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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农业的概念

精准农业的概念

精准农业的概念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创新 精准扶贫 担保 格莱珉模式

当前我国经济差距在逐渐增加,这一方面说明贫困地区缺少资金和技术支持,难以获得有效的发展资源,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当前某些体制对贫困地区的发展难以起到推动作用。对此我国政府提出了“精准扶贫”和“农村金融创新”等相关概念,希望以改革和创新金融体制推动农村金融的不断发展,进而刺激农村地区经济条件的不断改善。

一、精准扶贫战略概述

(一)精准扶贫概念

精准扶贫,指利用科学规范的制度和流程,对贫困地区的贫困群众进行详细的扶贫行动。在行动中,扶贫人员或者单位要根据地区和经济的差异,制定针对性的扶贫计划,加强对于贫困群众的区分和管理,使用动态的机制建设方式,及时对贫困群众的扶贫方式和扶贫力度进行改变,真正实现国家扶贫的一种扶贫方式。精准扶贫既是一个扶贫方式概念,也是一项扶贫模式概念更是一项扶贫改革方向的概念。

(二)金融精准扶贫

金融精准扶贫实际上是一种农村金融改革的应用性称呼。指通过利用农村金融改革的契机,实现金融业对农村扶贫的帮助。由于金融业直面扶贫对象,同时又具备相比于政府更为充裕的资金力量,因此农村金融创新后将迸发出更为强大的金融力量,推动农村金准扶贫的发展。农村金融创新包括金融营业模式的创新、资金借贷管理的创新、经营利润要求的创新以及金融监督管理的创新。

二、农村金融改革的现状与困境

(一)农村金融营业网点总量明显不足,金融机构类型单一

我国农业金融的发展起点较低,在农村金融改革以及农业金融对于及精准扶贫的过程中仍然体现出基础较差的弱点,比如当前我国农业金融的营业网点总量和分布数量明显不足,并且地区分布不均衡,这已经严重干扰到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持续推进和深入发展。

根据2015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会同有关部门和机构编写的《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中给出的数据进行分析,截止到2015年第一季度,我国涉足农村金融的商业银行和金融企业总量连续增加,从2010年的85家增加到2015年的873家。但是相对于我国拥有2800余个县级行政区域的广袤政权组成来说,总体量明显不足。

在金融网点的类型上看,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农村合作银行依旧是农村金融构成的主力,在农村金融发展中付出较大的精力,但是对于当前总体量不断增长的社会金融企业,在农村金融的涉足点上并没有发力,占据比重较小。

(二)农村金融担保机制与能力欠缺

当前我国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其中农业大型化和规模化成为农村经济增长的优化方式之一。当前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业务和无担保业务资金总量较小,要求较为严格,严重束缚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难以满足农村经济的资金需求。而在农村中,由于缺少专业的担保公司和政府担保机制,对于土地的所有制限制也难以满足金融企业提供大规模资金信贷的操作底线。虽然在当前的农村金融担保机制中,已经存在了农机具抵押、活体抵押、存货抵押和订单农业质押等担保方式,但农村经济的风险性和资金需求都使得农村资金的输出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再加上农村地区缺少政府支持的担保机制扶持,使得农村金融担保机制与能力欠缺。

(三)金融产品引导和资金供需不平衡

我国的农村金融创新一直希望建立一套健全完善的农村金融链条,但是由于目前金融机构在农村开展缺少整体的创新和突破,使得农村金融在金融产品和服务上十分单一,在资金的供给和需求上存在较大的不平衡性。一方面,当前农村金融产品收金揽储业务只有存款、农业理财等寥寥几种方式,但资金的输出方式却出现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农户担保抵押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济组织)贷款、助学贷款、存单质押贷款、棉粮油收购贷款等十几项农村金融项目。

另一方面方面,在农业贷款总量上,农村金融有了较大的突破,具体数据见下图:农村全国涉农贷款总数为30.7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较2007年增长301%。有了较大的发展。农村存款数量并不高,而且远远落后于城镇居民的存款数量。

(四)政府主导与市场调控存的差异性

当前我国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经济正处在新旧经济结构交接的当口,表现出融合新旧两种经济情况的特点。一方面,政府积极推动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开市场,加快政府由控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步伐。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缺少西方世界的经济发展底蕴,使得经济中各行各业没有应对当前复杂经济形势的经验和能力,又不得不需要政府进一步制定规范行业发展的约束机制。同样,农村金融创新也存在类似问题,政府需要对农村金融的资金来源、盈利模式、利息和金融监管等做出进一步的规定,才能给农村金融创新指明发展方向。但是这样一来就难免与市场上金融行业的自用发展产生碰撞,出现各种问题。

三、基于“三方担保农业信贷”方式,探索农村金融改革对扶贫的推动力作用

对于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和精准扶贫战略,笔者认为应该借鉴世界上的优秀经验,再引入、吸收和创新的基础上创造出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农村金融机制,突出农村金融改革对精准扶贫的新助力。

(一)“格莱珉模式”的成功与瓶颈

“格莱珉”一次译于孟加拉国,原意为“乡村”的意思。因此,格莱珉银行又被称为乡村银行。“格莱珉模式”是1972年,穆罕曼德・尤努斯(Muhammad Yunus)经过研究后提出了一种应用于广大农村中的扶贫金融方式。穆罕曼德・尤努斯在研究中发现,在金融界一直奉行的“越有资产,越容易获得贷款”的理念。所以农村由于缺少资金和资源,有没有可靠地担保模式,所以难以获得促进发展的贷款。

