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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自检自查报告

建筑安全自检自查报告

建筑安全自检自查报告范文第1篇

关键词:自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现代城市用地紧张促进了城市高层建筑的发展。但是由于高层建筑火灾发生后,火势蔓延较快,扑救难度较大,人员伤亡较大,所以高层建筑火灾预防与扑救一直以来都是制约高层建筑发展的关键。自动消防系统的出现解决了这一问题,同时也对高层建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了要求,要求高等建筑物业管理部门必须加强自动消防系统的维护与管理,确保自动消防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以保障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火灾报警与扑救功能完好。

1.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组成分析

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是有自动报警系统和联动系统组成。自动报警系统是有众多探测器组成的庞大的报警网络,通过探测器及时、准确的确定火灾发生地点。联动系统是由消防栓给水系统、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送排风系统组成。通过联动系统对初期火灾进行扑救,同时通过送排风系统减少火灾发生时楼内浓烟,增加楼内人员逃生机会。高层建筑建成后的验收中,自动消防系统验收时验收工作中的重要一项,因此保障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但是随着楼宇使用年限的不断增加,自动消防系统会出现各种故障及问题。如何进行高层楼宇自动消防系统维护与管理是目前高层建筑物业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

2.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维护与管理

2.1建立健全的维护管理体系,确保有效实施自动消防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维护与管理的实施,首先要建立健全的维护管理体系,明确人员责任与检修维护时间等,以此约束维护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同时建立维护检修记录体系,维护部门要根据楼宇自身特点设计并完善有关的各项记录。日常运行记录、零部件更换记录、保养记录、故障与排除记录等的完善对于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的维护与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对记录的检查能够及时发现使用寿命到期部件所处位置,便于零部件的更换。通过健全的维护管理体系,能够有效的对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维护进行管理,减少故障率。

自动消防系统维护管理体系要保障系统有专人24小时负责,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触动。系统操作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具有执业资格。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应对本单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熟悉掌握。同时,还要加强系统系统竣工图,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调试开通报告、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情况表等有关资料的管理,建立系统的完整技术档案,以方便系统的使用和维护。

2.2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的日常维护

在进行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日常检查中,首先要注意自动消防系统探头、感烟探测器、感光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手动报警器、疏散照明、显示标志、火灾声光警报器、喷淋系统的外观是或否完好,确保自动消防系统处于完好状态。在检查过程中要对照设备安装记录,确保检查过程中每一个部件都检查到位。

2.3自动消防系统断电检查维护

在火灾发生时,断电时扑救火灾的第一步工作。因此,在对自动消防系统检查维护时,要对自动消防系统进行断电实验。切断交流电,观察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情况,各项功能是否正常。观察各电压表、电流表的指示值。所有指示灯、开关、按钮应无损坏及接触不良情况。同时还要检查疏散照明、显示标志是否能够正常工作。

2.4自动消防系统功能检查与维护

自动消防系统检查维护部门要在每季度对自动消防系统进行功能检查,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用专用加烟(或加温)等试验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是否正常,确认灯显示是否清晰。对于故障或失效的探测器应及时拆换。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是否正常,在实际操作试验时,可一次全部进行试验,也可部分进行试验,但试验前一定要作好妥善安排,以防造成不应有的恐慌和混乱。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上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电动报警装置,应试验它们的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是否正常。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2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体试验方法:切断主电源,看是否主电源换到备用电源供电,备用电源指示灯是否亮灯,4小时后,再恢复主电源供电,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系统,应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是否正常。

2.5排烟设备、防火门、防火卷帘、广播等设备的检查与维护

自动消防系统管理部门应定时对防排烟设备、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的控制设备;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等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系统设备的完好。同时还要对消防电梯进行检查,并检查所有设备手动、自动转换开关时候完好。

3.加强自动消防系统操作、维护人员培训

高层建筑防火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如何在火灾初期进行扑救对于楼内人员的安全有着重要影响。通过自动消防系统及工作人员的认真工作及时发现火情并作出正确的灭火措施是保障高层建筑防火工作有效实施的关键。因此,培养消防系统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责任心,时刻注意自动消防系统的运行,按时对系统进行检查与维护,是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与维护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因此,高层建筑物业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消防系统人员的培训,提高人员专业技能。在进行自动消防系统检查的同时还要定期聘请专业人员对系统进行验证,确保系统的正常,保障高层建筑防火安全。

结论

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关系到楼内人员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加强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维护与管理是目前高层建筑物业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其需要物业部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维护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硬件检修与维护为基础,以人员管理为关键进行长期工作。同时还需要楼内人员在日常生活中,时刻注意消防系统的探头、开关、指示灯等消防部件,发现破损及时报告物业管理部门,大家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新晨:

参考文献

[1]盛赖强.火灾自动报警消防系统的维护与保养[J].消防安全,2007,10.

