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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搞好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和国家计委颁布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大修和改善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路工程验收的依据。
1、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批准的工程设计、概算、预算文件;
3、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及图纸;
4、批准或确认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5、上级机关对工程的指示文件;
6、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标准、规范及国家有关规定等。
第四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主要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和监理工作情况,提出工程质量等级建议。
竣工验收由交通部或批准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地方交通主管部门主持,主要是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总结经验教训,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工程质量等级。
小型工程或简易工程项目,经主持竣工验收单位批准可合并为一次竣工验收。
第五条分段完成的路段或单项工程,具有独立使用价值,可分段交工,经交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全部完成后统一进行竣工验收。
第六条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均采取评分法确定等级。其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
综合评分85分及以上者为优良;70分以上、不足85分者为合格;70分以下者(不含70分)为不合格。
第七条未经交工验收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交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报请竣工验收。
第八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负责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图表、资料,并装订成册,其编制费用分别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承担。
验收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九条验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通过验收对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作出恰当的评价,对有争议的问题,要从全局出发,充分协商,合理解决。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十条交工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已按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建成,具有独立使用价值;
2、按附录A第三、四部分要求编制完成竣工文件;
3、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已准备好总结报告材料;
4、质量监督部门已完成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并编写完成了工程质量鉴定书。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在全面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应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核实具备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
交工验收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接管养护、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单位代表参加组成交工验收组,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验收。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检验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组织,按以下规定分标段进行全面检查:
一、路线:最小平曲线半径、最大纵坡和坡长、最小视距的路段应逐一检查;其他路段的半径、纵坡、视距应检查总数的20%以上。
二、路基路面:高填深挖(填挖高度大于6米)和水文地质不良地段,对其稳定性、压实度、中心线、宽度、厚度、路拱、边坡、边沟、排水设施等,应逐一检查;其他路段每公里抽查1-2处,路面工程应每两公里抽查一个断面,检验其厚度、压实度。
三、大桥和隧道:要求对各部尺寸、标高、各部结构的施工质量、引道和导流、防护工程等应逐一检查量测。
中桥应抽查总数的50%以上。小桥抽查总数的20%以上。
大桥和特大桥必要必要时应进行荷载试验。
四、涵洞、挡土墙及防护工程:应抽查总数的20%以上。其中,高度在4米以上的挡土墙和孔径在2米以上的涵洞应抽查总数的30%以上。
五、互通式立交工程应按路基、路面、桥涵、挡土墙和交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分离式立交及其他交叉工程应抽查总数的50%以上。六、交通安全设施应抽查总数的30%以上。
七、沿线服务管理和养护设施、环境保护工程应检查总数的50%以上。
八、隐蔽工程和建成后不易检测的分项、分部工程,应审查施工、监理单位的原始资料。
九、对竣工图表、资料、文件、工程决算应全面检查核对。
第十三条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受检单位工程评分,按单位工程平均得分确定标段工程质量评分值,再按标段工程质量评分值采用加权平均法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即:
工程质量评分值=∑(标段工程质量评分值×该标段投资额)/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建安工程费总额或合同工程价款总额)(公式)
第十四条交工验收组应认真听取和审议以下报告:
1、建设单位关于工程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
2、设计单位关于工程设计情况的报告;
3、施工单位关于工程施工情况的报告;
4、监理单位关于工程监理(含变更设计)情况的报告;
5、质量监督部门关于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情况的报告。
交工验收组在听取报告、审查资料和实地察看的基础上,对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工程质量鉴定意见和评分进行审议和确认。
第十五条通过交工验收的工程必须写出交工验收报告(其内容见附录B),由建设单位按隶属关系报请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或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核定。
对交工验收合格以上的工程,应安排养护管理。
对于交工验收不合格或有缺陷的工程及未完工程,应由原承包单位限期修复、补救、完成,其费用自理。
第三章竣工验收
第十六条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过交工验收各标段均达到合格以上的工程;
2、对未完工程或交工验收时提出的修复、补救工程已处理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和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
3、按国家《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和附录A要求已编制完成竣工文件;
4、按规定已编制好工程竣工决算;
5、施工、监理、设计、建设、监督等单位已编写完成汇报材料;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收到建设单位申请验收报告后,应及时核查交工验收的工程及竣工文件,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及时组织验收。
竣工验收委员会由验收主持单位、建设单位、交工验收组代表、接管养护、质量监督、造价管理、有关银行、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的代表组成。大中型项目和技术复
杂的工程,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工作。国防公路应邀请军队代表参加。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委员会为全面掌握工程建设情况,应认真听取和审议如下报告:
1、建设单位关于工程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
2、设计单位关于工程设计情况的报告;
3、施工单位关于工程施工情况的报告;
4、监理单位关于工程监理情况(含变更设计)工作的报告;
5、质量监督部门关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报告;
