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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问题整改方案

督察问题整改方案

督察问题整改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关于赴开展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检查评估工作的方案》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全省土地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162号>要求,依据国家土地政策和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优化用地环境,保障科学发展”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强化整改落实,完善长效机制,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严厉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全面促进全区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清点

本次清查的重点:一是对南京督察局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二是对辖区省道及市、区级道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用地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清查;三是对各工业园区未报先用,少报多用的违法用地行为进行认真检查;四是对全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用地进行盘点,对未批先占及随意改变用途的行为进行集中清理;五是在耕地内非法取土、挖土的案件;六是无采矿证非法采矿的砖瓦窑企业;七是对新发生的不听制止强行占地、圈墙施工的案件。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年12月份开始,到年1月份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年12月中旬。区政府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南京督察局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和土地执法专项行动。各乡镇(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统一安排,及时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整改清理清查工作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及具体要求,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开展。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段年12月至年1月上旬。各乡镇(办)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违法案件以及南京督察局土地例行督察土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的核查,自查梳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协助国土资源分局完成《土地例行督察违法用地整改情况检查评估表》、《土地例行督察违法用地整改查处情况汇总表》、《年新发生违法用地整改查处情况明细表》、《年新发生违法用地整改查处情况汇总表》、《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清查整改登记表》、《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情况汇总表》的上报工作。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年1月中旬至月底,区南京督察局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及土地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于年1月30日前对各部门清理清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一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各乡镇办和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清查专项行动中的经验和做法,有针对性地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努力推动土地市场健康协调发展。

四、职责分工

1.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对南京督察局例行督察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负责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并对土地违法行为和新发生的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填写各种报表、分析报表,并按时上报。

2.区农业局:负责全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建设用地盘点,对违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用地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制定全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统一规划,科学指导全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

3.区建设局:负责对辖区企业、集镇公共设施、公益事业设施建设、村庄和集镇规划、村民宅基地选址、农村村庄规划许可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进行审查,对于违反建设规划的用地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4.区交通局:负责对辖区内省道及市、县级道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违反《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用地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5.公安分局:负责对国土部门移送的涉嫌土地犯罪案件进行查办,并对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治安案件和暴力抗法案件进行处理。

6.区法院:负责依法受理行政处罚执行申请,从严从快做好执行工作。

7.区监察局:负责对土地违法案件清理清查工作中有关案件的查处进行协调,必要时直接参与查处。

8.各乡镇(办):负责辖区内所有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清查统计工作,对清理出的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梳理,并以书面形式报区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暨土地违法案件清理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和土地执法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成立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和土地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南京督察局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和土地执法专项行动协调,督促落实等日常工作。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此次南京督察局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和土地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办)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一把手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查落实,并指派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清理清查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人员,夯实工作责任,确保清理清查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督察问题整改方案范文第2篇

两级院切实把专项整改活动作为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重要手段和推动下半年检察工作的主线,本着求真务实、不图形式、不走过场的原则,在真查真改上下功夫,在规范行为、提高水平、推进工作上做文章,认真部署,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市检察院在成立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活动方案及阶段工作计划安排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了“四个抓”:一是抓部署落实。采取召开全市检察机关专项整改活动动员大会、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全市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专题会议和全市检察长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对专项整改活动各阶段工作进行部署强调,把专项整改活动一步一步引向深入。二是抓责任落实。对专项整改活动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专项整改办抓督导、各职能部门特别是重点部门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逐级逐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抓检查督导。市检察院于7月下旬组织检查组到各基层院检查专项整改进展情况并通报了检查结果;班子成员既联系分管部门的专项整改活动,又分别挂钩联系一个基层院,先后三次分头深入各基层院了解指导专项整改相关工作;检察长采取与基层院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重点部门干警代表座谈等方式,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专项整改工作,面对面地帮助基层院解决在专项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市检察院还通过抽查案件的形式对一些典型案件进行跟踪督办,如对某县检察院办理的被不人刘某某拐卖儿童一案进行督办,经调卷审查,发现该案存在撤回错误、侦查监督不力的问题,经市检察院督促,目前市公安局也已对该案挂牌督办。四是抓典型示范。市检察院确定某区检察院为专项整改活动的联系示范单位,并选择7个基层院内设机构为联系点,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一、专项整改活动取得的初步成效