[2]王文东.自动消防系统日常检查[J].高层建筑防火安全,2007,8.

[3]GB50045-9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内蒙古出版社,2006,10.

[4]李坤.高层建筑消防设备维护与检查[J].建筑消防,2007,3.

[5]李玉华.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培训教材[J].安全与事故,2002,5.

建筑安全自检自查报告范文第2篇

关键词:塔吊安拆监理规定

Abstract: The tower crane is a special equipment, the impact of security incidents is very serious. This article reviews the supervision company how to manage the tower crane under the current 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afety management documents.

Key words::Installation and dismantling of tower cranes Supervision Provision

中图分类号: TU713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

引言

塔吊,作为目前在建筑工地上应用最为广泛的垂直运输工具,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在塔吊安拆过程中,监理单位应该如何对塔吊进行管理,才能做到履责到位?才能使监理单位承担的风险最小?本人结合近几年的安全管理实践经验,对于塔吊安拆过程中,监理单位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总结,与同行共同探讨。

一、塔吊安拆之前的材料审查

(一)、安拆单位资质及人员审查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以下简称为“塔吊技术规程”)第2.0.1条规定: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业务;第2.0.3条规定: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应配备下列人员:1、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和安全负责人、机械管理人员;2、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

结合以上规定,监理单位在塔吊安拆前应主要审查以下资料:1、安拆单位的营业执照能否提供,年审是否有效;2、安拆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3、安拆单位的资质等级证书是否满足该项目要求;4、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机械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是否符合要求。5起重司机、起重机械安拆工、信号司索工、建筑电工的上岗证是否有效。

(二)、应急救援预案及专项安装方案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应当将塔吊安拆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拆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送监理单位审核。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结合以上规定,监理单位在塔吊安拆前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查:1、施工单位是否编制专项安拆方案及安装(拆卸)工程应急救援预案;2、安拆方案是否经安拆单位的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是否经总包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3、预案及安拆方案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三)塔吊自身资料: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出租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

结合以上规定,监理单位应收集以下塔吊技术资料:1、塔吊租赁协议;2、出厂合格证;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4、制造监督检验证明;5、备案登记证明;6、超过使用年限时需出示安全评估报告。

(四)群塔作业方案及架空线路保护方案

《塔吊技术规程》第2.0.14条规定:当多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时,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应采取防碰撞的安全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第4.1.4条规定: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

结合以上规定,当施工现场布置的塔吊超过2台时,监理单位应督促总包单位负责编报群塔作业方案;当塔吊与周边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要求时,监理单位应督促总包单位负责编报架空线路保护方案。否则,严禁施工单位进行塔吊运转作业。

二、塔吊安装过程的跟踪检查

(一)安装告知手续: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安装单位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2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传真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结合以上规定,在进行塔吊安拆前,监理单位应督促塔吊安拆单位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否则,严禁安拆单位进行塔吊安拆作业。

(二)辅助设备的验收: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前,应当将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报送监理单位审核。

结合以上规定,对于安装塔吊所使用的汽车吊,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中的要求进行验收。

(三)方案执行情况:

在塔吊安拆及顶升的过程中,监理单位一定要检查塔吊安拆人员或顶升人员是否与经过审核的人员一致,塔吊安装过程是否与方案一致,一经发现不相符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发文要求停止作业。

三、塔吊安装完成的验收备案

(一)安装单位自检及第三方检测:

《塔吊技术规程》第3.4.15条规定:安装单位应对安装质量进行自检,并应按本规程附录A填写自检报告书;第3.4.16条规定: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验检测机构应出具检测报告书。

结合以上规定,塔吊安装完成后,监理单位应督促安装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塔吊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否则,严禁施工单位进行塔吊运转作业。