尤努斯发其道而行之,设计出一种可以不用担保即可获取贷款的扶贫金融模式,利用3-6人的工作小组,贷出资金获取劳动资源,付出劳动后户的收益,偿还本金和利息。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格莱珉模式在孟加拉国获取了巨大的成功,格莱珉银行也成功涉足了电信、旅游业、医疗等十几个行业,穆罕曼德・尤努斯更是获得了2006年的诺被尔和平奖。格莱珉模式也在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取得了广泛的成功。

“格莱珉模式”1993年登陆中国,但是23年来仅有一项业务取得进展,其余项业务全部夭折,具体发展成果见下图。从“格莱珉模式”在中国的发展路径来看,由于资金缺少担保,使得金融企业难以承担农村金融的风险。由于政府缺少实际支持的而政策,格莱珉模式下金融企业在农村的发展陷入到一种“有规划、无实施”的状态中,陷入了发展的瓶颈。

(二)“三方担保农业信贷”概念与实施

反思格莱珉模式在中国的艰难推进,我们不难发现,制约格莱珉模式进行农村扶贫的重要因素有两个。一是农村劳动力价格上涨,二是我国农村金融缺少持续不断的稳定资金。针对前者可以选择我国相对落后的西北和西南地区设立定点扶贫实验地区;后者则需要借助农村金融改革,创立稳定的资金输入渠道。因此,“三方担保农业信贷”模式的出现就成为农村金融改革与格莱珉模式精准金融扶贫的有力保障。

“三方担保农业信贷”概念主要指借助扶贫互助资金、农村物权、银行担保,帮助农民和贫困户完成资金的担保,提高农村信贷的放款速度,推动农村信贷业务开展的一种农村金融模式。在以往的农村金融中,一方面农村金融企业网点和从业人员数量不足,工作难度较大;另一方面农村信贷业务资金量小但客户群体众多,放款风险大、催收难度高。没有有效的担保机制作补充难以实现资金的持续输入。 “三方担保”机制利用政府、农村资产做合法的抵押担保,给金融企业带来农村金融盈利的信心,降低金融企业在农村扶贫中的风险。

在“三方担保农业信贷”的实施中,必须进行系统的农村金融改革,将农村精准扶贫与金融企业紧密结合在一起,充分发挥金融企业的资本力量,实现农村的金准扶贫。比如金融企业可以与地方政府合作,利用农村廉价的土地资源,设立金融企业的办事处等机构,发展和推动金融营业网点扩大范围,同时对农村信贷资金的使用方向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同时在资金的担保过程中,形成农村-政府的整体担保机制,利用政府的公信力和农村的农业资产作为资金输出的抵押担保,提高乡村血缘等纽带关系在贷款催还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借贷人还款的动力,防止资金的流失。

(三)农村金融改革的创新和方向

“格莱珉模式”和精准扶贫的发展需要“三方但保农业信贷”的推动,而“三方但保农业信贷”则需要正确的发展方向和科学的金融创新作为保证。

1、明确推广目标,寻找需求对象

对于农村精准扶贫,首先要确定扶贫的目标,也就是对资金输出地区的经济状况和劳动力状况做出科学准确的评价。农村金融在选择资金帮扶对象的时候并不是随意的释放资金,而是要根据格莱珉模式的具体要求制定互助小组以及审核资金使用方向,对缺失需要启动资金的群众发放贷款,以最小的风险提升精准扶贫的资金输出。

2、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提高风险补偿

农村金融的创新不仅要建立资金的放贷机制,同时还要创新农村金融的产品设计。设计出符合农村农民实际收入能力的金融理财产品,让农民获取更多的选择。同时还要结合“三方担保”的具体内容,评估政府的财政能力和担保资产的实际价值,完善对于金融企业风险的补偿机制。

3、完善法律法规,强化农村金融监管力量

对于农村金融创新,还是需要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对于当前农村金融信贷业务的开展现状,必须制定专门的农村金融法律,防止金融企业利用农村精准扶贫转变资金信贷的方式,摄取不正当利益。同时还要提高金融监管机构对农村金融的监管力度。当前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对于城市金融的监管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监管审计体系,但是对于广大偏远农村地区的金融企业的具体业务监管,尚处于空白地带。因此必须对农村金融的监管方式进行改革和创新,利用资金流转渠道控制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防止、强买强卖、高利贷 、非法信贷等问题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李{,叶兴建.农村精准扶贫:理论基础与实践情势探析――兼论复合型扶贫治理体系的建构[N].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15,(2):26―33

精准农业的概念范文第2篇

关键词:现代信息技术;精准农I;数据化;智能化

中图分类号:F320.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4428(2017)03-11 -03

一、引言

精准农业是一种以大数据科学为核心的信息化的现代农业理念,其发展颠覆了我国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手工劳作方式,打破了粗放的传统生产模式转而迈向集约化、精准化、智能化、数据化,促使我国农产品由线上零销售改成私人订制。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对精准农业进行研究,建立了小汤山国家精准农业研究示范基地和黑龙江友谊农场的“精准农业示范项目”试验基地;2012-2013年在黑龙江垦区农机推广产品中,GPS自动导航和驾驶系统全部由国外进口,这表明我国亟需自主研制开发精准农业设施装备。总体上看,我国对精准农业的研究大多局限于对概念的补充和延伸,没有形成系统成熟的学术思想。在实践中,并未建立较大规模的试验示范基地,基础设施、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等都不及发达国家。因此,需对精准农业的发展作进一步研究,以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