总的来看,全市检察机关专项整改活动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检察干警规范执法的自觉性有了新的提高。两级院把专项整改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点内容和深化先进性教育的重要措施,坚持把学习和教育贯穿专项整改活动的始终,不断统一干警思想,增强干警参与专项整改的自觉性和紧迫感。通过深刻剖析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和根源,干警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提高了对规范执法行为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树立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正确执法观,坚定了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大局意识、法治意识、人权意识、公正意识和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增强。二是切实查找出了执法不规范的较突出问题。通过排查,两级院共梳理归纳出五个重点部门存在的87个问题,涵盖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各个关键环节,既有不规范的问题,也有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问题,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当前全市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如在审查逮捕环节查找出个别沟通案件、随意让公安机关撤回报捕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不规范等问题,在审查环节查找出诉讼监督力度不够、庭前准备不充分、滥用撤回等问题,在侦查环节查找出违规内部立案、线索管理随意松散、与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协作不规范等问题,在民行检察环节查找出不重视保障被申诉人权益、文书说理不透彻、备案不及时等问题,在控申检察环节查找出对内监督制约不到位、线索评估不规范、举报反馈不及时等问题,为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提高明确了方向。三是一些影响公正执法的问题已经得到或正在解决。两级院边查边整边改,对查摆出的问题逐条剖析原因,研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执法不作为的问题已得到初步纠正,执法不规范或乱作为的问题大部分都已经得到整改或正在整改。经过努力,检察工作中存在的执法思想不端正、执法作风不严谨、执法程序不严格、执法监督不到位等一些突出问题也得到初步解决。如通过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律文书评查活动,全市检察机关法律文书制作的差错率明显降低;通过强化公诉庭前准备、听庭评庭和案件质量评查,出庭公诉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案件质量得到提高,无罪案件明显减少,今年以来全市仅有2人被判无罪,且市检察院已对其中1人提请省检察院以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某县检察院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打击涉林犯罪不力及不规范的问题,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区治安特点”专项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供有关部门决策参考,并被县委、县政府转发,有效带动了相关执法环节的规范。四是检察业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得到新的加强。在认真查摆整改的基础上,两级院把制度建设摆到了突出位置,对现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围绕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逐一列出需要立、改、废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分别轻重缓急,确定时间表,有分工、有计划地集中开展了建章立制工作。两级院共制订新的制度规定23项,修改完善制度规定38项,废止不合时宜的制度规定22项。市检察院针对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撤回、制作法律文书工作中存在的较突出问题,分别制定了《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暂行规定》、《规范刑事公诉案件撤回工作的意见》和《规范法律文书制作的意见》等,用制度保证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堵塞漏洞,减少执法的随意性。五是有力地促进了办案业务工作的开展。两级院把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和检察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办案力度不断加大,执法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上了新台阶。今年1至10月,全市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534人,提起公诉1861人,纠正漏捕32人、纠正漏诉16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01件122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7件97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4件25人;在电力、煤炭、林业、交通工程等行业和领域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较强烈的案件,产生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主要做法

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我市检察机关以“突出一个重点、运用两个载体、抓好三项工作”为总抓手,落实专项整改活动各项任务:

“突出一个重点”:即突出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问题、重点案件,集中整改执法不规范的问题。根据高检院、省检察院的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抓住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五个重点部门和环节,重点整改徇私枉法、权钱交易,执法不文明、违法违规办案,、执法不作为以及不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等四个方面的问题。两级院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具体案件和执法环节,查摆出执法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为了更好地把问题找准、找实,两级院对2003年以来捕后撤案、不诉和判无罪的135件案件进行了逐案复查,形成了专门的复查报告,并共选择了11个典型案例进行剖析,逐个环节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对策,以重点查摆推动专项整改工作的深入。市检察院还选择了一批重点案件进行跟踪督办,如针对一件刑事申诉案件和一件死刑改判无罪的案件,组织两个专案组,从一些不正常现象入手,已初步查清了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该追究不予以追究、徇私枉法、受贿等问题,目前专案正在进一步深挖细查中。

