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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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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概论

生命科学概论范文第1篇

全校选修课生命伦理学教学改革生命伦理学是运用伦理学的理论和方法,在跨学科、跨文化的情境中,对生命科学和医疗保健的伦理学方面,包括决定、行动、政策、法律,进行系统研究。我国中国工程院院士陈赛娟曾讲过,传播生命伦理的理念和知识应该是科学普及的重要内容。但在目前,不仅广大公众,即使专业的生命科学工作者和医务人员,包括医学院校和生物系的在读学生,多数也欠缺生命伦理的理念和知识。所以,对本科生开设生命伦理学公共课是高校教育责任,也是生命学科教师首当其冲应负起的时代和工作职责,关系到人才培养的问题,关系到生命科学正常研究和社会和谐进步的问题。

上海海洋大学是一个教学和科研相结合的一所地方高校,水产科学是我校鲜明的特点。而对于人文和理工及生命和农学的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都是一次跨多个学科的交流和思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专业思想和认识分析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本人的科研工作中运用多种生命科学技术,自2011年开始讲授生命伦理学,是面向上海海洋大学全部专业的本科生的公共选修课。在过去的5个学期96个学时的授课后,根据教学效果以及对同学的问卷调查,提出对该课程教学上的一些改革。依据生命伦理学的多学科交叉的课程性质,其教学方式应区别于一般社会科学,又区别于一般的自然科学,它既不能过于机械、实证,也不能够过于抽象、理论化。同时,作为一门选修课,教学方法尤为重要。在教学方法上应灵活多样,既能教给学生必要的生命伦理学知识,同时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此,本人从课程内容以及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教学改革,并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一、课程安排

主要参考教材是翟晓梅、邱仁宗主编的《生命伦理学导论》。授课对象为我校本科各专业学生,学生人数100人以下。课时16学时,以多媒体授课为主。

二、课程内容

伴随科技发展,不断更新上课内容,让学生了解最新的技术可能引发的伦理问题。之前的上课内容包括人类基因组计划、干细胞研究、克隆技术、辅助生殖、器官移植、安乐死、临终关怀、脑死亡、转基因及食品安全等。结合近几年的科技发展,其中已经引发广泛讨论的最新技术,如2012年获得医学诺贝尔奖的“体细胞重编程技术”、神经科学、纳米技术等不断添加进教学内容中。并且考虑到我校的科研教学工作中,会用到大量陆生、水生生物作为实验材料,所以动物伦理在上课过程中也会有所介绍。

针对生命伦理学是以问题为导向的专业特点,热点问题较多,但本课程的课时有限。因此,计划每学期第一次课绪论(2个学时)介绍结束后,列出目前生命伦理学上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课堂调查学生兴趣的内容,以此安排后面的14个课时的课程内容,加强教学针对性。

三、教学方法

作为全校的公共选修课,选修学生的专业很多,有会计、金融、食品科学、包装、电器、海洋生物、生物技术等,学生掌握生命科学知识的水平参差不齐。而生命伦理学是生命科学与人文的交叉学科,讲解清楚每种生物技术的特点是学生理解该技术引发伦理问题的基础。所以,在教学中,要深入浅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来讲解复杂、高深的生命科学技术。并且通过案例法、提问等方式,调动起不同专业的学生对生命科学的求知兴趣。比如在讲解人类基因组计划时,首先通过提问的方式,问同学们有多少人了解基因。然后告诉他们其实基因离我们很近,比如,热播的美容产品广告词“基因决定肌底”,我们食用的大豆油、玉米油很多都是转基因农作物加工而成,这样的介绍总是能吸引学生的兴趣。接下来,再通过一个形象的比喻,讲解什么是人类基因组计划。人类的基因组就是全部的遗传信息,是一条很长的基因链,一个个片段就是一个个基因,在体内发挥着生物学作用。在之前,大家对基因的研究就像是小猫钓鱼,钓上来那个基因就研究哪一个,而人类基因组计划就是把人类所有的基因片段通过撒网,全部捕上来然后再逐个研究他们的功能。如此的讲解,几乎所有的学生就对人类基因组计划有了比较具体的认识,就更易于理解由此引发的伦理争论。

我校网络教学平台(EOL平台)是教学的重要工具,为教师提供了强大的在线备课工具和网络施教环境,并提供了充分的师生互动功能。在生命伦理学的授课过程中,借助该平台进行教学日历、教学大纲、调查问卷、作业布置的上传,极大拓宽了课程教学空间。比如,在每个学期中,利用该平台设计调查问卷针对选课学生展开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学生对这门课程的认识、对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学生的反馈,不断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以此也可加强教学的针对性。

四、考核方式

以论文作业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选修课常规采用的方式,也将是生命伦理学选修课采取的主要方式。但作为选修课,应给予学生更多的自由发挥空间。由于课堂内容涉及多个领域并播放了相关的视频,学生可以任意选取感兴趣的视频或领域发表自己观点,也可以写课后布置的命题论文。在论文评分上主要从其选题、构思以及内容上进行评分,并根据学生上课出勤情况综合评定学生成绩。通过这种考核方式,考查学生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这也符合高等院校培养复合型人才的要求。

针对生命伦理学的课程性质,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上进行了改革。教学内容上适应科学发展,反映时代特色,尊重学生的兴趣,突出教学重点。教学方法上通过案例、提问等方式启发学生思考,增进各专业学生对生命科学和相应的伦理问题的理解,并利用网络教学平台,拓宽教学空间。灵活的考核方式可增强学生分析问题和思考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生命科学概论范文第2篇

关键词:非生物类专业;生命科学导论;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17-0073-02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1世纪教育委员会报告强调教育必须是完整的教育,只有完整的教育才能培养更多具有完善知识结构、满足科学创新、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1]。生命科学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2005年教育部高校生物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了非生物学类专业生物学基础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建议非生物类专业学生生物学普及教育的核心课程为《生命科学导论》课程[2]。但是,生命科学的研究内容涉及面宽,对教与学都是一种挑战,如何在教学组织、教学体系优化和教学过程综合化等方面开展《生命科学导论》课程教学是目前教育领域内面临的主要难点。因此,作者对非生物类专业学生生命科学素质教育进行了一定的探索与研究,结合几年来对非生物类专业学生进行《生命科学导论》讲授的体会和感受,谈几点认识。

