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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力企业;非招标方式;采购
非招标方式即是指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之外的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随着电力企业的飞速发展,每年电力企业的生产经营及电力建设涉及巨量的物资采购,在电力生产经营及电力建设采购中常涉及一些特殊情况和采购数额未达公开招标数额情况,尤其是电力企业基层单位的物资采购,采购数额大部分达不到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使得电力企业在物资采购时常使用非招标方式。为规范企业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目前电力企业已将非招标采购方式作为规范采购行为的重要任务来抓。对此,笔者结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的实践经验,就电力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应用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谈几点体会和看法,以促进电力企业物资采购的规范化管理。
一、准确把握非招标方式的适用条件。
准确把握非招标方式采购的适应条件是电力企业做好采购工作的首要任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三十一条、三十二条分别对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采购非招标方式的适用情形分别作了明确规定。2014年2月1日的财政部令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条采购人、采购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一)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二)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三)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四)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细化了非招标方式采购的适应范围。74号令第四条规定,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部门批准。
上述法律法规对非招标方式采购适用条件和范围的规定,就要求企业在应用非招标方式采购时务必准确理解其慨念和含义,正确把握其具体适用情形。就竞争性谈判采购而言,有以下四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未达到法定数量,以及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通常招标失败有三种情况:一是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二是招标后有效投标供应商没有达到法定的三家以上,或者是投标供应商达到了三家以上,但其中合格者不足三家的;三是再进行重新招标也不会有结果且重新招标不能成立的。第二种情形是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主要是指由于采购对象的技术含量和特殊性质所决定,采购人不能确定有关货物的详细规格,或者不能确定服务的具体要求的,如电子软件开发与设计。第三种情形是由于公开招标采购周期较长,当采购人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正当情况)急需采购时,无法按公开招标方式规定程序得到所需货物和服务的。第四种情形主要是指,采购对象独特而又复杂,以前不曾采购过且很少有成本信息,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就单一来源采购而言,若采购项目只有唯一的制造商和产品提供者,或者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正常因素或非归因于采购人)不能或来不及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或者就采购合同而言,在原供应商替换或扩充货物或者服务的情况下,更换供应商会造成不兼容或不一致的困难,不能保证与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都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询价采购则是指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情形。
二、明确非招标方式采购应遵循的原则
电力企业在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时,首先应遵循政府采购的一般原则,即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时还应着重注意下述原则:
(一)竞争性谈判采购时,采购人应做到:一是参与采购活动的有效供应商不少于三家;二是谈判条件不得有歧视性条款;三是公平对待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四是供应商的资质条件审查应严格,且一视同仁,确保竞争的公平性。
(二)单一来源采购时,采购方式的选择依据应是基于采购项目的技术、工艺或专利权保护、首次制造等原因,货物和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制造或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的情况,或者是在原有项目的基础上添购,添购金额不高于原项目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这里的添购是指在原有采购项目上增加,而不是新购置一种商品。同时,应注意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遵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有关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协商、采购。
(三)询价采购时,仅适用于采购现成的而并非按采购人要求的特定规格特别制造或提供的标准化货物,货源丰富且价格变化弹性不大的采购项目,谨防将一些可以招标或者规格标准不统一的货物也实行询价采购方式的不规范的做法。同时,应注意确保参与邀请报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三家,且只允许供应商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
(四)组织开展非招标采购活动要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三、严格遵守非招标采购方式的基本程序。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四十条明确规定了非招标方式采购应遵循的程序,电力企业在采购中务必严格遵守。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守下列程序:(一)成立谈判或询价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四)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五)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遵循本法规定的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二)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三)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四)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关键词:蜻蜓翅膀;温室结构;仿生;材料
中图分类号: S625.1 文献标识码:A
温室农业是农业生产中重要的种植方法,它通过人工设施控制环境因素,使作物获得最适宜的生长条件,从而加长生产季节,获得最佳的产出。温室的发展不仅可以减少耕地使用,同时也可降低水资源及化学肥料的使用量,是实现环境友好型农业的重要手段。温室结构形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温室性能的高低,在提高温室的生产率和能源利用率,降低成本,保障安全稳定生产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国内外众多学者从光环境、热环境和结构受力等方面对温室的几何尺寸、屋面骨架、墙体结构、承载能力等进行了设计和研究,但对于温室结构的仿生设计,尤其是基于蜻蜓翅膀的温室结构仿生设计方法和研究,国内外尚未开展相关的研究工作。现代仿生学的研究表明,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自然界中的生物为了生存,已经造就了适应各种生存环境的本领,逐渐形成了优化的结构形态和力学功能,从力学方面研究生物构造的受力状态,有利于对实际工程结构进行优化和组合。
1 温室骨架结构的设计
蜻蜓翅膀经过3亿多年的进化,在结构、形态和功能等方面都得到了全面优化,在刚度、稳定性、变形性能等方面都具有显著的优越性。通过对蜻蜓翅膀结构的力学分析,可知翅膀空间结构的受力和变形主要由翅脉来承担,翅膜对提高结构的刚度也有一定的作用,蜻蜓翅膀结构利用起拱、起皱和翅脉的合理分布,实现了膜、脉的协同工作,大幅提高了结构的整体协调性能。
蜻蜓翅膀结构中,网格的形状、大小及翅脉的长短粗细均不统一,翅膜的厚度也沿着翅膀的伸展有所差异。在进行仿生设计时,忽略对整体力学性能影响不大的次要因素,从翅膀结构力学性能的基本原理出发,结合现有的温室结构设计理论及尺寸范围,建立一种温室的新型仿生空间结构。温室整体是以六边形网格构成的起拱结构,在起拱的基础上,用四边形网格起皱,形成主框架。模型取六边形单元边长为0.5m,所建温室结构的具体结构及骨架尺寸如图1、图2所示(单位:m)。
图1 温室模型平面图
图2 温室模型侧视图
温室模型前沿由6排四边形网格构成,中间和后部由四边形和六边形网格共同构成,除最前沿4排四边形网格外,其他部分为整体起拱结构,起拱高度4.5m,跨度9m,后2排四边形网格在随整体结构起拱的基础上起皱,6排四边形网格起皱高度均为0.5m。载荷作用下,模型可通过整体起拱及四边形网格的起皱结构将荷载传至固定端,根据温室结构的使用性能及要求,可以利用前沿4排四边形网格平面起皱形成的V形结构作为天沟来进行排水。
