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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规章制度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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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规章制度汇总

建筑企业规章制度汇总范文第1篇

为做好“三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验收工作,根据《省“三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管理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二、职责分工

“三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验收工作,在市“三上”企业统计星级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根据需要各专业抽取专门人员对市区申报单位进行验收。

法规科:负责“三上”企业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贯彻执行情况的审查工作。负责“三上”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统计报表制度及标准的审定。

工业科、投资科、贸易科:负责本专业“三上”企业星级单位的抽取、数据审核和认定工作。

办公室负责后勤工作。

普查办负责提供三上申报单位名单及抽取单位的提前通知。

三、验收时间

2013年8月20日―2013年9月21日完成。具体时间由由专业协商安排

四、验收范围及内容

范围:各市区所有申报星级单位的单位都在验收范围内,其中五星级进行全面验收,其他的各专业根据年报情况每市区抽取5-20家,进行抽查,每市区不得少于5家。

内容:对《省“三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验收表》(见《省统计局关于印发《省“三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统字〔2013〕1号))所列条款全部验收。

五、验收方式

采用实地查看、当场打分的方式验收。

六、验收工作步骤

1.下发通知。市普查办向各专业反馈市区申报材料,专业根据年报情况抽取单位反馈给普查办,普查办通知验收市区验收的时间及单位及需准备内容。

2.收集统计部门验收年上一年度的年报数据审核认定的差错记录;搜集各企业是否存在一票否决情况;搜集各企业是否存在催报统计报表的情况。把搜集到的情况整理汇总,把有关数据填报《省“三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验收表》的相应条款。

3.实地查看。市验收人员在县级统计人员带领下实地查看统计办公场所,检查统计机构、人员设置情况,软硬件设施配备情况等。统计办公场所要查看是否有单独或相对独立的办公室;是否悬挂科室标牌。统计机构、人员要查看企业组织机构、统计人员设置的相关文件,以及《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照。软硬件设施配备要查看统计用计算机数量,“企业一套表”软件系统是否安装使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等。

4.资料核查。查看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证照,核实企业类型、企业基本信息,查看统计报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是否规范,统计资料管理,统计分析等内容。

5.数据质量核查。核查内容包括:统计报表、统计台帐、会计报表、原始记录数据之间是否衔接。重点核查各专业确定的重点指标是否衔接。统计报表核查的重点指标为验收年上一年的年报数据,其中,工业企业是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房地产企业是投资总额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建筑企业是总产值和工程结算收入;批发和零售业是商品销售额和主营业务收入;住宿和餐饮业是营业额和主营业务收入。

6.将验收情况按照《省“三上”企业统计星级验收表》所列条款逐项打分,并汇总总分、统计报表得分、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得分。

7.验收组负责人、验收组成员在《省“三上”企业统计星级验收表》签字并填写验收日期。

8.撰写验收报告。验收组要将验收过程、验收结果,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写出简要书面报告。

建筑企业规章制度汇总范文第2篇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入地开展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近几年来,全国水利系统根据《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化了对水利建筑市场的监管,加强了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积极维护了水利建筑市场秩序。

但是,水利建筑市场秩序混乱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有些方面的问题还相当严重。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的混乱,不仅严重危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影响投资效益的发挥,而且败坏行业风气,影响水利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已成为当务之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作为实践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工作来抓。

2、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水利部的工作要求,研究制订本地区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明确任务、目标、措施和组织领导,要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并于20*年7月底之前将实施意见和名单报送我部建设与管理司。

二、目标任务

3、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复杂的任务,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和加强法制并举的指导思想,标本兼治。既要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深化建设体制改革,又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通过全面深入地开展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尽快使水利建筑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

4、今年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的主要工作是:一是抓紧制(修)订与整顿和规范有关的规章制度;二是把好水利建筑市场的准入关。做好水利施工企业资质的初审工作,做好项目招标时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做好对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的管理;三是严厉查处规避招标、明招暗定、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四是加强水利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稽察。