“运用两个载体”:一是深入开展“规范执法从我做起”活动。要规范执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依靠干警严格、自觉地执行法律和规章制度。两级院通过组织规范执法行为大讨论,举办“规范执法从我做起”演讲会,召开典型案件剖析会、规范执法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反思执法不规范的危害、分析产生执法不规范的原因以及对此应采取的整改措施,引导广大干警把规范执法看成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一项要求、一份责任和一种约束,坚持从检察机关做起,从各职能部门做起,从每个干警自身做起。连城县检察院要求每位干警将“规范执法行为规则”放置在各自办公桌面上,时刻警醒对照。在8月30日召开的全市检察长座谈会上,某市检察院由检察长带头,副检察长、科长和一般干警代表立足各自岗位职责,作了“规范执法从我做起”的发言,收到了良好效果。二是健全落实“五个一”制度。在总结、归纳、完善基层检察院好的做法的基础上,市检察院专门下发意见,要求两级院认真落实一案一总结、每月一抽查、每月(季)一评庭、每季一评查、半年一练兵竞赛等“五个一”制度,通过行之有效的载体,切实把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寓于具体执法活动之中,落实到具体案件上,扎实有效地实施,持之以恒地坚持,并不断创新完善。

“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抓好排查与整改。两级院通过召开查找问题、原因分析会,走访公安、法院、律师事务所等有关单位和部分案件当事人,寄送征求意见函,召开征求意见会等方式,结合学习讨论佘祥林等五个典型案件剖析材料,进行深入查摆问题,摆实、摆深、摆全,不搞表面文章,不看表面问题,既查找出了本单位、本部门执法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又查找出了执法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突出问题。针对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了整改措施,制定了整改方案,扎扎实实地抓好整改落实,对能改的立说立行,马上整改;对一时还不具备条件整改的,也分别列出了专题,提出了整改方向和计划。二是抓好制度建设与落实。两级院在对现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的基础上,针对查摆出来的重点问题和突出问题,从细化办案流程、强化执法责任、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入手,本着“少而精,急需管用”的原则,结合本部门、本岗位工作实际,及时拟订了一些能解决问题、可操作性强、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同时树立制定制度重要,落实制度更艰巨、更重要的观念,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开展明查或暗访,努力使制度规范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干警、每一起案件、每一个执法环节,防止形式主义。三是抓好培训考核。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提高队伍素质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等活动。今年6月份以来市检察院举办了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专项业务培训班、公诉实务培训班和公文写作与文书处理培训班等“三个培训班”,举办了提高侦查技能研讨班、提高发现犯罪能力研讨班、民行抗诉书说理改革研讨班等“三个研讨班”,并先后选送8名业务骨干到中国刑警学院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参加刑事证据、侦查或讯问等内容的课程进修。一些基层检察院还组织了模拟法庭论辩赛、检察业务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练兵活动,把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寓于日常的办案实践中。10月中旬以来,两级院严格按照高检院印发的《培训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培训考核工作,市检察院围绕各个执法岗位应知应会的基本制度、基本规范和基本技能,分四批组织两级院主要业务部门的检察官开展了集中脱产培训,于10月26日组织两级院八个重点部门检察官以外的192名干警参加了开卷考试,10月29日又组织两级院反贪、渎检、公诉、侦监、民行、控申、监所、林检等八个重点部门的253名检察官参加了闭卷考试,两级院60名领导班子成员也都提交了撰写的论文,目前已经完成阅卷工作,正在统计考试成绩,并拟于近期对成绩予以通报。

督察问题整改方案范文第3篇

2016年12月28日20时10分,接完最后一个群众投诉电话后,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在粤期间停止接听、受理公众环境投诉电话和来信。驻粤一个月,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共向广东省转交件3851件,其中有195件转交东莞市处理。