一、开设《生命科学导论》课程的重要性

《生命科学导论》是面向高校非生物类专业学生的一门综合性教育课程,旨在促进大学生不断提高对现代生命科技的认识,激起对生命科学热点问题的兴趣,加深对科学交叉、渗透、融合的理解,激发探索和创造激情,树立正确的自然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随着生命科学的发展,《生命科学导论》课程开设是非生物类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逐步改变着高校基础教学的结构体系。2002年国家教育部专门发文件积极促进非生物学专业本科生生物教学的实施,要求具有“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的高校必须面对全校非生物学专业本科生开设《生命科学导论》课程,以培养交叉学科的研究人才,促进学生将专业知识与生命科学知识结合,产生新思路,开拓新领域,也为了提高本科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的健康与环保意识[3,4]。所以,对非生物类专业学生开设《生命科学导论》课程具有积极的意义。

目前,全国很多院校对非生物类专业学生开设了《生命科学导论》课程相关的生物学素质教育课程[3,5-7],课程性质多样化,在教学计划实施中充分体现了非生物类专业教学的特色。我校结合实际情况也对非生物类专业学生开设了《生命科学导论》课程,制订了具体的教学要求,使学生掌握生命科学与技术的基本常识、了解该学科的主要领域和进展,培养学生具备基本的生命科学素养。

二、教学内容的改革

鉴于非生物类专业学生的基础层次参差不齐,不同专业的学生对生物学知识的需求也不尽相同[4,8,9],我们对教学内容进行了精选、整合,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设计了不同的教学内容。面向文科学生时,采用讲座形式组织教学内容,主要以生命科学的热点问题和发展方向为主,结合介绍基础知识,使学生获得必要的现代生命科学基础知识,了解现代生命科学的新发展及其与人文科学交叉的趋势,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现代生命科学观,参与社会发展的决策。面向理工科学生时,教学内容侧重学科交叉意识的培养,采用系统讲授、部分自学的教学方式,以生命科学系统知识为主线,同时介绍生命科学领域内的最新进展,使学生理解、认识一些生命现象和过程,启迪学生的跨学科创新思维。

另外,学生对部分教学内容缺乏兴趣,如分类、形态、结构等生物学专业知识,因此提倡一些“开放性”内容由学生自学,激发学生思考与自学。同时,在教学过程中也应加强教学实践环节,如组织学生参观生物标本馆、生物园地等基地,以开拓学生视野,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三、立体化教材的建设

根据多年的教学实践及其他高校相关方面的经验,编写了适合非生物类专业学生的教材《现代生命科学导论》。主要包括生命的物质基础、生命的新陈代谢、细胞与细胞工程、生物体内的信号和传递、人体的防御系统、遗传及其分子基础、丰富多彩的生命世界、生物与环境、生物技术的发展与伦理问题等内容,从不同角度对生命科学进行全面、系统的介绍,体现了知识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本教材具有以下特点:(1)考虑到非生物学类专业学生的生物学基础较浅,内容编排由浅入深,力求形象生动、通俗易懂,可启发学生思维,开阔思路。(2)从适合非生物专业文、理工类学生的教学理念与教学目标出发,选择以生命基本特征为主线,以生命活动的重要方面为主题,综合性地介绍生命本质,同时以生命科学的热点理论、应用和问题为切入点,采取专题综述、论证、探究等多种形式,在不同层次上启发学生自主探索的兴趣和开展深入思考。(3)在各章节内容后附上思考练习题,便于学生巩固知识,加深理解。

四、多元化的考试方式

考试是测评学生掌握知识能力的必要手段之一,好的考试方式不仅能够客观全面地评价学生,且有助于提高教学效果。因此,我们增加了过程评价和发展性评价等多元化学生成绩评定方法,以利于促使学生注重自身整体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提高[2]。通常采用平时考核(如专题演讲报告、课堂讨论和考勤等)、撰写课程论文和期末理论考试相结合的方式,不但评价了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态度、完成作业的质量,又考查了学生对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程度,同时多元化的考试方式也增加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减轻了学生的思想压力,且避免了少数学生平时不学习,通过考前突击准备获得较高分数,导致课程成绩不合理的情况发生[10]。

总之,为了提高非生物类专业学生的生命科学素质,在非生物类专业开设《生命科学导论》课程是新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是历史的必然。我们在改革、优化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等基础上,建立了本校非生物类专业《生命科学导论》课程的教学体系,以期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培养科学的思维能力,使学生发现学科间的交叉点,为今后的跨学科学习、研究奠定基础,从而促进科学研究更好、更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杨建明,杨艳燕.公共生命科学教育与教学课程研究[J].高等理科教育,2003,(2):84-87.

[2]宋怡玲,杨军.“生命科学导论”课程体系建设与创新人才培养[J].高等理科教育,2006,(6):37-39.

[3]张万海.高师院校非生物专业开设生命科学课程的思考与实践[J].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05,(5):72-74.

[4]王玉芳.开设《现代生命科学导论》公选课的探讨[J].廊坊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3):20-21.

[5]李弘剑.浅谈非生物类专业的生物学基础教育[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2001,(23):104-107.

[6]王国强,吴敏,丁鸣.非生物类专业生物学实验教学改革实践[J].实验技术与管理,2005,(10):116-119.

[7]朱振元.现代生物学导论教学改革的初步探索[J].中国轻工教育,2007,(2):56-57.

[8]向波,龙德清,王锋尖.关于我校《生命科学导论》公选课的探讨[J].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3):67-68.

[9]段红英,丁笑生.高校非生物类专业开设生物学课程的现状及主要问题[J].教育教学论坛,2012,(45):121-122.

生命科学概论范文第3篇

关键词:现代生物学;课程改革;中学生物课

近10~20年间,生命科学的迅速发展,已经越出了科学家的书斋和实验室,通过大众传媒进入千家万户,人人都可以接触到,包括青少年。从人类基因组计划到致癌基因,从转基因动植物到克隆基因,从线粒体基因到人类始祖“非洲夏娃”,从餐桌上的转基因食品到DNA侦破技术等,渐渐地成为公民的必备常识,甚至被誉为中国硅谷的北京中关村的街心都竖立着DNA分子模型的雕塑。

因此,基础教育中的生物科学教育也要跟上时代的步伐,课程和教材不能给人一种课堂所学与现实脱节、高新技术离课堂很远的感觉。为此,在基础知识教学中,适时引入生物新技术、新成果的介绍,让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将深奥的知识简单化、抽象的概念具体化,这样对于引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望是有很大好处的。

例如:在新编教材中,病毒是寄生于动物、植物及微生物细胞中的一类非常微小的生物,必须用电镜才能观察。课堂上讲这一节时,就可以引入当时流行的典型病例。可以问学生“是什么原因引起的这种病?怎样预防?”等一些问题。教师可以先让学生说说自己知道的有关这一病例的知识,然后教师再讲。教师还可以给学生看一看病毒的电镜扫描图片,从而引出病毒的概念。这样既提高了学生听课的兴趣,加深了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同时也将深奥的问题简单化,提高了学生对卫生保健、身体健康的重视。

