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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职院校;食堂管理;食品安全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职院校的后勤管理体系也在逐步改进完善。食堂是学生一日三餐的主要来源,食堂食品的营养和安全关系到学生的健康、生活和学习。如何更好的发挥食堂服务功效,优化安全管理,保证师生的饮食健康和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是一个备受瞩目的新课题。
1高职院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现状
高职院校食堂与一般的餐饮行业相比较,有服务对象特殊、用餐规模大、社会影响广等特点。同时又和一般餐饮企业一样,具有劳动密集、工作时间长、加工流程复杂等特点。
1.1对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
目前,高职院校食堂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还需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后勤社会化进程全面推进,大多数高职院校的食堂都实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这种生产经营方式易滋生出以追逐利益、降低经营成本为主的经营动机,导致出现了在食材的进口把控、加工环节缺乏监督管理及储存不规范等食品安全问题[1]。
1.2食堂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还需提高
高职院校后勤服务虽正在逐步社会化和市场化,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很多高职院校的食堂硬件设施配置还跟不上发展的需要,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有待提高,很多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风险意识不高,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和贮藏方式不够规范。
2应对措施
2.1构建并完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高职院校师生的饮食健康与安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必须严格制定规章制度,构建并完善高职院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对学院主管领导及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树立“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保障高职院校学生的食品营养及安全,从而维持学生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2.2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提升职业素养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食堂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这一现象在西北地区尤为突出。为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需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常识的普及和培训,严格各项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后的上岗制度,将食品卫生和安全条款作为食堂承包经营的重要条件,并根据学校食品卫生与安全的操作机制进行严格监督与管理,进一步促进高职院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2]。同时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专业培训和专业讲座,提高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升职业素养。
2.3严格把控食品原材料进口关
目前,部分高职院校食堂承包经营者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在缺少监管机制的情况下,往往在原材料的采购、储存等环节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容易造成食品安全隐患。因此,高职院校食堂应该从源头上抓起,严格把控食品原材料的进货渠道,建立并完善台账制度,对于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环节要加强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原材料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
2.4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宣传普及
杜绝高职院校食堂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也需要对学生和教职工进行多方面的宣传普及,以此来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宣传普及活动可以采用多种多样的形式,如校园广播、网络、专题讲座等。通过宣传有效提高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保证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学校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学校安全生产管理,积极创建平安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中的安全生产包括教学、科研、基础建设、后勤保障等涉及师生人身与财物安全的各类活动。
第三条 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积极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四条 学校成立“安徽师范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 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党委常委中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学校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保卫处、科研处、研究生院、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国际教育学院 、国际交流合作处、信息管理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校医院等单位组成。
第六条 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重大方针政策;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分析学校安全管理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相关制度;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处长兼任。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拟定学校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学校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或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对学校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督促检查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学校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督促或组织有关单位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承办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八条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部(处)务会议每学期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协助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组织落实和监督管理职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分管领导责任;各单位其他副职协助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主管领导责任。
第九条 学校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与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学校新设单位应及时与学校签订相关安全生产责任书;因机构合并调整后的单位,其安全生产职责作相应调整。
学校建立安全隐患与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坚持常管长严、常态长效。
第三章 安全职责