二、精准农业内涵及主要技术组成

(一)精准农业内涵

精准农业(precision agriculture,PA)又称精细农业,精确农业或处方农业,是以实现农业高产、优质、高效为目的的现代农业生产模式。它的全部概念建筑在“空间差异”的数据采集和数据处理上,在定位、导航的基础上,根据管理单元的土壤特性和作物生长的需要,管理作物的每个生长过程及各种农资投放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壤和农作物的潜力,做到既满足作物生长发育的需要,又减少农资的投入,从而降低物质消耗、增加产量、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精准农业的核心技术组成

精准农业技术体系是支撑精准农业发展的关键部件,精准农业技术通常不以单项技术的形式出现,在组装集成单项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的同时,形成了精准农业所独有的技术体系,如产量图、配备有“3S”技术的播种机、联合收割机等。精准农业技术体系如图1所示:

1.现代信息技术

现代信息技术主要由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系统和计算机自动控制技术组成,其基本含义是把农技措施的差异从地块水平精确到平方厘米水平的一套综合农业管理技术。这项技术依赖全球定位系统和计算机控制定位,精确定量实施,极大地提高了种子、化肥、农药的利用率,同时在管理决策环节上,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单纯获取高产”“以适量投入获取较高经济利润”或“减少资源消耗、保护生态环境”等多种不同优化目标。

2.生物技术

生物技术是现代生物学与其相关学科交差融合的产物,其中核心是基因工程技术。随着人们对动植物基因学和蛋白质学的认识,生物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越来越广。通过对动植物基因重组,可增强农作物对生长环境的适应能力,增加农作物单产,减少农药化肥的施用量,改善食物的营养结构和口感。例如,在棉花中引入抗虫基因,可减少病虫害对棉花的侵蚀,减少农药的使用;在水稻中导入能产生维生素A的基因,可以提高稻米的营养价值。

3.工程装备技术

农业工程装备技术是精准农业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衡量精准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用于我国精准农业生产的农机装备主要有新型高效拖拉机、播种施肥灌溉机、精量植保机、节水灌溉与水肥一体化设备、高效能收获机械等,可实现精准平整土地、建立模块信息,为农作物生产管理收割做好准备。我国于2009年建立农业智能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自主研制适合我国农业发展的农业机械,近几年,我国农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较快,2016年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高达63%。

三、我国精准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发展精准农业的成本较高

精准农业技术在新疆兵团棉花的大面积种植应用中取得了客观的经济、社会及生态效益:平均单产增加17%,每亩播种量减少2千克,氮磷肥的利用率提高3%-8%。对农作物生长环境的检测,节约检测成本高达90%,检测效率提高500%以上。但这些农业机械价格昂贵,适合大面积作业,主要面向大型农场。而我国地形复杂,以小农经济为主,农户多分散且产能较低,导致发展精准农业的成本较高,不适合我国目前的农业经济发展水平和生产作业规模。

(二)农业从业人员素质偏低

我国农业劳动力文化程度较低,近年来,市场的各种优质资源也逐渐由农村转移到城市,在农村形成了“38、61、99”部队、“空心村”“末代农民”等现象,进一步降低了农业劳动力的素质。文化知识的缺乏,降低了农业从业人员接受新事物、学习新技术的能力,导致一些高新技术成果难以推广运用,阻碍了农业生产发展向高端升级的进程。虽然我国政府大力提倡精准农业的发展,但由于我国基础薄弱,农民吸纳新技术的能力差,精准农业在我国的推广实践困难重重。

(三)精准农业基础设施不健全

我国精准农业技术装备远远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仅相当于发达国家20世纪60-70年代的水平。目前我国精准农业的生产机具多从国外进口,尤其是在技术含量较高的新型行业,这种差距还在不断加大。精准农业装备研发和创新的技术储备严重缺乏,适用农业机具设备品种少、水平低,而且可靠性极差,远不能适应精准农业发展的需要。另外,精准农业机械设备价格高昂,我国零散的农户和小型农场无法承担高额的费用,导致精准农业基础设施严重缺乏。

(四)现代信息技术在精准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有限

我国已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了农业数据库及农业信息系统,将3S等各项高科技应用到精准农业的生产发展中,并在北京、黑龙江、新疆等各地建立了大规模的精准农业实验基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我国农业发展中存在的化肥农药利用率低、劳动效率较低、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总体来看,现代信息技术在我国精准农I中的应用仍处于初级阶段,很多技术在精准农业中的应用都是空白。如:基础设施建设、智能控制、机器人技术、VRA播种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精准农业中的应用基本上都处于空白状态。

四、我国精准农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降低精准农业生产成本

加快精准农业核心技术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适合国情的低成本精准农业机械设备,促使农业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降低精准农业技术的应用成本,降低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迈向精准农业的门槛,改变我国精准农业“只有理论,不能实施”的尴尬局面;建立大型农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带动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如农业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等,同时简化精准农业技术,提高精准农业技术在生产实践中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有效降低精准农业生产成本。