再如:在新编教材中,讲“基因”时,要适时引入“人类基因组计划”。几乎所有疾病都可以在基因上找到根源,所以人类疾病最彻底的治疗就是基因治疗。基因组好比一个庞大的乐团,基因好比乐团中的乐师,要想奏出一段优美的乐章,这些乐师一定要在统一的指挥下各司其职才行。而这又是一个无法比拟的庞大的乐团,组成这个乐团的乐师数相当于3个中国人口数,只要其中一个乐师捣乱,整个乐曲就可能变调。要管理好这个乐团首先得了解这一个个乐师的个性,从而让他们发挥自己的特长。美国从1990年开始投资30亿美元从事“人类基因组计划”,从而将人类基因组30亿个核苷酸的排列顺序全部搞清,中国也参与基因图谱1%的测序工作。这是一项探索生命奥秘的伟大计划,可与曼哈顿原子弹计划和阿波罗登月计划媲美。

又如:新编教材中,讲“生殖”一章,谈到“克隆”时可以问学生“克隆和复制”是不是同义词,让学生自由发言后,教师总结。复制是与原来完全一样,DNA复制就是如此,而克隆则是一个过程。克隆产生的个体还需进行胚胎发育和胎后发育。克隆个体与原本之间有一段年龄差异,发育过程既受基因主宰又受环境调控。克隆与其原本尽管基因相同,但所处环境绝不会相同。所以克隆不可能像复制品那样与原来完全一样。再者,如果克隆个体是由核移植产生的,那么由于重建细胞的细胞质并非来自原本,而我们知道细胞质中也有遗传物质,必然会对个体产生影响。所以不能把克隆看作是原本的复制品。

小羊多莉是动物体细胞克隆,植物细胞的克隆在我们生活中也很常见。果树的扦插、土豆的种植等都是非常严格意义上的克隆,都是无性繁殖。如此将“克隆”具体到生活中,使学生轻松地理解了“克隆”,也认识到克隆技术给我们生活带来的丰富多彩。我们知道,试管婴儿是在试管牛、试管猪等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那么克隆可不可以用于人类呢?1998年初,美国哈佛大学理查德・希德一宣布他的克隆人计划,立即招来全世界一浪高过一浪的反对呼声。1月12日,欧洲19国联合签署了禁止克隆人的协议。我国政府以及美联社、英、德、日也明确表示反对。虽然禁止了人的克隆,但是可以将人体某些器官如心脏等细胞克隆,将遗传物质转移到猪的心脏中,让人的基因在猪的体内表达。这样长出的心脏就是人体相应器官的克隆,如果人哪个器官发生了病变,就可以换上这些克隆器官,而不用为器官移植的器官来源所限制,特别是这些器官还不会产生强烈排异反应。通过上述讲述,然后联系实际,将单调的理论实用化,加深了学生对生物学理论的理解和更深层次的认识。

总之,生物是基础科学,具有高度抽象性、实际应用的非定性等特点。所以,为了增强学生对科学、技术、社会三者关系的理解,必须结合生物科学知识介绍生物技术有关内容,如杂交技术、组织培养、基因工程、生态工程等。介绍生物技术有利于学生认识现代生物学价值,培养创新精神,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关注知识,培养实践能力。

参考文献:

[1]吴治身,袁运开.生命科学新进展[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0.

生命科学概论范文第4篇

【摘要】 我校人体科学教育中心是融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文化交流和医学科普教育为一体的综合素质教育平台。本文结合该中心的开放情况,探讨其在提高大学生医学人文素质方面的作用。

【关键词】 人体科学教育中心;大学生;素质教育

Abstract:The Education Center of Somatological Science at our college integrates the experimentation teaching, scientific research, cultural exchange and medical popular science teaching into a teaching platform of comprehensive competenceoriented education. This paper, referring to the situation of the centers opening to the students, probes into its role in enhancing the students medical humanity competence.

Key words: the Education Center of Somatological Science; college students; competenceoriented education

我校人体科学教育中心自建成以来,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了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方面的优势,对大学生医学人文素质教育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我校人体科学教育中心已建设成国家大学生素质教育基地、广东省解剖学会科普教育基地。

一、 人体科学教育中心对大学生医学素质教育的作用

(一)通过服务实验教学、提高我校大学生医学专业文化素质

人体科学教育中心自建成以来,就担负起我校基础医学课程的实验教学任务。它不但是我校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专业基础课——《人体解剖学》课程的重要教学实习基地,而且也是医药相关专业《人体形态学》课程和《基础医学概论》课程的教学实习场所。建成至今,仅教学实习方面,该中心已经接待我校四个校区学生参观学习达到3 700余人次。人体科学教育中心的建设注重多功能、多层次和全方位地为本科教学报务,使得人体科学相关课程教学有了完备的实验教学场地,教学效果有显著提高。在我校2007年11月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过程中,作为我校本科教学工作的亮点工程之一,中心建设的定位得到了教育部本科评估专家的一致好评。

另外,我们充分利用该平台,进行相关课程教学的改革与尝试,其中涉及《人体解剖学》、《局部解剖学》、《人体形态学》、《基础医学概论》等课程。这些课程几乎涵盖了广东药学院所有低年级学生,使得他们在理论教学的同时就能到人体科学教育中心进行参观学习,丰富了实验教学的内容和形式。通过近期的实践,这些课程的教学质量明显提高,课堂更加生动活泼,讲授内容以形象生动的方式展现给学生,得到了广大学生的好评。有效提高了与医药相关的多门课程的教学质量,推动了多门课程的教学改革。

(二)辐射广州大学城各高校,实现大学城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在大学生中开展关于人体科学和卫生健康教育的医学科普知识教育

我校人体科学教育中心,不仅仅是一个功能单一的教学实验基地,它在设计和布展别注重普及医学科普教育知识的理念。尤其是“中心”综合展厅的人类胚胎发育过程和胎儿畸形形成、生物的多样性和生物进化、病原生物学和病理解剖学等知识的介绍,以及人体解剖学展区关于人体各个系统功能和形态结构的介绍等,充分的向各专业的大学生展示人体结构的奥秘和与人体结构相关的医学知识。它不仅局限于医学和医学相关专业的大学生参观学习,更适合面向广州大学城各高校众多专业的大学生,进行生命科学、人体结构和卫生健康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可以丰富大学生的文化生活、促进当代大学生医学素质的全面提高[1]。

