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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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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集中采购

医药集中采购范文第1篇

【关键词】 药品采购; 部队医院; 地方医院; 比较

2000年7月国务院八部委正式提出进行药品招标采购的试点,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均开展了药品招标采购试点工作[1]。随后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在全国普遍开展,10多年来,由各家医院自行招标到以地市为单位的统一招标,进而发展至现在的“以政府为主导、以省(区)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模式。2006年10月-2007年3月底,总后在全军范围内试行了首次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此种模式遵循“集中统筹、军地联合、公平公正、网上采购”的原则,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军事和社会效益。随着集中招标制度的实施及实践检验,药品招标采购,正在不断探索、发展和完善。本文针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模式、优点、缺陷方面,比较军队医院与地方医院的差异,以利互相借鉴,取长补短。

1 部地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模式比较

1.1 部队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模式 近年来,在全军范围内实施“全军统筹药材网上集中采购”,具体实施方面,一般以军区或区域为单位,由卫生行政部门代表所属部队或区域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委托中介机构实施。药品品种定标后由卫生行政部门指派配送商,医疗机构如果更换配送商必须低价备案报军区招标办公室批准。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卫规财发〔2010〕64号)等文件要求,建立军队主导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经总后勤部卫生部批准,2011年9月成立“全军药材集中采购管理中心”。负责全军卫生医疗机构药品与医用耗材的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了军队药品采购工作决策权、采购权和使用权分开,工作程序更加公开透明。

1.2 地方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模式

1.2.1 集中采购模式 传统的集中采购,以海南会议确定的模式为基础,以市场为主导,2006年前全国各地均采用该模式。它的框架和制度对其他模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2.2 挂网模式 从四川挂网模式的基础上发展而来,以网上限价为主的采购模式。该模式实现了全省统一挂网、统一限价,目前20余省均参考此模式进行改造和完善,广东模式和河南模式是该模式的代表。

1.2.3 竞价模式 宣威模式率先提出“竞价采购、统一配送”的改革方案,竞价可以降低药品价格的有益尝试陆续被各地接受。

1.2.4 药房托管模式 南京商业公司进行医院药房的托管,开创了此模式的先河,相继出现了商业集团、商业公司托管区域,或系统几家医院药房或一家商业公司托管一家医院药房的形式。

1.2.5 询价模式 宁波率先将询价采购模式在药品采购中应用,最低投标价作为中标取向,采用网上统一结算。

1.2.6 打包模式 随着社区和新农合药品集中采购的试点,改变原有的单一产品投标的现状,取而代之为打包投标,并通过双标、收支两条线、零差价、统一配送、定点生产等手段加以完善。

1.2.7 三统一模式 以宁夏的三统一模式为代表的政府主导的采购模式,是在海南模式和挂网模式基础上的一种变化。重点不在于有几个统一,而是通过药品集中采购实现结果,即统一招标、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统一使用、统一结算等。

1.2.8 统筹模式 将系统或区域的药品需求进行统筹,集中需求,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现款现货、网上结算和交易,以总后模式的统筹采购为代表。随着模式的丰富和发展,全国性的集中采购已不是神话。

1.2.9 医药分开模式 伴随医药分开的医改试点,相继出现与之配套的药品采购方式的探索,如芜湖模式、武汉模式、嘉兴模式、临安模式等。有医药机构的分开、功能的分开和经济的分开三种,出现了政府对医院药房的托管的探讨。

2 军地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优点比较

2.1 部队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优点

2.1.1 全军统筹,程序统一,平台先进 军队医院采用全军统筹方式,自行设计开发了网上招标平台,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引用电子商务手段,推行网上交易,提高招标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益。

2.1.2 公开透明 从做计划、下订单、招标采购到配送发货,全部在网上运行。在采购网上,各个厂家药材品种、剂型、包装、价格、生产厂家和配送商等信息一目了然,并实行直接交易、统一配送、现款现货、网上交易和结算。真正实现了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阳光采购目标。

2.1.3 全程监管 同时全军药材集中采购管理中心,对医疗机构药材采购情况实施网上全程监管,采取各种行政手段,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制止商业贿赂、标外采购、二次议价、拖欠货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2.2 地方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优点

2.2.1 政府参与规范管理 从中央到地方都成立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机构,形成了政府重视、相关部门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地参加集中招标采购的医疗机构多,纳入招标采购的药品品种范围大。使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迈进,并逐步发展到全面利用电子商务技术等现代化手段进行招标。