三、措施要求

(一)提高法制意识,完善水利建筑市场法规体系

5、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建设各方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对已经颁发的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已颁发的有悖于国务院规定的文件,要立即予以纠正或撤销。

6、水利部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水利工程的专业特点,抓紧组织制定和完善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制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规范和约束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行为、规范设计市场、规范监理市场的规章制度;积极推行合同范本制度。

(二)加强行政监管队伍建设,完善水利建筑市场监管体系

7、完善市场监管机构,强化市场监管责任。各地应结合本地工程建设以及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的需要,完善监督机构,包括人员、经费以及装备等,明确监督职责。要加强监管队伍的建设,努力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督水平。要搞好政府监管职能的定位,端正政府行为,防止职能错位或越位,减少监管的随意性,做到依法监管。

8、完善水利建筑市场监管体系。按照国务院要求的“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分工指导,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建立行政监督与工程稽察相结合,重点地区、重点

项目监督与行业监督相结合的水利建筑市场监管体系。

9、充分发挥工程稽察的作用。水利部稽察办要把水利建筑市场秩序作为重要稽察内容,要把投资大、任务重、建筑市场秩序比较混乱的地区作为重点稽察地区,要把建设管理难度大的水利枢纽工程、堤防工程、河道整治工程作为重点稽察项目。近期稽察的重点是查处规避招标、假招标和工程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10、清理整顿对水利建筑市场主体的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资助现象。各在建项目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除法定规费外的各种收费、摊派、资助的登记、清理工作,地方项目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汇总,中央项目报流域机构汇总。9月底前,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将书面报告报我部建设与管理司。

11、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作用,动员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对重大事件要予以曝光。

(三)贯彻《招标投标法》,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1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依法进行招标投标。凡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重要设备和主要材料采购,必须依法招标。各地不得随意扩大或减少国家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要提高公开招标比例,严格控制邀请招标。凡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国家重点项目或者地方重点项目,必须按有关法律规定报审后,方可进行邀请招标。

13、积极推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招标。

14、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编制要规范。招标公告应真实反映招标工程的实际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公开。招标文件的编制要严格按照有关示范文本认真编制。

15、招标设计及标底编制要合理。招标设计必须按照国家和部有关规定进行,满足工程招标投标的需要。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宜设置标底,标底应由水利工程造价专业持证人员编制,严禁标底编制偏低现象。要加强对标底编制的监督检查。

16、资质审查及评标、定标要严格、规范。项目法人应建立资质审查责任制,严格资质审查。评标标准和方法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公开载明,不得随意更改。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要按招标文件公布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家,并标明排列顺序。定标时,项目法人原则上应尊重评标委员会的意见,确定中标单位。

17、项目法人要将评标报告及中标结果报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以及中标结果,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追究项目法人代表的责任。

1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建立评标专家名册和评标专家库,流域机构和有关水利工程招标机构也应尽快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库。要严格认定专家资格,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评标专家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19、提倡平等竞争,反对压价中标。招标人应给所有潜在投标人提供平等竞争的条件,不得将评标过程变为变相议标过程,不得要求投标人盲目压价,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中标条件不得含有任何地方保护及行业保护的内容。

20、勘测、设计、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接的工程。要建立水利工程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备案制度。对不履行备案制度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并在资质年检中作为不良行为给予记录;发现有非法行为的,要责令整

改,依法查处。

21、分包工程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对于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不依法履行分包管理,或者与勘测、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串通,允许其转包、违法分包或者转让监理业务,甚至强行指定转包、违法分包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该单位直接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四)严格执行建设程序

22、所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的建设程序。要明确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为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建设承担法定责任。在工程建设中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应当首先追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代表的责任。

23、严格执行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制度。要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进行开工报告管理。对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实行招标、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不进行监理的工程,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开工报告;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和未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作出严肃处理。