(二)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的素质

精准农业是科技含量较高的新型农业发展方式,精准农业机械设备的操作需要丰富的专业知识,而“空心村”等现象导致我国农村人才匮乏,尤其是精通精准农业生产过程专业人才的匮乏。因此,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精准农业从业人员素质:一,完善中小学课程,把精准农业添加到教科书中,保证下一代全面彻底地了解精准农业;二,加强对现有劳动者的专业化培训,加快农业科技队伍建设和农技推广;三,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促使其在精准农业的发展中起到“领头雁”的作用,为我国精准农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三)大力加强精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精准农业基础设施主要指智能化精准农业装备,其研究与开发是精准农业能否得到推广实践的关键。目前我国精准农业基础设施较差,技术含量低,特别是大型的农机设备,几乎是从国外进口的,因此应从不同层面加强精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精准农业生产条件。一是政府要加大对精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加强智能化精准农业装备技术的开发和实践应用。二是增加精准农业主要农机装备的生产数量,如多功能谷物精密播种机,可自动调控配比的自动定位施肥机和喷药机,可控制喷水量的定位喷灌机等。

(四)拓宽现代信息技术在精准农业生产中的应用面

加快精准农业核心技术研究,简化精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步骤,降低精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成本,促使尽可能多的农民将精准农业技术体系应用到农业生产中;建立一个完整的植物信息数据库,在农作物生长的不同阶段及时给出合理的操作建议;结合全国各地农业发展特点和现状,加快自主研制开发适合不同模式精准农业发展的“3S”技术及高科技产品,并将“3S”技术及高科技产品全面运用于精准农业生产过程中,进一步拓宽现代信息技术在精准农业领域中的应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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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许海云,张娴.精准农业技术与系统专利分析[J].科学观察,2015,(05):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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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农业的概念范文第3篇

关键词:精准林业;技术;设计;实践

林业是我国大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在全世界发展中属于农业大国,农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是我国当前工作的重点,农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的建设。但是,近几年在我国农业发展中存在很多问题,例如,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和生物多样性遭受巨大的损失等问题,精准林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精准林业的产生和发展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为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动力,农业快速发展又能够为社会的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从而推进了社会的进步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1 精准林业的概念以及特点

精准林业指的是在农林业发展过程中最大程度的采用现代高科技技术建立数字化和智能化的先进现代林业技术体系,现代高科技技术主要包括:3S技术、林业机械自动化技术、传感器技术、数字通讯技术以及林业生产过程中育种、施肥、病虫害监测技术等,这些技术的应用很大程度的优化了传统的林业技术体系。现代林业技术体系的建立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生态、经济以及社会效益,从而实现森林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精准林业与精准农业在内容上存在很大的区别,精准林业的特点也很大程度的区别于精准农业的特点,主要是因为精准林业中林业生产的周期比较长,在林业生产过程中存在比较多的干扰因素,林业生产的区域比较大,生产条件也比农业生产复杂。精准林业的技术设计目标是最大限度的减少生产投入,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保证高程度的产出量,在技术上也要更趋于信息化和智能化,保护生态环境,实现林业发展过程中可持续的科学发展战略目标。

2 精准林业与精准农业之间的区别

虽然,精准林业是在精准农业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但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精准林业和精准农业之间还是存在很多方面的区别。所以,在林业生产实践过程中,对精准林业技术的应用要注意和精准农业进行区分,从而保证林业生产质量,提高林业生产效益,以下对精准林业和精准农业两者的区别展开论述。

(一)研究对象不同

从概念上就可以看出精准农业和精准林业是有所不同的,精准农业的主要研究对象是农田和农作物,保证农业生产的质量;而精准林业的研究对象是小班林木,小班是林业上的一个经营单位,具体指的是相同经营条件的林木属于同一个小班。

(二)技术核心不同

精准农业的技术研究核心是建立只有1cm?分辨率的信息实时采集装置,将这种装置应用在田间,就能够实时对田间农作物生长情况进行检测,对于农作物的生长情况也能够及时了解,保证农作物的生产质量和提高农作物产量;精准林业则是以小班林木作为研究对象,利用地理信息系统中的RS、GPS、GPS、以及ES进行技术核心研究,通过这些信息技术对森林生产进行空间结构性和空间差异性研究,优化空间结构调整理论,最大程度的减小差异产生的可能性,从而保证森林的健康生产和可持续战略目标的实现。

3 精准林业技术和精准农业技术的相同点

精准林业技术和精准农业技术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相同点,首先,两者在实践技术上都存在问题,精准农业的技术难题是信息收集只能建立在未来的实验分析基础上,而精准林业也存在相同的技术问题;除此之外,两者的另一个共同点就是降低生产的资金投入,提高生产产量,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生态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

4 精准林业技术的具体实践

随着对精准技术研究的深入,也开始具体实践精准林业技术,在实践的过程中探索精准林业技术存在的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改善,优化精准林业技术,保证精准林业技术能够更好的应用在林业生产上,解决林业生产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高林业生产的质量,促进林业的发展,从而带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例如,在某地进行了精准林业技术的实践,实验的地方具备良好的生产条件,具有充足的水资源、良好的土壤条件和气候条件,在林业生产过程中通过RS技术监测林木生长情况、水分以及病虫害问题,GPS技术对问题区域进行定位,最后利用ES技术分析问题,在这一系列的技术应用中,充分实现对林木生长全过程的监测,保证林木的生产质量。