(二)验收及备案登记

《塔吊技术规程》第3.4.18条规定:经自检、检测合格后,应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出租、安装、使用、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结合以上规定,塔吊经过第三方检测合格后,监理单位应督促总包单位组织塔吊的租赁、安装、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塔吊经各方验收后,总包单位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至此,塔吊方可以正常使用。

结束语

塔吊作为施工现场重要的大型机械设备,对于高效快速施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时因塔吊造成的事故也屡屡发生,塔吊的安全管理成了安全监理的一个管理重点。这就要求在塔吊安拆、使用过程中,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规程的程序进行验收、检查,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塔吊使用安全进行控制,充分发挥塔吊的优势,避免塔吊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文

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部2008[166] 令

建筑安全自检自查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现场实体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各种类型的建筑工程数量日益增加,对工程施工的安全要求也有所提高。施工升降机作为一种载人载货的机械设备,具有结构简单、传动平稳、使用方便和升降快捷等优点,能够大大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的效率,目前在高层建筑的施工当中得到广泛的应用。但是,由于施工升降机是工程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同时建筑施工升降机吊笼内人员密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仅会影响到建筑工程施工的进度,而且很可能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因此,为防止施工升降机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监督人员必须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力度,定期对升降机等设备机械进行维修保养,以此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1.对建筑施工升降机各责任单位的安全管理行为进行监督

在建筑施工升降机各责任单位中,我们把产权单位、安拆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列为主要监督对象。在建筑施工升降机的购置、备案、租赁、安装、使用、管理和拆除过程中,通过详细查验各责任单位日常安全管理行为的记录,考核各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查阅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后联合验收记录和办理使用登记所报检的安全管理资料的签字、印章和日期等,不仅可以促进各责任单位针对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环节严格履行好安全职责,而且可以不断强化各责任单位的安全管理意识,逐步提高各责任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这样做对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至关重要。

(1)产权单位对建筑施工升降机日常使用过程中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工作十分重要。根据建设部第166号令及本市建筑施工升降机租赁市场的实际情况,我们规定产权单位对建筑施工升降机进行至少每月一次的定期检查。产权单位应于每月5日之前上报月检计划表,需安排专人,其中必须有一位技术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到现场,应使用力矩扳手、测试砝码等专用工具按照计划时间严格执行月检工作。我们实施监督抽查与跟踪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产权单位的月检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查验月检记录和月检过程录像及照相资料的真实性。

(2)安拆单位应取得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建筑施工升降机安拆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该方案应由安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产权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共同进行审批。建筑施工升降机的安拆过程十分危险,容易发生安全事故。为此,我们规定建筑施工升降机安拆的2个工作日内,安拆单位必须向本市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告知。对于不告知或过后告知行为,我们将严肃处理。我们实施监督抽查与跟踪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安拆单位在建筑施工升降机安拆环节的安全管理进行检查,重点对安装后的自检记录、防坠安全器的坠落试验记录和超载限制器的载荷试验记录进行核查,尤其要查验试验过程录像及照相资料的真实性。

(3)施工单位在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毕由安拆单位出具自检报告后,应组织产权、安拆和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30日之内,施工单位应办理使用登记报检手续。在建筑施工升降机使用中,施工单位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指定专职安全员进行日常检查。我们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未组织验收、未办理使用登记报检手续就把建筑施工升降机投入使用或在建筑施工升降机使用中未指定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管理的行为,一律责令该台建筑施工升降机停止使用,限期5日内整改到位,并对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作出进一步处罚。

(4)监理单位在建筑施工升降机的安拆和使用过程中,应认真审核安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资质等级、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证书和建筑施工升降机的安全技术档案。应全程旁站监理建筑施工升降机安拆单位的安拆过程和产权单位的月检过程,必须如实填写监理日志中的审核记录、旁站记录。我们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就是重点检查监理单位在建筑施工升降机安拆和使用过程中,针对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向安拆和施工单位开具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及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对未有效履行审核、检查和记录安全职责的监理单位,我们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2.对建筑施工升降机的现场实体进行检查

在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进行现场实体的监督检查,可以直接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或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把以下检查项目作为建筑施工升降机现场实体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

