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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处置联动机制

舆情处置联动机制

舆情处置联动机制范文第1篇

一、客观认识网络舆情带来的压力和挑战

网络舆情两个特点更加明显。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民人数剧增,特别是互联网与传统媒体的深度融合,网络舆情呈现了两个方面的显著特点:一是数量急剧攀升、量大面广。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复杂和公众诉求的进一步多元化,在当前及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网络舆情频发将会是常态。二是反应快速、上下联动。在当前情况下,网络媒体知晓、新闻的速度早已超过了平面和电视媒体,时间甚至要以用分、秒计算。

网络舆情的两重属性更为突出。根据一项研究表明,约有62%的中国网民表示,他们更愿意分享负面评论。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特别是热点、敏感问题,在互联网上表现出来后,很容易在短时间内引起大量人员的共鸣,迅速扩散、放大,产生巨大的舆论力量,可以使简单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全局化,有的甚至引发过激的。同时,互联网已经成为境内外敌对势力对我进行渗透破坏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但是,在看到网络舆情危害性一面的同时,也要客观看到网络舆情是加强社会监督、参与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我们一定要客观认识网络舆情带来的压力和挑战,坚持“主动介入、严格管理、强势利导、趋利避害”的思路,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积极主动、科学合理地做好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置工作。

二、认真分析网络舆情应对工作的薄弱环节

与数年前相比,我们在探索建立舆情应对处置机制上取得了很大进展,舆情应对的水平得到了整体提升,但是在面临重大突发舆情事件时,仍暴露出被动应付多、主动引导不足等较多问题。

应对机制与实战未达到紧密一致。目前我们缺乏实战、统一的舆情应对实战规范,应对处置手段单一,处置的效率不高,影响了公安机关应对处置网络舆情的总体效果。

素质能力与实战未实现同步发展。从目前来看,基层单位的网络舆情应对意识、技能水平比较有限,应对起来还有很大困难,易失去战机,导致被动,还不能真正适应网络舆情的发展形势。

队伍建设对实战未形成有效支撑。网络舆情应对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一方面,我们专业人员比较缺乏;另一方面对已经建起来的舆情引导队伍还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深入完善规范网上舆情应对工作机制

强化网络舆情应对的认识和理念。针对网络舆情的特点规律,一要树立网络舆情就是警情和现代传播的理念,自觉把网络舆情应对工作作为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网络舆情意识,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注意预防舆情发生,或者舆情发生后能及时、妥善应对;二是树立舆情就是信息的理念,既要有效利用舆情为社会管理工作特别是公安打击管理工作服务,也要善于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应对网络舆情的工作效能。

舆情处置联动机制范文第2篇

关键词:党委 网络舆情管理 研究

在党的十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唱响网上主旋律。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随着网络政治的演进以及电子政府的全面推进,由于互联网具有自动互动的特性,从而成为各基层利益表达、情感宣泄以及思想碰撞的舆论渠道。一些虚假、有害的信息和错误的观点也充斥其中,扰乱了网络舆论功能的正常运行。如果缺乏有效的网络舆情管理与引导,容易为各种势力所利用,危害社会国家。因此,必须着力加强对互联网信息传播的有效监控管理,从而保证网络舆情环境的和谐稳定。

1 网络舆情的概念

目前,国内关于网络舆情的定义比较赞同曾润喜博士的观点,其将网络舆情看做是由各种事件刺激产生的通过互联网传播的人们对于该事件的所有认知、态度以及情感和行为倾向的集合。可见,网络舆情是指在互联网范围内,网民围绕新闻事件、社会现象和社会事件的发生、发展及变化,作为主体的网络民众对事件表达社会政治态度的一种反映。此外,网络舆情还表示在网络中出现的各种自己关心或与自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各种现象、问题,网民对其所表达的信念、态度以及意见和情绪等交错表现的总和。

2 当前一些党政机关应对网络舆情的误区

虽然新媒体时代的网络舆情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力,但是其出现和发展作为一般双刃剑也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由于各级党委对网络舆情的管理主体不到位以及管理机制不完善,从而造成网络舆论监督法律法规也不完善。此外,缺乏科学管理机制和存在偏颇心理的网络舆情在应对网络舆情能力上存在一定的误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 思想认识滞后

