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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加强督察教育调研

信访局加强督察教育调研

一、我市信访工作形势

今年以来,我市信访工作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对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大局,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督办协调处理信访案件,治理规范信访秩序,排查化解社会矛盾。1—3月份,我局共接待来信来访群众237批1961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批次下降20.6%、人次上升27.7%。接待来访群众199批1923人次,受理群众来信38件。其中,集体访70批1685人次,重复访26批574人次。信访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

二、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

通过调研,我认为产生信访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从总体趋势看: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的加速转型以及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向市委、政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要求帮助解决具体困难的数量不断增多,信访任务将不断加重,对信访工作要求将不断提高。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重要战略“关口”,各种利益矛盾相互冲突,现实问题和历史遣留问题相互交织,由此引发群众信访事项增多具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特别是在征地、拆迁、医疗事故赔偿、社会养老保险、企业改制、经济纠纷等方面存在的大量信访问题,大都是因为改革与发展中政策不够完善、利益分配机制不够健全而引发的。

(二)从群众自身看:一方面,一些群众对信访工作存在片面认识,有的认为只有进京上访、越级上访、围堵各级领导机关办公场所和拦截领导车辆,才能解决问题;的有法制观念淡薄,存在“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误认识;有的信访人受到他人咬唆和利用,出现串联上访甚至无理取闹的现象。另一方面,在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的条件下,人们受各种思想观念影响的渠道明显增多、程度明显加深,行为方式和社会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经济上、政治上、文化上的诉求越来越多,通过信访渠道向各级党委、政府反映情况、提出诉求也越来越多,这在客观上对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从社会管理看:不少信访问题的发生,与个别地方和个别领导干部工作中未能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有密切关系,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行政、不依法办事有直接关系。有的决策不够民主,损害了群众利益;政策落实不到位,群众合理的要求得不到满足;办事有失公正,侵害了群众合法权益;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伤害了群众感情。这些因素往往成为群众上访的直接诱因。比如,有的地方在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企业改制中侵害职工利益、医疗事故赔偿不及时、建筑领域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环境污染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等问题比较严重。一些地方和部门不依法行政甚至执法不公等问题还比较突出,由此引发了不少信访问题。尽管这些问题并不都是政府行为导致的,但是,政府负有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的职责,对这些问题的发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群众还是会找政府上访,期望政府能够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四)从工作机制看:面对新的信访形势,无论法规的制定完善还是实际工作都存在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信访渠道还不够畅通,有的县(市)和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层层转送、推诿塞责,或者一味采取截访堵访的办法,致使矛盾激化。信访工作责任制还没有真正落实,对有关部门及其人员的工作缺乏必要的监督手段。对侵犯群众利益引发信访问题的行政行为的责任追究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对新出现的破坏信访秩序的行为缺乏必要的法制手段。

(五)从认识程序看:一些县(市)和部门对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县(市)之间、部门之间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解决信访问题的措施不够有力,该落实的没落实,该解决的没解决好,导致群众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增多。有的县(市)和部门工作人员办理信访水平不高,做群众工作能力不强,工作作风不实,仍处于简单办信、应付来访状态。有的不能及时处理信访问题,使小事情拖成大事情,简单问题转化成复杂问题,造成群众不满情绪,引发群众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做好我市信访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搞好信访工作“十六个字”方针,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工作大局,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生态水韵滨河城市”宏伟目标,把信访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把握,放到构建我市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去推进,使全市信访工作在巩固中提高,在整合中加强,在创新中发展。

(一)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营造和谐的信访环境。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关系。首先,要达成共识。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识到,发展是第一要务,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必须要有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保证。信访工作是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要通过改革发展促进信访问题的解决,通过信访问题的解决更好地为改革发展服务。其次,要正确处理好信访与发展的关系。用发展的眼光来分析和看待群众信访问题;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信访问题;用发展的思路来改进信访工作。当前出现的大量信访问题,主要是在改革发展过程中由于一些利益调整而引发的问题。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归根到底,还是靠发展,还是要用发展的办法、发展的思路、发展的成果来解决。再次,要用发展的观点指导信访工作。认真研究在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通过信访渠道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落实问题、政策研究过程中的不完善问题,切实做到从政策导面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理顺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疾苦,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凝聚民心,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调动广大群众齐心协力建设繁荣昌盛新*的积极性。