督察组停止接受环境投诉,可对于东莞的环保部门而言,环保督察的工作却远没有结束。连日来,市镇两级环保部门频繁现身于全市不同角落,实地暗访调查,继续为群众的环保诉求而奔走。截至1月4日,东莞已实现环保督察案件件件有落实,全市共有191家涉嫌环境违法企业在环保督察过程中被揪出。

一系列旨在标本兼治的污染治理长效机制也从2017年开始陆续实施,将为“世界工厂”打赢环保攻坚战增加重量级砝码。

“5+2”、“白+黑”接力边督边改

据东莞市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透露,对于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东莞市的32批共195宗投诉件,全市上下高度重视,按照督察组要求,坚持立行立改,边督边改,主动作为,严肃问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

目前,中央督察转办的195宗案件已全部交办相关执法部门调查处理,其中有31批共191宗已反馈或初步反馈相关调处情况,共出动检查人员3133人次,监测人员446人次,检查企业1143家次,监测企业146家次,查处涉嫌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191家,其中已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98件、《行政处罚告知书》201件,采取查封措施11家,关停取缔4家,目前相关案件正依程序办理中。对公职责任人员约谈共5人,对责任国有企业相关负责人约谈共2人,对公职责任人员诫勉谈话共5人,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2人。

“过去这一个月,基本都是‘5+2’,‘白+黑’开足马力地干,有时候回家就是洗个澡换身衣服。就又急急忙忙出门了,女儿都说见不上爸爸,有时挺愧疚的。可看到这一连串成果数字,还有投诉人刚开始皱起的眉头、愤怒的眼神,变成了后来舒朗的笑容和感谢的目光,就觉得一切的付出都值了。”在回顾起过去一个月的紧张工作,一名基层环境执法人员在采访中说道。

市主要领导集体出击包案解忧

“东莞市主要领导对此次环保督察的高度重视,是前所未有的,市主要领导几乎全体出动,多次下到基层一线包案督导案件处理进展,为投诉群众解忧,并启动配套了一系列机制政策,为一大批案件的及时处理奠定了基础。”

据东莞市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一名相关负责人介绍,早在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开始之际,东莞市委办、市府办便印发了《东莞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工作方案》,参照省里的做法,成立了由喻丽君副市长任组长的东莞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并相应成立了6个专项工作小组开展具体工作。

在成立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的基础上,东莞市还从市府办、市局、市委宣传部、东莞市环保局、东莞日报社等相关单位抽调骨干人员,组成各个专项小组,在市环保办公大楼开展集中办公,迅速、高效地开展迎检准备工作,确保了中央督察准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全市环保部门建立了24小时值守工作机制,全天候加强与省环保厅的工作对接,及时接收省交办案件落实组交办的案件,切实做好迅速查办、边督边改等各项工作。

为落实中央督办案件,12月起,东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采取领导包案制,_始分批奔赴各镇街一线督导相关案件查处工作。

12月11日,东莞市委书记吕业升率队前往沙田虎门港督办广州亚运城跨界污染投诉案件整改落实情况。吕业升强调,要建立责任传导机制,确保每一级都有明确分工、责任可追溯到人。对投诉集中的问题,要集中予以解决;对交办案件,要督促企业尽快提交计划,明确整改时间,立即着手进行。相关部门和镇街既要加强检查督促,也要加强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同一天,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前往黄江镇督办金茂污泥厂污染投诉案件整改落实情况。梁维东要求,要切实做好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的整改工作,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做到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加大推进环境投诉问题加快整改的工作力度。

此外,市领导姚康、张科、杨晓棠、张少康、杨东来、喻丽君、邓志广,在此后半个多月时间里分别前往麻涌、中堂、厚街、塘厦、虎门、洪梅、凤岗、长安等镇,多次就污染投诉问题进行现场督导,加速了相关案件的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取得良好成效。