第一,没有很强的主体意识。按理说,网络舆情的管理主体应当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但是自从网络快速发展以来网络舆情的管理仅停留在行业和网民自律的基础上。从网民年龄结构来看,年轻网民占据了绝大多数,但是他们容易在情绪上走极端;从文化层次来看,大多数网民处于高中以及大专以下,文化层次较低以及隐蔽的发言者身份,从而对其缺乏有效的监督。网民对于事件的评论也并非完全客观全面,并且难免会带有强烈的感彩,因此,仅仅以来行业自律或网民道德修养对网络舆情进行管理没有太好的效果。第二,没有很强的责任意识。有些地方党委政府在处理舆情危机事件的时候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无法从党和国家的利益出发,从而隐瞒事实真相并放任舆情发展,不仅导致局部问题全局化以及简单问题复杂化,更导致人体问题公众化以及一般问题热点化,从而不仅损害了党委政府的形象,更损害了人民的根本利益。第三,没有很强的危机意识。由于有些地方党委政府认为网络舆情不但没有价值,又没有影响力,从而忽视网络舆情而缺乏危机意识,对于网络舆情仅仅进行事后围堵而忽视了事前控制。

2.2 应对能力滞后

第一,学习主动性不强。有的领导对于网络以及网络的各种功能根本不了解,从而置身于网络之外;第二,缺乏能力。对于网络舆情和网络媒体的快速发展,有些党委还不能够适应,从而很难有效的引导、控制和解决问题。

2.3 机制体制滞后

第一,由于工作方法陈旧落后,从而无法正确引导舆论。采用传统的捂、堵、删的方法而降低了党委和政府的公信力;第二,部门之间由于缺乏完善的应对机制而缺乏沟通。由于部门之间衔接不够且渠道不畅通,从而无法形成整体联动模式。

2.4 法律法规滞后

近些年来,为了给清理网络不良的舆论提供法律依据,我国制订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但是目前还没有出台一部明文规定的法制,因此,关于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法规在总体上不适应互联网的普及进程。

3 加强党委对网络舆情管理的对策思考

3.1 转变思想观念,增强舆情意识

第一,消除传统认识误区。由于网络舆情具有主体多元化、影响广泛性以及聚焦持续性等明显的特征,这就决定了在化解危机的时候,各级党委已经不能够在沿用惯性思维。为了有效提高各级党委民主决策以及科学决策的执政能力,网络舆情作为党委发现问题的“显微镜”,反映民声的“民意库”以及体察民情的“晴雨表”,党委政府必须站在提高党的执行能力的高度认识网络的深刻影响,从而把握网络的发展趋势。第二,树立牢固的民本意识。为了正确有效的引导舆论,各级党委在处理网络舆情的时候除了坚持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外,还要具有开放明朗以及包容理性的心态和理念,此外,面对网民还要真诚的“敢说话,说真话,会说话”。第三,摒弃封堵思想。由于网络打破了时间、空间以及属地的限制,因此,各级党委在面对网络舆情的时候既然无法封堵,那就不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正确的面对。为了对舆论进行正确的引导和控制,各级党委政府应当采取多疏少堵和及时准确权威信息的方式。

3.2 抓队伍建设,推动舆情引导力量整合化

注重发挥各方优势,有效整合各方资源,舆情引导力量不断加强。一是组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联络员队伍。选聘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熟悉网络知识的干部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联络员,负责网络舆情的收集、编辑和报送工作,较好解决虚拟社会应对能力脆弱问题。采取以会代训形式,不断提高联络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确保及时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掌握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最佳“黄金时间”。二是建立网络舆情阅评制度,组建网络舆情阅评员队伍,加强网络信息分析,加强网络舆论引导。三是建立网络舆情研判引导队伍,完善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制度。

3.3 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应对能力

为了在应对网络舆情的时候,提高党委的话语权而占得主动权,必须充分提高其科学运用网络的能力,对此可以组织党委进行学习、培训以及讲座和现场进行模拟等。一要直面网民、收集民意;二要主动参与,良性互动;三要及时,信息公开;四是落实互联网舆情处置的干部问责。对于互联网舆情的处置要落实干部问责,一方面可以让干部对网络舆情反映的问题予以重视,从而更好的提高其工作水平和服务水平,对于社会矛盾进行有效的处理和化解;另一方面也将各级干部的工作状态置于网络舆论的监督之下,使互联网成为干部廉洁自律的一面镜子,从而提高社会的公共监督效果。