6、交工验收组(代表)关于工程交工验收情况的报告。
以上各单位报告中应对建设管理、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作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第十九条竣工验收委员会在全面听取报告及检查有关资料、现场察看的基础上,对工程质量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附录C表中所列项目进行综合评分。
第二十条工程质量的总评分值为100分,其中交工验收组确认的工程质量质量评分占70%、验收综合评分占30%(见附录C表1)。按第六条规定确定工程质量等级。
关键词:钢筋工程;安装;验收;问题
中图分类号:TU39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前言
在城市建筑工程中, 钢筋混凝土结构是建筑物或构筑物比较广泛采用的组成部分。而钢筋工程作为隐蔽的分项工程,是最重要的分项工程之一,它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建筑物施工及使用期的安全,是整个工程质量控制的核心。目前,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素质参差不齐,建设监管不到位,建筑钢筋工程施工中普遍都存在着问题。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钢筋的级别、种类、直径、根数较少出现问题,但由于施工单位在质量管理和施工人员岗前培训、人员素质方面存在不足,造成在钢筋工程在构造做法方面时常出现质量问题。本人根据多年从事质量监督的工作经验,对钢筋分项工程验收监督抽查时发现的质量问题做如下总结,供同行参考。
一、 钢筋进场检验存在的问题
1 主要问题
(1)货源渠道复杂,供应市场混乱,造成质量证明资料与现场实物不符。
(2)复验取样不规范,甚至有假证现象,有的钢筋未检先用。
(3)施工图未注明抗震等级,施工监理人员缺乏抗震设计知识。
2 质量控制
混凝土施工规范规定,钢筋进场检验属于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应采取如下措施:
(1)钢筋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按现行国家规定抽样做力学性能试验,确认复验合格后才能在工程上使用。
(2)监理人员应现场见证复验取样,确保送检样品的真实性,复验结果是该批钢筋能否使用的重要依据。
(3)做好抗震用钢筋强度实测值的复核工作;混凝土施工规范 5.2.2 条规定,对一、二级抗震等级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即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之比值不应小于 1.25;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 1.3。施工图未注明抗震等级时,监理人员应在图纸会审时提请设计人员予以明确,并应将抗震钢筋强度实测值复核工作列入监理实施细则并作为关键控制点,经复验合格才能同意该钢筋在抗震结构中使用。
二、钢筋安装常出现的质量问题
1.在柱下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钢筋施工时,当遇到基础承台长、宽不等时,长向钢筋应在下面短向钢筋在上面,实际施工时,钢筋施工人员时常将钢筋位置放反了。
2当主次梁相交时,次梁上部钢筋及下部钢筋应分别在主梁上部钢筋上面及下部钢筋的上面,实际施工时,钢筋施工人员时常将钢筋位置放反了或仅主次梁上部钢筋位置放反。
3框架结构或框剪结构悬挑梁钢筋施工时,当L(L为悬挑梁净挑长度)≧4hb(hb=悬挑梁根部高度)时,悬挑梁第一排钢筋可下弯,但下弯钢筋根数不得超过第一排钢筋总数的一半且角部钢筋不得下弯,实际施工时,钢筋施工人员时常将钢筋下弯比例超过一半;当L﹤4hb时,悬挑梁第一排钢筋不得下弯,实际施工时,钢筋施工时却仍然将钢筋下弯。
4在楼板钢筋施工时,如遇到长短边不相等时,短向钢筋应作为主要受力钢筋而放在主要受力面上,即板底钢筋应短向钢筋在下长向钢筋在上、板负筋应短向钢筋在上长向钢筋在下,在施工板底筋时,施工人员尚能正确施工,当绑扎板负筋时,钢筋施工人员却常将板负筋的长短向钢筋本应短向钢筋在上长向钢筋在下顺序放反;在双向受力的板筋绑扎时,未按规范要求将所有钢筋相交点全部扎牢,而是采用相隔交错扎牢的施工方法。
5在楼板钢筋施工时,应从梁或墙边5㎝处开始绑扎,实际施工时,钢筋施工人员时常按楼板钢筋施工图中实际标注的钢筋间距施工。
6在钢筋混凝土墙的钢筋网施工时,施工人员未按规范要求除靠近两行钢筋的相交点全部扎牢外,中间部分的相交点可相隔交错扎牢,而是全部采用相隔交错扎牢。
7在梁和柱箍筋施工时,应从柱或墙边和楼板面5㎝处开始绑扎,实际施工时,钢筋施工人员时常按梁或柱施工图中实际标注的钢筋间距施工;并存在梁和柱箍筋未能与受力钢筋保持垂直,箍筋弯钩叠合处未能沿受力钢筋方向错开放置、梁的箍筋弯钩叠合处未按规范要求尽量放在受压区;对有抗震要求和受扭的结构,箍筋末端未按规范要求做135度弯钩施工等质量问题。
三、钢筋间距方面存在的施工质量问题
1.随着高层建筑的增多,梁柱的钢筋数量增多,给施工增加了难度,加上施工方面的原因,常出现梁柱钢筋的间距不均匀甚至小于规范规定的最小间距25mm的要求。