科学分析高效解决重访多访跨界污染问题

群众的投诉千差万别,关注点各有不同,如何通过科学的梳理分析,让众多污染案件在短时间内得到高效处理,考验着一个地方的环境管理水平。

据了解,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通过梳理分析本地的环境问题案件,东莞将分类列出了28项环境保护重点问题,并通过对各个案件科学分析对症下药,有效促进了一些重点疑难问题的妥善解决。

比如,麻涌跨界污染案件受到广州亚运城附近群众5次投诉,属于典型的重访多访案件。

在对案件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后,12月6日晚上,麻涌镇环保分局联系番禺区石楼镇群众代表,到群众投诉地点的楼顶进行臭气监测。当晚,4名执法人员密集走访了群众集中投诉的3个小区,来到上访群众家中、楼顶实地监测臭味,全面了解番禺区石楼镇群众的反映情况,通过加强与群众的沟通,推动区域大气环境整治工作。

与此同时,麻涌环保分局派出3组执法人员,对华阳、南洲、新沙港区域进行巡查,现场检查发现,南洲村有一家企业与原环评有所不符,执法人员责令其必须重新进行环评报批。

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此案也高度重视,由市领导姚康进行包案处理。12月11日上午,姚康率督导组到东莞玖龙纸业有限公司、丰益油脂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实地督办中央督察组交办案件,并要求麻涌积极主动采取措施,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确保环保投诉问题件件有落实,宗宗有回应。

记者了解到,麻涌镇现已对相关责任的企业下发《现场环境监察整改意见书》,要求企业全面停产整顿。落实企业自查,查找问题根源,切实落实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的事项实行公开承诺,确保限期内整改完毕。同时,实施区域气味监测,寻找气味的根源。加强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立即依法查处。

企业整改方面,玖龙纸业公司已经提交承诺函并落实相关整改方案;粮油饲料企业共同研究落实区域整改方案,寻求最大幅度解决气味的办法。

12月22日,番禺区群众代表与广州民间环保组织到新沙港回访及参观企业,投诉群众认为东莞环保真正为民众做了一件实事,务实地推进企业的各项整改和提标工作,为大气环境改善尽了最大努力。

目前,新沙港工业区的异味基本去除,空气质量大幅提升,大气扬尘得到有效控制。麻涌方面也未再收到群众专门针对新沙港的异味投诉,整改确实收到成效。

创新方式建立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东莞污染整治决心很大、思路清晰、措施有力!”

东莞全市上下治污的决心和行动,在受到基层群众点赞的同时,也获得了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认可。

12月15日下午,中央环保督察组在东莞市召开下沉督察工作会议,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主持会议。

会上,东莞市委书记吕业升书记向督察组汇报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

听完汇报后,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小组负责人岳建华对东莞市环保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岳建华认为,东莞市垃圾整治工作及早部署,敢于“腾笼换鸟”,污染整治决心很大、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同时,岳建华对东莞市水污染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强调东莞市要全面加快推进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补齐生态环保短板;要态度鲜明坚决查处违法人员,在督察期间,抓一批违法典型案件,切实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高环保执法震慑力。

据了解,为进一步解决水体污染和河涌的黑臭问题,东莞已经把坚决打赢水污染治理攻坚战摆在环境整治的首位,计划2018年底前,全市新建截污次支管网1800公里,力争到2020年,全市截污管网总长度达到4500公里。到2018年,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15家,力争到2020年,全市处理污水的能力达到360万吨/日,并在此基础上规划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在群佑课廴菊治和生态修复方面,2018年内要完成不少于100条,2018年至2020年再完成不少于100条。

为了实现水污染治理的目标,东莞将创新治污的体制机制,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开展。目前,东莞市已成立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和全市水污染治理工程总指挥部,全市水污染治理工程总指挥部实行多部门联合办公,统筹推进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

同时,全市已建立了由市领导挂帅的“总河长”制度,实行市领导督导制度。

接下来,全市将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在属事责任方面,将水污染防治职能全部划归市环保局统一管理;在属地责任方面,凡水污染治理工程,由工程项目所在镇街(园区)全面负责具体实施。