第十条 治安与消防安全,由保卫处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制定学校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并实施学校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负责学校公共区域安全管理和校园综合治理工作;建立涉校涉生治安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监控网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定期开展全校范围的防灾减灾技能培训与演练;负责学校重点部位和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等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物业管理合同,负责对物业公司的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各单位利用场地场馆对外租赁,或组织、承接各类文艺、商业、会议及体育赛事等,其安全由场地租赁或组织、承接单位具体负责。
学校体育场馆、礼堂、图书馆等公共区域和实验楼、办公楼等公共楼宇的安全分别由所属管理单位具体负责;学校所属经营单位和校内商业经营服务场所的安全分别由所属单位、主管部门和场所租赁方具体负责。
第十一条 校园交通安全,由保卫处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制定校内道路和车辆通行秩序管理规章制度;建设与管理校园道路标牌标识、道闸系统、停车场等校内交通设施;负责校园出入通管控和门禁管理工作;承担学校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负责协调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管控。
校车运行安全,由后勤管理处具体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校车运行安全管理,做好驾驶人员安全教育,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同时承担对服务企业提供的车辆安全日常监管。
其他类型的校车运行安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应的主管单位具体负责。
第十二条 食品卫生安全,由后勤管理处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制定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学生食堂、校内接待餐厅、学校自营超市的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学生食堂、校内接待餐厅、学校自营超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负责校内各类食品经营摊点的经营许可,协调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取缔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食品经营摊点。
根据“谁引入、谁监管、谁负责”原则,非学校自营超市和餐饮等场所的食品卫生安全由引入或监管单位具体负责。
第十三条 卫生防疫安全,由校医院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制定学校卫生防疫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学校传染病等疫情的预防、监控及报告等工作;加强对教学、科研和生活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安全的监控管理,对影响学校人群健康的有害因素实施医务监督和管控;定期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卫生防疫与救护知识教育培训,做好健康保健与卫生防疫相关知识普及工作;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预案演练工作。
第十四条 实验室安全,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归口管理,教务处、科研处协助做好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学院是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主体,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审定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监督学院开展实验室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统筹监督学院处置各类实验废弃物品;制定和审定实验室各类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处置预案。
学院主要职责是:落实学校和职能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相应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落实实验室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处置各类实验废弃物品;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技能培训以及实验室应急处置预案演练工作。
第十五条 实习实训活动安全,其中本科生实习实训活动由教务处归口管理,研究生实习实训活动由研究生院归口管理,学院具体负责本单位师生实习实训活动的日常安全管理。
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学生实习实训活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的专项检查工作,监督学院开展实习实训活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实习实训活动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和审定实习实训活动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学院主要职责是:落实学校和职能部门有关实习实训活动的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本学院实习实训活动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负责本学院实习实训活动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组织开展实习实训活动安全教育培训;具体落实本学院实习实训活动安全管理责任制。
其他单位开展的实习实训活动安全由组织单位具体负责。
第十六条 学生活动安全,其中本科生由学生工作处归口管理,研究生由研究生院归口管理,留学生、外籍人员则分别由国际教育学院和国际交流合作处归口管理,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活动的安全管理。
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学生活动方面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学生活动安全的专项检查工作,监督学院开展学生活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学生活动安全管理责任制;负责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宣传工作的管理监督;制定和审定学生各类活动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预案,组织开展或督促学院开展大型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
学院主要职责是:落实学校和职能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本学院学生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落实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学生参加大型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建立本学院学生活动安全责任制;负责按照学校和职能部门有关规定及时申请和报告本学院组织的各类学生活动。
其他各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组织学生活动的安全工作,根据“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单位归口管理。
第十七条 学生宿舍安全,由后勤管理处归口管理。其中,
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规范与安全教育,分别由学生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管理,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规范管理与安全教育。
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并落实学校有关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学生宿舍安全检查,监督学院开展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学生宿舍安全知识教育和宣传工作的管理监督;组织开展和督促学院开展学生宿舍大型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监督检查物业公司各项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以及从业人员健康、从业条件管理情况。
学院主要职责是,落实学校和职能部门有关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开展本学院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宿舍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具体落实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学生参加大型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
第十八条 基建与维修工程安全,其中基建工程或一定规模维修工程安全由基建处归口管理;其他规模维修工程安全由后勤管理处归口管理。
基建处主要职责是:对基建工程或一定规模维修工程承包承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监督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在项目立项审核、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措施;建立新建项目前期论证、设计、规划安全风险评估评审机制。