(五)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

24、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当前水利建筑市场的供求关系严重失衡问题。必须按照四部委文件要求和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水利系统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资质进行清理整顿,调控规模,优化结构,静态控制,动态管理。

25、水利施工企业要按新标准重新就位。要按照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利用一年时间,对全国现有水利施工企业重新就位。所有施工企业,不管其隶属关系和所有制如何,也不管是主营还是兼营,只要申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都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并签署明确意见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才能予以批准、颁发资质证书。

26、强化水利建筑市场的准入制度。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招标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水利工程建设活动,严厉打击无证、越级或者挂靠承接业务的行为。

27、建立动态管理的清出制度。对于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严重工程质量事故,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出现工程转包以及不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的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作出降低资质等级,直至依法将其清出水利建筑市场的处罚。

建筑企业规章制度汇总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管理;应对措施

1建筑施工管理总体内容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建筑项目的整体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建筑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使用者的自身安全与财产安全,所以这也一定程度的反应了我国现代化城市建设的水平。建筑施工管理是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的有效途径,建筑施工管理是将建筑施工技术作为基础,对建筑施工进行全面综合的管理过程。建筑施工管理是保证整个建筑施工能够有序开展的前提,而建筑工程合同是建筑施工的重要依据。所以建筑企业要对建筑施工合同非常重视,这是投资方与施工方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而在建筑施工中技术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在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对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的相关文件进行确定,作为我们施工管理的重要依据,这样才能保证建筑施工能够有效、有序的展开。

2建筑施工管理的不足问题

2.1建筑产业的市场秩序有待规范。目前我国的大部分建筑企业都刻意的追求利益,根本不注重施工质量。因为在建筑施工的整个过程中会受到各个部门的多方面监控,所以觉得质量是没有问题的,虽然建筑项目的质量过关了,但是实际的施工安全根本没有被重视,施工企业缺乏对施工安全的管理。大部分的建筑企业受到资金投入的限制,对施工安全的资金投入不足,无法为施工人员配备充足的安全保障设备,这些都会在实际的施工中为施工人员增加了事故几率,也为建筑施工企业埋下隐患。

2.2建筑队伍的施工管理意识薄弱。我国的建筑施工人员主要是从农村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这些人员的文化知识水平相对较低,建筑施工的专业技术不足,没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随意性较强,这些都会增加施工安全事故的几率。这些建筑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施工中经常会发生一些意外,轻则会造成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损失,重则导致人员自身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2.3缺乏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责任机制。国家明确规定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制定相关的施工管理规章制度、施工操作守则等规范施工的制度。在实际的施工时大部分的施工企业没有将这些安全规章制度进行重视,导致这些制度成为摆设。还有一些建筑单位没有将安全事故的责任进行明确划分,大部分企业都是空有管理制度,没有实际的监督与制约,最后这些都很难得到明显的效果。

2.4施工安全事故的防患意识不足。在整个项目施工过程中资金的投入非常大,但是对施工管理的投入缺非常有限,一些人员安全防护装备无法配备,加上施工人员对安全施工的知识与操作规范没有认真培训,施工人员从自身思想上都没有清楚的认识到安全施工的重要性,这就导致了在施工过程中无法预测危险的发生。不仅给施工企业造成无法估量的经济损失,还会威胁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这都严重的影响着整个建筑行业的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3建筑施工管理不足的应对措施

3.1加强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建筑施工管理需要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管理,管理人员需要在施工前对施工现场的实地环境进行科学调查。将这些数据进行汇总然后制定出科学的施工方案。这样能够使施工过程中从设计方案上减少工程质量事故的隐患,有效的保证了施工质量安全。在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场地时,需要对每一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教育,提升施工人员的专业技术与自身素质,使其具有正确的安全危机意识。对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材料进行严格的检查,避免以次充好的现象发生,降低材料带来的施工质量风险。在项目施工的整个过程中,管理人员都要时刻重视质量管理工作,不能放过每一个质量检查环节,不能为了一己之私而放弃对施工质量的要求。