3.4 推进和完善互联网管理机制建设,做好舆情导控

要健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推进和完善互联网管理机制建设。进一步构建具有综合管理职能的有效机制,实现对互联网管理效能的提升。

第一,为了在发生危机的时候能够获得最大程度的主动权,应当建立包括总体应急预案、分项应急预案以及活动应急预案在内的网络舆情应急预案体系。此外,还可以借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将危机划分为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级,在化解危机的时候根据危机的等级调动与之相对应的资源和力量。第二,为了满足人们对公共信息的需求,通过建立新闻发言人和新闻通报制度适时组织网上信息。此外,为了最大限度的防范舆论危机的传播,一定要增强把握和引导突发事件的能力,从而抢占舆论引导先机和主动。第三,在部门之间建立协同工作机制。采用党委和政府部门同时参与的“双轨统一分级管理制”,为了形成合力共同参与舆论引导工作,可以通过沟通和职责互补来确定一个协调结构,对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进行协调。

3.5 完善网络法律体系,加强舆情监管

首先,针对网络舆论监督侵权和犯罪立法,应当相对完整、系统全面并自成体系;其次,要求与原有的其他法律法规相互协调和互为补充,对现有法律资源进行综合整理后明晰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责任、监督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加快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建设。此外还包括对论坛版主实行实名认证制度等,以明确法律责任。

3.6 重视网络“意见领袖”作用

目前很多大型论坛都注意培养论坛的“意见领袖”,将其代表性的言论置顶和加精,利用他们的威望来强化舆论效果。因此党委也可以借鉴此方法,通过恰当的方式与网络“意见领袖”进行沟通,引导他们理解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理解政府解决种种复杂问题的基本思路和实际操作,从而达到强化主流言论,孤立非主流言论的目的。

3.7 加强网络道德建设,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将加强网络道德建设作为网络法制建设的重要补充,通过二者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第一,为了形成网络空间自律规范,建立以网络礼仪、业界伦理守则以及ISP行为守则为主的自律规范体系;第二,加强网络主体道德修养,培养网络主体道德自律精神;第三,为了对网络内容和行为加强监督,通过推广和落实网络实名制逐步做到以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身份登记入网;第四,鼓励全社会积极的参与网络道德建设。

4 结论

综上所述,构建和谐社会,确保社会的安定、稳定,是党和政府目前最关心的头等大事,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舆论是社会的推手,是复杂社会的催化因素;网络舆情在某种情况下是社会风云变化的绸缪未雨,甚至是社会的“晴雨表”。在网络环境下,网络舆情对社会影响巨大,随着“网络政治”的演进和阳光政府、电子政府的全面推进,各级党委和政府面对如此复杂多变的网络舆情,在新形势下如何利用网络征集民意、收集舆情以及做出决策解决问题是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考验。

笔者认为,首先应该转变思想观念,增强舆情意识,绷紧网络舆情作用这根弦。要抓好网络监控队伍的建设,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他们应对舆情变化能力,推动舆情引导力量整合化。同时,必须完善网络法律体系,加强舆情监管,保证舆情监控执行的顺畅。要推进和完善互联网管理机制建设,做好舆情导控。健全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形成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工作格局。对网络“意见领袖”作用,我们也应该时刻予以重视。最后,不可忽视的是加强网络道德建设,营造良好网络环境,确保网络成为党和群众、政府和群众紧密联系的平台,使网络舆情真正成为民情民意上传、党和政府了解民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和危机的重要纽带,保障社会的安定团结,促进全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邹建华.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策略[M].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9年3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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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理论问题面对面(2008)[M].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08年6月.

[5]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二十讲[M].新华出版社,2004年10月第一版.

[6]邸彦彪,李向春.我国网络舆情的现状及其导控[J].辽宁工业大学学报,2011(1).