在实施过程中,人体科学教育中心制定了具体的措施和规定,面向本校各个专业大学生以及大学城其他高校大学生免费开放,接受有组织的团体性参观包括各种主题活动如“世界艾滋病防治日”、“世界爱牙日”以及大学生党团组织活动等。目前已经接待广州地区大学生组织的团体活动达到1000多人次,得到了广大参观师生的赞许,它不但为广州地区大学生党团活动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活动场所,而且也使大学生相对匮乏的卫生健康知识得到了一定的普及和教育。

二、 人体科学教育中心对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和综合素质教育的作用

(一) 通过人文科学展区进行人文和爱国主义教育,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该中心的生物进化和生物多样性展区主要通过生物链中各个进化时期的动物标本展示,揭示生物从低级向高级、从简单向复杂的进化过程,使参观者更加全面地认识人类的起源与进化在生物进化中的作用和地位。

人体胚胎发生发育展区以人体在母体内从一个受精卵到一个完整个体的发育过程为展示重点,通过系统的胚胎学标本和模型展示,使参观者了解人类生命活动的孕育与产生的全过程。同时该展区内还陈设了部分畸胎实物标本和模型,使参观者了解发育过程中畸形发生的原因。

古尸古文物展区展出了大量与爱国主义相关的人类文明遗迹和珍贵文物标本。该展区展出有第一次期间,南沙虎门 “大角山炮台保卫战”抗英阵亡将士遗骸,东莞新石器时代人类遗骸,东莞明代状元锺雪松(官品至刑部尚书)家族墓葬出土的古尸和陪葬品,以及广州、佛山、中山等其他地区出土的多具明清时期古尸、遗骸和大批生物类文物珍品等。这些文物标本和相应的背景材料,以特有的形式刻录着中国古代文明发展的印迹,对研究中国古代社会发展有重大的见证作用。部分文物标本如第一次期间的抗英阵亡将士遗骸和东莞新石器时代古人类遗骸,则分别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广州南沙大角山“纪念园”和东莞新石器时代人类遗址“蚝岗遗址公园”不可再生的历史见证。通过本展厅标本的展示,大学生在参观学习生命科学的同时,也接受了爱国主义的教育,使大学生在精神上受到源远流长的中华古文化的熏陶和爱国主义思想教育的升华,起到了将爱国主义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融为一体的效果[2]。

特别值得强调的是,本展厅的古尸和生物类文物标本,是利用我们获得的国家发明专利技术“一种文物塑化保存的文法” 和广东省科研成果“加快现代生物塑化技术对古尸和生物类文物保存的推广和应用”,由本教研室科研人员和省内文博部门共同研究的成果,是产学研相结合、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具体体现。

(二)以基地为平台,通过“第二课堂”形式,积极培养和激发大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

科技创新是大学生运用已学知识发挥创新思维自主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素质。人体科学教育中心,利用自身获得的在生物塑化方面的国家发明专利和成熟的技术,成为广东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技能培训的“第二课堂”。

在中心现有的科研成果的基础上,依托该中心资源,我们将那些对生命科学兴趣浓厚的学生组织起来,进行人体科学相关技术的培训,如生物标本与生物类文物的塑化保存技术的开发与利用、人体标本的设计与制作、人体形态学多媒体课件的设计和制作等。利用第二课堂与生活实际相结合,学生能够制作出精美的生物塑化标本,而且掌握了生物类文物的保护技术,一部分学生的作品在“挑战杯”中多次获奖,一部分作品在全国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奖。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在我中心积极开展科研活动,充分发挥个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该技术使得他们在相关领域有了一技之长,为学生走向社会,面向实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提高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提供了有力的技术平台。

(三) 利用“中心”作为互动平台,积极组织大学生开展国内和国际间的合作交流,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

人体科学教育中心作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促成了我校学生与国内外相关专业大学生学习交流的机会。一方面向外界展示了我校学生的风采,另一方面使学生有更多的机会与国际友人、知名专家进行面对面的学术和科研的交流。如,我中心建成后不久就接待了日本大阪仔庆教育集团师生80多人的参观访问,并进行了交流、联欢等活动,不但增进了两国学生间的友谊,而且在医学学习方面得到了很好的交流与沟通,提高了学生综合素质。

三、人体科学教育中心建设的展望

(一) 继续加强“中心”在我校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人体科学教育中心将坚定不移的坚持以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为主要方向,不断加强中心展览的内容的内涵建设,增加更多科技创新成果作为中心的展览内容,并计划每年在大学城开展“大学生生理和心理健康相关主题活动、人体科学相关学科的前沿介绍”等相关大型展览和讲座。中心还计划在丰富布展的同时,增加和完善多媒体互动系统,使参观的学生能够更加生动的获得相关科学知识。同时,在普及生命科学知识中,加强学生的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教育,使学生全面素质得到真正提高[3]。

(二) 将“中心”建设成为大学生的“通识”素质教育基地

本中心将更加广泛的面向广东药学院和广州大学城乃至全国大学生开放,不仅仅局限于医药相关专业的学生,而是面向所有专业的大学生进行“通识”教育,从而更加适应我国当前大学生培养目标的要求。首先,通过接受大学生团体组织的参观和交流活动,将健康知识通过各种主题展览的形式表现出来;第二,还计划设立专职大学生课外辅导员制度,调用相关教师,利用课余时间接待参观大学生,并对大学生进行课外辅导。第三,不定期的邀请国内外知名人体科学和医学专家,组织相关专题讲座和座谈,使得大学生有机会与生命科学相关领域专家面对面交流。

(三) 将“中心”建设成为生命科学相关专业学生科技创新的平台

人体科学教育中心将继续依托现有的科研优势和科技创新平台,更加广泛的接纳大学生利用人体科学教育中心进行科技创新活动,并用先进的科研成果和相关技术指导大学生,通过施行大学生科技创新导师制度,更好的指导大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充分调动大学生参与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 逐步完善“中心”的 互动式教育体系,同时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国际交流

为了更好的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一方面加强人体科学教育中心的网站建设,丰富网站的内涵,提高网站的服务的水平,完善网上的互动教学。同时加强国际间大学生的科研交流,人体科学教育中心将更好的依托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的契机,不定期的组织开展国际间大学生科学文化交流,丰富大学生的视野,加强大学生国际交流的能力。

总之,人体科学教育中心要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积极对外开放,不断完善中心的硬件建设,提高运行管理质量,充分发挥中心在素质教育中的功能。

参考文献

[1]孙福川,崔月英,尹梅.医学文化素质及其教育理念论纲[J].医学教育探索,2004(3):18-20.