2在梁筋的施工中,由于施工方面的原因,梁上部钢筋的第二排钢筋掉落至梁中部,造成与第一排钢筋间距过大或与第一排钢筋叠合在一起、梁底第二排钢筋与第一排钢筋叠合在一起,多排钢筋排距无法满足规范规定最小间距25mm的要求。
四、钢筋保护层方面存在的施工质量问题
1钢筋的保护层是指纵向受力钢筋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在实际施工时,施工人员常将钢筋的保护层理解成梁柱箍筋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造成结构断面有效尺寸减小,削弱了结构的承载能力,给主体结构带来质量安全隐患。
2在楼板钢筋施工时,由于施工方法不当或钢筋垫块规格、放置间距、放置位置选择错误、马蹬高度选择错误等原因,造成板筋保护层厚度过大或过小,而不能满足规范的要求。
五、钢筋连接施工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
1在板筋的连接施工中,目前多采用绑扎连接的方法,由于施工不当等原因,板筋常在同一跨内同一截面(断面)搭接、板筋受拉区搭接比率超过50%、相邻钢筋搭接未相互错开使得搭接比例达100%的情况;另外,板筋连接还存在在受力集中区搭接和搭接长度不足等质量问题。
2在梁筋的连接施工中,可采用绑扎搭接、焊接或机械连接。实际施工时,梁筋的连接常存在在受力集中区连接、连接比例超过规范要求、同一受力区段多次连接、接头位置未相互错开、搭接长度不足、接头未避开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的箍筋加密区、直径大于22mm的钢筋采用搭接连接等错误做法(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另外,在钢筋搭接焊接(以电渣压力焊为例)中,存在搭接区钢筋事先未预弯、搭接长度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接头处钢筋轴线偏移超过规范要求及接头焊包不均匀,存在裂纹和钢筋表面明显烧伤、焊渣未清理干净等缺陷。
3在柱筋的连接施工中,常存在同一受力区段多次连接、接头未避开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柱端的箍筋加密区、接头位置未相互错开、基础以上首层钢筋连接位置设置错误的质量问题;对有抗震要求的柱受力筋的接头,未按规范要求优先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而是采用搭接连接的错误施工方法;柱筋接头焊包不均匀,存在裂纹和钢筋表面明显烧伤、焊渣未清理干净等缺陷。
4当钢筋采用机械连接(以钢筋锥螺纹接头为例)时,由于施工不当,存在套筒未拧紧(并未用扭力扳手进行检验),钢筋受力后易产生滑脱的情况、钢筋母材存在弯曲或有马蹄形切口,从而产生丝扣不全,给连接质量留下隐患等质量问题。
六、钢筋锚固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在钢筋锚固施工中,常存在锚固长度不能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采用机械锚固措施时锚固长度范围内的箍筋少于3个等质量问题。
七、节点部位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1在梁柱节点钢筋绑扎时,由于节点处钢筋较多施工难度大加上施工不当,节点区的箍筋绑扎而未能按规范及设计要求均匀布置,而是随意的绑扎在一起,造成箍筋间距不能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影响节点混凝土的施工质量。
2在主次梁交接部位的钢筋施工,可采用在次梁两侧箍筋加密、次梁底加设吊筋或两种方法同时采用的方法加强梁的抗剪能力。当采用箍筋加密方法施工时,未按规范规定从次梁受力钢筋两侧5cm处开始绑扎;当采用次梁底加设吊筋时,则存在吊筋固定不牢、吊筋未放置在距次梁底5cm处及吊筋与其他受力钢筋间距未能保持25mm最小间距的要求。
3为加强悬挑梁根部的抗剪能力,在悬挑梁根部加设鸭筋,在鸭筋施工时,常存在吊筋固定不牢及吊筋与其他受力钢筋未能保持25mm最小间距的要求。
八、与安装工程交接部位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目前安装工程中的管线多采用暗铺施工,因安装工人施工不当,常将所有的管线绑扎在一起固定在梁筋中,造成已绑扎完毕的梁筋分布不均匀,甚至两根钢筋并连在一起,使得该处混凝土难以浇捣,混凝土无法充分包裹钢筋,削弱了梁的承载能力,钢筋验收时,应要求施工人员将管线分散布置分别固定,管线间应保持间距在25mm以上,充分保证混凝土的浇捣,从而有效解决该处得质量问题。
九、结束语
一名合格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需要有综合的专业知识、良好的管理技巧、善于总结工作经验和不断追求进步的精神、做到敬岗敬业、严格执法,方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整改意见或指导意见,及时消除质量隐患,确保主体结构质量。
参考文献
[1]王世兰.建筑钢筋工程施工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工程施工,2006.
[2]杨利.钢筋隐蔽工程的监理验收[J].城市建设,2010(21).