后勤管理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部门所管理的维修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并落实所管理的维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学校相关的维修工程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学校水电气管网线路及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建立学校维修工程前期论证与安全评估机制。
第十九条 网络安全,由信息管理中心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以及主管部门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做好学校网络基础建设工作;负责学校网络设备的定期检查和日常维护;负责校园网络的日常管理和网络技术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校园网络安全防护、信息过滤、路由路径控制等系统;负责校园网站的登记、备案工作,落实学校网络用户实名登记制度,做好校园网络舆情监测与引导工作;制定校园网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做好预案演练和人员培训工作。
第二十条 学校特种设备设施安全,其中实验室所用特种设备,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归口管理;建筑物内电梯、食堂(澡堂)锅炉等特种设备由后勤管理处归口管理;相关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
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审定各类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定期组织开展学校特种设备设施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监督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学校特种设备设施使用管理者职业技能培训、安全教育和许可制度;制定和审定特种设备设施各类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处置预案。
相关使用单位主要职责是:落实学校和职能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相应的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制定岗位职责、明确具体岗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特种设备设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技术和使用维护档案,及时记录日常使用运行情况;具体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设施的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和消除整改工作;组织开展本单位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本单位或学校开展的特种设备设施应急处置预案演练。
第二十一条 校舍安全,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学校校舍管理资料档案,建立学校校舍安全年检制度;负责学校校舍及附属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协调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及时妥善处置校园周边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校外建筑设施和地质灾害隐患。
第二十二条 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的应急处置,分别由保卫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校医院等单位按现行管理职责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根据各自分工,制定并落实防范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预案;负责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储备管理与更新补充;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与人员培训;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适时修订与完善。
第四章 奖惩机制与事故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经费投入;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年度考核中,应当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机制。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作出显着成绩或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坚持“一票否决制”;学校把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作为职工晋升评优、单位评优以及领导班子和干部个人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五条 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同时第一时间向有关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报告。各单位接报后要迅速按照相应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施救,并及时向学校上报事故情况,不得隐瞒、谎报、漏报或迟报、不报,不得破坏事故现场。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安全生产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发生后,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安全事故不同类型和具体情况研究决定事故调查组牵头单位和组成人员。事故调查组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明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等情况,客观公正地确定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事故处理和整改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指导思想充分熟悉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对国家、对人民、对下一代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对学生安全、健康成长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责任感,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提高学校校长及其他领导、班主任以及广大师生员工对中小学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
二、建全机构,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要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责任制、值周校级领导责任制、班主任责任制、科任教师责任制、安全检查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充分发动学生会、团组织、少先队、学生干部等作用,协助学校作好安全工作。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一律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切实将责任落实到教育教学、后勤设施管理等各个方面。学校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个人,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履行责任追究制。详细如下: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中层领导及全体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责任领导小组。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统筹与协调,保证学校安全工作的顺利、正常进行。
(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部门要明确本部门的安全责任范围,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具体为:后勤部门检查学校住宿楼、教学楼及其它建筑(构筑)物的安全,调查了解学校周边是否有安全隐患,保证楼道照明设施正常运转,如有隐患要及时报告校长;校医也是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学校卫生室负责检查学生饮食卫生安全;保卫部门负责检查进出学校人员,防止非本校人员无正当理由进入,建立夜巡制度;政教处负责学生日常行车、乘车的安全;行政值周和值周老师负责学生上下楼梯安全和住校生安全。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
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