(1)防坠安全器

建筑施工升降机配备的多是齿轮锥鼓形渐进式防坠安全器,其制动性能和防坠效果直接影响着载人载物运行时的安全状态。我们在监督检查工作中,严格控制防坠安全器的使用年限,使用满5年时必须强制报废。我们以防坠安全器检验报告出具的日期为起点,时间未满一年时,即责令建筑施工升降机产权单位把防坠安全器必须送交到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防坠性能的检验标定。为了验证防坠安全器的可靠性,每3个月要求建筑施工升降机产权单位做一次防坠落试验,并把试验过程进行录像或拍照,这些资料和试验记录要一并存入建筑施工升降机的安全技术档案。

(2)超载限制器

我们在检查中发现大多数建筑施工升降机采用了轴销传感器式超载保护装置。这种方式是把建筑施工升降机传动板和吊笼之间的两个连接销轴用两个轴销传感器替代,虽然连接销轴和轴销传感器的外径尺寸相同,但是轴销传感器的中心部位是空孔,直接替代无疑削弱了连接部位承受吊笼部分载荷的能力。通过总结几起轴销传感器被剪断的安全事故教训,我们要求所有进入本市使用的建筑施工升降机必须在传动板和吊笼的连接部位,加装防轴销传感器剪断的保护装置。由于这样做使建筑施工升降机在载人载物运行时,更加安全可靠。现国内多数厂家已采用这项技术,市场反馈效果很好。

(3)防冒顶安全措施

建筑施工升降机冒顶事故危害严重,为避免发生意外冒顶,我们采取的措施除保证各电气连锁行程开关、极限限位开关的行程位置准确、动作灵敏可靠和安全钩数量齐全外,在导轨架最顶端安装1~2节防冒顶安全节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防冒顶安全节必须保证去掉齿条,并且在初次安装和后期的顶升加节过程中,始终把防冒顶安全节安装在导轨架最顶端。在检查中为明显区分防冒顶安全节与导轨架普通节,我们要求把其涂刷成与导轨架普通节颜色不同的其它鲜明色彩。

(4)安全层门

建筑施工升降机在停层处既是高处作业,又是临边作业,停层重在严密防护,防护不到位,极容易发生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我们要求在停层两侧和位于两吊笼运行通道的停层中间部位,必须设置临边防护栏杆,张挂密目式安全网并铺设挡脚板。本市统一规范了建筑施工升降机停层用安全层门的技术要求。高度不得低于1.8m,应为对开双门,保证只能朝向建筑楼体停层一侧开启,不得影响建筑施工升降机吊笼的安全升降运行。安全层门的机械锁止装置应安装于朝向建筑施工升降机吊笼的一侧,必须保证安全层门能够切实达到只有吊笼运行至停层处,仅由司机才能打开的良好效果。目前本市所有建筑施工升降机安全层门的制作、安装和使用已经实现了定型化、标准化和工具化。

(5)楼层呼叫器

高层建筑施工中,各停层及地面人员与吊笼司机之间及时联络沟通,可以减少等待时间,提高施工效率。本市要求所有在用的建筑施工升降机统一配备楼层呼叫器。楼层呼叫器是一种无线呼叫装置,按压各楼层的呼叫器按钮,吊笼司机室内的显示器既显示楼层数字,又有语音播报。技术原理设计非常人性化,信号联络使用非常方便。我们在监督检查中重点查验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每一停层及地面人员与双吊笼司机采取信号联络措施的可靠性,对于不具备可靠信号联络措施而采取野蛮不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6)齿轮与齿条的啮合

建筑施工升降机的传动齿条与齿轮应保证良好的啮合状态。齿轮与齿条啮合深度不够或轴向错位过大,会使齿轮和齿条产生磨损,严重时容易发生断齿,甚至会产生驱动齿轮与齿条滑脱现象,造成防坠安全器失效,酿成吊笼坠落事故。齿轮与齿条啮合面积的保证主要通过调整齿条靠背轮与齿条的间隙和各导向轮与导轨架立柱之间的间隙来完成。正常情况下,建筑施工升降机应该运行平稳,没有异响和振动。齿条靠背轮与齿条以及各导向轮与导轨架立柱之间的合理运行间隙,一般控制在0.2~0.5mm左右。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齿轮、齿条的齿厚变薄,齿顶圆处变尖的现象,这种状态是十分危险的,这样的齿轮和齿条应报废处理。我们在监督检查中重点目测齿尖状态,耳听啮合传动声音,必要时要用卡尺测量齿尖几何参数,用塞尺测量齿轮齿条啮合间隙。特别是使用年限已经达到了5年及以上的建筑施工升降机,我们更是增加了监督检查频次。