2 模型力学性能分析
根据农业设施用钢材主要是满足国家现行标准GB700-1988《普通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的要求,选择设施农业常用材料Q235钢为骨架材料,模型骨架尺寸取Φ30mm×3mm,壳体厚度取2mm,为方便比较各结构随载荷的变形情况,3个仿生模型沿长跨方向上不另设支柱固定,只按温室东西山墙加以固定的特点,在结构的左右前沿四个网格长度上施加位移约束。根据温室结构设计荷载标准的具体规定,考虑风荷载和雪荷载的影响,确定新型温室仿生结构的荷载及荷载组合状况,取均布荷载F=1000N/m2,对温室仿生结构的刚度及稳定性进行分析,比较模型在重力及重力加均布载荷两种工况作用下的力学性能。表1为温室模型在不同条件下的力学性能比较。
表1 温室模型的力学性能
载荷分析 骨 架 结 构 骨架加壳体结构
(不考虑应力钢化) 骨架加壳体结构(考虑应力钢化)
自重作用下
最大挠度值(m) 0.214 0.143 0.137
自重加外部载荷作用
下最大挠度值(m) 0.487 0.328 0.313
自重加外部载荷作用
下杆的最大拉应力(MPa) 349 205 204
自重加外部载荷作用下
杆的最大压应力(MPa) 216 131 129
由表1可知,模型由骨架结构增加壳体后,最大变形量和最大拉、压应力都有显著减小,刚度明显增加。在表面张力作用下,最大变形量由0.487m减小到0.328m,降低了32.6%。考虑应力刚化后,最大变形量又有所减小,但幅度不大,由0.328m减小到0.313m,降低了4.6%。图3为温室模型在重力加均布载荷条件下的应力图,因为模型结构对称,所以取半边图形进行观察。
图3 模型(考虑应力刚化)应力等值线图
可知在重力及均布载荷作用下,梁、壳形成的空间结构,可将作用在结构上的载荷传递到前沿的固定端,最大拉应力和最大压应力都集中在模型前沿四边形起皱的固定端附近,分别为204MPa和129MPa。
仿生结构受起拱结构的力学特点及约束条件的影响,在均布载荷作用下,模型整体在后缘中部,即拱形结构最低处,远离位移约束的位置变形最大。温室模型的褶皱结构正好集中在后缘中部,六边形网格结构将力传到起皱结构,再沿起皱结构传递到前缘的固定端,提高了结构的整体刚度。因此可知,模型在空间结构的分布上较合理,在载荷作用下,拉、压应力均未超过材料的屈服点应力,为优化的温室仿生结构。
3 仿生模型的材料设计
蜻蜓翅膀结构的优势不仅体现在较高的刚度和良好的稳定性上,而且整个翅膀结构非常轻盈,这与构成蜻蜓翅膀的材料特性密不可分。设计新型仿生结构时,如果单纯地用钢材去模仿,很难达到蜻蜓翅膀结构的轻质量、高承载力的优良性能。P.Kreuz等人利用超声波的成像技术发现了蜻蜓翅膜上分布有一层纵横交错的纤维状物质。这种纤维状物质的作用相当于复合材料中的增强材料。因在设计新型仿生结构时,主框架采用钢结构框架或复合材料框架,壳体部分采用复合材料,尽量还原蜻蜓翅膀轻质、高强度的材料特性。
复合材料有较高的比强度和比刚度,可以大幅度减少构件的自重,因此具有轻质高强的力学性能,这在建筑结构的设计和应用上具有很大的优势。表2为常见各种材料的比强度、比钢度。
表2 各种材料的比强度、比钢度
材料名称 密度/
(g/cm3) 抗拉强度/
103MPa 弹性模量/
105MPa 比强度/
107cm 比钢度/
109cm
钢 7.8 1.03 2.1 0.13 0.27
玻璃纤维复合材料 2.0 1.06 0.4 0.53 0.2
碳纤维Ⅰ/环氧树脂 1.6 1.07 2.4 0.67 1.5
碳纤维Ⅱ/环氧树脂 1.45 1.5 1.4 1.03 0.97
有机纤维/环氧树脂 1.4 1.4 0.8 1.0 0.57
硼纤维/环氧树脂 2.1 1.38 2.1 0.66 1.0
模型的骨架仍用钢材,壳体采用不同的复合材料进行模拟,其他参数保持不变,考虑应力刚化条件,模型施加1000N/m2的均布荷载进行静力分析,结果见表3。
表3 模型壳体取不同材料的性能比较
载荷分析
玻璃纤维
碳纤维Ⅰ
/环氧树脂 碳纤维Ⅱ
/环氧树脂 有机纤维/
环氧树脂 硼纤维/
环氧树脂
自重作用下
最大挠度值(m) 0.126 0.114 0.106 0.102 0.136
自重加外部载荷作用下
最大挠度值(m) 0.368 0.271 0.307 0.336 0.286
自重加外部载荷作用下
杆的最大拉应力(MPa) 192 136 157 171 144
自重加外部载荷作用下
杆的最大压应力(MPa) 134 93 109 118 102
由表3可知,自重作用下,有机纤维复合材料的变形量最小,但其弹性模量较小,在增加外部载荷后,变形大幅增大;硼纤维复合材料在自重作用下,变形量最大,但其弹性模量较大,与钢相同,增加外部载荷后,变形明显小于玻璃纤维与有机纤维复合材料;玻璃纤维在自重及增加外部载荷的条件下,变形量都明显高于其他材料,这是由其高密度、低弹性模量的性能决定的。综合比较表3中的分析结果,可知碳纤维Ⅰ和碳纤维Ⅱ在载荷作用下都具有较好的力学性能,可作为仿生结构中壳体的组成材料,与骨架材料结合进行进一步的力学分析。
温室模型的骨架也采用复合材料,根据前面对壳体取不同复合材料所做的性能分析,模型取表4所示的材料组合,继续做静力分析。其他参数保持不变,在模型上施加1000N/m2的均布荷载,分析结果见表5。
表4 模型材料组合
骨架 壳体
组合1 碳纤维Ⅰ/环氧树脂 碳纤维Ⅰ/环氧树脂
组合2 碳纤维Ⅰ/环氧树脂 碳纤维Ⅱ/环氧树脂
组合3 碳纤维Ⅱ/环氧树脂 碳纤维Ⅰ/环氧树脂
组合4 碳纤维Ⅱ/环氧树脂 碳纤维Ⅱ/环氧树脂
表5 模型取不同材料的性能比较
载荷分析 组合1 组合2 组合3 组合4
自重作用下
