年度行业扶贫规划,按年度计划做好项目的实施。
(二)健全机构,落实资金投入。
各县(市、区)要明确行业扶贫工作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相应的职责,做好行业扶贫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查、宣传等有关工作。行业扶贫工作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各县(市、区)要按照财力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加大投入,落实工作经费,为确保行业扶贫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各县、各乡镇要及时将计划实施的项目向有关部门提出,做好项目计划的衔接。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评。
自治区和市把行业扶贫工作列入重点督办项目,根据各时期、各阶段的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组织督查组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专题报告市委、市政府。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实的,要进行通报,限期整改。每年组织对定点扶贫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领导责任、明确责任人、落实具体措施以及工作效果等,考评结果向全市通报。
(四)创先争优,营造氛围。
定期对各单位开展社会扶贫工作进行点评,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褒扬,对工作开展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到2016年行业扶贫周期结束后,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向全社会公布。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行业扶贫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进行宣传报道,让典型事迹深入人心,营造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