关键词:电力业受电工程验收工作;安全风险;防护措施
中图分类号:TM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3) 24-0000-01
一、前言
电力业受电工程验收工作的进行关系到电力部门的电力服务于用电单位的协调关系,因此在电力部门收到相关企业或机构的受电工程验收后就会根据工程验收现场的安装环境以及企业自身的条件背景以及用电需求制定相应的方案进行设备的安装工作,然而在安装工作的设计工作中由于设置方案计划疏忽就会导致后来的一系列用电安全隐患,产生用电危险,因此本文针对安装后的验收工作加以介绍,其目的是为提升电力业受电工程验收施工的安全。
二、电力受电工程的概括
在电监会对“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下,受电工程建设市场日趋成熟。信息和监管系统是信息服务平台和监督管理平台的有机结合。它可以为电力客户提供一个公正公开的信息平台,使其在享有充分知情权的情况下,只须轻点鼠标就能在电脑上查询相关政策法规、三类企业、报装流程及供电方案等信息,自由选择电力工程服务企业。同时,还能对供电企业和三类企业提供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价。
三、电力受电工程验收的安全风险分析
(一)在验收工作计划中安排比较不合理。对于接到申请后相关审核组没有进行系统的审核工作或者应付了事而且没有按照规定的顺序来进行验收工作,对计划的设计并不充分合理,就会严重导致设置计划内存在安全风险,对日后的供电用电工作造成一系列连锁的使用风险。
(二)在验收人员安全素质比较低。对于专业的用电设施架设和使用是需要操作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素质的,而对于一般在电力业受电工程验收工作都会需要专业性极强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去执行安装中的验收等工作,但是由于我国工作人员转移质量参差不齐,导致在安装过程中设备使用不规范,安装工作中会存在疏漏都会导致安全隐患的产生,并且由于这类人员比较缺乏专业知识和眼光,因此,就会对于很多安全风险无法预知。
(三)在验收方案编制时,会出现不科学及不合理的方案。首先,无验收工作的方案,没有明确验收现场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相关的安全措施;其次,在与验收相关的竣工图、说明书、试验报告等资料不够完整、不够准确,或者在现场勘查时,工作人员不够细致,就会导致方案缺少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最后,在验收方案不交底,就会没有组织验收人员提前熟悉方案内容及相关要求。
(四)在现场安全措施不够到位,违章的作业。其主要表现为:一方面,在验收者思想盲目时,在未检查设备是否带电、安全措施是否完备的情况下,因核对设备标牌参数,记录表码数据,检查设备安装工艺质量等工作而靠近设备,就会导致带电设备对人身放电。另一方面,参与验收的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习惯性违章较严重,一点失误就会造成人身触电。不管设备停电与否,就会验收过程中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就会比较接近或者解除设备是一种危险的违章行为。
四、电力受电工程验收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应严格验收工作计划进行管理。在验收工作属于准备阶段,因此其工作性质十分专业。并要求相关部门领导必须组织一批专业性较强经验足的专业型人才进行同步的交流验收活动,把验收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用电的安全风险,进行逐步找出、查证并制定解决方案,在此基础上复查几次综合申请条件在进行安装方案的计划实施制定。
(二)要及时进行树立验收人员的风险意识,健全验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机制。针对岗位采取素质化培养,经常组织观摩交流会议交流遗忘经验,集体提升人员专业素质,并且针对责任制度相关人员负责制度,确保工作态度谨慎和工作操作规范,并且对于工作突出的人员采取嘉奖形式,一旦出现问题立刻将责任老师到个人处,这样可以提升工作质量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应科学制度验收工作方案。对于方案考虑周全主要是制定方案的先决田间,因此,在制定电力受电工程计划的时候一定要及时考虑遇到问题,并要针对可能会发生的一系列事故问题做出预防措施,确保安装的合理性以及整体的安全性,认真对待不同地区的外界因素,考虑到一系列外因所引发的事故并且针对于这些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措施。
(四)应深入开展现场进行发违章活动。一方面,对管理人员和验收工作负责人员要严肃查处受电工程验收现场各类违章行为,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性质的处罚。另一方面,对验收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的安全防护措施能力,对自己在工作中的欣慰进行负责,资助发现违章,相有关监督部门及时地反映,相互监督整改违章,共同创建物违章验收工程。
五、结论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电力事业发展不够好,有哪次在电力生产的世代背景下电力业受电工程验收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在以前对于这类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只是进行简单的维修,但是对于现在的市场用电的需求就显然不足,所以就要端正工作态度,提升工作质量。本文主要是对电力业受电工程验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加以分析,所诉的建议只供参考。
参考文献:
[1]孙玉宁.电力业扩工程验收安全风险分析与防范[J].科技与企业,2013(13):56-56.