最大挠度值(m) 0.031 0.029 0.030 0.027
自重加外部载荷作用下
最大挠度(m) 0.17 0.20 0.22 0.25
自重加外部载荷作用下
杆的最大拉应力(MPa) 81 112 141 164
自重加外部载荷作用下
杆的最大压应力(MPa) 79 76 102 121
由表5可知,自重作用下,组合4的挠度最小,量值为0.027m,4种材料组合的挠度值排列顺序为:组合1>组合3>组合2>组合4,这是由复合材料的密度决定的;自重加均布载荷作用下,组合1的挠度最小,量值为0.17m,最大挠度值的排列顺序为:组合4>组合3>组合2>组合1,可知在外加载荷作用下,骨架材料为碳纤维Ⅰ/环氧树脂的结构变形小于骨架材料为碳纤维Ⅱ/环氧树脂的结构变形,这是由于骨架为空间模型的主承力结构,而碳纤维Ⅰ/环氧树脂的弹性模量远大于碳纤维Ⅱ/环氧树脂的弹性模量,因此,仿生模型的骨架材料应选用碳纤维Ⅰ/环氧树脂。
从组合1和组合2的对比可以看出,结构全部使用复合材料后,挠度明显降低,杆件的最大应力也大幅下降,远低于复合材料的抗拉抗压强度,组合1在自重作用下的最大挠度值较组合2增加了3.4%,自重和外荷载作用下最大挠度值却减少了15%,这是因为碳纤维Ⅰ/环氧树脂有较高的弹性模量,弹性模量的提高强化了应力刚化的效果,可知壳体材料弹性模量的提高可以增加结构的弯曲刚度。综合以上分析,仿生结构采用组合1的材料,即骨架和壳体均采用碳纤维Ⅰ/环氧树脂复合材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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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晏石林,杨学忠.复合材料建筑结构及其应用[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6.
关键词:供应链 物料采购管理 采购模式
一、基于供应链管理的建筑工程项目物料管理理论
(一)建筑工程项目采购的具体定义
采购有广义和狭之分,广义的采购着重指政府、军事和教育等类型的采购。狭义的采购一般指的是企业收购,它是企业为了获得巨额利润进行的采购类型后者就是文章要研究的内容
(二)在供应链模式下的采购管理模型
在供应链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就是采购管理,这也是实施供应链管理的基础。系统的信息交流使得供应商可以预测企业的所有需求以备不时之需。所以在这里说的通过及时的信息交流来降低库存率就是管理模式的核心问题,我们研究的出发点就是通过这些来推动企业的优化管理。
(三)在供应链管理模式下的采购活动
采购、采购活动的分析是通过几个主要环节完成的,他们是在供应链管理模式的基础上进行的。其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大批量的或者是集中的采购行为,也就是对于资料的购买行为。
(2)对于物料进行购买的时候需要按时向需求点进行配送,也就是物料的配送过程。
(3)采购物料方依照单据对于配送的物料进行验收并且依据内部的规定进行登记入库等活动,也就是物料的验收以及库存管理,只有通过这些努力才可以保证物料的安全以及以及数量质量的可靠。
(4)采购研究以及预测需求认真分析物料市场的实际供需情况及其价格变化幅度,这样有助于企业制定合理有效的采购计划,合理设计采购成本及其库存量。最后在结合市场的情况,提高性价比的物料实现企业的更高的目标。
(四)在供应链管理模式下建筑工程项目物料采购的特征
建筑工程项目由于自身生产的特点,这样就造成了在其购买物料时有自己的特征,一帮建筑物料需求的体积很大,样式也是很多,而且又不可以移动。在其使用的过程中有着地域广以及参与的单位多等特征,这些就决定了建筑项目工程物料采购有着自己的特征。
1、物料采购的多样性
建筑物料采购的多样性是由于建筑产品本身自己具有的特点以及特殊的外部环境决定。其一建筑业需要很多的建筑物料或者是制成品或者是配件,有的时候还需要大量的施工机械进行辅助生产。其二就是同种的建筑物料在不同的施工场合具有其自身的众多规格。这样就造成了建筑工程采购项目物料的种类非常的多,各自具有自己的规格。再加上不同的施工环境具有不同的建筑图纸,这些设计者们的水平也是参吃不齐,这样对于物料的需求就各有不同。
2、物料供应的多变性
建筑产品具有施工与使用地点为同一地点的特征,是的建筑产品在施工生产的过程中具有显著的流动性。建筑产品的施工地点不仅仅是随着设备以及建筑物地点的不同而变动,有的时候还需要在不同的部门之间相互流动。
二、目前我国建筑工程项目采购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采购成本高
在建筑企业现状的购买主要是对施工进度的基础上为每个项目确定,每购买的量不是很大,所以我不能因为购买和享受一定的优惠价格。有采购部发送给买方购买建筑材料,如采购成本的原因。
(二)采购过程繁琐
这包括选择产品的效率低,通常是由人工操作费时费力和供应商的信息沟通困难,几乎没有企业信息共享的部门和有一个长期的采购阶段,这些都是由采购流程繁琐而引起的。
(三)资金利用率低
资本利用率太低,虽然是一个巨大的资本投资,但中国建筑施工企业的每一个项目是一个股票购买他们自己的,所以会有一组过剩和浪费材料,使整个企业的资本利用率很低。
三、基于供应链管理的建筑工程项目模式分析
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及网络技术的进步,传统的物资采购方式早已被突破。这些技术的发展也为物资采购发展提供了机会,对于地域的限制也几乎被完全打破,这些已经成为我国大型建筑企业进行物理采购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