2.2.2 标准化流程,提高效率 集中化的组织完全掌控企业支出,采购流程标准化,控制决策到执行过程。集中化的组织模式有很好的规模效应,从而促进成本控制、增强业务效率、便于知识共享、强迫流程、制度标准化。减少人力浪费,便于人才培养与训练,推行分工专业性,使采购作业成本降低,效率提升。

2.2.3 提升质量,净化市场 采购单位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采购单位不得擅自自行组织采购,其中部门集中采购可以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集中采购。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使得临床用药质量得到了保证,采购行为有所规范,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得到纠正,采购价格得到控制,患者负担相对减轻,采购渠道和市场得到整顿和净化。同时建立各部门共同物料的标准规格,可以简化种类,互通有无,亦可节省检验工作时间。

3 军地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缺点比较

3.1 部队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缺点

3.1.1 采购模式需要进一步完善,全军统筹招标模式在实际招标中已经产生了一些弊端,总后卫生部如何组织专家,探索、分析、并最终建立起一套对药品质量细化、比较的指标迫在眉睫,且直接关系到全军统筹工作的成败[2]。

3.1.2 工作量大,药品中标价格还有降价空间,同种药品中标价格不合理,有些品种中标厂家少造成药品断档,更换药品配送商造成医疗机构断药,配送不及时[3]。

3.1.3 与地方相比,军队招标品种较少,很多军队医院未招标品种收费与地方差距较大,尤其是医保用药品种,以有效减少患者负担。

3.1.4 部分军队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对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存在思想认识不足,受分散采购模式思路影响,部分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对于新模式存在抵触心理,影响政策落实,不能达到集中招标采购预期的效果。因此,应逐渐加强相关教育培训及完善监管、评价体系建设。

3.2 地方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缺点

3.2.1 地方实行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这种模式只确定中标价格,医疗机构具体采购的品种和数量都不确定。医院仍旧掌握着药品采购销售的实际控制权,不但无法形成药品的合理价格,而且没有将药品质量和价格结合起来,而是撇开质量单纯控制价格,使得通过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控制药品价格方面也失去了实际意义。

3.2.2 招标公正性问题,医疗机构是招标主体,中介机构由医疗机构选择,评标专家也基本上都来自医疗机构。卫生部门又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牵头监督部门,这就使药品集中招标过程的监督难以有效实施。虽然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参与者众多,但大多数倾向于招标方,即医疗机构,在各方利益驱动下违规操作在所难免。

3.2.3 程序复杂,每年各地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一般程序如下:首先由招标医疗机构联合组建招标工作组或招标办公室,制订、修订招标文件并招标公告,确定评标标准和方法,然后通过招标中介公司向投标企业发售标书。投标企业购买标书后与生产企业协作,将编制好的标书、投标样品及各种证明文件按规定报送中介公司,并在一定期限内报价。开标后将全部投标信息汇总并经过有关部门审核,然后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若干名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和定标。医疗机构与中标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后开始采购药品[4]。

3.2.4 药品价格越招越高,一方面,被降价药品的可及性下降,部分疗效好、价格低廉的药品被调低价格后,生产企业因价格太低而停止生产,导致临床无药可用。另一方面,临床使用的药品结构随着降价政策调整,被降价药品的用量不断被高价的替代药品挤占[5]。

参 考 文 献

[1] 于培明,宋丽丽,岳淑梅,等.当前药品招标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考[J].西北药学杂志,2004,19(4):184.

[2] 肖军.军地药品招标模式利弊分析及对军队药品招标的启示[J].药学实践杂志,2011,29(3):238-239.

[3] 王文森,孙洁,俞学忠,等.军队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思考[J].医院管理杂志,2009,16(6):571.

医药集中采购范文第2篇

关键词:中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缺失与完善

中图分类号:F25文献标识码:A

The Chinese medicine drugs the concentration invites bids to buy institutional imperfection and perfect researches

Zhang Xiaolan

(Yantai Vocational College)

Abstract: Last the Chinese medicine drugs of many years concentration certainly invite bids the purchase to really develop aggressive result, but because the Chinese medicine drugs the concentration can't invite bids to buy various problems that system exist stills to make concentrated invitation to bid purchase of the Chinese medicine drugs still developped its power completely.