【关键词】防雷工程验收;防雷市场监管;问题探讨
防雷工程作为建筑施工中的重要环节,对建筑工程质量具有重要的影响。防雷工程验收的过程中,验收人员应熟练掌握防雷技术相关规范,与防雷设计人员进行积极交流,熟悉具体工程项目防雷要点,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
1.防雷工程验收和防雷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1.1防雷工程等电位问题易在工程验收中被忽略
防雷工程验收中,等电位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工程的防雷技术施工过程中,明确规定,防雷施工设计需要在等电位箱内安装6-8根接地镀锌扁铁。然而在实际的工程验收的过程中,常会发现等电位箱内的镀锌扁铁的数量远少于设计要求数量;(2)根据施工和设计要求,等电位箱内出了应明确标识电路的链接情况外,还应反映建筑工程的暖气接地和消防等情况,但是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等电位箱内往往只能够看到电路的链接情况,而其他建筑施工情况不能在等电位箱内看出;(3)在餐厅、医院或者网吧等公共场所,要求具有等电位箱,以保证用电安全。但是在实际防雷工程中,建筑中往往因为各种原因忽略等电位箱的设置,这一点也常被工程验收人员忽视;(4)包括防雷工程施工在内,建筑工程施工应明确设备生产厂家和施工单位责任,防止建筑工程出现问题后,责任不明确。但在实际防雷工程中,常会忽略明确生产厂商和施工单位的责任,为建筑工程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5)随着居民的用电量逐渐增加,住宅楼的等电位接地设计已经成为住宅楼防雷设计的关键环节,然而,在实际的工程验收中常会忽略住宅楼的等电位链接问题。
图1 防爆等电位端子箱
1.2电涌保护器安装条件冲突
根据相关防雷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防雷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安装电涌保护器以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此外,防雷工程是建筑施工的一项系统工程,应在建筑主体施工完成之前完成防直击雷工程。同时,在建筑工程的主体验收的过程中,不要求安装配电设施,使得电涌保护装置不具备必要的安装条件。然而,防雷工程的验收工作一般是在建筑工程主体验收之前进行验收。这样就产生了冲突,建筑工程主体验收不要求安装配电设施,使得电涌保护装置安装缺乏必要的条件,导致防雷工程验收不能够顺利通过。由于工程验收顺序和内容的冲突导致防雷工程的验收不能够顺利完工。
图2 电涌保护器
1.3电涌保护器安装企业资质问题
电涌保护器在防雷电感应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其也是防雷工程施工中的技术要点和难点。为了解决防雷电感应技术问题,电力企业尝试在配电设备中内置电涌保护器。也就是说,电力企业作为安装电涌保护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但是,在实际防雷工程规定中,电力企业是不具备电涌保护器施工资质的,同时电力企业的电涌保护器不会在气象部门进行备案,这就导致,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如果再次安装电涌保护器,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客户也很难接受,但是如果使用配电设施中的内置电涌保护器,则相关企业没有施工资质。由此产生施工冲突。
2.防雷工程验收嗯哼防雷市场监管中的主要措施
2.1合理协调工程验收中的冲突
建筑工程施工是一项复杂的工程,竣工验收的过程中,每个系统之间会出现冲突导致工程验收不能够顺利进行。所以,在防雷工程验收的过程中,验收人员既应该严把防雷工程的质量关,又要顺利解决防雷工程验收与其他工程验收中的矛盾。在防雷工程验收中,如果防直击雷工程验收合格,而且防雷工程施工企业和业主递交电涌保护装置安装承若书,或者防雷施工单位安装电涌保护装置,带配电设施完备后接通电源,验收人员应灵活处理验收工作,给予工程验收合格证书。
2.2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
实际防雷工程施工中,电力企业提供配电设施内置电涌保护器,产生施工矛盾。在我国,电力企业一般属于电力部门的下属企业,电力部门对电力企业具有很大的影响力。所以,在防雷工程施工和验收方面,应加强气象部门和电力部门的交流和合作。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解决具体施工矛盾。
2.3各部门依法履行各项职能
防雷工程的具体验收要求在《气象法》中具有明确的规定。要求气象管理部门对社会中的各种防雷公司和防雷施工人员的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管理,以保证防雷工程市场的秩序性和建筑工程的安全性。然而,在实际的防雷工程监测和验收的过程中,仍存在很多的问题。一些气象部门在防雷工程验收问题上存在误区认为,在资源有限和管理制度不全面的环境下,如果审批防雷工程公司过多,会对自身的旗下的公司形成竞争威胁,从而减少了防雷公司的审批数量。此外,相关管理部门下属具有防雷施工公司,这使得防雷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力的可能。所以,在防雷市场监管过程中,应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气象管理机构在防雷监管工作中的重要职能,规范防雷市场秩序。
3.结语