为做好企业的环保监管和抽查工作,建立长效的企业污染管理机制,东莞市环保局已《东莞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察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从2017年开始,东莞将随机抽查作为选取日常监督检查对象的主要方式。为了保障监察效果,该方案明确了保密工作的要求,跑风漏气,失密泄密,将从严查处。今后,随机抽查企业名单将采用省环境保护厅随机抽查系统抽出。

督察问题整改方案范文第4篇

根据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动员会部署安排,确定要以突出问题整治带动面上问题整改、作风形象改观,集中整治“六大顽瘴痼疾”: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2.违规经商办企业;3.违规参股借贷;4.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5.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6.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7.离职检察人员违规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

二、“六大顽瘴痼疾”存在问题

通过深入学习教育提高检察干警查纠问题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通过全面排查、深挖细查,共发现属于“六大顽瘴痼疾”范畴的问题11个。其中,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1个,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4个,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6个。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个别人员认识不清,对于不属于填报的情况进行填报;个别人员填报内容不完整,没有详细记录被记录填报对象基本情况及简要情况等主要内容,不能全面反映过问情况;记录报告主体不全面,没有做到全覆盖。

(二)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1.检察机关对监狱报送减刑、假释案件相关资料不全面、不及时问题,没有通过正式方式及时纠正,审查不认真不细致。

2.检察机关对监狱提供的减刑、假释积分考核、奖励审批表等减假依据停留在事后书面审查,忽视同步对罪犯考核得分客观性、真实性的实质考察、审查;对罪犯的询问没有做到全覆盖。

3.针对监狱重视劳动改造轻视思想改造、对罪犯认罪悔罪教育改造力度不足问题,检察监督不实不细。

4.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检察监督特别是事前监督、同步监督不到位;对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检察机关审核不扎实不全面。

(三)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发面存在的问题

1.司法不规范导致数据错误、报表失真。检察机关监督立案后长期无结果的案件中,因部分案件案卡填录不完整,文书上传不及时,导致公安机关已立案或已撤案的案件在检察统计报表中仍显示未立案或未撤案,公安机关已答复的案件在检察统计报表中仍显示未答复。

2.司法不严格造成监督不力。对部分立案监督案件停留在公安机关是否答复上,未进一步对公安机关不立案情形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公安机关接到检察机关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超过法定期限答复的情况未履行监督职责。

3.卷宗装订不规范。个别刑事案件卷宗中缺少检察机关送达回证、公安机关答复文书,个别案件卷宗封面填写不完整甚至填写信息错误。

4.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不规范,专人管理制度落实不细。

5.职务犯罪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存在短板,导致成案率较低、办案效率不高、办案效果不佳。

6.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后,被指定管辖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基层检察院对职务犯罪案件流转程序掌握不够,案卡填录不规范,影响数据统计和分析研判。

三、“六大顽瘴痼疾”整改成效

对发现的上述11个问题,我们认真落实“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要求,建立台账,责任到人,措施到岗,具备条件的立查立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创造条件限期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跟踪问效,整改不到位不销号,长效机制不建立不过关。截止10月18日,已整改到位5个,完成制度机制建设5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整治情况

1.加强教育引导。组织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典型案例通报,在办公楼显示屏滚动播放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在微信公众号、检察局域网转发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传作品,制作开通防止过问案件手机彩铃,印制《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应知应会50问》口袋书,开展多种形式教育,强化守规自觉。

2.督促个人填报。采取个人填报、组织补报、受理举报等多种形式,制作专用保密信封打消干警填报顾虑,最大限度地摸排有关违规问题。建立线上线下逐案记录报告制度,督促办案人员同步填写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记录报告事项。

3.加大督察力度。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对全体检察人员填报情况汇总分析,查找问题和不足,印发通报,督促整改。对15个零报告部门,采取分管院领导参加部门会议、与部门负责人提醒谈话等方式,帮助查找原因,督促做好记录。有2个部门的干警补报了符合要求的《报告表》。