舆情处置联动机制范文第3篇

一、网络舆情的特点

(1)自由性。互联网的开放性,扩展了人们的公共空间,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网络信息的者,通过微博、论坛、博客等介质,网民可以立即发表意见,反映出自己的真实观点。

(2)偏差性。由于受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一些网络言论缺乏理性,甚至有人情绪化地把互联网当做情绪发泄的场所,这些言论极有可能发展成为有害的言论。

(3)突发性。网路舆论的形成往往十分迅速,一个热点事件再加上一种情绪化的意见,就可以点燃一片舆论的导火索。

二、公安消防部队应对网络舆情的现状及突出问题

(1)缺乏应对网络舆情工作的专业人员,缺少网络舆情危机意识和处置网络舆情危机技巧的训练,不善于和新闻媒体沟通。尤其是,对各种网络舆情危机不能进行科学预测、研判和引导,尚未形成一套完备的预防和处置网络舆情危机机制。

(2)网络舆情收集、整理、研判的工作滞后,缺乏应对措施和预案,对于舆情危机事件的处置被动,不及时。尤其是在舆情危机事件发生后,缺乏对舆情的引导和规范,往往造成舆情危机事件处置工作的被动。

三、加强公安消防部队网络舆情应对能力的几点建议

(1)建立三项机制,把握舆情导向

一是建立网络舆情监控机制,成立组织,专人负责。我们应该提高全市的网络舆情监控队伍整体素质,明确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网络舆情监督员能力,要求舆情监督员在日常工作中,一方面要监测各热门网站、微博、论坛的敏感话题,甄别、筛选有可能产生大范围影响的网络舆情信息;另一方面对舆情动态进行跟踪,对负面舆情进行引导化解和控制工作。

二是建立网络舆情预案机制,防患未然,从容应对。建立网络舆情预案机制的意义在于在发现危机时,按照事先设计的应对方案,在最短的事件内调动和整合各种力量。预案可以针对在灭火救援和执法监督过程中的热点问题,总结归纳各个类型的危机事件,预先制定详细周密的判断标准,包括舆情发生后的回应流程、处置措施、调动力量、善后处理等内容,一旦负面舆情出现,做到有章可循,对症下药。

三是建立舆情工作考评机制,加强督导,常态发展。首先,要建立和完善舆情工作考核管理机制。就是建立具体的量化指标,将网络舆情监测情况纳入各支、大队每月量化考评工作成绩,规范网络舆情工作,促使舆情工作常态化发展。其次,要建立舆情工作督导机制。通过量化考核、定期通报、评先评优等方式,加大对各支、大队的网络舆情工作的督导,逐步将督导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促进规范运行。

(2)提升三项能力,做好舆情监控

一是提高政治敏感度,增强鉴别力。公安消防部队全体官兵要从维护党和国家形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应对涉消舆情的重要性,提高官兵对涉消舆情的政治敏感度。要高度重视涉消舆情,勤学习、勤观察、勤思考,自觉培养关注涉消舆情的习惯,当出现热点事件时,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及早处理。

二是提升应对舆情能力,增强战斗力。一方面要加强学习教育。通过开展多方面的系列培训,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员的工作技能,从而提高舆情工作队伍的战斗力;另一方面要加强实战演练。精选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案例,组织模拟实战演练,加强网络舆情信息员的工作能力水平。

三是提升网络宣传能力,增强公信力。在日常工作中,要开辟网络阵地,应当依托微博、博客、论坛、政府网站、通讯网络等网络宣传平台,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地正面宣传消防工作,弘扬消防部队工作主旋律,用积极、客观、正面的信息占领高地,树立公安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对于网络上出现的负面的涉消舆情,针对性的开展交流、沟通和引导,积极发言,确保在重大涉消事件上不失声、不缺位。

(3)加强三个协作,注重沟通交流

一是与部门联勤,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在应对网络舆情的工作中,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对明确提到涉及警种和部门的问题,舆情监督员要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

舆情处置联动机制范文第4篇

一、突发事件舆论引导面临的新形势

舆论引导是指通过对有关信息的选择、组织、阐释、来影响公众舆论,使其向着自己希望的方向发展的信息传播过程。政府、媒体、公众构成了舆论引导的三要素,其相互关系影响着应采取的策略及其实际效果。

公共事件中,我国既往的舆论引导策略以“堵”为基本价值取向。其具体做法是阻遏“负面”信息扩散,同时促进“正面”信息传播,长期以来,它是行之有效的。但近些年来,在传媒技术空前发达,媒体格局分化变迁,社会阶层多元自主等因素共同作用下,以“堵”为基本价值取向的舆论引导策略正在失效。

