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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自查自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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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自查自纠报告

环保自查自纠报告范文第1篇

高桥小学安全重要泰山,为确保我校师生的安全,我校于“五一”放假前后仔细地检查了学校的各类安全设施、厨房的消防、职工食堂的食品安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等。同时发动以班主任为主体的安全管理的网络体系,对全校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地发现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全校师生的安全。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校舍安全方面。由于学校多次对校舍进行安全普查,并根据普查情况进行了整改,对教学楼的走廊、楼梯栏杆的稳固性进行了检查,消防通道畅通,不存在安全隐患

2、消防安全方面。学校十分重视学生消防知识的教育,平时通过班队课、校本教育、晨会等时间教育学生安全用电、防火防电,严禁学生带危险品进校。对各班教室的电器、及其他用电设施设备进行了检修和维护。学校还组织全校师生进行了安全疏散演练,收到了良好效果。并对消防设施进行了检查,消防设施完好。

3、交通安全方面。学校严禁未满12周岁儿童骑车上学,并通过班队会,家长会,告家长书等途径做好宣传工作。

4、饮食卫生方面。规范了炊事员健康检查、食堂卫生管理、教师饮食饮水等制度。食堂有卫生许可证,炊事员有健康证、上岗证。食堂卫生情况良好。同时,加强防病、防疫工作,通过学校黑板报、宣传橱窗等途径定期做好宣传工作。

5、治安保卫工作。学校积极做好校门口的综合治理。严格门卫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门卫人员与值班教师密切配合,加强值班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6、组织师生学习流行传染病防预知识,并天天检查班级的门窗是否按要求打开通风。

7、在全体教师会上做了部署,要求各班宣传学习校园游戏安全,交通安全知识,防溺水安全知识等,并通过科学课进行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测试。要求全体教师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为了防止碰撞事件的发生,学生要做到“校内不跑,楼内不吵”。针对高年级面临毕业,思想活跃的情况,结合此次广东、福建一带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要求高年级教师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多注意学生的交友引导,教育学生不结交不良的朋友。并召开家长会,要求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8、对值班室的电路也进行了整改。其他用电都很安全。各楼层的门窗完好,无安全隐患。

9、召开了班主任会,要求班主任要时时讲,天天讲安全注意事项,使每个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努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10、进一步明确责任,按照安全领导小组分工,各负其责,落实到人。

通过自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楼道西边的门铁皮损坏,存在着安全隐患。已经找电焊工进行维修。

2、中、高年级学生安全意识差,对交通安全麻痹大意,学校及时进行教育,要求所有学生一律步行到校,实在不行要求家长及时接送。

环保自查自纠报告范文第2篇

关于环保工作“一刀切”问题自查的报告

县环保督查办:

根据2019年9月11日县政府环保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严格对标《某某市环境保护督查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保问题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汉环督办发〔2019〕83号)要求,开展了全面深入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缜密部署、夯实责任

在县政府环保工作紧急会议召开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集相关科室召开了某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工作“一刀切”整治动员会,全面传达了县政府环保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再次明确了责任分工。要求各承担有环保任务的科室根据责任分工立即对近年来的环保工作开展回头望。一是自查近年来制订的环保工作方案和措施有没有损害民生,“一刀切”的问题;二是自查有没有在工业企业环境治理、应急管控、督查执法中存在“一刀切”的问题;三是自查是否对群众举报存在敷衍整改的问题。

二、立即行动、自查自纠

环保工作“一刀切”整治动员会后,各相关科室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一是由局办公室负责,各相关科室配合,对近三年来制定下发的环保工作相关文件进行了逐一梳理排查。重点是自查有没有损害民生、阻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责令企业停产停业等“一刀切”行为。经自查,近三年来,我局共正式下发环保相关文件5份,涉及燃煤整治、餐饮油烟整治、成品油整治等方面,均能遵循科学规律、严守民生底线、不越法制底线,未发现存在“一刀切”行为。二是对工业企业环境治理、应急管控、督查执法等执法行为自省自查。经查阅执法文书档案,近年来我局没有因环保问题责令企业停产停业的行为。也未通过打招呼等方式要求企业停产停业。三是自查了群众举报敷衍整改的问题。经详细查阅投诉举报登记,近年来我局未接到关于环保方面的投诉。

环保自查自纠报告范文第3篇

据媒体报道,常州外国语学校自搬新址后,493名学生检出皮炎、血液指标异常等,个别查出淋巴癌、白血病等,家长怀疑与一路之隔的化工厂污染土地有关。事件被曝光后,常州市委市政府连夜成立调查组,并表示对环境污染“零容忍”。这种迅速响应公众关切的态度值得肯定,但常州“毒地事件”绝不能交由当地自查自纠。

尽管常州市方面言之凿凿,又是“依法处置”,又是“绝不姑息”,但从市政府新闻办18日凌晨作出的回应来看,完全是一副轻描淡写的样子。此前央视曝出,该校很多学生因为环境污染,出现了各种不适症状,先后有641名学生被送到医院进行检查,493人出现皮炎、湿疹等环境异常反应,但到了官方口中,这些仅仅只是“给周边学校学生、老师的正常学习和教学带来一定影响”。其次,媒体披露的一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显示,学校临近土地污染严重,氯苯等污染物超标近10万倍。而当地政府却表示,“相关地块土壤修复调整工程通过验收,检测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回应的最后,还特别强调除个别人员请假、转学外,“其余学生教师全部到校,学校教学秩序正常”。这样的言语,不禁让人想到那句熟悉的“家属情绪基本稳定”。