4.建立长效机制。出台《常态化推进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工作细则》,规范填报事项、填报程序及办案人员线上线下填报要求,细化学习教育、责任分工、督导检查、结果运用、追究问责等日常管理。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顽瘴痼疾整治情况

1.全面采集信息。完善各类检察人员及其亲属信息采集工作,要求在编干警、借调人员、书记员及聘用人员按要求认真填报个人、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及其配偶的身份信息,共采集个人信息1073条。

2.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多渠道排查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班子成员带队广泛走访,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全面收集检察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等方面的问题。

3.认真细致甄别。协调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检察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组成专班对收到的261条反馈信息认真甄别,经调查,2名聘用制书记员、3名聘用人员有经商办企业情形,虽不违反禁止性规定,但也应从严管理,经谈话提醒后,2名聘用制书记员主动注销了名下企业,3名聘用人员书面承诺依法依规经营。

4.推行动态监督。出台《检察人员及其配偶、检察人员子女及其配偶经商信息查询通报制度》,加强动态信息监管。组织检察人员及其亲属按人员类别分别向市院签订承诺书,就不违规经商办企业、不违规参股借贷、不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作出承诺。承诺书留存政治部备查。

5.探索协作机制。为从源头上预防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发生,实时掌握检察人员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参股、从事经营活动信息,目前正与 有关部门联合建立经商办企业信息查询协作机制,定期查询检察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信息,规范检察机关人员日常管理,杜绝违规问题发生,确保检察队伍的纯洁性。

(三)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官退休离职后违规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情况

1.开展重点案件监督。对今年以来三门峡监狱办理的16名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和12名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回头看”。对正在提请减刑、假释的102名罪犯的相关材料全面审查,建议并督促法院对10名重点罪犯开庭审理。对审判人员在提请前、开庭中与罪犯本人、管教干警、同监舍罪犯的谈话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5名罪犯建议从严掌握减刑幅度,对2名拟假释罪犯依法提出不予假释的书面意见。

2.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协调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对监狱报请减刑、假释报请程序和报请期限的日常监督;与三门峡监狱会签《关于加强罪犯计分考核监督工作的规定》,强化对罪犯减刑、假释的同步监督,从根本上解决监督不力问题。

3.强化检察监督手段。针对保外就医罪犯病情鉴定程序不严格、责任主体不明确现状,督促4个基层社区矫正中心对6名因病保外就医人员及时组织重新司法鉴定;针对暂外服刑人员“回头看”中发现的社区矫正机构1名暂外人员再犯罪情形,发函督促基层检察院监督纠正;针对监狱对罪犯教育改造重视程度不够问题,向监狱发出加强监管干警培训力度、重视对罪犯思想教育改造的检察建议。

4.规范离职人员管理。组织自查。在2017年11月1日以来离职的12名检察人员中未发现违规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情况。关口前移。出台规定,在办理检察人员离职手续时,同步签订不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承诺书;与市司法局会签《关于检察人员亲属从事律师职业信息通报的九条措施》,实现信息共享、动态管控。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情况

1.明晰查纠方向。重点排查“一部门(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两环节(审查逮捕环节和审查起诉环节)”。全面排查本院受理的30起案件线索,同时阅卷评查基层院已办结的21起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应立未立、立不及时以及调查不透或结论定不准等问题;逐案自查2019年以来办理的刑事案件,逐案评查2017年以来办理的不捕不诉、刑事申诉等案件,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应捕未捕、应诉未诉、漏罪漏犯等问题。

2.强化规范管理。研究制定《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规定》,修订完善《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线索备案管理规定(试行)》,统一制作《三门峡市检察机关执检部门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统计表》《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受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台账》,规范案件线索管理,严格调查备案制度,加强对案件线索处理的统一把关。

督察问题整改方案范文第5篇

一、建立“一个机构”,强化组织保障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务督察工作,将其作为促进规范执法、加强内部管理、强化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成立了由检察长负总责,纪检组长亲自抓,监察室、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案件监督管理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检务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和开展检务督察工作;同时,坚持对检务督察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专门部署、专人落实,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的履职情况、重点工作、纪律作风进行督察。近年来,我院共组织开展检务督察20余次,监督纠正执法不规范、不文明行为5次,进行提醒谈话3次,组织执法过错询案评议活动2次,为提高案件质量、转变纪律作风和规范内部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完善“两项制度”,强化制度保障