网络的发展与普及颠覆了传统的线性传播形态。首先,它实现了公众和事件的网状关联。网状关联使信息控制越来越难,公共事件不再仅仅依靠大众传媒实现远距离、大范围扩散;传播渠道多元,使公众可以轻易绕过大众传媒和权威部门,从知情者那里获知真相。其次,民间新闻传播速度和流量空前增强。网络的普及,尤其是微博的出现,使民间新闻进入即时、快捷状态。这就打破了权威部门对信息的垄断,使社会进入全民“DIY”的时代,公众开始自主书写事件。这给新媒体环境下的舆论引导和政府形象管理带来了新的难题,考验着政府管理能力与风险应对能力。

二、当前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权责不明、机制不全。目前,我国许多地方政府缺乏统一的、常设的应急管理指挥机构。突发事件往往涉及很多部门,但这些部门之间职责交叉和管理脱节的现象并存,政府应急管理机构与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关系尚待进一步理顺。

(二)一些领导干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不足。目前,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对网络舆论引导的认知远远不够,不熟悉新媒体传播规律及舆论应对策略,不懂得面对媒体采访时的态度和策略。有些领导干部在媒体采访过程中,要么敷衍塞责、随便表态,要么对舆论反应无动于衷,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舆论引导的被动局面。

(三)突发公共危机处理社会参与度低。突发公共危机处理不单单是政府的责任,而是涉及交通、通讯、消防、医疗卫生救援、安全等部门和一些社会组织,需要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但现实中,广大企事业单位、公益性民间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的机制尚不健全,基层组织进行社会动员难度较大。

(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立法有待完善。我国虽然已先后制定了一些与突发事件处理相关的法规,但是仅仅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分别立法,一些具体制度规范尚未通过法律规范起来形成统一的法律体系,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理过程中人为因素过重,缺少法律依据,以致延缓事件的解决。当前针对互联网信息安全方面的立法相对滞后,在实际执行中对于一些复杂的、网络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缺乏法律依据和可操作性,特别是对有效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谣言缺乏足够的针对性。

三、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建设

(一)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机制。1.突发事件的报道一定要先声夺人,争取占领舆论制高点。政府部门的信息一定要准确、权威可靠。新闻要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有利于保护人民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有利于我们国家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形象。2.新闻要得到授权。的内容要按程序报批。无新闻任务的部门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对外就突发事件及其处置工作接受记者采访和发表谈话。3.要针对不同媒体的特点组织新闻。电视、广播和报纸,电视新闻、图片新闻和文字新闻,以及互联网新闻,其报道特点是很不相同的。对主流媒体、重要媒体要主动沟通协调,使其支持及时、准确地新闻通稿。

(二) 建立互联网舆情汇集与分析机制。应建立互联网舆情汇集与分析机制。要掌握舆论的话语权,就应当时刻监测舆情,准确进行舆情分析和判断,及时疏通与回应网上言论,化解舆论危机,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应建立研究机构研制网上舆情监测系统,实时定向采集互联网新闻、博客、论坛、图片、音视频等通道的信息,挖掘舆情敏感话题,研究判断舆情态势,依靠网上舆情监测系统来掌握舆论导向的主动权。另外,针对舆情进行引导和疏导也非常重要。政府相关部门要与网民就热点问题和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坦率的对话,为公众排忧解难、释疑解惑。大众传媒开办“民意直通车”一类的栏目或专版,将网络所反映的民意有选择地纳入报纸版面或广播电视节目时段。主流新闻网站还应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加强网上权威评论的引导作用,邀请各方面有专门研究权威人士进行网上评论,从而为网上舆论引导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三) 建立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机制。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兴和特殊的媒体,具有传播快,影响大,互动性强,管理困难的特点。一方面,我们要充分发挥和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及时传达各种正面信息,主动引导舆论;同时,利用其信息汇聚的特点,作为了解搜集舆情的重要来源; 另一方面,要警惕并及时删除各种歪曲事实,煽动矛盾,影响突发事件处置的有害信息,对境内外一些采取恶意攻击和敌视态度的网站要及时封堵。通过提供信息来“控制”信息; 通过提供服务来加强管理。

(四) 建立负面报道的妥善处理机制。要冷静看待和处理负面炒作,积极与媒体进行沟通交流,及时将事件的真相告知媒体,指出媒体报道中的不正确信息,加强与媒体的坦诚沟通与协商,以避免媒体的进一步负面炒作。另外,要主动赢得主流媒体的积极配合与支持,引导舆论向着有利于使危机事件得到妥善解决的方向发展,为处理危机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空间。

参考文献:

[1]叶皓.政府在突发事件处置中的舆论引导[J].现代传播,2007,(4).