生命科学概论范文第5篇

关键词:生命伦理;治理;

Abstract: Life science and bio-technology have brought a lot of serious ethical, social and legal Issues (ELSI)while it brings benefits for people. Because there are open discussions and hot debatea among stakeholders related to bioethical issues, governance is used to deal with the issues in the international society. The paper expounds the main contents of ethical governance, and examines the progress and its problem in the field of Bioethics and biopolitics in China. Finally, the authors provide several recommendations on the bioethical governance capacity building concerning the of life science and biotechnology research.

Key Words: Bioethics; governance.

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以下简称生命科学技术)是21世纪最重要的科技领域之一,它们的发展将会给医学、制药和农业等领域的发展带来革命性的变化,为人们预防和治疗疾病,改善生活质量做出巨大贡献。但同时,生命科学技术的发展也会引起一些不确定性和风险、甚至是负面效应,带来一系列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转基因技术、克隆技术、人类胚胎干细胞等生命科学技术前沿的研究引发的伦理、社会和法律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热点之一。为了使生命科学技术造福于人类,控制和减少其负面效果,需要解决相关的种种伦理问题,并制定相应的伦理规则、政策和法规。自20世纪50年代生命伦理学诞生以来,国际上已形成了解决生命伦理问题的各种理论、方法和机制。随着生命伦理问题重要性的日益显著,许多国家不仅制定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且在国家宏观管理层面建立了相应的决策和咨询机制,例如,世界上约有50多个国家建立了国家政府一级的生命伦理委员会[1],并且形成了各种公众参与决策的机制。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随着生命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于生命伦理的研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相应的法规与准则也不断完善,但在许多方面还存在着需要改进的地方,特别是需要加强宏观管理和政策协调。由于生命伦理问题包含的领域广泛,影响面广,几乎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而且生命伦理问题已成为一个跨国界和跨文化的议题,因此有必要从国家层面上把生命伦理问题作为一个整体考察。本文在分析生命伦理问题本质的基础上,以伦理治理(Ethical Governance)这一新概念为核心,分析我国生命伦理研究与管理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我国伦理治理机制的若干建议。

一、生命科学技术领域的伦理问题及其治理

(一)生命伦理问题的本质

生命科学技术发展带来一系列非技术问题,包括伦理的、法律和社会的问题(ELSI),这些问题主要有:对人类生命和健康的安全性问题;有关侵犯人的权利和尊严的问题;辅助生殖技术引发的家庭伦理问题;由基因歧视、商业机密泄漏和利益冲突等带来的社会问题;对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影响问题;有关“扮演上帝”等议题的宗教问题;涉及到基因决定论、医学目的等的哲学问题;涉及到R&D资源分配、伦理审查制度的政策管理问题;涉及到生命科技立法和执法的法律问题;国与国之间的资源争夺与合作问题;生命科学研究和评价中的伦理学问题等。在这些问题中,伦理、社会和法律问题是相互十分复杂地交织在一起的,而不是简单的堆积,其中伦理问题处于核心地位。国际学术界一个基本的共识是:对伦理问题的认识及解决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其他社会和法律问题的理解和解决。

所谓生命伦理问题是指生命科学的研究及其成果的应用、医疗保健中的治疗和预防决策都涉及应该做什么和应该如何做的问题。[2] “应该做什么”或“该不该做”为实质性伦理问题,“该如何做”为程序伦理问题。其中,前者是生命伦理的根本问题,在生命科学研究和医疗实践所面临的道德难题中,追问最多的一个问题就是“该不该做”。例如:是否应该开展生殖性克隆技术研究?是否允许人与动物的嵌合体?该不该为了达到增强后代的记忆力(或身高)的目的而干预生殖细胞系的基因呢?人类是否应该为了科学研究而在14天内毁掉一个胚胎呢?该不该为了民族和国家的利益而强行采集珍贵的人类遗传样本呢?对于这些实质性伦理问题认识和解决的好坏直接关乎到对程序伦理问题及其他社会和法律问题的认识和解决。“应当如何做”是主要指技术和管理层面的措施,例如,在基因治疗中怎样保证受试者的权益、如何预防不良的事件,用于研究的人类胚胎干细胞应该通过什么样方式获得,伦理审查委员会应该如何权衡人体试验中的“风险”与“受益”,应该如何符合伦理地开展“治疗性克隆研究”。“该不该做”与“如何做”的问题是紧密联系在一起。当反对某项研究或治疗的实质性伦理成立时,在程序上,下一步的任务就是如何制定严格的措施来达到此目的;而当赞成某项研究或治疗的实质性伦理成立时,在程序上,下一步的任务就是在技术层面和管理层面上如何做好的问题。

生命伦理问题触及关于生命、人和社会之间的根本价值观念,其中最重要的包括生命观、安全观和公平公正观。

1.生命观:生命科学技术使人干预和改变生物体与生命的自然本性,触及到生命观的核心。例如,人类胚胎干细胞实验提出的重要伦理问题是早期胚胎究竟是不是“生命”?“生命”是什么?一个人何时成为一个“人”?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并不那么简单,不同宗教、文化价值的人有不同的答案。人类胚胎干细胞实验的反对者认为,胚胎干细胞来自早期胚胎,而从胚胎中提取干细胞必定会损毁胚胎,胚胎就是生命,就是人。因此,研究胚胎干细胞就是“毁灭生命”,甚至无异于“杀人”。以布什政府为代表的美国保守派就是这样的观点。这样的观点立足于他们的生命观。在他们看来,卵子受精的一刹那,就是生命的开始。而赞成胚胎干细胞研究的人则认为,胚胎干细胞只是胚泡中的内细胞群,没有滋养层的支持,不可能独立发育成胎儿,所以它们并不是胚胎。与生命观紧密联系的是人的尊严问题。生命是神圣的,敬畏人的生命体现了对人的生命尊严的维护和尊重。例如,在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中,天主教人士就认为,为了销毁人类胚胎而制造人类胚胎,这是对人类尊严的严重侵犯。

2.安全观:这是贯穿于生命伦理各个领域的一个问题,像转基因食品安全性,基因治疗、干细胞的安全性问题等。安全性是由于技术的不完善或可能的负面效果带来的,但它不仅仅是技术问题,该不该应用、如何应用技术还是一个伦理和社会问题。例如,对于转基因作物和食品,尽管转基因食品可能会与天然食品同样安全,但并不能排除它们的安全隐患,事实上现在没有一个政府或联合国组织会声称转基因食品是完全安全的。如何对待和使用转基因作物与食品,不同国家的态度和做法是不同的,如美国和欧洲国家,起作用的就是伦理态度。对于安全性问题,需要根据“不伤害”的伦理原则制定技术安全性标准、安全性规程。

3.公平和公正观:生命科学的发展对公平和公正提出了严重的挑战,例如,在研究资源的分配、研究受益分享和风险承担等方面,带来了面向大众还是少数人或利益集团等尖锐的问题以及各国怎样分享利益等复杂问题。