(7)特种作业操作人员

建筑施工升降机司机的安全操作水平和对操作业务的熟悉程度,是直接影响安全事故发生率的主要因素之一。建筑施工升降机司机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发证,现场操作必须保证操作人员身份与资格证书信息相符。本市针对建筑施工升降机人员操作与证件信息混乱的现状,制定出台了建筑施工升降机在使用登记报检时,其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证件留存制度。司机日常操作中不用持原证上岗,只需提供操作证复印件。司机操作证待到本台建筑施工升降机使用完毕办理拆除告知时一并返还。实践证明,这种做法非常行之有效。施工单位应对司机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交底,特种操作人员应熟知建筑施工升降机安全使用告知书的内容。对违反建筑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严肃处理。我们现场监督检查中重点核查人员证件信息,对无证或采用虚假信息作业人员,一律停止操作,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作出进一步处罚。

3.结束语

建筑施工升降机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很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加强施工升降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势在必行的。作为安全监督人员,必须严格检查施工升降机的安拆和使用环节,排除安全隐患,同时施工升降机各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督职责,从而防止施工升降机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的安全。

参考文献:

建筑安全自检自查报告范文第4篇

【关键字】:工程质量评估;主体结构

Abstract: This paper presents the 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main content of the quality assessment reports, supervision enterprise should be standardized to write quality assessment report.Key words: assessment of the project quality; the main structure

中图分类号:U41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是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及重要的分项工程完工后,在施工单位自检质量合格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根据日常巡查、旁站掌握的情况,结合对工程初验的意见,编写对工程质量予以正确评定的报告。它是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客观、真实的评价,是监理资料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质量监督站核验质量等级的重要基础资料。笔者对建筑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编写有以下体会:

1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总体要求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能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所评估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状况,能对监理过程进行综合描述,能反映工程的主要质量状况、反映出工程的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及观感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2应随工程进展阶段编写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在工程进展到以下阶段时应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地基与基础分部(包括桩基工程土0.01以下的结构及防水分项)工程工之后、基础土方回填前,应编写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整个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装饰工程施工之前,应编写主体工程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3)工程竣工后、各方组织验收前,应编写单位工程(包括安装和装饰工程)的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应分阶段编制的质量评估报告主要有:桩基子分部、基础分部、主体分部、幕墙子分部、钢结构子分部、节能分部、预应力分项、内装饰、竣工预验收等9项质量评估内容。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编制要点

由于目前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并没有从统一的角度来规范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编写模式,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 19---2000)中也未明确具体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标准格式,《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第四版)也只是泛泛地把主要格式简单描述。根据相关工程建设法规文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多年从事实际监理工作的经验,笔者认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编制要点,主要应从:工程建设概况;评估依据;评估范围;分部分项工程及质量评定;安全及使用功能检测结论;竣工预验收遗留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复查结果;竣工预验收小组成员名单及分工;质量评估结论等8个部分进行评述较为翔实、客观

3.1工程建设概况。该部分内容是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开端,应简明扼要地反映出工程的规模、功能、所在地理位置、结构型式、技术复杂程度、装饰特色等,同时还应注明该工程的开(竣)工时间、本工程的质量目标、监理质量评估范围和各有关参建单位的基本情况,让读者能够清楚地了解本工程的基本情况。

3.2质量评估依据。工程质量评估依据既是质量评估工作的法规依据,也是编制质量评估报告的重要依据。它要求严密准确、客观,符合现行法规及标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第5.7.1条对工程竣工验收作出的规定,笔者认为,工程施工质量的评估依据综合归纳起来,有以下内容:

3.2.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相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3.2.2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应的国家、地方现行标准

3.2.3国家、地方现行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等

3.2.4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行政性文件的要求;

3.2.5《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3.2.6设计文件(设计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等);

3.2.7合同文件包括施工承包合同、投标商务标、技术标文件等;