[2]程飒.新媒介环境下的舆论引导及其策划[J].理论导刊,2010,(4).

舆情处置联动机制范文第5篇

关键词:地方政府;网络舆情;政府能力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7-0121-02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舆情已变成可以影响地方政府决策和政府外部形象的一个重要的因素。网络舆情是民众围绕中介性社会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通过互联网平台公开表达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意见,也可以说是民众通过互联网对政府管理以及现实社会中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政治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的总和。

据2013年1月15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64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2.1%。网民的意见越来越可以代表全体社会公众的意见,大量的民情民意聚集在网络上面,形成了政府与民众沟通的一种新通道。面对集合了多方权利诉求的网络舆情,如何提升地方政府的应对能力,达到及时监测、有效引导并积极地化解网络舆情危机的目的,对于维护地区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地方政府应对网络舆情存在的主要问题

伴随网络传播的迅猛发展和日益丰富的网络问政形式,在社会政治、文化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在社会舆论复杂程度明显上升的新形势下,地方党委、政府在提高互联网舆情认知水平、畅通网络舆情引导主渠道等方面存在许多不适应的方面,网络舆情应对能力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一)对网络舆论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部分地方领导干部对网络政治与网络舆情缺乏深入的理解,不看网,不懂网,不能充分认识和把握网络传播规律、网络舆情引导作用和方法,仍然用一些传统思维和办法去认识和应对网上舆情和炒作。一是将网络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剥离,对网上发生的事情抱有“无所谓”的态度,认为其没有或者不会波及到现实社会,任其自由发展;二是轻视网络舆论的影响和作用,出了事情不重视,首先想到的就是用封、堵、删、捂的方法来控制信息的传播;三是对一些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的网下实际问题解决迅速妥当后,却在网上不敢说、不愿说、不会说,回应的时机、内容、方式掌握得不够好。这些现象往往导致地方政府在面对网络热点和突发事件时,失去话语权和主动权,使得原本可以在小范围快速解决的事件演变成难以掌控的大事件。

(二)网络舆情工作格局有待完善

我国互联网管理部门众多,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权限与内容交叉重复,部门之间监管边界很难厘清,存有管理的空当和重叠;加之各部门间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制度,进一步消弱了管理力度,使舆情应对工作易产生疏漏和混乱。

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的网络舆情引导和调控工作随意性较大,缺乏规范性、有序性,效率不高,成效不明显,极大地制约了网络舆情危机应对能力的提升,使网络舆情引导和调控工作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主流网站建设及其舆论引导力有待加强

长期以来,基层宣传部门普遍存在“重传统媒体宣传轻网络媒体宣传”的现象,对网络媒体宣传没有明确的要求,导致各级主流网站建设滞后,网上宣传不够主动和有力,网上正面声音不强。

从整体上看,主流新闻网站建设文化产品创新的能力普遍较低。一些地方主流新闻网站仅仅是传统新闻媒体的信息转载和简单堆积,形式呆板,经济实力与核心竞争力不强;部分政府网站甚至成为政府资料的档案库或新闻资讯网。部分政府网站没有能够充分体现服务理念,“政民沟通、公众咨询、反映问题”等功能形同虚设,降低了政府与民众沟通交流的有效性,致使政府网站的公信力下降,影响了政府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提升地方政府舆情应对能力的建议

(一)提高网络监管力度,有效预警

首先要善于倾听民意,加强舆情监测。发出声音是主张利益的基础,各级政府应加强对舆情的监测,同时积极倾听民间的声音,兑现社会公众的表达权,从而避免重大舆情突发事件的发生。网络舆情的实质是公众借助网络平台,维护自身利益。随着民主化程度的提高,公众参与意识的觉醒,参与群体逐渐扩大,信息量剧增,政府必须设立相应的信息整合机制和制度,来收集和辨别信息。面对网民群体的逐渐递增以及信息量扩大的局面,进一步加强网络监管力度是舆论工作的基础,也是有效预警舆论危机的必要条件之一。