Key words: Chinese medicine drugsThe concentration invite bids

Buy the systemImperfection with perfect

1999年9月,国家开始进行中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

2000年 2 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由卫生部牵头,国家经贸委、药品监管局参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进行中医药品集中招标工作,规范医疗机构购药行为。

2000年7月7日, 医疗改革13个配套政策出台,其中《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试点工作若干规定》和《药品招标机构资格认定及监督管理办法》两个政策文件涉及到中医药品集中招标,进一步规范中医药品集中招标活动。

2004年9月23日,为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范中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卫生部等六部委制订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中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若干规定》,提出了扩大中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简化中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程序等措施。

一、中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发挥了一定的积极成效,但是中医药品集中招标中依然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阻碍了中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功能发挥。

1.中标药品使用受阻

药品中标后,并非万事大吉了,中标只是第一道“关口”,仅仅是取得了进入医院的“通行证”。至于医院能够采购多少、价格如何,这其中又大有文章了。很多中标药品,尤其是招标药品价格较低的药品,在中标后其销售量和使用量都大幅度下降,出现了“中标就死”的不正常现象。出现这些不正常现象的成因,主要是由于招标没有关闭大多数非招标药品进入医院原有的“灰色通道”及医院的信息披露不完善。

2.药品的伪创新

“不投标等死、中标找死”现象促使药商屡屡“创新”。比如有些常用药中多加一点无关紧要的东西,就申报为“新药”;有的在包装和剂型进行变化,也改头换面变为新药。但这样的“创新”并没有对患者带来任何利益。为什么药商要变相创新?因为对药商而言,不投标不能销售自己的药品,无疑是“等死”。还有一些药商在营销手段上创新,利用“包装翻新”变相涨价,这样的“创新”并没有对患者带来任何利益,这样的招标也就更值得置疑。

3.药品流通成本不合理上升

我国药品流通领域的成本费用过高。药品流通成本占药品总成本的比例过高,一直是药价虚高的“罪魁祸首”。即使在实行中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后,药品流通成本也呈现上升趋势,究其原因,主要由于现行的招标手续十分繁琐、地方以招标名义,巧立名目乱收费、招标过于频繁、实行中医药品集中招标后,产生了新的“利益团体”。

4.国家税收流失

国家税收流失主要体现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 医药企业是国家的纳税人,而医疗机构是不纳税的。第二、 部分地区的行政部门为了鼓励本地区的医药企业销售产品,对医药企业实行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第三、由于没有监督机构对流通领域利润分配的监督,中医药品集中招标制度并未有效的削弱医院的垄断力量,同时又造成了社会资源又消耗在招标采购的各个环节之中。

二、完善中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对策研究

规范中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模式。切实贯彻卫生部等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中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若干规定》,规范中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模式。医疗机构中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以省或市(地)为组织单位,县(市)或单一医疗机构不得单独组织招标采购活动。

提高政府管制的效率,强化监督机制。避免过多的行政干预,政府部门在强力推动,强化监管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引导医疗机构、医药企业自觉自愿地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2000年9月1日实行的关于《药品招标机构资格认定和监督办法》对药品招标机构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主要为:有从事招标采购并提供相关服务的资格;与行政部门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和其他利益关系;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开展药品招标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业务人员。

处理好各方的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实行药品招标采购触动了各方面的利益。由于药品价格的普遍下降,药品商业、企业其利润空间明显缩小,甚至危及到一些企业的生存。在医院补偿措施尚未到位之前,药品经销企业竞相降价,医院积极性并不高;广大患者当然双手赞成招标采购,但手中的药单费用仍然很高,很多老百姓对招标采购还是一片茫然,因此招标采购各方面均是消极态度。因此,应该处理好各方的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

加快“三医联动改革”,完善制度配套。“三医改革”,即: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医疗保险体制改革、医药生产及流通体制改革,三者是一个有机整体,其中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建立分担机制,医疗体制改革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引入竞争机制,三者缺一不可,只有联动改革,同步进行,才能有效地实现改革目标。离开医疗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险体制改革进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无异于缘木求鱼。因此,必须加快三医联动改革,加快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以发挥中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真正的预期作用。

作者单位:烟台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国卫生统计年鉴(2000-2004年).

[2] 中国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务院体改办、国家计委等.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2000,6.

[3]卫生部.加强医疗机构中医药品集中招标管理.2005.3.