(一)重要资料的准时采购策略
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比例和材料采购资金的重要品种的比例,但这对于整个工程非常重要,施工企业希望能够准时的采购施工时需要的建筑材料,也避免了提前购买行为给企业带来的不便,同时还可以避免企业由于采购造成的资金周转等不必要的麻烦。
施工单位需要为其提供材料的供应商可以在规定时间抵达施工的现场,有助于在施工的现场节省建筑材料。供应商的不准时将直接导致项目拖延施工进度。建筑施工企业对JIT采购战略的重要材料,可以减少在表演过程中建筑垃圾,也希望供应商积极配合,实现JIT供应。
(二)特殊物料的多项目联合采购策略
供应链管理可以应用到一个项目的想法,如果它在许多工程中得到应用,它更能体现供应链管理的潜在价值理念。建设项目的特殊材料一般包括材料以及战略材料的采购,因为对于战略材料采购的特点就是品种极少,不过需要购买量很大,其供应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这些物料的质量对于建筑项目的生产也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建设项目对威胁的生产,采购战略重点应保证供应的连续性。因此,特殊的材料,建筑业的实施,对工程项目的联合采购电子应用是多项目建设实现新的采购供应链管理。
参考文献:
[1]程敏,林知炎,余婕.建筑企业供应链管理中的不确定性研究[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3
一、我省集中采购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省各级人民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试行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工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制度、办法,不断加强采购管理;严格采购组织程序,规范采购、评审行为;加大对集中采购的宣传力度,提高集中采购的透明度;同时,还切实加强对集中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从而使全省集中采购工作逐步规范化、程序化,较好地发挥了集中采购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商业腐败、促进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强化集中采购有效管理。近年来,我省非常重视集中采购管理工作,根据总行的要求及相关的文件、制度及规定,于2005年8月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由主管副行长、后勤、会计、内审、科技、办公室、发行、保卫等主要负责人组成),并在会计财务处下设集中采购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科);2007年,为适应会计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更好地履行集中采购管理职责,将会计财务处原固定资产管理科分设为固定资产管理科和集中采购管理科(以下简称采购办公室),单设后的集中采购管理科专职履行集中采购办公室的职责,具体负责集中采购工作的日常事务活动,做到了全省的集中采购工作有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2.加强集中采购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相关规定、办法。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集中采购制度,首先,我们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工作规程》,制订了《湖南省人民银行系统集中采购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了采购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工作程序,优化了集中采购操作流程,有效提高了采购工作效率;同时,又相应制订了《湖南省人民银行系统集中采购流程图》(流程图分为编制计划、实施采购、验收、入库、资金结算、入帐、调拨、档案管理、信息统计九大步骤),使采购过程中的每个步骤,各部门的职责非常清楚,一目了然,强化了集中采购工作的规范和程序,避免了采购过程中各部门职责不清、流程不畅、互相推萎的现象;其次,为了进一步规范集中采购工作,严肃集中采购行为,刻制并启用了“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用于采购的授权、采购任务单、市场调查通知书及评审通知的下达和集中采购中标通知书的)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用于采购项目评审人员的推荐、采购验收通知书及采购付款通知书的发放等)两枚公章,从而使采购各个环节紧密相扣,程序规范。另外,在《合同管理办法》中,对集中采购合同进行了统一的规范。