3.2强化组织管理。施工安全需要整个建筑施工管理工作的科学管理,而科学管理的关键就是要团结协作,一个具有凝聚力的企业是能够发展强大的企业,只有科学的管理才能增加企业的凝聚力。施工队伍中良好的工作风气,能够从侧面影响到施工人员的施工积极性与自身的道德品质,所以施工队伍间的良好人际关系是安全施工的关键组成,施工企业对员工加以关心爱护,那么员工的自信心、责任心一定会增强。在施工过程中建立一个明确的施工计划,那么施工人员才能按质按量的完成施工任务。

3.3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一个企业具有完善的监管体系,那么对自身企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施工企业具有健全的监管制度,能够帮助解决建筑施工质量问题。想要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需要建筑施工企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提升自身的责任意识,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长久发展。完善的监督机构是每一个企业不能缺少的组成部分,能够有效的监督项目施工的日常工作质量。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受到了很多因素的制约,企业的管理人员需要清楚的认识到施工管理的重要作用,做好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配合,加强施工人员的培训力度,合理的分配资源,保证施工的安全与质量。

参考文献

建筑企业规章制度汇总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筑法;部门规章;问题;对策

一、建筑行业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的问题

1、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分工不够明确

建筑工程种作业人员需要通过国家统一的考试,并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现阶段广泛存在的问题是建筑法中规定的管理标准可以达到,但施行监管权力的部门过多,使得现场质量控制混乱。法规中对特种工种划分不够详细,工程建造过程中会涉及到大量的特种项目,由于科目划分时存在模糊的情况,监管工作并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现行的特种作业监管法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不同部门出台的法规对作业要求不同,在对现场进行核查时不同标准使得技术人员思绪混乱,不知该依照何种标准开展施工。管理部门的特种作业资格证规格存在差异,并且互相之间存在不通用的情况,体制中的矛盾在现阶段广泛存在,是困扰建筑法律法规进步完善的首要原因。若监管部门执行标准得不到统一,下级单位很难给出具体的施工方案,对工程安全质量产生严重的影响。

2、总包资质覆盖专业承包资质不明晰、专业承包资质范围不全

由于建筑工程规模庞大,施工团队会将总工程划分为多个小项目进行分包。现有的法规对分包团队监管不够严格,缺少对资质经验的审查。团队为获取更多的利益在建筑过程中不按照规定添加原料,导致结构强度达不到要求。确定建筑工程后会召开招标大会来选定承包团队,在确认期间需要签订各项承包合同,双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筑法中对合同拟定内容进行标注,却忽略了对承包方资质的审查。造成很多不具备大型施工作业能力的团队混入其中,为工程留下巨大的安全隐患。为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国家了《建筑业企业总承包资质覆盖专业承包资质对照表》。但这份文件中并没有对详细的资质以及承包能力进行介绍,并且对总包与分包之间的规定不够详细。工程团队在开展项目时缺少明确的参照标准,法律法规也丧失了应有的威严性,造成建筑市场混乱,缺少统一的监管整治。施工细节处存在法律漏洞,不利于广告位安放、建筑表面清洁,对其安全标准缺少规定,盲目开展很容易出现安全问题。

3、对施工人员的准入门槛设置较低

建筑行业的兴起使得包工团队数量也随之增多,人员组成较为随意,基层工人多数是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并没有接收过系统的建筑知识培训。建筑法律法规中对团队技术水平的规定标准低,并且缺少详细的要求。一些工程方并没有建筑过大项目,为获得利益提升市场竞争力盲目承接工程,由于缺少这方面的经验,很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政府管理部门对建筑行业入门标准制定过低,这种现象在县级城市最为常见,使得地方的工程水平长时间得不到提升。部分团队自身资质欠缺,为提升同行业之间的市场竞争力,只能在人员组成上下功夫。花费高新聘请工程师,挂牌顶替,但实际施工时现场的指挥人员仍是原版人马,工程质量很难保障。此类现象屡见不鲜,政府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团队入门的控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筑行业技能进步。