5 结束语

虽然,精准林业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很多方面的不足,但是精准林业技术完善的详细监测技术,以及对林业生产发展的重要意义要求我们必须解决精准林业技术中的这些问题,优化精准林业技术,从而保证林业生产的质量,提高林业生产的效益,实现生态和谐的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精准农业的概念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村现代化;规划方法;国内

引言

为了完成党在新阶段的一系列奋斗目标,十六大提出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基本实现现代化,但由于各地区发展的差异性,可以允许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快,来带动贫困地区的现代化发展。中国是农业大国、农村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70%,要说现代化,农村的现代化无论如何也是重点,这是其一。其二,中国的农村地域广大,发展极不平衡,情况错综复杂,牵涉到农业现代化、城市化、城乡一体化等一系列问题,是个综合工程。要搞现代化,农村的现代化无论如何也是难点。

1 农村现代化的概念及特点

现代化这个概念早就出现了,在中国大约出现在上世纪30年代,但现代化研究却是在五六十年代迅速兴起的一门科学。 现代化的意思就是向现代变迁或成为现代的过程,它的基本内容包括技术的现代化、经济的现代化、政治的现代化、社会与文化的现代化等等。

“农村现代化”,这个概念是一个发展着的概念,是一个全面的、全方位的进步过程。过去,农村现代化是农民生活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管理科学化的有机统一的过程。而现在这个概念的内涵更为丰富,是“四化”和“四个文明”所谓有机结合体,这个“四化”是上面的“三化”加上乡村风尚文明化,而“四个文明”即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如果把农村现代化更明确的标志的话,其实该包括了农民自身的发展和城乡社会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

2 农村现代化的规划方法

近年来,由于农村改革政策的推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提高,我国的农村建设方面,尤其是经济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一些基础设施得到了完善,但由于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农村人口又占了很大的比重,所以现代化的建设必须以农村现代化为基准,而当前广大的农村地区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是农村布局较松散,基础设施配套不全,没有一个比较系统的规划,从此看来,农村现代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需要付出长期而艰辛的努力。由于缺乏规划的理念,在农村现代化建设中,我们必然付出一定的代价,但就是这些失败的经验让我们认清了规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们不能一味的强调建设而忽略了最基本的规划,只有用规划来指导建设,不断的探索,才能拥有更合理的方法来建设农村,实现农村的现代化,创造一个和谐舒适美观的农村环境。

2.1 农村现代化规划的基本要求。 进行农村现代化规划,不应讲农村现代化单独割裂出来,而是对国内外国情的清楚认识,对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系统分析的基础上,考虑农业发展、农民的经济生活,从而确定的方案。

第一,要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需求,要与农业非农化、农民非农化、小城镇建设、人口分布和自然地理特点相适应,要与国家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相和谐。

第二,要科学制定现代农村规划。按照高起点、高标准和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制定城乡统筹、相互衔接、全覆盖的农村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

第三,要满足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需要,建立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推进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纯农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

第四,要造就新型农民,积极发展农村地区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体系,推进乡镇成人教育标准化建设,完善以乡镇成人学校为基础的农业职业培训网络,提高新一代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让农民接受不同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

2.2 农村现代化规划的方法。 影响国内现代化农村规划的因素较多,其中很多是不确定的因素,因此,在进行传统的现代化农村规划时主要是以定性规划方法为主。但这虽然保证了农村建设的通达性,但也造成了农村现代化规划精度下降。所以现在一般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农村现代化规划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是专家经验法:首先由一些充分了解国内外国情者组成专家组,基于国家的基本政策,初步制定方案,然后对拟定的初步方案进行深入调研,通过一些实际的调查和研究,充分征求乡(镇)、基层领导和农民的意愿,再根据实地勘察和公众参与收集到的资料和意见,对初步方案进行修改,最终形成一个方案。

第二种是直接补充法:就是在现有的农村现代化建设上进行补充,以目前的政策为导向,结合当前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使运作耗能最小。现有的农村现代化建设包括农村非农化建设,农村非农化建设过程既是一个农村经济社会发生裂变和重组的过程,也是一个资源重新分配的过程,其表现形式有三种,即农村人口的非农化、农村产业的非农化和农村区域的非农化。直接补充法可以给予这些方面的缺点来提出更好的解决方法,或者是创新。

第三种是最优树扩张法:我国行政结构划分的树状结构和影响因素的复杂性导致了我国农村现代化建设布局形式多呈树状,确定最优树是该规划方法的重点,由于规划的侧重点不同,确定最优树的标准也不同,在确定了最优树的基础上,以预测的未来规划方案为目标,加边展开,并结合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各部分的比重,使整个树状扩展充分。

3 实施农村现代化规划应掌握和注意的要点

为了加快农村现代化的建设和规划工作,我们要时刻注意一下几点:

第一,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协调发展。“人多地少就业难”是我国的基本乡情。只有加快城镇化、新型工业化进程,农村富余劳动力才能转移出来,农业规模生产才能形成,农业产业化才能发到发展。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关键,而农业产业化的核心是农业工业化。

第二,农村现代化以农业市场化为先导。农业市场化是农业生产社会化和分工分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过程,也是自给自足农业向市场化农业转变的过程。农业的现代化只能建筑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 ,农民收入的提高主要取决于农产品的商品化和农民的非农就业,农业市场化催生的大量农产品市场和各种中介组织,为农产品的商品化和农民的非农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