医药集中采购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医药物流;资源整合;互联互通

[DOI] 10.13939/ki.zgsc.2016.28.052

1 引 言

2011年5月5日商务部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就“发展现代医药物流,提高药品流通效率”的主要目标,具体提出以信息化带动现代医药物流发展。

目前重庆本地医药流通市场发展迅猛,据统计2015年终端采购市场仅在重庆药品交易所交易额就已突破200亿元,根据重庆市政府《关于加快医药产业发展的意见》的规划,2017年全市医药产业总产值将达到1000亿元,将会形成超过10亿元的流通市场规模。但就重庆医药终端采购流通市场而言,尚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中小型药品经营企业物流信息化水平总体处于较为落后阶段,面对信息化程度和物流管理水平全面升级,目前仍有大批药品经营企业未能通过新版GSP认证。

二是第三方医药物流资源缺乏有效的统筹,难以支撑医药产业的飞速发展,也导致第三方医药物流资源迟迟不能融入医药流通行业,医药流通成本居高不下。

三是销售企业与采购终端之间缺乏信息的互联互通,库存、采购、收货等信息无法有效地贯穿采购订单流程。

因此,为促进医药流通领域的信息化发展,本文将积极通过对医药流通领域物流信息平台的架构分析,探索基于医药流通环节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2 平台分析

2.1 平台服务对象

物流信息服务平台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四大类。一是监管类用户,包括卫计委、药监、社保等医药行业监管类用户,以及交通、海关、税务、工商等物流活动要素的监管用户。二是物流服务提供方,包括医药物流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专业医药运输企业、专业医药仓储企业、物流园区等。三是物流服务需求方,包括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等。四是物流服务支持方,包括物流设备企业、金融保险企业、技术科研院所等。

2.2 服务内容

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将主要提供六类服务。一是医药物流信息的与共享,涉及医药物流基础设施信息、医药物流供需信息、企业信息、医药行业动态信息以及环境、路况、天气等其他信息。二是基于交易平台的电商业务协同服务,涉及从医药生产企业到终端医疗机构、诊所药店的订单交互、合同交互等。三是医药流通监管溯源服务,涉及为行业监管部门提供药品流向的明细、报表,确保药品流通信息的动态监管与事后追溯,同时向交通、海关、税务等提供企业诚信、违纪行为等支撑信息。四是数据服务,涉及建立统一数据标准,实现平台上各用户之间信息系统的对接和数据交换,提供数据信息高效传递的能力,同时,在海量数据中挖掘价值信息,帮助企业发现问题和优化物流过程,提高流通的效率。五是物流资源的交易撮合,不同于药品的现货交易,平台提供的是以物流资源为商品的在线交易撮合服务,通过规避商业敏感信息来整合医药行业物流资源,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六是增值与延伸服务,涉及企业信息化系统开发、供应链金融支撑、移动客户端应用、数据分析报告等服务于医药物流过程的定制化服务。

3 平台设计

3.1 平台总体架构

平台的总体架构设计如图1所示。

图1 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应用架构

3.2 功能模块设计

3.2.1 四大门户

平台四大门户包括企业门户、医疗机构门户、政府门户、运营门户,展现形式为网站、桌面客户端、移动App。

企业门户:面向医药生产企业、医药经营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等企业用户,提供信息、信息查询、业务协同、物流信息撮合、仓储管理、配送管理、运输管理、数据分析等服务。

医疗机构门户:面向医疗机构用户,提供信息、信息查询、业务协同、药库管理、数据分析等服务。

政府门户:面向药监、卫计委、社保、交通、海关等政府部门,提供监管溯源、调度监控、决策支持、政务协同等服务。

运营门户:为平台运营商提供客户、数据、内容、营销、广告、系统配置等管理工具。

3.2.2 业务系统

业务系统是向平台用户提供专业性、定制化的物流信息与服务的应用系统,包含会员管理系统、物流资源管理系统、物流信息系统、物流信息撮合系统等八个应用系统。

图2 业务系统构成

会员管理系统。包括平台会员的注册、审核、注销、处理等业务功能,以及会员基本信息、会员资质、考核评价、行为分析等管理功能。

物流资源管理系统。包括药品、器械等货物、运输资源、仓库资源、物流人员、物流设备等物流相关资源基本信息管理。

物流信息系统。包括物流政策法规、物流行业新闻动态、物流资源供求、企业展示、营销会展、融资服务等信息管理功能。

物流信息撮合系统。包括医药企业、医疗机构、第三方物流企业、物流设备企业相关物流资源的供需撮合、合同管理、在线交易、支付结算、信用评价。

物流监管溯源系统。实现主动监控车辆与货物,主动获取、分析信息,实现物流过程的全监控。包括车辆位置监控、配送进度监控、配送视频监控、预警阈值设置、指标监管、货物追踪溯源、决策支持、政务协同等功能。