(二)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整合和方面力量齐抓共管。要围绕建立信访工作新秩序,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手段,建立方便快捷、运转有序、高效透明、便于监督的信访工作新机制。一要建立健全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既要充分发挥信访部门协调、指导和督查的职能,确保工作到位,又要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充分调动每一个责任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努力形成信访工作的强大合力。如建立信访联席会议制度,联合下基层调研督办、联合“会诊”疑难信访问题等工作机制。二要大力畅通信访渠道,坚持和完善领导下基层调研、接访、约访、联合接待等密切联系群众、行之有效的好制度和好方法,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推行信访听证会试点和处理信访问题“终结”机制,依法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三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标准主要以解决初信初访,控制重信重访率,提高老信访户的息访率来衡量。要完善信访效能告诫制度、信访工作诫勉谈

话制度和信访工作重点县(市、区)滚动管理制度,并把信访工作绩效纳入考核体系。要通过创新和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努力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

(三)深入贯彻实施《信访条例》,维护正常信访秩序。要加大《信访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各级行政机磁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和帮助他们惟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情况、解决问题。落实好条例的配套制度建设,对办理信访事项的各个环节,都要按照条件的规定,制定相互衔接、操作性强的运行机制。同时,要着重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抓好《信访条例》的贯彻落实。一是要坚持畅通信访渠道与维护信访秩序并重,努力建立信访新秩序。既要始终将保障公民的建议权、申诉权贯穿于信访工作的接谈、立案、转办、解决问题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避免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现象的发生;又要旗帜鲜明地维护信访秩序,坚决制止破坏信访秩序的行为。既要防止片面强调表面稳定和秩序,压制或阻拦人民群众依法信访;又要防止无原则地迁就信访人不适当或违法的信访行为,削弱管理、害怕管理甚至放弃管理,导致发生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情况。二是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方面,正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千方百计主持公道和正义。另一方面,教育群众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认真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自觉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自己的意见、建议和问题,不能妨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对那些不依法信访、无理取闹、又不听劝导的上访人,要严肃批评教育;对少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借上访之名,扰乱正常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要及时依法处置。三是要坚持依法办事与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认真执行《信访条例》的各项规定,决不能推诿披皮、敷衍了事。教育和引导群众善于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多种途径解决问题。

(四)抓好基层信访工作,努力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

基层是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减少群众越级访、集体访的关键。一要切实加强县、乡、村三级信访工作网络建设。特别是要抓好乡镇(街道)、社区、厂矿、企事业单位信访工作网络建设,重点抓好县一级信访工作机构建设。乡镇一级信访工作应实行党委负责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兼任信访办主任,做到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村一级要建立信访调解员制度,真正做到信访问题有人抓、有人管。二要重点抓好上访突出的县、乡镇、村的治理,深入开展创建“三无”(无越级上访、无集体上访、无信访积案)乡镇、村居(社区)活动。对上访突出的地方由上一级党委、政府和组织部门派出工作组,从整顿班子入手,进而对存在问题限期进行整改,直到群众息诉息访为止。三要继续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排查调处活动。省里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排查处理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涉法涉诉和上访老户问题。为了促进基层解决信访问题到位,要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强化市委、政府和信访督查部门的联合督办机制,把信访督查与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有机结合,把信访督办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一项内容,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

(五)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提高信访工作的整体水平。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都要切担负起抓好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关系全局的大事落实在行动上。一是要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真正把信访工作摆到“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要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给予重视,纳入工作全局中进行部署,进一步加大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的力度,从整体上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确保信访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实行“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要把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作为领导班子目标管理和领导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三是要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配强配好信访部门的领导班子,充实信访工作力量,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信访干部,进一步调动激励广大信访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改善信访部门的办公条件、工作环境,为做好信访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各级信访部门都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切实推进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促进信访工作全面、协调、有序发展。要从思想政治、工作作风、业务能力等方面入手,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信访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