4、法律法规针对行业乱象的规定和处罚力度弱

建筑法规中对工程质量以及作业标准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但现实却存在不能被落实的现象。施工现场监理人员与团队成为一体,发现违规现象并不举报,而是从中获取更多的私人利益,对质量的控制也只是停留在表面工作中。工程涉及到转包与分包更是混乱,不能开展有效的控制,完全由团队自主决定。建筑施工中的违法现象屡见不鲜,虽然管理部门一再强调,还是存在不服从条款的团队。这些现象都是由于建筑法规落实程度不足导致的,对违规现象的处罚力度不足,并没有在市场中形成严谨规范的风气。处罚停留在表面并没有落实到个人,这对地区的建筑行业的管理并不具有威慑力,选用的方法也不够科学,缴纳罚款并不能解决建筑团队水平不足的问题。应实施动态管理的方案,对工程进展的各个阶段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后立即停止修筑,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则应该吊销团队的资格证书,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5、现行建筑行业法律法规体系仍不完善

法律法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根据市场以及社会的发展会在内容上不断做出优化,使之更好的为广大人民服务。现有的法规中,多数是针对施工过程的监管,对于工程前期准备、场地测量、使用时对绿化区域的影响等并没有涉及。城市建设发展迅速,同行业之间竞争也逐渐走向白热化阶段,其中法律法规的影响是巨大的。科学完善的法规可促进行业良性竞争,提高工程质量。但由于这一体系的不完善,使得大部分地区建设情况不能及时上报至政府部门,相应的统计工作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终造成区域发展与城市规划脱轨。对建筑团队基本信息的完善监管不严格,并不能在短时间内形成稳固的信息共享系统,工程确立后在承包阶段不能全面了解各竞标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度不完善衍生等问题众多,并且随着时间的增长向更严重的层面发展,不能得到及时的整治。团队应该有自身擅长的项目,并且在竞标时依据能力来选择,法规中并没有将这部分管理细则纳入其中,竞争局面也随之混乱。

二、建筑行业法律法规建议措施

1、加强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

管理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加强各单位之间的沟通,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在开展工作前要将任务落实到个人头上,避免出现重复监管或者遗漏的情况。在沟通过程中将工作内容进行划分,将施工种类作为参考,并对不同阶段容易发生的质量问题详细考察,并整理在工作资料中。进行监管时可参照这部分资料,使工作开展更顺利,避免工程现场秩序混乱。总包与分包项目虽然在施工阶段相对独立,但建设完成后还是会进行总回合,建筑管理部门要处理好这之间的关系。在沟通交流过程中将规章制度统一,通过对执行时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可帮助确定最科学的管理制度。与建筑相关的规定应该随着行业发展而做出改变,勇于面对体制上的欠缺,并不断的优化,更好的为建筑工程行业服务,充分发挥监管功能,促进结构安全质量的提升。沟通可改变原有僵持的局面,促进体制向科学严谨的方向发展,同时对解决内部矛盾有很大帮助。紧密配合的工作环境必然是严谨的,不会发生脱轨现象。

2、加速建筑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

在沟通的基础上对体制上的漏洞进行整理,结合对建筑行业的考察,制定出一套完善全面的建筑法规。在已有的条款中,并没有对细节进行规定,对此方面的制度要加快完善速度,并且在短时间内完成复杂的规划工作。法律规定的范围必须做到科学全面,在前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并且设定一段试运行阶段,在此基础上开展全面的实施,保障建筑工程行业有法可依。建筑行业在发展过程中逐渐与国际接轨,技术也进步明显,建筑法更应该做好带头作用,加快法规的完善速度。在借鉴先进方法的同时不能忽略总结经验的重要性。在补充法律制度时,可借鉴发达国家的条款,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做出整改。建筑法涵盖范围广,可同时进行多个部门的改制工作,可有效减少完善制度所用的时间。对建筑团队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帮助明确各项建设的注意事项,避免出现违规操作。法律的健全不单体现在内容上,更重要的是在基层的落实,需要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促进我国建筑行业高效发展。