为防止出现督察工作一阵风,只闻雷声不见雨点的情况,我院建立并完善了检务督察的日常工作制度和跟踪监督整改制度,确保检务督察取得实效。一是完善日常工作制度,确保督察工作常态化。通过本院局域网、检察信息简报、督察专项通报、干警大会、每周五部门学习等形式进行督察宣传教育,使干警进一步树立规范执法、文明办案、遵章守纪的意识,自觉接受监督。督察小组定期汇总督察工作情况,并整理分析,查找影响规范执法、影响内部管理、影响检察形象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其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向院主要领导及党组汇报。二是完善跟踪整改制度,确保督察工作实效化。对督察中发现的个别人精神不振、工作积极性不高,上班迟到早退等单一性问题,通过当面谈话、及时教育的形式促进整改;对某些部门出现的办案效率不高、卷宗装订归档不及时等集中性问题,及时向其分管院领导反馈情况并提出建议,共同促进整改;对全院前段时期创先意识不强、工作要求不高等具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提交院主要领导和党组进行研究,通过书面通知、大会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

三、突出“三个重点”,强化措施保障

一是围绕质量与效果,强化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对自侦案件的办理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和回访,自侦案件侦查终结后,纪检监察部门实行谈话制度。尤其对立、侦、捕、诉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督,督促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强化安全措施、规范执法行为、严守办案纪律。2010年以来,我院反贪、反渎部门查办的39件职务犯罪案件全部进入督察范围,所查案件100%被作有罪处理,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引发重大涉检。坚持“执法过错线索零报告”制度,办案部门每月向督察小组报送执法过错线索自查情况,督察小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将抽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此外,检务督察人员还通过列席检委会、随机抽查内卷、案件回访、倾听群众意见等方式,对执法办案情况实施监督,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和司法腐败行为发生。每年依据《扬州市检察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开展问责活动,对被法院改变量刑情节等九种情形的案件进入问责程序,通过个人自查、部门复查、案管部门审查。执法过错领导小组决定,进入述案询案程序,对案件承办人是否实行问责。

二是围绕纪律与形象,强化对检风检纪的监督。重点对公诉、控申、政治处、办公室等“窗口”和对外接触较多的部门开展检务督察。督察小组通过旁听公诉案件庭审、征询审判人员及律师意见的方式,查找公诉人在出庭着装、庭审用语、行为举止、法庭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不定期对控申接待人员是否在岗、着装是否规范、对来访群众是否耐心细致、是否存在冷、硬、横、推等问题进行督察。坚持对公开招录、竞争上岗、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开、透明、无违纪。对今年的新进人员招录工作全过程进行督察,成功招聘2名速录工作人员,做到公平、公正,没有收到任何不良举报反映。对今年择优晋级的6名副科级非领导干部,从报名、审核、演讲、民主测评、党组研究决定、公示等进行全程监督,收到良好效果。

三是围绕管理与秩序,强化对检察事务的监督。加大对车辆使用、公务接待、财务报销、物资采购的督察力度。对大宗物资采购,明确规定采购人员必须与检务督察人员共同进行,加强物资采购监督。对今年本院通过政府采购的车辆、电脑、扫描仪、打印机等共计20万余元物资设备及厨房、检务接待大厅装修、办公大楼维修等工程招标、开标环节进行全程督察,未发现任何违纪违规现象。按照高检院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使用机动车辆的六项规定,为所有警车安装GPS装置,并且定期不定期地对警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五督察”:一大节假日期间警车是否按规定要求入库;二查警车是否违规停放在宾馆、饭店、休闲娱乐场所附近;三查警车车容是否整洁有无安全隐患;四查警车有无违章驾驶记录;五查是否警车私用。同时规定:节假日除值班车外,其余车辆钥匙一律交监察室统一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