其他重要的伦理、社会和法律问题还包括对生物技术对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影响问题、生物技术产品使用者的知情权问题,生物技术应用中的隐私和歧视问题、生物技术对专利权的挑战问题等。

对于这些问题必须做出伦理上的辩护,常常需要多学科的辩护,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规则和法律。

(二)治理——解决生命伦理问题的机制

现代生命伦理涉及的领域广泛(如人类基因组计划、基因治疗、人类干细胞研究、克隆技术、辅助生殖、转基因作物与食品等),而且每一个领域中,伦理问题与社会和法律问题缠绕在一起,影响面广,几乎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科学界、医疗界、学术界(哲学、法学等)、政府、私人团体、公司、公众等,各方在解决这些问题都有自己各自的立场和利益,这给问题的解决带来一定的难度。而且,随着国际科技交流和合作的深入发展,生命伦理问题成为一个跨国界和跨文化的议题。

根据国际趋势,解决涉及不同意见和观点、影响到各个方面的重要议题,越来越多是采取治理(governance)的方式,即通过各种相关利益者参与的方式,解决共同关心的问题。“治理”一词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得到广泛的应用。英文中“治理”一词源于拉丁文和希腊文,原意为“控制”、“引导”和“操纵”。长期以来它与“统治”(government)等同使用,主要是指政府的合法化的指挥和控制行为。90年代以来,学者们赋予了“治理”一词新的含义,与自上而下的“统治”一词明显不同。罗茨(R.Rhodes)在“新的治理”一文中指出:治理意味着“统治的含义有了变化,意味着一种新的统治过程,意味着有序统治的条件不同于以前,或以新的方法来统治社会。”[3] 按照全球治理委员会(The 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1995年给出的权威定义:“所谓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物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认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有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4]与统治相比,治理是一种内涵更为丰富的现象。它既包括政府机制,但同时也包含非正式、非政府的机制。治理的实质在于,它强调的是机制,强调的是不同社会角色为了共同目标的协调行为,而不只是自上而下的权威和制裁,强调非正式的合作、协调,同行的监督、公众参与等方式。

科学与治理议题从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开始在欧洲兴起[5],出现了一系列著作,[6][7][8]它指的是以各种方式或机制把有关不同利益者带到一起,以使科学技术为保护和促进人民的幸福和安康服务为目的,管理科学技术带来的变化的所有决策过程。[9]

在治理的思想下,对于涉及不同意见和观点的生命伦理问题可以采取“伦理治理”(Ethical Governance)的解决方式[10],即以各种方式或机制把政府、科研机构、医院、伦理学家(包括法律专家,社会学家等)、民间团体和公众带到一起,发挥其各自的作用,相互合作,共同解决面临的生命伦理问题以及社会和法律问题。这种机制的核心是坚持科学性与民主性的统一。

根据国际经验,从国家层面看,生命科学技术的伦理治理机制包括:(1)通过全球对话,建立共同的伦理准则;(2)制定伦理准则和法律法规;(3)加强决策服务的科学咨询;(4)设立伦理审查;(5)促进公众参与。

1.通过全球对话,建立共同的伦理准则

生命伦理是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有赖于全球对话,使国际社会建立一些共同的认识基础和评价标准。事实上,国际上形成的一些伦理准则已成为各国公认的准则。例如,1948年颁布的《纽伦堡法典》为“二战”后人体实验的开展提供了最重要的伦理指南。1963年由世界医学协会的《赫尔辛基宣言》更是将《纽伦堡法典》细则化,此后不断更新的《赫尔辛基宣言》反映了新时期国际社会对医学研究的伦理要求。1978年,由美国政府发表的《贝尔蒙报告》所倡导的“尊重”、“有利/不伤害”和“公正”原则被多数国家采纳。1993年世界医学理事会(CIOMS)和世界卫生组织在日内瓦制订的《涉及人类受试者的生命医学研究国际伦理准则》(2002年修订)成为指导各国制定相关伦理审查办法的指南。虽然对一些复杂问题,各国并不能很快地达成一致意见,如2005年第59届联合国大会并没有就“治疗性克隆”达成一致意见,但是,解决这个问题仍然需要各国对话和相互理解。

2.确定伦理准则和监管

通过制定具体的伦理准则和法律法规:(1)明确科学家的责任,使生命科学界和医学界有章可循,保证负责任的科学研究,预防科学界的不端行为;(2)保证生命科技发展中的安全,降低研发中的风险;(3)保证研究参与者和公众的权益,促进公众对科学研究和应用的理解;(4)促进生命科技发展与国际规范接轨。

有了伦理准则和法律法规,还需要加强监管和执行。发达国家在生命伦理领域都有严格的监管机制,主要的特点是:(1)在政府机构设立新的专门机构,或者明确、调整现有的职能部门,明确责任分工。例如,对于基因治疗,美国是由国立卫生研究院(NIH)、人体研究保护办公室(OHRP)和食品与药品监管局(FDA)等3个联邦机构共同实施监管。NIH下属的重组DNA咨询委员会(RAC)和生物安全委员会(IBC)分别负责对基因治疗研究项目的伦理审查和政策咨询、风险评价和研究监控,FDA也负责对基因治疗的监督和审查,OHRP侧重于对受试者的保护;(2)在现有伦理准则或法律框架下出台针对基因治疗的实施细则。在基因治疗进入临床研究前的1985年,美国的RAC就针对体细胞基因治疗制订了指导准则——《考虑要点》(Points to Consider),并探讨审查此类研究方案的细则。

3.为决策服务的科学咨询

伦理规范、政策和法律法规是规范和解决生命伦理问题的重要手段,而科学咨询是这些手段的重要基础。科学咨询是为决策提供科学证据,包括提供专业上的信息,解释重要科学数据、信息的意义和重要性,确保它们的质量等。科学咨询有助于保证科学上的可信性,澄清争论,促进政策的可接受性。坚实的科学咨询是政策和法规制定的合法性和可靠性的保证,同时也有助于生命科学技术自身的发展。

在一些发达国家,在国家层次上都设有专门的生命伦理咨询委员会,为国家相关决策提供咨询。例如,美国国家生命伦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对当下涉及的生命伦理问题及其对社会的影响提出一个比较全面的评估,并以报告的形式提交给行政当局,作为制定政策的参考。1997年英国多莉羊诞生后,美国政府能够在短时间采取有效的措施,就是依靠国家生命伦理顾问委员会提出的咨询建议。