第三,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质是给城乡居民平等的发展机会,通过城乡布局规划、政策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等手段,促进城乡各种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不断增强城市对农村饿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市的促进作用,缩小城乡差距。

参考文献

[1] 何林生,发展小城镇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中共福建省党委校学报,2001

精准农业的概念范文第5篇

关键词:人才强国;人才概念;贡献;素质

中图分类号:C960文献标识码:A

“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自古以来,人才问题都是引领行(事)业兴衰、关系社会发展、影响历史进程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可以说,“人才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随着科技进步的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和世界多极化趋势的曲折发展,“人才资源已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人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越来越具有决定性意义”。正因为这样,党和国家把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提出并已着手实施“人才强国战略”。

而实施人才战略、开展人才工作,首先应该弄清人才的含义和标准――明确人才概念,这样才能明确人才工作对象,增强人才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人才的概念或者说人才的含义和标准反映着人才工作的理念、内涵和指导思想,是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基础和前提。因此,确立科学的人才概念――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基础环节,它对于这一战略的成功实施有着潜在而深远的影响。

然而,目前我国无论在理论研究上还是在实际工作中,对“人才”这一概念都有着不同的理解和阐释。而且,在人才概念这一问题上,“人才学”的理论研究与实际的人才工作存在着相当大的脱节现象。

在这种情况下,对人才概念重新加以探讨和分析,就显得不仅必要而且迫切。

一、人才学中的人才概念

人们历来关注和重视人才现象,而人才学真正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来进行研究不过是近几十年的事。也许正是因为这种原因,尽管人才的概念是人才学的首要的和最基本的概念之一,目前我国人才学界对人才概念还存在着种种不同的看法。而且,对于还处在初步发展阶段的人才学来说,学者专家大多以已经做出了“较大贡献”者作为“人才”模型来进行研究的,所以他们的人才概念中也用类似的语词加以限定,如:

1)“人才就是为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进行了创造性劳动,在某一领域,某一行业,或某一工作上做出较大贡献的人。”[1]

2)“人才,是指那些在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中,具有一定的专门知识、较高的技能和能力,能够以自己创造性劳动,对认识、改造自然和社会,对人类进步做出了某种较大贡献的人。”[2]

3)“人才,是指那些具有良好的内在素质,能够在一定条件下通过不断地取得创造性劳动成果,对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产生了较大影响的人。”[3]

4)“人才,按照一般的理解,是指那些才能高于一般人,对社会的贡献大于一般人的人。”[4]

5)“人才,是指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能以其创造性劳动,对社会发展、人类进步做出某种较大贡献的人。人才是人群中比较精华、先进的部分,是人民群众推动历史前进的代表。”[5]

这样一来,“人才”是做出“较大贡献”的人,成为人才学界的一种主流观点,进而把“杰出性”或“贡献的超常性”作为人才的本质属性之一。换句话说,“人才”就是出类拔萃的优秀人物。这实际上是一种“精英”人才观。这种“精英”人才观固然有其科学的一面,但是它强调对社会发展、人类进步做出了较大贡献这一方面,因而也具有其局限性。对社会发展、人类进步做出了较大贡献的人,称之为“功臣”或“栋梁”也许更贴切,即便称之为“人才”也应该是“重量级”人才或者做出“特殊贡献”的“特殊人才”。与此相应的人才学,改为“功臣学”、“栋梁学”或“特殊人才学”才更名副其实。

如果用这种人才概念或人才观来指导人才工作,就必然要论经历、凭实绩,没有什么实绩、只不过是个执戟郎中的韩信也就算不上是什么“人才”,谈不上什么实绩、从来没有作过官、“躬耕于隆中”的诸葛亮和隐居于山野的刘伯温之流恐怕更难入抱这种观点的“伯乐”的慧眼了。

有些学者看到了这一点,就尝试着进行修正。如:“人才就是具有一定的专门知识或技能,并能运用其专门知识或技能,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认识社会、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中,对人类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比较大贡献,推动了历史的前进;或者是具备了为人类社会进步做出较大贡献的内在条件,只是暂时由于缺乏某种外部条件,没有机遇,而尚未做出较大贡献者,统称为人才。前者叫实在人才,后者叫‘潜人才’。”[6]这种观点提出相对应的“实在人才”和“潜人才”的概念,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前述观点的缺陷,然而仍然深陷在“精英论”之中。

又如:“人才是指在对社会有价值的知识、技能和意志方面有超常水平,在一定社会条件下能做出较大贡献的人。人才既包括知识超常的知识分子,又包括技能超常的能工巧匠、艺人和‘领袖’,还包括意志超常的‘英雄’。再简单一点,就是社会需要的高素质的人。”[7]与上一观点相比较,虽然还带有“精英”人才观的印迹――仍然强调“超常”,但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进,不仅谈到了对社会有价值的知识、技能,也提到了意志方面,而且在“做出较大贡献”前加了“在一定社会条件下”、“能”的限制,提出了“是社会需要的高素质的人”的观点等,越来越接近于人才工作的实际。

再如:人才是“以其创造性劳动,为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做出一定贡献的人。”[8]在这里,仍然强调创造和做出贡献,但已不再像“精英”人才观那样狭隘――不再局限于“较大贡献”或“贡献的超常性”了。

也有学者突出强调人才的素质,如:“人才即是形成并发挥了某种杰出的内在素质的人。”[9]这种观点表面上淡化了较大贡献这一点,实际上“发挥了杰出的内在素质”又岂能无所成就?“杰出” 两字就明显强调了人才的杰出性,指向出类拔萃的“精英”。