建筑防雷工程是涉及到建筑工程安全的重要系统工程。所以,应加强建筑防雷工程的验收和防雷市场的监管工作。然而,目前防雷工程验收和防雷市场监管中仍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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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颜斌,周华,秦兆军. 高层建筑物防雷与建审技术探讨[J]. 内蒙古气象. 2005(01)
2017年年,在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在公司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紧紧围绕公司2017年总体安排部署,以推动石门沟2号3号水库工程为重点,统筹谋划,精心安排,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确定的各项任务,现将全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开展的工作及完成情况
(一)工程建设完成情况
2017年,我部积极推动石门沟2号3号水库工程建设,基本实现了计划管理目标,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石门沟2号水库工程。截至目前,石门沟2号水库除自动化控制、水保灌溉系统工程未完成外,其余全部均已完工。5月19日正式蓄水,9月14日正式试供水,目前2号水库累计蓄水406万m3,累计供水200万m3;10月30日,顺利通过环境保护专项工程验收,截至目前,累计完成23个分部工程验收,累计完成投资1.91亿元,占总投资87.24%。
(2)石门沟3号水库工程。截至目前,石门沟3号水库除自动化控制、马道沟支渠1号洞、2号洞封堵处理工程未完成外,其余均全部已完工。6月7日正式开始蓄水,9月14日正式试供水,截至目前,3号水库累计蓄水280万m3,累计供水70万m3。10月30日,顺利通过环境保护专项工程验收,截至目前,累计完成9个分部工程验收,累计完成投资2.24亿元,占总投资89.98%。
(二)工程建设管理情况
(1)研究讨论EPC管理模式,明确各方责任。一是认真研究EPC建设模式下业主、监理、总承包单位的职能职责和监管方式,加强合同执行的跟踪控制和动态监管,及时调整合同执行偏差,使工程结算和投资可控在控;二是认真对照初步设计和合同,及时调整和补充设计漏项,优化设计,纠正设计偏差,节约投资,完善功能;三是加强同EPC项目部的沟通,明确EPC项目各方责任。四是严格监督落实EPC各方责任,采取定期考核和平时现场巡查等方式,确保了EPC项目部按合同正常工作、有序开展。
(2)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管理体制。一是对在建项目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建立分级、分层次的管理体系。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岗双责”。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改进约束机制,落实目标任务。四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已下发的《工程验收与资料整编管理要求》、《关口实施细则》、《节假日及周末巡查制度》等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对部分现行的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3)加强质量管理,靠实质量责任。一是与各参建单位签订了质量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业主、监理、EPC项目部等单位职责,项目监理部、EPC项目部内部签订了质量管理目标责任书,确保了工作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二是按照建设程序,加强了同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心的联系,定期主动邀请对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和指导,按时上报质量月报。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通知单制度,对工程建设中发现质量问题及需要明确事宜以通知单方式下发至监理部、EPC项目部,做到建设施工、质量控制有据可依。四是严格工程验收制度,严格按照项目划分执行建设工程质量“三检”制、强制报验制和第三方试验室检测制,建立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三方联验制度和监理旁站制度,现场管理人员与监理一起加强对现场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强化质量管理,落实单元、分部工程验收。五是完善了旬、月报制度和月例会制度,充分发挥监理部在项目质量管理中的监督作用。一年来,无任何质量事故发生。
(4)加强安全管理,靠实安全责任。2017年,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上重抓落实,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基本到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度完善,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能够认真落实国家、省上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办法,能够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能够严格按照各项安全生产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均实现了无重伤、无死亡、无一般事故的“三无”安全生产总目标。