3、引用信息化技术

建筑监管部门应将信息化技术引入工作岗位中。对各施工团队进行调查登记,将技能水平与人员组成依次整理到资料中,可避免挂名顶替现象的发生。工程招投标阶段可快速了解各团队的技术情况,作为项目承包的硬性衡量标准。同时建筑行业的进步也可以在平台中体现出来,政府部门在对区域建设情况进行统计时可通过查阅信息来完成。在信息化平台中可将国内各区域的建筑执行标准汇总,可促进建筑质量控制得到统一的标准,并且面向公开透明化发展。信息平台的建设在现阶段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可借助已有的计算机系统来完成,建设过程中需要对地区的建筑工程进行全面考察,若存在违规现象在此阶段可以帮助发现。由此可见应用信息化技术具有多重优越性,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起到促进作用。建筑行业进步与规章制度的完善有着必然联系,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条件,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善这一体系。

三、现存问题的解决对策

1、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

与建筑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出台后,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了对建筑工程活动的监管力度。如《招标投标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在法律制度的轨道上,进入到了一个更加规范、更加公平竞争的崭新局面。采用招标投标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将竞争机制引入交易过程中,减少或杜绝了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以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在工程资金的使用上更加节省、合理,最为关键的是,关于招投标的相关法规的出台,更好地保证了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此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加强了市场准入管理,对于建筑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实行建筑许可制度,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及法律法规中对于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许可的规定,对没有达到要求的建筑企业严格依法清理,禁止参与到建筑活动中,同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和管理。通过建筑法律法规,不仅使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得到了整体提升,也有效地减少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为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规范、指导、保护建筑行为

人是社会人,人在社会中的每一种行为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只有在合法范围内,我们做出的行为才会被国家承认,从而得到国家的保护。建筑活动作为社会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行为同样要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与规范。《建筑法》的颁布与实施,使我们国家的建筑行业步入了依法治业的新局面。其中,《建筑法》对某些建筑行为进行了命令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授权性规范。正是有了这些法律的规定,参与建筑活动的主体才更加明确自己必须做、不能做、可以做的建筑行为的范围,从而接受相关法律的指导与规范。而建筑法律不仅仅能指导规范建筑行为,它也为合法的建筑行为提供保护,对不合法的建筑行为进行处罚。这些都对我们建筑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从而进一步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为促进我国建筑企业适应国内外市场的竞争的要求,我们应综合吸取国际立法和市场管理经验,促进并完善建筑法规体系,加快部分法律法规的立法速度。

3、建筑法律法规可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建筑生产活动具有人员流动、产品固定等特点,其中的不安全因素较多,为了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两法三条例”,即《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这些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了各建筑主体在建筑工程中的质量责任,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对工程质量与工程安全加强检查与巡视,发现问题不放过,及时上报、处理。在法律法规的实施下,大家对工程的安全与质量问题越来越重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设不断加大力度,对安全检查不断强化,全国的建筑安全与质量水平不断提高。总之,随着全球一体化经济的加快和加深、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我国的建筑法律法规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体系,为我们的建筑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尽管如此,建筑法规在实际工程的实施中,仍然有很多的问题,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建筑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为我国建筑业的发展与前进提供更加强大更加有力的法律基础与法律保障。

结束语:

建筑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建筑市场有很强的规范作用,但是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不完善、不一致同样会对建筑行业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引发行业内的各种乱象。研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适用性、规范性,加强法律层面的顶层设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仍然任重而道远。当然完善法律法规只是第一步,最终还是要将法律精神落实在实处,并不断在法律实践过程中将法律法规进行持续改进,让建筑业为国民经济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刘红娜.浅谈建筑法律法规及其在建筑工程中的作用[J].城市地理,2015(03).