中小医药企业物流SaaS系统。包括客户管理、供应商管理、仓储管理、配送管理、运输管理、物流运行管理、订单管理等功能。实现功能专业化、服务个性化,满足不同企业的不同物流服务要求,其中物流功能要符合GSP相关要求。

基层医疗机构药库管理SaaS系统。包括药品的目录管理以及药品的采购、入库、出库、调价、调拨、盘点、报损、退药等功能,同时包括采购计划及药品会计等相关功能。

3.2.3 数据系统

数据系统是向平台用户提供物流相关数据的管理和分析服务,满足平台用户对物流相关业务的智能预测、经营决策、监督管理等需求。

基础数据管理系统,包括药品、器械、运输、仓储、人员、设备、位置、条码等物流基础信息的采集、存储、清洗、更新、维护、备份、共享等管理功能。

数据分析系统,支撑物流公共信息、物流信息撮合、物流调度监控、物流监管溯源、客户关系管理等业务系统对数据分析的相关需求,实现统计汇总、综合查询、统计报表、辅助决策等功能。

3.2.4 运营系统

运营系统向平台运营人员提供客户服务、客户关系管理、广告管理、内容管理和营销管理等运营工具,从而保障平台健康、持续地发展。

图3 运营系统构成

客户服务:包括为平台用户提供自助服务、电话咨询、在线交流等服务功能,并建立答疑解惑、开展业务合作的沟通渠道,从而提升平台用户的服务体验。

客户关系管理:包括为运营人员提供客户资料管理、联系方式管理、客户行为分析、客户价值分析、客户关系维护、订单追踪管理、绩效管理等功能,从而提升平台的服务质量和业绩。

广告管理:包括对广告的资源管理、价格管理、销售管理、数据统计等广告管理功能,以及对广告的内容审核、排期、目标选择、上线、暂停、下线等广告功能。

内容管理:包括对平台上展示的新闻、公告、政策法规、行业动态等内容进行编辑、审核、、下线等管理功能。

系统运行配置管理:包括对平台各系统的元数据管理、用户数据管理、权限管理、系统参数配置、运行监控、日志管理、审计管理、目录管理和库表管理等功能,保障平台的日常运维与正常运行。

营销管理:包括促销活动的线上实现,以及会员积分、礼品兑换等会员营销服务。

3.2.5 协同系统

协同系统向平台的内、外部系统提供服务接口,实现内部系统之间的调用协作以及与外部系统的互联互通。

数据交换:以统一的交换规范,实现数据提取、数据转换、数据发送、数据接收、数据校验、数据审核等功能,同时支持数据的同步以及历史数据的迁移等,从而实现平台内、外部业务系统之间的有机结合。

服务协同:将平台服务以Web Service接口形式,提供给平台内、外部系统进行调用,在不必修改平台各应用系统源代码的情况下,实现各业务的协同与扩展。

4 结 论

物流信息服务平台不仅服务于医药行业,通过为行业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服务来优化医药物流资源配置,降低流通成本,而且是 “互联网+医药”业务版图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为各医药行业流通领域监管部门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

参考文献:

[1]魏修建.电子商务物流管理[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8:208-209.

[2]侯.外贸B2C物流系统分析与设计[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12.

[3]刘琼.基于SOA 的第四方物流服务平台研究[J].机械设计与制造,2007(9).