3.实行采购项目负责人制,真正实现管理与操作分离。为加强对集中采购项目管理,我们全面推行了采购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对采购项目全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采购。在这种机制下,需求部门向采购办公室提出采购要求;采购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相关管理,向采购管理委员推荐项目负责人及项目评审人员名单,向项目负责人下达采购任务通知单;项目负责人对采购项目全面负责,确定调查小组和验收小组,按集中采购程序和任务单所确定的采购方式具体组织实施采购;采购管理委员会批准项目负责人的人选,并根据项目负责人提交的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单位。从组织的多次集中采购项目来看,项目负责人制使各职能部门能相互监督制约,实现了需、采、管三方分离的管理要求,并提高了采购行为的公正性和效益性;同时,还通过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及时加强与监督部门的联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组织采购项目,使每个采购项目的申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各环节形成了一种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作用,有效遏制了采购过程中的商业贿赂现象,杜绝了腐败行为,有利于反腐倡廉。
4.实行有计划、分步骤采购,采购活动成效显著。根据需求部门要求及项目轻重缓急情况,将采购项目按时间顺序编制集中采购计划表,实行有计划、分步骤采购,有效避免了“急忙”采购的现象,使采购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得到了进一步保证;另外,还尝试通过“中央政府采购网”进行网采购,不仅规范、公正,而且效果非常明显。仅2007年,节约资金600多万元,节约率高达21%,成效非常显著。
5.加强集中采购档案管理,确保采购档案资料完整。近年来,对每一项集中采购活动都建立了详细的文本档案。按照采购的每个项目,建立了档案记录,详细记载每个项目采购时间、具体采购实施和评审情况等等,待每项采购项目资料收齐后,进行归纳整理,并装订成册统一保管,从而进一步完善了对集中采购资料的整理和规范。
6.加强政策信息的宣传和,增强集中采购透明度。目前,我省已充分发挥网络优势,以长沙中支内网平台和“金信港”为依托,搭建集中采购工作平台,及时集中采购信息,宣传集中采购工作政策;同时,在内网上公开对外招标公告,并将采购完成情况整理成评标报告在网上进行公布,不断增强集中采购的透明度。
二、存在的问题
1.集中采购计划性不强,随意性较大。一是个别临时性需求多。有的需求部门缺乏全局规划和长期目标,科学性、预见性不强,需要采购的项目没有计划性,临时性提出需求多,且时间要求急。由于采购实施过程中时间紧、任务急,采购办公室对需求部门提出的未纳入采购计划的项目,疲于应付,不仅增加了采购机构的工作量,而且难以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二是临时更改已纳入采购计划的项目。有的需求部门对已纳入采购计划、已安排采购资金的项目在启动采购时又临时更改,甚至提出暂缓采购,比较随意,不利于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人民银行各项业务的不断发展、创新以及职能转换或增强,也导致了临时性采购项目的增加。
2.集中采购方式不全面。目前,全省组织的集中采购活动中,80%以上的采购金额是采用邀标、竞争性谈判和询价方式进行的,公开招标方式仅占14.7%。同时,据统计,从全省2007年实际采购项目数量看,公开招标的项目仅有两个,占比不到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2007-2008年集中采购项目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银办法[2007]138号文)规定,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12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但由于我省目前没有符合公开招标必须具备的有评标资格条件的人员,因此,很难组织起这种运作规范、组织严密的采购方式。因此,有些已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大多采用其他别的方式进行。同时,有部分市(州)中支全年的采购项目仅只采用两种以下的方式实施采购(有五种集中采购方式)。采购方式较单一,不利于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3.集中采购专业人才匮乏,评审人员专业技术素质有待提高。集中采购工作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技术性、综合性,要求从事集中采购工作的人员和评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而目前全省现有的大部分的从事集中采购工作的人员和评审人员未经过采购、招投标、商业谈判、市场调查、商品质量鉴定、合同签订等方面的培训学习,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商品信息来源、商品性能、配置、技术含量,招标文件制作,评标方法选择等问题,缺乏应有的专业判断能力,不能进行有效的评审。同时,由于缺乏相关的制度对评审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导致部分评审人员比较松散,责任心不强,仅仅是应付式地参与评审;还有的评审人员因各种原因临时提出更换,有的甚至中途退出。