[2] 张丽.浅析建筑法律、法规在建筑领域的重要性[J].科技与企业,2013(12).

建筑企业规章制度汇总范文第5篇

关键词:统计工作;数据质量实施考核

中图分类号:C37 文献标识码: A

一为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我们采取了以下几种措施,对数据质量进行监控:

1.统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定期实施考核

企业有明确的计划统计管理制度与考核标准,计划统计管理制度写入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同时公司制定了部门职能指标,根据工作内容不同,分为“关键项”、“重点项”、“一般项”,相应考核标准分值有所不同,而综合统计工作属于考核的“关键项”。企业考核领导小组每月月初对统计人员职能指标逐条进行考核,给统计工作打分,并与统计员和部门负责人的当月工资挂勾。这样,一是提高了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二是统计基础建设和制度得到了加强。完善和落实了统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统计员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三是充分调动了统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了统计工作质量。

2.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理顺统计渠道

统计基础工作是搞好统计服务的有效保证,企业统计工作分工明确、报送统一。从企业组建以来,企业的统计工作对内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进行专业统计、分析,从不同层面为领导提供咨询决策信息;对外,则由相关部门根据报送要求进行汇总、审核、报送。就集团现状来说,单位的统计工作大概分为生产统计、质量统计、安全统计、劳资统计、财务状况统计等专业统计,分别依其性质归属不同的职能部门进行具体统计工作。如生产统计,由企业市场部进行,结合企业的生产计划进行分析评价监控;质量、安全统计,由工程部进行统计;劳资统计,则由综合部进行,对职工情况、职工工资总额情况及其构成进行分类汇总,全面了解、分析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和问题。这样按专业部门职责分工进行的统计,可以充分发挥专业部门的专业知识,以数字这种简洁明了的方式反映现象、问题、为各专业部门的工作提供评价和改进方向,有利于各专业部门做好本职工作,同时为单位领导提供决策依据。比如,单位的生产计划、生产统计工作统一归市场部负责,根据统计报表及时检查计划完成情况,调整下月生产计划安排,从计划完成情况中发现问题,确定需重点监控、检查的项目,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企业对外统计报表的报送分别由各专业部门负责对外统一报送。统一报送,一方面可以使全企业对外部报表的报送有一个通盘的了解和严格的把关,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数据在各部门之间流转过程中造成的人为失误和避免大量重复工作。比如一个企业可能需要对多个主客部门报送数据,而各个部门的报表表式、报表要求并不完全相同,当不同部门要要求的数据在基础数据上有同一性时,有专站部门统一报送则可大减少工作量。

3.加强基层统计建设

统计数字来自基层,提高统计数字的真实性、可靠性关键是加强基层统计建设,基层统计是企业统计的基础,也是各种统计资料的源泉。

企业始终围绕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这个根本,从各个部门抽调一部分人员组成检查小组,亲自去工地现场,对基层的统计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工作量、形象进度、质量情况都作详细记录,查阅统计台帐,将实际情况与所上报的统计报表相核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统计工作做到实处。、

对基层所报统计报表,严把数据质量关。对报表数据进行逐一审查核实,做到先审再汇,汇完再审,这样通过两次的审核,保证了数据质量。对填写有问题的单位重新进行落实,不符合数据质量要求的报表,坚决返工,直到报表通过审核。针对当月报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告诉基层企业,再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查明原因,让企业下次报表时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在报表处理过程中,做到一丝不苟,确保数出有据、科学合理、不错项、不漏项、不虚报、不瞒报、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与市统计局取得联系进行请教,取得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从而确保了在发现问题、反馈情况、解决问题的严谨工作程序中,使统计工作得以逐步推进、提高、完善。