4.伦理审查

为了把伦理指导原则和准则落在实处,把有效处理与解决生命科学技术和医疗实践中所遇到的伦理和价值问题,有效地保护受试者,必须建立一种正式的伦理审查机制。国际上普遍上采用的机制就是建立生命伦理委员会。生命伦理委员会是设在政府、研究机构、医疗协会、医院的决策咨询组织。为政府服务的生命伦理学委员会的功能主要是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而其他类型伦理委员会依据公认的国际伦理准则和国家制定的伦理准则,从伦理学角度审查人体试验研究,保护受试者权益。

生命伦理委员会是一个民主的机制,它涉及不同的观点和学科,以便在科学研究自由、专业知识以及人权和公众利益直接之间做出调和。生命伦理委员会的成员主要是来自多个学科的专家,例如生物学、医学、伦理学、法学、哲学、社会学、政府管理学等学科,在许多国家,通常还会有宗教学专家。另外,往往还会有一名非专业人士,如患者代表和社区代表等。生命伦理委员会可以给这些代表各种利益群体的人士提供一个互相交流和协商的平台,运用各种知识来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

5.公众参与

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公众参与相关的生命科学技术决策是沟通科学与社会的一条有效途径。公众参与的意义不单单是从专家获得科学技术信息,而且科学家应该认真听取公众意见,形成真正的对话,这不仅可以充分反映民意,也可使相关的政策措施有效地实施。

公众参与生命科学技术决策被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纳,并发展出一系列新的方法,例如,社区为基础的研究(Community-based research),共识会议(Consensus Conference),情景研讨班(Scenario workshops)等。实践表明,各种形式的公共参与十分有效。

二、 我国生命伦理研究与管理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生命伦理研究与管理的成绩

我国的生命伦理学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标志性的事件有两个:我国第一部《生命伦理学》专著的出版(邱仁宗,1987年),有关安乐死和生殖技术的伦理和社会问题的全国研讨会的召开(1988年)以及对汉中安乐死案件和上海人工授精案件的公开辩论(1988年)。20多年来,我国生命伦理学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1)形成了一批专业化的研究队伍和成果。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大学建立了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开设了相关课程,培养了一批研究生,出版了教材和专著。不少生命伦理学方面的学者参与了科技部、卫生部等国家层面的伦理咨询和政策制定;(2)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些重要的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涉及人体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卫生部,1998年,2007年),《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科技部、卫生部,1998年),《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科技部、卫生部,2003年12月);(3)伦理委员会的建设初见成效。1998年,卫生部设立了“卫生部涉及人体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该组织在2000年改称“卫生部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其他类型伦理委员会也初见成效,包括医疗行业协会委员会(如中国医师协会道德建设委员会)、医疗/医院伦理委员会(如很多三甲医院都有医院伦理委员会)和研究伦理委员会(如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器官移植、药品生产的机构的伦理审查委员会;(4)国际交流与合作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国际组织重视与中国的交流与合作,标志性的事件是, 2006年8月第八届世界生命伦理学大会在北京成功召开。

(二)我国生命伦理领域需要解决的问题

1.宏观管理机制缺乏

生命科学伦理涉及到不同的领域和不同的行政部门。在我国,与生命伦理问题有关的行政部门(卫生部、科技部等)分立,很难建立起一个全国统一的法规与管理办法,而在解决一些涉及范围广的生命伦理问题时,如基因资源的管理,需要建立一种全面的决策和咨询机构。

2.对政策法规相关的伦理问题关注力度不够

近十多年来,我国在重要的生命科学领域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对规范我国相关生命科学技术领域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对相关的伦理问题关注力度不够。例如,卫生部的《人的体细胞治疗及基因治疗临床研究质控要点》(1993年)、原国家药监局的《新生物制品审批办法》附录九:“人基因治疗申报临床试验指导原则”(1999年)和《人基因治疗研究和制剂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2003年),主要侧重于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在伦理规范方面的规定过于简单。《人的体细胞治疗及基因治疗临床研究质控要点》反对生殖细胞系基因治疗,但没有任何论证。

3. 伦理审查机制不健全

虽然我国的伦理审查体系已经初建成效,但从总体上看,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在国家层面上还没有一个为国家生命伦理议题提供全面咨询和审查的生命伦理委员会,如直接向国务院负责的生命伦理委员会。其他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有:(1)审查制度无法真正贯彻落实,有时只是走过场;(2)科学家保护受试者权益的意识较差,保护受试者权益的防范措施有限;(3)对于医务人员以及科研人员在生命伦理方面的教育培训还不普及;(4)相当多的伦理委员会委员没有接受过专门的伦理审查培训,水平参差不齐,对自己的定位不清,对国内外伦理准则和管理法规了解程度也不够;(5)相关人员对伦理审查活动职责缺乏基本的认识,对伦理审查时有较强的抵触情绪等。

4.伦理意识有待于提高

在我国,与生命伦理相关的领域,伦理意识还比较淡薄。例如,在基因治疗伦理审查方面,国内有两种观点:(1)只要不违反科学原理和相关法规就可以了,没有必要进行伦理审查;(2)既然西方已经充分讨论了相关的伦理问题,也有较成熟的伦理审查制度,直接“拿来”,或略加修改即可,没有必要在小题大做。

赛百诺公司“重组Ad-p53腺病毒注射液”(英文名为Gendicine)的问世让我们看到上述两种认识的片面性和严格监管的必要性。当国内媒体为之欢呼雀跃时,国际科学界却意见不一,一些科学家质疑临床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和监管的严格性。[11]

5.公众参与意识不强,培训不够。

许多医院在医学伦理管理方面为保护患者的权益,把患者代表引进伦理管理委员会,但是多数情况并不成功,许多患者代表基本上不说话,基本不发挥作用。

三、 加强我国生命伦理治理机制建设的设想

中国,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一样,把生命科学技术作为国家的战略研究领域,大力推进,并利用其成果为国人造福。同样,我国也面临着解决生命科学技术前沿进展带来的伦理问题,应该吸收国际上的先进经验,从“伦理治理”这一观念出发,建设和完善中国解决生命伦理问题的机制。