二是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每周利用家长接送孩子之机,向家长了解途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较严峻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争取家长和地方群众的支持。
三是各班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及时了解本周学生在校内外的一切安全情况,并向校长汇报。
四是学校电管员要及时检查电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是炊事员要随时检查厨房的火、电、锅炉、开水等是否存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排除。
六是卫生保健老师要随时关注学生的安危,对卫生安全多强调、指引,防微杜渐,把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
七是值周教师要尽职尽责,做好值日工作,同时做好安全日志记录。
八是强化家长对子女人身保险意识,尽量要参加保险。
(三)建立反馈和预警机制。各部门、值日老师发现问题后要及时报告行政值周处理,行政值周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校优点理。建立防范安全事故的长效预警机制,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预案,各项制度预案要宣传到位,并上墙宣布。严格落实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排查制度,凡波及学校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都要认真进行检查,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校长和分管副校长要全面把握学校的安全工作情况。发现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能自行解决的立刻解决;学校自行解决不了的按分级管理的归属,立即上报县(市、区)教育局尽快解决;在尚未解决之前,应先采取力所能及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对波及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要进行认真地清理检查。凡没有建章立制的部门,要责成其迅速制定;凡规章制度不健全的,要尽快补充完善;凡对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的,校长和分管副校长要找有关责任人谈话落实。
三、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学校领导建立一个排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了解学校中的不稳定因素及矛盾纠纷的排查,并及时调解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一)排查校舍及设施设施安全隐患。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学校的线路是否老化。教室、学生宿舍等门窗是否及时开关,课桌椅、床架是否牢固。
(二)排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学校食堂、饮食店用电是否规范,开关是否损坏;学校班级用水是否卫生;食堂的门窗、防蝇纱窗是否及时关闭。
(三)排查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好用;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履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学生是否住宿在商住两用楼。
(四)排查学生路途安全隐患。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学校班级是否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报通报制度。
(五)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在排查安全隐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以便得到及时处理。在排查的过程中,假如碰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导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从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防范校园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共建和谐校园。
二、活动主题:
“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
三、活动时间:
四、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建立由校长亲自担任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安全的具体措施。明确任务,责任到人,齐抓共管,实行责任制,全体教职工均有维护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3。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4。进一步加强学生接送车辆的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乘车学生管理制度。
5。进一步加强集体活动的安全制度。做到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组织学生参加,不制订安全预案或安全预案不完善的不批准。
五、活动安排:
1。利用周一升旗仪式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总动员活动,讲话内容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为主题。活动为期一周,结束后对全校师生进行活动总结。(讲话人:)
2。校园内悬挂安全警示标语。(负责人:)
3。各班利用晨会课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重点加强学生校园活动安全教育、交通事故、防火用电、紧急避难、饮食卫生、游泳、防盗防绑架等安全教育。周五(3月30日)各班上交一份晨会讲话稿 (负责人:)
4。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专项大检查,对学生自行车、食堂、小店、实验室、电脑室、阅览室等重要部位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上报学校备案处理。(负责人:)
5。各班增设一块以宣传“提高避险能力的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的黑板报。 (负责人:)
6。开展“时空因交通而缩短、生活因交通而美丽、文明因交通而延伸”交通小故事创作征文比赛。(负责人:)
7。各班召开一次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深化安全教育的防范意识与事故发生的急救措施的落实,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负责人:)
8。 制定周密的方案,周四大课间活动组织一次全校范围的应急疏散演练。(负责人:)
一、全面迅速地组织开展学校寄宿生管理大检查。各县(市)区、高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寄宿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明电[2008]14号)的要求,全面迅速地组织开展学校寄宿生管理大检查。检查工作要从学校相关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安全预案、学生宿舍设施、食堂管理等方面逐一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特别要加强学生宿舍取暖和用电设施的检查,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煤炉、电热器、电褥子取暖,不得使用热得快、电炉子等烧水热饭。
二、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寄宿制学校要实行领导值班、带班,特别是夜间的值班、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值班岗位,按时巡视;学生宿舍管理人员要定时巡查,清点人数,做好记录,及时处理异常情况。要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门卫、巡逻制度,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发生犯罪分子闯入校园伤害师生和绑架勒索的恶性案件,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
三、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要按照《*市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考核标准》和消防工作的要求配足配齐学校消防器材、应急照明设施和紧急疏散标志,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能正常使用。要进一步完善校内安全管理责任制,在各楼层楼梯口等重点部位设置疏散示意图,明确责任人;在有危险的地方和部位设立警示标志。
四、加强冬季交通安全管理。学校自备车辆要定期检查保养,认真落实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加强驾驶人员的教育、管理。学校租用社会车辆接送学生的,必须符合有关要求,签订安全责任书,办理接送学生车辆相关手续,同时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社会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运营车辆必须取得相应资质,学校要教育引导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经常组织对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