4.统计资料管理台帐化、档案化、现代化

原始记录是统计报表的基础,是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的第一手资料,统计台帐是系统整理和积累统计资料的重要工具。企业要求本系统各报表单位必须要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做到登记要及时、完整,数出有据,字迹清晰、工整,台帐数字与其他专业统计方面的数字完全一致,具有连续性。要求原始记录也必须执行国家统计的计量标准,做到项目合理,记录真实,填报及时,手续完备。各种台帐和原始记录既要能满足统计业务工作需要,又要能满足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这不仅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而且能及时为企业领导及上级领导掌握情况、制订决策提供可靠数据。

企业统计资料采取分级管理办法。公司综合统计人员负责管理上级报表底稿,各专业统计人员保管本专业的统计资料。年终统计资料整理两份,装订成册,原件上交综合部档案室保管,以便于历史资料的随时查阅。

企业配备统计工作专用微机,统计月报、季报、年报资料随时录入,按不同表号分别建立文件夹,统一管理各项基本统计资料,系统地完整地整理各个时期的统计资料,使公司的统计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自动化、现代化。

5.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队伍素质。

随着经济改革不断深入,统计专业知识更新加快,统计报表变动较大,统计人员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统计报表的质量。多年来,企业从提高统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入手,抓好统计人员培训,促进统计人员不断学习,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接受再教育,以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和统计工作的需要。利用年报会对企业统计人员普遍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结合平时报表中容易出现的错误,按照统计制度要求进行重点讲解,做到有的放矢,使企业统计人员真正掌握填写报表的要领。对于企业中无统计上岗证的人员还要进行上岗培训,使统计人员掌握统计基本知识,为完成好统计报表工作奠定基础。组织企业统计人员参加市统计局举办的各种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法规培训,利用贯彻报表制度和统计检查之机,以会代训,互相学习、促进。针对具体情况对新上岗人员采取以老带新、亲自面授或集中培训的办法,使他们尽快的熟悉业务,以适应统计工作的要求。培训内容由浅入深,通过培训考核,使企业的统计人员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从而进一步促进了统计工作发展。

二、建筑业统计中存在的问题

1.完善建筑业统计范围

统计范围不全是建筑业统计工作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当前,对全社会的建筑业企业进行全面报表即不现实也不可能,因此,需要对小型建筑企业或乡镇建筑企业进行抽样调查,以解决建筑业统计口径不全的问题;同时要充实和完善建筑业统计内容,如完善装饰装修业统计内容,逐步建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统计,使建筑业统计发展为一个全行业的统计。

2.确立新的统计调查指标体系,满足宏观管理、市场经济和国际接轨的需要。

完整的建筑业指标体系,主要内容应包括:企业基本状况统计、建筑产品统计、劳动工资统计、建筑机构设备统计、建筑材料统计、财务指标统计、景气指数统计、建筑业价格指数统计、建筑业科技活动统计、建筑业市场统计等。新的建筑业统计指标体系,应针对国家、行业、企业等不同的服务对象,提供宏观、中观、微观的统计资料。

3.按照企业统计的发展目标,逐步建立国家综合制度和企业报表制度。

企业制度以满足企业经营管理需要为主,统合统计制度以满足国家和行业管理需要为主,以此解决现行制度不能同时满足宏观、中观和微观需要的问题。在统计指标体系上,可根据不同层次的需求,选择不同的调查对象,确定不同的调查内容,采取不同的调查方法。

4.积极稳妥地推进抽样调查方法,实现多种调查方法的运用。

特别是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的优势,逐步建立建筑业重点企业直接报告制度。全要房地产信息网络工程的建设已为我们改变统计工作方式提供了一个新的途径,为建立建筑业重点企业直报制度的设想提供了参考,这将成为建筑业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

三、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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