4.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不标准、不规范。从目前需求部门已报送的需求报告及技术要求来看,大多数需求报告对所需采购的项目描述不清楚,很模糊,技术指数、技术参数没有统一的标准,有的甚至出现根本不存在的技术指数,且有的项目需求与总行的相关规定相冲突,从而造成组织项目采购活动中很难界定,直接影响到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5.可供选择的供应商面较窄。目前现有的采购项目中,可供选择的供应商面较窄,总是近几年来参与过投标的那么几个供应商,新增的不多,这样造成了集中采购中竞争伙伴较少,不利于集中采购活动的竞争效应。
三、对策及建议
为了更好地做好集中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集中采购行为,使集中采购效益能得到最大化,针对目前集中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及措施:
1.提高采购计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各需求部门应全面考虑工作需要后慎重提出采购计划,先报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电子设备、软件开发归口科技部门、电视监控配套设备归口保卫部门、发行机具归口货币金银部门、其他物品归口后勤服务中心)。归口部门必须对其采购计划进行严格审核,对其确需采购的项目并根据全年的预算指标编制年度采购计划,经主管行领导签署意见后,交采购办公室,尽量避免采购的随意性,提高采购的计划性。对已纳入采购计划且已安排预算资金的项目,需求部门要临时变更的,必须详细写出变更理由,并经主管行领导同意,报采购办公室。
2.采购形式尝试多样化。针对采购项目的不同要求,应采取不同形式的采购方式(五种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除了完善邀投标、竞争性谈判等采购形式外,应充分利用“中央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采购。凡集中采购项目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能找到货源的,尽量在网上采购,既节约了预算资金,显示出集中采购的最大效应,又充分体现了集中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宗旨,尽可能地实现了集中采购的效应最大化。同时,对一些符合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应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
3.加强对采购人员和评审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一是制订《集中采购评审人员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加强对评审人员的管理,规范评审人员行为,增强评审人员的责任感,以利于提高集中采购工作质量;二是为了确保评审行为规范及集中采购评审的公证,拟定《集中采购项目评审程序》;三是补充、完善全省“评审人员库”。在已建立的“评审人员库”的基础上,挑选一批熟悉业务、廉洁、廉政、自身素质高的干部补充进来,使评审人员整体素质和整体水平不断得到提高,能有效保证目前集中采购业务工作的需要;四是组织对采购人员和评审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建立高素质采购、评审人员队伍,以利于不断提高集中采购效率。对一些有一定专业化要求且技术性较强的采购项目,可在实施采购前有针对性地对采购人员和评审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另外,对一些专业化程度较高的采购项目,可外聘专家进行评审;五是为进一步调动集中采购活动中评审等相关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好地实现集中采购的效应最大化,可适当对以上人员按标准发放评审费。
4.确保需求报告及技术要求的标准、规范、可行。需求部门必须先弄清所需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数及参数后,再形成采购项目的需求报告(技术要求),需求报告务必对所采购的项目描述清楚且技术要求可行,然后报送其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对需求部门报送的需求报告进行审核,以确保其需求报告及技术指数、技术参数的规范、标准。另外,采购项目评审组在进行评审前,对需求报告再重新进行一次确认。
5.建立供应商库,实行供应商评估制度。采取到市场调查、网上查找及与兄弟行密切联系等多种形式,搜集有关项目的供应商资料,在全省着手建立集中采购供应商库,以满足全省集中采购的需要;同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尝试建立全省集中采购专业网页,用于公布全省各地区集中采购项目、采购价格及产品供应商等相关信息及资料,以便于集中采购信息资源的共享,使全省各地区在实施采购中能起到参考和比较作用,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另外,还应建立供应商评估制度,对已中标项目的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估,实行优胜劣汰,以确保供应商的资质优良,以利于集中采购货物(服务)能获得优质保障。