“伦理治理”一词对于中国来说,还是一个新颖的概念,它第一次由2006年启动的中欧合作项目BIONET引入中国生命伦理学界,但是没有得到很好的理解和解释。此项目由欧盟第六框架计划资助,英文名为Ethical Governance of Biological and Biomedical Research: Chinese - European Co-operation,中方把这一项目的名称翻译为“生物学和生命医学的伦理管理:中欧合作”。中方专家与欧方专家在对governance一词的理解和解释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中方专家把governance解释为“管治”,认为好的管治应该有:好的管理条例,包括伦理上可以辩护的规范、条例的实施是可行的;条例的实施、贯彻,包括教育和培训;监督/督察;奖惩制度;管理机构;专项预算。欧方专家强调governance指的是非等级分层管理的术语,指相互合作、协调和商议,不仅仅在国家组织(例如政府部门、市政、法院等)之间,还包括大量的非政府组织(科学机构、医疗机构、律师、学术杂志、病人团体等),不仅包括写下来的规则,而且包括非正式的工作惯例、同行间相互监督等。[12]中欧双方专家对governance的不同理解,客观上反映了双方实际所处的伦理制度环境不同,相比于欧盟各国,我国在规范制定及管理上比较落后,且非政府组织参与不够。不过,也存在着认识问题。把governance解释为传统的自上而下的“管治”或“管理”,没有充分地把握这一概念的意义。中国生命伦理问题的解决固然需要好的管治或管理,而且还应该加强,但同时应该包括更多的社会角色参与,并建立和发展更丰富的机制使不同参与者充分互动和合作,因此用崭新的“治理”或“协同治理”[13]更能表达governance含义。

中国作为一个正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国家,作为一个在世界上负责任的大国,需要建立一种政府、科学团体、科学家、生命伦理学家、公众等各个角色共同参与的生命伦理治理机制,开展前瞻性的生命伦理研究,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对话,参与制定国际伦理准则,大力开展相关的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伦理审查制度和机制,主动、及时地应对生命科学技术发展带来的各种伦理难题。

(一)加强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咨询

1.建立国家生命科学研究伦理与政策的协调机制。

成立国家生命伦理学委员会。委员会直接向国务院负责,其职责是为国家提供生命科学研究和生物技术应用方面的政策咨询,规范和统一国家各个生命科学技术领域的伦理准则,制定地方及机构伦理委员会应遵循的一般性原则,指导具体工作,培训人员。委员会可以在原卫生部生命伦理委员会的基础上扩大组成。

在一些重要的领域,建立和完善由科技部、卫生部、农业部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生命科学研究伦理与政策协调机制。

2.改进和完善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改进和完善政策法规的制定过程。生命伦理问题涉及不同的利益者,各利益相关者的立场和利益不同,政策的制定应该尽可能地汲取不同利益者的意见,特别是公众的意见。

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随着生命科学研究的不断进展,新情况和问题会不断出现,因此,有必要在充分考察新发展的基础上,完善有关的政策法规。例如,对于2003年科技部和卫生部联合出台的《人胚胎干细胞研究的伦理指导原则》,我们认为应该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和完善,尤其是增加审查涉及到胚胎干细胞来源方面的具体规定。

(二)大力倡导科学家的社会责任,沟通科学与公众

国家各种综合性和专业性科学团体应该发挥团结、统一科学界的凝聚作用,发挥沟通政府、科学家和公众之间的桥梁作用,制定科学家的研究伦理准则,以各种形式大力倡导科学家的社会责任。

积极开展促进公众理解科学的各种活动,例如,就生命伦理的某些重点和热点问题(如转基因食品)开展科学界与公众界的对话,并吸取各种媒体参与。

(三)加强伦理审查

伦理治理的核心是加强伦理审查,促进科技发展与伦理之间形成良性互动。除了上面所建议的成立国家生命伦理学委员会,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伦理审查:

1.发展和完善各级伦理委员会。建立省级医院伦理委员会、研究伦理委员会,并给下属医院及研究机构的伦理委员会提供指导、培训、咨询。机构伦理委员会负责对本机构内研究方案进行独立、公正、及时的伦理审查,而且要对研究进行后续伦理监督和评价。有条件的医院和研究机构,应该单独或联合建立伦理委员会,条件不成熟的单位则可以通过已建立的单位进行审查。

2.明确并完善涉及人体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的职能:(1)制订严格的入选和排除标准,以保护受试者和保证人体试验顺利进行;(2)伦理审查委员会应独立地从伦理和科学技术上把关,对方案做出同意、否定或暂缓的决定;(3)组织专家开展对研究者、资助者、各级伦理委员会成员、媒体和其他相关团体及个人进行伦理学培训,定期组织专家进行专题学术研讨会;(4)伦理委员会要建立网站,公布联系方式,广泛征求各界的反馈信息,并在网站上。

3.委员会成员的选择要综合考虑各种的因素。委员会的成员在学科、年龄、性别方面的分布要合理,既要有生命科学、医学方面的专家,也应有法律、伦理学、社会学、心理学等领域的专家;既要有专业人员,也应有能代表社区利益和社会道德价值观的公众;既要有德高望重的老专家,也应多吸收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学者参加;同时男女委员比例要适当,还应该考虑委员的民族、地理分布等因素。委员们应能胜任委员会的工作,并且有一定的时间保障。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应避免有明显利益倾向的人参与,以保证委员会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加强生命伦理知识培训。由国家有关部门与各类生命伦理机构(如卫生部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等)合作,对医护人员、机构伦理委员会委员进行有争对性、有步骤的培训,并针对具体伦理案例举办讲座、讨论会等,在医务人员与科研人员之间普及生命伦理学知识及相关规范。

(四)促进公众参与科学决策

加强对公众普及生命科学知识,促进公众参与决策。通过多种途径,使公众、尤其是广大患者及其家属获取相关科学前沿领域的知识:(1) 医学广告;(2)科普读物(如、报纸、网络,等);(3) 公开辩论(如口头交流、课堂教学、短期培训、民间论坛等;(4)专门的教育培训;(5) 政府公示(如法律法规、不良事件处理意见);(6) 专业期刊和学术交流。在拥有了必备的科学知识后,公众参与的生命科学和医学决策的程度和深度将会大大加强。

国家要确立公众参与决策的机制,并提供必要的保障,调动公众参与的热情,促进公众以适当的方式和途径参与重大科学决策。公众提出的问题、建议应通过适当的途径为科学决策者采用,公众能对重大科学决策的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追踪监督和评价。

(五) 加强生命伦理学研究

1. 加强中国生命伦理重大问题的研究。必须结合中国的情况深入研究一些重大的生命伦理学问题,为加强和完善相关的立法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对国外生命伦理学研究的消化吸收。消化吸收国际生命伦理学的最新成果,对我国制订生命科技前沿领域中的伦理规范或法律法规以及解决重要的生命伦理问题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3.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科学国际化的趋势增强,生命伦理在国际交流和合作中产生发挥的作用会越来越大。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国际生命伦理学界的交流有助于增加相互了解,解决共同面临的问题。

4.向公众传播相关的生命科学伦理知识。生命科学伦理学界应该担负起向公众传播生命伦理知识的责任,提高公众的认识,使他们正确地了解生命高新技术发展给人们生活带来的变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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