医药集中采购范文第4篇

1 药品集中采购管理模式

1.1法律保障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工作,2001年11月,国务院6部门印发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卫规财发[2001]308号),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和管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机构),建立工作机构和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各省逐渐确定并公布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的基本药物中标药品目录”,组织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省级采购平台采购药品,10年来,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1.2运行机制

医院按照医院年用药量及用药自然增长率,预算全年药品的用量,报当地医疗机构审批后,采用招标形式,将医院需用药品目录、采购招标函、采购招标条件和资质要求,发函到各投标单位。然后按投标单位返回的信息,进行资质审查和药品筛选。在此基础上召开药品采购招标专题会议,邀请当地医疗机构主管领导、纪委、审计、财务、工会等部门共同参与审标。遵循在同规格、同含量、同包装、同产地的条件下比质量、比价格的评标原则,严细审核、认真评定、精心选择,从各家投标单位分别评选出中标药品种类。通过年度药品采购招标,既对药品价格进行了严格限制,又对药品采购质量进行了严筛细选,确保了药品采购货真价实、安全经济实用。医院与药品投标单位签订了供货合同,并将中标药品目录分别发函到药品供应单位,以统一药品价格,同时上报当地医疗机构各职能部门以便监督检查。采购机构作为采购的责任主体,不得擅自采购非中标药品,不得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不得违反中标价格采购。各医疗机构的药事委员会在整个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单位药品采购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评价,对采购和使用异常的药品应开展追踪调查,确保安全用药、合理用药。

1.3优势分析

(1)药品集中采购能够发挥规模优势,得到最佳的性价比,在保证质量的同时把采购的价格压到最低。采用药品集中采购管理符合我国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以及价格形成机制的实际情况,既有利于控制药品价格,也有利于保证药品质量、有利于从源头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有利于推动医药行业优化整合,能够取得综合的政策效果。

通过政府主导药品集中采购,能够有效压缩中间环节,降低交易成本,实现规模效益,改变招投标各方都不愿降价的状况,最终为广大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药品。同时,药品集中采购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通过对投标医药企业和产品的资质审核,严把准入关,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非法企业和药品,使无证企业和假冒药品失去了投机的空间,保证了群众用药安全。

(2)很多省还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建立了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上药品采购监督管理系统,该系统的使用使药品的需求及供应信息在医院、配送企业、配送监管部门之间流畅、及时传输,使医院及药品配送企业及时进行信息沟通,保证医院药品的及时供应,控制医院药品的合理库存,提高药品配送效率,减少流通成本。建立、完善医药电子交易平台,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实现药品交易过程的充分竞争,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患者的医药费负担;实现集中招标采购的无纸化运作,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强化政府对集中招标采购的监管,有效杜绝假药劣药,加快新特效药的适宜普及速度。

2 药品集团化采购管理模式

2.1运行机制

对药品团购目录的制订、药品的配送和质量管理责任等进行详细规定。对药品流向的五个环节――“医药公司、分部、医院、科室、医生”的职责进行规范。医药公司选派医药代表分驻各个医院,协调药品采购事宜,指导医生合理用药。

药品集团化采购管理的实施,把药品招标、采购、使用的全过程置于采购机构统一管控之下,由采购机构牵头组织所属医院与供药公司以协议的形式商定用药目录、确定药品价格、公开药品利润。签订协议后,医药公司依照协议供应、医院依照协议进药、医生按照目录用药,杜绝了医院采购权和医生处方权的“寻租”,斩断了“灰色利益链”,规范了采购秩序。

2.2优势分析

药品集团化采购改革的实质是一次利益的重新分配,是将以往药品采购的“暗箱操作”变为在“阳光”下运行。药品集团化采购管理改革,在试行医院展开后半年,就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政治效益和经济效益,受到上下普遍认可。

(1)提高了药品收益的使用效益,惠及于民。实施药品集团化采购管理后,医院增加的收益除用于医院硬件建设和补贴医药费用外,有的医院为地方患者开展了减免挂号费、检查费、床位费等活动;有的医院对特困患者等实施了减免费用或义务救治。

(2)保证了药品质量,实现利润最大化。实施药品集团化采购管理后,药品由一家公司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避免了多头采购,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药品采购成本。

医药集中采购范文第5篇

关键词:药品;集中采购;政策

中图分类号:F253.2;R9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6-0000-01

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实施以来,药品中标价格持续走低,但不合理的购销行为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未从根本上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1]群众就医负担特别是用药经济负担仍然较重,直接影响了政策效果。如何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理顺相关工作部署,创新管理理念、方法和工具,充分调动参与改革各方的积极性,推动公立医院加强药品采购和使用管理,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是落实改革要求,推动改革目标顺利实现的关键。[2]