有的学者干脆舍弃“杰出”或“较大贡献”、“卓有成效”之类的限定,而突出强调创造性劳动这一点。如:“人才就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进行创造性劳动的人。”[10]这种观点突出强调“创造性劳动”,看来已经摆脱了“精英”人才观的窠臼。但问题是:创造性劳动不可能每时每刻都在进行,没有进行创造性劳动时算不算“人才”?雷锋之类的英雄是“人才”吗?他们得到了人们的高度赞扬和认可,并不是因为他们进行了创造性劳动,也不是因为他们的创造能力超常,而是因为他们具备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态度和精神并且用实际行动为社会做出了无私的贡献。

以上概述了我国人才学界对人才概念的看法。这些看法本身的差异在这里不多做深究,我们更关心的是:它们与实际工作中的人才概念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又是怎样来理解和阐释人才这一概念的呢?

二、实际工作中的人才界定

根据国发(1982)149号文件即《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制定长远规划工作安排的通知》,我国在人才预测工作中所使用的人才概念包括以下两类人:一是具有中专或中专以上规定学历者;二是具有技术员或相当于技术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这个界定沿用下来,成为对人才的权威界定,即人才就是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的人。这个界定简便易操作,也具有统计学意义。

随着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工作的发展,以上人才界定在实际中又有所突破。1986年9月22 日《人民日报》刊发了《技术工人也是人才》,认为:“人才是分层次的,有突出才能、对社会贡献较大的就是人才;许多没有大专学历但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有相当水平的管理干部、技术工人也是人才。”如人才市场中的人才界定就是这样:除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外,还包括了没有学历和职称而具有相当水平、在专业技术或者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对非公有制企业中人才的统计则进一步打破了人才概念的学历和职称杠杠。由于非公有制企业许多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并没有学历和职称,而有学历和职称的人员也并不一定都在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工作,因此对非公有制企业中人才的统计往往以岗位为标准,只要在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上工作,不管有没有职称。

农村乡土人才开发工作的开展更是进一步拓宽了人才概念的范围。1998年人事部转发的湖北省人事厅《关于加强全省农村乡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对于乡土人才的概念做了较明确的界定:“农村乡土人才是农村经济中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或一技之长的非全民所有制身份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农村中的农民科技人员和农民专业人员。乡土人才队伍的范围和对象主要是:(1)获得农民技术职称或‘绿色证书’、‘专业技术证书’的专业技术骨干;(2)在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民营科技服务业中非全民性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3)农村中的各类科技推广示范户和专业生产示范户中的骨干;(4)具有一技之长的能工巧匠:(5)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取得突出成绩的村组干部;(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回乡知识青年。”其他地方在开展农村乡土人才开发工作中也对乡土人才做了具体界定。各地乡土人才的范围大致相同。

可见,在实际的人才工作中,学历、职称、岗位、实绩、证书、技能、文化/知识等都成为判断是否人才的依据。对照起来,这与前述的理论研究上的人才概念相去甚远,存在着相当大的脱节现象。在这里,除了实绩外,剩下的依据大都与前述的“做出较大贡献”论或“卓有成效”论相左。无论文化/知识、技能,还是学历、职称、岗位、证书等,最多只能说明拥有者或占有者有做出贡献的可能性,而且这种可能性贡献是较大还是较小还必须限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比较,不能笼统一下子都拿到“社会发展”、“人类进步”这一层面来进行比较。同样,对拥有者或占有者来说,文化/知识、技能、学历、职称、岗位、证书等也只能表明他们具有的知识或技能等内在素质,并不能表明他们已“发挥了杰出的内在素质”,当然也不能标识他们是否“进行创造性劳动”。可见,在实际的人才工作中,人才是一种有较强前瞻性的概念,强调在一定范围内、一定条件下作出贡献的可能性。进一步分析,我们还会发现:即使把实绩或者说已经做出的贡献作为判断是否人才的依据,实际上强调的往往并不是已经做出的贡献本身,而是已经做出了的贡献背后的东西――做出了的贡献所确证的――做出贡献的能力或资本,或者说实际上强调的往往是现有贡献所标明的进一步做出贡献的现实可能性。

三、与“人才强国战略”相应的人才概念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理论来源于实践并且要接受实践的检验,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实践进步了,理论也要做出相应的变化,有所发展。只有这样,它才能经受住实践的检验,才能更好地指导已经发展了的实践。作为理论研究成果的人才概念当然也要接受人才工作实践的检验,它应该从实际出发、从人才工作的实践中总结、抽象出来,而不应仅仅从理论上进行推导或阐述。只有从实际出发,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人才工作实践中总结、提升出来的人才概念,才能经得起人才工作实践的检验,才能更有效地指导我们的人才工作实践,进而才能更好地促进“人才强国战略”的顺利实现。

因此,我们需要参照理论界已有的人才概念,并且结合实际,把已有的人才概念与实践相对照,从人才工作实践中进一步总结、提升出与发展了的实践相适应的人才概念。

把人才学中的人才概念和实际工作中的人才界定相对照,从人才工作实践反观关于人才概念的理论,就会发现,理论上的人才概念至少要就以下几点做出进一步的说明:

(一)做出贡献的可能性

在上面对“实际工作中的人才界定”的简要分析中,我们已经初步揭示了在实际工作中不同的人才界定的背后所隐含着的相同的东西――都强调在一定条件下进一步做出贡献的可能性。然而这一可能性从哪里来呢?除了外在的一定条件外,人才本身是不是有其相应的内在因素呢?答案无疑是肯定的,人才之所以被称为人才,是有其相应的内在因素――素质或素养的。这相应的内在因素就是人才能够做出贡献的内在根源。或者说,人才做出贡献的可能性来源于人才本身所具有的素质或素养,这才是关键所在。当然,一定的外在条件是人才能够做出贡献的外因,这一点也不能忽视。人才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为人才提供做出贡献所需的条件。

(二)谈论人才的层次和角度

我们在谈论人才时,总会有意无意地从某个层次或角度来进行观照。从不同层次或角度看待人才,对人才的看法也会不同。很多人才问题上的争论实际上就是由从不同层次或不同角度来看待人才所引起的。例如,人才是对社会进步和人类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人这一观点,就是从社会乃至整个人类这一宏观层次来说的,也可以说是站在社会乃至整个人类的角度来观照和谈论人才的。又如:用人单位从本单位人才使用的角度来看待人才,认为符合单位需要、对单位有用的人就是人才,从而能否为单位解决问题、创造利润就成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而个人往往从自身生存或发展的角度看待人才,主张根据地位、收入的高低或发展空间来衡量人才;人才培养者则习惯于从本培训教育机构培养人才的角度看待人才,认为学生掌握了所学知识就是人才,即学而优则是人才,分数、学历成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从这里不难看出,在实际工作中,人才总是相对于某群体组织而言的,或者说人们总是自觉不自觉站在整个社会的宏观层次或其中某一层次、从某一群体组织的角度来谈论人才。一般来说,这一层次就是这一群体组织所在的层次,因而只要说明某群体组织,其层次也就不用赘述。

(三)谈论人才的范围

譬如在上述实际工作的人才界定中把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知识青年视为人才,很显然是就当时当地的农村这一范围来说的。如果撇开当时当地的农村这一范围,泛泛地来谈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是不是人才,难免飘飘然而毫无意义。可以说,一定的时空范围是我们谈论人才的客观前提。不管有没有意识到,人们谈论人才时往往不自觉地以某一范围作为潜在的前提。另外,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所谓“人才”往往也限于某一方面或某几个领域,这些方面或领域正是人才范围的另一层重要含义所在。所以,我们在讨论人才的时候,自觉地对其范围加以限定或说明,才能使概念更加清晰、明确。

下面我们来看看我国人才工作的总体发展情况,把上述三点与发展了的人才工作实践相结合,看能否提炼出更具有概括性和实用性的人才概念。

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明确提出:“一定要在党内营造一种空气:尊重知识,尊重人才。”[11]1984年10月在讨论《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时,他再次指出:“事情成败的关键就是能不能发现人才,能不能使用人才。”[11]在邓小平的大力倡导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逐步成为我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随着科技进步的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和世界多极化趋势的曲折发展,人才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我们党和国家认识到了这一点,2000年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把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切实抓好;2001年的“十五”计划纲要专门列出“实施人才战略,壮大人才队伍”一章,将人才规划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将人才战略提升为国家战略;2002年7月,中央又制定下发了《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

为了人才强国战略的顺利实施,2003年12月,中共中央专门在北京召开了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国人才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立足于对我国人才需求的客观分析和对人才工作现状的清醒认识,既是对过去的人才工作的一个总结,也饱含着对将来的人才工作的展望。会后不久,12月26日颁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只要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做出积极贡献,都是党和国家需要的人才。”这无疑为人才工作和关于“人才”的研究标示了一个新的方向。

对人才的这一诠释是在整个社会这一宏观层次上、从党和国家的角度来谈论人才的。其中“具有一定的知识和技能”是人才的素质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当于总体性的外在条件;而“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强调的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在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改革开放全面发展、国际人才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这一诠释虽然没有明确提出世界范围内这一点,但实际上是以世界范围作为潜在前提的,这一点从“14.加大吸引留学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力度”[12]可窥一斑。因此,如果简短些,就可以说:(在世界范围内)具有一定的素质从而在一定条件下能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人都是党和国家需要的人才。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对人才的这一诠释公布以后,很快就获得了众多专家、学者的一致认同。然而,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在实际的人才工作中,人们并不仅仅总在整个社会这一宏观层次上、从党和国家的角度来谈论人才,往往还会从本身所在的群体组织的角度和层次来谈论和看待人才。为了使人才概念更具有普遍性意义,需要对这一诠释进行进一步的抽象和提升,联系实际的人才工作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概括为群体组织的生存与发展。在这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问题也就是党和国家的生存和发展问题。

由此,可以这样来确定人才的概念: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相当的素质从而在一定条件下能够为组织的生存或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人,叫做这一范围内该组织所需要的人才,简称为人才。其中“相当”既具有“一定”的含义,也包含着与组织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相应”的内容,这一点将在《人才素质辨析》中作进一步的论述。

用这一观点来反观前述理论上的人才概念和实际工作中的人才界定,就会发现,它不仅能涵盖人才学中的人才概念的相同点,也能比较好地解释其分歧和原因所在;不仅适用于宏观社会层面以下的各种层次的人才工作,也适用于宏观社会层面的人才工作,因而是与“人才强国战略”相适应的人才概念,是比较科学的人才概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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