3.3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应为整个单体工程。

3.4分部分项工程及质量评定。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叙述分项工程进行划分及施工单位自评质量等级情况,要着重反映监理工程师日常对分项工程质量等级的核查情况。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还应重点说明桩基的施工质量状况,主体工程分部应增加对建筑物沉降观测对混凝土强度的评定情况,砖混结构应说明对砂浆强度的评定情况。编写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时,要简述各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情况,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转情况。重点叙述对质量保证资料的审查、观感质量评定等,反映工程的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装饰工程的质量特色等,此外还应说明建筑物有无异常的沉降、裂缝、倾斜等情况。

3.5安全及使用功能检测结论

该部分主要描述各项检测的内容和检测结果,从而反映出各方面是否达到设计或规范的要求。包括桩基检测、地基及基础、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回弹检测、建筑物沉降观测检测、幕墙检测、内装饰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通风与空调调试检测、消防工程检测、线路绝缘电阻、防雷接地测试、建筑排水管道通球试验。

3.6竣工预验收遗留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复查结果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是在所难免的。有些问题在过程控制中已经得到解决,有些则没有得到解决。对于这些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应当在质量评估报告中提出来。此外,在预验收过程中发现的有些问题,有可能不能一下子解决,监理单位的质量评估报告应当在竣工验收会上将这些问题提出来,向验收组报告,并对如何处理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意见。

3.7、竣工验收小组成员名单及分工

笔者建议分成土建组和安装组两个大组比较好,分别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各专业人员组成。人员名单和分组宜事前明确并形成书面材料。

3.8质量评估结论

按照监理质量评估报告的逻辑性要求,最后就是编制监理质量评估报告的结论性综合意见和建议了。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一2000)的要求,笔者认为在该结论中应该着重强调“单位工程质量的核查评估工作,均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了《工程竣工报验单》;总监收到工程竣工报验单后,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严格进行检查、预验收,并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认真进行核查,对工程实物和资料上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通过了整改复查”这一严密的工程质量检查与核验程序,然后是依据单位工程施工监理的质量评估,明确完整地核查评述、综合给出监理评估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质量是否合格或达到合同质量目标要求的结论。

建筑安全自检自查报告范文第5篇

为切实抓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区政府成立由区委常委、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街道、园区分管领导、区消防大队大队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区消防大队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各街道、园区应制定整治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同时设联络员一名(报送至专项整治办公室),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整治范围、内容

(一)整治范围

已投入使用或在建的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钢结构建筑物。

(二)整治内容

1、消防审批情况:建筑物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2、建筑情况:建筑实际使用性质与消防审核及验收要求是否一致;外墙及屋顶是否采用可燃性夹心彩钢板

3、钢结构防火涂装情况:钢结构防火涂装使用的防火涂料是否符合要求,钢结构防火涂装的施工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合格的检测报告等。对经过审核的在建和经过验收的钢结构建筑物,应逐一核查防火涂料检测报告、施工及监理记录、中介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4、消防设施情况:建筑物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设备是否按要求设置、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5、安全管理情况: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6、灭火救援条件: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源是否有保证。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

(二)集中检查整治阶段

第一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第二阶段为治理阶段,。各街道、园区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要认真梳理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改正的,责令隐患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告知区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及时下发法律文书,由各街道、园区和消防大队一起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限期进行整改。对擅自变更使用性质的,由消防大队依法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消防大队要加大在建钢结构建筑物的施工现场检查力度,对现场使用的防火涂料进行抽检,对防火涂料涂刷的施工记录仔细核查,发现问题应当场责令改正;对新验收项目,要严格采用目测、涂层测厚、燃烧试验等方法进行防火涂料的复验,对发现耐火时间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依法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对中介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要依法严厉查处,确保新验收项目不遗留火灾隐患。

(三)督查总结阶段

区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街道、园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各辖区内10%以上的钢结构建筑、2个以上新验收项目进行核查。对检查发现整治不到位的,将责令其重新组织排查整治。消防大队要认真总结,及时归纳专项整治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把好建审、验收源头关口,建立钢结构建筑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梳理,确保统计完整齐全。各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排查统计工作,仔细梳理辖区内所有钢结构建筑物,认真填写《钢结构建筑情况统计表》和《钢结构建筑检查记录表》,确保辖区内钢结构建筑底数清、情况明。将《钢结构建筑情况统计表》报专项整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