一、我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基本情况

为确保药品使用质量,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切实减轻社会医药费用负担,保障患者健康权益,2001年国家卫生部开始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3]进一步细化实化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政策措施,增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性、操作性。药品集中采购实施以来,在保持了招标药品平均价格下降趋势的同时,也出现了部分药品“一招就死”、新药创制含金量偏低、药品规格乱象丛生等问题,其根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药品集中招标 “量价脱钩”。药品集中采购是在政府完成集中招标后,由医院自主采购。2001年制定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曾要求医院明确采购数量,但由于覆盖的医疗机构和药品品种太多,招标药品的规格太过复杂,许多地区放弃了对采购数量的规范。忽略了药品采购数量以后的药品集中招标就蜕变成单纯的价格控制。

第二,药品加成政策刺激高价药的竞标和采购。受药品加成政策影响,医院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更加倾向于中标价较高的药品,这就导致部分药品以低价中标后销量急剧下降,改头换面的高价药通过药品回扣在医院热销,患者被迫支付更高的价格。

第三,药品招、采差价的收益归属不清。由于没有对药品招、采差价所形成收益的归属进行明确规定,医院缺少足够的动机提升与药企议价的能力,而药企则一方面以高价竞标,另一方面通过对医务人员的各种让利来提升销量,这就给不正当的购销活动制造了温床,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医药市场的正常秩序。

第四,医院作为采购主体的功能发挥不足,存在药品短缺风险。医院负责药品最终采购并支付货款,[4]但医院只能按照有效采购目录采购中标药品,而一旦出现厂商由于成本等原因停产、流行性疾病高发期导致某些药品需求短期大幅增长,进口药品许可证到期等情况,就会出现药品短缺,在短缺的品种中,多数是临床必需的和物美价廉的药品。[5]

二、对我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相关问题的理解

对“同城同价”的理解。从合理控制药品费用的角度, “同城同价”最重要的内容应该在于不同级别、不同隶属关系的公立医院对同一厂家生产的同样规格的同一药品制定相同的零售价格,而不是对医院采购药品价格的限制。如果医院能以更低的价格获得同质的药品,可以有效地降低医院成本,最终将有助于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

对药品招、采差价收益归属的理解。医院通过“带量采购”与供应商议价,获得比中标价更低的采购价,由此产生的收益是医院的合理收入,应用于补偿医院。这部分收入直接归属医院,有利于医院加强内部监管,切断药企与医生之间的不正当利益关系,从而促进医院内涵建设,构筑良好的医德医风,最终使患者收益;药品生产和销售企业也将更专注于提高质量、降低成本,而不再需要通过给医生回扣的方式来维持药品的高销售价。

三、对药品集中招标与采购的建议

充分发挥政府集中招标对药品采购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扩大药品集中招标的范围,鼓励用途广、疗效好、价格低的药品的生产,考虑采用政府补贴的形式调动药企的积极性,保证适宜药品的生产与供应。

明确公立医院作为药品采购主体。发达国家政府在药品流通领域发挥的主要作用是对药品质量的评价和对零售价格的规定,药品的采购一般都是医院和医院集团的自发行为,依托发达的药品购销信息系统完成。公立医院或医院集团应按照集中招标结果,根据计划用量采购药品,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在确保用药质量与安全的基础上通过与药企的“带量采购”协议以低于中标价的价格采购药品。

进一步推进基本药物单独集中采购。实行单一货源承诺和量价挂钩的采购模式,实施统一支付、统一配送,确保基本药物供应,有效降低基本药物价格。引导公立医院通过规范临床诊疗、推广临床路径等有效措施,提高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促进合理诊疗、合理用药,遏制药费的不合理上涨,使改革的成效真正惠及百姓。

依托信息技术,加强对药品采购和使用全过程的管理。完善药品供应链管理,进一步提升药品采购信息的透明度,增加供应商库存情况显示和不良采购记录备案,加强药品购销合同管理。完善药品供应配送管理,探索药品供应链服务外包,在降低运营成本的同时,使药学人员更专注于药事服务,增强对患者的用药指导。加强医院药品使用情况监测,为做好下一轮药品采购计划打好基础的同时,提高用药安全,减少浪费,切实保障患者健康权益,减轻患者用药负担。

参考文献:

[1]安彬,吕庆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分析[J].理论探索,2007(1):87-89.

[2]周子君.药品集中采购该如何规范[J].医院管理论坛,2015,32(9):3.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