2011年5月26日,江西抚州市检察院、临川区行政中心、临川区药监局先后发生三起爆炸案。该案件是该市农民钱明奇对其正在审理中的一案件不满所为。在此次事件中,江苏省各部门联合行动,将案件本身及可能存在的征地补偿不公相关情况进行了较好的处置,处置问责的力度也比较到位。但是,在网络舆情的应对方面,暴露出了很多不足。其中重要一点是由于当地官方缺乏舆情监测意识,未能充分监测、重视在爆炸案之前犯罪嫌疑人的微博――该微博包含了钱明奇的个人遭遇并明确表达了作案原因、方式和时间――从而没有能预见该事件可能发生。这一点可以说明当地政府在舆情信息监测意识方面的匮乏,不能主动发现舆情,只能被动应对危机。

(二)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处置问题

公开、快速、畅通的信息渠道是引导网络舆论的必要法宝。社会上的突发事件一经发生,一般2-3小时内便会在互联网上出现,6小时后就可被其他网站转载,24小时后网上的跟帖议论就会达到高潮。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这就要求政府及时做出合理的处置应对,在较短的时间内组织相关部门以及集中优势资源,妥善而合理地处理危机。为了达成上述目标,建立舆情应对快速反应机制就成为了一个必要的选择。凡事预则立,各种网络舆情危机事件时有发生,一定要在完善应急反应机制上有所作为,面对危机才能从容应对。

一是要成立网络舆情应急领导小组,作为地方政府网络舆情应急指挥的非常设领导机构,组织有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统一对外口径,确定对外内容,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二是要建立符合地方区域的互联网舆论事件应急预案。可借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按照互联网舆论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互联网舆论事件分为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每一等级都有一套工作流程,根据危机的等级,调动与之对应的资源力量进行危机化解。所谓特大网络舆情危机事件,主要指涉及对地方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影响,受到境内外媒体和网站关注的互联网突发负面舆情,需要统一指挥,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和力量进行紧急处置,并做到现场处置与网上处置同步。三是在应对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应该“第一时间”,“以我为主”,“提供全面”的情况,主动介入,先“声”夺人,牢牢控制网络舆情的主动权,从而确立处危机事件的主动地位,不至于陷入被动局面。

(三)准确权威信息,赢得话语权

在舆情事件的反应处置过程中,政府要尽量在第一时间新闻,赢得话语权,先入为主,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失实报道,掌握舆论的主动权。强化对突发事件的权威报道和快速反应能力,努力做到先声夺人,准确权威信息,发挥引导网上舆论的主渠道作用。网络时代是信息透明的时代,事件一旦发生,网上参与人员多,收集和公布证据的多,监督无处不在,谎言无处藏身。面对网络舆论,我们要坦然面对,按照“适度公开、确认事实、快速反应、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采取公布事实、明确观点、疏导情绪等方法,明确解答网络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妥善回复网民的各种回帖。透明的信息、开放式的报道、人本化的沟通,不仅不会引发恐慌、给政府添乱,反而能促进网络民间力量与政府力量良性互动,产生积极效应。不怕网民知道,而怕网民不是通过权威媒体知道,力争把舆情带来的负面影响减到最低。

上文提到的抚州爆炸案,事件初期当地官方采取了种种封堵的措施,比如收缴记者的相机和手机;原定26日16时召开的新闻会迟迟不召开;官方公布了犯罪嫌疑犯,却对其作案动机等未做出具体说明……等等因素致使爆炸案的负面舆情快速发酵,民间舆论场持续对事件进行“合理”的想象和讨论,较大地冲击了官方的公信力。

(四)拓展官民沟通平台,平等交流

拓展官民沟通平台,提升新媒体平台的运用技巧。微博作为一个官民平等对话的平台,不应该仅仅成为民间舆论发声的地方,官方也应该充分掌握其规律,积极借助此平台,传递官方立场,引导民间舆论。

5・26江西爆炸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即有网友将相关照片上传上网,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在第一时间推出事件专题,不少媒体记者借助微博平台现场直播。各种证实和未证实的消息通过网络发出,使得当地官方陷于舆论漩涡。而媒体记者“妖燕”在微博反映,她在临川政府爆炸案现场被公安指挥人员收缴相机和手机等物品,更是将网络舆论推向高峰。如果在爆炸事件发生时,抚州公安局能够在其认证微博上呈现出一种“低姿态”――积极回应网友诉求,切实与网友进行沟通和交流,争取网民的支持,应该能够更好地化解舆论危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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