6.积极探索建立评标体系,制订统一、标准的招标文件。应积极探索建立评标体系,逐步量化采购项目的评审标准,以确保评审的客观、公正;同时,尝试制订标准的招标文件范本和采购合同格式文本,使集中采购活动能得到进一步的规范和统一。
7.进一步增强集中采购透明度,加大对集中采购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及时公布采购项目的招标及评标情况;同时,编制集中采购宣传手册,加大对集中采购工作的宣传力度和认知程度。
一、实施集中采购管理的积极作用
(一)规范了采购行为。实施集中采购以后,对采购计划的提出、采购活动的组织、采购合同的签订、采购验收、资金结算、年度评估、信息统计、档案管理等各个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了具体操作细则,使大额采购管理行为有规可依,有效促进了大额采购行为的规范化。
(二)提高了采购质量。一是实施集中采购后,其采购程序更加严密,要对供货商进行评估,从众多的供货商中选择,可以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二是实施集中采购后,批量采购的金额增加,会在一定程度上形成规模效应,从而降低采购价格,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实施集中采购后,办理采购的人员相对固定,其经验也更为丰富,会提高采购质量。如湘西中支对全辖的车辆保险服务实行集中采购,由中支与保险公司统一签订合同,获得了保险公司的保费优惠,大大降低了保险费用支出,节约10多万元,同时,后续服务质量也明显提升。
(三)提升了管理水平。集中采购的实施过程中,其采购行为由制度来规范,实现了采购管理的制度化。同时,通过建立集中采购档案,对采购活动的过程进行了详细记录,既确保了采购资料的完整,又有利于及时发现采购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提高管理水平,规范采购行为。
(四)完善了财务监督。在集中采购管理模式下,“财权与事权分离、管理与操作职能分离”,以“公开、公平、公正、效益”的原则,统一组织实施采购行为,即强化了内部制约,又强化了外部监督,增强了透明度,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对费用支出行为的监督,从源头预防和惩治腐败。
二、存在的不足
(一)采购计划缺乏操作性。根据有关规定,“年末,采购单位的各部门提出下一年度的采购需求,报本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但在实际操作中,一方面,由于费用预算分配在每年4、5月左右进行,采购计划编制的时间在前,部分项目可能由于没有相应的项目资金无法落实;另一方面,部分采购项目是根据上级行布置的业务工作要求提出的,在年初难以预测,因此,使得集中采购计划于实际需求差别较大,可操作性差。。
(二)采购方式缺乏多样性。目前,集中采购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但从近年来的实施情况看,基层行由于受采购规模、供货商等客观条件限制,采购方式趋于单一性,不利于提高集中采购效率。如湘西中支2006年以来,共组织集中采购50多次,采购金额800多万元,其中询价方式占到80%。
(三)日常采购缺乏集中性。《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了集中采购的范围,但规定比较笼统,难以囊括应该进行集中采购的所有事项,大量日常采购活动游离于集中采购管理的范围之外。从实际情况看,基层人民银行低值易耗品类的采购不仅频繁而且累计量比较大,但由于集中采购在项目、规模、程序等条件的制约,只能采取分散或就地采购的方式,难以实行集中采购管理。
(三)采购人员缺乏专业性。一是人员不稳定。采购委员会由会计、科技、后勤服务、内审、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织,其成员均为兼职,并且变动比较多。二是专业知识欠缺。集中采购工作是一项涉及管理、法律、商业、工程技术等多领域的综合性工作,但由于缺少培训,采购人员对相关的专业知识缺乏了解。
三、完善集中采购的对策
(一)科学编制,提高集中采购计划的可操作性。一方面,对现行制度进行修订,将编制采购计划的时间适当推后,使其和费用预算分配的时间相配套,采购计划和项目资金安排相配套,提高采购计划的合理性。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工作需要,认真编制项目需求计划,提高集中采购的预见性,降低集中采购的随意性,提高采购活动质量。
(二)积极探索,提高集中采购工作效果。一是拓展集中采购的范围。对一些日常采购频繁的物品,通过合理筐算,减少采购次数,把这些物品逐步纳入集中采购的范围;对于一些额小量大的物品采购,可试行一次性集中采购,这样不仅能形成规模效益,也利于节约人力和组织成本,提高采购效率。二是探索多样化的采购方式。根据采购的内容,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实现质高价优的采购目标,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