(5)制定项目管理计划,确保推进计划落实。为了规范和有序推进项目进度管理。一是按照公司印发的进度计划管理办法,编制了本年度项目推进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逐项落实,落实到个人头上,确保各项计划有序、高效推进。二是要求EPC项目部按照推进计划编制上报各自的计划,通过现场月列会、季度推进会等形式督促EPC项目部按照计划组织实施,有力的确保了年度目标任务的实现。
(6)创新方法手段,提高工作效率,继续实行“一堂会审式”结算管理。为了规范结算管理程序,提高结算管理效率,公司成立了技术委员会,实行“一堂会审式”结算管理,先由建设部初审,在由公司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审核,减少结算审核程序,提高结算效率,确保了承包单位的建设资金及时支付。
(7)加强监理监督管理,突出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监督管理作用。一是认真研究EPC建设模式下业主、监理、总承包单位的职能职责和监管方式,通过合同执行对监理单位实施有效监管,突出监理作用,实施“小业主,大监理”监管模式。二是有效控制监理费用结算支付,使监理费与工程进度等四大管控目标相挂钩,切实起到有效激励约束作用。三是定期督查监理人员到位、监理工作日志、监理资料等情况,强化对监理业务的监督考核,以保证监理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8)建立工程资料档案,规范工程资料管理。依据《水利水电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水利工程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规程》SL223—2008、《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规定》和《工程验收与资料整编管理要求》,结合省质安中心现场检查和实际情况,依据相关规范和要求对各参建单位资料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进一步使工程资料整理规范化和标准化,确保了各项工程验收。
(10)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提高现场管理水平。一是认真落实水库现场和内业工作制度。落实周末和节假日工程项目巡查制度,周末和节假日巡查人员必须按时到水库工程各个施工作业面检查填写巡查记录表,对施工作业面现场监理、EPC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岗情况进行巡查登记,对现场施工作业面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进行逐一检查登记,有效地解决了周末和节假日现场管理缺失的短板。二是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监管,实行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实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促进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三是根据公司工程建设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为加强现场管理和落实考核制度,成立了考核小组,对项目监理部、EPC项目部从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投资控制、现场管理、项目部责任落实、综合管理等方面信用等级定量考核2次,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各参建单位的上级单位,有力地推动了现场质量、安全、进度及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二、2018年工作计划
根据公司五年发展规划,2018年公司的建设任务一是石门沟2号3号水库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工作,二是兰州新区石门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三是石化产业园一期工程,四是石门沟综合调度中心开工建设。建设管理部将积极投入到工程建设管理中,为公司的发展分忧担当。
(一)兰州新区石门沟2号、3号水库工程
石门沟2号3号水库工程将于2018年1月移交给运营分公司试运行,2018年11月完成竣工验收,届时,工程将正式移交给我公司正式投入运营,在这段时间里我们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完工验收后的质量缺陷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二是做好竣工资料的整编归档工作与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三是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后的移交手续、竣工证书等后续工作。
(二)兰州新区石化产业园一期供水工程项目
按照公司制定的节点目标,配合经营发展部三月份前完成项目的勘测招标工作,六月份完成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工作,年底前完成项目施工准备工作。完成估算投资2000万元。
(三)石门沟水库综合调度中心项目
完成石门沟水库综合调度中心一期工程建设任务,年底前投入使用,完成工程投资4500万元,并着手二期工程的策划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