“毒地事件”曝光以来,常州市政府新闻办的轻描淡写,与媒体报道中问题的严重性形成了鲜明对比,这难免使人怀疑当地是否在有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目前公布的资料来看,常州外国语学校选址存在一系列涉嫌违规之处。其一,国家规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一般认为至少在300米以上,但学校与原常隆化工厂地块只隔一条马路,实际距离还不到100米。其二,环评报告中只考虑了氨氮、重金属、pH值等常规的污染物指标,却没有考虑到农药的成分,而原常隆化工厂恰恰就是生产克百威、灭多威等剧毒农药。其三,学校开始施工的时间比环评批复时间整整提前了7个多月,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是谁给了学校“先上车,后补票”的底气,监管部门为何失语,同样值得追问。

环保自查自纠报告范文第4篇

一、专项监察的任务

(一)保障政令畅通。保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1年度江、九龙江、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的通知》(政办89号)等文件贯彻执行到位。

(二)促进有效履职。督促各街道办事处认真履行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职责,确保本辖区范围内流域不发生因流域环境整治不到位造成重大环境突发事件,各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督促区直有关单位认真履行本单位环境保护职责,强化对落实整治任务的指导和监督。

(三)督促整改到位。督促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要求,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未完成治理任务以及在整治过程中失职渎职的街道办事处、区直职能单位及其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职能单位认真分析制度、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本辖区流域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专项监察的组织

(一)自查自纠阶段(年11月7日至12月15日)

1.摸清底数。由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对本地包括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业污染整治、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饮用水源保护等在内的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摸底,于年11月8日前报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区流域整治办”)。

2.梳理重点。区流域整治办根据汇总的摸底情况以及本区流域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列出在流域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于年11月12日前反馈市监察局。

3.边查边改。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区环保局、农林水局、住建局开展对本辖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自查工作。对政文件计划未完成或今年流域环境整治全面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应说明原因,并提出具体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附件)。

区环保、农林水、经贸、住建、交通等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的有关要求,自查本单位履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同时,按照单位职责对各街道办事处落实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情况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由区流域整治办汇总,于12月10日前报市监察局。

(二)重点督查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由监察机关牵头,按照分级监察的原则,对各有关单位落实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自查自纠及重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明确责任主体,督促限期整改。

区监察机关负责监察本辖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对有关单位的流域水环境整治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察本辖区内的晋江流域段和南高(低)干渠。

(三)督促整改阶段年月日至月31日)

各有关单位对监察决定或监察建议所提问题,应认真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整改效果。

区监察机关于2年月日前,形成专项监察情况报告报区政府及市监察机关。

三、专项监察的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街道办事处作为本辖区流域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从“保护水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水生态环境就是改善人民生活环境”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监察的重要意义,切实推进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江河渠水环境安全。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促,及时研究解决在专项监察中遇到的问题。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区环保、经贸、国土资源、农林水、住建等主管单位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形成监察机关牵头组织、职能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监察工作深入开展。

环保自查自纠报告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和省、河东市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要求,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规范矿业权的审批和管理,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和管理秩序,合理使用、节约和保护矿产资源,为推动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河东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于安居担任;副组长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文彬担任;成员单位由市经贸局、公安局、劳动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城建局、林业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延平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治理整顿日常工作。

三、治理整顿工作内容

1、未取得合法的探矿权、采矿权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非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坚决依法予以纠正,责令其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不按地质勘查设计施工,持勘查许可证非法采矿的,吊销其勘查许可证,以无证采矿处理。

4、非法承包、转让矿业权的,由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5、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对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改无效的矿山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6、对欠缴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拒缴采矿权使用费的单位或个人,一律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依照有关规定,吊销采矿许可证。

7、继续清理自然保护区、高速公路和省级以上公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重要风景区和景点所在地、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内的矿山企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取缔的取缔。

8、对无主体矿山、未征用土地、无尾矿库、污染环境、破坏耕地、河道和植被的矿山企业(选、洗矿厂),坚决依法取缔。

9、全面清理已颁发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有关证照,对"五证"不全、内容不一致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违法发证的发证机关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10、清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入股等方式参与办矿的行为,严肃查处支持和包庇非法探矿、采矿,进行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问题。

11、清查矿权审批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矿权。

12、科学制订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规划,加快矿权市场建设进程,做到整合资源与优化配置相结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13、各职能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不制止、不处罚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于贪污受贿、贪赃枉法、、、的,要一查到底,坚决处理,绝不姑息。该追究行政责任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治理整顿工作步骤

全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05年4月-5月)。

国土资源局组织治理整顿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政府,结合实际,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整改验收阶段(2005年5月-12月)。版权所有

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对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验收,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要认真总结这次治理整顿工作的经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矿政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乡镇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工作负总责,落实目标责任制。国土资源、经贸、公安、劳动、工商、水利、环保、林业等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这次治理整顿工作。

2、深入宣传。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为治理整顿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典型违法案件进行曝光,推动治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